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轻型纸包 装: 精装是否套装: 是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32165452
◆ 《帝国的惆怅》是易中天关于中国传统社会政治与人性的论著。 帝国的运作逻辑能否改变?改革的利弊得失又有哪些启示?易中天反思秦汉之后的帝国制度:”从秦灭六国到辛亥革命,中华文明70%的历史都是惆怅,而惆怅,是因为在乎。”
◆ 《帝国的终结》是易中天教授*看重的作品。本书以辛辣幽默的笔调,生动详实的故事,栩栩如生地再现了延续两千多年的帝国制度背后的政界博弈、权力角逐,抽丝剥茧、入木三分。读者可以从既严谨又恣意的文字中,感受易中天教授的学者魅力,习得来自古人的智慧和谋略。
◆ 《费城风云》初版于2004年,如今却毫无陈旧之感,反而越来越适合在”此刻”阅读。
所谓历史,由一系列选择所造就;所谓政治,其实是做出选择的智慧。在1787年的费城会议上,美国人做出了一系列艰难的选择,起草了《联邦宪法》。然而美国人做选择时的底线很简单,只不过”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这样几个字。
《帝国的惆怅》是易中天关于中国传统社会政治与人性的论著。帝国的运作逻辑能否改变?改革的利弊得失又有哪些启示?
《帝国的终结》是易中天对中国古代政治制度批判的论著。在中国延续两千多年的帝国制度为什么*终消亡?
《费城风云》则是易中天介绍美国宪法诞生的过程及其启示。世界首部成文宪法–美国《联邦宪法》究竟怎样产生?为什么两百多年过去了仍然有强大的生命力?对当今时代又有哪些启示?
几乎所有的历史学家都认为,在美国的建国史上,有三份文件堪称伟大,这就是《独立宣言》《邦联条例》和《联邦宪法》。《独立宣言》提出了美国的理想,开始了她的独立;《邦联条例》确定了美国的国名,开始了她的联合;《联邦宪法》则使理想成为现实,使十三个有着各自宪法和政府的政治实体(它们的英文名字是
State
,如何译为中文回头再说)变成一个完整的实实在在的国家。不过,在1787年那个闷热的夏天之前,很少有人认为还有制定第三份文件(《联邦宪法》的必要)。对于这些蛮荒大陆上的乡巴佬,尤其是那些宁愿当乡巴佬也要自由的人来说,什么总统,什么政府,什么首都,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独立宣言》宣布的那个观点: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一些不可剥夺(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建立政府。政府的正当权力,是要经过被治理者的同意才能产生的。当任何形式的政府违背这些目标时,人民便有权改变或废除它,并建立一个新的政府。这个新政府赖以奠基的原则及其组织权力的方式,务必使人民认为唯有这样才*可能获得他们的安全和幸福。
这就是所谓的”美国理想”。在许多美国人看来,只要产生并说出这个理想,他们就算有了自己的国家。所以,他们就把发表《独立宣言》的那一天(1776
年7月4日)定为自己的建国日。何况在《邦联条例》通过后,他们又有了一个国名。剩下的事情,也就是得到国际社会的承认,尤其是英国的承认。这当然只能靠拳头来说话。
所以,1783年9月3日《巴黎和约》签订以后,这些胜利了的乡巴佬,包括那些拿起武器的农民,也包括他们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总司令乔治·华盛顿,便欢天喜地地一哄而散,解甲归田,回自己的农庄过日子去了。直到四年以后,这些傻乎乎的(或者说天真的)美国人才发现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一个名副其实的国家,可不是只有理想就行的。
实际上,那时的”美利坚合众国”既不像样子,又情况不妙。
这个”国家”没有国家元首,没有政府首脑,也没有一个真正的政府。许多权力(比如对外宣战、和约缔结、外交主导、货币制造),是由一个一院制的议会来行使的。议会不但身兼立法和行政两职,而且权力很小。比如组建海军、从各州招募军队、解决各州争端等,就至少需要三分之二State的同意。这就难以巩固和发展独立战争的成果,无法有效抗衡西部印第安人的反抗、英国人在海上的骚扰以及本国农民的起义,也实在承担不起诸如协调金融贸易、调节市场流通、保卫国家安全之类的重任。原本松散脆弱的联盟(United
States),甚至面临动乱、内战、无政府状态和分崩离析的危险。没法子,胜利之后分道扬镳的各个State,只好派出自己的代表,重新开会讨论解决的办法。这就是历史上被称作”制宪
会议”的1787年费城会议。它的任务,是修改《邦联条例》。因为在许多人看来,问题就出在《邦联条例》上。
问题虽然出在《邦联条例》上,但也是有历史原因的。1777年通过的《邦联条例》是美国革命时期的产物,自然存在明显的草创性和过渡性,在许多原则问题上是含糊其词甚至含混不清的。其中*严重的问题是:所谓”美利坚合众国”(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究竟是独立主权国家的结盟,还是高度自治地区的联合?也就是说,它是一个主权国家,还是十三个主权国家的联合体?如果是一个主权国家,那么,构成这个国家的十三个State就是”州”,美利坚合众国就应该叫做”州联”(事实上也有人主张用这种方式来翻译United
States)。相反,如果是十三个主权国家的联合体,则United States就是”国联”,State也得理解为
“国家”。可惜”州联”和”国联”都不准确,”合众国”(United States)既不是”州联体”,也不是”联合国”。为了说清楚这一点,
我们只好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再交代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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