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0845741
1.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山东大学三校教师精心打造法律史学科教材。
2. 从公法、司法、私法等部系统阐述近代法律之变迁。
3. 围绕《*宪法》《*临时约法》《大清刑律》等重要文献及相关事件进行阐述,读者可由此获悉近代中国法律之重大变革。
4.法律史、历史等学科重要入门读物。
章 晚清法律改革
节 晚清法律改革的开启与动因
第二节 晚清法律改革的主要内容
第二章 近代公法的变迁
节 近代公法概论
第二节 清末及南京临时政府时期的公法
第三节 北洋政府时期(北京政府)的公法
第四节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公法
第三章 近代刑法的变迁
节 近代刑法的编纂
第二节 “分别民刑”考
第三节 比附援引与罪刑法定之争
第四节 纲常礼教条款之争
第四章 近代私法的变迁
节 近代私法概论
第二节 清末私法
第三节 北洋政府时期的私法
第四节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私法
第五章 近代司法的变迁
节 司法的价值取向
第二节 法庭化与法官化
第三节 无法状态:中国法律“看不见中国”
第四节 法官罢工:司法不只是独立问题
第五节 法律与政治:司法党化问题
第六节 法律民族化:重建中华法系论潮
后 记
作者谨识
近代中国法面临着“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不同以往王朝更替,仍是在固有中华法系、律学传统之下的法律变革,近代以降的法律变革,乃传统中华法系解体,律学传统断裂,舶来的近代西方法制与法学和国家与社会发生“化学反应”的过程。
近代中国法在移植与继受之时代背景下,被赋予“器物、制度、文化”的三重属性,其既有工具理性的器物功能,又是国家建构的制度方略,兼具启蒙批判的文化意义,在法律近代化的不同阶段,这三重属性既有各自的彰显,亦有整体的展示。
近代中国法承载着“统一、守成、更新”的立法使命,“统一”意味着与世界大同良规保持一致,“守成”意味着对固有文化传统的尊重保留,“更新”意味着符合时代发展的潮流趋势,三者之间具有内在的紧张性,体现出古今中西问题的冲突。
近代法政人背负“政治救国”、“法律救国”理想情怀。其面临着近代国家与社会急剧转型,新思潮层出不穷之局面,理想与现实常有扞格,左右为难,每多迁就,主动或者被动之间,有着某种善变的特质,甚至不惜“以今日之我反对昨日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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