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60575698
●“流浪汉”杰克·伦敦靠心灵写作,却在世俗界翻红:不仅摘取世界文坛桂冠,也是美国史上通过写作赚得百万的第“1”人。他惊心动魄获取成功的真实经历,就在此书!这部小说被认定是他博取功成名就的自传!
●如何度此一生?本书入选法国《世界报》“二十世纪百部经典”榜,它写出一无所有的人凭心灵的勇气战胜所有质疑者,主人公发自灵魂深处的生命力量贯穿全书:“我愿在沸腾的热血中了此一生!”
●它是一部让无数青年热血沸腾的青年成长小说,入选村上春树的欧美文学书单、许多学校的假期必读书书单:青春的迷茫、对爱情的渴望和困惑、在世俗人心中疲惫挣扎直至梦醒……与读者在青年期奋进的烦恼和痛处产生深深的共鸣,恍然觉得小说是写给自己!
●全球亿万读者誉其为“美国zui伟大的小说”,同名小说豆瓣评分高达9.0,是中国读者心中20世纪的文学经典。它的文学魅力不亚于《了不起的盖茨比》《平凡的世界》,能让每个坚持梦想的人反复思考:一生奋斗,意义何在!
“世间凡事都可能走错道,唯有爱情不会迷失方向。”从大海归来的穷水手马丁·伊登,遇到一个被称为资产阶级小姐的露丝,陷入莎士比亚式的热恋中。马丁是在底层环境成长的梦想家,有个天才的高智商脑子,却不愿流于世俗;露丝是上帝制造的模式化人类,言行举止遵循正统观念的平庸教导。为了赢得女神露丝,马丁发奋写作但总是被编辑退稿,正当露丝对马丁失去信心,马丁却突然成名,变成阔佬。面对恋人回心转意时,马丁会怎样选择?
这是部令人着魔的高水准的自传体小说。*重要的是,它和我们的时代一点也不隔膜。露丝的母亲这样说:“要想幸福,就离不开钱。”——这简直是当代社会的直接抠图!而马丁面临的选择,也是当代每个人的选择,是永恒的话题:究竟在爱情、面包和梦想之间,马丁该怎么办?
马丁·伊登的人生是每个奋斗的人历经世间甘苦的微缩:起步时无人理睬,执着时万箭穿心,崛起后风光无限,看透后名利为空。读者遇到《马丁·伊登》,就像看到神话和童话中的魔镜,照出人之复杂命运不过是一生欲望的起灭。
十九世纪末,美国阿拉斯加发现金矿,这不啻在沉闷的下层社会响起一声震雷,消息一传十、十传百,很快传遍了全美国。在社会底层苦苦挣扎的人们,心里重新燃起了生活的希望,尽管这种希望对他们来说无异于海市蜃楼之于沙漠中的求生者。于是,破产的农民、失 业的工人、城市的流民,这些形形色色、做着各式各样发财梦的人们为着共同的目的聚到一起,化作大小、长短、粗细不同的人流,朝着遥远的北方蠕动着。
年仅二十岁的杰克·伦敦也夹裹在人流中。谁也不知道这个青年是怎样上路的。时至今日,他阿拉斯加之行的真正意图早已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湮没了,我们只能凭借遗留在历史上的雪泥鸿爪进行揣测。
首先,他此行的目的不能判断为淘金,似乎应该认定为探险或者猎奇。从史料中我们得知,杰克·伦敦出身贫困家庭,小小年纪便开始做童工。他曾在美国各地流浪,目睹了各种社会怪状,对当时的社会本质有着深刻的认识。他二十岁之前结束了流浪生活,以惊人的毅力发奋读书,同时接受马克思及尼釆的思想,接受了人类一种全新的理想——社会主义的熏陶。他毕竟是读书之人了,有修养、有志向。他要用自己手中的笔,描绘今后美好的生活,而不愿成为一夜发财的暴发户,他的这种理想主义的思想,在其代表作《马丁·伊登》中有所流露。在杰克·伦敦的心目中,暴发户除却散发铜臭,还与粗俗、贪婪同名。因此,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文学青年,断不会像其他淘金者那样,千里迢迢来到阿拉斯加,乞求《天方夜谭》中阿里巴巴再现,口诵咒语,黄金洞现。如果说杰克·伦敦是在作家的好奇心理驱使下踏上阿拉斯加行程,虽然听上去有些浪漫,却是令人信服的。阿拉斯 加之行,艰辛万状,险象环生。一路上,山峦叠嶂,河谷相连。他穿过荒原,翻过雪山,风餐露宿,啼饥号寒,以生命为代价完成了一次艰难的生活体验。
打阿拉斯加归来,杰克·伦敦创作出了《野性的呼唤》、《白牙》等描写狼与犬的小说。前者描写一只有着狼血统的犬,这只犬为了生存与其他的犬进行了殊死的搏斗,最后在狼群的召唤下恢复了野性,逃进原始森林变成了狼。而《白牙》则是描写狼变犬的故事。一只狼 崽被人相救并被养大,它克服了野性逐渐驯化。最后,在主人危难之时它舍身相救并咬死了主人的宿敌。这些小说惊险离奇,有时显现拟人化特征,作者自己称之为“北方故事”。当时,“北方故事”深受广大读者喜爱,杰克·伦敦由此获得文学事业上的成功。但他并不以此为荣耀,就像当年他不会企盼成为一夜发财的暴发户一样,今天他同样不会把“北方故事”当作自己的文学成就。他要创作出系统的、理想化的、有传奇性的、近乎完美类型的、经历了人世间的痛苦和幸福并受人崇拜的文学形象,以实现自己多年的夙愿,他把这一夙愿交由《马丁·伊登》付诸实现。
杰克·伦敦的代表作《马丁·伊登》,取材于作者早年的生活经历和个人的奋斗过程。前半部分有明显的自传体例,后半部分以及主要情节有虚拟之嫌。书中讲述的是青年水手马丁的文学生涯及其爱情经历。马丁出身社会下层,自选择了水手这一职业后只能与船随伴,长年在海上漂泊。特殊的职业和丰富的生活经历造就了他豪爽、开朗的性格和强壮的体魄。他才智过人,有进取心。自从与富家小姐露丝邂逅,两人相互产生爱慕之心。马丁在露丝小姐鼓励下,劳作之余刻苦学习,以求言谈举止文雅风趣,博得小姐的芳心。一个偶然的机会,促使马丁走上文学道路,从此他从自己丰富的生活经历中汲取素材,刻苦写作。久而久之,他撰写的故事既生动感人,又有文釆。自己每每读罢,觉得十分满意,遂向报社、杂志社投稿。可是,杂志社的编辑们对马丁的文章不屑一顾,经常连看也不看便随手退稿。马丁不顾一切地忘情写作,稿件却屡屡被退回,导致他生活拮据,经常靠典当衣物来填饱肚子。房东催要房租,食品商拒绝赊账,正当他焦头烂额的时候,女友露丝又迫于家庭的压力要同他分手。他绝望到了极点,心中的五彩人生瞬间变得丑恶无比。马丁精神即将崩溃了,完全心灰意冷了。谁知此时此刻,幸运之神突然降临了——他的书稿和文章被多家杂志社选用出版了,他的境遇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房东对他笑脸相迎,食品商对他毕恭毕敬,原先瞧不起他的人们纷纷表示祝贺,露丝也前来要求和好。马丁经过一阵热闹的周旋后,冷静了下来,这才发觉全是金钱在作祟,一切都是虚伪的。这次,他的精神真的崩溃了。他用投海这一简单而古老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一生。
小说以生动感人的形象揭露二十世纪初美国社会金钱至上的腐朽、虚伪的社会现实,马丁经过自己超乎寻常的努力取得文学事业上的成功后,才发觉一切都如同幻化的梦境。当他撩开上流社会表面那层温情的面纱,才发觉里面竟然充斥着奸诈和冷漠,他实在经受不起这等 精神上的打击。作者借此流露出对社会悲观失望的情绪。而马丁艰难而辉煌的经历,是杰克·伦敦竭力推崇和刻意营造的,从中不难看出尼采哲学对作者有着深刻的影响。甚至,尼采“个人奋斗”的思想可以说是作者的精神支柱。
《马丁·伊登》这本书改变了我的一生。它基本上是一个关于普通人逆袭、成功之后又觉得自己失败的故事。对我的影响主要有三点:*,一个人奋斗改变自己的处境。主人公的个人奋斗是为了爱情,而不是为了政治和金钱;从这以后,我的一生就是这样,为了女人比为了当官和财富更值得奋斗,为了爱更值得。第二,我跟这个主人公一样,什么也没有,但是文学能把我所有的一切变成财富。第三,尽管所有的奋斗目标都可能幻灭,包括爱情,但是奋斗的过程就给你带来了价值!
——凤凰卫视嘉宾许子东“分享对自己影响*的一本书”
他(杰克·伦敦)向来说,他只要短促但快乐的一生。他曾希望自己就像一缕白热的火光,闪过生命的天空,把自己的思想烙印在人类每一个人的头脑上。他曾希望把自己燃烧起来,以便给人以光明。
——美国传记作家 欧文·斯通
(1)马丁成名前
露丝不相信马丁能成为作家,而马丁却并没因此改变对她的看法,也丝毫不减对她的感情。在那段休心养性的假期里,他用去大量时间分析自己,对自己有了深入的了解。他发现自己爱美胜过爱名,而他追逐名利的欲望主要是为了露丝。正是出于这个原因,他的成名欲才特别强烈。他要当世人眼里的伟人,按他自己的说法是“干出点名堂”,让他钟爱的女人为他感到自豪,把他视为可敬慕的人。
至于他本人,他的爱美之心非常强烈,同时,他从为露丝服务中获取欢乐,并把这看作丰厚的报酬。他爱露丝又胜过爱美。他觉得爱情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正是爱情在他心里引发了一场革命,把他从一个粗鲁的水手变成了一位学者和艺术家,所以在他的眼里,爱情比学问和艺术都伟大,是这三者当中最美好、最重要的一个。他早就发现自己在智能上胜露丝一筹,也为她的父兄所不及。尽管她条件优越,受过高等教育,又获得了文学学士学位,但他的智力却是她望尘莫及的。
经过一年来的自学和提高,他对世界大事、艺术和生活都有了深刻的了解,这是她无法比拟的。这些他全都意识到了,但这并未影响他对她的爱,也没影响她爱他。爱情是极其美好、极其崇高的,而他又是个极其忠诚的恋人,所以他绝不会以指责挑剔玷污爱情。对于艺术、道德品行、法国革命以及平等选举权,露丝固然持不同见解,但这和爱情有什么关系呢?这些都属于思维活动,而爱情却凌驾于理智之上,是超理性的。他不能贬低爱情的价值,因为他对爱情顶礼膜拜。爱情耸立在理智峡谷旁的山巅之上,它是人生的升华,生命的辉煌顶点,是非常珍贵的。
由于喜欢看哲学家的科学论著,他了解爱情在生物学上的重大意义;但是用同样的科学理论进行进一步的分析,他得出了这样的结论:爱情是人类的最高目标,容不得有半点怀疑,应该被视为生活的最丰厚报酬。所以,他认为在所有的生物中恋人是最幸运的。一想到“疯狂的恋人”超越于世间万物,超越于财富、理智、舆论和赞誉,超越于生活本身,想到“愿为一吻而死”,他便感到欣喜。
这些道理,有许多马丁早就琢磨出来了,而有些则是他以后悟出的。同时,他发奋工作,除过去看望露丝以外,再没有别的消遣,过着斯巴达式的艰苦生活。他租葡萄牙女房东玛丽亚·西尔瓦的那间小屋,每月要交两块半钱的房租。女房东是个泼辣的寡妇,手脚勤快,脾气却很暴躁,辛辛苦苦拉扯着一大群孩子,隔三差五就到街拐角的杂货铺或酒馆里花上一角五分钱打一加仑发酸的淡酒,借酒浇愁解乏。起初,马丁讨厌她,讨厌她那张爱说脏话的臭嘴,可后来看到她在生活中不屈不挠的精神,便渐渐产生了敬意。这个小户人家只有四个房间,被马丁租去一间,就只剩下三间了。其中的一间是客厅,里面铺着一块色彩鲜艳的地毯,散发出轻松的情调,但厅里还挂着她的一个亡婴(她有许多孩子都早年夭折)的丧葬卡片和遗像,未免有几分悲凉。这间房子按严格规定只用作接待客人。这座圣堂里的百叶窗帘常年低垂,除非发生重大事情,否则绝不允许那些赤着脚的孩子们涉足此地。无论是她煮饭还是全家吃饭,都在厨房里。而且,除星期天以外,她每天都在厨房里浆洗衣服和熨烫衣服,因为她的收入主要是靠为境遇较好的邻居们洗衣服挣来的。最后还剩下一间卧室,同马丁的那间一般狭小,她和她的七个孩子都挤在里边睡觉。马丁一直都想不透他们怎么能挤得下,他每天晚上隔着薄薄的板壁,都能听得见那边上床睡觉时发出的声响,听得见孩子的啼哭、争吵以及似鸟叫一样的喋喋不休的低语。玛丽亚的另一收入来源是两头奶牛,她每天一早一晚挤两次奶。这两头奶牛偷偷摸摸地吃长在空地上和人行道两旁的草赖以活命,老是由她的一两个衣衫褴褛的孩子看守着。孩子的任务主要是担任警戒,严防牲畜管理员不期而至。
马丁在自己的小房间里生活、睡觉、学习、写作和料理家务。屋里唯一的窗户面朝狭小的前廊,窗前摆着一张桌子,既当写字台,又当书架和打字机台。床铺靠后墙放着,把整个房间三分之二的地方都占了去。桌子的一边摆着一个俗丽的衣柜,造衣柜的人光顾赚钱,不管能用不能用,上面的装饰板每天都要裂开一点。这个柜子放在屋角,而对面的那个角落,也就是桌子的另一侧,是他的“厨房”——一只油炉放在棉布箱上,箱里有碗碟及炊事用具;墙上装着搁板架,供放食品用;地板上放着一桶水。马丁的房间里没安水龙头,所以他得到厨房去打水。有时,他煮饭产生大量水蒸气,致使柜上的装饰板一块块往下掉。他的自行车用滑车吊起,挂在床头上方的天花板上。起初,他把车子放在地下室里,但西尔瓦家的那帮孩子拧松了轴承,扎破了车胎,吓得他把车子又搬了出来。随后,他把车子存放在狭小的前廊里。有一天,呼啸的东南风把雨吹进来,将车子淋了一整夜,他只好把它弄回自己的房间,高高挂起来。
一个小橱里盛着他的衣物及藏书,因为无论是桌上还是桌下都没有放书的地方。在看书的过程中,他养成了做笔记的习惯。他写出的笔记铺天盖地,要不是在屋里拉了几根晾衣服的绳子把笔记挂上去,恐怕连他的生存之地都不会有了。即便如此,屋里还是拥挤得使走路都成了困难。必须先关上橱门才能打开房门,而开橱门时,得先关房门。在屋里直来直去地移动是不可能的。从房门口到床头,必须走一条弯曲的路线,黑暗中免不了会磕磕碰碰。刚刚费尽艰难绕过水火不相容的房门和橱门,又得向右急转弯,以免碰上油炉。然后,必须朝左拐,绕开床腿;但这个弯不能拐得太大,不然会撞到桌角上。他拐弯时把身子猛然扭动和歪斜,接着又沿着一条“运河”向右走,“运河”的两岸一边是床,另一边是桌子。如果屋里仅有的那把椅子放在桌前的老地方,“运河”便阻塞不通了。那椅子不用的时候,便放到床上去,但有时他坐在椅子上煮饭,边看书边等水开,甚至熟练得在炸牛排时也能看上一两段。存放炊具的那个角落也小得可怜,他坐在那儿便能够得着自己所需的一切东西。说实在的,还是坐着煮饭便利;如果站着,太容易自我妨碍。
他的肠胃无可挑剔,不管吃什么都能消化。而且,他在食品方面知识渊博,知道哪些食物既富于营养又价格便宜。他的食谱里常有豌豆汤、土豆和扁豆,这种扁豆是大颗粒、棕褐色,烹饪时依照墨西哥人的方法。米饭每天至少在马丁的饭桌上出现一次,其做法是美国家庭主妇从未采用过,也永远学不会的。干果比新鲜水果便宜,他常常煮一锅干果备在手头,代替黄油抹在面包上吃。有时,他会煮一大块牛肉或一道骨头汤,丰富一下饭桌。他的咖啡不掺乳脂或牛奶,每天喝两次,晚上的一次代替喝茶;但无论是咖啡还是茶,都煮得恰到好处。勤俭节约对他来说是很有必要的。休假时,他几乎花光了从洗衣店挣到的钱,但离市场还有相当长一段路,必须等待很久才能指望拿到第一笔卖手稿的钱。除过去看望露丝,或者到姐姐葛特露那儿坐坐以外,他过的是隐士生活,每天至少完成普通人三天的工作量。他每天的睡眠时间几乎不足五个小时,剩下的十九个小时埋头苦干,天天如此,只有钢筋铁骨的人才能与他抗衡。一分一秒他都不浪费。镜子上贴着单词的注解和发音,以便在刮脸、穿衣或梳头时默记。油炉旁的墙上也贴着这类表格,供他在煮饭时或洗盘子时记忆。他时不时地用新表格换下旧表格。看书中遇到生词或半生半熟的词,他便立刻抄下来。积到相当的数量,便用打字机打好,贴到墙上或镜子上。他甚至把表格装在衣袋里随身携带,上街时或者到肉店及杂货铺等着买东西时,便抽空复习。
这还不算,在阅读成名作家的作品时,他对他们的每项成果都十分关切,并寻找出他们成功的诀窍,有铺笔上的诀窍,有叙述和风格上的诀窍,也有表现观点、运用对比和警句的诀窍。所有的这一切他都制成表格加以研究。他并不着意模仿,而是从中吸取精华。他在表格中记载的是卓有成效、生动感人的表现手法。待研究了许多作家和记录下许多表现手法后,他才总结出了表现手法的一般性原则,从而为创造自己崭新、独特的风格,以及正确地权衡、估量和评价自己的风格,铺平了道路。以同样的方法,他还把感染力强的词句制成表格,这类词句是生龙活虎的语言,像硫酸一样具有腐蚀性,似火焰一般灼人,在平庸语言的荒漠中闪闪发光,带来醇香、甘美的气息。他始终探索的是深藏在内的原则,因为只有了解了事物的根由,他自己才能行动。他并不满足于美的表面光华。于是,他在自己拥挤不堪、既当卧室又为实验室的小屋里把美加以解剖——在这儿,有时可闻到煮饭的气味,有时则能听到外边西尔瓦家那帮孩子的喧闹声;在解剖了美,了解了美的五脏六腑之后,他就向自己创造美的目标接近了一步。
(2)马丁成名后
摩斯先生在都市饭店的前台见到了马丁,不知是为了别的事碰巧到了那里,还是专门请他吃饭来的。马丁心里可吃不准,不过他倒倾向于第二种假设。不管怎样,请他赴宴的是摩斯先生——露丝的父亲,一个曾经禁止他上门、解除了他和露丝婚约的人。
马丁没有生气,甚至连架子也没有摆。他原谅了摩斯先生,但心里却感到纳闷,不知对方如此低三下四究竟是怎么一种滋味。他没有直接拒绝邀请,而只是用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话搪塞了一下,并问候了他家里的人,特别是摩斯夫人和露丝。他非常自然、毫不迟疑地说出了露丝的名字,但未免有点吃惊,因为他的心不颤不抖,没有像昔日常有的那样脉搏加速跳动、热血奔涌。请他吃饭的人络绎不绝;他只接受了其中一部分人的邀请。有些人为了能请他吃饭,特意托人介绍跟他认识。对于这样一件愈演愈烈的小事,他一直都想不通。伯纳德·希金波森也请他去吃饭,这让他越加困惑。
他不由想起,在他饿得死去活来的那些日子,没有一个人请他去吃饭。那时他多么需要有顿饭吃啊!由于肚中无食,他手足无力、头昏眼花,饿得皮包骨头。世间的事真是矛盾。当他想吃饭的时候,没有人发出邀请,而现在他能买得起成千成万顿饭,食欲一天不如一天,请他吃饭的人却纷至沓来。到底是为什么?这其中无道理可言,也不是因为他本人的价值。他还是从前的他,甚至连他所有的作品都是在那段时期创作的。摩斯夫妇曾责怪他游手好闲、逃避工作,还借露丝之口要他到事务所当个职员。他们明明知道他在写东西呀,因为露丝把他的一份份稿件都交给他们过目了呀。正是由于那些稿件,他的名字才上了所有的报纸,而正是因为他的名字上了所有的报纸,他们才请他去赴宴。
铁的事实是:摩斯夫妇当初看不上他或他的事业,所以不愿请他吃饭。因此,现在请他也不可能是看上了他或他的事业,而是看上了他的名声,因为他是个人尖尖——不请他请谁呢?——还因为他手里握着约十万块钱。这正是资产阶级社会衡量一个人的标准,难道还能指望着他们用别的标准去衡量吗?不过,他是有自尊心的,鄙夷这样的标准。他渴望别人看重的是他本人,或者是代表着他本人的作品。这是丽茜衡量他的标准。她把他的事业甚至看得一钱不值,而只看重他本人。管子工吉米以及那些老朋友也是拿这种眼光看待他的。跟他们在一起厮混时,这一点已被反复证实过——那个星期天在贝冢公园就是一个例子。他的事业是个狗屁。他们所喜欢并愿意为之而战的是马丁·伊登这个人——一个老伙伴和好朋友。
那么,露丝的态度呢?她喜欢他本人,这是无可置疑的。可尽管她喜欢他本人,她更喜欢的还是资产阶级衡量人的标准。他认为,她反对他写作主要是因为凭写作赚不来钱。她对他的《爱情组诗》就提过这样的意见。她也曾催促他去找工作。不错,她用的是“职业”这样一个高雅的字眼,但意思都一样,印在他脑海中的还是原来的那个名称。他给她念他的所有作品——诗歌、故事、论文——《维基—维基》、《太阳的耻辱》等等。可她总是一个劲地催他去找份工作。
天啊!为了能配得上她,他拼命少睡觉,耗尽了精力写作。但这好像就不是工作似的!于是,这件小事愈变愈大。他身体健康、精神正常,按时吃饭,睡眠充足,然而这件愈变愈大的小事却沉重地压在他的心头。他的脑海中不断闪出这样一个词语——“已完稿的作品”。
一个星期天他来到希金波森零售店的楼上,坐在伯纳德·希金波森的对面吃一顿丰盛的晚宴时,他费了很大的劲才克制住自己,没有喊出这样的话:“那些都是已完稿的作品呀!现在你请我来吃饭,可那时你看着我挨饿,不准我进你家的门,并诅咒我,还不是因为我不愿去找工作干。岂不知那些作品已经完稿,全都写得停停东东。而今我说话时,你心里尽管有自己的想法,却硬是不说出口来,随我说什么你都恭恭敬敬地聆听。我说你们这些人庸俗透顶,全是市侩小人,你非但不勃然大怒,反而嗯嗯呃呃地承认我的话大有道理,原因何在?因为我出了名,口袋里有的是钱,而不是因为我是马丁·伊登——一个非常好的人,一个有点头脑的人。如果我说月亮是生乳酪做成的,你也会同意我的看法,至少不会持否定的态度,还不是因为我有许多许多的钱。那些作品早已完稿;告诉你吧,正当你唾弃我,视我如粪土的时候,那些作品就已经写完啦。”
马丁虽然没有喊出声来,但这些念头却在咬啮着他的大脑,不停地折磨着他。不过,他面挂微笑,显出一副宽容大度的样子。他的话愈来愈少,而伯纳德·希金波森粉墨登场,滔滔不绝讲了起来。他说自己也取得了成就,并为此感到自豪。他是个无师自通的人才,没有人帮助过他,所以他不欠任何人的情。作为一个公民,他尽到了自己的责任,养活了一大家子人。
正在这时,他听到了一声女人的抽泣。那抽泣是不由自主突然发出的,随后便强行压抑住了——待他觉察到这些,便转过了身去。紧接着,他霍地跳起了身。“露丝!”他叫了一声,显得又惊异又慌乱。她脸色苍白,神情紧张。她紧靠在门边,一只手撑在门上,另一只手垂到身旁。她可怜巴巴地向他伸出双手,走了过来。当他牵住她的手,把她引到莫里斯安乐椅跟前时,他觉得那双手冷冰冰的。他又拉过来一把椅子,坐在了宽大的把手上。他慌乱得说不出话来。在他的心里,他和露丝的事已经结束,已经加了封印。他此刻的感觉,就好像雪莱温泉旅馆的洗衣房把整整一个星期的活突然送到了都市饭店来,让他马上洗干净。他几次想说话,但每一次都迟疑着没说出口。
“我来这里没人知道,”露丝以微弱的声音说,同时动人地笑了笑。“你说什么?”他问。他听到自己的声音,颇觉意外。她把刚才的话又重复了一遍。“噢,”他支吾了一声,随后就再也想不出有什么话可说的了。“看到你进来,我在外边又等了一会儿。”“噢,”他又支吾了一声。他的舌头还从来没有如此僵硬过。其实,他心里根本就不知道说什么好。他感到既困窘又难堪,但就是要了他的命他也想不出可说的话。雪莱温泉旅馆的洗衣房来送脏衣服,也比这好应付些。那时他可以挽起袖子,干活就是了。“后来你就进来啦,”他终于说了这么一句。她点了点头,带着几分调皮的神情解开了脖子上的围巾。“最初我是在马路对面看见你的,当时你和那个姑娘在一起。”“噢,是的,”他简短地说。“我送她到夜校去。”
“你不高兴见到我吗?”两人又沉默了一阵之后,她问道。“高兴,高兴,”他急忙说。“不过,你到这里来是不是有点冒失?”
“我是溜进来的。没有人知道我来这里。我想见见你。我想对你说,我当初真是太傻了。我来是因为我再也不能不来了,因为我的心在催促着我,因为——因为这是我的愿望。”
她从椅子上立起身,向他这边走过来。她把手搭在他的肩上,急促地喘着气,随后投入了他的怀里。他豁然大度,生性随和,不愿意伤害别人的感情。他心里清楚,如果拒绝了她的献身,就等于给了她一个女人所能承受得了的最严重的伤害。
于是,他用胳膊把她抱住,紧紧地搂住她。然而,他的拥抱缺乏温情,只有接触,没有一丝一毫的爱抚。她投入了他的怀里,而他抱住了她,就是这么多。她紧偎在他怀中,后来换了个姿势,把手朝上摸去,搭在了他的脖子上。可这双手摸到的不是火焰一般的肌肉,这时的他觉得既尴尬又不舒服。
“你怎么抖得这么厉害?”他问。“是冷了吧?要我生炉子吗?”
他移动了一下想脱出身去,可她却偎得更紧了,浑身似筛糠般颤抖着。
“只不过是有点激动而已,”她上下牙打着架说。“一会儿就会安静下来的。瞧,我已经好些了。”她慢慢地就不再发抖了。他仍然搂着她,心里却不再感到纳闷了。
现在他已经知道她的来意了。“我母亲当时想让我嫁给查利·哈普哥德。”她说道。
“查利·哈普哥德就是那个满口陈词滥调的家伙?”马丁咕哝了一句。随后他又说道:“而今,你母亲大概想让你嫁给我吧。”他这话不是以提问的方式说出来的,而是带着肯定的语气。随即,他的版权钱数排成队伍在他的眼前飞舞了起来。“对此她不会反对的,我心里有数,”露丝说。
“她认为我有资格吗?”露丝点了点头。
“可是拿现在跟她解除咱们婚约的那个时候相比,我的资格一点都没有增加,”他若有所思地说。“我没有变,仍是从前的那个马丁·伊登,只不过稍微堕落了些———我现在开始抽烟了。你从我嘴里闻不出来吗?”
她没有答话,仅伸展手指按在他的嘴唇上,动作既优雅又顽皮,指望结果跟从前的历次一样,他会吻她的手指。可是马丁的嘴唇连一点亲热的反应也没有。他等着对方把手指移开,然后又说了下去。“我没有变,仍然没有工作。我现在不找工作,而且将来也不会找。我依旧认为赫伯特·斯宾塞是一位伟大高尚的人,而勃朗特法官是十足的笨蛋。那天晚上我跟他吃了顿饭,所以不会搞错。”
“可是你却未接受家父的宴请。”她责怪地说。
“原来这事你也知道?是谁派他来的?是你的母亲吧?”她没有吭声。“原来真是她指派他来的,我当时就这么想过,我想这次你也是她派来的。”
“我来这里没人知道,”她反驳道。“你以为我母亲会允许这种事吗?”
“我只知道她会允许你嫁给我。”
她尖声叫了起来。“啊,马丁,别太绝情了。你还一次也没吻过我呢,就像一块冷冰冰的石头。你想想我冒了多么大的风险。”她战栗了一下,朝四下里望了望,不过她的目光里有一半是好奇。“你想想,我所来的是什么地方。”
“我愿为你死去!我愿为你死去!”——丽茜的话在他的耳朵里回响。
“以前你为什么不敢冒险呢?”他刻薄地问。“当我没有工作,饥肠辘辘的时候,你为什么不敢冒险呢?现在的我跟从前一模一样,还是那个人,那个艺术家,那个马丁·伊登呀。多日来,我一直在心里提这样的问题——这不仅仅涉及到你的态度,也涉及到大众的态度。你看得出我没有变化,可是我那猛然倍增的身价却在不断地迫使我承认自身的变化。我骨头上还包着那些肉,身上还长着那十个手指和脚趾。我还是从前的我,没增长新的力量,没培养新的美德。我的大脑还是从前的大脑,甚至对文学或哲学也未产生新的看法。我本身的价值跟没有人理睬我的那个时候一样,可他们现在却开始理睬我了,这真让我想不通。显然,他们关心的并非我本人,因为我仍然是以前他们不理不睬的那个我。由此看来,他们感兴趣的是另外一种东西,一种我身外的东西,一种不是‘我’的东西!想听听那究竟是什么吗?那是我所获得的名声。可名声并非我本人,它仅存在于他人的心目中。另外还有我已经挣到的以及正在挣的钱。但钱也不是我本人,它存在银行里,装在某某人的口袋里。你现在来找我,难道就图这些,图我的名声和钱吗?”
“你的话叫我心碎,”她抽泣了一声说。“你知道我爱你,正是因为爱你,我才到这里来的。”
“恐怕你没听懂我的意思,”他温和地说。“我的意思是:如果你一直爱我,那么,现在的爱为什么会比以前强烈得多?当初的爱为什么那么软弱,使你竟然抛弃了我?”
“忘掉往事,原谅我吧,”她充满激情地大声说。“我曾经爱了你那么长时间,你可不能忘本啊。而今,我来到你跟前,投入了你的怀抱。”
“我大概算得上一个精明的生意人,总是盯着秤星,想称称你的爱有多少分量,弄清那是什么种类的爱。”她从他的怀里抽出身,坐得笔直,用探询的目光把他打量了好半晌。她正要说话,半中腰却停了下来,没有说出口来。“你瞧,我是这样看的,”他继续说道。“那时的我跟现在的我毫无两样,可是除了我本阶层的人,好像谁都不喜欢我。我的书那时全都写出来了,可看过手稿的人似乎就没有一个喜欢的。其实,正是由于我的作品,他们反倒愈加不喜欢我。因为我写了那些作品,就好像我干了什么——至少说是降低身价的事情吧。人人见了我都说:‘找份工作吧。”
她动了动,想说反对的话。
“是的,是的,”他说,“除了你一个人,因为你劝我谋个职位。‘工作’这个俗里俗气的词,就像我的作品一样叫你反感,让你觉得不舒服。我可以告诉你,当我认识的人就像劝一个浪子改邪归正一样劝我找工作时,我也觉得这个词让人不舒服。再回到刚才的话题上——我的作品一出版,公众一开始青睐于我,就使得你的爱发生了质的变化。当初的马丁·伊登虽然已经把那些作品全部写出,你却不愿嫁给他。那时你对他的爱不够强烈,所以你不能嫁给他。可现在你的爱却强烈了起来。我不得不做出这样的结论:你的爱情力量来自于我作品的发表和公众的青睐。对于你,我就不提版权税了,不过我敢肯定正是那些钱使你父母的态度发生了变化。自然,这一切都让我感到不高兴。但最为糟糕的是,这些使我对爱情,对神圣的爱情产生了怀疑。难道爱情如此庸俗,必须用出版的书籍和公众的青睐培育吗?看来是这么回事。我一直坐着思考这个问题,头都眩晕了。”
“可怜的脑袋呀,真够你呛的。”她伸出手,用手指抚慰地理着他的头发。“不要让你的脑袋再眩晕了。让咱们从新开始吧。我一直都是爱你的。我知道自己不该太软弱,屈从于母亲的意志。我真是不应该呀。我常听你以宽厚的态度说:人免不了会犯错误,会有缺点。把你的宽厚也给我一点吧。我错了,请原谅我。”
“哦,我原谅你,”他急忙说。“当实际上没有什么可原谅的时候,原谅别人是不费难的,你做的事情没有一桩需要得到原谅。人是按照自己的世界观行事的,不必强求。这就像我不必因为自己没有去找工作而请求你原谅一样。”
“我当时是出于好意,”她抗辩道。“这你是知道的。我不可能一方面爱着你,一方面却不怀好意。”
“不错。可你的那片好意会毁掉我的。”
“是啊,是啊,”他见她要反驳,便抢着说道,“你可能会毁掉我的写作和我的事业。现实主义适合于我的天性,可资产阶级的精神和现实主义是相互抵触的。资产阶级是懦夫,他们害怕生活。你所做的一切是让我也害怕生活。你希望能塑造我,把我塞进一个狭小的生活框架里,那里的价值是空洞的、虚伪的和庸俗的。”他觉得她不服气地动弹了一下。
“庸俗——彻头彻尾的庸俗,依我看是资产阶级教养及文化的基础。正如我说的那样,你希望能塑造我,用你们的阶级理想、阶级价值和阶级偏见把我改造成你们那个阶级当中的一员。”他伤心地摇了摇头。“即便现在,你也不理解我在说什么。你在我的话中所理解的,并非我想表达的意思。我的话在你看来荒诞不经,可对我却是实实在在的。你很可能会感到有些不解,会惊奇地想:这个野小子,刚从荒蛮的泥沼中爬出来,竟然对我的阶级评头论足,说我的阶级庸俗。”
她无精打采地把头靠在他的肩上,由于情绪不安,身子一阵阵抖动着。他等了一会儿不见她说话,便又管自说了下去。“你现在却想重温旧情,想得到我,和我结百年之好,不过,我可会说,如果我的书没有打响,我倒还会是现在这个样,而你却不会来找我。全都是因为他妈的那些书——”
“别说脏话。”她打断了他的话。她的责备先是吓了他一跳,可接着他便刺耳地哈哈笑了起来。
“瞧,又来啦,”他说,“在此关键时刻,正当你终身幸福危若累卵之际,你又像过去一样害怕起了生活——害怕生活,害怕朴实的脏话。”
他的话把她一激,使她意识到自己的言行是多么的幼稚。不过,她觉得他过分地夸大其词,于是心里有些气愤。他们好半天默默无言地坐着,她绝望地思索着,而他则在追忆着他的那份逝去的爱。他现在才发现,他没有真心爱过她。他所爱的是一个理想化的露丝,一个他一手创造的天仙,爱的是他的爱情诗当中所描绘的那个金光闪闪、灿烂耀目的精灵。这个满身资产阶级的缺点,脑子里无可救药地装满了资产阶级思想的真正的资产阶级的露丝,他却从来都没有爱过。
她突然开口说了话。“我知道你的这番话是有道理的。我害怕生活,过去对你爱得不够,可现在我已经学会了怎样去爱。我爱你的现在,爱你的过去,甚至还爱你成长的道路。我爱你与那个被你称为我的阶级的不同之外,爱你的那些我虽然不理解,但相信一定会理解的观点。我将全力以赴去了解你的信仰。连你抽烟和说脏话我也要爱,因为它们是你的一部分。而且,我还可以学嘛。在刚才的十分钟里,我已经学到了不少东西。我敢冒风险来这里,就证明了我学习的成果。啊,马丁!——”她抽咽着,紧偎在他身上。
这一回,他才怀着怜悯之心温情地拥抱了她,而她感激涕零,高兴地晃动了一下身子,脸上散发出异彩。“为时太迟了。”他说着,想起了丽茜的那席话。
“我已患病在身——啊,病的不是我的躯体,而是我的心灵,我的大脑。我好像对什么都不看重,对什么都无所谓了。如果几个月前你能像现在一样,事情就会不同,如今太迟了。”
“还不算太迟,”她叫喊道。
“我会让你看到的。我要向你证明我的爱已经加深,这份爱对我来说已经超越了我的阶级,超越了我所珍重的一切。资产阶级所珍重的一切都会遭到我的蔑视。我不再害怕生活。我要离开父母,不在乎我的朋友怎样嘲笑我。我愿立时就搬到这里来。如果你愿意,咱们可以同居。和你在一起,我会感到自豪和幸福。假如说我曾经背叛过爱情,那么现在为了爱情,我将背叛以前使我产生背叛行动的所有人。”她站在他面前,两眼闪闪发光。
“我在等待,马丁,”她低声说,“等着你接受我。你瞧瞧我。”
他瞧了瞧她,心里赞叹不已。她补偿了自己过去的欠缺,终于挺直了腰杆,成为一个真正的女人,摆脱了资产阶级习俗铁的桎梏。她是那样了不起和出类拔萃,又是那样不顾一切。可是,他到底怎么啦?她的所作所为并没有引起他的激情或打动他的心。他只是从理智上觉得她了不起和出类拔萃。在这个应该迸发出火一般热情的时刻,他却在冰冷冷地对她进行评估。他心里没有受到感动,觉察不到一丝一毫对她的欲望。这时,他又想起了丽茜的话。“我病了,病得很重,”他绝望地摆了摆手说。“直到现在我才知道自己病得这么严重。有样东西从我的心里消失了。我素来不害怕生活,但做梦也想不到会对生活感到餍足。我的心里被生活填充得严严实实,对任何事情都不会再产生欲望了。如果我的心里还有空地方,现在我一定会接受你的。你看得出我病得有多么厉害。”
他把脑袋朝后一靠,合上了眼睛。像一个哭泣的孩子,透过瞳孔上蒙着的一层模糊的泪水,一望到阳光便忘了内心的悲哀,马丁看见眼睑里出现一丛丛草木,看见火热的由光穿过枝叶发出耀眼的光芒,便忘掉了自己的病,忘掉了露丝的存在和所有的一切,那绿茵茵的草木并没有给人以宁静感。那阳光太强烈、太灿烂,看了让人觉得眼痛,可他还是在望着,自己也不知这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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