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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32958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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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唯yi授权
2019年全新修订版
饶雪漫青春中短篇小说集
有些感情看似遥远却又萍水相依
我还是相信
星星会说话
石头会开花
穿过夏天的栅栏
和冬天的风雪过后
你终会抵达
饶雪漫是青春文学的代表作家之一,近十年来的作品都是口口相传的佳作。”青春疼痛”系列更是她的代表系列,在读者中拥有好口碑,也成为近年来影视剧的热门IP*。其中《左耳》《秘果》的电影备受年轻读者的欢迎。
《若即若离》作为”饶雪漫爱情电影系列”三部曲之一,全书共由七个感人的故事组成,其中*个故事《若即若离》尤为动人,讲述女孩天意因为喜欢的男孩博文去世而难以释怀,而这个时候,邻居乐队男孩凌夏总是不动声色地用歌声安慰她,一首首清新温柔的歌曲,不但治愈了天意的悲伤,也让天意与凌夏走向了彼此,但又*终阴差阳错,离开了彼此……
本书由七个中短篇故事组成,讲述七个女生若即若离的爱恨惆怅。
《若即若离》
还记得那是一次下了晚自习以后,为了可以多走一会儿,我和他绕路回家。我们经过一棵很奇怪的树,树上开满了白色的花。我靠在树边,他的手伸过来,扶住了树干,袖子轻轻地贴住了我的衣服。我不敢看他,于是仰起头来看天,满天的星星让我头晕目眩,然后他拉了我一把:”走吧,天意,该回家了。”
《谁说我等不到天长》
那晚他们一路走着回家,一段很长很长的上坡路,夜深了,同行的几个男生扯长了嗓子唱着流行歌曲。夏然笑着说我真是老土喝不惯咖啡呢越喝越口渴,天长听了,不声不响地跑到前面,替夏然买了一只冰淇淋,很普通的蛋筒的那种。夏然接过含了一口,冰淇淋在嘴里慢慢地化开来,她感觉自己也要在那样的甜蜜里被慢慢地被融化掉……
《爱情一直醒着》
我发现自己又流泪了,心里有个小小的机关被什么东西砰地一下冲了开来,心门开了,迎接一个叫三宝的男生。他和我一样,来自农村。他和很多来自农村的孩子一样,在城市灯红酒绿的狭缝中寻找生存的空间和美妙的爱情,有点自嘲,有点胆怯,但却从不认输。可是却是他让我明白,爱情其实一直醒着,只是我以前没有看见。
《冰淇淋恋爱了》
夏天的月光弱弱的,像轻纱一样笼罩在他的身上,从四楼往下看,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剪影。整个女生楼都沸腾了,有女生冲进我们的宿舍对阿朵喊道:”阿朵你真是好福气啊,八十岁的时候也不会忘记有人这样向你表达过爱情。”
阿朵在那样的歌声里痛哭失声,但是她没有下楼。
我也没有。
《刺猬小妖的*后一夜》
他叫我刺猬小妖,他说我的眼底有一股可爱的妖气,可是他并没有碰我。
我不知道是不是该对夹克衫说声谢谢,但我心里清楚,那是刺猬小妖*,也是*后的一夜。
《小寂的红色大衣》
这是圣诞节,深夜十二点。整个城市燃着不夜的灯火,我慢慢地把手放进大江的手里。他的手宽大而温暖,牵着我,和我一起走过飘雪的灯火辉煌的大街。
《结发一辈子》
恋爱,是多么没道理的事情啊。酝酿了好几年才得到,可还没来得及好好享受,它就在片刻间灰飞烟灭,叫人怎么能想得通?
若即若离
谁说我等不到天长
爱情一直醒着
冰淇淋恋爱了
刺猬小妖的最后一夜
小寂的红色大衣
结发一辈子
附录:城市恋爱絮语
◆恋爱就是这么突如其来的一件事,从开始到慢慢进行,每一个细节都不可思议百转千回。
–饶雪漫
◆有些喜欢不必说出口,远远地看一眼,就会满心满眼地觉得幸福。如果你也经历过,你一定知道我在说什么。那是单恋的魅力,那是只属于17岁的喜欢。
–沐十月
邻居的吉他
谁又是上帝我们在等待什么奇迹
最后剩下自己舍不得挑剔最后对着自己
也不大看得起谁给我全世界我都会怀疑
心花怒放却开到荼蘼
–王菲《开到荼蘼》
暮夏初秋的午后。
阳光被半合的窗帘切成V字形,淡淡地印在对面的白墙上。我俯在书桌上看亦舒的小说《开到荼蘼》。这本书已经被我翻得很旧了,我还记得一年前,当我在书店里终于找到它时博文那忧心忡忡的样子,他看着我,缓慢地说:”其实,天意,我觉得你还是少看点这样的书会比较好。”
我把嘴咧开来,做出一个史努比似的微笑,算是回答。
他轻轻地拍了一下我的头,然后我们一前一后地走在回家的路上。也是这样的天气吧,阳光给他的头发镀上一层金色,风打着旋带着夏天最后一丝热气掠过我的耳旁。我抱着书朝着他的背影做鬼脸,怀着一种莫名的眩晕开始盘算高二的日子。比如,好好地学习数学,不再逃课看无休无止的言情电视剧,不再吃小摊上的零食,不再和隔壁班的女生在食堂里为了占靠窗的座位而吵架,等等等等。
做个乖女孩,为了博文,我是愿意的。
虽然,博文与我是那么的不同,他可以将一道在我看来九弯八拐的物理题在一分钟内轻松解决,却读不懂任何一篇稍稍小资的文章。比如我获得全市中学生创作比赛金奖的那篇散文,他给我的评语就是:”太散了,简直不知所云。”
有一次我逼着他和我一起听一首杨乃文的歌,那是一首我多么喜欢的歌啊:满天星星在眨眼,他陪在我身边,轻声细语温柔的眼,看着我的脸,一枚戒指在我眼前,是他的诺言,爱我永远……
我正听得如醉如痴希望他能和我有所共鸣的时候,他忽然问我:”这首歌叫什么名字来着?”
”《祝我幸福》。”
”出大问题了,怎么是《祝我幸福》?应该是《祝你幸福》才对呀。这是最基本的常识,写歌的人连这点也不懂,这歌还有什么好听的?”
我差点没当场晕过去。
这个总是让我啼笑皆非却牵肠挂肚的孩子,我一直以为和他之间会有一些长长久久的情节。我甚至开始为他写一篇长篇小说,男女主人公分别用了我们各自的名字,计划着在他二十岁生日的时候给他一个让他措手不及的惊喜。
从十七岁到二十岁,我曾一度以为这会是一场充溢着鲜花和甜美的旅行。
可惜的是,我的小说才写了一个开头,博文就离开了我,留洋去了。
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是下午的最后一堂课,我们正要进行一场数学考试,结果我交了白卷。我没有办法,面对考卷,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我真的是一道题都做不出来。我那时候恐怕连一加一等于多少都已经忘记了。
放学后博文在空空荡荡的教室里跟我说对不起。我嘲讽地笑了一下,我真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跟我说对不起,他没有对不起我什么,他的将来是他的,而我的将来是我的。我唯一的错误就是曾经将这两份将来愚蠢地混为一谈。
”你不是一直想要个walkman(随身听)吗?”他把他的walkman递给我说,”留给你,想我的时候就听歌吧。”
”你认为我会想你吗?”我仰起头来,努力地微笑着问他。
”也许会吧。”他说。
我真想给他一耳光,但是我没有。我也没有去接他的walkman,而是很有风度地跟他说再见。他走过来拉我一把说:”走吧,我送你回家。”
我甩开他说:”不要,我自己又不是找不到回家的路。”
他叹息说:”天意,你真是一个容易让人担心的孩子。”
我想说你那么担心我难道就不能不走吗?
这话是在心里的,我当然没有说出口。因为我明白从我知道真相的那一刻起,一切都成了定局。在博文看来也许是善意的隐瞒只让我觉得羞耻难当。我固执地坐在座位上装作在做作业的样子,听他在我身后粗重的喘息声,听他无可奈何地说:”那我先走了。”
我没答话,其实我也说不出一个字来。等到他真正地走了,我的眼泪才一颗一颗地掉下来,掉在课桌上,发出闷闷的回响,淹没了一行用钢笔写的小小的字,那行字是:天很蓝,我很爱你。
那是一个天很蓝的周末的下午,他握着我的手一个字一个字写下的。写到”爱”字的时候,我还记得他停顿了一小下,那种停顿真是一种充满了折磨的幸福。
那时晕头晕脑的我哪里会明白,天各一方其实只需要一个夜晚和一个白天。
博文还是留下了他的walkman,留在了我家的信箱里。只是从此,我再也不喜欢听歌,那个嗜歌如命的夏天意仿佛在一夜之间得了恐歌症,走过音像店的时候,多半是呈半跑的姿势。
自从博文走后,我们便很少联系,偶尔的一封E-mail也只是很淡很淡的问候,我差不多要忘记,他修长的手指,阳光下孩子般的笑容,和那些下了晚自习后一起回家的夜晚,在那棵开满不知名的白色大花的树下,他曾经给过我的恍惚的拥抱。
罢了。
年少的爱情,总是如此地不值一提。
还有三天就是高三了,假期显得冗长而无奈,不过我并不盼着开学。整个下午,我都在亦舒的故事里沉浮,如果有令我想起他的细节,我就毫无出息慌里慌张地跳过去。这样的阅读多少有些居心叵测吧,说是不想却又不可避免地牵出许多往日的回忆来。
我想合上书却好几次欲罢不能,直到老叶敲开了我家的门。
老叶是我爸爸的同事,住在我家隔壁。她喜欢穿大花的衣服,说话的嗓门很大。见了我,她指着门口的一大箱子书说:”天意,我知道你喜欢看书,你来挑挑,你不喜欢的我就全卖掉了。”
我知道这是老叶女儿的书,她的女儿是我的校友,叫吴媚。但其实她长得并不媚,个子矮矮的,脸上时而会有因为读书而熬出来的青春痘。我在上学放学的路上常常遇到她。她给人的感觉是一个高傲而冰冷的女孩子,不过我并不讨厌她,因为,她有高傲的本钱。
这不,她考上北大了。
一个我永远也望尘莫及的学府。
”你是不是也要去北京?”我一边埋头在那箱书里乱拣一边问老叶。这个老土的吴媚,她居然还看《简爱》,不过是中英文对照版。我放回去又重新拾了回来。
老叶说:”是啊,吴媚的爸爸一直就在北京工作,我反正也退休了,这下我们一家子可以团圆了。”说到这里她忽然想起来:”对了,我这里的房子租给一个才毕业的大学生了。他要过几天才会来,可我们明天就要上北京了,我把钥匙放在你家,让他到你家来拿,你看好不好?”
”好的。”我说。
吴媚的书真的很多,不过全都是些没用的,我胡乱抱了几本到怀里算是给老叶面子。老叶挺好的,有时做了好吃的还往我家送送,在阳台上浇花的时候还喜欢把壶伸过来替我家的花也浇浇,和吴媚的冷完全不同,是个天生的热情的人。
她拍拍我肩说:”天意你要好好考哇,明年就轮到你了。”
”我不及你们家吴媚一半。”我自惭形秽地说。
”我还不知道你!”老叶的嗓门真是大得让我难以忍受,”作文比赛第一名哦,我们家丫头才三等奖呢。”
”那是歪门邪道。”我笑嘻嘻地说。我知道这事儿是老叶的心病,索性自己讽刺自己让她开心一些。
她果然中招,不再与我啰唆,笑呵呵地搬着一箱书下楼去了。
五天后,我见到了凌夏。
他抱着一只大音箱来敲我家的门讨钥匙,那音箱太高了,我好不容易才看到他从音箱后面探出来的头。
”等等,叶阿姨说要看身份证。”我咬着一只苹果对他说。
他笑笑,吃力地从屁股后面把身份证掏出来。的确是凌夏,一个听起来冷冰冰的烂名字。我把身份证和那串钥匙递还给他,他接过,转身开了门,再用牙咬住身份证,推着音箱进去了。门关上的一刹那我注意到他的牛仔裤,是LeeCooper(英国牛仔品牌),博文很喜欢的品牌。其实博文很多时候比我奢侈,他会花掉所有的压岁钱去买一条看上去没什么两样的裤子,如果要送我巧克力,他一定会送我Kisses(好时,美国巧克力品牌)。他有他的不凡追求,只是他在我身边的时候我没能将他看透。
我还曾经遗憾过他不够聪明,现在想起来,傻的是我自己。
不仅傻,而且弱智,才会让”博文”这两个字见缝插针地来攻占我的记忆。
吃晚饭的时候,妈妈正在对我进行”很快就是高中的最后一年了要拼命哇”之类的劝告时,耳边忽然传来一阵激越的鼓声,然后是电吉他悠长的鸣叫,再接下来是低闷的贝斯和毫无章法的键盘。
妈妈愤怒地拍下筷子喊起来:”该死的老叶,看看她都把房子租给什么人了?!”
”难道是乐队?”我想起凌夏的那只大音箱,”不会吧,这么夸张!”
”你!”妈妈用手朝着爸爸一指说,”快过去打个招呼,这样子乱来,天意还要不要看书啦!”
”都是邻居嘛,先忍忍。”爸爸说,”晚上不吵就行。”
”就你能忍。”妈妈不开心了,”忍到今天还是这个样子,忍出什么名堂来了吗?”
爸爸前一阵子说是要升职做副科长,谁知道到了最后居然没成。老妈心里有气,动不动就提这事儿。
爸爸不说话了,饭也不吃了,脸拉得老长地躲到阳台上抽烟去了。
妈妈夹菜,筷子和碗碰得叮当响。眼看着就可能爆发一场战争,我赶紧放下碗筷对妈妈说:”要不我去看看吧。”
我用了很大的力气才敲开隔壁的门,准确地说不是敲,而是踹。踹到第六脚的时候门终于开了,开门的正是凌夏。我往他身后一看,还有四五个年轻人,手里都拿着各自的乐器,音箱、调音台样样具备,客厅的中央还立着一支老高的话筒。老叶的家,仿佛在瞬间被改造成了一个小型的录音棚。
见到是我,凌夏扬扬眉,说:”小姑娘,有何贵干啊?”
我指指楼上又指指楼下说:”代表民意,请你们暂停。”
他嬉皮笑脸地一抬手说:”你看,天还没黑呢,哥哥们正玩在
兴头上,要不,您去帮我们打打招呼?晚上准停!”
”不行。”我说,”现在就得停。”
”为啥?”他还是笑笑的。
”楼上有八十岁的老奶奶有心脏病,楼下有刚出生的小宝宝要睡觉。还有,王大妈说了,你要是不停,她就打110。”
听我这么一说,一屋子的人都哈哈大笑起来,凌夏说:”你这丫头,倒挺能掰的。”说完,朝着里面喊,”得,看来门窗没换成隔音的之前,咱还是老办法,哑练吧!”
”多谢成全!”我目的达到,见好就收地打算离开。他却忽然喊住我说:”喂!我是凌夏。”
”知道了。”我说。
”你呢?”他笑嘻嘻地靠在门边,燃起一根烟来问我。
”我叫冰山。”我顺口胡诌。心里想,你”零下”,我”冰山”,看谁厉害!
”冰姗?”他并没听出我玩笑的意味,而是说,”这名字不错。麻烦告诉我在这里何时排练没人有意见?”
我想了想说:”大家都上班的时候吧。”
”嘿!废话!”他说,”那时我也得上班。”
”那就……辞职!”我说完,已经进了自家的门。老妈看着我满意地说:”咱家姑娘现在学会外交了,不错。”
她老当我只有十岁。
见我不作声,她又说:”对了,刚才博文打电话给你。”
”博文?”我的心狂跳起来,”哪个博文?”
”还有哪个?”老妈奇怪地说,”就是去英国念书的那个博文啊。我见他是国际长途,让他过会儿再打过来。”
我盯着电话老半天,在屋里走来走去,把我爸的茶杯都弄洒了。
妈妈气鼓鼓地说:”都快要高三了,怎么还是这么没头没脑的!”
她就是这样换着法儿一天提醒我十次我快要高三了。
结果,博文没有再打过来。
一个晚上,电话都很固执地沉默着。他走了快一年,没有打过一个电话,终于打来的时候,我却刚巧不在家。这到底算什么?
我上了网,信箱是空的。因为那个没接到的电话,我写了一封长信给他。信真的很长,很多很多一直没说的话,我文采飞扬按键如飞,一边写一边流下泪来,可是在临到”发送”的那一刻,我却又全删掉了。
博文,早就是一个被删掉的名字,又何必再提起?
夜深了,爸妈早已入眠。隔壁的乐队没有再吵,他们的安静让我有些许的内疚,因为我知道喜欢做什么却又不能做什么的滋味不好受,其实此时的我倒是希望可以听到一些震耳欲聋的音乐,也许才可以淹没我心里那些乱七八糟的烦躁的想法。
说来也怪,我正这么想着,耳边就传来了优雅的吉他声。我的窗户紧靠着隔壁的阳台,我敢肯定那吉他声是从隔壁传来的,而且,是木吉他,不是吵吵闹闹的电吉他。我推开了窗户,琴声更清晰了,在清凉渐深的夜里美妙得无与伦比。再接下来,我听到的是和品冠一样干净的嗓子在唱一首我从没有听过的歌:
我亲爱的你啊亲爱的你呀你说你要去远方
我的心我的心忽然就有那么一些慌张
这夏天的风啊秋天的风它究竟要吹向何方
而我们的爱我们的爱我已经完全没有了主张
我想念的你想念的你呀如今会在何方
你好不好呢好不好呢我还是那么紧张
这春天的雨啊冬天的雪啊它到底要飘向何方
而什么时候什么时候我才会把你遗忘
我有没有跟你说过爱是我不变的信仰
我有没有告诉过你爱就是永远把一个人放在心上
……
我靠在窗边静静地听,眼泪猝不及防地决堤。
我已经很久没有听过歌了,远离王菲远离杨乃文的日子,我总是在读亦舒或是安妮宝贝,我一天比一天更安于宿命,表面快乐内心忧郁地过着我装模作样的十七岁。
我以为再也不会有色彩的十七岁。
我没想到会和这样的歌偶然相遇。它唱出我压抑很久的感觉,让我的心在瞬间变得清澈透明,我枕着它入眠,一夜无梦。
第二天一早我出去买早点的时候遇到凌夏,他已经出门上班。牛仔裤脱下了,穿很正规的西服,手里拿着一个公文包,和昨天的他有很大的不同。见了我,他微笑着说:”是你啊,冰姗,早!”
”这么早出门?”我问他。
”没办法,单位远,要转两次车。”
”那干吗租这里的房子?”
”叶阿姨是我远房亲戚,房租算我半价。”
原来是这样。
”昨晚唱歌的是你吗?”我有些迫不及待地问他。
他愣了一下转头看我说:”呵,原来你听到了。”
”我想知道是谁的歌。”
”我的啊。”他说,”你喜欢?”
”你自己写的?你会写歌吗?”我真不是一般地吃惊。
”哈哈哈。”他并不答我,而是打着哈哈跟我说再见。我冲着他的背影喊道:”喂!”
”什么?”他转头。
”我叫天意,不叫冰姗,下次不要乱叫了。”
他恍然大悟地抓抓头说:”你这丫头真够调皮的。”
看着他的背影我才发现,我已经很长时间不这么跟人聊天了,更别说是一个陌生人。那一瞬间我只听过一次的歌清晰地浮上我的心头:我有没有跟你说过爱是我不变的信仰,我有没有告诉过你爱就是永远把一个人放在心上……
对啊,博文,我有没有?
我有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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