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轻型纸包 装: 精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44769228
《傲慢与偏见》是简•奥斯丁的代表作,初稿完成于1797年,原书名为《初次印象》。
奥斯丁曾自称:《傲慢与偏见》是她“*宠爱的孩子”。本书在英国浪漫主义小说史上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是世界文库中不可多得的珍品。
简•奥斯丁以女性的特殊视角描绘了她对爱情的观点:寻找真正爱自己的人,追求完美的爱情。与作者的其他五部小说一样,《傲慢与偏见》以男女青年的恋爱婚姻为题材。然而,同其他作品不同的是,这部小说以男女主人公的爱情纠葛为主线,共计描写了四起姻缘,文笔辛辣而滑稽,发人深省,是作者喜剧色彩浓厚、引人入胜的一部作品。
译 序
第一卷
第二卷
第三卷
译后记
译
后 记
一九六三年,我上大学攻读英语进入了大三,
一天钻进学校的小书亭,抓起了奥斯丁的原版小说《傲慢与偏见》,真可谓“一见钟情”,如醉如痴地直读到关门时间。回宿舍的路上,我暗暗下定决心:快点学好英语,把《傲慢与偏见》译出来供国人赏读。
一九七九年八月底,我开始尝试翻译英美文学作品,先是译了几个短篇、一个中篇和一部当代畅销书,从一九八三年起,就把目标转向了我最倾心的奥斯丁的小说。一九八四至一九八六年,我先后出版了《理智与情感》《劝导》《诺桑觉寺》等译作。到了一九八八年,我的欲望进一步升级,跃跃欲试地想要翻译“顶尖级”的世界名著《傲慢与偏见》。可是该书早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我国就出版了著名翻译家王科一的译本。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于年初和年中先后两次写信给我的译林责编,表达了想要重译这本书的愿望,但两次都得到了同样的答复:该书已有王科一的译本,社里无意再行组译。同年暑假期间,我去桂林参加全国中青年文学翻译研讨会,遇见了译林的李景端主编,第三次向他表达了重译《傲慢与偏见》的决心。李先生问我是否有把握超越王译本,我说有。他又问我从哪些方面超越,我成竹在胸地列举了四个方面。经过反复斟酌,李先生终于决定让我来重译《傲慢与偏见》。现在想起来,李先生要做这个决定实属不易,因为当时出版界还没有名著重译的先例。拙译《傲慢与偏见》于一九九〇年面世,第一次印刷了将近两万册,一个多月便销售一空。随后的几年中,平均每两三个月重印一次。一九九三年在台湾出版的繁体版,被誉为“深得奥斯丁之精髓”的佳译。一九九四年,拙译被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评为全国优秀畅销书。一九九八年我以《傲慢与偏见》译者的名义,作为翻译界仅有的三个代表之一,应邀上了中央电视台的大型读书专题节目。
拙译《傲慢与偏见》虽然取得了成功,得到读书界和学术界的广泛认可,我自己却没有满足。我深知自己翻译本书时,无论在知识结构上,还是在翻译理念上,都存在一定的欠缺,因而翻译中难免出现理解或有偏差、表达或失严谨等现象。所以,从一九九三年起,我先后对拙译《傲慢与偏见》做过八次修订。
最近的一次修订是二〇一七年,北京企鹅出版社的青年编辑白姗给我寄来一套奥斯丁小说的企鹅版英文读本。我立即根据企鹅版的注释,又一次全面修订了奥斯丁的六部小说,其中《傲慢与偏见》是第八次修订。
我不仅是个执着的翻译实践者,而且一直在践行自己的翻译理念。在我做翻译的头十几年,我信奉的是传统的翻译理念,如“信达雅”“地道的原文,地道的译文”“发挥译语优势”等。一九九三年,我担任翻译研究硕士生导师,特别是一九九八年担任翻译研究博士生导师之后,我广泛地接触了西方的翻译理论,渐渐认识到了传统翻译理论的弊端——其要害是对原著缺乏应有的尊重,片面地追求“归化之美”。通过研究,我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翻译观:最大限度地尊重原著,尽可能照原作来译,契合是文学翻译的最高境界。
我修订《傲慢与偏见》等旧译,重点抓了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修正疏漏和误译
中国译者翻译英语作品,不管英语造诣有多深,也难以保证字字句句不出理解差错。特别是像简·奥斯丁这样的大作家,作品中本来就有不少“陷阱”式的文字,译者出现误解误译也是很平常的事。即使不是很难的文字,翻译或出版环节稍有疏忽,也有可能出现这样那样的失误。因此,我修订自己的译文,首要的一项任务,就是修正译文中出现的误解误译和疏漏之处。
略举几例。《傲慢与偏见》开卷第一章末段总结贝内特太太的个性特征时,说了这样一句话:Her mind was less difficult to develop. mind是个很棘手的字眼,无论以前还是现在,在英汉词典里都找不到恰当的译法,中国的译者基本采取了“头脑”和“性格”两种译法——我译作“脑子”。可是,我深感这位太太的mind既不是“头脑”问题,也不是“性格”问题,为此我心里纠结了多年。直至十多年前,我反复念叨下文这一句话:When she was discontented she fancied herself nervous(一碰到不称心的时候,就自以为神经架不住),顿时,我灵机一动,心里冒出了“心性”二字,当即把这句话改译为:“这位太太的心性就不那么难以捉摸了”,庆幸自己终于觅得了一个至当不易的译法。
第三卷第一章,伊丽莎白拒绝了达西的求婚之后,偶然来到达西的庄宅彭伯利大厦,面对绚丽的风光,不由得感到:to be mistress of Pemberley might be something! (斜体为笔者所加,下同)我初译为“在彭伯利当个主妇也真够美气的!”。后经考察,我发现“美气”是汉语里的方言用法,意为“得意、高兴”,可这并不是女主人公当时的真实心态,也不是原文something的真意。在英语口语中,something被解释为grand,impressive(风光、体面)。因此,后来我把这句话改为“在彭伯利当个主妇也真够风光的”,不仅与原文意思正相吻合,而且从“欣赏”风光到“感觉”风光,微妙地展示了女主人公那聪颖活泼的心性。
第二卷第六章,作者描写詹金森太太如何呵护德布尔小姐时,说了这样一句话:Mrs. Jenkinson … was entirely engaged in listening to what she
said, and placing a screen in the proper direction before her eyes.德布尔小姐是个病病殃殃的贵家千金,詹金森老夫人是她的忠实“侍伴”,她挡在小姐前面,究竟是挡什么?中国译者没有体验,很难想象。我译作“挡在她面前,不让别人看清她”,显然有点牵强附会。这次看了企鹅版原著,才恍然大悟,原来是给她遮挡炉火。于是我把整句译文改为:“詹金森太太……光顾着听德布尔小姐说话,而且挡在她面前,不让炉火烤着她。”这才是一个忠实仆人的真实写照。
如果说我的初译还有不少不尽如人意的地方,经过四分之一个多世纪的反复钻研、反复修订,拙译似乎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不仅清除了尽量多的疏漏、误译之处,而且译文总是力求与原文相契合,读来更有“奥斯丁味儿”。
二、修订过于自由的译笔
二〇〇七年,我开始接触德国学者本雅明的著名论文《译者的任务》。作者提倡直译法,特别主张再现原文的表意方式。我从多年的翻译实践体会到,发挥汉语的韧性和潜力,尽量模仿原文的表意方式,可能是最卓有成效的译法,最能淋漓尽致地传译出原文的意蕴。但是我开始翻译《傲慢与偏见》时,这个概念还没在头脑中扎根,致使有时遇到富有异国情调的表意方式,不是想方设法地加以再现,而是打着翻译“技巧”的幌子,采取了变通译法,结果有时反而降低了译文的“成色”。因此,后来做修订的另一项内容,是把一些过于自由的译笔,还原成原文的表意方式。
例如第一卷第四章谈到宾利先生有两个姐妹,先说她们都是“很优雅的女性”,随即用了两个双否定词not deficient in good humour when they were pleased, nor in the
power of being agreeable where they chose it.在通常情况下,“双否定”相当于“一肯定”,因此,我将其译作“高兴起来也会谈笑风生,适意的时候还会讨人喜欢”。但是,事后一琢磨,对于作者笔下的这两位女性来说,“谈笑风生”和“讨人喜欢”并非她们的主导性格特征,她们只是在有兴致的时候,才能做出这样的表现,也就是说,作者的双否定笔法隐含着对两位淑女的贬责。于是,后来我将这句话修订为“高兴起来并非不会谈笑风生,适意的时候也不是不会讨人喜欢”,取得了跟原文的异曲同工之妙。
第三卷第六章,女主人公的小妹莉迪亚跟着威克姆私奔,引起了全家人的恐慌,致使人人都在诋毁威克姆,而在三个月之前,威克姆had been almost an angel of light. an angel of light直译是“光明天使”,我不敢这样译,唯恐引起读者的误解,便想“发挥译语优势”,将之“意译”成“三个月之前,威克姆几乎被人们捧上了天”,但总觉得与作者的原意不相吻合。今年的最后一次修订,我下决心解决这个问题,仔细查阅了这个英语成语的意思,原来此语并非指给世人带来光明之人,而是指令人高兴、招人喜爱之人——威克姆就是这样一个和颜悦色、特别善于讨好女性的男子。最后,我经过权衡,终于将整句话改为:“三个月之前,威克姆简直是个人见人爱的光明天使;三个月之后,仿佛全梅里顿的人都在诋毁他。”
我相信,如今的读者会更喜欢这样的译文,因为通过这样的译文,读者可以更加充分地领略奥斯丁的风采。
三、清除易生歧义或生硬拗口的译文
英语和汉语是隶属于两种不同语系的“非亲属”语言,在词义、词法、句法和思维层次上有着较大的差异,在互译的过程中,难度自然相对更大一些,处理不好容易走两个极端:采取意译法容易产生歧义,采取直译法容易露出生硬拗口的痕迹。因此,我在修订时,总把杜绝这两个弊端当作另一项重要内容。
第二卷第十章谈到当时在英国,财产全由长子继承,a younger son因为没有生活来源,只得仰仗兄长或朋友资助。a younger son貌似简单,实则不大好传译。我译作“小儿子”,有一家出版社给我改为“幼子”,其实两种说法表达的是同一个意思,均指“最小的儿子”。而a younger son所表示的概念,却是二儿子、三儿子等,直至小儿子。因此,为了确凿起见,我把“小儿子”改为“长子下面的儿子”,虽然字面繁琐一些,但概念清晰而严谨。
总之,译文既要精确达意,又要自然流畅,不露生硬拗口之痕迹,令读者喜闻乐见。
四、根除“文化失真”现象
我的翻译观中还有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文化传真”。这是我上世纪九十年代提出的一个概念,认为翻译不仅要考虑语言的差异,还要密切注视文化的差异。语言可以转换,甚至可以“归化”,文化特色和属性却不宜改变,特别不宜“归化”,一定要真实地传达出来。长年来,我一直把“文化失真”视为翻译之大忌。在此,容我先举一个不属修订范畴的例子。第二卷第十一章,达西向伊丽莎白求婚,遭到伊丽莎白的严词拒绝,说达西是the last man in the world whom I could ever be prevailed on to
marry.我记得王科一先生是这样翻译的:“哪怕天下男人都死光了,我也不愿意嫁给你。”乍一看,我很赞赏这句话,可仔细一想,觉得不对劲,在西方社会,“死”是一个禁忌语,有身份、有素养的人是讲不出口的,这句话严重损害了女主人公的形象。后来出版社再版王译本时,修订了译者的原来译法,去掉了原文中所没有的“男人死光”一说,但改译得过于生硬拗口,完全失去了原著的气势。我将之译为:“哪怕我一辈子找不到男人,也休想让我嫁给你。”既跟原文意蕴契合,又不失原文的气势。
饮食是文化的一个重要因素。第一卷第二十一章,贝内特太太表示,要用two full courses招待未来的女婿。中国的译者因为不了解英国的饮食风俗,基本按照汉语的风俗来翻译,将two full courses译作“两道大菜”“两道正菜”等——我用的是前者。今年看了企鹅版读本,我才醒悟过来,原来two full courses系指两道齐全的套菜——在英国,一道全菜有一盘主菜,一两盘副菜,再加上若干配菜。所以,我这次改成“全菜”可以说解决了“文化传真”的问题。
我在翻译奥斯丁的其他几部小说中,多次遇到damn等禁忌语,有几次根据英汉词典的释义译成了“妈的”,后来研究了中西的禁忌语差异,意识到英国人从不用“妈的”来骂人,“妈的”纯属中国人的“国骂”,我便改成了“该死”“见鬼”等西方诅咒语——奥斯丁往往将damn写成d–,我则写成相应的“该×”“见×”,并加上必要的脚注。
说到这里,我要特别提到我的一处修订。第三卷第十四章,不可一世的德布尔夫人跑来恐吓女主人公,走进了贝内特府上的“餐厅”。我当初依据牛津版翻译,接受了该版本编者的意见,认为作者写的“餐厅”是“疏忽”,便改为“起居室”,并加一脚注。这次参照企鹅版修订,发现企鹅版依然用的是“餐厅”,作者没有“疏忽”。我立即纠正了自己的错误,还奥斯丁一个“清白”。我如释重负,原来《傲慢与偏见》一直是完美无瑕。
读者可能会问:我还会继续修订《傲慢与偏见》吗?我不敢担保拙译今后将一字不易,但是鉴于第八次修订基本上解决了所存的遗留问题,我决定对《傲慢与偏见》的修订到此为止,让拙译定格在这第八次的修订版上。
孙致礼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八日
我们读奥斯丁,是因为她对我们的了解远远多于我们自己。道理很简单:她影响着我们成为什么样的读者,成为什么样的人。
——哈罗德·布鲁姆
一部作品是否能够成为经典,并非取决于评论家和教授的评论,也不在于作品是否成为大学课堂里的必读书,而是要看一代又一代的普通读者是否喜欢阅读,是否在阅读中感到愉快,受到启迪。我认为《傲慢与偏见》是奥斯丁所有小说中*完美的。
——W. 萨默赛特·毛姆
1
有钱的单身汉总要娶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
这条真理还真够深入人心的。每逢这样的单身汉新搬到一个地方,四邻八舍的人家尽管对他的心思想法一无所知,却把他视为自己某一个女儿的合法财产。
“亲爱的贝内特先生,”一天,贝内特太太对丈夫说道,“你有没有听说内瑟菲尔德庄园终于租出去啦?”
贝内特先生回答说没有。
“的确租出去啦,”太太说道,“朗太太刚刚来过,她把这事一五一十地全告诉我了。
贝内特先生没有理睬。
“难道你不想知道是谁租去的吗?”太太不耐烦地嚷道。
“既然你想告诉我,我听听也无妨。”
这句话足以逗引太太讲下去了。
“哦,亲爱的,你应该知道,朗太太说内瑟菲尔德让英格兰北部的一个阔少爷租去了;说他星期一那天乘坐一辆四轮马车来看房子,看得非常中意,当下就和莫里斯先生讲妥了;说他打算赶在米迦勒节(米迦勒节:九月二十九日,英国四大结账日之一。雇用用人多在此日,租约也多于此日履行。)以前搬进新居,下周末以前打发几个用人先住进来。”
“他姓什么?”
“宾利。”
“成家了还是单身?”
“哦!单身,亲爱的,千真万确!一个有钱的单身汉,每年有四五千镑的收入。真是女儿们的好福气!”
“这是怎么说?跟女儿们有什么关系?”
“亲爱的贝内特先生,”太太答道,“你怎么这么讨厌!告诉你吧,我在琢磨他娶她们中的一个做太太呢。”
“他搬到这里就是为了这个打算?”
“打算!胡扯,你怎么能这么说话!他兴许会看中她们中的哪一个,因此,他一来你就得去拜访他。”
“我看没有那个必要。你带着女儿们去就行啦,要不你索性打发她们自己去,这样或许更好些,因为你的姿色并不亚于她们中的任何一个,你一去,宾利先生倒作兴看中你呢。”
“亲爱的,你太抬举我啦。我以前确实有过貌美的时候,不过现在却不敢硬充有什么出众的地方了。一个女人家有了五个成年的女儿,就不该对自己的美貌再转什么念头了。”
“这么说来,女人家对自己的美貌也转不了多久的念头啦。”
“不过,亲爱的,宾利先生一搬到这里,你可真得去见见他。”
“告诉你吧,这事我可不能答应。”
“可你要为女儿们着想呀。请你想一想,她们谁要是嫁给他,那会是多好的一门亲事。威廉爵士夫妇打定主意要去,还不就是为了这个缘故,因为你知道,他们通常是不去拜访新搬来的邻居的。你真应该去一次,要不然,我们母女就没法去见他了。”(按英国当时的习俗,拜访新迁来的邻居,先得由家中男主人登门拜访之后,女眷才可以去走访。)
“你实在多虑了。宾利先生一定会很高兴见到你的。我可以写封信让你带去,就说随便他想娶我哪位女儿,我都会欣然同意。不过,我要为小莉齐(莉齐系二女儿伊丽莎白的昵称,后文出现的伊莱扎也是她的昵称。)美言两句。”
“我希望你别做这种事。莉齐丝毫不比别的女儿强。我敢说,论长相,她没有简一半漂亮;论脾气,她没有莉迪亚一半好。可你总是偏爱她。”
“她们哪一个也没有多少好称道的,”贝内特先生答道,“她们像别人家的姑娘一样,一个个又傻又蠢,倒是莉齐比其他几个姐妹伶俐一些。”
“贝内特先生,你怎么能这样糟蹋自己的孩子?你就喜欢气我,压根儿不体谅我那脆弱的神经。”
“你错怪我了,亲爱的。我非常尊重你的神经。它们是我的老朋友啦。至少在这二十年里,我总是听见你郑重其事地说起它们。”
“唉!你不知道我受了多大的罪。”
“我希望你会好起来,亲眼看见好多每年有四千镑收入的阔少爷搬到这一带。”
“既然你不肯去拜访,即使搬来二十个,那对我们又有什么用?”
“放心吧,亲爱的,等到搬来二十个,我一定去挨个拜访。”
贝内特先生是个古怪人,一方面乖觉诙谐,好挖苦人,另一方面又不苟言笑,变幻莫测。他太太积二十三年之经验,还摸不透他的性格。这位太太的心性就不那么难以捉摸了。她是个智力贫乏、孤陋寡闻、喜怒无常的女人,一碰到不称心的时候,就自以为神经架不住。她人生的大事,是把女儿们嫁出去;她人生的快慰,是访亲拜友和打听消息。
2
贝内特先生是最先拜访宾利先生的人儿之一。本来,他早就打算去拜见他,可在太太面前他却始终咬定不想去。直到拜访后的当天晚上,贝内特太太才知道实情。当时,事情是这样透露出来的。贝内特先生看着二女儿在装饰帽子,便突然对她说道:
“我希望宾利先生会喜欢这顶帽子,莉齐。”
“既然我们不打算去拜访宾利先生,”做母亲的愤然说道,“我们怎么会知道人家喜欢什么?”
“你忘啦,妈妈,”伊丽莎白说道,“我们要在舞会上遇见他的。朗太太还答应把他介绍给我们。”
“我不相信朗太太会这样做。她自己还有两个侄女呢。她是个自私自利、假仁假义的女人,我一点也瞧不起她。”
“我也瞧不起她,”贝内特先生说道,“我很高兴,你不指望她来帮忙。”
贝内特太太不屑搭理他,可是忍不住气,便骂起一个女儿来。
“别老是咳个不停,基蒂(基蒂系四女儿凯瑟琳的昵称。),看在老天爷分上!稍微体谅一下我的神经吧。你咳得我的神经快涨裂啦。”
“基蒂真不知趣,”父亲说道,“咳嗽也不拣个时候。”
“我又不是咳着玩的。”基蒂气冲冲地答道。
“你们下一次舞会定在哪一天,莉齐?”
“从明天算起,还有两个星期。”
“啊,原来如此,”母亲嚷道,“朗太太要等到舞会的前一天才会回来,那她就不可能向你们介绍宾利先生啦,因为她自己还不认识他呢。”
“那么,亲爱的,你就可以占你朋友的上风,反过来向她介绍宾利先生啦。”
“办不到,贝内特先生,办不到,我自己还不认识他呢。你怎么能这样戏弄人?”
“我真佩服你的审慎。结识两周当然微不足道。你不可能在两周里真正了解一个人。不过,这件事我们不抢先一步,别人可就不客气了。不管怎么说,朗太太和她侄女总要结识宾利先生的。因此,你要是不肯介绍,我来介绍好了,反正朗太太会觉得我们是一片好意。”
姑娘们都瞪大了眼睛望着父亲。贝内特太太只说了声:“无聊!无聊!”
“你乱嚷嚷什么?”贝内特先生大声说道,“你以为替人家做做介绍讲点礼仪是无聊吗?我可不大同意你这个看法。你说呢,玛丽?我知道,你是个富有真知灼见的小姐,读的都是鸿篇巨著,还要做做摘记。”
玛丽很想发表点高见,可又不知道怎么说是好。
“趁玛丽深思熟虑的时候,”贝内特先生接着说道,“我们再回头谈谈宾利先生。”
“我讨厌宾利先生。”太太嚷道。
“真遗憾,听见你说这话。可你为什么不早对我这么说呢?假使我今天早上了解了这个情况,我肯定不会去拜访他。非常不幸,既然我已经拜访过了,我们免不了要结识他啦。”
正如他期望的那样,太太小姐们一听大为惊讶,尤其是贝内特太太,也许比别人更为惊讶。不过,大家欢呼雀跃了一阵之后,她又声称:这件事她早就料到了。
“亲爱的贝内特先生,你真是太好啦!不过我早就知道,我终究会说服你的。你那么疼爱自己的女儿,绝不会不去结识这样一个人。啊,我太高兴啦!你这个玩笑开得真有意思,早上就去过了,直到刚才还只字不提。”
“好啦,基蒂,你可以尽情地咳嗽啦。”贝内特先生说道。他一边说,一边走出房去。眼见着太太那样欣喜若狂,他真有些厌倦。
“孩子们,你们有个多好的爸爸啊,”门一关上,贝内特太太便说道,“我不知道你们怎样才能报答他的恩情,也不知道你们怎样才能报答我的恩情。我可以告诉你们,到了我们这个年纪,谁也没有兴致天天去结交朋友,但是为了你们,我们是什么事情都乐意去做。莉迪亚,我的宝贝,虽说你年纪最小,可是开起舞会来,宾利先生肯定会跟你跳。”
“哦!”莉迪亚满不在乎地说,“我才不担心呢。我尽管年纪最小,个子却最高。”
当晚余下的时间里,太太小姐们猜测起宾利先生什么时候会回拜贝内特先生,盘算着什么时候该请他来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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