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1374288
◆人物塑造别出心裁。在每一个人物塑造方面都深入挖掘,显得立体、丰满,有深度且罕见。吃肉喝花酒的和尚不少见,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座的和尚也早被人写烂了,爱上四十岁毁容老鸨的和尚却没人写过,这样的和尚得有怎样强大的心灵和通透的智慧?杀人的和尚不少见,救人的和尚更多,《大唐秘闻录. 衣冠冢》里的和尚则是杀人如麻却只为了普度众生。
◆感情线丰富且有层次。在感情方面令人耳目一新。男主角爱女主角,但他的爱意却因故事的悬疑性而笼罩上一层迷茫,他的爱情突如其来尽善尽美,反而让他无处着力,心神不安;女主角对男主角极度深情,但这深情到*后翻出来,却是女主角对自身命运的抗争,而不是肤浅俗套的暗恋。
一朵云
一夜情
一串谜
一口棺
一句谎
一念死
一片雪
一丈命
一师门
一盏灯
一尺素
一生盲
一张脸
一线牵
一缕香
一则喜
一支箭
一川烟
一场秋
尾声
什么是江湖?
次相遇,文心就问了叶知秋这个问题。
英雄。
侠义。
叶知秋每说一个词,文心就用他小拇指的指甲刮一下眉毛。他把小拇指的指甲留得有寸许长,精心修剪出弧度。
叶知秋感到脸上微微发烧,他搜肠刮肚地使劲想了一下,想出了一个不错的答案:
自由。
叶知秋说:只有自由,是江湖独有,而别处没有的。
文心从怀里摸出六枚铜钱,轻轻放在桌上。
一碗酒作价三钱。
他喝了两碗,叶知秋喝了一碗。
他没有给叶知秋付酒钱。
那时天快要下雨。
文心走入了灰蒙蒙的水汽里,像融化了一样,慢慢地走远了。
那次文心杀了四个人,叶知秋没能抓住他。
文心曾和叶知秋打了一个赌。
他说:我问一个问题,你回答出来,我就跟你走,走堂供的时候你问什么,我答什么,一个字也不会骗你。你要是回答不出来,明年这个时候,我们“北堂”再见,你告诉我新的答案。
叶知秋说:答案在你心里,我可能永远也答不出来。
文心的目光顺着厅堂里一根立柱看上去:我已经把答案写好了,就放在那里,你可以上去检查。
叶知秋说:你就不怕我趁你不在,偷偷去看答案?
文心细而弯的眉毛蹙了蹙:俗。
叶知秋心里抖了一下——绝不是怕,他只是还没看惯——当差走南闯北这么多年,次碰到气质这样冶艳的妖僧,这妖僧眉心却还有一粒猩红的观音痣。
叶知秋永远也不会去偷看答案,就像他答应了不和文心动手,就一定会做到。
功夫略逊文心一筹不是原因。
原因是,文心说他在这个江湖混了一辈子,太厌倦和别人动手了。
这个赌打在年末,那时叶知秋刚接到抓捕文心和尚的任务。文心和尚杀了二十八个人。那天叶知秋刚从资料库抱了一大堆文书打算回去写年报,吹吹自己今年的丰功伟绩,多得点年赏。当他穿过廊道,推开官署门,却见桌上放着一只雪白的信封,不是用箭钉进来的,它乖乖地压在叶知秋的青玉镇纸下面,信封上还簪了一朵带露珠的桃花,粉红色的,正娇嫩,与青玉镇纸相映成趣。
镇纸、花、信封,都是不值钱的东西,放在一起,却极可爱。
文心邀请叶知秋去“北堂”一聚,他在信里说:无量寿佛,叶知秋,我不是来示威的。北堂之约,你要是来,不要带别人,好也不要带武器,我也一样。
语气平实得像普通人往来传递的家信。
北堂是平康里出名的妓院。因为平康里位于长安城北,北边好的妓院“月云轩”,三年前把名字改成了“北堂”,店堂增扩三倍,雕梁画栋粉饰一新,贴以金箔,这么一衬,平康里其他妓馆全成了蓬头垢面的村妇。从这时起长安城的青楼客们开始管老鸨宋妈妈叫“宋二爷”。北堂的生意又上了一个台阶。
叶知秋走进北堂开阔的明间时,一个亮晃晃的光头从坐席上站了起来,向叶知秋招了招手。叶知秋注意到这只手的动作很软,很灵活,又很稳。如果这个人会武功,那么他的内力一定很醇厚。不知道和自己比起来怎么样。
文心招手过后,歉然地对叶知秋说:“没订到雅阁。我没想到北堂今天生意这么好。”
“金吾卫包了这里办尾牙,晚上的雅间都给他们订去了。”叶知秋竟然像个老朋友那样和文心交谈,这一点他自己也没有料到。他还以为双方怎么都要“夯”一下,这是捕快的行话,互相掂掂斤两,大部分时候都只动嘴皮子功夫,偶尔也露一两手。像今天这种情况,还要探探虚实,看双方有没有像信里说的那样没带武器,掂掂彼此的诚意和勇气。
但文心把场面弄得像老朋友出来打牙祭。
这样叶知秋就有点丈二的“文心”——摸不着头脑了。
两个人就这样聊着天,欣赏舞姬跳舞,随口地定下了约定。
在闲适地走入即将下雨的傍晚天色之前,文心还对叶知秋说了一句话:我今天打算杀四个人。
叶知秋霍然起身,拔刀——刀没带,腰上是空的!
文心用指甲搔了搔细弯的眉毛:无量寿佛。真是急性子,你把别的客人吓着啦,小叶。
“小叶”二字被他叫得极轻缓,像刚咽下去一口温温的黄酒。
叶知秋想起了刚定的约定,僵硬地慢慢坐下。
文心说:其实是五个。
叶知秋顿时心跳如擂鼓!
但那第五个,我今天亲眼见了,觉得不想杀,所以只打算杀四个。
文心不紧不慢地走入昏杳的暝色,过了一会儿,叶知秋听见他用传音入密把声音传过来,就好像他微微散发出酒气的唇贴在叶知秋的耳郭上:小叶,有人要杀你,你要小心一片雪,一朵云——
和一盏灯。
2一朵云
回到落英院的时候楚云君刚洗好澡,叶知秋很疲惫了,也不避讳,就靠在门框上看楚云君跨出浴桶。夕阳已落,夜色却还没铺满天,楚云君就迎着窗户里衬进来的那一帘黯黯的蓝色,动作舒缓地擦干净身体,叶知秋想,这样丰润而闪着微微水光的身体,真好看。
真像——一片雪,一朵云,或者一盏幽幽的琉璃灯。
刚和楚云君相好的时候,叶知秋就让师父看过这个女人了,他倒不觉得楚云君有什么,主要是楚云君的鸨母,那个一脸凶相、额头一道横疤的老太婆,看上去像是那种“铁头帮”或者“石斧帮”的堂主,楚云君在她手里,就像一条被老苍鹰抓在爪子里的小银蛇。
叶知秋是大理寺的太祝,虽不过是个正九品上的芝麻官,但前年就赐了绯,又赐了鱼袋——也就是领着九品上的饷,穿着正五品的绯红官服,挂着配套的鱼袋,干着正五品的活。要让叶知秋说,这种“恩宠”没有更好。如今他不再是普通的大理寺喽啰,必要的时候太子都能抓。身份敏感,身边冒出来的人不能不过筛。这筛就是叶知秋的师父。
师父看过以后说那老太婆没问题,只是让叶知秋和楚云君悠着点。
楚云君有问题?叶知秋问师父。
师父摇摇头,说了个模棱两可的回答:看着罢。
看着罢?
一看就看迷了眼,乱了阵脚,而且也许永远也看不厌,哪怕她要杀他呢!
楚云君和北堂那些莺莺燕燕不同,她是那种小门小户,做长久生意的。这种通常是年老的妓女花钱买个小丫头,再买个宅院,从小好好调教,长大了就在那宅院里接客,有接得多的,给钱就开门,有挑剔的,守门的小丫头出个对子考考肚子里的墨水,女儿家么,都喜欢才子,要是客人里有相处得好又有钱的,就长久地只接待那么一个客人,直等到那客人待腻了走人,或者待不腻的把人从鸨母手里赎走。
比起青楼的热闹,这种小门小户倒也有一番自己的清净和雅趣。
至于叶知秋是如何结识了楚云君——年前的一笔糊涂账,因为来路太奇,回忆起来历历在目。
楚云君是张一丈交到叶知秋手里的。
张一丈,人称“一丈拳”,拳法很好,走刚猛一路,双臂天生比别人长一点,出拳时那双筋肉虬结的粗胳膊好像有一丈长。这当然是不可能的,只不过是张一丈出拳速度特别快,配合天生比别人长的胳膊和特殊的步法身形,使得之前还在一丈开外的拳头似乎眨眼就砸到了面前。
张一丈和他的一帮兄弟在太原那边专门占山为王劫镖车,地方巡捕没本事拿住他,就上报了大理寺,由刑部复核后,大理寺外派叶知秋去帮忙,把强盗窝连锅端了。
张一丈后判了砍头,秋后发落,他死之前叶知秋去看他,这强盗头子的断头饭令人眼馋,鸡鸭鱼肉齐备,他盘腿坐在地上大嚼大咽,气氛之热烈,好像他明天不是要砍头,而是要娶皇帝的女儿。张一丈不满的是那一壶酒对他来说顶多是漱漱口,叶知秋从身后拿出一坛价值不菲的新丰酒时强盗头子眼睛都绿了,呼的一下蹿到牢房门边——这么看着,他的身法倒真是精进了。
喝完一轮酒,强盗抹抹嘴:“叶知秋,你抢走我一条命——”
叶知秋一口新丰酒喷出去——这一口少说值三十钱,叶知秋心痛得要命,而且还很生气:当初太原一场乱战下来他张强盗一边吐血一边竖大拇指的时候怎么说的来着?——我张某人技不如人,愿赌服输,打得痛快——咳咳咳咳,痛快!
有他咳在地上的一摊血痰和半颗门牙做证,怎么就成了他叶知秋蛮不讲理把人家的老命给抢走了呢?
但张强盗都要死了,叶知秋想想还是算了,不计较了。
没想到他不计较,强盗却不打算放过他。
“你得照顾我妹子!”张一丈中气十足地说。
“我和她非亲非故,凭什么照顾她?”叶知秋说。
“我妹子就我这么一个亲人,我死了她没人照顾了,她多可怜啊!”强盗一边啃猪蹄一边拍大腿,痛心得猪皮都喷出来一块。
叶知秋心平气和地跟强盗讲道理:“世上可怜的女孩多了,我管不着。”
张一丈慢悠悠地说:“那我就揭发你是我的同伙。”
“放屁。”叶知秋哂之,“鬼都不会相信。”
“哦?”张一丈饶有兴味地一笑,“那你家里怎么会有我的东西呢?”
叶知秋暗骂自己大意,他总是轻易就和这些江湖人打成一片,却往往忘记,和他打交道的江湖人大多同时具有罪犯的双重身份——撑死能吃的,淹死会水的,如今轮到他大理寺太祝叶知秋,被强盗把赃物藏到了自己家。
叶知秋丢了酒杯,站起来,冷冷地看着张一丈:“你来真的?”
张一丈啃着一只鸭翅膀:“小老弟,你不要弄得好像我多对不起你,老实跟你说,你看见我妹子就知道了,哼,到时候十头黄牛拉你,都不定能把你拉走呢!”
张一丈的脖子和他那颗乱蓬蓬的脑袋分家的第二天,叶知秋按着他给的地址找到了那座宅院。
宅门不阔气,小小的一间门脸,门额上写着秀丽的“落英”二字,叩不多时,一个丫鬟应了门。小丫头长着一张讨人喜欢的圆脸盘,大眼睛,穿一色素净的石青缎襦裙,没有小户人家的惊慌,也没有大户人家的傲气。天下着小雨夹雪,她把叶知秋让进门口的茶房,转身离开不多会儿就回来了,手里捧着一只黄铜小熏炉,亲昵却不显得过分殷勤地放入叶知秋手里取暖,这回离开才真的通报去了:“官人稍等一等,奴婢这就去禀报小姐。”
叶知秋心里发笑:哟呵,强盗的妹妹还是位小姐。
叶知秋后来才知道,那天楚云君在床上睡了一天,她为了张一丈的死大哭了一场,头疼得根本起不来。
所以那天她只薄施了点粉,浑身上下没有点缀,眼睛低低垂着,由左右两个侍女扶着,弱不禁风地走了出来。她想给张一丈戴孝,但鸨母不让,她只好穿了一件樱草色的旧袄裙,那半旧的淡黄色也算近于白色了,外披一件银鼠皮的披风,也取它类近白色。
因此这样寡淡的打扮下,叶知秋一时间还真没看穿她的身份,他说:“我是叶知秋,你哥哥张一丈伏法前把你托付给我,以后你有什么需要,只管跟我说,我家在……”
“你错了。”楚云君轻声说。
叶知秋不明白她的意思。
“我不是张一丈的妹妹,”楚云君说,“我只是他狎的妓。”
一瞬间,叶知秋感到一阵猛烈的眩晕,这眩晕之中还有一股难以抑制的冲动——冲到刑场上把张一丈的脑袋踩上二百脚!这算什么玩意儿?临死前把相好托付给老子?你那么放心不下,倒是早点儿给人家赎身啊!
叶知秋被张一丈玩了一把。
满天下尽是规矩,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这世上唯独江湖是没有白纸黑字的规矩的,但叶知秋作为公差不得不蹚着黑白两道的浑水这么些年,他知道武林有一条不成文的铁律,叫作道义。
道义是触逆不得的。
叶知秋答应了张一丈照顾楚云君,他就必须照顾到底,不论他愿不愿意,不论张一丈是不是玩了他。否则传出去的只会是张一丈临死前把自己相好托付给叶知秋,叶知秋却嫌弃那女人是个卖笑的,甩袖子不管了。
叶知秋骨头向来硬挺,功夫也算一流,他什么都不怕,就怕天下悠悠众口的滔滔口诛。
他只好忍气吞声,砸锅卖铁,拼着一张薄脸皮东拼西凑地把楚云君给赎了。楚云君不愿意搬出住惯了的落英小院,叶知秋只好卖了自己的住处,把院子也买了下来。
楚云君可是个闭月羞花、沉鱼落雁,琴棋书画、歌舞诗词无所不会,且才貌双全的大摇钱树啊!她鸨母这辈子养老全指着她呢。
叶知秋也不是盏省油的灯,他把大理寺的名头都抬出来了,鸨母不卖人他就搅和得落英院三年开不了张!
等一个月过去事情都办下来,叶知秋背了一屁股债,重义气的名声倒是传开了,但此时叶知秋已经连喝了三顿粥,走路都跟水上漂似的,为了赎人,连自己准备娶媳妇的宅子也卖了,只好赖在落英院凑合。明明是他花了棺材本,现在倒成了他上楚云君的门要饭。
但也就是赎身的那晚上,楚云君彻底让叶知秋刮目相看。
那天晚上,楚云君对叶知秋说:“你陪我一晚上,我告诉你张一丈是怎么死的。”
叶知秋两眼发黑:这话不应该是他对楚云君说的么?活见了个鬼!
楚云君的下一句话让叶知秋还没缓过来的眼睛又猛黑了一下。
她说:“你不陪我也可以,那你就活不过今晚了。”
叶知秋只好叹气,心想女人真是世界上难缠的动物。张一丈即便被他叶知秋擒住后砍了头,临死前还能和他把酒言欢,这女人花光了他的钱,从了良,却开始打算为老情人报仇了。
“你要杀我不是不可以,”叶知秋疲惫地说,“但首先,你打不过我。第二,张一丈干的是无本的买卖,杀人越货,理应伏诛。你替他报仇,谁为被张一丈杀了的人报仇?”
楚云君点头:“没错,我是一点功夫也不会,打不过你。张一丈也的确死有余辜,但我还是要为他报仇。”
叶知秋几乎想哭了。
“但我不打算杀你,”楚云君继续说,“因为害死他的不是你。”
楚云君对叶知秋说:“害死他的,是我。”
楚云君说:“而我会继续害死你。如果你不想和张一丈一个下场,你好陪我一晚上。”
3一夜情
到底是风月场上的,楚云君的“陪一晚”,不是寻常的“陪一晚”。
那是让叶知秋终生难忘的一个夜晚。
已是深冬。
楚云君抽出簪发的银钗,取下灯罩,将烛火挑亮,又将银钗插回乌黑的发髻。她做起这些动作不紧不慢,嘴里说着话,那话说得也不疾不徐,稳稳的,那么平常似的吩咐丫鬟:“翠袖,你去把我那副云母双陆棋拿来。我和叶郎下棋,赢的人可以问输的人一个问题,输的人呢,不光要回答,还要脱一件衣裳。”
叶知秋只在五六岁时玩过双陆,那是女儿家才喜欢的玩意。
楚云君那副棋摆出来的时候,云母打磨出来的棋子在灯光下莹莹发亮,令叶知秋感到一阵轻忽的凉意浸入肌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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