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67572287
编辑推荐
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传世经典,人类学发展史上的里程碑研究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与社会结构,认识中国国情的杰作
目 录
著者前言致谢序(布·马林诺夫斯基)章 前言 第二章 调查区域 第三章 家 第四章 财产与继承 第五章 亲属关系的扩展 第六章 户与村 第七章 生活 第八章 职业分化 第九章 劳作日程 第十章 农业 第十一章 土地的占有 第十二章 蚕丝业 第十三章 养羊与贩卖 第十四章 贸易 第十五章 资金 第十六章 中国的土地问题 附录关于中国亲属称谓的一点说明 江村通讯 重读《江村经济》序言译者说明
前 言
著者前言本书是1939年英国Routledge书局出版我所写Peasant Life in China一书的中译本,原书扉页有《江村经济》中文书名,今译本即沿用此名。这书的翻译工作原应由我自己动笔,但在该书有条件翻译时,我一直忙于其他事务,无暇及此。今由戴可景同志译出,无任感激。应译者要求,我在书前说一说这书写作和翻译的经过。这本书的写成可说是并非出于著者有意栽培的结果,而是由于一连串的客观的偶然因素促成的。话要从1935年我从清华大学研究院毕业时说起。我毕业后由该校社会学及人类学系推荐,取得该校公费留学资格。按惯例应于该年暑假出国,但出于指导我研究工作的导师史禄国教授的主张,在出国前应到少数民族地区实地调查一年,因偕前妻王同惠赴广西大瑶山。该年冬,在瑶山里迷路失事,妻亡我伤。经医治后,我于翌年暑期返乡休息,准备出国。在此期间,我接受家姊费达生的建议,去吴江县庙港乡开弦弓村参观访问,她在该村帮助农民建立的生丝精制运销合作社。我被这个合作社所吸引,在该村进行了一个多月的调查。在出国前夕才离开该村。这次调查并不是有计划的,是出于受到了当时社会新事物的启迪而产生的自发行动。我去英国,乘坐一艘意大利的邮轮“白公爵”,从上海到威尼斯航程要两个多星期。我在船上无事,趁我记忆犹新,把开弦弓村调查的资料整理成篇,并为该村提了个学名叫“江村”。到了英国,进入伦敦经济学院人类学系。初见到该系弗思(Raymond Firth)博士,他负责指导我选择论文题目。我原来打算以“花篮瑶社会组织”作底子编写论文。随后我谈到曾在江村进行过调查,他看了我已经整理出来的材料,主张编写“江村经济”这篇论文。不久该系教授马林诺夫斯基(BMalinowski)从美国讲学返英,我向他汇报了江村调查经过和内容,他决定直接指导我编写这篇论文的工作。该论文中主要的几章都在他主持的有名的“今天的人类学”讨论班上宣读、讨论、修改、重写过的。1938年春季,我申请论文答辩,通过后,由伦敦大学授予我博士学位。博士证明书上所标明的论文题目是:“开弦弓,一个中国农村的经济生活”。论文通过的那天晚上,由导师马林诺夫斯基把这篇论文介绍给Routledge书局出版。书局编辑阅后建议书名改为《中国农民的生活》。我看过该书清样后,离英返国,已是1938年的初秋。我记得,由于在轮船上得到广州沦陷的信息,所以临时决定在西贡登陆,直奔云南、昆明。到了云南,不久就开始我的内地农村调查。该书是1939年出版的,其时欧洲已发生战事。全球战乱连年,我已把这书置之脑后。我仿佛记得直到战后我回到清华园,才接到书店寄给我的这本书。当时届解放前夕,时局紧张,我哪里有闲情来想到翻译此书。解放后,我参加民族调查工作,此书的译事提不到日程上来。1956年英伦老同学格迪斯(WR Geddes)博士,澳大利亚悉尼大学教授,参加该国文化代表团访华,得到周恩来总理的同意,访问了江村。他引起了我重访江村的兴趣。翌年成行,在调查工作进行过程中,有事返京,适逢反右斗争。在《新观察》发表的《重访江村》连载报告尚未结束,我已遭殃及,被错划右派。在被批判中,即使这本书并未译成中文发行,它还是作为一项“流毒深远”的“罪证”。“文化大革命”后期,我国对外开放,不断有西方学者来华访问,从他们的口上,我才知道,该书已重印了三次。在许多大学的人类学课程中把它列为***参考书。还有不少现已成名的人类学者告诉我,这本书启发了他们研究人类学和研究中国社会的兴趣。我当时不免担心,深恐其“流毒”太广,增加我的“罪行”。这种历史条件排除了翻译该书的可能性。这一页历史终于翻过去了。1981年我得到老师弗思的来信,他告诉我:英国皇家人类学会将在1981年授我赫胥黎奖章。这是这门学科中的荣誉。他并说《中国农民的生活》又重印发行,建议我在接受奖章时要宣读的论文,好是叙述江村在四十多年中的变化。我因此又到江村进行了短期的访问,写了《三访江村》这篇文章。从伦敦回国,我又回江村继续我的农村调查。1982年就从江村作为起点“更上一层楼”开始研究作为农村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小城镇。从吴江县各镇入手,逐步扩大研究范围,包括苏州、无锡、常州、南通四个市。1984年又扩大到苏北及南京、镇江两市。小城镇的研究,从我个人来说是江村研究的继续。在这段工作中,我已感到有需要把《江村经济》翻译出来给一起调查的同仁们作参考之用,而且江苏人民出版社已约定出版这个译本。但是我自己这几年恢复了学术活动,任务较重,实在抽不出时间和精力来做这项翻译工作。所以只能委托戴可景同志代劳。她在1984年就已经完成译稿,又请潘乃谷同志校阅过一遍。她把译稿交给了我,搁在我书架上,一搁几乎有一年。我应该对译者表示歉意。屈指一算,离我初在江村调查时,明年是整整半个世纪了。我自幸在今生能看到这项偶然形成的研究成果取得了国际上的承认,又在国内恢复了名誉。另一方面,经过这将近五十年的阅历,自己对这本早年的著作,总觉得有许多不能惬意之处。作为我个人在人生道路上的一个脚印,自当珍惜;作为国家社会历史的一些历史记录,固然也有它存在的价值;但是我既然还活着,而且尚能工作,自觉有责任再把江村在这半个世纪里的变化写下来,作这本书的续编,并当尽力把这段时期自身的长进来补足早年的不足。因而,我决定和上海大学社会学系合作进行为期两年的江村再调查,编写一本《江村五十年》。在准备这项研究计划时,我才挤出时间,把译稿重读了一遍,做了些必要的修正后,交付出版。至于它的续编在两年之后是否能出世,目前还是难于预知之事,但是我自己是有决心去完成这个自己给自己规定的任务。以上是本书中译本诞生的经过,就以此作为前言,写在译本的前面。费孝通1985年4月15日
媒体评论
我敢于预言费孝通博士的《江村经济》一书将被认为是人类学实地调查和理论工作发展中的一个里程碑。此书有一些杰出的优点,每一点都标志着一个新的发展。本书让我们注意的并不是一个小小的微不足道的部落,而是世界上一个*伟大的国家。作者并不是一个外来人,在异国的土地上猎奇而写作的;本书的内容包含着一个公民对自己的人民进行观察的结果。这是一个土生土长的人在本乡人民中间进行工作的成果。如果说人贵有自知之明的话,那么,一个民族研究自己民族的人类学当然是*艰巨的,同样,这也是一个实地调查工作者的*珍贵的成就。 ——马林诺夫斯基(英国著名的社会人类学家) 《江村经济》一书以小见大,以中国江南一个村庄农民的“消费、生产、分配和交换”等实际生产和生活过程来探讨中国基层社区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变迁过程,并试图以此为基础进一步把握中国社会在当代条件下的宏观社会变迁过程以及可能的应付之道。 ——甘阳(著名学者) 费孝通教授对江苏省吴江县开弦弓村进行了深入的实地研究,并在两年后写出了著名的《江村经济》这一被国际上誉为人类学发展史上里程碑式的著作,奠定了他在人类学史上不可动摇的地位。同时,《江村经济》也成为当代学者研究20世纪初期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可不读的重要文献。 ——丁元竹(北京大学教授) 在人类学的历史上,《江村经济》被誉为人类学中国学派的代表作,它把人类学的研究对象从“异域”转向了“本土”,从“原始文化”转向了“经济生活”,为人类学的发展开辟了一个崭新的、广阔的领域。 ——邱泽奇(北京大学教授)
在线试读
第十五章 资金在交换过程中,以货物、劳务或现金不能及时偿还时便发生了信贷。简单地说,信贷就是一方信赖另一方,经过延迟一段时间,后偿还。在这一意义上讲,相互之间的义务,互相接待留宿,互赠礼物等非即刻交换的形式也是信贷的形式。这些信贷的偿还是通过社会制度中固有的互惠原则来保证的,并与亲属关系及友谊有密切关系。对于有这种关系的群体之外的交易,偿还的时间必须有明确的协议,并且信贷只有对贷方有利才能被接受。贷款可以作任何用途,或可能限于协议中规定的某种用途。但信贷一词不能仅限于指对未来产品的预先付款。在这个村里,信贷在多数情况下是用于消费或付租付税,租和税与生产过程仅有间接的关系。同样地,也很难把借来办婚事的钱看作是对借钱人的生产能力有所帮助(除非是隐喻的意义)。在讨论中国农村的信贷体系时,托尼教授写道:“这个体系的特点……是借钱人和出借人对用于农业生产的信贷和补助家庭开支的借款两者之间的区别看来都不清楚。这就是说,把一切都记作一笔笼统的账,其结果,在欠债人或债权人的脑海中对借贷来作生产用途或家庭用途的钱无所区别。他们不明确用于生产的钱后应该产生利润并足以偿还利息,家庭开支在没有意外的不幸事故的情况下,应能以收入偿付。”①在本章,我将从信贷的广泛意义上来使用这一术语。1积蓄与亏空信贷只有在一方面有积蓄,另一方面亏空时才可能产生。积蓄是指村里的经济单位家庭的收入超过支出时的剩余。收入指家庭的全部产品。它可以转换为钱,也可以不转换为钱。支出则包括家庭的成员用于消费、用于完成社会义务和用于生产而由自家生产或从市场购买的全部物品。村里每家的生产量相差不大,因为这种群体的大小,大致相仿,生产技术亦基本相同。它们的消费量也有一致性(第七章第1节)。除个别情况有特殊原因外,其财产分配不平等的原因,主要是土地占有制问题。佃农必须负担很重的地租。村里2/3的土地为不在地主掌握。村民每年交付租米总额为4,800蒲式耳。这一负担并不是平均分摊在村民身上,而是由70%以上的人分担。在这些人中间,负担又不同(第十一章第5节)。土地占有制的这种情况导致了每年大量财富从村里外流到城镇,以及村中财富分配不均的情况。蚕丝业兴旺时,尽管地租很高,但村民仍可维持足够的生活水平,并且尚可有所积蓄。这种积蓄通常被储藏起来。在村里,很少有投资的机会,除交租以外,城镇没有其他手段吸收积累的财富。农民储藏的货物或金钱首先是用作储备以对付经常发生的灾难,其次是供昂贵的礼节性开支。与个人生活有关的繁重的礼节或当地群体定期的宗教集会实际上是农村地区所积蓄的财富的重要出路。在礼节性场合,炫耀财富的思想替代了勤俭节约。在丧葬、结婚聘礼、嫁妆、宴席等方面,特别是举行村际游行时,财富挥霍严重(第七章第7节)。蚕丝业的萧条使村里的平均收入减少了1/3(第十二章第2节)。在开支方面,消费和社会义务仍然像过去一样。可以缩减或暂缓的款项是礼节性开支,据我估计,目前这种开支占总货币开支的1/5(第七章第8节)。由于收入迅速降低,支出依然不变,结果是亏空。亏空可以是紧急的或非紧急的。紧急亏空需要采取立即措施。食物不足、资本货物缺少、无能力付租付税等属于这种情况。除非给以资助,否则对有关个人会产生灾难性结果。由于付租义务并不是人人都有的,这种紧急亏空限于一部分村民。一小部分人,即使在目前情况下,仍能有些积蓄,还有另一些人则可以维持限度的生活。非紧急亏空,例如无力支付礼节所需的费用,这在比较有钱人中间也是较普通的。我已经描述过村民是怎样推迟婚期,暂停每年的团聚,缩减礼节性开支等情况。积蓄减少造成了对外界资金流入的需求增加。内部借贷系统只能对付这个社区内部财富分配上的不平等,不能解决普遍无力偿付债务的问题。因此外界资金流入便成为村里紧急的金融问题。以下各节,我将描述各种内部和外部的信贷系统。但目前掌握的材料不足以从定量分析方面来阐明它们相对的重要性。这种数据很重要,但需要比我现在所能做到的更广泛的调查研究。2互助会物品、劳务和少量的钱可以不付利息,短期地向亲戚朋友借用。这种补贴的办法主要见于遇有暂时性亏空时,债权人相信借款人有能力在短期内还债。此类借贷可能延续数个月。这种相对较长期的信贷在分家后的兄弟之间常见。他们虽然有各自的房子和财产,但仍然有社会纽带把他们联系起来,照顾彼此的福利。为少量借款,向兄弟要利息,被认为是不可能的。但需要大笔款项时,向个人商借并在短期内归还常有困难。因此,兄弟之间或其他亲戚之间的互相帮助便不能满足需要。这样才产生了互助会。互助会是集体储蓄和借贷的机构,由若干会员组成,为时若干年。会员每年相聚数次。每次聚会时存一份款。各会员存的总数,由一个会员收集借用。每一个会员轮流收集使用存款。个收集人即组织者。一开始,他是该会的借债人。他分期还款,交一定量的利息。后一个收集人是存款人。他后收集自己那笔存款和利息。其他成员则依次收集存款,从存款人变为借债人。收款次序按协议、抽签或自报公议的办法决定。每次聚会时,每一会员存款数目的计算往往由于各种因素而变得较为复杂,我将在以后描述。这种互助会,经常是由于某人需要经济援助而发起组成的。参加互助会的会员被认为是对组织者的帮助。按以上描述的办法,每个人似乎都轮流得到好处。但我们必须记住,投资的机会有限,借一笔款并付利息,可能是不经济的。此外,由于收钱时间不定,收款人可能难以把收来的钱用于适当的需要。所以组织者对会员不能只强调他们在经济上会得到什么好处,而必须说他自己需要经济上的帮助。因此,会员通常只限于某些有义务帮助组织者的人或一些为了其他目的自愿参加的人。通常组织这种互助会的目的是为办婚事筹集资金,为偿还办丧事所欠的债务。这些也是筹集资金的可以被接受的理由。但如为了从事生产,譬如说要办一个企业或买一块土地,人们往往认为这不是借钱的理由。有了一个正当的目的,组织者便去找一些亲戚,如:叔伯、兄弟、姐夫、妹夫、舅父、丈人等。他们有义务参加这个互助会。如果他们自己不能出钱,他们会去找一些亲戚来代替。会员的人数从8—14人不等。在村庄里,保持密切关系的亲属圈子有时较小。因此,会员可能扩展至亲戚的亲戚或朋友。这些人不是凭社会义务召集来的而必须靠互利互惠。如果一个人需要经济上的帮助,但他没有正当的理由来组织互助会,他将参加别人组织的互助会。被这个社区公认为有钱的人,为了表示慷慨或免受公众舆论的指责,他们将响应有正当理由的求援。例如,周加入了十多个互助会,他的声誉也因此有很大提高。但这种互助会的核心总是亲属关系群体。一个亲戚关系比较广的人,在经济困难时,得到帮助的机会也比较多。从这一点来说,我们可以看到,像“小媳妇”(第三章第8节)这样的制度,使亲属圈子缩小,终将产生不利于经济的后果,另一方面,扩大亲属关系,即使是采取名义领养的方式,在经济上也有重要的意义(第五章第3节)。在理论上,组织者将对会员的任何违约或拖欠负责,他将支付拖欠者的一份款项。但由于他自己需要别人的经济援助,因此他的负责是没有实际保证的。拖欠或违约并不是通过法律的制裁来防止而是通过亲戚之间公认的社会义务来防止。拖欠的可能性又因互相补贴的辅助办法的存在而减少。一个人在这样的环境中,很容易提出要求补贴,特别是他届时有从互助会中收集存款的机会。不利于自己的后果也是一项重要的考虑。拖欠人会发现,他需要帮助时便难于组织起他所需的互助会。然而事实上还是有违约或拖欠的,尤其是以往数年来,有这种情形发生。正如我已提到过,当地信贷系统的有效程度取决于村民普遍的储蓄能力。经济萧条使拖欠人数增加,从而威胁着当地的信贷组织。这对现存的亲属联系起着破坏的作用。但由于我对此问题没有详细的调查,只好将它留待以后做进一步的研究。有三种互助会,流行的一种叫“摇会”,在这个会中,组织者召集14个会员,每人交纳10元。组织者总共得140元。摇会每年开两次会:次在7月或8月,那时蚕丝生产告一段落;第二次在11月或12月,水稻收割完毕。在每一次会上,组织者偿还摇会10元本钱和3元利息。这样,在第十四次会结束时,他可以把债还清。在相继的每一次会上,有一个会员收集70元钱。收这笔钱的人就是摇会的借款人,他在以后的每一次会上应还5元本钱及15元利息。由于会员只拿相当于组织者一半的钱,所以计算时稍为复杂。组织者每年交款的半数将在会员中平分(13/2÷14)=0464,这叫组织者的余钱。会员拿的实际数为70 0464,借款人每年交款为6036(65-0464)元。组织者和借款人每次交的钱和会员收的钱数均为恒定。没有收款的那些人为摇会的存款人。由于每一次会有一个会员收款,所以借款人逐步增加,存款人随之减少。在每一次会上,存款人存款数目根据以下公式计算:会员的款数(70464-{组织者的存款(13) 〔借债人数×借债人存款(6036)〕})÷存款人数。在每一次会上存款人存款总数减少。②对每一个会员来说,存款总数,按照收款的次序逐步减少。由于收款数不变,存款和收款数目之间的差即借债人付的利息或存款人收的利息。借债人的利率规定为年利43%。但由于存款和借款以及两种余额混在一起,因此,会员之间以及每年的实际利率不同。③每次会的收款人根据抽签的办法决定。每个会员掷两颗骰子,点数者为收款人。组织者为每次摇会准备了宴席,由各次摇会的收钱人负担宴席费用。席后,组织者收齐了会员交纳的款项,再进行抽签。摇会的办法比较复杂。但有它的优点:(1)参加会的会员对收来的钱没有预计肯定的用处。减少会员交纳的钱数,会员的负担减少,从而也减少了拖欠的危险。(2)用抽签办法决定收款人,每个存款人都有收款的均等希望。这促使需要经济援助的人去交款。(3)存款人交款数迅速下降弥补了他们延期收款的不足之处。(4)丰盛的宴席吸引会员。有些人,把宴席改在冬天,每年一次,下一阶段的收款人预先决定。人们发现春天收款极为困难,所以放弃了这种办法。摇会次序存款人数每个存款人的存款次134420第二次124286第三次114126第四次103936第五次93702第六次83410第七次73035第八次62535第九次51838第十次40785这种会的办法比较复杂,普通农民很难理解它。事实上在村子里,懂得这种计算办法的人很少,所以必须请村长来教。为了解决这一困难,不久以前,有人提出一个比较简单的互助会办法,叫徽会,因为据说这是从安徽传来的。这个会的收款次序,及每个会员交纳的款数,均事先规定。④每次会收款总数不变,规定为80元,包括收款人自己交纳的一份。这一借贷办法便于计算,每个会员能预知轮到他收款的时间并纳入他自己的用款计划。第三种互助会称广东票会,来源于广东,采取自报的方式。所有存款人自报一个希望在会上收款的数目,报数的人为收款人。存款余钱减去收款人的款数后,在会员中平分。在村子里,此种会不很普遍,向我提供材料的人告诉我,这种方式的赌博性质太重。3航船,信贷代理人村庄和城镇之间亲属关系非常有限。住在城镇的农民很少。几代在城镇居住的人,他们与村子里同族的关系已经比较疏远。我已提到过,族人分散后,族就分开了(第五章第1节)。城镇与农村通婚也很少。在我看来,城里人和村民的关系主要是经济性质的。例如,他们可能是地主和佃农的关系,在目前的土地占有情况下,他们之间的关系不是个人的关系。主人和暂时在城里当女佣的妇女,他们之间的关系较密切。但就整体来看,城里人和农民之间的社会关系不密切,不足以保持一个在经济上互相补贴或互助会的系统。当村民需要外界资助时,他们通常只得求助于借米和高利贷系统。在稻米是主要产品的农村里,粮食供应不足并非常态。这是农产品价格下降的结果。要使收入与过去一样不变,产量必须增加。结果是村民的稻米储备往往在新米上市以前便消耗尽,以致需要借贷维持。从这方面讲,航船在村庄经济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村民通过航船出售稻米给城镇的米行。米行与航船主联系,而不是与真正的生产者联系的。为了能得到经常不断的供应,特别是为对付城镇市场的竞争,米行必须与航船主保持友好的关系。另一方面,航船主对生产者来说,是不可缺少的服务对象。生产者依赖航船主进行购销。这些关系使航船主在需要时建立起米行和村民之间的借贷关系。航船主代表他的顾客向米行借米,并保证新米上市后归还。他的保证是可靠的,因为借米人生产的米将通过他出售。此外,收购人出借大米不但可以获利而且也有利于保证未来的供应。向米行借米的价格为每3蒲式耳12元,比市场价高。借债人将以市场价格偿还相当于12元钱的大米(冬天,3蒲式耳米约为7元)。如果借期两个月,每月利率约为15%。这一利率比较高利贷还算低些。这是因为一方面有航船主作为中保,另一方面对米行来说,可以保证其未来的大米供应,出借人所担的风险不大。由于镇上存在好几家米行,出借大米,价格并不划一,有利于借米人以较低的利息借进大米。这是一种比较新的信贷系统。它尚未超出借米的范围。但用同样的原则,这种系统可逐步扩展至通过米行和丝行变成银行来出借钱,作为对收购产品的预先支付。这种产品相对来说比较稳定,而且是可以预计的。4高利贷当农村资金贫乏时,从城镇借钱给农村是必然会发生的。农民向城镇里有关系的富裕人家借钱。其利息根据借债人与债权人之间关系疏密而异。然而,如我已经提到过的,农民和城里人之间的个人关系有限,而且与农民有个人关系的人也可能没有钱可出借。结果城镇里便出现了一种职业放债者。职业放债者以很高的利息借钱给农民。这种传统制度,我们可称之为高利贷。例如,无力支付地租并不愿在整个冬天被投入监狱的人,只得向别人借钱。高利贷者的门是向他敞开的,出借的钱按桑叶量计算。农民借钱时并没有桑叶,也没有桑叶的市场价格。价格是人为制定的,每担(114磅)7角。譬如,借7元钱,可折算成10担桑叶。借期在清明(4月5日)结束,必须在谷雨以前还款(4月20日)。借债人必须按照当时桑叶的市场价格归还相当于10担桑叶的钱,那时每担桑叶为3元。因此,如10月份借7元钱,到第二年4月必须还高利贷者30元。在这五个月中,借债人每月付利息65%。这种借贷办法被称为“桑叶的活钱”。清明时节,人们正开始从事养蚕业。在村里,这是经济上脆弱的时期。冬天付不起地租的人,也不见得有能力还钱给债权人。在前五个月中,人们除了做一些生意外,不从事大的生产活动。在这种情况下,借债人可以向债权人续借贷款,按米计算。这种方式被称作“换米”。不论市场米价如何,借米的价格为每3蒲式耳5元。借期延续至下一年10月。偿还时按市场米价计算,每3蒲式耳约7元。一个人在10月借7元到第二年10月应还48元,利率平均每月53%。借债人如果仍无力还清债务便不允许再延长借期。借债人必须把手中合法的土地所有权交给债权人。换句话说,他将把田底所有权移交给债权人。土地价格为每亩30元。从此以后,他再也不是一个借债人而是一个永佃农。他每年须付地租(第十一章第4节)而不是利息。地租为每亩24薄式耳米或约42元。如果我们按巴克对农村土地投资所估计的平均利率85%计算⑤,我们发现每亩地值56元。因此,7元钱的贷款一年之后使债权人终得利为一块价值89元的土地。通过高利贷者,田底所有权从耕种者手中转移到不在地主手中,不在地主系从高利贷者手上购得土地所有权。不在地主制便是以这种金融制度为基础的(第十一章第4节)。高利贷是非法的制度,根据法律,约定年利率超过20%者,债权人对于超过部分之利息无请求权。⑥所以,契约必须用其他手段来实施而不是法律力量。高利贷者雇用他自己的收款人,在借债满期时迫使借债人还债。如果拒绝归还,收款人将使用暴力并拿走或任意损坏东西。我知道一个实例,借债人死的时候,债权人便抢走死者的女儿,带到城里做他的奴婢。借债人通常无知,不懂得寻求法律保护,社区也不支援他。他完全受高利贷者的支配,如果借债人既没有钱还债,也没有田底所有权,债权人认为比较巧妙的办法还是让借债人继续耕种,这样可以保留他向借债人未来产品提出要求的权利。借债人被逼得毫无办法时,可能在高利贷者家里自尽。高利贷者便面临着鬼魂报复,也会引起公愤而被迫失去债权。这种的手段虽然很少使用,但在某种程度上,对防止高利贷者贪得无厌的做法是有效的。高利贷者住在城里,每人有一外号。同我调查的这个村庄有关系的一个高利贷者,姓施,叫剥皮。这一外号说明了公众的愤恨。但他却又是农民急需用款时的一个重要来源。可供借贷的款项极为有限,而需求又很迫切。入狱或者失去全部蚕丝收益的后果更加势不可当。向高利贷者借款至少到一定的时候,还可能有一线偿还的希望。我未能计算出村里高利贷者放债的总数。因为田底所有权转移到村外的其他方式即使有的话,也是很少的。租佃的范围可能就说明了高利贷制度的范围。高利贷的存在是由于城镇和农村之间缺乏一个较好的金融组织。在目前的土地占有制下,农民以付租的形式,为城镇提供了越益增多的产品,而农民却没有办法从城镇收回等量的东西。从前,中国的主要纺织工业,例如蚕丝和棉织工业在农村地区发展起来,农民能够从工业出口中取得利润以补偿农村的财富外流。农村地区工业的迅速衰退打乱了城镇和农村之间的经济平衡。广义地说,农村问题的根源是手工业的衰落,具体地表现在经济破产并后集中到土地占有问题上来。在这个村子里,为了解决当前的问题,曾致力于恢复蚕丝业。这种努力的部分成功是很重要的,它也是在尖锐的土地问题下减轻农民痛苦的一个因素。5信贷合作社关于信贷问题,我也应该提一下政府为稳定农村金融而采取的措施。农村的合作信贷系统实际上不是农民自己的组织,而是农民用低利率从国家银行借钱的一种手段。江苏省农民银行专拨一笔款项供农民借贷。这一措施指望基本解决农村资金问题。但它的成功与否取决于它的管理水平和政府提供贷款的能力。在我们这个村里,我知道这个“合作社”借出了数千元钱。但由于借债人到期后无能力偿还债务,信贷者又不用高利贷者所用的手段来迫使借债人还债,借款利息又小,不足以维持行政管理上的开支。当这笔为数不大的拨款用完后,信贷合作社也就停止发生作用,留下的只是一张写得满满的债单。目前,至少在这个村里,这种实验的失败告诫我们,需要对当地的信贷组织有充分的知识,这是很重要的。如果政府能利用现有的航船、互助会等系统来资助人民,效果可能要好一些。建立一个新的信贷系统需要有一个新的约束办法。在当地的信贷系统中,对到期不还者有现成的约束办法。如果能利用传统的渠道,再用政府的力量将其改进,似乎成功的机会会大一些。注释①《中国的土地和劳动》,第62页,1932年。②在第11次会上,组织者和借债人交纳的钱数已经超过会员的集款数。存钱人不需再交付任何款项而可以分享新的余款。分配余款的原则是:前4次会的组织人和收款人除外,其余会员根据他们集款的次序按比例均可分得一份。例如,在第11次会上,第5次会的集款人将得011元或总余款(2432)的5/110。但这个会上的3个存款人,其集款次序尚未确定,他们将各得余款的13/110。从第11次会后的每次会的总余款为:第11次……2432第12次……8004第13次……14968第14次……21004③见下表:收款次序交款数收款数每半年平均利率(%)借款存款组织者182001400022—人8847704721—第二人8685704723—第三人8510704726—第四人7896704720—第五人7471704715—第六人7199704710—第七人69067047—20第八人65627047—34第九人62707047—28第十人57087047—31第十一人51417047—34第十二人44917047—36第十三人38437047—38第十四人31067047—40平均利率是这样计算的:把交款数与收款数的差被收款数加存款与还款次数之间的差除。④收款次序每次会的交款数组织者135第二人125第三人115第四人105第五人95第六人85第七人75第八人65⑤《中国农村经济》(Chinese Farm Economy),第158页,1930年。⑥《民法》,第205条。第十六章中国的土地问题/
第十六章 中国的土地问题上述一个中国村庄的经济生活状况是对一个样本进行微观分析的结果。在这一有限范围内观察的现象无疑是属于局部性质的。但他们也有比较广泛的意义,因为这个村庄同中国绝大多数的其他村子一样,具有共同的过程。由此我们能够了解到中国土地问题的一些显著特征。中国农村的基本问题,简单地说,就是农民的收入降低到不足以维持生活水平所需的程度。中国农村真正的问题是人民的饥饿问题。在这个村里,当前经济萧条的直接原因是家庭手工业的衰落。经济萧条并非由于产品的质量低劣或数量下降。如果农民生产同等品质和同样数量的蚕丝,他们却不能从市场得到同过去等量的钱币。萧条的原因在于乡村工业和世界市场之间的关系问题。蚕丝价格的降低是由于生产和需求之间缺乏调节。由于家庭手工业的衰落,农民只能在改进产品或放弃手工业两者之间选择其一。正如我已说明的,改进产品不仅是一个技术改进的问题,而且也是一个社会再组织的问题。甚至于这些也还是不够的。农村企业组织的成功与否,终取决于中国工业发展的前景。目前的分析对那些低估国际资本主义经济力量的改革者来说,是一个警告。如果农村企业不立即恢复,农民只得被迫选择后者。他们将失望地放弃传统的收入来源,正如纺织工业已经发生的那样。如果从衰败的家庭手工业解除出来的劳动力能用于其他活动,情况还不至于如此严重。必须认识到工业发展中,某些工业并不一定适合留在农村。但就目前来说,尚无新的职业代替旧职业,劳力的浪费将意味着家庭收入的进一步减少。当他们的收入不断下降,经济没有迅速恢复的希望时,农民当然只得紧缩开支。关于中国农民的开支有四类:日常需要的支出,定期礼仪费用,生产资金,以及利息、地租、捐税等。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农民已经尽可能地将礼仪上的开支推迟,甚至必要时将储备的粮食出售。看来,农民的开支中严峻的一种是后一种。如果人民不能支付不断增加的利息、地租和捐税,他不仅将遭受高利贷者和收租人、税吏的威胁和虐待,而且还会受到监禁和法律制裁。但当饥饿超过枪杀的恐惧时,农民起义便发生了。也许就是这种情况导致了华北的“红枪会”,华中的共产党运动。如果《西行漫记》的作者是正确的话,驱使成百万农民进行英勇的长征,其主要动力不是别的而是饥饿和对土地所有者及收租人的仇恨。在现在这个研究中,我试图说明单纯地谴责土地所有者或即使是高利贷者为邪恶的人是不够的。当农村需要外界的钱来供给他们生产资金时,除非有一个较好的信贷系统可供农民借贷,否则不在地主和高利贷是自然会产生的。如果没有他们,情况可能更坏。目前,由于地租没有保证,已经出现一种倾向,即城市资本流向对外通商口岸,而不流入农村,上海的投机企业危机反复发生就说明了这一点。农村地区资金缺乏,促使城镇高利贷发展。农村经济越萧条,资金便越缺乏,高利贷亦越活跃——一个恶性循环耗尽了农民的血汗。中国的土地问题面临的另一个困境是,国民党政府在纸上写下了种种诺言和政策,但事实上,它把绝大部分收入都耗费于反共运动,所以它不可能采取任何实际行动和措施来进行改革,而共产党运动的实质,正如我所指出的,是由于农村对土地制不满而引起的一种反抗,尽管各方提出各种理由,但有一件事是清楚的,农民的境况是越来越糟糕了。自从政府重占红色区域以来到目前为止,中国没有任何一个地区完成了永久性的土地改革。我们必须认识到,仅仅实行土地改革、减收地租、平均地权,并不能终解决中国的土地问题。但这种改革是必要的,也是紧迫的,因为它是解除农民痛苦的不可缺少的步骤。它将给农民以喘息的机会,排除了引起“反叛”的原因,才得以团结一切力量寻求工业发展的道路。终解决中国土地问题的办法不在于紧缩农民的开支而应该增加农民的收入。因此,让我再重申一遍,恢复农村企业是根本的措施。中国的传统工业主要是乡村手工业,例如,整个纺织工业本来是农民的职业。目前,中国实际上正面临着这种传统工业的迅速衰亡,这完全是由于西方工业扩张的缘故。在发展工业的问题上,中国就同西方列强处于矛盾之中。如何能和平地解决这个矛盾是一个问题,我将把这个问题留待其他有能力的科学家和政治家去解决了。但是有一点,与中国未来的工业发展有关,必须在此加以强调。在现代工业世界中,中国是一名后进者,中国有条件避免前人犯过的错误。在这个村庄里,我们已经看到一个以合作为原则来发展小型工厂的实验是如何进行的。与西方资本主义工业发展相对照,这个实验旨在防止生产资料所有权的集中。尽管它遇到了很多困难甚至失败,但在中国乡村工业未来的发展问题上,这样一个实验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后,我要强调的是,上述问题自从日本入侵以来并未消失。这种悲剧在建设我们的新中国过程中是不可避免的。这是我们迟早必然面临的国际问题的一部分。只有经历这场斗争,我们才有希望真正建设起自己的国家。在斗争过程中,土地问题事实上已经成为一个更加生死攸关的问题。只有通过合理有效的土地改革,解除农民的痛苦,我们与外国侵略者斗争的胜利才能有保证。现在日本入侵,给我们一个机会去打破过去在土地问题上的恶性循环。成千个村庄,像开弦弓一样,事实上已经被入侵者破坏,然而在它们的废墟中,内部冲突和巨大耗费的斗争后必将终止。一个崭新的中国将出现在这个废墟之上。我衷心希望,未来的一代会以理解和同情的态度称赞我们,正视我们时代的问题。我们只有齐心协力,认清目标,展望未来,才不辜负于我们所承受的一切牺牲和苦难。
第十六章 中国的土地问题上述一个中国村庄的经济生活状况是对一个样本进行微观分析的结果。在这一有限范围内观察的现象无疑是属于局部性质的。但他们也有比较广泛的意义,因为这个村庄同中国绝大多数的其他村子一样,具有共同的过程。由此我们能够了解到中国土地问题的一些显著特征。中国农村的基本问题,简单地说,就是农民的收入降低到不足以维持生活水平所需的程度。中国农村真正的问题是人民的饥饿问题。在这个村里,当前经济萧条的直接原因是家庭手工业的衰落。经济萧条并非由于产品的质量低劣或数量下降。如果农民生产同等品质和同样数量的蚕丝,他们却不能从市场得到同过去等量的钱币。萧条的原因在于乡村工业和世界市场之间的关系问题。蚕丝价格的降低是由于生产和需求之间缺乏调节。由于家庭手工业的衰落,农民只能在改进产品或放弃手工业两者之间选择其一。正如我已说明的,改进产品不仅是一个技术改进的问题,而且也是一个社会再组织的问题。甚至于这些也还是不够的。农村企业组织的成功与否,终取决于中国工业发展的前景。目前的分析对那些低估国际资本主义经济力量的改革者来说,是一个警告。如果农村企业不立即恢复,农民只得被迫选择后者。他们将失望地放弃传统的收入来源,正如纺织工业已经发生的那样。如果从衰败的家庭手工业解除出来的劳动力能用于其他活动,情况还不至于如此严重。必须认识到工业发展中,某些工业并不一定适合留在农村。但就目前来说,尚无新的职业代替旧职业,劳力的浪费将意味着家庭收入的进一步减少。当他们的收入不断下降,经济没有迅速恢复的希望时,农民当然只得紧缩开支。关于中国农民的开支有四类:日常需要的支出,定期礼仪费用,生产资金,以及利息、地租、捐税等。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农民已经尽可能地将礼仪上的开支推迟,甚至必要时将储备的粮食出售。看来,农民的开支中严峻的一种是后一种。如果人民不能支付不断增加的利息、地租和捐税,他不仅将遭受高利贷者和收租人、税吏的威胁和虐待,而且还会受到监禁和法律制裁。但当饥饿超过枪杀的恐惧时,农民起义便发生了。也许就是这种情况导致了华北的“红枪会”,华中的共产党运动。如果《西行漫记》的作者是正确的话,驱使成百万农民进行英勇的长征,其主要动力不是别的而是饥饿和对土地所有者及收租人的仇恨。在现在这个研究中,我试图说明单纯地谴责土地所有者或即使是高利贷者为邪恶的人是不够的。当农村需要外界的钱来供给他们生产资金时,除非有一个较好的信贷系统可供农民借贷,否则不在地主和高利贷是自然会产生的。如果没有他们,情况可能更坏。目前,由于地租没有保证,已经出现一种倾向,即城市资本流向对外通商口岸,而不流入农村,上海的投机企业危机反复发生就说明了这一点。农村地区资金缺乏,促使城镇高利贷发展。农村经济越萧条,资金便越缺乏,高利贷亦越活跃——一个恶性循环耗尽了农民的血汗。中国的土地问题面临的另一个困境是,国民党政府在纸上写下了种种诺言和政策,但事实上,它把绝大部分收入都耗费于反共运动,所以它不可能采取任何实际行动和措施来进行改革,而共产党运动的实质,正如我所指出的,是由于农村对土地制不满而引起的一种反抗,尽管各方提出各种理由,但有一件事是清楚的,农民的境况是越来越糟糕了。自从政府重占红色区域以来到目前为止,中国没有任何一个地区完成了永久性的土地改革。我们必须认识到,仅仅实行土地改革、减收地租、平均地权,并不能终解决中国的土地问题。但这种改革是必要的,也是紧迫的,因为它是解除农民痛苦的不可缺少的步骤。它将给农民以喘息的机会,排除了引起“反叛”的原因,才得以团结一切力量寻求工业发展的道路。终解决中国土地问题的办法不在于紧缩农民的开支而应该增加农民的收入。因此,让我再重申一遍,恢复农村企业是根本的措施。中国的传统工业主要是乡村手工业,例如,整个纺织工业本来是农民的职业。目前,中国实际上正面临着这种传统工业的迅速衰亡,这完全是由于西方工业扩张的缘故。在发展工业的问题上,中国就同西方列强处于矛盾之中。如何能和平地解决这个矛盾是一个问题,我将把这个问题留待其他有能力的科学家和政治家去解决了。但是有一点,与中国未来的工业发展有关,必须在此加以强调。在现代工业世界中,中国是一名后进者,中国有条件避免前人犯过的错误。在这个村庄里,我们已经看到一个以合作为原则来发展小型工厂的实验是如何进行的。与西方资本主义工业发展相对照,这个实验旨在防止生产资料所有权的集中。尽管它遇到了很多困难甚至失败,但在中国乡村工业未来的发展问题上,这样一个实验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后,我要强调的是,上述问题自从日本入侵以来并未消失。这种悲剧在建设我们的新中国过程中是不可避免的。这是我们迟早必然面临的国际问题的一部分。只有经历这场斗争,我们才有希望真正建设起自己的国家。在斗争过程中,土地问题事实上已经成为一个更加生死攸关的问题。只有通过合理有效的土地改革,解除农民的痛苦,我们与外国侵略者斗争的胜利才能有保证。现在日本入侵,给我们一个机会去打破过去在土地问题上的恶性循环。成千个村庄,像开弦弓一样,事实上已经被入侵者破坏,然而在它们的废墟中,内部冲突和巨大耗费的斗争后必将终止。一个崭新的中国将出现在这个废墟之上。我衷心希望,未来的一代会以理解和同情的态度称赞我们,正视我们时代的问题。我们只有齐心协力,认清目标,展望未来,才不辜负于我们所承受的一切牺牲和苦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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