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轻型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9734183
一、网罗全部常考点,防止知识点遗漏
本丛书按照新大纲的考试要求,凭借众合教育一线名师多年的授课经验和规律总结,找出法考常考点。考点少、精和准!同时,对考点的精要讲解,让考生省去大量时间,直击得分点!
二、表格层次分明,重点一目了然
为了让考生容易复习,更重要的是容易记忆,2019年版延续了“百分百表”模式。每一科的知识点讲解大多采用表格方式,层次和内容一目了然,并用★标注重要考点,提示读者注意。另外,还有一些独创流程图,做到图文并茂,相映成趣。
同时,今年新增考点也用加以注明,根据“新增必考”的铁律,其地位不容忽视,要求考生能熟记。
三、对比表格明辨概念,加注“小案例”提升品质
在“百分百表”的考点精析中,对一些近似的概念,本书通过比较性的表格进行辨析,也特别提供“小贴士”来简要说明,帮助考生把握每一个考点。同时,会有“小案例”举例,应对2019年法考中加大案例题考查力度的趋势,提升应试性。小案例会解析重点问题,明确疑难问题,拓展知识点等。
四、励志警句每日激励,微博点到助力通关
本丛书定位为考前背诵的“助力器”,希望考生能在很短时间内看完,从而树立法考客观题必过的信心。本系列图书每本按照体系和知识容量划分为10个单元,对应10天的复习时间,每天都有励志警句。因此,希望读者能自本书到手后每天早上抽出一到两小时,认真诵读,争取在考前能够诵读三遍至五遍,做到口到、眼到、心自然到。
2019年法考新大纲百余个高频考点的集合版,考前突破之必备资料。
多少人曾经在早上晨读与它相知相守,多少人曾经在晚上睡前与它相濡以沫!它历时12年的积淀,受到广大考生的交口称赞,2019年法考再次重装上阵,真正的“百分百表”,减负神器!本书为众合名师陈璐琼等为考生量身打造的法考冲刺大作,旨在体现法考“重者恒重”“新增必考”“综合创新”三大铁律,预测2019年法考的重要考点和考查方式。
名师精析、考点预测、不求面面俱到,但求点点得分!
本套书是一套让考生用较短时间获得较多分数的“精华本”。2007年,本书的作者团队陈璐琼老师等首推《卷一突破100分》的理念,一时洛阳纸贵。2008~2011年,在原有的名师作者团队基础上,本书组织更加强大的名师作者队伍,陆续打造《试卷一突破100分》、《试卷二突破100分》等“突破系列”丛书,受到学员的热烈追捧,在2011年的考场上几乎随处可见来自“突破100分”的论述题“*模板”。
12载沉淀,法考次年涅槃!为了让考生在*后阶段能更好地实现考前突破,获得*后的胜利,应考生的呼吁,2019年众合学校再次组织明星师资,强力打造了“考前突破”系列丛书,并且再次与大纲出版单位法律出版社强强联手,与新大纲同步更新,传承经典,再续辉煌!
民法第一章民法概述
第二章民事主体之自然人
第三章民事主体之法人、非法人组织
第四章民事法律事实
第五章代理
第六章民事法律关系
第七章民法上的期间与期间计算
第八章物权概述
第九章自物权即所有权
第十章他物权之用益物权
第十一章债的担保
第十二章占有
第十三章债的概述
第十四章债的履行
第十五章债的保全
第十六章债的转移和消灭
第十七章合同的订立
第十八章合同责任
第十九章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
第二十章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
第二十一章提供劳务的合同
第二十二章技术合同
第二十三章人身权
第二十四章侵权责任概述
第二十五章各类侵权行为与责任
第二十六章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
第二十七章婚姻家庭法
第二十八章继承概述
第二十九章法定继承
第三十章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
第三十一章遗产的处理
知识产权法第一章著作权法
第二章专利权
第三章商标权
商法第一章公司法
第二章合伙企业法
第三章企业破产法
第四章票据法
第五章证券法
第六章保险法
第七章其他商事法律
经济法第一章竞争法
第二章消费者法
第三章银行业法
第四章财税法
第五章土地法和房地产法
环境资源法第一章环境保护法
第二章自然资源法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第一章劳动法
第二章社会保障法
国际私法第一章基本理论
第二章涉外民商事法律适用
第三章涉外民商事争议解决
国际经济法第一章国际经济法导论
第二章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
第三章国际贸易支付
第四章国际贸易管理
第五章国际经济法的其他领域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第一章民事诉讼基本理论
第二章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第三章管辖
第四章当事人
第五章诉讼代理人
第六章证据
第七章法院调解
第八章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九章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十章期间、送达
第十一章普通程序
第十二章简易程序
第十三章公益诉讼
第十四章第二审程序
第十五章审判监督程序
第十六章特别程序
第十七章督促程序
第十八章公示催告程序
第十九章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第二十章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仲裁与仲裁法概述
第二十二章仲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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