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轻型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69233919
1.本书凝聚了作者从事律师职业多年来的人生阅历、执业心得、现实洞察和哲学思考,既充满哲理又发人深省。作者提出的“理性实践”的职业和社会实践理念,既具有鲜明的社会现实意义、时代感,又深含永恒性的哲学、文化意义。既有本体论,又有方法论。理性实践,包含“理性地去实践”和“去实践理性”两大部分,而这两大部分分别对应科学、知识、真理精神和道德、文化、信仰精神。而其背后主要是康德批判和先验哲学的支撑,以及现代性命题和中国现实的背景。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从律师职业的角度出发,深入探讨了人世间的是非、对错、好坏、善恶、美丑,具有社会意义和哲学意义。整本书是奔着理性扭曲后的怀疑主义、专制主义、官僚主义、功利主义、享乐主义、物质主义、民粹主义、经验主义,尤其是虚无主义而去的。不光是对“功利支配,价值虚无”,同时对道德(价值)虚无和道德狂热这两个暗含蒙昧主义偏离理性的*的痛击和解救,无时无刻不是本书的一条主线。
3.在每个年龄段、执业期都能给予年轻律师不同的启发与思考。不仅是年轻律师、司法人员、法学院学生必读作品,更是适合所有人阅读的著作。是难得的力作和佳作。
这本书是作者站在哲学高度,寻根问底探索自身职业以及思考社会现实的产物,同时是我将思想和笔端触向人世间终极是非、对错、好坏、善恶、美丑的著作。它深入展现了作者的精神世界,并诠释了诸多重要的现代命题,比如知识真理命题、功利性命题、人格命题、虚无命题、幸福命题、启蒙命题、道德命题、信仰命题,甚至还包括自负和清高、得与失、做到与得到、情与爱、累与烦、大事情与小事情、对手和对象、自信心与敬畏之心、加法与减法、绝望与希望等具体命题。
该书是一本远不只是探索律师职业的著作,或者说,一本在探索律师职业,并*终将思想和笔端触向人世间终极是非、对错、好坏、善恶、美丑的著作。
这是一本不仅适合律师和司法官员等法律人士阅读,更适合所有人阅读的著作。
第一章 职业误读
一 高级骗子
二 关系迷信
三 不当期待
四 律师商人
第二章 理性实践
一 规则意识
二 法则彰显
三 功利警惕
四 道德追求
五 启蒙实践
第三章 以理服人的职业
一 律师职业的基本属性
二 律师职业的扩充属性
三 律师职业的根本属性
第四章 误解与偏见
一 误解
二 偏见
第五章 为自己立法
一 自己是客体
二 把自己降为零
三 自负和清高
四 信念的归宿
五 它为对手和对象而生
六 表达与对峙
七 本体意识
第六章 职业化理念
一 害人的多元论
二 职业精神
三 职业品质
四 律师人格
五 职业文化
第七章 颠倒的逻辑
一 做与不做
二 大事情与小事情
三 加法与减法
四 绝望与希望
第八章 凌厉之花
一 累与烦
二 悬崖精神
三 簇拥
四 凌厉形态
第九章 理性的本义
一 已知和未知
二 有条件的和无条件的
三 人性和必然性
第十章 卷外话
一 我们深爱希望——写给律师界
二 那么走吧——写给母亲
后 记
自序
我是一个专职辩护律师,专办刑事案件。写这本书,是我谋划已久的事。实际上并不是一本,而是一套。这只是第一本,还有更多的著作我将陆续写出。我欲借此建立起我的辩护理论体系。而职业理念和辩护理念,是这一辩护理论体系的根基,这主要是针对刑事辩护律师而言。
建立我的辩护学体系,并不是闲暇之余的职业玩味,而是出于一种现实艰难。这种艰难有多重原因。而最重要的,就是中国刑事辩护界整体上缺乏辩护理论,而在引领具体的职业实践有章可循中,它又是无比重要。
最早让我意识到这一情形的,是2013年我受邀前往北京进行的一堂讲座。我给出的讲题是“辩护律师的法庭表现”。按理说,法庭表现,是一个律师每天都必做的作业,理解它应该不是一个问题。但实际上,当我准备认真思考它时,却发现事情绝非如此。为了这堂讲座,我花了整整几个月时间,找遍了国内律师同行和法学家们有关这一主题的论述,却发现几乎都是泛泛的经验之谈,根本谈不上什么学问。为此,我又订购了几十本书,系统梳理了国外有关辩护的书籍。同时又根据自己长期的知识积累借鉴了哲学、艺术理论、社会学理论、心理学等学科知识,提出了自己的律师法庭表现学说,虽然当初表面拼凑痕迹明显,却在深处开启了我建立系统辩护学的大门。
我个人的法庭表现,也因这一探索,有了质的飞跃和极大的提高。关于这一具体论题的详尽论述,见之于我正在著述的《律师法庭表现原理》《接受辩护心理学》等书。
世间没有任何一种学问是孤立的。之所以说它开启了我建立系统辩护学的大门,是因为当我在思考和研究法庭表现时,我发现,要把问题说清,又不得不深入更大的概念上去。比如,辩护是什么?律师是什么?甚至法律是什么?当这些问题需要系统统一纳入思考并解决时,我已经深刻地意识到,这已经不再简单是法庭表现的问题,而是牵涉一个辩护学体系的问题了。这就好比本来只是要研究一下一间房屋该如何装修,却发现不得不同时弄清楚房屋以及大楼的结构如何、位置如何、质料如何等问题了。
并不只是学理上的需要。而另一方面,长期的办案实践,让这些问题的解答已经成了一种最为迫切的现实需要。它直接影响一个律师的办案能力、职业形象和个人魅力。不知道有多少律师同行整天在做辩护,却不知道律师和辩护到底是什么。而你让他说,他给出的答案,要么是照搬律师法的规定,比如律师是法律服务提供者,辩护就是为被告人提出无罪或罪轻意见,要么什么也说不出。先别说委托人听后会在内心里只想摇头,而连他自己也明白说了等于什么也没说。不知道有过多少委托人在换掉原有的辩护律师从而再委托我时,跟我这样说过 :“原来那律师,说不出个所以然。”并且,对职业和辩护缺乏深刻的认识,也将在根本上让执业实践的效果大打折扣。这很好理解,因为没有一个不懂兵法原理却真正能打好仗的军师。这又好像一个人,如果无法讲清楚自己是谁,是干什么的,那么,不管所走的每一步,对人对己都会是隔阂重重。
而不管是职业理念,还是辩护理念,尤其是体系化的辩护理论,在中国律师界,都还处于漫漫黑夜之中。我愿意尝试在这黑夜之中竖起一杆路灯。
一杆路灯,一开始注定微光摇曳,但一定会让一群愿意前行的同行们,从长夜中苏醒,然后,霞光满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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