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28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300247717丛书名: 21世纪高职高专会计类专业课程改革规划教材
内容简介
本教材的修订将*的内容纳入书中,体现了*的国家税收政策。本教材在系统阐述税法基本理论的同时,注重理论和实践的统一,内容涵盖税法的基本理论、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 设税、烟叶税、关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印花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及税收征收管理法等。内容全面、重点突出,为了方便学生 学习,在各情境中设有难点解答、提示等环节,还配有大量的实务操作和综合练习,并附有详解的答案。
目 录
情境1.1 理解税收法律关系
学习子情境1.2 认识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学习情境2 增值税实务
学习子情境2.1 熟知增值税相关条例
学习子情境2.2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学习子情境2.3 纳税申报
学习子情境2.4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学习子情境2.5 进出口货物业务
学习情境3 消费税实务
学习子情境3.1 认识消费税相关条例
学习子情境3.2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学习子情境3.3 纳税申报
学习情境4 企业所得税实务
学习子情境4.1 熟知企业所得税
学习子情境4.2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学习子情境4.3 纳税申报
学习情境5 个人所得税实务
学习子情境5.1 熟知个人所得税
学习子情境5.2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学习子情境5.3 纳税申报
学习情境6 其他税种实务
学习子情境6.1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烟叶税实务
学习子情境6.2 关税实务
学习子情境6.3 资源税实务
学习子情境6.4 土地增值税实务
学习子情境6.5 房产税实务
学习子情境6.6 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实务
学习子情境6.7 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和印花税实务
学习子情境6.8 环境保护税
学习情境7 征收管理与纳税申报
学习子情境7.1 了解征收管理
学习子情境7.2 税款征收
参考文献
学习子情境1.2 认识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学习情境2 增值税实务
学习子情境2.1 熟知增值税相关条例
学习子情境2.2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学习子情境2.3 纳税申报
学习子情境2.4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学习子情境2.5 进出口货物业务
学习情境3 消费税实务
学习子情境3.1 认识消费税相关条例
学习子情境3.2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学习子情境3.3 纳税申报
学习情境4 企业所得税实务
学习子情境4.1 熟知企业所得税
学习子情境4.2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学习子情境4.3 纳税申报
学习情境5 个人所得税实务
学习子情境5.1 熟知个人所得税
学习子情境5.2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学习子情境5.3 纳税申报
学习情境6 其他税种实务
学习子情境6.1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烟叶税实务
学习子情境6.2 关税实务
学习子情境6.3 资源税实务
学习子情境6.4 土地增值税实务
学习子情境6.5 房产税实务
学习子情境6.6 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实务
学习子情境6.7 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和印花税实务
学习子情境6.8 环境保护税
学习情境7 征收管理与纳税申报
学习子情境7.1 了解征收管理
学习子情境7.2 税款征收
参考文献
在线试读
一、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
应税污染物,是指《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 护税:
(1)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2)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
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
二、征税范围
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是排放各种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包括工业生产中产生的废渣及各类污染环境的工业垃圾)的行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
应税污染物,是指《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 护税:
(1)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2)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
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
二、征税范围
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是排放各种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包括工业生产中产生的废渣及各类污染环境的工业垃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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