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62062561
编辑推荐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律家演讲录》系列出版物以传播法律家创造和积累的实践经验和知识为目的,将诸位法律家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的系列演讲进行录音整理,编辑成册,是法律家的经验、智慧得以汇聚和传承,从而惠及更多的法律人。
内容简介
《法律家演讲录》(第1卷)以“法律实务中的热点和前沿”为主题共辑录了八篇讲演稿,他们透过实践讲解法学理论,化抽象为具体,以理为限,以行为据,让单调的法律丰满起来。
本书内容通俗易懂,可以作为法律初学者了解法律运行、法学学生职业规划的入门读物;同时书中所涉及的实务案例也可以帮助法学学生更好地了解法律实务工作者的工作环境、工作内容、工作流程,以帮助其进行职业规划。
本书内容通俗易懂,可以作为法律初学者了解法律运行、法学学生职业规划的入门读物;同时书中所涉及的实务案例也可以帮助法学学生更好地了解法律实务工作者的工作环境、工作内容、工作流程,以帮助其进行职业规划。
目 录
序言
讲:主题与变奏――新中国婚姻司法实证研究
第二讲:科技进步与中国刑法的近现代变革
第三讲:涉外律师业务漫谈
第四讲:从薄熙来案看《刑事诉讼法》修改后我国法庭审理工作发生的几个变化
第五讲:劳动法领域的几个热点问题
第六讲:知识产权审判实务与法律职业规划
第七讲: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理论与实践
第八讲:法治社会背景下的检察官和检察工作
后记
前 言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的法学本科教育始于1983年。1993年开始招收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2006年开始招收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2011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目前在经济法、民商法、法学理论、国际法、宪法与行政法等二级学科招收硕士研究生,同时招收法律硕士研究生。2013年设立交叉学科法律经济学博士点,同时招聘法律经济学、法律社会学等方向的博士后研究人员。30多年来,经过几代法律人的薪火相传,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已经形成了相对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
为了培养高素质、实务性的法律专门人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在常规性的教学计划之外,还持续性地邀请资深的法律家来校演讲。这里所谓的法律家,主要是指从事法律实践工作的法官、检察官、律师、政府系统的法律官员以及个别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法学研究者。作为实践经验丰富的法律家,他们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的法学学子带来了不同于法学家的立场与思维。
法律家的立场与思维是什么?作为对照,不妨先看看法学家的立场与思维。循名责实,法学家应当以法学研究为业。显然,这是一种相对超脱的立场。统而言之,作为知识分子群体的一个组成部分,法学家的主要职责是要告诉这个社会:人类法律的演变过程是什么,不同地方的法律有何异同,法律的价值与局限何在,法律的应然与实然怎样,诸如此类的问题,都应当由法学家来回答。分而言之,法学家应当具有科学与哲学两种品性:科学的品性要求法学家具有科学的精神,能够像一个自然科学家那样,严谨地观察和剖析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从而为一个社会构建起一整套充满逻辑性的法律概念体系与法律规则体系,其根本目的,在于促进人类的共同生活更趋稳定、和谐、有序。哲学的品性则要求法学家具有反思的精神,能够对现实法律与现行秩序中的消极因素提出质疑,并予以中肯的批判――打个比方来说,法学家提供的反思与批判,应当像一套可以升级的杀毒软件,既有助于清除法律有机体内的病毒,又可以增强法律有机体自身的免疫能力。
与法学家不同,法律家既是某种法律的实践者、操作者,同时也是这种法律的表达者,甚至可以说是一种法律的极其鲜活的载体。譬如,透过一个国家的法官群体的带有普遍性的言行举止,旁人大体上就可以触摸到一种真实的、有质感的法律形态。从这个意义上看,法律家乃是一种法律(或一种法律文化)的构成要素之一。一个国家的法律如果离开了法律家,就不可能成为一种活生生的法律,仅仅只是一些干枯在纸面上的文字符号。正是考虑到这一点,可以说,法律家的确是站在“法律之内”的。进一步看,站在法律之内的法律家群体,又包含了立法者、司法者、执法者、法律服务者等多种角色。他们各自的角色又有一些微妙的差异。其中,立法者的职责在于,借鉴法学家的言说,及时而准确地从社会关系中提炼出一整套法律规则,借以公正地界定不同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并合理地安排社会生活秩序。司法者的职责,一方面要服从法律,另一方面也要通过法律解释、法律论证、法律推理、利益衡量、价值判断之类的法律方法,使简单的法律丰满起来,这就是所谓的创造法律。概而言之,司法者的职责既表现为服从法律中的创造性,也表现为创造法律中的服从性,是为服从法律与创造法律的统一。至于行政执法者的角色,又不同于司法者,因为行政领域的科层制,促使行政执法者既要“依法行政”,同时也要“依上级的命令行政”。还有以律师为核心的法律服务者,他们的角色要求他们既要服从法律,同时还要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利益。
可见,在面对法律的时候,法律家与法学家的立场是不同的:法律家是在法律之内看法律,法学家是在法律之外看法律。这种位置上的差异可能造成某种紧张关系:法律家可能埋怨法学家“不切实际”,法学家则可能指责法律家“缺乏终极关怀”。然而,恰恰是法律家与法学家分别表达的立场与思维,才构成了对话得以展开的前提条件。一套成熟的法律,其实就是不同的思维在相互交锋、相互责难的过程中被逐渐塑造成形的。试想,如果法律仅仅交由法学家来塑造,那样的法律可能会趋于“不切实际”;如果仅仅交由法律家来塑造,那样的法律又可能会趋于短视,缺乏历史的自觉,甚至会“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只有通过这不同话语之间所形成的“必要的张力”,才可能防止一个国家、一个时代的法律“剑走偏锋”,陷于偏执与狭隘。从这个角度上看,一套良善的法律,端有赖于法律家与法学家之间的对话与商谈。一言以蔽之,在转型时期的中国,要塑造出一套成熟的法律与法治,既离不开成熟的法学家的支持,也离不开成熟的法律家的贡献。
在数量庞大的法学出版物中,法学家的见解已经得到了极其广泛的展示,各种法学期刊、法学著作,已经给法学家的智思提供了广阔的驰骋空间。相比之下,法律家的智思尚未得到有效的展示。为了更好地传播法律家创造的实践知识,我的同事张世君博士及其团队把法律家们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的系列演讲录音整理,编辑成册,俾使法律家的经验、智慧有所汇聚,有所展示,进而惠及更多的法律人。作为一套连续出版物的《法律家演讲录》,就是因此而设立的。
法律家言,言之有文,行之久远。
为了培养高素质、实务性的法律专门人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在常规性的教学计划之外,还持续性地邀请资深的法律家来校演讲。这里所谓的法律家,主要是指从事法律实践工作的法官、检察官、律师、政府系统的法律官员以及个别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法学研究者。作为实践经验丰富的法律家,他们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的法学学子带来了不同于法学家的立场与思维。
法律家的立场与思维是什么?作为对照,不妨先看看法学家的立场与思维。循名责实,法学家应当以法学研究为业。显然,这是一种相对超脱的立场。统而言之,作为知识分子群体的一个组成部分,法学家的主要职责是要告诉这个社会:人类法律的演变过程是什么,不同地方的法律有何异同,法律的价值与局限何在,法律的应然与实然怎样,诸如此类的问题,都应当由法学家来回答。分而言之,法学家应当具有科学与哲学两种品性:科学的品性要求法学家具有科学的精神,能够像一个自然科学家那样,严谨地观察和剖析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从而为一个社会构建起一整套充满逻辑性的法律概念体系与法律规则体系,其根本目的,在于促进人类的共同生活更趋稳定、和谐、有序。哲学的品性则要求法学家具有反思的精神,能够对现实法律与现行秩序中的消极因素提出质疑,并予以中肯的批判――打个比方来说,法学家提供的反思与批判,应当像一套可以升级的杀毒软件,既有助于清除法律有机体内的病毒,又可以增强法律有机体自身的免疫能力。
与法学家不同,法律家既是某种法律的实践者、操作者,同时也是这种法律的表达者,甚至可以说是一种法律的极其鲜活的载体。譬如,透过一个国家的法官群体的带有普遍性的言行举止,旁人大体上就可以触摸到一种真实的、有质感的法律形态。从这个意义上看,法律家乃是一种法律(或一种法律文化)的构成要素之一。一个国家的法律如果离开了法律家,就不可能成为一种活生生的法律,仅仅只是一些干枯在纸面上的文字符号。正是考虑到这一点,可以说,法律家的确是站在“法律之内”的。进一步看,站在法律之内的法律家群体,又包含了立法者、司法者、执法者、法律服务者等多种角色。他们各自的角色又有一些微妙的差异。其中,立法者的职责在于,借鉴法学家的言说,及时而准确地从社会关系中提炼出一整套法律规则,借以公正地界定不同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并合理地安排社会生活秩序。司法者的职责,一方面要服从法律,另一方面也要通过法律解释、法律论证、法律推理、利益衡量、价值判断之类的法律方法,使简单的法律丰满起来,这就是所谓的创造法律。概而言之,司法者的职责既表现为服从法律中的创造性,也表现为创造法律中的服从性,是为服从法律与创造法律的统一。至于行政执法者的角色,又不同于司法者,因为行政领域的科层制,促使行政执法者既要“依法行政”,同时也要“依上级的命令行政”。还有以律师为核心的法律服务者,他们的角色要求他们既要服从法律,同时还要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利益。
可见,在面对法律的时候,法律家与法学家的立场是不同的:法律家是在法律之内看法律,法学家是在法律之外看法律。这种位置上的差异可能造成某种紧张关系:法律家可能埋怨法学家“不切实际”,法学家则可能指责法律家“缺乏终极关怀”。然而,恰恰是法律家与法学家分别表达的立场与思维,才构成了对话得以展开的前提条件。一套成熟的法律,其实就是不同的思维在相互交锋、相互责难的过程中被逐渐塑造成形的。试想,如果法律仅仅交由法学家来塑造,那样的法律可能会趋于“不切实际”;如果仅仅交由法律家来塑造,那样的法律又可能会趋于短视,缺乏历史的自觉,甚至会“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只有通过这不同话语之间所形成的“必要的张力”,才可能防止一个国家、一个时代的法律“剑走偏锋”,陷于偏执与狭隘。从这个角度上看,一套良善的法律,端有赖于法律家与法学家之间的对话与商谈。一言以蔽之,在转型时期的中国,要塑造出一套成熟的法律与法治,既离不开成熟的法学家的支持,也离不开成熟的法律家的贡献。
在数量庞大的法学出版物中,法学家的见解已经得到了极其广泛的展示,各种法学期刊、法学著作,已经给法学家的智思提供了广阔的驰骋空间。相比之下,法律家的智思尚未得到有效的展示。为了更好地传播法律家创造的实践知识,我的同事张世君博士及其团队把法律家们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的系列演讲录音整理,编辑成册,俾使法律家的经验、智慧有所汇聚,有所展示,进而惠及更多的法律人。作为一套连续出版物的《法律家演讲录》,就是因此而设立的。
法律家言,言之有文,行之久远。
喻中
2015年3月10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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