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300110066丛书名: 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
内容简介
本书以《物权法》等法律为依据,借鉴了人民法院相关的司法解释之精神,吸收了侵权责任法立法过程中产生的新的研究成果,系统阐述了民法学的相关理论知识。
本书结合司法考试的有关要求与特点,注重对民法原理和规则的实践应用,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本书各章正文后大都有“法律应用”部分,介绍与本章内容相关的重要司法解释或者往年司法考试经典案例或者实务经验等。除法律应用外,每章还设有“综合案例”部分,并对案例提供答题思路,使读者在学习理论的同时,增强其感性认识,反过来促进对理论的深入理解。
本书结合司法考试的有关要求与特点,注重对民法原理和规则的实践应用,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本书各章正文后大都有“法律应用”部分,介绍与本章内容相关的重要司法解释或者往年司法考试经典案例或者实务经验等。除法律应用外,每章还设有“综合案例”部分,并对案例提供答题思路,使读者在学习理论的同时,增强其感性认识,反过来促进对理论的深入理解。
目 录
编 总论
章 民法概述
节 民法的概念
第二节 民法的调整对象
第三节 民法的性质
第四节 民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区别
第五节 民法的法律渊源
第六节 民法的适用范围
第二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
节 民法基本原则概述
第二节 平等原则
第三节 意思自治原则
第四节 公平原则
第五节 诚实信用原则
第六节 公序良俗原则
第三章 民事法律关系
节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及其根据
第三节 民事权利
第四节 民事权利的行使
第五节 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
第四章 自然人
节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第二节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节 监护制度
第四节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第五节 自然人的住所、户籍和居民身份证
第五章 法人
节 法人概述
第二节 法人的分类
第三节 法人的能力
第四节 法人的成立
第五节 法人的机关
第六节 法人的变更、消灭
第六章 非法人组织
节 非法人组织概述
第二节 合伙
第三节 其他非法人组织
第七章 民事法律行为
节 民事法律行为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意思表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分类
第四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与生效要件
第五节 条件、期限
第六节 欠缺生效要件的民事行为
第八章 代理制度
节 代理制度概述
第二节 代理权
第三节 复代理
第四节 无权代理
第五节 表见代理
第九章 时效与时间
节 诉讼时效
第二节 期日和期间
第二编 人身权
第三编 物权
第四编 债权
第五编 继承权
第六编 侵权责任
章 民法概述
节 民法的概念
第二节 民法的调整对象
第三节 民法的性质
第四节 民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区别
第五节 民法的法律渊源
第六节 民法的适用范围
第二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
节 民法基本原则概述
第二节 平等原则
第三节 意思自治原则
第四节 公平原则
第五节 诚实信用原则
第六节 公序良俗原则
第三章 民事法律关系
节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及其根据
第三节 民事权利
第四节 民事权利的行使
第五节 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
第四章 自然人
节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第二节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节 监护制度
第四节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第五节 自然人的住所、户籍和居民身份证
第五章 法人
节 法人概述
第二节 法人的分类
第三节 法人的能力
第四节 法人的成立
第五节 法人的机关
第六节 法人的变更、消灭
第六章 非法人组织
节 非法人组织概述
第二节 合伙
第三节 其他非法人组织
第七章 民事法律行为
节 民事法律行为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意思表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分类
第四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与生效要件
第五节 条件、期限
第六节 欠缺生效要件的民事行为
第八章 代理制度
节 代理制度概述
第二节 代理权
第三节 复代理
第四节 无权代理
第五节 表见代理
第九章 时效与时间
节 诉讼时效
第二节 期日和期间
第二编 人身权
第三编 物权
第四编 债权
第五编 继承权
第六编 侵权责任
在线试读
编 总论
章 民法概述
节 民法的概念
中国的“民法”一词来源于日本,其根源可以追溯于罗马私法,即市民法。
所谓民法指的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民法是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在民商分立的国家,民法为商法以外的全部私法;在民商合一的国家,民法为私法的全部。就内容来说,民法是规定权利主体有无权利、义务的法律,是实体法而非程序法。就效力来说,民法是整个法域内主体间一般通用的法律,是普通法而非特别法。因此,对民法这一概念可以从不同的角度理解。
一、形式意义上的民法与实质意义上的民法
1.形式意义上的民法
形式意义上的民法是指以一定体例编纂的并以民法命名的成文法典(即民法典),也包括单行的民事法律和其他法律、法规中的民事法律规范。民法典是指按照一定的体系结构将各项基本的民事法律制度加以系统编纂从而形成的基本法律规范性文件。
……
章 民法概述
节 民法的概念
中国的“民法”一词来源于日本,其根源可以追溯于罗马私法,即市民法。
所谓民法指的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民法是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在民商分立的国家,民法为商法以外的全部私法;在民商合一的国家,民法为私法的全部。就内容来说,民法是规定权利主体有无权利、义务的法律,是实体法而非程序法。就效力来说,民法是整个法域内主体间一般通用的法律,是普通法而非特别法。因此,对民法这一概念可以从不同的角度理解。
一、形式意义上的民法与实质意义上的民法
1.形式意义上的民法
形式意义上的民法是指以一定体例编纂的并以民法命名的成文法典(即民法典),也包括单行的民事法律和其他法律、法规中的民事法律规范。民法典是指按照一定的体系结构将各项基本的民事法律制度加以系统编纂从而形成的基本法律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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