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9713645
《仲裁与法律》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又名中国国际商会仲裁院)、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和中国国际商会仲裁研究所主办,专门研究仲裁与法律问题的全国性法学读物。
本出版物自出版二十多年来,始终贯彻仲裁基本原则,坚持仲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突出对重大仲裁理论与现实问题的研究,追求学术创新,严守出版宗旨,在仲裁界、法律界和经贸界颇具影响。
本出版物现辟有如下栏目:仲裁动态、专论争鸣、调解专栏、海事仲裁、案例精辟、特载和法律资料等。
章 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发展概况 1
一、中国商事仲裁案件数据报告 1
二、中国国际商事仲裁法制发展 3
(一)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关于仲裁的规定 4
(二)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仲裁裁决 6
(三)贸仲委及其原分会所作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 7
(四)为“一带一路”提供仲裁司法审查服务和保障 8
三、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司法审查 8
四、中国国际商事仲裁研究动态 10
(一)中国涉外仲裁研究动态 10
(二)域外国际商事仲裁研究动态 12
第二章 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实践观察 16
一、2015年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实践比较 16
(一)受案量 16
(二)案件当事人 19
(三)争议类型 21
(四)结案情况 23
(五)仲裁员 24
(六)仲裁争议金额 25
(七)仲裁费用 26
结语 27
二、贸仲委《证据指引》助推中国仲裁国际化 29
(一)商事仲裁证据问题的法律渊源 29
(二)贸仲委《证据指引》的特色 31
(三)贸仲委《证据指引》与IBA《取证规则》的比较 33
第三章 中国国际商事仲裁特别观察——CISG在中国
国际商事仲裁中的运用 36
一、涉CISG仲裁裁决概况 37
(一)裁判文书的繁与简 37
(二)说理与法条引用 38
(三)中外当事人胜负对比 39
(四)CISG的适用 40
二、CISG在中国国际商事仲裁中的适用 41
(一)自动适用 42
(二)非自动适用 48
(三)依国际私法适用内国法裁判 54
(四)港澳台与CISG 56
三、进一步的分析与评论 57
(一)法条引用及裁判说理之改进 57
(二)应该如何看待裁判胜负比例 59
四、结论与建议 60
第四章 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司法审查 62
一、涉外涉港澳台仲裁条款的效力认定 62
(一)涉外涉港澳台仲裁协议的准据法问题 62
(二)对仲裁条款约定仲裁机构的解释问题 63
(三)对仲裁条款约定仲裁事项范围的解释 65
二、涉外涉港澳台仲裁裁决的撤销和不予执行 66
(一)关于仲裁司法审查的范围问题 66
(二)关于仲裁协议效力的认定 66
(三)关于仲裁程序的问题 68
(四)关于裁决书的笔误问题 69
(五)关于仲裁员利益冲突披露义务的问题 69
(六)《批复》的实施情况 70
三、域外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70
(一)仲裁协议效力问题 70
(二)涉外因素的扩张解释 72
(三)仲裁程序的相关法律问题 74
(四)公共政策问题 76
(五)超裁问题 77
(六)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件的管辖权问题 77
年度小结 79
我国的国际商事仲裁始于1956年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内设立的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也就是现在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委),迄今已走过了一个甲子的春秋。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对外贸易与投资的迅猛增长,我国的仲裁事业蓬勃发展,我国的国际商事仲裁也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当前,我国正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过渡,”一带一路”倡议稳步推进,这给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创造了历好的发展机遇。但也应当认识到,国际商事仲裁是一个全球化的市场,国际上主要商事仲裁机构之间的竞争十分激烈,我国国际商事仲裁和国际相比仍有差距,也面临很大的挑战。
2015年9月22日,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在北京首次发布《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2014)》,这是国内次针对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即通常意义上的中国涉外仲裁)的发展所做的年度总结。2014年度报告在发布后受到了我国仲裁界、法律界和媒体界的广泛关注,目前已正式出版发行。为进一步总结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发展和国际商事仲裁法治建设情况,推动我国国际商事仲裁制度完善,同时为域内外国际商事仲裁实务界和理论界搭建信息交流平台,提升我国在国际商事仲裁舞台上的影响力,并为我国进一步发展国际商事仲裁事业提供建议参考,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决定继续编写并发布《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2015)》。
《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2015)》采用实证分析与理论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忠实于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发展状况,展现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实践亮点。具体言之,在分析2015年度中国国际商事仲裁案件数据的基础上,跟踪中国国际商事仲裁法律制度的发展,观察中国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在推进国际商事仲裁方面所作的努力,探讨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情况,并以《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CISG)在中国国际商事仲裁中的适用作为2015年度的特别观察。
《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2015)》除前言和年度小结外,共分为四章。章”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发展概况”,概述2015年度有关中国国际商事仲裁法制的发展情况,全国仲裁案件的数据分析情况,中国人民法院对于国际商事仲裁案件的司法协助与监督情况,以及中国国际商事仲裁理论研究进展情况。第二章”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实践观察”,从律师、仲裁用户的角度进行观察评述,对中国代表性国际仲裁机构与国外的主要仲裁机构进行相关数据比较分析。同时,评述贸仲委的《证据指引》,并与《国际律师协会关于国际商事仲裁的取证规则》(以下简称《取证规则》)进行比较分析。第三章”中国国际商事仲裁特别观察”,以2008~2015年贸仲委涉CISG的81篇裁决书为研究素材,一定程度上揭示中国国际商事仲裁中适用CISG的经验与问题。第四章”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司法审查”,主要探讨中国国际商事仲裁中的仲裁条款效力的确认、裁决的撤销、裁决的执行等方面的司法审查情况。
2015年度报告由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委托中国人民大学组成课题组编写。课题组负责人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杜焕芳教授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研究所岳洁主任,课题组主要成员有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宋连斌教授、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沈红雨法官、安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董箫律师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研究所杨帆副主任。具体任务分工如下:前言和年度小结由杜焕芳教授撰写;章由宋连斌教授团队完成,其中”三、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司法审查”部分由沈红雨法官撰写;第二章由董箫律师团队完成;第三章是在清华大学法学院韩世远教授团队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杜焕芳教授根据近几年的数据情况修正、调整而成;第四章由沈红雨法官牵头完成。年度报告初稿完成后,由杜焕芳教授、岳洁主任和杨帆副主任对报告全文进行了整理和统稿。
《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2015)》的编写,得到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政府法制协调司、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安杰律师事务所、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单位在资料提供、初稿撰写、中期评审等方面给予的便利条件和大力协助。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顾华宁女士负责本报告的英文翻译。在此一并表示由衷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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