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铜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229111458丛书名: 绅士盗贼
2006年度*受关注奇幻大作小说,华纳兄弟影业高价购得电影版权!
国内首次出版后引起轰动,备受奇幻文学读者追捧,断货数载,如今重装归来!
《冰与火之歌》作者乔治·R.R.马丁赞不绝口:作者斯科特·林奇出手不凡,一个想象力惊人的世界在他笔下栩栩如生:主角洛克·拉莫瑞是一个魅力四射的骗子,与他的好搭档金在*华丽辉煌的赌博之城一路出千,谋得巨额财产,万没想到却为此流落海上,成为两名小小海盗……*画面感的动作场面,*意想不到的情节转折!
《惊天魔盗团》的烧脑;《加勒比海盗》的魔幻;《罪恶都市》的刺激,尽在《绅士盗贼》!
拉塞因,盟契法师栖身的巢穴,一处可以金钱交易万物之地:身份、爵位、名声……甚至生命!洛克身中无解之毒,走投无路的绅士盗贼们已将这儿视作最后的希望所在。
法师愿意与盗贼们和解,甚至为洛克挽回一命,条件是为他们赢得一场关乎拉塞因未来政局的选举。洛克质疑对方的目的,但随即又发现,这场游戏的对手,居然是自己十余年来心心念念的童年好友萨贝莎……
曾经最亲密的情人,如今最可怕的敌人,当两强相遇,绅士盗贼们又有几成胜算?
爱恨纠葛,步步惊心,洛克的身世之谜也随着这场赌局一步步大白于天下……
它有剑与魔法的永恒抗衡、壮丽和堕落并存的奇幻城市;有成人世界的黑暗、暴力和死亡,有复仇与犬儒,有黑色幽默还有更苍凉的世事无常;它还有惊悚小说式的情节,有让人拍案叫绝的高超骗术、帅气的动作场面和机智到极点的唇枪舌剑。奇幻小说中充斥拯救世界的伟大战士或魔法师,但还从来没有一个像拉莫瑞这么魅力四射的骗子主角:他是小偷、诈欺艺术家和冒险家,他天真、浪漫、自大、狡猾、机智、诡计多端、满口谎言,而且时刻令人忍俊不禁。总之它具有一个让人无法释卷的精彩故事、一个鲜明而独特的叙事声音,机智脱俗,瑰丽神奇。
一个新鲜、原创、引人入胜的故事;一个年轻、聪明、焕然一新的叙述声音。
——《冰与火之歌》作者 乔治•R.R.马丁
我实在没想到真能找到这样的一本书。《盗贼绅士拉莫瑞》是继《冰与火之歌》之后,七年来最令我惊为天人的奇幻小说。不仅如此,这是斯科特•林奇的处女作,成书时他才二十六岁。我用一整个周末狼吞虎咽读完,突然能够领略编辑或经纪人发现旷世杰作时如获至宝的狂喜。那不只是“这书会红”的商业考量,而是此生难得几回的惊艳和震撼,一种对于自己选择出版这行的价值印证,本身就是最好报偿。
——《冰与火之歌》翻译、奇幻文学出版人 灰鹰
中午时分,融铜般的太阳晒得吻金路闷热难当,但卡莫尔的上流阶层有面子要维护,也有足够的钱来维护。昨晚空空荡荡的广场变成生机勃勃的盛典,挤满了衣着过度考究的人群,洛克和萨贝莎准备加入他们。
“我给你们划出了场地,”锁链说,“你们将在这里大战一场,胜利者可以趾高气扬,另一个只能去洗盘子。”锁链爬上了名为时尚的可怕高峰,身穿黑色天鹅绒大衣和珍珠纽扣的紧身上衣,三条银质搭扣的腰带扎紧着腹部。他戴着棕色卷曲的假发和一顶宽檐帽,脸上滚滚而下的汗水足够填满一条运河。
洛克的衣着则舒服得多,只穿简单的白色紧身上衣和黑色马裤,脚上是一双好鞋。锁链拿着洛克的外衣,铜纽扣的数量关系比赛胜负,所以要等萨贝莎出发后才交给洛克。萨贝莎穿亚麻礼服裙和样式朴素的上衣,两者都是接近肉桂的深红色,头发和面容藏在一顶四脚帽底下,帽子上挂着灰色面纱,这个款式在最近几周的酷热和恶臭中迅速返回了流行最前线。锁链仔细看过后批准了两人的打扮——洛克和萨贝莎可以冒充衣着朴素的仆人,也可以扮演懒得打扮的富家子弟,只要举止得当,就不会引来怀疑和干涉。
“好了,白昼的阳光在灼烧,”锁链蹲下,把两个孩子拉到身边,“准备好了吗?”
“当然。”萨贝莎说。洛克只是点点头。
“年轻的女士先请,”锁链说,“给你二十秒钟,然后按约定打开提包。我会在人群里跟着你,像无情神祇似的如影随形。作弊的后果将让你铭记一辈子。去吧。”
锁链牢牢抓着洛克的右上臂,看着萨贝莎钻进人群。过了几秒钟,锁链把洛克转过来,抬起他的胳膊,替他穿上大衣。洛克的手指顺着右边衣领上上下下摸了一遍,数出六颗纽扣。
“我伸展手臂,将你掷上天空。”锁链轻轻推了洛克一把,“现在去狩猎吧,看你究竟是雄鹰还是小鹦鹉。”
这一推将洛克送进人潮。起始位置还不错。萨贝莎领先他大约三十码向北而去,肉桂红的长裙非常显眼。另外一方面,洛克赫然发现吻金路的常客很适合他执行这种任务,他们通常三五成群聚成一团行动,而不是闹哄哄地四散乱走。他可以追着萨贝莎在这条时宽时窄的街道上一直向前走,就算她领先他很多,也不太可能在眨眼间就藏起来。
然而,洛克心中的不安却超过了兴奋,他感觉自己更像一只小鹦鹉,而不是雄鹰。除了依靠技能和环境,他没有计划,而萨贝莎很可能安排了什么……还是她仅仅在夜色下消磨了几小时,就让他相信她很可能安排了什么?“该死。”他烦闷地嘟囔道,还好他足够明智,不至于在她有所行动前就把自我怀疑变成恐慌。
追逐的前几分钟紧张归紧张,但风平浪静。洛克几大步就缩小了两人之间的距离,考虑到萨贝莎的两条长腿,这一招已经算是很漂亮了。吻金路特有的叽叽喳喳声从四面八方包围了他,男男女女喋喋不休讨论贸易财团、船只离岸或入港日期、利率、丑闻和天气。实话实说,除了复利之类的术语,这和底层地区的对话并没有多少区别。也有不少人在谈手球和谁跟谁上了床。
洛克匆匆穿过这片喧嚣。就算萨贝莎注意到了他追得越来越近,也没有加快速度。也许她不能加快速度,因为她必须“保持仪态”,但她时不时地向侧面迈出一步,渐渐远离了道路贴运河的一侧,靠近了左手边会计所的门前台阶。
洛克偶尔能看见一眼她的提包,包随随便便地挂在她的左肩上,她时不时用看似不经意的小动作把提包拉出洛克的视野,放在她的右侧大腿前方。这个游戏到底要怎么玩呢?洛克没有用胳膊和手直接遮挡那一排铜纽扣,但他在人群中扭摆穿梭的时候,总是侧身用左肩对着前方。
就算锁链(他庞大的身影在洛克右边的某处时隐时现)对这小小的违规并不满意,至少到现在他还没有跳出人群,终结这场比赛。洛克眯起眼睛,冒险花了几秒钟环顾四周,寻找意料之外的威胁,视线转回萨贝莎身上的时候,恰好看见她引发了一场小骚乱。
萨贝莎不小心“绊了一下”,撞上一个大块头的商人,假动作虽然很流畅,但在洛克久经考验的眼睛里却十分刻意,商人被丝绸包裹的半球形身体轻轻弹开萨贝莎。他转过身,萨贝莎侧身对着洛克——行屈膝礼道歉,提包在身体远离洛克的另一侧,无疑,她在面纱下盯着洛克。洛克早有准备,和她同时转身,只是朝向不同,用没有纽扣的左半身对着萨贝莎,他假装在右边寻找什么极为重要的东西。平局。
洛克隔得太远,听不见萨贝莎对胖商人说了什么,但商人听了她的话,立刻高兴起来;洛克还没有转回身,萨贝莎就继续快步向北走了。他立马跟上去,脸热心跳——不只是因为天气闷热难当,更是因为他意识到两人已经走完吻金路南区的一半,赛程过去了四分之一。更糟糕的是,他意识到萨贝莎在纵容他的跟踪,甚至懒得认真数纽扣到底有几颗。她只需要让他无暇他顾就行,直到她走过最后一座桥,踏上双银绿地。
她继续向左移动,越来越接近一座高大的会计所,这幢山墙叠山墙的复杂建筑物门前是两排方柱,雕刻着甘朵罗的几十种不同形象,大腹便便的甘朵罗是商业之神,金库的充盈者。萨贝莎走上台阶,躲在了一根方柱背后。
又是企图偷窥他上衣的陷阱?洛克保持警觉,小心翼翼地侧身,让珍贵的纽扣背对萨贝莎最后出现的方位,快步走向方柱。她会不会走进会计所?不,她出现了——
怎么,两个萨贝莎?!两个一模一样的身影,身穿肉桂红的长裙,戴着长面纱,右肩都背着小提包,同时走到了太阳底下。
“怎么可能!”洛克悄声说。但她就是做到了。昨天夜里他在黑暗街头没头苍蝇似的乱撞,她却安排好了帮手和一套相同的服装。萨贝莎和镜像慢悠悠地离开肥胖神灵的雕刻,向着北方的七灯桥走去,那是这场小竞赛的半程点。尽管在他短暂的人生中,已经抓住了一切机会铭记萨贝莎的所有特征,但这两个姑娘在他眼中实在毫无区别。
“狡猾。”洛克悄声说。肯定有区别,只是他能不能发现而已。提包或许是他最好的机会——那肯定是全套行头中最难模仿的元素。
就在洛克回到人群里的时候,一个雷鸣般的低沉声音说:“流血求雨!”一队穿黑袍和灰袍的男人淹没了他。他们的斗篷上绣着交叉的铁锤和泥铲,标明这些人侍奉的是莫甘蒂,城市之父,秩序、阶级与严厉惩罚之神。瑟林诸神虽说都称不上是敌人,但莫甘蒂及其追随者对接近异端的无名十三神是最不友善的。莫甘蒂麾下有刽子手、警察和法官,没有哪个盗贼愿意走进他的神庙。
这伙黑袍是十二个强壮的男人,推着平板马车,车上有个铁笼。铁笼里用铁链锁着一个瘦削的男人,身上满是血淋淋的伤口。铁笼旁边站着一名僧侣,手持一根细木棍,木棍顶端是个手指大小的钩爪利刃。
“流血求雨!”带头的僧侣再次大喊,他身后的见习学徒向过路人群伸出篮子。这是一场流动献祭仪式,每投一枚钱币就会让囚犯身上多一条痛苦但经过精心算计的刀口。他肯定是耐心宫的某位居民,献出身体供他们残忍使用几个星期,借此逃脱某种更加酷烈的结局(多半是斩首示众)。洛克懒得多想这个可怜的家伙,因为两个红裙少女刚刚绕过队伍左端消失了。他连忙绕向另外一侧,以防遭到埋伏突袭。
两个少女却懒得费心思——她们径直朝七灯桥而去,双方已经很近,洛克不敢继续缩小距离。七灯桥很宽,足够两辆马车并排通过而不至于擦挂,但比广场还是狭窄得多,要是女孩们耍花招,他将无处躲藏。洛克配合她们的步伐,风筝似的缀着两人,拖开三十码左右距离。赛程过半,他却没有半点进展!
七灯桥是一座纯粹的坚固石桥,祖灵没有留下任何令人不安的小玩具。护墙很低,洛克一步一步走上缓坡,看见几十艘小船懒洋洋地在运河里漂浮,他没有理睬这幅画面,注意力放在两名敌手的红色身影上。此刻没有马车经过,就在洛克的注视下,两个红裙少女分开了,走向七灯桥的两侧,然后停下脚步,各自转身,像是都在眺望水面。
“该死。”洛克嘟囔道,这辈子第一次想要仿效他的少数几个成人榜样,拉出一长串的脏话链条。“撒尿的死猴子。”这又是玩什么?无限拖延他的时间,让阳光烤熟他们所有人?他左右张望,寻找灵感,然后扭头去看背后。
第三个穿红裙戴面纱的少女走向他,离他还不到二十码,此刻就在广场的鹅卵石地面与桥头相接的地方。洛克的胃部好一阵翻腾,换了任何一位马戏团演员,这一幕都能成为职业生涯的亮点。
他转身侧对新出现的少女,尽量不显得过于惊讶。诡诈看护人,他怎么会这么愚蠢,居然忘了查看萨贝莎第一次耍花招附近的所有区域。现在,该死,他的眼睛并没有出现幻觉——前方的两名少女在慢慢地、冷静地、端庄地走向他。他被困在了桥中央,三个红裙少女的包围圈越来越小。除非他像疯子似的拔腿就跑,但那样会告诉锁链和萨贝莎,他已经失态弃权,而其中一名少女无疑能数清楚纽扣的颗数。
诸神慈悲,今天早晨他还没醒,萨贝莎就已经用计谋打败了他。
“还没完呢。”他喃喃道,绝望地扫视前后左右,寻找任何能抓住的机会。“还没完,还没完呢。”隐约的挫折感熊熊而起,变成了汗流浃背的惊恐:失败——不,不仅仅是失败,而是第一次和这个他宁可吞下炽热铁钉也要打动的女孩较量,就一败涂地。这不但会让他丢脸,甚至会让萨贝莎认为他是个不值一提的小毛孩。永远。
拯救他的并不是什么新鲜而精妙的灵感,而是他做饵子时的敏锐反应,是他还在阴影山那会儿用来制造街头事件的粗暴手段。他几乎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干什么,就扑过去贴着最近的挡墙跪下,铜纽扣离石墙仅有一两英寸。他使出体内的每一分力量,开始假装呕吐。
“呕——”他咳嗽道,反胃交响乐的小小前奏,“呜——哇——吼——嗯——呕——!”声音非常逼真,不可能装得更像了,他用一条颤抖的胳膊撑住挡墙。这个细节永远好用,成年人见到就会同情。厌恶的会退开至少三英尺,怜悯的会打个哆嗦。
他一边呻吟、颤抖、反胃,一边左右偷看。过路的成年人远远绕开他,有钱人和大忙人往往是这个反应——帮助生病的仆役或送信小厮明显无利可图。至于他的红裙敌手,她们都停下了脚步,裙裾飘拂犹如戴着面纱的鬼影。此刻接近他会显得可疑而危险,雕像似的站在那儿又会引来不必要的关注。洛克琢磨着她们会怎么做,知道他只是恢复了之前的僵局,但总比让陷阱抓住他要强得多。
“继续吐吧。”他悄声说,于是继续假装呕吐——就计划而言,这大概是他想到过的最烂的一个,而现在轮到别人走下一步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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