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43966147
前言
鉴定文书及相关出版物书写规范说明
首届“宋慈杯”优秀司法鉴定文书评选活动综述
“司法鉴定文书质量和行业文化建设专题研讨会”在宋慈故里举行
鉴定文书专家谈
我国法医病理鉴定文书的现状与思考
浅析我国法医临床学的发展现状
我国文书鉴定的发展现状
对法医毒物化学司法鉴定文书内容的要求和建议
获奖文书(各奖项获奖者按单位名称音序排列)
一等奖
法医临床鉴定 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
法医病理鉴定 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
文书鉴定 辽宁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二等奖
法医毒物化学鉴定 昆明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痕迹鉴定 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
电子数据鉴定 上海辰星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
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 四川西华机动车司法鉴定所
法医精神病鉴定 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
法医病理鉴定 中国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中心
三等奖
法医病理鉴定 重庆市渝东司法鉴定中心
法医物证鉴定 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
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 福建达通司法鉴定所
文书鉴定 广东中一司法鉴定所
法医临床鉴定 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
电子数据鉴定 盘石软件(上海)有限公司计算机司法鉴定所
法医精神病鉴定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
法医临床鉴定 温州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
法医物证鉴定 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
优秀奖
法医病理鉴定 广西金桂司法鉴定中心
嘉兴志源司法鉴定所
法医临床鉴定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
青岛正源司法鉴定所
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
法医精神病鉴定 广州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
绍兴文理学院司法鉴定中心
厦门市仙岳医院司法鉴定所
文书鉴定 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
成都联合司法鉴定中心
无锡江南司法鉴定所
痕迹鉴定 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
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司法鉴定中心
四川求实司法鉴定所
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 天津市天通司法鉴定中心
电子数据鉴定 福建中证司法鉴定中心
国家信息中心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
声像资料鉴定 湖南省鉴真司法鉴定中心
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云南警官学院司法鉴定中心
微量物证鉴定 新疆中信司法鉴定中心
附录1 《关于开展“宋慈杯”优秀司法鉴定文书评选活动的通知》
附录2 评委会专家组成
附录3 获奖鉴定文书总览
附录 4 、二批异形词整理表
鉴定意见是法定证据形式的一种,是证据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手段和专业知识对送检材料进行研究、分析得出的科学、客观、合乎逻辑的观点。鉴定意见书作为司法鉴定的合法载体,有着严谨的表述要求及格式规范,相关法律法规也对其格式及内容进行了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活动,提高司法鉴定文书整体质量,经部领导批准并同意,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主办,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和“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政法大学)联合承办“宋慈杯”优秀鉴定文书评选活动。
宋慈是我国南宋著名法医学家,被尊为世界法医学鼻祖,其所著《洗冤集录》是世界上早的法医学专著。本次活动以其名字命名,除向先人致敬外,更希望能够激励新时代的司法鉴定人,努力钻研,提高业务水平,坚定地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为司法活动提供更高质量的鉴定意见。
本次评选活动共计收到来自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543家鉴定机构的1029份参评文书,规模空前。
为确保评选活动的权威性,首届“宋慈杯”优秀鉴定文书评选活动邀请来自全国各专业的权威专家及资深司法鉴定人组成评选委员会。全部1029份参评文书历经层层筛选,终评选出一等奖3份,二等奖6份,三等奖9份,优秀奖42份。每一份获奖文书均经过全体评委会的评议并终投票,程序公正透明。考虑到本次活动的指导示范作用,获奖文书的评选上充分考虑到了目前司法鉴定的实践情况,本书所摘录的获奖文书中,既有技术难度较大的疑难案件,展示了目前国内司法鉴定的技术水平,也有难度相对较低,但覆盖面更为广泛的一般鉴定案件,为广大的司法鉴定机构提供规范鉴定文书的指导与参照。通过广泛的专业覆盖和科学的难度层级分布,以期能够为提高全国鉴定意见文书的整体水平提供参考。
首届“宋慈杯”优秀鉴定文书评选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承担,工作中难免存有不尽如人意之处,还望主管部门、各地司法鉴定管理部门及鉴定机构指正,以便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改进完善,努力将“宋慈杯”优秀鉴定文书评选活动越办越好,传承发扬先人的科学精神,不断提高司法鉴定行业整体水平,望与全国司法鉴定人共勉。
司法鉴定活动既是诉讼参与活动,又是科学技术实证活动,具有法律性与科学性相统一的基本属性。作为一种法定证据,一种“辨证据真伪”的证据调查方法、一种“筑法治之基”的司法证明制度,司法鉴定在证据体系中具有核心地位,在认定案件事实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司法鉴定文书是一种法律文书,是司法鉴定意见的书面载体。因此,鉴定文书的质量高低直接或间接影响到证据的可采性和证明效力,进而对司法公正的实现产生不容忽视的影响。基于此,鉴定文书不仅应当符合科学性要求,而且还必须符合文书制作的规范要求和基本格式。《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鉴定文书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已对鉴定文书制作和格式作出明确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不断提高司法鉴定文书的整体质量,我局自2008年起开始举办优秀司法鉴定文书评选活动,2014年首次更名为“宋慈杯”优秀司法鉴定文书评选活动。
宋慈是我国南宋时期著名的法医学家,是世界公认的“法医鉴定学”宗师并称为世界法医学鼻祖。宋慈一生经办案件数不胜数,其撰写的《洗冤集录》不仅是中国,也是世界部法医学专著。在中国,《洗冤集录》不仅为元、明、清三朝刑、法官之书,也被译成英、法、荷等多种文字流传于世。此次优秀司法鉴定文书评选活动以“宋慈杯”命名,意在弘扬宋慈精神,推进法医乃至司法鉴定行业的文化建设,以期激励当代鉴定人继承弘扬宋慈精神,先做人、后做事,严格标准、严格要求,不断提高能力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
本届“宋慈杯”优秀司法鉴定文书评选活动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主办,委托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和“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政法大学)联合承办,并得到了各司法厅(局)司法鉴定管理局(处)的大力支持。经过为期2个多月的评选,各奖项均已尘埃落定,承办方将本次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鉴定文书集结成册,并邀请专家逐一点评,希望在促进司法鉴定文书制作规范化、提高鉴定文书质量的同时,对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人的工作质量和业务水平的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鉴定书的“案情部分”简明扼要地介绍了死者尸体的发现过程,犯罪嫌疑人的作案过程以及当地公安系统法医对死者进行2次解剖的情况,突出了案件的前后关联性,有利于鉴定人理解委托部门的委托目的和要求,使鉴定人在尸体解剖时做到心中有数,解剖过程中有的放矢。从案情及委托要求来看,本案是关于利用胰岛素注射他杀的法医学鉴定,通过鉴定需要查明死者确切的死亡原因,并寻找尸体上的胰岛素注射部位,检查体内存在外源性的胰岛素成分,使尸体检验结果能与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内容相对应起来。因此,本案的鉴定意见对获取关键证据、建立可靠的证据链、便于公安、检察部门侦破案件至关重要。
客观、全面的尸体检验是法医学鉴定书的核心部分,直接关系到鉴定意见的科学性、准确性。任何时候都应该强调进行完整的尸体解剖,包括尸体体表检查,内部组织和器官检查、组织病理学检查、毒物化学检查,必要时须提取有关生物检材做进一步检验。本鉴定书严格按照全面检查的思路对尸体进行了解剖,并发现了以下异常:左上臂、左手背皮下出血,左手背静脉出血;脑水肿,灶性脑细胞坏死;灶性肺出血、肺水肿,代偿性气肿;肝细胞轻度水肿及脂肪变;轻度肾上腺皮质萎缩及类脂质脱失;全身多器官淤血;右心室脂肪浸润;脾肿大。上述发现未检见特异性、致死性的法医病理学改变,无法直接说明死者的死亡原因,但结合案情,犯罪嫌疑人对死者有注射胰岛素的行为,虽未直接检查到明确的针眼,但左上臂及左手背处的皮下出血与其他部位有明显的变化,高度怀疑为注射部位,因此提取了死者的左上臂及左手背组织作进一步的检验。
本份鉴定书的亮点即在于其“免疫组织化学(IHC)检验结果”。免疫组织化学是应用免疫学基本原理——抗原抗体反应,即抗原与抗体特异性结合的原理,通过化学反应使标记抗体的显色剂(荧光素、酶、金属离子、同位素)显色来确定组织细胞内抗原(多肽和蛋白质),对其进行定位、定性及定量的研究,称为免疫组织化学技术(immunohistochemistry)或免疫细胞化学技术(immunocytochemistry)。而胰岛素是一种蛋白质激素,其功能为分解血液中的糖而形成糖原、蛋白质等物质。糖尿病患者为了保持血糖浓度正常,需要定时注射胰岛素,这是一种不可缺少的救命药;但如果这种药物注射过量,血液中的糖分会迅速被消耗,导致临床上的低血糖症状,会出现饥饿感、眩晕、流冷汗、四肢乏力等症状,甚至可能惊厥、昏迷或死亡。应用胰岛素谋杀是需要一定的医学专业知识的背景才可能施行,且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在进行尸体解剖时,需要进行细致的检查,找出注射部位,提取血液测定胰岛素浓度,分析是否存在外源性胰岛素成分。同时,提取血液、尿液或玻璃体液检测糖浓度,以确定是否死于胰岛素过量所致低血糖症。本案鉴定人经过全面的尸体检查提取可疑的左手背、左上臂出血部位皮肤及皮下组织检测是否存在胰岛素成分,由于目前的检测手段直接检测可疑组织中是否存在胰岛素存在很大的困难,故鉴定人员通过IHC方法检测胰岛素,通过检测发现左手背、左上臂皮肤及皮下组织呈强阳性反应,其胰腺作阳性对照也呈强阳性,余阴性对照结果呈阴性。为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鉴定人同时检测了外源性胰岛素中的鱼精蛋白成分,发现上述可疑针眼处的组织鱼精蛋白均呈强阳性反应。上述检验结果为本案的鉴定奠定了较坚实的基础,是本鉴定书亮点。结合其所附的检验经过说明,鉴定人在对人体组织检验之前就进行了大鼠动物实验,在具有明确的检验结果后才进行人体检材的检验。实验设计缜密合理,结果直观、可信。通过本案的鉴定过程,说明鉴定人在鉴定过程中,充分拓展思维,应用现有的科学技术手段来解决法医学实际问题,也说明鉴定人的基础医学理论功底深厚,并具备丰富的法医学鉴定经验。
本鉴定文书的“分析说明”部分层次清晰。通过全面的尸体检查,排除因生前溺水、机械性窒息、机械性损伤、自身疾病及中毒致死的可能,对尸体上的死后动物伤也进行了分析说明,在排除上述因素之后,通过认定外源性胰岛素的进入途径并结合案情、文献资料等认定死者系左上臂及左手背注射含鱼精蛋白的胰岛素药物后,因胰岛素过量致急性低血糖性昏迷而死亡。当然,如果鉴定人在分析说明中若能进一步结合案情将胰岛素的作用机理,以及从排除诊断的逻辑进一步加以分析,可能更容易被法官理解。
评论
还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