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300202778
内容简介
本书介绍了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按照本科教学体系和教学大纲进行编写,包括管辖、当事人、证据、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特别程序、执行程序、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等。第四版根据201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通过以后制定的相关司法解释等,对第三版中的相应内容进行了增、改、删等工作,如增加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等。
目 录
编 刑事诉讼基本理论
章 概述 3
节 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法 3
第二节 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 6
第三节 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与任务 9
第二章 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12
节 外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12
第二节 中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21
第三章 刑事诉讼基本范畴 31
节 刑事诉讼目的 31
第二节 刑事诉讼价值 36
第三节 刑事诉讼结构 42
第四节 刑事诉讼结构中各主体的诉讼地位 53
第四章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 59
节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概述 59
第二节 我国刑事诉讼基本原则 61
第三节 国际通行的刑事诉讼原则 75 2
第二编 刑事诉讼制度
第五章 管辖 85
节 管辖的概念、意义与确定立案管辖的根据 85
第二节 立案管辖 87
第三节 审判管辖 89
第六章 回避制度 95
节 回避的概念和意义 95
第二节 回避的种类、理由和适用的人员 97
第三节 回避的程序 102
第七章 辩护与代理 105
节 辩护制度的概念和意义 105
第二节 辩护人的范围和辩护种类 109
第三节 辩护人的权利和义务 115
第四节 刑事诉讼代理 118
第八章 证据 123
节 证据概述 123
第二节 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 129
第三节 证据的分类 138
第四节 刑事诉讼证明 141
第五节 证据规则 149
第九章 强制措施 160
节 强制措施概述 160
第二节 拘传 162
第三节 取保候审 165
第四节 监视居住 169
第五节 拘留 172
第六节 逮捕 175
第十章 期间与送达 182
节 期间 182 第二节 送达 188
第三编 审前程序
第十一章 刑事审前程序概述 193
节 刑事审前程序的形成 193
第二节 我国刑事审前程序的改革 199
第十二章 立案 205
节 立案的概念和意义 205
第二节 立案的材料来源和条件 207
第三节 立案程序和立案监督 211
第十三章 侦查 217
节 侦查基本理论 217
第二节 侦查行为 222
第三节 侦查终结 233
第四节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 236
第五节 补充侦查 237
第六节 侦查监督 239
第十四章 起诉 242
节 起诉的一般理论 242
第二节 审查起诉 245
第三节 提起公诉 249
第四节 不起诉 252 4
第五节 自诉 255
第四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刑事审判程序概述 261
节 刑事审判的概念和任务 261
第二节 刑事审判的模式 265
第三节 刑事审判的原则 271
第四节 审级制度 279
第十六章 审程序 284
节 审一般程序 284
第二节 审特别程序 296
第三节 判决、裁定与决定 301
第十七章 第二审程序 305
节 第二审程序的概念和意义 305
第二节 第二审程序的提起 307
第三节 第二审程序的审判 314
第十八章 死刑复核程序 323
节 死刑复核程序的概念和功能 323
第二节 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 325
第三节 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 330
第四节 死刑复核程序的改革 331
第十九章 审判监督程序 336
节 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和特点 336
第二节 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 337
第三节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的重新审判 344
第四节 审判监督程序的改革 348
第五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章 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 355
节 执行的概念和意义 355
第二节 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 357
第三节 人民检察院对执行的监督 363
第二十一章 执行的变更 366
节 死刑、“死缓”执行的变更 366
第二节 监外执行 368
第三节 减刑和假释 371
第四节 对新罪、漏罪和申诉的处理 373
第六编 特别诉讼程序
第二十二章 附带民事诉讼 379
节 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和意义 379
第二节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 382
第三节 附带民事诉讼的程序 384
第二十三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388
节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概述 388
第二节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特有原则 392
第三节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特点 393
第二十四章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400
第二十五章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404
节 概述 404
第二节 没收违法所得程序 406
第二十六章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410
节 概述 410
第二节 强制医疗的适用 411
第二十七章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制度 414
节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概述 414
第二节 涉外刑事诉讼的特有原则 417
第三节 刑事司法协助 420
附录 “刑事诉讼法”课程的主要内容和学习方法 423
参考书目 426
章 概述 3
节 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法 3
第二节 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 6
第三节 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与任务 9
第二章 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12
节 外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12
第二节 中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21
第三章 刑事诉讼基本范畴 31
节 刑事诉讼目的 31
第二节 刑事诉讼价值 36
第三节 刑事诉讼结构 42
第四节 刑事诉讼结构中各主体的诉讼地位 53
第四章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 59
节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概述 59
第二节 我国刑事诉讼基本原则 61
第三节 国际通行的刑事诉讼原则 75 2
第二编 刑事诉讼制度
第五章 管辖 85
节 管辖的概念、意义与确定立案管辖的根据 85
第二节 立案管辖 87
第三节 审判管辖 89
第六章 回避制度 95
节 回避的概念和意义 95
第二节 回避的种类、理由和适用的人员 97
第三节 回避的程序 102
第七章 辩护与代理 105
节 辩护制度的概念和意义 105
第二节 辩护人的范围和辩护种类 109
第三节 辩护人的权利和义务 115
第四节 刑事诉讼代理 118
第八章 证据 123
节 证据概述 123
第二节 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 129
第三节 证据的分类 138
第四节 刑事诉讼证明 141
第五节 证据规则 149
第九章 强制措施 160
节 强制措施概述 160
第二节 拘传 162
第三节 取保候审 165
第四节 监视居住 169
第五节 拘留 172
第六节 逮捕 175
第十章 期间与送达 182
节 期间 182 第二节 送达 188
第三编 审前程序
第十一章 刑事审前程序概述 193
节 刑事审前程序的形成 193
第二节 我国刑事审前程序的改革 199
第十二章 立案 205
节 立案的概念和意义 205
第二节 立案的材料来源和条件 207
第三节 立案程序和立案监督 211
第十三章 侦查 217
节 侦查基本理论 217
第二节 侦查行为 222
第三节 侦查终结 233
第四节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 236
第五节 补充侦查 237
第六节 侦查监督 239
第十四章 起诉 242
节 起诉的一般理论 242
第二节 审查起诉 245
第三节 提起公诉 249
第四节 不起诉 252 4
第五节 自诉 255
第四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刑事审判程序概述 261
节 刑事审判的概念和任务 261
第二节 刑事审判的模式 265
第三节 刑事审判的原则 271
第四节 审级制度 279
第十六章 审程序 284
节 审一般程序 284
第二节 审特别程序 296
第三节 判决、裁定与决定 301
第十七章 第二审程序 305
节 第二审程序的概念和意义 305
第二节 第二审程序的提起 307
第三节 第二审程序的审判 314
第十八章 死刑复核程序 323
节 死刑复核程序的概念和功能 323
第二节 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 325
第三节 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 330
第四节 死刑复核程序的改革 331
第十九章 审判监督程序 336
节 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和特点 336
第二节 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 337
第三节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的重新审判 344
第四节 审判监督程序的改革 348
第五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章 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 355
节 执行的概念和意义 355
第二节 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 357
第三节 人民检察院对执行的监督 363
第二十一章 执行的变更 366
节 死刑、“死缓”执行的变更 366
第二节 监外执行 368
第三节 减刑和假释 371
第四节 对新罪、漏罪和申诉的处理 373
第六编 特别诉讼程序
第二十二章 附带民事诉讼 379
节 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和意义 379
第二节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 382
第三节 附带民事诉讼的程序 384
第二十三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388
节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概述 388
第二节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特有原则 392
第三节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特点 393
第二十四章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400
第二十五章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404
节 概述 404
第二节 没收违法所得程序 406
第二十六章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410
节 概述 410
第二节 强制医疗的适用 411
第二十七章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制度 414
节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概述 414
第二节 涉外刑事诉讼的特有原则 417
第三节 刑事司法协助 420
附录 “刑事诉讼法”课程的主要内容和学习方法 423
参考书目 426
在线试读
在西方,诉讼是指法庭处理案件与纠纷的活动或程序。在中国,“诉讼”一词是由“诉”和“讼”两个字组成的。从字义上讲,“诉”为“以言语斥责”,是告的意思,即告诉、控告、告发的意思;“讼”为“言于公”,基本含义是争或争辩,争曲直于官府。诉讼,俗称“打官司”,用现代含义来表述,诉讼是国家公安、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按照法定程序解决各种案件争讼的专门活动。
诉讼这种解决社会争端的方式并不是伴随人类社会的出现而产生的,只有到了奴隶社会,诉讼这种形式才得以产生。“诉讼的出现根源于阶级社会形成以后统治者的一个主观判断:任何冲突所危及的不仅仅是权益享有者本人,而且同时也危及统治秩序。”“由国家权力而非冲突主体来解决社会冲突,这是诉讼的本质特征所在。” ① 一个社会会发生多种矛盾、冲突,由于诉讼所解决的案件性质不同,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也有所不同,故而,诉讼又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在古代就有,行政诉讼则是在近现代出现的。
刑事诉讼作为古老的诉讼形式,是由国家主导以解决被指控者与国家之间产生的刑事纠纷的专门活动。刑事诉讼起源于阶级和国家产生的奴隶社会,那时,“国家自以为是受到损害了”,于是将某些行为规定为犯罪,并“用伴随着立法行为的同一行动直接打击犯人” ② 。刑事诉讼有别于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刑事诉讼作为诉讼的一种,是为了解决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的诉讼活动。国家追诉犯罪的目的是惩罚犯罪行为,通过刑罚实现社会秩序的恢复,但这种追诉活动要受到裁判机构即法院的审查,这样,就把追诉犯罪的活动纳入了诉讼的轨道。民事诉讼解决的是平等地位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之争,而行政诉讼则解决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问题。行政诉讼俗称“民告官”,其实质是将政府的行政行为纳入法院司法审查的轨道,从而维护相对人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行政诉讼是民主政治发展的产物,是近现代国家法治化的成果。
刑事诉讼是国家为了追究犯罪而进行的专门活动,是实现国家职能的表现形式。作为一个初衷在于追究犯罪的过程,刑事诉讼由一系列的诉讼活动构成。值得指出的是,完整的刑事诉讼包括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检察机关的起诉活动、法院的审判活动,还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始至终进行的防御活动,其中的当事人,特别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是可有可无的,不是可以忽视的存在,而是一方当事人,是刑事诉讼中的积极力量。刑事诉讼过程的展开与进行,必须有当事人的积极参与。现代刑事诉讼理论的一个突出特点即是强调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强调当事人的参与性。为此,在强调刑事诉讼为国家活动的同时,应当充分重视当事人的活动,特别应尊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为诉讼的一方当事人的诉讼主体地位。必须强调,刑事诉讼除了包括国家追究犯罪的活动外,还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活动,而且这些活动的重要性随着人权保障法治化、国际化趋势的加强而越发凸显。因此,对刑事诉讼的认识,应当强调当事人的突出地位,彰显其重要性,而不应仅仅强调国家的追诉活动。这是增强诉讼民主性的要求。
诉讼这种解决社会争端的方式并不是伴随人类社会的出现而产生的,只有到了奴隶社会,诉讼这种形式才得以产生。“诉讼的出现根源于阶级社会形成以后统治者的一个主观判断:任何冲突所危及的不仅仅是权益享有者本人,而且同时也危及统治秩序。”“由国家权力而非冲突主体来解决社会冲突,这是诉讼的本质特征所在。” ① 一个社会会发生多种矛盾、冲突,由于诉讼所解决的案件性质不同,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也有所不同,故而,诉讼又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在古代就有,行政诉讼则是在近现代出现的。
刑事诉讼作为古老的诉讼形式,是由国家主导以解决被指控者与国家之间产生的刑事纠纷的专门活动。刑事诉讼起源于阶级和国家产生的奴隶社会,那时,“国家自以为是受到损害了”,于是将某些行为规定为犯罪,并“用伴随着立法行为的同一行动直接打击犯人” ② 。刑事诉讼有别于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刑事诉讼作为诉讼的一种,是为了解决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的诉讼活动。国家追诉犯罪的目的是惩罚犯罪行为,通过刑罚实现社会秩序的恢复,但这种追诉活动要受到裁判机构即法院的审查,这样,就把追诉犯罪的活动纳入了诉讼的轨道。民事诉讼解决的是平等地位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之争,而行政诉讼则解决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问题。行政诉讼俗称“民告官”,其实质是将政府的行政行为纳入法院司法审查的轨道,从而维护相对人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行政诉讼是民主政治发展的产物,是近现代国家法治化的成果。
刑事诉讼是国家为了追究犯罪而进行的专门活动,是实现国家职能的表现形式。作为一个初衷在于追究犯罪的过程,刑事诉讼由一系列的诉讼活动构成。值得指出的是,完整的刑事诉讼包括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检察机关的起诉活动、法院的审判活动,还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始至终进行的防御活动,其中的当事人,特别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是可有可无的,不是可以忽视的存在,而是一方当事人,是刑事诉讼中的积极力量。刑事诉讼过程的展开与进行,必须有当事人的积极参与。现代刑事诉讼理论的一个突出特点即是强调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强调当事人的参与性。为此,在强调刑事诉讼为国家活动的同时,应当充分重视当事人的活动,特别应尊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为诉讼的一方当事人的诉讼主体地位。必须强调,刑事诉讼除了包括国家追究犯罪的活动外,还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活动,而且这些活动的重要性随着人权保障法治化、国际化趋势的加强而越发凸显。因此,对刑事诉讼的认识,应当强调当事人的突出地位,彰显其重要性,而不应仅仅强调国家的追诉活动。这是增强诉讼民主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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