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59417855
◆《吉夫斯》系列是让人笑足一个世纪的文学经典、英式幽默的黄金标准!
◆作者伍德豪斯是20世纪伟大的幽默作家,也是英式幽默的代表人物。因其文学贡献,被授予大英帝国勋章!
◆为纪念伍德豪斯而设立的“波灵格大众伍德豪斯奖”,每年嘉奖英国幽默作品!
◆被本系列逗笑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学大师:柯南·道尔、阿加莎·克里斯蒂、乔治·奥威尔、道格拉斯·亚当斯、尼尔·盖曼、特里·普拉切特、吉卜林、伊夫林·沃、萨尔曼·鲁西迪……
◆据本书改编的英剧《Jeeves and Wooster》口碑爆表,经典形象深入人心!
◆一直以来,伍德豪斯的书和故事都让我开心极了。——阿加莎·克里斯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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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对活宝的故事:
养尊处优的少爷伍斯特,运气却差到极点,总会被凶悍的姑妈、花心的哥们儿以及烦人的堂弟搅入一系列麻烦中。
处变不惊的管家吉夫斯,睿智冷静又深藏不露,总能在伍斯特落难之际及时出手相救,求得皆大欢喜的完美结局。
平静而恬淡的生活里,伍斯特与吉夫斯,一主一仆间,一幕幕令人捧腹的喜剧正不断上演。
1)吉夫斯大显身手
2)炳哥不是新郎
3)阿加莎姑妈吐露心声
4)珍珠似泪珠
5)伍斯特伤了自尊
6)英雄报得什么归
7)克劳德和尤斯塔斯出场
8)与罗德里克爵士共进午餐
9)一封介绍信
10)电梯员打扮得真讲究
11)炳哥同志
12)炳哥在赛马会上马失前蹄
13)讲道让步大赛
14)赢要赢得光彩
15)大都会情调
16)克劳德和尤斯塔斯迟迟不肯退场
17)炳哥和小妇人
18)皆大欢喜
1. 一直以来,伍德豪斯的书和故事都让我开心极了。——阿加莎·克里斯蒂
“早啊,吉夫斯。”我开口说。
“少爷早。”吉夫斯应道。
他把一杯茶轻轻地摆在床头柜上,我端起来呷了一口,顿觉清爽。一切都刚刚好,一如既往:不凉不烫,不甜不涩,不浓不淡,奶不多不少,茶碟里一滴也没溅上。吉夫斯这家伙很是不可思议,各方各面都这么在行。这话我以前就说过,这回不妨再说一遍。举个小小的例子吧。我以前的那些贴身男仆呢,总是一大早就闯进来惊扰我的好梦,叫我苦不堪言。可吉夫斯总能知道我什么时候睡醒,好像有心电感应似的。他总是赶在我还魂两分钟后端着茶翩然而至。如此开始新的一天,可是大大地不同。
“今天天气怎么样,吉夫斯?”
“风和日丽,少爷。”
“报纸上有什么新闻没有?”
“巴尔干半岛略微有些扰攘,除此以外,相安无事。”
“我说吉夫斯,昨天晚上俱乐部有个老兄跟我说,今天下午两点那场比赛把宝押在‘海盗船长’身上,你觉得呢?”
“恕我不赞成,少爷。驯马师并不乐观。”
这就够了。吉夫斯对这种事一清二楚。原因我说不上来,反正他就是知道。从前我也曾淡然一笑,逆着他的意思照旧下注,结果把那些小投资尽数输光,但那都是过去啦。
“说到押宝,”我问,“我订的那些木槿紫的衬衫送到了没有?”
“到了,少爷。已经退回去了。”
“退回去了?”
“是,少爷,因为和少爷并不相宜。”
这个嘛,我得说自己相当喜欢那些衬衫,不过我也自甘听从行家的指点。这算不算没骨气?我说不上来。无疑,许多人认为应该让男仆专注打理熨裤子之类的事务,避免反仆为主,但吉夫斯却另当别论。自打他上门那天起,我就视他为哲学家、良师兼益友。
“利透先生刚刚打过电话,少爷。我说少爷尚未起身。”
“他留了口信没有?”
“没有,少爷。他只说有一件要紧事和少爷商量,此外并没有透露细节。”
“嗯,好吧,估计会在俱乐部碰见他。”
“是,少爷。”
我并没有所谓激动得坐立不安。说起炳哥·利透,他是我的老同学,现在我们也常常碰面。他有位叔叔叫莫蒂默·利透,做生意赚得盆满钵满,刚刚退休(各位可能听过“利透牌搽剂”吧——搽利透牌抹油)。炳哥从叔叔那里领一笔生活费,在伦敦优哉游哉,总之日子过得挺滋润。他口中的“要紧事”都不大可能要紧到哪去。我看他不过是发现了什么新牌子的香烟想让我尝尝,也就是诸如此类的,所以我也没担心到扫了享受早餐的兴致。
用过早饭,我点了一根烟,走到窗前观察天色。的确是大好的晴天。
“吉夫斯啊。”我开口道。
“少爷?”吉夫斯正在收拾碗碟,一听到小少爷发话,立刻恭敬地放下手里的活儿。
“你说今天天气好,真是一点也不错。天气好得冒泡。”
“确然无疑,少爷。”
“春色什么的。”
“是,少爷。”
“春天的时候啊,吉夫斯,知更鸟的胸前将红得更加华丽鲜艳。”
“我也有所耳闻,少爷。”
“好啦!给我预备好黄竹手杖、亮眼的黄色皮鞋,还有那顶青色的洪堡毡帽。我得去公园里跳几圈田园舞。”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这种感觉?每到四月末五月初,蓝蓝的天空上飘着朵朵棉絮似的白云,阵阵微微的西风拂面而来,有点精神焕发的感觉,是不是?很罗曼蒂克的,不知道这么说大家懂不懂。我呢,倒也不是人见人爱,不过这天早上,我心里巴望着好有一个迷人的姑娘跑过来,求我帮她解决掉几个刺客杀手什么的。结果呢,我偏偏遇到了炳哥·利透,实在有点扫兴。只见这个讨厌鬼打着一条猩红色的缎面领带,上面点缀着些小马蹄。
“嗨,伯弟。”炳哥打招呼。
“天啊,老兄!”我张口结舌,“这颈饰!这男士领巾!搞什么?到底怎么回事?”
“哦,你说领带啊?”他涨红了脸,“我嘛——咳,是送的。”
看他尴尬的样子,我知趣地抛下了这个话题。我们溜达了一阵,一直走到九曲湖边,找了两把椅子坐了下来。
“吉夫斯说你有事跟我说。”我开口。
“呃?”炳哥一惊,“哦,对对,对。”
我等着他甩出爆炸性新闻,不过他看似不想开口,于是话头就这么打住了。他双眼发直地瞪视前方,一副呆滞相。
“我说伯弟。”大约过了一小时又一刻钟,他终于开口了。
“听着呢!”
“你觉得梅宝这个名字好吗?”
“不好。”
“不好?”
“不好。”
“这两个字多有音乐感啊,像风儿轻轻吹过树梢那样沙沙的,你难道不觉得?”
“不觉得。”
他好像有点失望,不过立刻又振作了起来。
“你当然不觉得。你一向是个傻头傻脑的可怜虫,没心没肺,是吧?”
“随你怎么说。她是谁?快讲讲。”
此刻我意识到,可怜的老炳哥这是又陷进去了。自打认识他以来——我们可是老同学——他不是爱上这个就是迷上那个,一般还都是在春天,像被施了魔法似的。念书的时候,就数他收集的女星照片多,在牛津那会儿,他情圣的名头更是尽人皆知。
“不如跟我一起吃午饭吧,可以见见她。”他看了看表说。
“好主意。”我答,“你们约在哪儿见面?丽兹?”
“丽兹附近。”
他描述的地理位置很精确。丽兹东面约五十码处有一间小吃店,就是伦敦遍地开花那种,不管大家信不信,反正炳哥飞扑而去,像只归家的野兔。还没等我说上一句话,我们就已经挤到了一张桌子前坐下,只见那桌面上不声不响地摊着一摊咖啡,想必是之前某位午餐客留下的。
不得不说,我有点跟不上剧情发展。炳哥虽然说不上腰缠万贯,不过现钱是从来不缺的。我知道,除了从他叔叔那儿领的那笔,他近在赛马会上也进账不菲。既然如此,他怎么会在这家破烂店里约人家女孩子吃午餐?不可能是因为他手头紧啊。
就在此时,女服务员走了过来,人还挺漂亮的。
“咱们不等——”我心里想,约了人家在这种地方吃饭不说,还不等人家就自行大吃大喝起来,这实在有点不像话。我话还没说完,一抬眼看到他的表情,就把后半句咽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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