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32781133
耶茨作为二十世纪中叶美国主流生活的忠实记录者,批评家们将他与契诃夫、菲茨杰拉德、约翰·契弗相提并论。1961年,他的处女作长篇小说《革命之路》甫一推出即获成功,与《第22条军规》、《看电影的人》一同入围当年美国国家图书奖,在评论界获广泛好评;该书2005年又被《时代》周刊评为百大英语小说经典之一。2009年1月,根据原著改编的同名电影一举摘得金球奖,并获得奥斯卡奖提名。1962年他的*部短篇小说集《十一种孤独》出版,更被誉为“纽约的《都柏林人》”。耶茨的作品曾获《纽约时报书评》、《君子》、《华盛顿邮报》等媒体的好评,并有四本小说入选“每月一书俱乐部”。
此外他还有一大批作家拥趸,其中不乏著名作家,如库尔特·冯内古特、安德烈·杜波依斯、尼克·霍恩比、戴维·黑尔、雷蒙德·卡佛、琼·狄迪恩和理查德·福特等。他的作品也影响了许多作家,如雷蒙德·卡佛。他被誉为“作家中的作家”。《时时刻刻》与《朗读者》的剧作家戴维·黑尔曾说:“耶茨与菲茨杰拉德和海明威堪称二十世纪美国三位无可争议的伟大小说家。我所能给予耶茨的*高赞誉,就是他的作品更像是出自剧作家之手,而非小说家:他想让你亲眼见到他描述的一切。”
十八岁的普伦蒂斯被征召入伍。他孤独而敏感,迫切想融入周围环境又屡次受挫。军队里那些琐细的小事,被他的敏感无限放大,撑扩到足以撼动生命。离异的母亲罔顾窘迫的生活,顽固地想成为一名雕塑家,于是转而将现实与情感的重托全部压在普伦蒂斯身上。战争很快结束,普伦蒂斯的英雄梦终未实现,面对密不透风、令人窒息的亲情与现实,他的选择算是逃离,还是“出走?
《天命》仿若《蒂芙尼的早餐》与《西线无战事》的交织变奏。难以言说地美妙。 ——扎迪·史密斯
和缓的语言,真实到令人震颤的对白,耶茨不着痕迹地塑造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 ——《波士顿环球报》
被遗忘的*优秀的美国作家。 ——《泰晤士报》
耶茨被埋没,是因为阅读耶茨,像是把牙齿生生挫磨到牙龈的过程,不打麻药,揪心地疼痛。 ——卡洛琳·西
人们会觉得他笔下的人一直没有得到机会:他们也许会遇到古怪的事,但是他们从来不够古怪,从来不够悲剧和糟糕,以造成观念的变化……一个悲伤、灰色、死一般的空洞世界——生活困窘而梦想虚空——年岁渐长而心智未熟:这就是耶茨的世界,一个令人不安的世界。 ——乔伊斯·卡罗尔·欧茨
每个星期六,在例行检查结束、文书室发放了通行证之后,弗吉尼亚州皮克特军营中各连队的步道上总会涌现出蜂拥奔逃的人群。你可以去林奇堡、里士满或华盛顿特区,而且,只要你愿意花上九个小时——五小时巴士,四小时火车——那么你还可以去到纽约。
1944年秋天一个多风的下午,二等兵罗伯特· J·普伦蒂斯独自踏上了这段漫长的旅途。他十八岁,是一名预备步枪手,这次旅行对他而言似乎意义重大,因为这很可能是他外派前的最后一次通行假了。
当晚,他置身于宾夕法尼亚车站喧闹的人群中,感觉迷惘、拥挤而恍惚,他侧身拨开一对对拥抱的情侣:男人们的军服似乎都比他的有型,女孩们则热情洋溢,仿佛在嘲弄他的乳臭未干。有一瞬间,他发现自己正径直朝人群中一个与他相向而立的女孩走去,她苗条、娇嫩,有一头棕色的长发,当他走近时,她扬起脸,露出一种他从未见过的、美丽动人的欢迎之神。她没有动,但却眼含热泪,翕张的双唇足以阻停他的心跳——上帝啊,他多希望能有女孩这样望着自己,哪怕一次也好!——因此,当一位海军下士推搡着挤过他身旁,把她搂入怀中时,他竟有些错愕,如同一个遭到抛弃的情人。
普伦蒂斯并不想一直盯着人家看,但在那两人彼此相见时,他却无法移开自己的视线:他们长时间地拥吻,女孩依偎着海军士兵,在他肩头啜泣,双手紧紧抓着他的后背,海军士兵举起她,拉着她的手欢快地转了一圈,两人在欢声笑语中一同走远,由于时刻需要牵手相拥而几乎无法行走。
他满怀嫉妒,脆弱不堪,转身走向地铁,作为补救,他整了整自己发皱的军便帽,把它拉下来遮住一侧眉梢,指望能用急迫的神色和匆忙的脚步告诉别人,他很快也会像那名海军一样,受到某人罗曼蒂克的欢迎。
但他只是被地铁吞没,潜入这座他从未参透的城市那肮脏而错综复杂的深处。他彷惶得像个游客,不知自己是否上对了车;带着鄙夷的执迷,他打量起车厢里夜间苍白的面庞,看它们在自己周围浮浮沉沉,然后他从哥伦布圆环上来,投入狂风肆虐的黑夜,不得不把脖子伸得老长、东倒西歪地走出好几步才稳住身子。
他一生中大多数时候都生活在纽约及其周边,但他从不认为自己属于这座城市的任何一个片区或街道:他从没在同一栋房子里住满过一年。他在服役记录中留下的家庭住址,属于西五十几街上的一栋无电梯公寓,位于第八大道外一个阴暗的街区,他向那儿走去,穿行在飞舞的报纸和酒吧闪烁的招牌之间,试图为自己营造一种回家的感觉。他按下那个标有“普伦蒂斯”字样的门铃,听见蜂鸣器愉快地回应,请他进来;随后他三步并作两步地跨上台阶,穿过蔬菜、垃圾和香水的气息,最终被母亲紧紧抱住,变得寸步难行。
“噢,鲍比 ,”她说,她花白的头顶勉强与他胸前口袋的上沿齐平,整个人像麻雀一样虚弱,但她充满爱意的拥抱却是如此有力,他得采取拳击姿势才能站稳。“你看上去棒极了,”她说。“噢,让我瞧瞧你。”于是他极不自在地听凭她一边扶着自己,一边退到一臂之外端详。“我的士兵,”她说。“我的好大兵。”
随后是连珠炮似的问题:他吃东西了吗?他是不是累坏了?回到家开不开心?
“噢,知道你要回来,我今天实在太高兴了。今天早上老赫尔曼跟我说——你知道,就是我跟你提过的那个难看的小个子工头?我那份破工作上那个?今天早上我唱起歌来,或者说是在小声哼唱吧,他见了就说:‘你在这儿唱个啥呢?’然后,啊哈,我就直勾勾地盯着他的眼睛——盯着这个可怕的、臭烘烘的小男人,你知道,他还穿着他那件恶心的旧汗衫,周围全是工厂里可怕的噪音——我说:‘我可有得唱呢。’我说:‘我儿子今晚就要回来休假了。’”她离开他,穿过房间,显得脆弱而不安,一双脚胡乱拐来拐去,身上穿着她那件黑色的人造丝裙子,侧面用安全别针别住,大笑着复述她和工头的对话。“我儿子,”她重复道,“今晚就要回来休假了。”
“呃,”他说,“你知道,我这次算不上‘休假’;只是通行假。”
“通行假;我明白。噢,见到你真是太好了。我说你先来杯热咖啡,再坐着歇会儿怎么样。我先收拾一下,然后咱俩出去吃晚饭。你觉得怎么样?”
她一边说话,一边手忙脚乱地进出卧室,与此同时,他呷了几口她端来的那杯苦涩的陈咖啡,在地毯上踱起步子。室内灯光昏暗,到处是烟灰和松垮摇晃的家具,但却透出一种混乱的舒适,与此前军营中那种一尘不染的对称截然不同。带给他同样感觉的,还有这里的私密,以及墙上那面窄窄的穿衣镜,他猛然在镜中窥见了自己不设防的脸和下方用铜扣扣在橄榄绿厚呢里的身体。他夸张地来了个立正,瞟了几眼那边,确认她还在卧室,然后原地转了几个身,低声给自己下着命令。向右转;向左转;向后转;敬礼;跨立稍息。到跨立稍息时,他发现她刚才在自己的制服上留下一抹唇印。
“好了,”她说。“我准备好了。我看起来还行吗?够不够格跟一名英俊的士兵约会呢?”
“挺好,”他对她说。“你看上去挺好。”而且她的确变好看了些,尽管胸衣上沾了一点粉底。她把裙子的开口别得更严实了,也仔细整理了头发。
他们走出公寓时,他留意到她下楼时弯腰眯眼的样子——她的视力每况愈下——还注意到她在街上紧紧搀着他的胳膊走路时显得多么苍老和迟缓。在第一个路口,她驼着背,惊恐地匆匆穿过,更加用力地抓着他的胳膊,直到他俩安然踏上对面的路缘。她始终无法理解汽车,因此总是夸大它们带来的危险:她似乎认为只要自己一停下脚步,突突轰鸣的汽车就会杀气腾腾地闯过红灯。
他们去了哥伦布圆环附近的蔡尔兹餐厅。“你说这可笑不?”她说。“我以前一直觉得蔡尔兹餐厅糟糕透了,但其实,它真是这附近唯一像样的餐馆了——别的地方都贵得吓人——我觉得它相当不错,你不觉得吗?”
他们先每人要了一杯曼哈顿,因为她执意要好好庆祝;随后,他们看看菜单,确认要是只点鸡肉丸就还喝得起,于是每人又来了一杯。他其实并不想要第二杯——那股甜腻的味道让他有些反胃——但他还是呷了几口,试着在椅子上放松。
这时,她的声音听上去就像一个低沉而滔滔不绝的独白:“……噢,你猜我那天在公交车上遇见谁了!哈莉雅特·贝克尔!还记得咱们住查尔斯街那年吗?你还跟贝克尔家的儿子们玩呢?他俩现在都加入海军了,比尔在太平洋上;想想吧。记不记得那年冬天咱们穷得叮当响,哈莉雅特总因为钱的事跟我大吵?总之呢,那一切都过去了。我们一块儿吃了晚饭,聊得可投机了;她想知道关于你的一切。噢,你猜她跟我说恩斯特龙一家怎么着了!还记得吗?就是保罗和玛丽·恩斯特龙,我当年还跟他们要好得很呢?他们还到斯卡斯代尔来看过咱们呢,记得吗?还有河滨那次?还记得那年咱们一起过圣诞有多开心吗?……”
她不停地说,他一边用叉子侧面切碎鸡肉丸,一边报以那些似乎是她期待或需要的回答。过了一阵子,他就不再听她说话了。他的耳朵只听见她声音的起伏,还有其中那种复杂、熟悉、无休无止的韵律;不过根据长期以来的经验,他总能适时说出“哦没错”或“当然”。
她谈论的话题并不重要;他明白她真正想说的是什么。她绝望而温柔,瘦小而疲惫,如此急于讨好,其实只希望他能认同她这一生并不失败。他还记得那些好时光吗?他还记不记得他们过去认识的那些好人儿,还有他们住过的那些各异其趣的地方?而且,无论她曾犯下怎样的错误,无论这世界曾待她如何粗暴,他知道她一直以来有多么努力吗?他知不知道她爱他有多深?他明不明白——尽管经历了种种艰难困苦——他明不明白他母亲是一位多么出众、多么有才华、多么勇敢的女性?
哦是的;哦是的;他当然明白——这就是他那些点头、微笑和含混的回答所传达的信息。自记事以来,他就一直在向她传达这个信息,而且在大多数时候,他也的确对此深信不疑。
因为她确实出众、有才华、并且勇敢。否则她这一生的经历又该作何解释呢?世纪之初,当印第安纳州那些沉睡的小镇还在穷乡僻壤的矇昧中固步自封时,一位名叫阿莫斯·格伦鲍尔的朴素干货商却不知怎地,在养出六个资质平平的女儿之后,拥有了一位与众不同的七女儿,她热爱艺术,热爱优雅的事物,向往纽约那个遥远的世界,这一切,难道还不足以令人称奇吗?她高中尚未毕业就进入了辛辛那提艺术学院,成为这所学校的首批女生之一;而且不出几年,她就只身来到梦想中的城市,找到一份时尚插画师的工作,仅是偶尔需要家人帮助。这难道还不足以证明她才华卓著,勇敢无畏吗?
她犯下的第一个大错,是嫁了个跟她在印第安纳的父亲同样平庸的男人,她日后常说自己不知当时是着了什么魔。哦,乔治·普伦蒂斯安静时或许的确英俊;甚至可以说相当帅气,他有一副业余歌唱家的嗓子,衣着光鲜,还拥有一笔销售员专项款,借此成了城里一些上好地下酒肆的座上宾。而且,不可否认,对于一名年近三十四岁的女子,认真的婚约已经不会太多;况且他又是如此稳重,如此殷勤,如此迫不及待地要保护她、供养她。但她怎么会完全忽视了这个男人的无趣呢?她怎么会没看出来,他只把她的才华看作锦上添花的小癖好而已,而且他还会为埃德加·A·格斯特 的诗热泪盈眶,总是没完没了地谈论他毕生最大的抱负,那就是得到拔擢,在那个庞大而令人费解的、名为工具模具综合制造公司的机构里出任某部门的助理销售经理?
更有甚者,就仿佛这些还不够她受似地,她又何曾料到,他婚后常会一连消失三四天,回来的时候满身酒气,衬衫上还沾满唇印?
在他们唯一的孩子出生三年后,她在三十八岁上跟他离了婚,开始谋求成为一名类型艺术家——或者说雕塑家。她带着儿子去巴黎学习了一年;但那年恰好是1929年,于是她刚待了六个月就因生活极度拮据而回了国。自那之后,在大萧条的背景下,她的艺术生涯成了一次绝望而不断受挫的尝试,一场令人崩溃的苦行,她常说,自己只是凭借她的小儿子那“美好的陪伴”才熬过来的。乔治·普伦蒂斯只能提供为数不多的赡养费和抚养费,靠着这笔微薄的收入,母子俩起初住在康涅狄格州乡下,随后住进了格林尼治村,而后又迁到了威斯彻斯特郊区,在这些地方,房东、杂货商、和煤炭商总找他们麻烦,他们始终无法心安理得地生活在周围那些有条不紊到令人窒息的家庭当中。
“咱们跟别人不一样,鲍比,”她会解释说,但其实她根本无须解释。无论他们生活在哪里,他永远是唯一一个新来的男孩,也是唯一一个穷孩子,只有他家里永远散发着霉菌、猫屎和待用粘土的味道,只有他家的车库里放的不是车,而是雕塑;只有他没有父亲。
但他依然非常爱她,几乎像笃信宗教那样相信她的无畏和善良。要是房东、杂货商、煤炭商和乔治·普伦蒂斯全都联合起来为难她,那么他们也是他的敌人:他会作为她的盟友和守护者对抗这个粗鄙而蛮横的功利世界。他会十分乐意以种种方式为她献出生命;但问题在于,她需要的其实是另一些不那么极端的帮助,但却怎么也得不到。她偶尔会有一些雕塑被纳入群展,极个别作品能够售出,换取一小笔收入,但在日益艰辛的生活中,这些偶尔的成功几乎都是杯水车薪。
“你看,爱丽丝,”在他为数不多的几次令人生畏的探视中,乔治·普伦蒂斯会这样说,显然刻意想让自己的声音听上去更冷静,更通情达理。“你看:我知道为儿子做些牺牲是必要的——这点我同意——但你这样完全就不现实嘛。你根本没必要住在这种地方,搞得债台高筑。重点是,人得量入为出啊,爱丽丝。”
“行啊,那我干脆放弃雕塑好了。我会搬到布朗克斯去,到某家百货商店里找份小破工作。这就是你想看到的吗?”
“不,那当然不是我想看到的。我只需要你稍微配合一下,考虑考虑——见鬼,爱丽丝,我只希望你能稍微有点责任感。”
“责任感!噢,别跟我扯什么责任感……”
“爱丽丝,你能小点声吗?你想把孩子吵醒吗?”
普伦蒂斯快满十三岁时,他们的郊区生活在几起令人咂舌的债务违约诉讼中结束;又过了三年,爱丽丝在市区租住的公寓越换越差,最终不得已还是向前夫开了口。她保证再也不给他增添负担了,只要他肯资助鲍比就读她口中一所“很好的新英格兰预科学校”。
“一所寄宿学校?爱丽丝,你知不知道那得花多少钱啊?你看:咱们讲点道理好吗。你觉得我怎么可能供他读完大学,要是我连自己都——”
“噢,你明知道大学什么的都是三年之后的事了。三年时间里什么都可能发生。我兴许能在这三年里举办一场个人展览,赚一大笔钱。说不定我只要再过六个月就能办个展赚大钱了。噢,我知道你对我从来就没有信心,不过好在对我有信心的人还多得很。”
“哎,可是爱丽丝,听着。你能控制下自己么。”
“哈!控制我自己。控制我自己……”
她选的那所学校并不是特别好,但却是唯一一所愿意为他提供半额奖学金的学校,她对他能成功考入这所学校倍感骄傲。
他在那儿的第一年——也就是珍珠港事件那年 ——几乎纯属受罪。他既想念母亲,又为此羞愧,而且与周遭格格不入,因为他不擅运动,衣着寒酸、搭配不当,还没有一分零花钱,他感觉只有把自己打扮成学校里一个不起眼的小丑才能熬过这一年。第二年情况有所改善——他在学校里赢得了怪人的声誉,甚至开始往校园知识分子的方向发展——但就在那年年中,乔治·普伦蒂斯猝死在他的办公室里。
这件事令人始料未及。在乘火车回家参加葬礼的路上,他一直无法摆脱那种诧异,因为他母亲在电话里简直泣不成声。她听上去悲痛欲绝,完全像个真正的寡妇,他差点想说:“搞什么啊,妈妈——你是说他死的时候咱们还应该哭啰?”
而且他也厌恶她在殡仪馆的所作所为。她悲从中来,不能自已地瘫倒在花丛中,把一个绵长而热烈的吻印在那个死去的男人蜡黄的脸上。录播的风琴曲从某处传来,嗡嗡作响,一长队来自工具模具综合制造公司的男人神情肃穆,等待致哀(他有个可怕的猜想,她之所以如此做作,恐怕是专门做给他们看的)。而且,尽管他的第一反应是赶紧离开那鬼地方,但在她恢复平静之后,他却又在棺椁旁驻足了片刻。作为一种补偿,他俯视着乔治·普伦蒂斯那张平淡而波澜不兴的脸,想尽量看清每一个细节,因为他过去几乎从未直视过这个男人的眼睛。他在记忆中搜寻蛛丝马迹,试图捕捉自己对这个男人真挚的爱意(生日礼物?游乐场之旅?),希望能记起除窘迫与失望之外,这个男人在自己唯一的孩子面前还曾流露过别的情绪,哪怕就一瞬间;但只是徒劳。等他终于离开遗体、搀起她的胳膊时,他低头瞥见她泪流满面的脸,心中充满厌恶。都是她的错。她夺走了他的父亲,又从父亲手中夺走了儿子,而现在,一切都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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