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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似骄阳: 莎翁情事

入选《西方正典》书目,关于莎士比亚蕞精彩有力的文学传记 《发条橙》作者、“当代文坛的蝙蝠侠”安东尼?伯吉斯代表作

作者:安东尼·伯吉斯 著,张琼 译,理想国 出品 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9年08月 

ISBN: 9787559817013
年中特卖用“SALE15”折扣卷全场书籍85折!可与三本88折,六本78折的优惠叠加计算!全球包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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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外国小说 SKU:5d81694db5d8bfc22f30c5b2 库存: 有现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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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精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59817013

编辑推荐

★《发条橙》作者、“当代文坛的蝙蝠侠”安东尼·伯吉斯代表作,广获赞誉的莎翁传记《莎士比亚》姊妹篇。

★入选《西方正典》书目,莎学泰斗哈罗德•布鲁姆誉之为“关于莎士比亚蕞精彩有力的文学传记”。

★复旦大学外文学院教授、莎士比亚研究专家张琼译介并作后记阐释导读。

 

内容简介

英国作家安东尼·伯吉斯是他那个时代的文坛明星,通晓多国语言,写作类型与题材广泛,且无论写什么都以其智识和文字魅力,使人读之如见如闻。

关于莎士比亚,伯吉斯写过两部作品,除了传记《莎士比亚》,就是这部虚构莎氏爱情生活的《不似骄阳》,书名取自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第130首:“我爱人的双眸绝不似骄阳。”

与只作推断而杜绝虚构地再现作家生平的《莎士比亚》不同,《不似骄阳》是伯吉斯企图进入莎士比亚内心生活密室的一次尝试,令人目眩的语言风格仿佛莎士比亚本人融入了伯吉斯的身体,神形合一地进行创作。作者以在莎学和古典文学上的深刻造诣,加之小说家的盖世才华与想象,创造了莎士比亚一段充满欲望、背叛与灵肉挣扎的私人史,并从中揭示艺术创作的真谛。

本书入选《西方正典》书目,莎学泰斗哈罗德·布鲁姆誉之为“关于莎士比亚蕞精彩有力的文学传记”。

作者简介

安东尼·伯吉斯(Anthony
Burgess,1917—1993),英国当代著名小说家,此外拥有诗人、作曲家、剧作家、语言学者、翻译家和评论家等多重身份,被称为“当代文坛的蝙蝠侠”,小说代表作有《发条橙》《尘世权力》,“马来亚三部曲”。在文艺批评领域伯吉斯专长乔伊斯、海明威、莎士比亚研究,著有《莎士比亚》《纷至沓来:乔伊斯引论》等。

 

译者:张琼,文学博士,复旦大学外文学院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之一为莎士比亚及其改编,现为国际莎士比亚协会会员。迄今已出版文学译著350余万字,其中与莎士比亚相关的有《亚瑟的悲剧》《莎士比亚谜案》等,著有散文集《十分远,非常近》等。

目  录

157? — 1587     001

1592 — 1599     103

尾声            299

译后记:秩序癫狂灵肉间   317 

媒体评论

l  “关于莎士比亚蕞为精彩有力的文学传记。”——哈罗德·布鲁姆(著名文学评论家)

l  “一场文字的焰火秀。”——《观察家》(Observer)

l  “让读者感到兴奋的是这本书的语言。它的优雅、激烈与活力,语感节奏似乎直接来自莎士比亚的大脑……只有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安东尼•伯吉斯究竟是如何一次又一次地做到这点的?”——《书与书人》(Books and Bookmen)

l  “迄今*为逼真的关于莎士比亚的虚构画像……一次勇敢的创造。这是非凡的壮举,即便对于伯吉斯先生来说也是如此。”——《Punch》杂志

l  “伯吉斯的书页洋溢着勃勃的生机……这里的一切都是丰富的,那种变化无穷的丰富性。”——《卫报》(Guardian)

l  “除了伯吉斯,你很难想象别人用这样的口气谈论莎士比亚,你简直可以看见一只手跨过四百年,拍拍那个叫威尔的‘伦(敦)漂’青年的肩膀。有时候,我觉得这就是为什么面对众多关于莎翁的材料,我仍有重读伯吉斯的必要。”——黄昱宁(出版人、翻译家、作家)

“我们要提醒自己,安东尼•伯吉斯是一个多么出色的小说家。他是那种有莎士比亚喷薄量的落笔狂,但依然讲究炼字锻词,每个句子都经得起回顾。”——陈以侃(作家、翻译家、文学评论人)

免费在线读

译后记:秩序癫狂灵肉间

文/张琼

 

 

翻译安东尼·伯吉斯(Anthony Burgess,1917—1993)的传记体小说《不似骄阳:莎翁情事》(Nothing
Like the Sun: A Story of Shakespeare’s Love-Life
,1964)是一段集阅读、诠释、翻译、想象、资料搜寻、遐想、写作为一体的复杂体验,因而层次丰富,意义复调,也由此伴随了一段纷繁芜杂的心情。若说书斋读译是宁静沉潜的,可期间又似乎充满了动态起伏,尤其令我对人体记忆与想象的不可靠有了深刻的认识。

莎士比亚传记林林总总不胜枚举,不过从书的副标题中“情事”来看,令人好奇之处自不必言。但凡情爱总难免涉及肉欲,一开卷果然扑面而来懵懂青春肉体的骚动。我转念一想,记得美国著名学者哈罗德·布鲁姆(Harold Bloom)在《西方正典》中曾说此书是他读过的莎士比亚传记中最精彩有趣的,不由深思这身体热度颇高的描述和想象,是否激发了“老学究”久远的青春记忆?

稍稍翻阅几页,最明显的感觉是语言上古风扑面,文字障碍时时遍布,尽管深知伯吉斯是位造词大师,依然觉得他必然是凝神静气地先让自己沉浸在莎翁时代,想象身体跨越了时空,才让笔端流出了如此的话语。慢慢习惯这样的文风,等阅读感受渐渐舒适起来后,习惯的批评理性才稍稍抬头。首先,令人诧异的是,伯吉斯虽然采用第三人称叙述视角,但文字叙述却完全是第一人称主观体验和宣泄式的,甚至颇多意识流的描写,不时有天马行空的笔墨泼洒。不少细节令人咋舌惊艳,尤其看到作家在莎学和古典文学上的深刻造诣,费时凝神于古雅词汇、或明或暗的韵脚节奏时,我几乎觉得莎士比亚本人融进了伯吉斯身体,神形合一地进行着合作。这一同时,另一种深深的无力感袭来,这种潜伏的忧虑,即怕自己用另一种文字再现时,将诗意失却。

我能够占有的优势,恐怕也只能是所处时代的信息化和数字化进程吧。在对各种词汇和典故的查找和释义中,我明白作品在表述和沉吟之间的一种戏谑姿态,就好比伯吉斯借着莎士比亚(抑或是莎士比亚借着伯吉斯),故意对着读者开启了一段段玩味式的文字游戏。这种跃跃欲试想参与游戏,又常常自觉被游戏盘局抛弃的感觉,不少读者在阅读现代主义或后现代主义作品,诸如乔伊斯、品钦、纳博科夫等作品时常有,即自觉语言能力和智商欠够,背景知识和典故的铺垫不足,时时得停下来重新准备,并焦虑地明白:解不开某个字谜,或者某段吟诵的典故,弄不清潜藏在底下的来龙去脉,就会丧失继续读下去的资格,更勿论阅读乐趣。

首先,伯吉斯本人是个极为多产的作家,作品数量过半百,文字涉猎小说、批评、语言论著、诗歌、翻译、儿童文学、剧本、新闻采访,等等。他在词汇再造上独具风格,对文体风格极为敏锐,能灵活驾驭传统现实主义叙述,也能进行结构语言学的神话娱乐,其大胆前卫的语言风格震惊过世界文坛,却始终徘徊在主流文学的内外模糊地带。或许因为伯吉斯自身的文化认同危机,他笔下的人物常常表现出一种局外人的格格不入特征,揭示出某种进退维谷、破立不定、悲喜交加的困局感。因此,无论是伯吉斯久负盛名的争议作品《发条橙》,还是这部莎士比亚情事故事,读者大抵会有相似的阅读感受,即人物困乏迷惑和矛盾不已,可是困住他的不仅是小说中的生活困局,还有伯吉斯用他炫目、高超、绝伦的文字所设置的那个思维和语言的牢笼。伯吉斯从不展现泾渭分明的二元对立逻辑,他推翻了非此即彼、对错清晰的秩序,道德上亦如此,因而我们看到的是此消彼长的感情延绵,不必奢求结论。他关注自由,哪怕是作恶的自由、放纵的自由,因而在《不似骄阳》中,自由意志决定了威莎的自我发展和情感行为。从某种程度上说,莎士比亚的情爱纠结和对黑女人的固执痴迷,就是他自由意志的一种导向,也正是这种表象上的毁灭性力量,促成了莎士比亚喷薄汹涌的创作才华。

 

情欲过剩与冲动

小说开篇就展现了一个懵懂少年身体和情感上的冲动。我们面对的不是享誉世界的戏剧大师,而是生理正处日渐成熟时期,不时沉溺想象和幻想,痴迷文学阅读和航海梦境的小镇大男孩。或许为了解构人们心中对于“莎士比亚”这个名字的敬畏和仰视姿态,伯吉斯用了威廉·莎士比亚的字母缩写“威莎”来进行陌生化处理,让人们尽可能以平常心对待一段故事。威莎对外面世界充满瑰丽奇幻的臆想,却又被烦琐庸常的家庭手套制作产业牵绊限制。他生活在典型的小镇家庭,父母务实勤劳,母亲虽然来自相对富庶高贵之家,但家族的贵族荣耀早已成了遥远往昔的微光。威莎的弟弟妹妹们并不像他那样耽于浪漫想象,因而比他更能满足现状。但是威莎却在灵肉之间不断挣扎,也因此更容易陷入酒精和女色的诱惑。他希望能缔造一个秩序井然、光辉荣耀的未来,可这个美好有序的理性王国却不时被肉身欲望和艺术创作想象颠覆。现实生活中,威莎早早地因为生理冲动与比自己年长的当地姑娘安妮发生性事,并以为这无非是性欲驱动下的云雨之交,男女一夜情。没曾想,他竟然会在女方家人逼迫之下娶了未婚先孕的安妮,并在数月后有了女儿苏珊娜,从此开始了他对压抑的现实生活的回避和最终逃离。一次巧遇,威莎当上了临镇地方执法官奎杰利家中的家庭教师,并在去布里斯托尔购买教材时与一个西印度群岛来的妓女发生关系,从此迷上了黑发棕色皮肤的女人,而这种超逸常规之美的女性形象历来是威莎幻想和诗歌中频频出现的意象。

因为被奎杰利怀疑有儿童性骚扰之举,威莎丢了工作,而此时安妮又产下一对龙凤双胞胎。不甘平庸乏味生活的威莎再次离家随剧团前往伦敦,不久成了颇有前途的诗人和剧作家。伯吉斯对莎士比亚的情事叙述很大程度上对应人们关于莎士比亚十四行诗中各种关系的猜测和推论,包括天才戏剧大师结交了一位美貌贵族青年亨赖(即南安普顿伯爵),被对方的俊秀和优雅折服,并与他有了深厚的友情,并且这段情感中出现了各种变数,由惺惺相惜,渐变为猜忌、矛盾、轻蔑、彼此的背叛和痛心疾首。威莎最初是为了生计受雇于人,用十四行诗来规劝青年结婚生子。此后诗歌中出现的黑女人,以及情爱背叛等,也一一在小说中登场。黑女人变化无常、任性跋扈,她游走在威莎和亨赖之间,成了两个人共同的情妇。然而,威莎越发执迷不悟,挣扎在强烈的嫉妒和痴情中,也为此创作了脍炙人口的诗歌和戏剧。他还经历了多重背叛,小说中甚至提及了威莎某次回小镇时,发现自己的弟弟理查德与妻子安妮背着他有了私情,也由此进一步体验信任危机,加之儿子哈姆奈特夭亡,遭遇了深重打击。

不仅如此,威莎还发现自己私下写给哈里与黑女人的十四行诗竟被人印制并传播,这是另一层面的情感背叛。威莎返回伦敦后才发现哈里已经病入膏肓。此后他又找到了怀孕后被哈里抛弃的黑女人,可是他也由此染上了性病。小说最后,病毒蹂躏着威莎的身心,他由此步入了生命的尾声。

既然所谓的莎翁情事大多建立在有限的史料和作家的狂野想象上,小说中的威莎其实就是一种奇幻的结合体,即作家伯吉斯本人和他想象中的莎士比亚,由此威莎癫狂错综的人生及创作感想也就成了某种借由虚构人物所发出的生命感喟:无论情爱、艺术创作、生命追求,就是灵肉搏击冲撞的过程,是缔造秩序、癫狂腐朽的来回拉锯,是在灵与肉之间无止境的平衡探寻。尽管伯吉斯也曾热衷学院文学教学,可是他从来就拒绝被人视为知识分子,并身体力行地要反抗这种知识分子形象。他或许从莎士比亚身上得到了他所认同的艺术创作热情,即创作并非理智行为,尤其不源于所谓的理念,它更多源于感知。从某种程度上看,这部作品其实一直在探究一个问题,即诗人究竟是如何成为诗人的,作家似乎接受了爱尔兰作家詹姆斯·乔伊斯对于莎士比亚的解读观点,即莎翁诗情源于“过剩的情欲”,只可惜中文的表述无法真正对应英文的“Overplus of Will”,因为Will一词从来就是复杂的多义,它在莎翁的十四行诗中也成为翻译的难解症结,因为它既是莎士比亚的昵称威尔,又有“意志”之意,同时隐含着“性欲”的潜在意义。在莎士比亚研究中,也确实有关于其创作能力与旺盛性欲的关联性诠释,因此在小说的“跋”部分,伯吉斯通过威莎的喟叹喊出了他要表达的创造真谛:“你们永远赢不了的,因为爱既是永恒秩序的意象,同时也是叛逆与破坏的细菌。不过,我们不进行荒谬的、关于灵魂结合交融的讨论,那是两个太阳,是同一轨道上的两个球体。肉体是存在的,而肉体构成了一切。文学是肉体运动的附带现象。”

 

秩序缔造

无论肉体如何与灵魂抵抗作对,青年威莎是憧憬未来生活的,热情洋溢的他向往缔造生命秩序,即尝试、体验、冒险,去干一番大事业,为平淡烦琐生活带来巨变。同时,他被身体的骚动困惑,不时想起少年时的幻想,那是一位金光闪闪的女神,她张开了祈求的双臂。女神黝黑金色的皮肤,是威莎心中美的象征,“黝黑、隐秘、刚烈、震慑魂魄”,她是他诗歌创作的缪斯,但又如同伊甸园里的禁果,一旦尝试,万劫不复。带着如此向往和克制的威莎,其内心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正如小说题目“不似骄阳”所揭示的,“我爱人的双眸绝不似骄阳”,这一句诗来自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第130首,它对应的正是诗人要在生命和想象里缔造的超凡独特,也表明诗人的审美并不与当时的审美潮流亦步亦趋,他个人的品味和观念同样特立独行。伯吉斯选取这样的小说标题,自有特定的用意,因为在这首诗中莎士比亚有意与绝大多数谱写爱情的诗人保持距离,例如锡德尼就在他的著名诗行中赞美爱人“皮肤白皙,目光奕奕,眼睛就像雪地的晨曦”。将眼神比作阳光的诗作十分多见,可他偏偏要说自己情人的眼睛不似骄阳,这与当时人们心目中美人的范式和标准大相径庭。若是阅读全诗,我们自然明白它通篇都在颠覆范式和标准,而伯吉斯的小说从开头就直接援引了该诗:

 

我爱人的双眸绝不似骄阳

珊瑚之红远胜于她的朱唇,

若发为丝,铁丝长在她头上;

若雪洁白,她胸脯一片暗昏……

 

从一开始,美的庸常标准就被一一推翻,也许令读者觉得费解和惊讶,那么这个不算美之经典的女子,甚至在大众眼里不美的女人,为何成为了全书的主题和标题,这又是何种用意?

在十四行中,莎士比亚的巧妙之处在于对标准的破除和树立同时进行,他以最后两行的总结破除之前的一切标准,让人们回神中觉得所谓标准原来如此空洞无物,早就可以抛却,人就该活出格外的特色和精彩。全诗结束时的对偶句是这样的:“可是天哪,我认为我爱人比那些 / 被矫饰一通的美人儿更加超绝。”此处的突转,表明诗人不依循僵化的传统标准,不受审美桎梏的束缚,对黑女人充满深情与欣赏。异曲同工的是,伯吉斯也要在小说中让威莎冲破固有的僵化格局,拉下美的至高标准,以情爱和肉体的直截了当,缔造另一种理想。试想,亦步亦趋地跟随风尚,在别人设置的框架中费力寻找自我价值,这该是多么平淡乏味的人生!

因而我们在威莎的痛苦中看到最初他对于自己命运的不甘:“他一想到就这么过一生,钻营公平交易,清白贸易,直到生命结束,一辈子,一辈子呐,眼泪就涌了上来,得不停切割皮革手套料,撕下细细的指叉,耐心缝合手套,就像谱出一对镜像双生的诗篇。”他在歧路上也曾犹豫不决,循规蹈矩的四法学院,还是纵情欢乐的旅店后院戏台?这两者之间究竟有没有体面的折中路线?我们发现,威莎更想缔造这样的秩序,即让全世界都听到大声朗诵的诗句,传达出他心中的真理。所以威莎向往的生命格局是这样的:

他要从女王(女王剧团)那里走向女神身旁,尽管最初得蹦蹦跳跳,自卑自谦,得爬过黑暗的耻辱隧道,进入幽黑的地狱,那里会有盘绕的蛇,遍地躺着英雄,那里被一个女神统占。嗯,难道这不是命运的再次安排,不是命运在他背后不停忙碌着,他不是很肯定吗?我们表演的戏剧依然在后面的黑屋子里被不停地构思创作,那穿着斗篷的匿名作家甚至还没有想好最后的对偶句。

我们清晰地看到,即便是向往诗句创作,戏剧构思,舞台表演,威莎憧憬的生命格局中,最终的目的依然是“从女王那里走向女神身旁”,即通过女王剧团的营生来企及情爱审美的最终目标。

在情欲冲动暂时退却的冷静中,威莎也会从儿子身上展望他需要建立的命运轨迹,并借着儿子这位未来青年清醒意识到“女人不值得信任”,希望他饮酒克制,不轻易信赖朋友,形成某种“坚忍的觉悟”,他仿佛看到儿子“已然实现了真正的人生目标”。他也为家族姓氏的未来担忧,“可是这名字会怎样,将如何传递给遥远的未来?”

读者们不难看到,狂热的威莎也有着冷静理性的人生规划,无论怎样冲动痴狂,威莎都坚信自身是丰富艺术创意的爆发核心,他在剧场里推出一部部戏剧,帝王将相、佳偶天成、小丑愚人、爱恨情仇、历史呈现等等,都是他用语言文字缔造的有序世界和想象空间,即便是为亨赖谱写的诗歌,那些被不断斟酌、思量、吟诵的词汇排列,以及他对同时代或前辈诗人的模仿和学习等,也是他竭力铸就诗意不朽的努力。

假如我们斗胆领悟这个秩序的总体特征,或许在拨开所有癫狂、炽热、骚动后,我们看到的是作家伯吉斯和他想象中的莎士比亚心之所向的人生信念,正如学者布鲁姆所指出的,莎士比亚的贡献就在于那是一种对人性的创造。这种创作对应了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诗人的重要特征,即相信个人的灵魂就是微观宇宙,一切可见的事物就是精神真理的表征。即便个体生命如何卑微,而威莎在特定的历史语境中确实身处社会阶层的底部,但是他要挣脱层层束缚的力量是不可阻挡的。虽然在书中威莎被其他人认为是“……这个暴发户,这只乌鸦,靠我们的羽毛装饰自己……戏子的装束下掩藏着虎狼之心……居然妄想自己就是全国唯一能撼动舞台的人……”可是他最神奇之处就恰恰在于,他在肉欲的贪婪中,在肉身的矛盾中真切地体验着,甚至饱尝从天堂跌入地狱的沦陷和绝望,但他从未臣服于虚假和粉饰,哪怕透支了生命,也要最真实地忠于自身的感受,也要执着于情爱审美和体验的独特。

 

癫狂腐朽

由此,不少人看到威莎情爱中的癫狂腐朽,甚至会带着“下流、淫荡、猥亵”的意味来看待其中的细节。然而译者认为,其中的癫狂腐朽恰恰是艺术创造中的推动力,诗意激情的青年威莎,他的肉欲感受和体验在伯吉斯的表述下何其真实。伯吉斯本人就是创造新词的大师,他在语言表述上从来不按常理,不循规蹈矩。因而作品中情爱用词上的隐含、双关、游戏等深意无处不在,常令译者自愧语言的匮乏苍白。其实众多肉欲感受的揭示,若读出“淫秽”来,也只是不着痕迹的风流,这也向来是莎士比亚最擅长的。所谓腐朽,大抵也是看者的感受不同,或是因为年龄或观念上的差异,文化语境的迥异,诠释角度的不同吧。作品中很多地方,尤其是关于青春期威莎恍惚中、想象中体验到的黑女人的美好,还有在伦敦时成熟的威莎对那位现实中的黑女人的沉醉迷恋,其情爱体验的表述都反映了作家令人叹为观止的文字运用手段和风格,感官色彩浓郁,诗意强烈,许多表达含蓄晦涩,意识流特色明显,理解的难度很高。

青春期的威莎情欲懵懂,身体发育中的渴望和思想中的向往及梦想混杂地冲击着他,他常常耽于幻想,难以分清现实与梦幻,行动与思想,而小镇闭塞的环境又将这种渴望激发得更为癫狂焦躁。在书中,威莎醉心十四行诗的创作,常常为押韵用词费尽心力,恍惚地就像生活在现实之外,贫苦非议浑然身外。在对诗意和句法的痴迷中,威莎还饱尝青春的肉欲萌动,难以自已。当然,冲动是年轻人的权利,作品中大肆表露,年轻人不时的晕眩和狂野的心悸,都强调着荷尔蒙过剩的难耐。在威莎年少无知时,这样的癫狂在读者看来或许自然,可大家发现,即便人到中年,威莎的冲动狂热依然满溢,这种浑身激动的感觉常常触发他的各种遐思,焕发着热情,有时也是愤怒。书中的情欲和理智交织难缠的部分,伯吉斯常常以错位或多层次的自我旁观来表达,更以意识流手法生动展现,其中最显著的部分是威莎罹患性病、病入膏肓后的呓语迷狂。因此在阅读中,我们会看到威莎不时跳脱出自我,旁观异域野兽般难以自控的本我,他像看着身外之物般感到惊讶,而“它的呐喊也来自身外,十分陌生,却符合他内心的饥渴韵律,从抑扬格开始,到扬扬格结束”。这种交错的不同自我,最终化为诗歌创作的节律押韵,宛若酒神癫狂最终化为艺术创造。这就如同威莎在烂醉时,另一个清醒的自我能目瞪口呆地对着眼前的窘态,“他急智的诗人脑袋里就像蘑菇伞在张开,要挣脱出醉醺醺的威莎的脑壳”,于是在趔趄和推搡中,“诗句匀速喷了出来,那喷洒诗意的女神正在失事的肉体上方翱翔”。

但是这个艺术创作的世界最终在诗人眼里是走向腐朽坍塌的。“水流迟早会引发惊人可怕的爆破,被炸裂的并非是脆弱的肉体。”对于艺术家的诗人,人自身就是风暴中心,因而小说最终的生命腐朽终结,在威莎感受中(也在伯吉斯创作意图中)就是艺术创造终极的必然,即血肉、心脏、肺部都在聚集于体内的熊熊烈火中无法挽回地变成灰烬,那是个体生命对于艺术永恒的祭奠,癫狂腐朽则成了必然的过程。

不循规蹈矩的还有威莎、亨赖与黑女人的三角恋,这本身是莎翁生平中被不断猜测揣度的部分,从未有过任何定论。不过伯吉斯巧妙地给出了他的诠释,“生命归根结底不该受束缚,应该奔放。甚至,男人的爱和女人的爱可以共存”。他对于亨赖的情谊,以及两人秘而不宣的关系,对于同一个女人的迷恋,本身在生命癫狂中成了神秘和隐蔽的东西,威莎少年时期对黑女人的羞怯欲望,在同性情感下对戏剧诗歌的沉迷,对一贫如洗窘境的暂时脱离,以及他初见亨赖时对其诡秘、狡猾、俊美的莫名痴迷,或许本身就是对苍茫冷漠如海洋般人世的忤逆,他只有赤裸裸地直面自己,真实地感应一切,才能让自己笔端流泻的激情化作可以抵抗冷漠的外在作品。

 

灵肉抗衡持续不断

在伯吉斯的笔下,威莎的肉体和灵魂的抗衡始终未停息,爱的和谐统一,就伯吉斯而言,是人类假装的谎言。威莎和亨赖的特殊情谊和对黑女人的情爱迷恋就像此消彼长的冷热对抗。在这一部分的阐释中,相信伯吉斯一定也不断从莎士比亚十四行诗集里探寻解密。

在小说里,初尝诗歌创作的威莎在一个词汇上反复斟酌推敲,甚至茶饭不思,他念叨着一长串无论是押尾韵或押头韵的词汇,神情无比专注,这多少很引诱人返回真正的十四行诗集,面对着起承转合的一首首诗歌,感念在看似轻盈飘逸的文字底下,居然有着如此巨大的心血投入和付出。

对于灵肉抗衡,十四行诗第152首聚焦背叛主题,或许能形成与小说的互文对应。诗人在指责黑女人不忠之后,更深入地自责,认为自己不仅背叛了自己的婚姻,还撒了无数的谎,在自我揭示的同时,他通过推翻自己之前对于黑女人的所有赞美,同时也揭露了她的各种丑陋。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的创作和他的戏剧写作是彼此交替,并行不悖的,虽然我们知道他写十四行诗的初衷是因为瘟疫流行,剧院暂行关闭,既受人所托,且有收入进账。诗中的情感和思想真实反映了他的生活体验和创作意图,尤其是灵肉抗衡冲突时的矛盾。小说中,年轻的威莎反复思量雇主奎杰利的那番话,即“生命从某种意义上看全是做戏。我们每天都看自己表演:一会儿喝醉了,一会儿酒醒了,一会儿扮演他人揣摩他人”。因此,威莎的创作也是某种本质的探寻:“何谓真实,哪里才是一个人真正本性所在?可以说,既有本质也有存在,而这个本质,就在井底,就在威尔的最深处。”

关键在于,这个最深处的本质却与肉体的存在状态始终冲突不已,无论是威莎自己都困惑不堪的情欲渴望和情谊需求,还是戏剧创作上的迎合和不驯。不过我个人觉得,威莎,或者说莎士比亚,甚至是作家伯吉斯本人,他们的可贵之处在于承认并接受自己永远困在这种挣扎和冲突中,坦言秩序和疯癫的恒久拉锯,他们“挣扎在尘土与空气、理性与信仰、行动与沉思之间。在芸芸众生中孤独一人,心怀诗人的壮烈决绝”。

这种永无停息的冲突,在虚构小说中以令人意外的性病“梅毒”告终,在威莎大段的意识流呓语中形成超乎常人逻辑的华彩落幕。读者甚至会觉得肆虐人肉体的疾病促成了癫狂的艺术想象。据说伯吉斯曾声称他能列出被梅毒感染的诗人名录,其中包括法国诗人波德莱尔,英国画家及诗人爱德华·利尔等,而他甚至以自己在英国皇家军队医疗团工作的经验,以及伊丽莎白时期社会历史文化的研究,从莎士比亚晚期作品研读中得出如此推论,或者说,从文学创作的通感中找到了这样的结局。难怪有学者感叹,说任何虚构式传记到头来就是一种自传比例各异的创作,即一种自我想象的投射。从这种逻辑推断,其实读者也在阅读中看到了自我的真实,形成了有关自我生活的反思,尤其是情感与理性的永恒冲突及矛盾。

在小说中,威莎最后前往巴思的浴池,希望能得以洗涤净化。在病毒的侵扰和吞噬下,他自觉只剩下瘦削的魂灵,甚至眼力明晰了,“一切的长、宽、高有了新的变化”,这种视觉感受,从常理而言是病入膏肓的精神幻觉,却在作家笔下成了威莎一遍遍琢磨“人”这个词的重要契机。在伯吉斯的诠释中,莎士比亚的人类贡献就是“重新创造人”,并通过个人的灵肉厮杀与决斗体验,以造物者的姿态,展现人与造物的对立,而非人对事物的意愿。

因此,威莎的伟大之处在于,他看到了世界的本相,从希望真实记录“英格兰走向秩序”,到思索“邪恶”,并承认其“毫无来由,不可救治”,而这种疾病建构的本质中,并非全无希望,正如小说在最后所给予的感喟:“爱既是永恒秩序的意象,同时也是叛逆与破坏的细菌。”我们也许可以这样来理解,灵肉结合交融的讨论在癫狂创作者的感悟中是荒谬的,它们如同两个不在同一轨道上的太阳,因为理性的秩序和冲动的癫狂始终撞击,甚至要毁灭肉体的存在,但文学艺术必然是这个过程的附带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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