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大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301249178
编辑推荐
《立此存照:高尚挪用资金案侧记》以时间为维度,记述了发生在安徽省淮北市的一起挪用资金案,本案可以说是征表我国司法体制弊病的一个难得的标本。为案件获得公正处理,本案当事人高尚历经一审判决无罪、二审改判有罪,然后是从中级法院到高级法院,再到**法院的艰难申诉。在**法院驳回申诉以后,高尚又向**检察院提出申诉。本书以司法文书为中心线索,勾勒了高尚挪用资金案诉讼和申诉过程,以及本案公诉人孟宪君在退休以后,向**检察院检举自己办错案而进入媒体视野的戏剧性变化。本书以翔实的司法资料和生动的媒体报道为素材,还原了高尚挪用资金案的法律面目和公众形象,并引述专家意见书等材料对高尚挪用资金案从法理上进行了深刻的分析。本书*后部分,收录了作者的《无冤——司法的**境界》一文,对佘祥林等四起获得平反的冤案进行点评,点出来我们不仅应当关注冤案,而且还要关注错案的主题。以一个司法真实案例为题材,反映我国司法现实状态,是本书的**看点。
内容简介
《立此存照:高尚挪用资金案侧记》收集了在学界引起重视的””高尚挪用资金案””从起诉意见书、一审辩护词到省高院申诉驳回通知、向检申诉书等十数份跨越四个审级、多次审转的法律文书,展现了申诉人高尚并未构成犯罪、案件实为民事纠纷,二审淮北市中院违法判决,淮北市中院和安徽省高院违反审判监督程序规定导致错案未能被纠正的案件进程,并针对本案反映出来的法外干预司法判决、涉诉上访与建立三审制、财产犯罪中的民事、刑事法律关系的厘清等热点问题进行了学理分析。
该书既具有典型个案评析的学术价值,又符合避免与防止冤假错案的宣传口径,。该案经《中国青年报》等中央媒体进行报道,引起广泛热议,具有较高的社会关注度。
初稿在2013年12月出版的《刑事法评论》(第33卷)上刊登过,现经过与作者协商,在补充资料,完善章节的前提下单独成书出版。
该书既具有典型个案评析的学术价值,又符合避免与防止冤假错案的宣传口径,。该案经《中国青年报》等中央媒体进行报道,引起广泛热议,具有较高的社会关注度。
初稿在2013年12月出版的《刑事法评论》(第33卷)上刊登过,现经过与作者协商,在补充资料,完善章节的前提下单独成书出版。
目 录
Ⅰ 引言:一步一步走向洞穴深处
Ⅱ 梗概:高尚挪用资金案案情简介以及评析
Ⅲ 进程:相关法律文书以及评析
2005年5月13日 淮北市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书
2005年7月18日淮北市公安局起诉意见书
2006年3月21日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
2006年6月12日一审辩护词
2006年9月8日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
2006年9月13日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抗诉书
2006年10月16日二审辩护词
2006年12月11日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08年3月25日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诉通知书之一
2009年7月30日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诉通知书之二
2011年2月23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通知书
2012年11月29日人民法院立案一庭通知书
2013年1月19日专家法律意见书之一
2013年3月8日高尚向人民检察院递交的刑事申诉状
2013年10月14日高尚案两审公诉人给人民检察院的报告
Ⅳ 众议:媒体报道、评论以及对评论的评论
2013年11月22日《中国青年报》:安徽退休检察官向检举报自己办错案
2013年11月25日《法制日报》:安徽省检察院回应“退休检察官自检办错案”
2013年11月下旬媒体及自媒体上对高尚案的评论四则
2013年12月媒体对公诉人孟宪君的访谈两则
Ⅴ 回音:舆论聚光灯下的程序再启以及评析
2013年12月4日专家论证意见书之二
2014年2月26日正义网:安徽淮北退休检察官坚持举报错案自己反遭调查
2014年4月8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通知书
Ⅵ 感言:如何尽可能地避免错案
Ⅶ 附录:无冤——司法的境界
Ⅱ 梗概:高尚挪用资金案案情简介以及评析
Ⅲ 进程:相关法律文书以及评析
2005年5月13日 淮北市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书
2005年7月18日淮北市公安局起诉意见书
2006年3月21日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
2006年6月12日一审辩护词
2006年9月8日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
2006年9月13日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抗诉书
2006年10月16日二审辩护词
2006年12月11日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08年3月25日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诉通知书之一
2009年7月30日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诉通知书之二
2011年2月23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通知书
2012年11月29日人民法院立案一庭通知书
2013年1月19日专家法律意见书之一
2013年3月8日高尚向人民检察院递交的刑事申诉状
2013年10月14日高尚案两审公诉人给人民检察院的报告
Ⅳ 众议:媒体报道、评论以及对评论的评论
2013年11月22日《中国青年报》:安徽退休检察官向检举报自己办错案
2013年11月25日《法制日报》:安徽省检察院回应“退休检察官自检办错案”
2013年11月下旬媒体及自媒体上对高尚案的评论四则
2013年12月媒体对公诉人孟宪君的访谈两则
Ⅴ 回音:舆论聚光灯下的程序再启以及评析
2013年12月4日专家论证意见书之二
2014年2月26日正义网:安徽淮北退休检察官坚持举报错案自己反遭调查
2014年4月8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通知书
Ⅵ 感言:如何尽可能地避免错案
Ⅶ 附录:无冤——司法的境界
评论
还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