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69925654
《乡土中国》是社会学巨擘费孝通先生的一部研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农村的经典著作。这本书于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后期根据费先生所讲授的“乡村社会学”课程内容写成,篇篇短小精悍,语言朴实却深沉精确;书中作者用通俗、简洁的语言从乡村社区、文化传递、家族制度、道德观念、权力结构、社会规范、社会变迁等各方面分析、解剖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结构,构建中国社会特有的乡土伦理体系。它对中国社会的分析鞭辟入里,发人深省,为了解中国社会文化的基本特性提供了重要参考。是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代表作,也是解读传统中国的经典之作
阅读《乡土中国》的价值
重刊序言
乡土本色 — 001
文字下乡 — 010
再论文字下乡 — 019
差序格局 — 027
维系着私人的道德 — 038
家 族 — 047
男女有别 — 055
礼治秩序 — 063
无 讼 — 072
无为政治 — 079
长老统治 — 086
血缘和地缘 — 094
名实的分离 — 104
从欲望到需要 — 111
后 记 — 119
赵旭东(1)
1948年前后,也就是在中国的家国命运将面临一场可能有的新选择面前,许多中国的知识分子以各种形式参与到了这场决定一个国家未来前途和命运的生死攸关的大抉择之中去。当年的费孝通,一个三十几岁的年轻人,作为一个有着完整英国人类学训练背景的社会学家,也全身心地投入到了这场讨论之中去,他在云南呈贡的魁阁,作为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的一位教授,领导者一个对于中国社会和文化以及那里的真实存在的人怀有极大兴趣的研究小组。他自己通过实地调查去为学生们讲授“乡村社会学”这门课程,课余所留存下来的文字得到发表,成为了《乡土中国》
(1) 赵旭东,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人类学研究所(100872);Email: [email protected]
这本书的原型。这些文字是在报刊编辑的不断催促之下而一篇篇地发表出来的,由此而引起超越学生群体的更为广大的公共读者的共鸣。
这可谓是田野调查研究的附属品,是一个实地研究者借文字去描摹中国的基层社会其可能的结构或者不变的东西是怎样的;同时,也是在那样困苦的年代里,不得已“为稻梁谋”来换取稿费去维持一种原本不可持续的家计的附属品;同时也是在一种内忧外患的痛苦挣扎之中所自然流淌出来的思想情感的附属品。用费孝通后来的评价就是,这些文字根本是在探讨“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的大问题,同时也是在抒发着自己对于理想中的中国应该选择的道路将会是怎样的,它未来究竟会有怎样的一种变迁和转型,而这样的一种中国叙事的构建,又必然是以现实之中的中国究竟是怎样一副面貌为基本前提的。
这个现实的中国,这个我们可以真正去把握的中国,便是费孝通所说的“乡土中国”,是在基层的基本的社会结构上所体现出来的一种“乡土本色”的乡土中国。这种“乡土本色”并非单单是指物理空间意义上的土地这一方面而言的,而是指人和土地之间的一种为紧密的连接。由此,人的生老病死似乎都跟某一块土地的存在极为密切地联系在了一起,彼此之间不能够有哪怕是些许的分离,人生于斯、长于斯,后又终老于斯,这就是乡土中国的一种生命循环,而由此种循环所构建起来的便是可以持续运转的循环社会。很显然这种循环的基础就在于由人和土地之间关系而生长出来的一种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它根本上是一种差序性的关系,即被费孝通称之为“差序格局”的一种差序性的关系,做个形象的比喻,这就像一块石头打进水中向外所激荡出来的一圈圈的涟漪一样,越是靠近水波纹中心的地方,越是会表现得力量强劲或关系紧密,而越是远离中心的,便越是表现得力量薄弱或关系疏远。
换言之,在这样的一个社会之中,人和人之间往往是通过某个个人的自我,并以此自我为中心而不断地向外延伸出去的。这是以一种自我主义为中心的差序格局,并与西方的那种由一群人所结合在一起而成为一个团体的有似一捆柴或者有似俱乐部一般的“团体格局”的形式是大为不同的。在此种差异之中,差序格局的社会关系会更为强调彼此关系的距离形态构成,跟团体格局的彼此均等性的等距离关系形态大为不同,因此在差序关系的社会之中,凡事都要去攀一个交情,去拉一下关系,以此明了彼此之间的距离,总之,这种关系距离的明晰背后实际上都离不开一个“私”字,彼此的关系也便是一种私人的关系。因此在行为上、道德上以及情感上都会以这种关系的亲疏远近来作为一种评判的标准。关系如果近,那凡事都好商量,一路便是开绿灯;而如果关系远,则会表现得彼此冷漠,所有的事都想尽办法设卡阻止,相互也没什么真正利益上的往来可言,更无所谓可能有的彼此之间的一种深度的交往、信任和共事。
这种基于私观念的差序格局构建,核心或者关键也恰恰就是在这一个“私”字上面,社会之中充斥着种种的私人的道德,私人的行动逻辑以及私人之间的亲疏关系的构建,如果不属于是私下里的“自己人”,便什么事情都很难有真正意义上的展开以及事业上的有所作为。这无疑是基于一种土地的农业生产所特有的关系模式,并且在没有一种共同性的或者普遍性的神学信仰的观念下,所突出表现出来的一种家族主义以及地方性关系主义建构的文化模式。它会更为强调彼此之间的基于私的友爱和亲密,相互之间需要预先有一种关系的确认,之后才有彼此之间交往规则或原则的启动,如果对方是属于亲人关系的,那所呈现出来的可能是一套的规则;而如果不是亲人的,特别的还属于是一种“见面生”的陌生人的关系,呈现出来的则又是另外的一套规则了,所谓不分语境和彼此关系的一种普遍性适用的法则在这种关系的文化之中是无法真正有用武之地的。这一点在我看来可能便是费孝通《乡土中国》一书为重要的一个发现,因为它无意之中点破了一个未来新型国家构建的基础究竟应该是怎样的。
推算一下,《乡土中国》一书的初版到现在已经有七十多年了,但是阅读他的人却不分年代和学科的与日俱增,年轻的人从此种阅读之中可以了解到中国基层社会的结构究竟是怎样的,由此而可以抓住事物的本质,不会为变动不居的社会现象所左右;而年长的人在此阅读之中会感同身受地领会到中国社会自身的变与不变的辩证。在一种前后、上下以及左右的社会与文化的比较之中,切实感受到乡土中国其真正的存在价值。而不同学科的人,只要他们一触碰中国的研究,只要他们想去探寻中国存在何以可能,还有中国的文明以及文化何以可能,那所有这些问题的询问都会使他钔很快地远离自己学科的那些教条和定律,而会令他们惊讶地找寻到《乡土中国》这本书的理解线索,从一种看似模糊实际精确,看似随意实际微言大义,看似简略实际却充满着无限复杂性和可解释性的空间的张力之中,中国意识得到了一种突显,而这恰是《乡土中国》这本书所能带给我们的真正永恒魅力之所在。
应该清楚的是,时代在不断的变化之中,但问题依旧;中国在不断地得到书写,但超越性的认识却越来越难有所得。我们或许有太多的研究,但是我们缺乏哪怕是一丁点的洞见。一个人又一个人所写书在一本本的积累起来,厚度也在不断地增加和超越,但是可以去仔细比较一下,对于中国的理解,在我们华丽的书桌上后能够铺展开来的,除了《乡土中国》这本书,我们似乎还真的不太容易去找到另外的一本。可读的书显然会有很多,但是可以静下心来让人细细品味的,费孝通的《乡土中国》毋庸置疑是其中为重要的一本,只要你谈论中国,这本书总也是无法真正可以绕来去的。显然,它的价值不仅在于文字上的通俗易懂且内涵丰富,更为重要的还是它所揭示出来的中国问题,这个问题的提出可以搁置许多空洞的讨论,成为直观这个世界的一把钥匙。有谁可以否认,数千年的农业文明所构筑的中国意识能够真正离开“乡土”这两个字去获得一种额外的理解呢?当然,乡土并不是中国的全部,但是对于核心价值的讨论却无法避开对于乡土问题本身的追溯,这恰是《乡土中国》这本书的又一价值所在,也是我们今天还要不断去重读它的真实理由的所在。
二零一八年八月八日写于亦乐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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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刊序言|
这本小册子的写作经过,在《后记》里已交代清楚。这里收集的是我在四十年代后期,根据我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而写成分期连载的十四篇文章。
我当时在大学里讲课,不喜欢用现存的课本,而企图利用和青年学生们的接触机会,探索一些我自己觉得有意义的课题。那时年轻,有点初生之犊的闯劲,无所顾忌地想打开一些还没有人闯过的知识领域。我借“乡村社会学”这讲台来追究中国乡村社会的特点。我是一面探索一面讲的,所讲的观点完全是讨论性的,所提出的概念一般都没有经过琢磨,大胆朴素,因而离开所想反映的实际,常常不免有相当大的距离,不是失之片面,就是走了样。我敢于在讲台上把自己知道不成熟的想法,和盘托出在青年人的面前,那是因为我认为这是一个比较好的教育方法。我并不认为教师的任务是在传授已有的知识,这些学生们自己可以从书本上去学习,而主要是在引导学生敢于向未知的领域进军。作为教师的人就得带个头。至于攻关的结果是否获得了可靠的知识,那是另一个问题。实际上在新闯的领域中,这样要求也是不切实际的。
在教室里讲课和用文字传达,公开向社会上发表,当然不能看作一回事。在教室里,教师是在带领学生追求知识,把未知化为已知。在社会上发表一种见解,本身是一种社会行动,会引起广泛的社会效果。对实际情况不正确的反映难免会引起不良的影响。我是明白这个道理的,在发表这些文章之前,犹豫过。所以该书初次出版时在《后记》中向读者恳切说明:由于刊物的编者“限期限日的催稿,使我不能等很多概念成熟之后再发表”。“这算不得是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尝试什么呢?尝试回答我自己提出的“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
这书出版是在1947年,离今已有三十七年。三联书店为什么建议我把这本小册子送给他们去重刊,我不知道。我同意他们的建议是因为我只把它看成是我一生经历中留下的一个脚印,已经踏下的脚印是历史的事实,谁也收不回去的。现在把它作为一件反映解放前夕一些年轻人在知识领域里猛闯猛攻的标本,拿出来再看看,倒另有一番新的意义。至于本书内容所提出的论点,以我现有的水平来说,还是认为值得有人深入研究的,而且未始没有现实的意义。
这本小册子和我所写的《江村经济》、《禄村农田》等调查报告性质不同。它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它并不排斥其他体系同样影响着中国的社会,那些影响同样可以在中国的基层社会里发生作用。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概念在这个意义上,是我们认识事物的工具。
我这种尝试,在具体现象中提炼出认识现象的概念,在英文中可以用Ideal Type这个名词来指称。Ideal Type的适当翻译可以说是观念中的类型,属于理性知识的范畴。它并不是虚构,也不是理想,而是存在于具体事物中的普遍性质,是通过人们的认识过程而形成的概念。这个概念的形成既然是从具体事物里提炼出来的,那就得不断地在具体事物里去核实,逐步减少误差。我称这是一项探索,又一再说是初步的尝试,得到的还是不成熟的观点,那就是说如果承认这样去做确可加深我们对中国社会的认识,那就还得深入下去,还需要花一番工夫。
这本书初出版之后,一搁已有三十七年。在这一段时间里,由于客观的条件,我没有能在这方面继续搞下去。当三联书店提出想重刊此书时,我又从头读了一遍。我不能不为当时那股闯劲所触动。而今老矣。回头看,那一去不复返的年轻时代也越觉得可爱。我愿意把这不成熟的果实奉献给新的一代年轻人。这里所述的看法大可议论,但是这种一往无前的探索的劲道,看来还是值得观摩的。让我在这种心情里寄出这份校订过的稿子给书店罢。
1984年10月11日
这部书是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代表作。它对中国社会的分析鞭辟入里,发人深省,为了解中国社会文化的基本特性提供了重要参考。
——中国人民大学原校长 陈雨露
他站得高,看得更远,考虑得更周全。他提出“以上海为龙头,江浙为两翼,长江流域为腹地”。“大上海就是Greater shanghai”。他满怀希望地说:“当上海这个龙头高高昂起的时候,即‘大上海’实现之时,以江浙为脊梁的东方巨龙就会腾空而起。”
—— 经济学家 厉以宁
孝通兄提出过许多有益于国家和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良策,尤其苏南乡镇企业模式之研究为世人敬仰。孝通兄辛勤耕耘一甲子,著作等身、奖掖后学,滋兰树惠,终就社会学教育和研究之一代宗师。
——上海大学原校长 钱伟长
他生命的zui后20年,不只夺回失去的20年,而且愈加发光发热。中国社会学、人类学固然重展新貌,他个人更是写作不停,写出一篇又一篇与时代共呼吸的大文章,从社会学、人类学的知识视野,为中国的社会发展,为中国的现代化,为全球化时代中国文化的自立提供了理性和方向性的思路。中国社会学、人类学何幸而有费孝通,中国人民何幸而有费先生。
——原香港中文大学原校长 金耀基
费孝通这个人样样通,近年来深入农村、工矿,使他更通了。……费孝通是走江南谈江南,走江北谈江北,希望现在的青年人也能如此。
—— 国学大师、zui后的儒家 梁漱溟
他们(吴文藻、费孝通、林耀华、瞿同祖等)都是这些学科在中国历经沧桑的见证人,正是由于他们的共同努力才使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学、民族学和人类学在当今社会得以发展和壮大。
—— 作家、世纪老人 冰心
费孝通的这种观察超出了同时代的所有人,不独在中国,即便在全球学界也是独步一时,它完全不同于亚当·斯密和李嘉图的大工业设想,而是一种来自于中国的经济思想灵光。事实上,开始于1978年的中国经济大改革,由乡镇企业为“预料之外”的突破口,正是从这里发芽的。
—— 财经作家 吴晓波
中国人类学跟社会学的奠基人费孝通先生有一个很有名的说法,用来表述中国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这个特征是什么呢?他就说我们的社会,传统的中国社会是个差序格局的社会
—— 作家、媒体人 梁文道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中国高校社会学研究生入门考卷中常见的名词解释是“差序格局”。这是因为中国社会学教授和学者们认为,《乡土中国》中的这一术语是中国社会学对世界社会学理论的巨大贡献。
—— 北京大学教授 郑也夫
它们和建筑无关,但对我来说都是非常有用的书。比如我对农村问题感兴趣,我就读费孝通先生的《乡村调查》,真正地读到书里面去。
—— 普利兹克奖获得者 建筑师 王澍
费先生的一生著述,是一笔特殊遗产。对乡土中国的观察和描述,不是隔靴搔痒,而是深入骨髓;对美好社会的探寻,不是纸上谈兵,而是躬身实践。每个期待身处好社会、过上好日子的读者,都不妨读读费先生明白晓畅的文字。多听费先生说话,能更多读懂吾国吾民,自己的寻常日子也会更有意味。
—— 学者 费孝通原助手 张冠生
礼治秩序
普通常有以“人治”和“法治”相对称,而且认为西洋是法治的社会,我们是“人治”的社会。其实这个对称的说法并不是很清楚的。法治的意思并不是说法律本身能统治,能维持社会秩序,而是说社会上人和人的关系是根据法律来维持的。法律还得靠权力来支持,还得靠人来执行,法治其实是“人依法而治”,并非没有人的因素。
现代论法理的学者中有些极重视人的因素。他们注意到在应用法律于实际情形时,必须经过法官对于法律条文的解释。法官的解释对象虽则是法律条文,但是决定解释内容的却包含很多因素,法官个人的偏见,甚至是否有胃病,以及社会的舆论都是极重要的。于是他们认为法律不过是法官的判决。这自是片面的说法,因为法官并不能任意下判决的,他的判决至少也须被认为是根据法律的,但是这种看法也告诉我们所谓法治绝不能缺少人的因素了。
这样说来,人治和法治有什么区别呢?如果人治是法治的对面,意思应当是“不依法律的统治”了。统治如果是指社会秩序的维持,我们很难想象一个社会的秩序可以不必靠什么力量就可以维持,人和人的关系可以不根据什么规定而自行配合的。如果不根据法律,根据什么呢?望文生义地说来,人治好像是指有权力的人任凭一己之好恶来规定社会上人和人的关系的意思。我很怀疑这种“人治”是可能发生的。如果共同生活的人们,相互的行为、权利和义务,没有一定规范可守,依着统治者好恶来决定,而好恶也无法预测的话,社会必然会混乱,人们会不知道怎样行动,那是不可能的,因之也说不上“治”了。
所谓人治和法治之别,不在人和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
乡土社会秩序的维持,有很多方面和现代社会秩序的维持是不相同的。可是所不同的并不是说乡土社会是“无法无天”,或者说“无需规律”。的确有些人这样想过。返朴回真的老子觉得只要把社区的范围缩小,在鸡犬相闻而不相往来的小国寡民的社会里,社会秩序无需外力来维持,单凭每个人的本能或良知,就能相安无事了。这种想法也并不限于老子。就是在现代交通之下,全世界的经济已密切相关到成为一体时,美国还有大多数人信奉着古典经济学里的自由竞争的理想,反对用人为的“计划”和“统制”来维持经济秩序,而认为在自由竞争下,冥冥之中,自有一双看不见的手,会为人们理出一个合于道德的经济秩序来的。不论在社会、政治、经济各个范围中,都有认为“无政府”是理想的状态,当然所谓“无政府”决不是等于“混乱”,而是一种“秩序”,一种不需规律的秩序,一种自动的秩序,是“无治而治”的社会。
可是乡土社会并不是这种社会,我们可以说这是个“无法”的社会,假如我们把法律限于以国家权力所维持的规则;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
让我先说明,礼治社会并不是指文质彬彬,像《镜花缘》里所描写的君子国一般的社会。礼并不带有“文明”、或是“慈善”、或是“见了人点个头”、不穷凶极恶的意思。礼也可以杀人,可以很“野蛮”。譬如在印度有些地方,丈夫死了,妻子得在葬礼里被别人用火烧死,这是礼。又好像在缅甸有些地方,一个人成年时,一定要去杀几个人头回来,才能完成为成年礼而举行的仪式。我们在旧小说里也常读到杀了人来祭旗,那是军礼。.,可能是很残酷的。残酷与否并非合礼与否的问题。“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恻隐之心并没有使孔子同意于取消相当残忍的行为。
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合于礼的就是说这些行为是做得对的,对是合式的意思。如果单从行为规范一点说,本和法律无异,法律也是一种行为规范。礼和法不相同的地方是维持规范的力量。法律是靠国家的权力来推行的。“国家”是指政治的权力,在现代国家没有形成前,部落也是政治权力。而礼却不需要这有形的权力机构来维持。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
传统是社会所累积的经验。行为规范的目的是在配合人们的行为以完成社会的任务,社会的任务是在满足社会中各分子的生活需要。人们要满足需要必须相互合作,并且采取有效技术,向环境获取资源。这套方法并不是由每个人自行设计,或临时聚集了若干人加以规划的。人们有学习的能力,上一代所试验出来有效的结果,可以教给下一代。这样一代一代地累积出一套帮助人们生活的方法。从每个人说,在他出生之前,已经有人替他准备下怎样去应付人生道上所可能发生的问题了。他只要“学而时习之”就可以享受满足需要的愉快了。
文化本来就是传统,不论哪一个社会,绝不会没有传统的。衣食住行种种基本的事务,我们并不要事事费心思,那是因为我们托祖宗之福,一一有着可以遵守的成法。但是在乡土社会中,传统的重要性比现代社会更甚。那是因为在乡土社会里传统的效力更大。
乡土社会是安土重迁的,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不但是人口流动很小,而且人们所取给资源的土地也很少变动。在这种不分秦汉,代代如是的环境里,个人不但可以信任自己的经验,而且同样可以信任若祖若父的经验。一个在乡土社会里种田的老农所遇着的只是四季的转换,而不是时代变更。一年一度,周而复始。前人所用来解决生活问题的方案,尽可抄袭来作自己生活的指南。愈是经过前代生活中证明有效的,也愈值得保守。于是“言必尧舜”,好古是生活的保障了。
我自己在抗战时,疏散在昆明乡下,初生的孩子,整天啼哭不定,找不到医生,只有请教房东老太太。她一听哭声就知道牙根上生了“假牙”,是一种寄生菌,吃奶时就会发痛,不吃奶又饿。她不慌不忙地要我们用咸菜和蓝青布去擦孩子的嘴腔。一两天果然好了。这地方有这种病,每个孩子都发生,也因之每个母亲都知道怎样治,那是有效的经验。只要环境不变,没有新的细菌侵入,这套不必讲学理的应付方法,总是有效的。既有效也就不必问理由了。
像这一类的传统,不必知之,只要照办,生活就能得到保障的办法,自然会随之发生一套价值。我们说“灵验”,就是说含有一种不可知的魔力在后面。依照着做就有福,不依照了就会出毛病。于是人们对于传统也就渐渐有了敬畏之感了。
如果我们对行为和目的之间的关系不加推究,只按着规定的方法做,而且对于规定的方法带着不这样做就会有不幸的信念时,这套行为也就成了我们普通所谓“仪式”了。礼是按着仪式做的意思。礼字本是从豊从示。豊是一种祭器,示是指一种仪式。
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力来推行的,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使人服膺;人服礼是主动的。礼是可以为人所好的,所谓“富而好礼”。孔子很重视服礼的主动性,在下面一段话里说得很清楚:
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颜渊曰:“请问其目。”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颜渊曰:“回虽不敏,请事斯语矣。”
这显然是和法律不同了,甚至不同于普通所谓道德。法律是从外限制人的,不守法所得到的罚是由特定的权力所加之于个人的。人可以逃避法网,逃得脱还可以自己骄傲、得意。道德是社会舆论所维持的,做了不道德的事,见不得人,那是不好;受人唾弃,是耻。礼则有甚于道德:如果失礼,不但不好,而且不对、不合、不成。这是个人习惯所维持的。十目所视,十手所指的,即使在没有人的地方也会不能自已。曾子易箦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礼是合式的路子,是经教化过程而成为主动性的服膺于传统的习惯。
礼治从表面看去好像是人们行为不受规律拘束而自动形成的秩序。其实自动的说法是不确,只是主动地服于成规罢了。孔子一再地用“克”字,用“约”字来形容礼的养成,可见礼治并不是离开社会,由于本能或天意所构成的秩序了。
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地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乡土社会满足了这前提,因之它的秩序可以用礼来维持。在一个变迁很快的社会,传统的效力是无法保证的。不管一种生活的方法在过去是怎样有效,如果环境一改变,谁也不能再依着法子去应付新的问题了。所应付的问题如果要由团体合作的时候,就得大家接受个同意的办法,要保证大家在规定的办法下合作应付共同问题,就得有个力量来控制各个人了。这其实就是法律。也就是所谓“法治”。
法治和礼治是发生在两种不同的社会情态中。这里所谓礼治也许就是普通所谓人治,但是礼治一词不会像人治一词那样容易引起误解,以致有人觉得社会秩序是可以由个人好恶来维持的了。礼治和这种个人好恶的统治相差很远,因为礼是传统,是整个社会历史在维持这种秩序。礼治社会是并不能在变迁很快的时代中出现的,这是乡土社会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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