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300099101丛书名: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内容简介
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促进了不同法域法律制度的相互影响。原本属于普通法体系中的判例法方法,在大陆法系的影响越来越大。中国属于传统的典型的大陆成文法系,不存在判例法制度,但这不影响在法律教学和交流中采用案例法方法进行学习与研讨。实践证明,案例教学能够促进学生对法律的理解。
国际贸易法的内容兼跨中外。因此,国际贸易法的案例教学就具有了特别的意义。它不仅可以帮助学生理解教材内容,而且还能帮助学生学习处理国际贸易案件所适用的方法,甚至了解、学习其他法域的判例法内容。国际贸易法案例教学的必要性和意义毋庸置疑。
国际贸易法案例教学需要好的案例、好的案例教材。本教材正是为此而准备的。它根据《国际贸易法》教材的体系,从国内外选取真实的有代表性的案例,按教学目的进行适当编排、评析,极大地方便了国际贸易法案例教学。对教师、对学生,本教材都是不可缺少的教、学伙伴与助手。
本书案例选择的标准,主要是根据《国际贸易法》的内容及案件所涉及的主要问题而定,在存在多种类似案例时,尽可能选择*的代表性案例。有的案例可能涉及多个方面,为了编写方便,而将其归人某一章节。这不影响相关案例的多角度应用。举一反三,正是案例教学的目的之一。
本教材还编写了对相关案件的评析,但该评析仅代表编者个人的认识。对同一案件,仁智各见,是正常的,这正是案例的价值所在,也是由案例本身的性质决定的。重要的是通过分析案例,学会分析方法,加深对相关规则的理解。
国际贸易法的内容兼跨中外。因此,国际贸易法的案例教学就具有了特别的意义。它不仅可以帮助学生理解教材内容,而且还能帮助学生学习处理国际贸易案件所适用的方法,甚至了解、学习其他法域的判例法内容。国际贸易法案例教学的必要性和意义毋庸置疑。
国际贸易法案例教学需要好的案例、好的案例教材。本教材正是为此而准备的。它根据《国际贸易法》教材的体系,从国内外选取真实的有代表性的案例,按教学目的进行适当编排、评析,极大地方便了国际贸易法案例教学。对教师、对学生,本教材都是不可缺少的教、学伙伴与助手。
本书案例选择的标准,主要是根据《国际贸易法》的内容及案件所涉及的主要问题而定,在存在多种类似案例时,尽可能选择*的代表性案例。有的案例可能涉及多个方面,为了编写方便,而将其归人某一章节。这不影响相关案例的多角度应用。举一反三,正是案例教学的目的之一。
本教材还编写了对相关案件的评析,但该评析仅代表编者个人的认识。对同一案件,仁智各见,是正常的,这正是案例的价值所在,也是由案例本身的性质决定的。重要的是通过分析案例,学会分析方法,加深对相关规则的理解。
目 录
第一编 国际商事交易
第一章 国际货物买卖适用的法律惯例
第二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第三章 买卖双方的义务及违约救济
第四章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
第五章 国际支付
第六章 国际技术贸易
第七章 电子商务的法律问题
第二编 国际贸易管理
第八章 国际贸易管理法概论
第九章 世界贸易组织
第十章 国际贸易待遇
第十一章 关税法律制度
第十二章 数量限制与其他非关税措施
第十三章 农产品与纺织品贸易
第十四章 反倾销措施
第十五章 补贴与反补贴措施
第十六章 保障措施
第十七章 国际服务贸易
第十八章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
第十九章 中国对外贸易制度
第三编 争端解决制度
第二十章 国际商事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一章 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
第一章 国际货物买卖适用的法律惯例
第二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第三章 买卖双方的义务及违约救济
第四章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
第五章 国际支付
第六章 国际技术贸易
第七章 电子商务的法律问题
第二编 国际贸易管理
第八章 国际贸易管理法概论
第九章 世界贸易组织
第十章 国际贸易待遇
第十一章 关税法律制度
第十二章 数量限制与其他非关税措施
第十三章 农产品与纺织品贸易
第十四章 反倾销措施
第十五章 补贴与反补贴措施
第十六章 保障措施
第十七章 国际服务贸易
第十八章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
第十九章 中国对外贸易制度
第三编 争端解决制度
第二十章 国际商事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一章 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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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 国际商事交易
第一章 国际货物买卖适用的法律惯例
国际货物贸易法是国际贸易法的重要的、传统的组成部分,也是学生应该掌握的基础内容。由于调整国际货物买卖的法律并没有完全统一,法律的适用成为首先关注的问题。这里所说的法律是广义上的法律,包括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和国内法。国际惯例作为国际贸易法的渊源在国际货物买卖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可以适用国内法,也可以适用国际公约,当事人还可以采用国际贸易惯例。适用法律不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也不同。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是使用最广的调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国际公约,但仅适用于公约所定义的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如果当事人没有就合同的适用法律作出约定,则公约对营业地在缔约方境内的当事人所签订的合同自动适用。营业地在缔约方境内的当事人,也可以约定不适用该公约,当事人甚至可以部分适用、部分偏离该公约。当然这需要当事人明确约定。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仅调整合同的成立、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涉及合同或其任何条款的效力问题,不涉及任何惯例的效力,以及除要求卖方提供权利担保外不涉及货物所有权可能产生的影响。因此,在选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调整合同时,还应选择某一国内法补充调整公约没有调整的事项。
国际贸易惯例不具有法律所具备的当然约束力,但经当事人采用即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在采用某一国际惯例的同时,也可以采用明确的用语对其进行更改。某一国际贸易惯例一经当事人采用,即构成了当事人约定的组成部分,用以明确、解释或补充当事人的约定。在当事人采用时,国际贸易惯例一般具有优先于国际公约、国内法的效力,国内法中强制性的法律规范除外。
……
第一章 国际货物买卖适用的法律惯例
国际货物贸易法是国际贸易法的重要的、传统的组成部分,也是学生应该掌握的基础内容。由于调整国际货物买卖的法律并没有完全统一,法律的适用成为首先关注的问题。这里所说的法律是广义上的法律,包括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和国内法。国际惯例作为国际贸易法的渊源在国际货物买卖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可以适用国内法,也可以适用国际公约,当事人还可以采用国际贸易惯例。适用法律不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也不同。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是使用最广的调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国际公约,但仅适用于公约所定义的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如果当事人没有就合同的适用法律作出约定,则公约对营业地在缔约方境内的当事人所签订的合同自动适用。营业地在缔约方境内的当事人,也可以约定不适用该公约,当事人甚至可以部分适用、部分偏离该公约。当然这需要当事人明确约定。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仅调整合同的成立、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涉及合同或其任何条款的效力问题,不涉及任何惯例的效力,以及除要求卖方提供权利担保外不涉及货物所有权可能产生的影响。因此,在选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调整合同时,还应选择某一国内法补充调整公约没有调整的事项。
国际贸易惯例不具有法律所具备的当然约束力,但经当事人采用即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在采用某一国际惯例的同时,也可以采用明确的用语对其进行更改。某一国际贸易惯例一经当事人采用,即构成了当事人约定的组成部分,用以明确、解释或补充当事人的约定。在当事人采用时,国际贸易惯例一般具有优先于国际公约、国内法的效力,国内法中强制性的法律规范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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