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精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44768436
有理论的高度,有实证的精度
中国法律社会学的典范之作
《割据的逻辑》一书的英文初稿是作者刘思达获得芝加哥大学社会学博士学位的论文。本书将芝加哥社会学派的生态分析传统引入对中国法律职业的实证研究当中,在详细梳理了法律服务行业的源起和变迁之后,又搭建了相当宏大的理论体系,以解释行业内部和外部各种边界的产生。该体系还原了职业者与政府、社会和其他职业者之间的多元互动,在保存了复杂性的前提之下,极为精准地将这些互动抽象为“合界”、“分界”、“维界”与“共生交换”几种基础行为模式。此书堪称中国法律社会学的典范之作,值得所有法学研究者仔细阅读。增订本收入了《方庭的窗口:芝大留学往事》和《场域与生态》两篇文章。
再版序言
章 割据:中国法律服务市场三十年
第二章 边疆:农村的纠纷解决与职业系统
第三章 战场:律师与基层法律服务
第四章 高端:涉外法律市场的全球化
第五章 后院:企业与政府机关的法制化
第六章 雷区:律师与刑事司法系统
第七章 逻辑:定界与交换的空间社会学
参考文献
附录 场域与生态
后记
方庭的窗口:芝大留学往事
再版序言
十年可以树木,可以磨一剑,也可以让一本书失去时效性,只剩下理论意义和历史价值。这本《割据的逻辑》中所使用的经验材料,是我在2004-2007年间在全国12个省份的田野调查中收集的,在书的结尾,我也曾自问,三十年后的中国法律服务市场将是一幅什么景象?现在十年过去了,对这个问题虽然还没有答案,但作为一个生态系统的中国法律服务市场已经产生了诸多变化。因此,在本书于2017年再版之际,有必要对中国法律职业过去十年间的发展做一点概述和评论。对于那些因为关注律师等职业的现状而拿起这本书的读者而言,这篇序言将在有限的篇幅内讨论一些原书中未曾涉及的新现象和新问题;而对于那些对社会理论有兴趣的读者而言,它或许也能提供一点理解社会空间如何随时间流逝而演变的新思路。
中国法律服务市场在过去十年里明显的变化无疑是律师数量的大幅增长。本书的田野调查于2007年完成时,中国律师的总人数还只有不到13万人,而到2016年,已经增长到30万人左右。律师人数增长的源动力是21世纪初中国法学教育的“大跃进”——有法学专业的高等院校增加到了600多个,每年有几十万法科学生毕业,再加上一些非科班出身却对法律职业有兴趣的“法律爱好者”,2015年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总人数已经达到48.8万多人,而法官、检察官等其他“体制内”法律职业的总人数在这一时期并无显著增长,于是大量有志于法律职业并通过了司法考试的人就纷纷涌入了律师业。此外,中国经济在过去十年的持续增长与全球化也为律师业——尤其是涉外和商事法律服务——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
律师数量的高速增长在法律服务的生态系统中引发了一系列连锁反应。首先,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化与专业化程度都得到了显著提高。自2000年代中后期起,金杜、大成、德恒、盈科等律师事务所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大量设立分所,到2016年,全国律师总人数超过500人的大型事务所已经有了十几家,规模的大成律师事务所已经设立了40多家国内分所,共计4000多名律师。在2012-2015年间,金杜和大成两家律师事务所还分别与来自澳大利亚、英国、加拿大、美国等国的三家外国律师事务所以“瑞士联盟”(Swiss Verein)的形式进行了合并,迈出了中国律师业走向国际舞台的重要一步。与此同时,在全国各主要城市都出现了专门从事某一业务领域(如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税务等)的专业化“精品所”,即使在综合性的大型律师事务所内部,“万金油”律师也越来越少,而逐渐被各个业务领域的“专家型”律师所取代。在本书第四章所述的“高端”涉外法律服务方面,除海外投资等少数领域之外,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处在与国内律师事务所的市场竞争中几乎已经不占任何优势,在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甚至开始有外国所的合伙人加盟国内所,这与十年前的市场竞争和律师流动状况形成了鲜明对照,也使二者之间的管辖权边界更加模糊。
其次,在本书第三章所述的诉讼“战场”,律师较基层法律服务而言无论在人员数量还是服务质量上都取得了优势,虽然普通民众依然很难区分这两个并存的法律职业,但对于大多数律师而言,直接的竞争已经不再来自基层法律工作者,而是来自其他律师同行。由于律师人数的增长和跨地域流动现象的大量出现,在北京、上海、深圳等东部沿海主要城市的低端法律服务市场,律师之间的竞争几乎可以用“惨烈”来形容,每年都有大批外地律师进入,也有许多人铩羽而归。律师纷纷“孔雀东南飞”的后果,不但加剧了东部沿海城市法律服务市场的竞争,使律师业内的劳动分工和社会分层逐渐固化,而且也使中西部地区的农村和小城市缺乏律师的窘境在全国律师总人数大幅增长的背景下并没有得到明显改善。另一方面,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58条重新确立了基层法律工作者作为诉讼代理人的法律地位,结束了《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后这个法律职业的存在近十年无法可依的尴尬处境。然而,司法部对律师与基层法律服务之间的管辖权重合问题依然没有采取任何区分措施,这也让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市场显得十分困难,律师们对基层法律服务不正当竞争的抱怨也还是不绝于耳。但一个无可争辩的事实是,虽然受到21世纪以来司法行政机关政策摇摆的种种约束,基层法律工作者在乡镇、街道尤其是本书第二章所述的法律“边疆”地区的纠纷解决中还发挥着重要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讲,律师与基层法律服务之间的定界过程在过去十年间并没有发生质的改变,虽然律师在大中城市的竞争优势已经日趋明显。
除了面向企业的非诉法律服务和面向普通民众的日常诉讼——即律师业社会结构的“两个半球”——之外,在过去十年里,针对各种公民基本权利问题的所谓“公益诉讼”“维权诉讼”“影响性诉讼”等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新兴业务领域也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兴起。这其中受到关注多的无疑是主要聚集于北京的一些以保障人权为目的、以刑事诉讼为手段、以代理敏感案件为己任的律师。他们从事着在本书第七章所述的“雷区”中危险的工作,不仅在办案过程中经受着极大的困难,甚至连自己的律师执业资格和人身安全都得不到有效保障。但另一方面,这一小部分律师在国际媒体上具有相当可观的影响力,几乎成了中国律师业的形象代言人。除了他们之外,在环境保护、劳工权益、女权、同性恋权益等涉及基本权利问题的领域,也都活跃着不少律师的身影,虽然国家对所谓“维权律师”一直十分警惕,但在这些政治敏感性相对较弱、所涉及的人群却更为广泛的“灰色地带”,法律人政治动员的空间反而有可能更大。近年来微博、微信等新社交媒体的兴起,则为中国律师业的集体行动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交流平台,“律师团”“死磕律师”等现象的出现和引起公众关注,互联网科技的发展在其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与本书中对中国律师网互动社区的参与观察相比,中国律师的政治动员在2009-2011年“李庄案”之后已经从单纯的网络讨论转向了线上互动与线下行动相结合的“立体式”动员,其社会影响力也与日俱增。即便受到了国家强制力的诸多结构性约束,假以时日,法律职业固有的的政治属性必将逐渐显现,中国律师业的命运与国家的政治命运也必将更为紧密地结合起来。
在律师业的集体行动风起云涌的同时,本书第五章所述的法律服务市场的“后院”也悄然发生了一些变化。在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宏观政策下,国务院于2014年取消了企业法律顾问的职业资格,对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书不再实行注册管理,也不再组织资格考试,使这个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一直与律师业分立的法律职业失去了其存在的合法性。然而,这一来自国家行政权顶层的政策变化对打破企业法律服务的割据状况究竟有多大影响,尚需时间检验。2016年6月,国务院又发布了《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要求在2017年底前在各级党政机关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而国有企业也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法律顾问、法律总顾问和公司律师,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实施后,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公职律师都应当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虽然这一新政策还在实施过程中,但从规定本身而言,并未彻底打破法律顾问与公司律师、公职律师分立的现状,而是以一种“和稀泥”的维界方式将三者之间的管辖权边界变得更加模糊了。可见,职业管辖权割据的持续时间越长,历史包袱越重,打破割据的难度也就越大,即使有上级国家机关的直接干预,也很难在短时间内对法律职业之间的管辖权冲突产生质的改变。
然而,目前正在筹备中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如果实施得当,却有可能对法律服务市场的割据状况乃至整个法律职业的生态环境产生实质性影响。中国法律职业三十多年高度割据的一个文化层面的根本原因,是国家和民众都并不把法律视为一个像医生、工程师那样具有高度专业化的知识和技能的职业,而总认为“人民群众的意见,比法律还厉害”(马锡五语),于是不仅律师在法律服务市场上四面受敌,连法官、检察官也得不到应有的经济待遇和社会尊重。无论是在香港、台湾,还是在我们的近邻日本、韩国,或者远隔万里的欧美国家,法律职业的收入和社会地位如此之低的状况,都是极为罕见的。提高一个职业社会地位和市场竞争力的前提,是要让这个职业的专业技能得到国家与社会的认可和尊重,而在职业准入资格都无法统一、没受过法学教育的人也可以提供法律服务的现状下,谈什么建构“法律职业共同体”之类的理想,只是痴人说梦而已。因此,改变法律服务市场割据状况的步,就是实现法律人在职业教育和准入资格上的统一,当律师、法官、检察官、企业法律顾问乃至基层法律工作者都具有类似的教育背景和专业技能时,许多目前看来十分棘手的问题或许就会迎刃而解。
对于专注于描述和解释现象的社会学家而言,中国法律服务市场这个五光十色、变化万千的生态系统为进一步发展芝加哥学派的生态理论提供了一个绝佳案例。但对于以制度变革为己任的法学家而言,如何在这个生态系统中为21世纪中国法律职业的发展找到一条出路,却是个难度极大的问题。就我本人而言,多年来一直游离在社会学和法学两个学科的边缘,也一直在解释问题与解决问题的悖谬之间徘徊。直到写完这本《割据的逻辑》之后,我才逐渐意识到,其实无论是法学家还是社会学家,一个学者对于法律实践和社会变革所能起到的推动作用都非常有限,而真正重要的,是把周围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社会事实如实记录下来,把它们解释清楚,再进一步作出理论贡献。至于学术研究能否在实践领域产生影响,并不是一个学者所能控制的。
因此,在这篇序言的后,我想简单谈一谈这项研究的理论意义。对我本人而言,自2002年秋天赴芝加哥大学社会学系求学以来,感兴趣的理论问题一直是社会的“形状”,也就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是什么样子的?又是通过怎样的社会过程而变化?这项关于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研究,给了我一个用具体经验材料来发展理论分析工具的好机会,而本书中所使用的“定界”和“交换”两个核心概念,不但可以解释当代中国法律职业社会结构的形成和演变,而且也可以用来分析其他社会空间的分化和整合过程——本书章和第七章题注中之所以引用《三国演义》和《战国策》中的两句话,正是试图揭示这两个概念的灵感来源和普遍解释力。
在本书出版之后的五年里,我一直在继续进行社会空间理论方面的思考和研究,第七章里所提到的那篇比较布迪厄场域理论与芝加哥学派生态理论的英文文章Field and Ecology(《场域与生态系统》),也终于在我威斯康星大学社会学系的同事Mustafa Emirbayer教授的帮助下得以完成,算是对这个书中未能充分阐释的重要理论问题的交代。而未来的几年里,我将沿着齐美尔和芝加哥学派的学术进路建构一个不同于布迪厄、列斐伏尔等欧洲社会思想家的社会空间理论,而其核心正是这篇序言里提到的经验现象背后所体现的根本理论洞见,即一个社会空间的变化并不只取决于某些行为主体的资本和惯习,或是行为主体之间的权力斗争与支配关系,而是还取决于这个空间及其相邻空间随时间流逝而出现的多样化的社会过程,如一个群体的人员增长和跨界流动,国家对群体边界的维系和调整,科技创新所引发的集体行动等——定界与交换,只是描述社会互动过程的诸多概念中对社会结构分化与整合的形塑作用较大的两个而已。归根结底,在时空变化的洪流里,每个行为主体都是渺小的,就像沉在河底的一粒粒石子,随着流淌的河水若隐若现,而个体行动的社会意涵,只有在时间的流逝和空间的演变中才会渐渐清晰起来。
从这个意义上讲,本书结尾处的那句“割据的社会史永远都在改变,但割据的逻辑永存”,其实夸大了定界与交换这两个社会过程的普遍解释力,而不够尊重历史变迁的独特性和相对性。在一定程度上,这是社会学的学科性质使然——作为一门从19世纪中后期兴起时就受到各种自然科学思潮影响的“伪科学”,社会学从未摆脱对所谓“价值无涉”的普遍性机制和分析工具的过度追求,包括我本人在内的社会学家们有时甚至会为了让自己的理论显得更有解释力而将历史和社会事实“削足适履”,无论是定量研究还是定性研究都是如此。而这篇序言中对中国法律职业过去十年间变化的简短讨论,不止是一个经验层面的更新,更是一个研究方法上的自我批评。在理论意义和历史价值之间,如果一定要选择一个的话,或许不少社会学家都会选择前者,而今天的我面对着这本旧书,却深感历史的厚重、理论的轻浮。
2016年9月完稿于纽约
这是一部基于扎实且精细的实证调查和研究资料的法学著作,思维缜密,有重要的方法论考量,并有研究者的独到发现,代表了中国目前律师制度的实证研究的*水平。我欢迎更多的这类著作。
——苏力 北京大学法学院
刘思达博士对中国律师业的研究,有理论的高度,有实证的精度,因而对问题状况的分析和判断都很到位。
——季卫东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刘思达博士的著作借助芝加哥学派的生态分析传统,对中国法律职业近年来的迅速变革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作者既谙熟中国法律职业的现状,又具有敏锐的社会分析能力,因此本书不仅勾画了中国法律职业中“割据的逻辑”,而且由此触及了整个中国社会的“形状”。无论对于社会学家,还是法律职业者,这都是一项值得关注的研究。
——李猛 北京大学哲学系
刘思达的这一经验研究展现了中国法律职业市场的基本格局,深刻揭示出法律职业与国家管理之间的关系。作者主要运用生态理论加以分析,同时也将视角拓展至场域理论和空间社会学。这本书不仅是中国法律职业研究的开拓之作,也是中国法律社会学研究的典范。
——侯猛 北京大学法学院
这项研究田野工作跨度大,质性感觉好,问题切入细致,可谓当代中国法律经验研究的典范作品。更难能可贵的是,作者留学美国,却没有盲目跟风拥抱当代美国学术主流,紧跟所谓*趋势,而是返回芝加哥社会学派,寻找对理解中国实践真正有价值的理论资源。本书继承了芝加哥社会学派传统,走出了一条经验与理论结合的成功道路。
——陈柏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割据的逻辑》一书是对我国当代法律职业*次全面而又立体的审视,是实证研究与理论应用提炼的一个典范。一方面,作者通过全国性的实证数据为我们呈现出一个复杂而又具有层次感的中国法律服务市场以及生存在其中的法律职业群体。另一方面,作者娴熟地穿梭于法律职业的多个理论传统之间,将这些理论对中国法律服务市场可能的解说能力进行细致比较并且发展出用于理解中国法律职业的独到理论。该书已经成为中国的法律职业研究者无法绕开的一个经典文本。
——吴洪淇 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
《割据的逻辑》一书将芝加哥社会学派的生态分析传统引入对中国法律职业的实证研究当中,在详细梳理了法律服务行业的源起和变迁之后,又搭建了相当宏大的理论体系,以解释行业内部和外部各种边界的产生。该体系还原了职业者与政府、社会和其他职业者之间的多元互动,在保存了复杂性的前提之下,极为精准地将这些互动抽象为“合界”、“分界”、“维界”与“共生交换”几种基础行为模式。此书堪称中国法律社会学的典范之作,值得所有法学研究者仔细阅读。
——张泰苏 耶鲁大学法学院
《割据的逻辑》的出版标志着中国法律职业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对那些渴望理解自己以及自己所处世界的中国法律人来说,这是一本值得精读的好书。
——李学尧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方庭的窗口:芝大留学往事
刘思达
和许多美国名校比起来,芝加哥大学的校园很小,中心是个方形的新哥特式建筑群,被称为“方庭”(The Quadrangle),我曾就读的社会学系就在方庭东南角的一座建于1929年的四层小楼里。虽然毕业只有几年时间,我对这座楼的记忆却已经模糊了,除了几位老师的办公室之外,能想起来的只有一扇扇从里向外开的木质门,被无数双脚踩得凹下去的石质楼梯,还有一间只有在开题和答辩时才能出入的博士论文室。说来奇怪,那间狭小的屋子我只进过两次,却对里面的一切印象极为深刻——屋里的陈设十分简单,只有两排书架和一张桌子,书架上摆放着这个全世界早的社会学系1892年建系以来的全部博士论文,桌子上坐着我博士论文的三位指导老师,我的导师阿伯特(Andrew Abbott)教授身后有一扇窗,至于窗外的风景,我从没来得及看清过。
我对社会学产生兴趣,始于在北大法学院读书时朱苏力老师的法理学课,那是1998年的秋天,大一的学期,我们读的本书就是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生育制度》,后来我经常和人开玩笑说,这是还没进法律的门,就上了旁门左道。之后的两年里我胡乱读了许多闲书,主要是法理学和政治哲学方面的,对社会学并没有什么了解。直到大三第二学期,我又同时上了李猛老师的社会理论课和赵晓力老师的法律社会学课,认真读了涂尔干和韦伯的几本经典著作,两门课下来感觉几乎被洗了脑,对经典社会理论中的现代性问题产生了极其浓厚的兴趣,于是大四准备出国留学时,我一个法学院都没有申请,而只申请了美国和英国的十几个社会学系的博士(Ph.D.)项目。记得我次和芝大社会学系的赵鼎新老师联系时,自我介绍说读过涂尔干和韦伯的著作,结果他回信时很不客气地说,你如果联系其他老师的话,千万别这么说,否则他们会觉得你对社会学的了解很肤浅。
几个月之后,我幸运地收到了芝大社会学系的录取通知书,不过直到临行前,我读过的社会学著作几乎还是只有涂尔干和韦伯,再加上芝加哥学派的那本1921年出版的《社会学科学导论》(An Introduction to the Science of Sociology),俗称“绿色圣经”(Green Bible)。
让快乐去死的地方
对大多数中国留学生而言,身处异乡的年总是艰难的,除了语言、文化、生活等方面的适应之外,的挑战无疑是养成一种与国内截然不同的学习习惯。芝加哥大学是美国各高校中学术训练为严酷的学校之一,官方版的校训是“益智厚生”(Crescat scientia; vita excolatur),而民间版的校训则是“让快乐去死的地方”(Where fun comes to die),无论是本科生还是研究生,上课时都要承受超大负荷的阅读量。我在芝大的年,每周的阅读量基本上保持在一千页书左右,对于母语不是英语的学生而言,刚开始几乎是不可完成的任务。于是在北大每晚十一点熄灯后从没看过书的我,在芝大的初几个月每天都是晚睡早起,能睡上四、五个小时就感觉很幸福。记得有一次上劳曼(Edward O. Laumann)教授的组织社会学课,课上只有十几个学生,大家围着一张圆桌坐,因为前一天晚上睡得实在太晚,我居然当着所有老师同学的面直接趴在桌上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发现周围的同学都在忍着笑,而劳曼教授也是一副故作镇静的样子,顿时觉得无比尴尬。
但挑灯夜读并不是留学年困难的事,更大的挑战是自信心的培养。我所在的芝大社会学系2002级入学的一共有18位同学,其中美国学生占了三分之二,几位国际学生也大多有过在美国读书的经历,而我不但年龄小、英语差,而且对美国社会学几乎一无所知,一切都要从头学起。于是,从入学天开始,我就一直被一种隐隐的自卑感所笼罩,总觉得同学们都比我强很多,自己没有选择,必须加倍努力、“笨鸟先飞”。这种压抑的感觉直到次期中考试后才有所缓解,在那次考试里,我的组织社会学问答题居然得了满分,让班上的同学刮目相看,也让我自己有些难以置信。现在回想起来,其实语言障碍只是一道门槛,没跨过去之前觉得它比什么都重要,跨过去了才发现,学问做得好不好,和外语水平关系并不大。
美国高等教育中的三学期制(quarter system)就始于芝加哥大学,据说是因为芝大建校比较晚,想尽快赶上哈佛等常春藤院校,于是就用这一制度创新来让学生上比两学期制(semester system)更多的课程。经历了秋季学期的魔鬼训练,到了年的冬季学期,我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都已经有了明显提高,上课不那么累了,课下也开始有了些属于自己的时间。于是我迫不及待地开始读自己感兴趣的书,为了保证课外读书时间,我给自己定了个规矩,无论学校的功课多忙,每周总有一天是留给自己的,只读那些和自己的研究兴趣直接相关的书。这个习惯让我受益良多,到春季学期,我已经开始写自己的篇英文论文了。后来许多人都问我,为什么研究生期间发表学术论文那么快?我的答案很简单,只是因为动手早而已。博士教育和本科教育的区别,就是并非以课程为中心,上课固然重要,但终究只是手段,终的目的是要有原创性的学术成果。有的学生稀里糊涂地上了好几年课,都还不知道自己博士论文想做什么题目,这是可怕的事情。
年的课程结束后,我并没有回国,而是整个暑假都和同学们一起留在学校,组成学习小组,准备第二年开学前的博士资格考试。这个考试虽然绝大多数学校都有,但内容和形式各不相同,芝大社会学系的考试是全面性的,涉及社会学的十大领域,有一份长达十几页的书单,据说书单的内容几十年间都没有太大变动,囊括了西方社会学的大多数经典文献,加起来有一万多页。到了这个时候,我的英文阅读速度已经和美国同学相差无几,但大家读得都十分吃力,有时只能靠互相交换阅读笔记来赶上进度。就这么昏天黑地地过了一个夏天,直到这个让所有人都恨得咬牙切齿的考试结束后我才发现,它真的是一个里程碑,通过了资格考试,就算是真正入了社会学的门,以后的修行就看个人的努力了。这时再回想自己在芝大年的生活,的确辛苦远远多于快乐,而且明白了一个道理,就是身在异国他乡,没有人会自动尊重你,你必须通过自己的努力来一点一点赢得别人的尊重。
阿伯特教授
我的导师阿伯特教授是个有点奇怪的人,美国的学校里师生之间一般没有什么等级观念,研究生甚至本科生往往会亲切地直呼老师的名字,但他从不允许系里的学生直呼其名,而是一定要叫“阿伯特教授”。当然,他对学生也很有礼貌,我次去办公室见他时,他张口就是“刘先生”,后来熟悉了之后才开始叫我的名字。直到我从芝大毕业到威斯康星大学工作之后,收到的封信恰好是阿伯特教授主编的《美国社会学杂志》(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寄来的对匿名评审人的感谢信,结果他在那封信的后手写了一句让我哭笑不得的话:“思达,你现在可以叫我安迪(Andy)了。”不过,至今为止,我还总是叫他“阿伯特教授”,七年养成的习惯,哪有那么容易改过来呢?
次进阿伯特教授的办公室,我就被里面摆放着的几千本书给震了一下,美国文科大学教授的办公室里书都不少,但像他这么多的还是不多见。有一次我问他:“这些书你全都读过吗?”他只是平静地点点头答道:“差不多吧。”后来我估算了一下,如果每本书都认真读的话,人一辈子多也就读一万多本书而已,书再多的话就只有收藏的意义了,古人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在现代社会里,其实前者比后者难得多。阿伯特教授的阅读范围很广,比如他虽然从没来过中国,研究的东西也和中国毫不相关,却读过两遍《红楼梦》,英文版和法文版各一遍,让他的中国学生们全都刮目相看。我一直觉得读过这几千本书已经足够多了,结果毕业前的后一年,因为一次系里的活动去导师家里做客,才发现他的书房里居然还有另外几千本。
对我来说,有一位真正读过万卷书的导师是件幸运的事情,更幸运的是,阿伯特教授是个对学生不怎么热情的人,他几乎从不和自己的学生合写文章,也很少过问学生的个人生活,但在学术方面却极为宽容,从不强迫学生接受自己的学术观点,而是给学生充分的自由去探索研究社会学的各种可能性。不过说来也怪,我从在芝大的第二年开始,就鬼使神差地连着上了阿伯特教授的五门课,几乎占到了我在芝大所有课程的四分之一。这五门课中的两门是一对一的阅读课,也就是我自己定一个题目,再做一份书单,然后根据书单每周写读书笔记,再和导师讨论一个小时。因为我的研究兴趣集中于法律职业,所以两门阅读课都是关于职业社会学的,两个学期读下来,让我不但彻底精通了这个“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研究领域,而且找到了博士论文的理论突破口,也就是职业与国家之间的关系。直到现在,每年新博士生入学时,我都会建议他们在合适的时候找自己喜欢的老师上一两门这种“学徒式”的阅读课,因为它是寻找论文题目好的方式。
许多过来人都说,博士读的时间长了,人在很多方面都会变得越来越像自己的导师,不只是学术观点,有时连发型、着装之类的都会被导师的品味所影响——所谓“为人师表”,或许就是这个意思。不过,我一直觉得芝大的很多教授都太孤芳自赏,对自己的学生也太冷漠,有只“教书”不“育人”之嫌。阿伯特教授就是这方面的典型,每次和他谈话,都能感觉到他的聪明绝顶、才华横溢,但很多学者的生存之道他并不会直接告诉你,而是让你自己在漫长而孤独的学术训练中慢慢领悟。当然,每次他偶尔谈起这些东西时,都会给我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比如有一天在他办公室里,不知怎么聊到了做学问所需要的基本素质,结果他说,做学问需要五样东西:马力(horsepower)、想象力(imagination)、做事情的意志(will to do things)、纪律(discipline)、忍耐力(perseverance)。五样东西都很重要,但其中重要的是做事情的意志,很多“马力”十足却缺乏意志的人,都是做出一点小成果之后就默默无闻甚至终改行了。迄今为止,这是我听到过的关于这个问题有道理的话,上课时也经常讲给自己的学生听。
说阿伯特教授不关心学生,其实并不恰切,他只是有自己很独特的方式罢了。比如我这辈子讲的节课,就是他给我提供的机会。大概是我博士第四年的冬季学期,选了他的一门叫作“行动与意涵”(Action and Meaning)的课——芝大的教授经常会开一些稀奇古怪的课程,比如这门研究生课,他似乎只讲过这一次,只有六七个学生——结果没想到,刚开学周,阿伯特教授年逾90岁的父亲就生病了,上课前一天晚上他从波士顿给我写邮件,说自己赶不回来了,因为我是班上年级的学生,让我代他组织大家讨论。我看到邮件后即兴奋又紧张,一夜都没睡好,把要讨论的阅读材料反复看了很多遍,好在第二天上课比我想象的顺利许多,同学们讨论得很热烈,气氛也很融洽。有了这次阴差阳错得来的教学经历之后,我的感觉就像是捅破了一层窗户纸,以后无论在哪里讲课,都再也没有那样紧张过。
阿伯特教授是个很注重形象的人,一年四季都是西装革履,即使夏天热的时候,在学校里也要穿长袖衬衫,有时还会戴一顶草帽,很有复古范儿。我在芝大期间,只见过一次他略显邋遢的样子,那也是某个冬季学期的节课,阿伯特教授走进教室时,我和同学们全都惊呆了——平日里衣着光鲜的他,头发蓬乱着,而且留起了大胡子,瘦得像一个幽灵。然后,他如往常一样平静地告诉大家,他圣诞节之前被诊断出了癌症,刚刚做完手术。后来阿伯特教授告诉我,手术之前他很绝望,不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也不知道自己正在写的那本大部头的社会理论书还能不能完成。幸运女神终还是眷顾了这位社会学芝加哥学派的当代继承人,他的手术很成功,学术生命也得以延续。不过,后来他实在是太忙了,那本书至今都还没写完。
我从阿伯特教授身上学到了很多东西,但现在想起来,其中重要的一点,是对学术研究的一种极其纯粹的追求。美国社会学界有很多思想十分激进的学者,他们做学问的目的,并不只是为了知识本身,而是为了推动各种社会变革。阿伯特教授则恰恰相反,他所写的每一篇文章、每一本书,都只是为了能更好地理解社会本身。从这个意义上讲,你可以说他是一个有点保守的学者,甚至是一个超脱于世外的学术魅影,但事实上,人类知识的演进,少不了这样纯粹的学者。我并不想成为和他一样的人,但这并不妨碍我欣赏他的学问和品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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