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精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32780792
《长日将尽》是诺奖得主石黑一雄1989年获布克奖的作品,也是石黑一雄*重要的代表作。小说以管家史蒂文斯的回忆展开,讲述了自己为达林顿勋爵服务的三十余年时光里的种种经历;虽然达到了职业*,但史蒂文斯过于冷酷地压抑自我情感,追求完美履行职责,而在父亲临终前错过*后一面,之后又与爱情擦肩而过。小说通过主人公的回忆,将一个人的生命旅程在读者眼前抽丝剥茧,同时也折射出一战与二战之间那段非常时期的国际政治格局。
1993年根据小说翻拍的同名电影(又名《告别有情天》)由英国著名演员安东尼•霍普金斯和艾玛•汤普森主演,获得八项奥斯卡奖提名和六项英国电影学院奖提名,成为影史经典。
目录
1 引子:一九五六年七月
达林顿府
27 第一天—傍晚
索尔兹伯里
59 第二天—上午
索尔兹伯里
147 第二天—傍晚
莫蒂默池塘,多塞特郡
167 第三天—上午
汤顿市,萨默塞特郡
185 第三天—傍晚
莫斯科姆村,近塔维斯托克,德文郡
263 第四天—下午
小康普顿,康沃尔郡
297 第六天—傍晚
韦茅斯
321 为无可慰藉之人提供慰藉
《长日将尽》译后记
为无可慰藉之人提供慰藉
——《长日将尽》译后记
日籍英国作家石黑一雄(Kazuo Ishiguro,1954年12月8日— )因“以其巨大的情感力量,发掘了隐藏在我们与世界联系的幻觉之下的深渊”而荣获二〇一七年度诺贝尔文学奖,瑞典文学院并进而明确指出石黑一雄的文学创作的三个关键词是“时间、记忆与自我欺骗”。想来,石黑本人对此应该也是非常认可的,因为他在访谈中谈到自己创作的要点时,就说过:“我基本上就是依赖回忆。”
《长日将尽》(The Remains of the Day)是石黑一雄的第三部长篇小说,荣获一九八九年度的布克奖,真正奠定了他国际一流作家的地位,这部小说与之前的两部长篇《远山淡影》(A Pale View of Hills, 1982)和《浮世画家》(An Artist
of the Floating World, 1986)的的确确全篇都是以主人公的回忆展开和构成的。
以第一人称回忆过去、讲述奇遇、敷演故事甚至说三道四可以说是长篇小说这一体裁最传统也最常用的一种叙事策略,与全知全能的第三人称(也称为“上帝视角”)叙事分庭抗礼,共为长篇小说叙事方式的两大宗派。相较于第三人称叙事,采用第一人称的好处在于容易获得读者的共鸣,读者很容易就会与叙述者的价值观产生认同,直至在情感上都会与主人公同悲同喜。但这仅限于可靠的叙述者,在叙述者是“可靠的”情况下,叙述者的情感倾向和价值判断与作者或者说体现在作品中的整体倾向是一致的,读者可以大体上将叙述者的声音等同于作者的声音,现代主义兴起之前的小说基本上都是这种情况,典型的如维多利亚时代长篇小说繁荣期的众多作品,像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和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等。现代主义兴起之后情况就大不一样了,亨利•詹姆斯的小说艺术就集中在对叙事角度的强调上,与此联系在一起的是叙述者的声音首次变得不那么可靠起来。詹姆斯故意选择感知视角、理解能力受到限制的叙述者,典型的比如说孩子,用这种受限的视角去观察,用这种尚不能完全理解叙述对象的声音去讲述,由此就会造成叙述者讲述的内容与成熟的读者实际感受到的内涵之间的一种微妙的、巨大的偏差,这种有意味的偏差对于读者所造成的审美和情感的冲击是极大的。美国文学批评家韦恩•布斯(Wayne Booth)在其叙事学名著《小说修辞学》(The Rhetoric of
Fiction)种首次对所谓“不可靠的叙述”进行了命名和论述:“当叙述者的言行与作品的范式(即隐含作者的范式)保持一致时,叙述者就是可靠的,否则就是不可靠的。”
《长日将尽》的第一人称叙述就是典型的“不可靠叙述”。如果说亨利•詹姆斯的不可靠叙述源于叙述者观察和理解能力方面的受限,石黑一雄的不可靠叙述则是由于叙述者自身的有意回避和遮遮掩掩。
《长日将尽》的情节是由英国豪门巨族达林顿府的管家史蒂文斯独自驾车前往西南部六天行程中的回忆所构成的。史蒂文斯为达林顿勋爵工作了三十多年的时间,亲眼见证了达林顿府一战和二战期间最为辉煌的鼎盛时期,在这个时期,这个显赫的贵族府第实际上成为对于整个大英帝国的大政方针尤其外交政策起到巨大影响的权力中枢,“这世界就是个轮子,以这些豪门巨宅为轴心而转动”,通过达林顿勋爵,纳粹德国的驻英大使“里宾特洛甫先生几乎可以完全绕过我们的外交部门,直接接触到我们的最高层”。但在二战以后,由于达林顿勋爵在战前一直奉行不光彩的亲纳粹政策,达林顿府盛极而衰,已经由世界的“轴心”沦落到“门前冷落车马稀”的境况。在爵爷也身败名裂、郁郁而终(小说暗示爵爷是自杀身亡)之后,连达林顿府都已转手卖给了美国商人法拉戴先生,达林顿府作为世袭贵族达林顿家族的祖产,在世代相传以后终于为外姓——而且是外国人所有了。在达林顿府的全盛时期,身为管家史蒂文斯手下有三十几个全职员工供他差遣,而在此时,府里的员工加上他这个大管家也就只剩下了四个人,宅第的相当一部分已经关闭起来,不再使用。新主人法拉戴先生好意地主动提出让史蒂文斯驾车外出去休个假,汽油费由他来负担;而更主要的是因为府里现在的人手实在是捉襟见肘,史蒂文斯就想力促三十年前共事过的女管家肯顿小姐重返达林顿府任职,由此即可一举解决府里人手不够的难题,所以想借此休假机会顺道前往肯顿小姐的住处亲自劝她重新出山,结果却无功而返。《长日将尽》这部小说写的就是史蒂文斯这六天驾车出游的沿途见闻,更主要的是对于过去他这大半辈子管家生涯的断续回忆与思考。
那么他都回忆和思考了些什么?我们为什么又说他的叙述是不可靠的?他为什么要有意无意地躲闪和回避?他躲闪和回避的又是什么呢?
干了大半辈子职业管家的史蒂文斯,他回忆和思考的一个最为重要问题就是:怎样才能算得上是个“伟大的”管家?一个“伟大的”管家与一个极有能力的管家的本质区别又在哪里?史蒂文斯认为就在于他是否拥有一种“尊严”。那么这种“尊严”到底又是一种什么东西,它具体的内涵应该如何表述?史蒂文斯在经过一番深入的思考,并以自己的父亲管家生涯中的实际言行作为实例,得出结论说:“‘尊严’云云,其至关紧要的一点即在于一位管家无论何时何地都能坚守其职业生命的能力”;“伟大的管家之所以伟大,是由于他们能够化入他们的职业角色,并且是全身心地化入”。身为“管二代”,史蒂文斯还进而还将他们这代管家与以他父亲为代表的上一代管家在价值观上的不同做了一番比较,他认为老一辈更关心的是雇主是否是有封号的世家贵族,而他们这一代更关心的则是雇主的道德地位,他们更加理想主义,更希望效力于那些为人类的进步作出贡献的士绅:这个世界是个轮子,以那些豪门巨族为轴心转动,而他们这些有理想的管家莫不以尽可能地靠近这个轴心为志向,他们这个职业的终极价值就体现在为那些肩负着当代文明大任的伟大士绅们服务,如果,也只有做到了这一点,你才可以被称为一位“伟大的”管家:“一个‘伟大的’管家肯定只能是那种人:他在指点自己多年的服务生涯时能够自豪地说,他已经将他的全副才能用以服务一位伟大的绅士了——而通过这样的一位绅士,他也等于是服务了全人类”。
那么史蒂文斯为之而效力了三十多年的达林顿勋爵,他是否居于这个世界的轴心位置,他是否是位伟大的士绅,他的作为是否促进了人类的进步呢?
达林顿勋爵当然居于这个世界的轴心,用史蒂文斯自己的话说:“是我们这代人最先认识到了前几代人全都忽略了的一个事实:即世界上的那些重大的决定事实上并不是在公共议事厅里,或者在会期只有寥寥数日又完全置于公众和新闻界关注之下的某个国际会议上做出的。更多的情况下,那些关键性的决定反倒是在国内那些隐秘而又幽静的豪宅里经过讨论、进行权衡后做出的。”小说中集中描写过在达林顿府召开的两次会议(外加无数“不宜公开”的密谈):一是一九二三年三月召开的国际会议,达林顿勋爵邀请了来自世界各国的高级外交官和政要、杰出的神职人员、退役的军方士绅、作家与思想家共二十几位正式代表参加;还有一次规模虽没有这么盛大,却直接邀请到包括纳粹德国驻英大使与英国首相在内的最高级别的官员到达林顿府进行密谈。正如史蒂文斯和肯顿小姐之间的那段对话所显示的那样:史蒂文斯向肯顿小姐抱歉说他实在太忙,没时间详细探问她跟他的求婚者会面的结果,因为“具有全球性重要意义的事件此时就正在府内进行当中呢”,而肯顿小姐则回答:“府里又何曾发生过不重要的事呢,史蒂文斯先生?”
那么达林顿勋爵是否是位伟大的士绅呢?他的作为是否促进了人类文明的进步呢?用史蒂文斯自己的话说:“无论近年来对达林顿勋爵的功过如何评说……我都该为爵爷说句公道话:他本质上是个真正的好人,一个彻头彻尾的绅士,时至今日,我都为自己能将最好的年华奉献给为这样一个人服务上而深感自豪。”达林顿勋爵参加过一战,对阵的敌人是德国,但他出于绅士的原则和本能,对于已经败北的敌人就自然会表现出慷慨和友善。加之战后签订的《凡尔赛和约》的确对于德国有诸多不公开的条款,这就激起了达林顿勋爵的同情和义愤,尤其是在他的一位德国挚友自杀之后,他开始致力于为德国争取平等的国际权益,一九二三年的那次重要的国际会议就是专门为此而召开的。可以说到此为止,达林顿勋爵的所作所为是完全正当的。但在纳粹政权上台以后,德国已经从之前的牺牲者一变而成咄咄逼人的侵略者,达林顿勋爵却仍旧秉持之前的亲德、挺德立场,执迷不悟,终至于成为纳粹德国的帮凶。如果说一九二三的那次会议还是完全正当的,那么到一九三六年他一手安排纳粹德国的驻英大使与英国首相到达林顿府密谈,甚至想促成英王在那个时候亲访德国,与希特勒会谈,用勋爵的教子的话说就是:“在过去这几年当中,爵爷可能是希特勒先生在本国为他摇旗呐喊,助他实施其宣传诡计最为得力的一枚棋子了”。而之所以走到这一步,居然正是因为勋爵是位真正的绅士,因为他为人真诚,品德高尚。所以答案是:达林顿勋爵确实是位品德高尚的绅士,但他却并没有成为一位伟大的绅士,他非但未能促进人类文明的进步,反而沦落为纳粹的棋子和帮凶。
这也就可以解释史蒂文斯的回忆为什么会躲躲闪闪、避重就轻,甚至自我欺骗了。表面看来,史蒂文斯的遣词造句非常正式、规范,面面俱到而又谨小慎微,恰合他大半辈子的管家身份,但表面上滴水不漏的叙述当中,暗底里却有潜流涌动,甚至暗潮汹涌。他一方面说他们这代管家有着理想主义的追求,良禽择木而栖,要选择真正伟大的绅士为其服务,在助其促进全人类的福祉中实现自己的职业价值,成为“伟大的”管家;另一方面在勋爵的教子小卡迪纳尔明确向他指出勋爵已成为纳粹的棋子和帮凶以后,他又采取鸵鸟政策,故意视而不见,并且为自己找借口,说像他们这样的人是完全不可能理解当今的国际大事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完全信赖他们已经认定是既明智又可敬的那位雇主,将全副精力奉献于为他提供最好的服务上。他一方面坚称达林顿勋爵是位伟大的绅士,他为自己将最美好的年华奉献给为这样一个人服务上而深感自豪,另一方面却又在两次截然不同地场合有意地回避他是否曾为达林顿勋爵服务的话题,甚至不惜矢口否认。他一方面义愤填膺地为爵爷声辩,说人们攻击爵爷是个排犹主义者绝对是卑鄙龌龊的无耻谰言,一方面又因为奉爵爷之命开除了两个犹太女仆而难以释怀,几成心病……这种前后不一,甚至完全矛盾的表述实在是太多了,而其根源则在于达林顿勋爵并非如他所愿意相信的那般完美,但正视这一点就等于抹杀了他三十年来鞠躬尽瘁地工作的意义,乃至于把他整个人生的意义也都一笔抹杀了,而这是他绝对无法面对的残酷真相。
达林顿勋爵具有真正的绅士精神,秉持Noblesse oblige(位高则任重)的道义责任,在一战后为明显受到不公平待遇的战败国德国鸣不平,并且不限于道义上的支持,勇于行动,以殚精竭虑的实际作为运筹帷幄,奔走呼号,其精神何等高尚,其行为何等高贵。在为德国争取平等待遇的那次国际会议上,勋爵曾跟美国的政客刘易斯先生有过一次正面的交锋,刘易斯先生说他们凭借自己高贵的精神治国理政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现在的国际事务需要专业人士来掌管,他们都是外行,他们根本就搞不清状况,仅凭着美好的愿望只能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勋爵则反驳说他所谓的专业精神无非是通过欺骗和操纵来为所欲为,是依照自己的贪欲和利益来排定轻重缓急,而他所谓的外行,他更愿意称之为“荣誉”。多年后,当爵爷运用自己的影响力居然将英国首相拉到自己家里来和纳粹德国的驻英大使进行密谈的时候,他当初的至交兼同道的儿子,也是他的教子的小卡迪纳尔因为不愿看到他所尊敬的教父跨入万劫不复的境地,特意赶来苦苦相劝,但爵爷却置之不理。借酒浇愁的小卡迪纳尔对史蒂文斯吐露了真情,他重提当初刘易斯与爵爷争执的这一幕,而他现在的看法已经完全倒了个个儿:“唉,我不得不说,史蒂文斯,那位美国老兄还真是说到了点子上。这还真是无可否认的事实。当今的世界太过险恶,是容不得你那些善良高贵的本能的。你自己也亲眼看到了,是不是,史蒂文斯?他们是如何操控那些善良和高贵的力量,将它们玩弄于股掌之上的。你自己也亲眼看到了,是也不是?”执迷不悟的达林顿勋爵一意孤行,直至成为纳粹德国最有力的棋子和帮凶,直落得身败名裂、自杀身亡的下场,而所有这一切,他又都是出于最为高贵的本性,秉持最为高尚的道义责任而做出来的。这是何等的悲剧!
而怀抱理想主义、一心想做一个“伟大的”管家的史蒂文斯呢?他年轻时也曾频繁更换雇主,直到他有机会效命于达林顿勋爵才安顿下来,这一干就是三十几年。因为他认为“良禽择木而栖,良臣择主而事”,他认定了勋爵就是他要找的明主,就是能够实现他伟大管家抱负的伟大绅士。史蒂文斯的父亲也是位管家,而且他对父亲评价甚高,认为父亲的作为体现出了他最为看重的职业尊严,堪为伟大管家的表率。他曾因为肯顿小姐只称呼父亲的教名不尊称他先生而跟她翻脸,造成很长一段时间内男女管家之间的不和。那么按说史蒂文斯跟父亲的关系应该是相互尊重、非常融洽的了吧?却并不尽然。我们看到父亲意外摔倒受伤后,史蒂文斯再奉爵爷之命去跟父亲摊牌,规定他已经不便行事哪些职责的时候,父子俩的关系是何等地僵硬:父亲对他的态度异常冷淡,很不耐烦,而他对父亲竟然只以第三人称称呼,没有丝毫亲热之意。紧接着的就是那最为盛大的国际会议了,这也是他身为管家可以尽情发挥的最盛大的舞台,结果呢,一边是需要他施展全副本领,展现他伟大的职业精神的盛大会议和宴会,另一边则是他视之为职业表率的亲生父亲在寒酸的顶层阁楼里等着咽气。丝毫不出意料,他当然是为了所谓的职业精神而置垂死的父亲于不顾了。他为了成为伟大的管家首先是完全牺牲了亲情——父子之情。
然后又牺牲了爱情。史蒂文斯虽说差不多一开始就跟肯顿小姐有过冲突,但在多年的共事中逐渐建立起工作上相互信任、情感上也相互信赖的亲密关系。整部小说都是以史蒂文斯的口吻叙述的,正如对于达林顿勋爵的叙述是一种不可靠的叙述一样,他对于肯顿小姐的叙述也一直都是躲躲闪闪的,原因就在于他不敢正视他对肯顿小姐的真情,而根源仍在他为了所谓的管家的职业精神而只得压抑甚至牺牲自己的情感。尽管在对有关肯顿小姐的往事回忆中史蒂文斯没有只字提及自己对她的真情实感,但在貌似客观中立的叙述中随处可见他对她的依恋以及因无法对她的情感做出回应而隐含的负疚之情。已经分离三十多年后的史蒂文斯反复阅读肯顿小姐的来信,几乎到了能够背诵的程度,切盼她能重返达林顿府再次与他共事,为此而不惜有意地曲解信里的字句,故意夸大了肯顿小姐重返达林顿府的意愿。有关肯顿小姐有几个场景深深地印在史蒂文斯的脑海中,永远无法忘怀,仅各举一个无限美好、一个无限伤痛的场景为例:他反复提到一次傍晚时分,他不知因为什么工作而来到楼上,夕阳透过客卧一扇扇半掩的房门照射到走廊上,而透过一扇门,他看到肯顿小姐映在窗前的侧影;肯顿小姐向他挥手,柔声叫他过去,他和肯顿小姐一起看到花园中他父亲在凉亭前来回蹀躞的身影。三十多年以后,肯顿小姐在来信中再次提到这个场景,形容老史蒂文斯“就仿佛一心想找回他失落在那里的某样珍宝”,史蒂文斯认为形容得非常形象,这个场景对他来说是否也正是一样已经失落的珍宝呢?另一个场景则让他伤痛不已,尽管他抵死也不会承认。他独自一人站在肯顿小姐起坐间外面的后廊上,为是否敲门而举棋不定,因为他突然间确信就在一门之隔、相距仅几码之遥的地方,肯顿小姐正在伤心地哭泣。他一方面说这一刻已经牢牢地嵌入了他的记忆中,“同样难以忘怀的”还有当时他在那里内心深处升腾而起的那种特别的感受,但另一方面他又说现在他却又记不清他到底出于什么原因站在那后廊上了。他甚至(有意无意地)把这个场景张冠李戴,安在肯顿小姐得知姨妈的死讯之后了,那么那恸哭就是哀悼她姨妈了。但结果却并不是。既然这个场景已经根植在他的记忆深处,他又怎么会张冠李戴呢?他然后才好像恍然大悟一般,想起那是在肯顿小姐的姨妈去世已几个月后的事情,确切地说是发生在小卡迪纳尔意外来访的那个夜晚。那个夜晚发生了什么?明的层面上是我们上文已经提到的,达林顿勋爵居然安排英国首相和纳粹德国驻英大使在那个夜晚到他家里密谈,小卡迪纳尔为了让教父能悬崖勒马,闯上门来做最后的规劝(小说并没有明写,而只通过史蒂文斯的口吻说听到他们爷俩在吸烟室里激烈地争吵)。在史蒂文斯职业生涯的层面上,他由开始的情绪低落而渐渐涌起了一种深深的成就感,认为在如此煎熬的一个夜晚,当欧洲几位最有权势的绅士就在他的服侍之下决定着这块大陆的终极命运的过程中,他始终都保持了一种与他的职位相称的“高贵尊严”,他因此而将这一晚视作他职业生涯的顶点,是他“这一生所能达到的所有成就的一个总结”。这是明的层面,那么暗的层面呢?——则是肯顿小姐在多年的期盼、多次的努力和试探之后,终于灰心绝望,在那一夜接受了一位旧识本恩先生的求婚。肯顿小姐为之痛哭失声的是自己已经破碎的爱情,那站在门外的史蒂文斯内心翻涌的又是一种什么样的“特别的感受”呢?
为了实现自己成为伟大管家的理想和抱负,史蒂文斯不惜牺牲父子的亲情(这种牺牲并非单方面的,可以看出老史蒂文斯也做出了同样的牺牲)和男女间的爱情,以至于成为一个几乎压抑了一切正常情感、完全不近人情的工作机器。就在他自以为已经实现了人生的终极目标、职业的终极价值以后,却才发现他借以实现目标和价值的这位伟大的绅士,其实却是纳粹的帮凶、民族的罪人,他最后竟羞于承认他曾是这位爵爷的管家。这是何等的悲剧!
那么肯顿小姐呢?她的人生遭际又是怎样的呢?透过史蒂文斯的讲述,我们大体上可以清理出肯顿小姐如下的人生轨迹:她和老史蒂文斯先生差不多同时来到达林顿府,担任女管家的职务。她的长相我们不得而知,但我们知道她是一个热情、活泼、性格开朗而又倔强的女子(“她仍旧保持着跟过去一样的姿态,把头高高地扬起,几乎带一点挑衅的神气”)。刚来没多久,她就捧着一瓶鲜花闯入史蒂文斯那修道院一样寒素的餐具室里,想为他那间阴暗的房间带来一点生气。谁知史蒂文斯非但不领情,还在有关老史蒂文斯的称呼问题上向她兴师问罪,导致颇有一段时间两人在工作问题上相互挑刺,甚至不相往来,靠传递口信或是小纸条进行工作上的沟通。随着老史蒂文斯身体的恶化,两人的关系也日渐改善,两人一起透过窗户看着老史蒂文斯在花园里漫步的场景就出现在此时。老史蒂文斯去世的时候是肯顿小姐守在他的床前,并为他合上了双眼。到这个阶段,肯顿小姐明显已经对史蒂文斯由最初的好感进入愿意信托终身的阶段。由她提议,两人养成了一天的工作结束后一起在她的起坐间里喝杯热可可、聊聊天的习惯。之后两人的关系又经受过一次严峻的考验,即史蒂文斯遵照爵爷的指示解雇了两个犹太女佣,嫉恶如仇的肯顿小姐强烈反对,甚至声称如果当真解雇她们,她也会随之而辞职,她对于史蒂文斯的态度也由此变得冷淡甚至粗暴。直到几个月后,两人在凉亭里不期而遇,史蒂文斯第一次谈到他对解雇犹太雇员这件事也一样深感苦恼和难过时,两人这才冰释前嫌,而且无疑情感又更进了一步,不但重新和好,还相互调侃。之后肯顿小姐采取了关键性的一步,她不请自来地闯入史蒂文斯的餐具室碰到他正在读一本浪漫小说那一次无疑是要进行表白的,当然她更希望史蒂文斯能主动向她表白。结果却因为史蒂文斯的不通人情、不解风情而不欢而散。事已至此,肯顿小姐已经感觉到她的感情付出就要落空了,但她仍不死心,在一次可可聚会上又做了最后的一次试探,她问史蒂文斯,在他的事业已经到达顶峰,对此他已心满意足以后,他还有什么样的人生目标。对于肯顿小姐而言,这是个生死攸关的问题,她付出的情感能否有个完满的结果就在此一举了。结果史蒂文斯竟然说,一直得等到他协助爵爷实现了他为自己设定的所有伟大目标以后,他的人生才算是圆满,而丝毫没有个人情感方面的考虑。加之肯顿小姐最为亲近的姨妈去世后,史蒂文斯非但没有对她致以慰唁之情(他本来是打算这样做的),却(阴差阳错地)反而对她负责的工作横加挑剔,于是在对于史蒂文斯的感情上,肯顿小姐基本上已经完全绝望了。她开始跟之前的一位旧相识本恩先生约会,并在那个关键性的夜晚接受了本恩先生的求婚,婚后随丈夫迁居康沃尔郡的小康普顿。肯顿小姐的婚姻(有可能)幸福吗?在史蒂文斯开车前去跟她会面前,我们已经知道她有好几次离家出走的经历了,而在那次会面当中,虽满怀伤痛却仍比史蒂文斯更勇敢地直面自己真情实感的肯顿小姐这样对他说:“不过,当然了,这也并不意味着偶尔就不会有这种的时候——在极其孤独的时刻——你会想要对自己说:‘我的人生中犯了个多么可怕的错误。’而且你会开始想象一种不同的生活,一种你原本可能拥有的更好的生活。比方说吧,我开始想象一种本来可以跟你在一起的生活,史蒂文斯先生……”
为了所谓的理想抱负,史蒂文斯不但虚掷了自己的一生,还辜负了肯顿小姐的真情,使她的前半生尽付蹉跎,余生成为“一片虚空”。对于肯定小姐而言这又是何等的悲剧!
石黑一雄说他写《长日将尽》的出发点是想书写“你是如何为了成就事业而荒废了你的人生,又是如何在个人的层面上蹉跎了一辈子的”,他写的一直都是公共历史之下的个人记忆,是内在的冲突而非外在的压力,他认为个人的疏离感源自自我的认同,来自内心深处,而非外部强加。石黑一雄的创作基本上都建立在一种回溯型的叙事结构之上,不管具体采用第一还是第三人称,小说的主人公都有一个痛苦的过去,不愿去直面却又摆脱不了往事的纠缠,为了能够继续生活下去,就必须对这个痛苦的过往进行一番清理。情感上的不愿和不忍直视导致了讲述本身的犹疑、躲闪和自我欺骗,但这个过去又必须得到清理,否则这种回溯本身也就失去了意义。由此而导致了主人公不同层次的叙述层层叠加,导致不同层次的含义之间的微妙差异,而只有越过这层层遮蔽的“死荫的幽谷”,才能最终抵达自我和解的彼岸,获得继续生活下去的勇气。
石黑一雄曾说过,对他而言“创作从来都不是宣泄愤怒或狂躁的手段,而是用来抒发某种遗憾,纾解忧愁”,“现实世界并不完美,但作家能够通过创造心目中的理想世界与现实抗衡,或者找到与之妥协的办法”。可以说他的文学创作就是为了给人们提供一种“缓慢前进的勇气和信心”,是为那无可慰藉之人提供心灵的慰藉(to console the unconsoled)。
“石黑一雄优雅的文笔与巧妙的性格刻划,创造出一个关于回忆、自我认识与爱的动人故事。”
──《图书馆月刊》重点评论
“石黑是一位独一无二的知名作家,更是一位洞悉未经言说之真理的作家。”——加拿大麦克莱恩杂志
“石黑是个独创性高、成就卓越的天才。”
──纽约时报书评
“此人堪称当代*杰出的知名散文作家。”
──《英伦情人》作者翁达杰
“石黑的作品有如禅园一般,没有花俏的譬喻,非但无风,更无蔓生的野草足以威胁–也不容许–侵扰作品情节。”
──《加拿大环球邮报》
“石黑一雄的作品出类拔萃,不啻为失落一代诗人当中的头号雄辩家。”
──《泰晤士报文学副刊》
第一章
要找到后来令英格兰闻名的那种曲折小道和静谧草场,你可能要花很长时间。目之所及,尽是荒无人烟的土地;山岩嶙峋,荒野萧瑟,偶尔会有人工开凿的粗糙小路。罗马人留下来的大道,那时候大多已经损毁,或者长满杂草野树,没入了荒野。河流沼泽上,压着冰冷的雾气,正适合仍在这片土地上活动的食人兽。住在附近的人们——什么样的绝境使他们到这种阴冷的地方安家呢——很可能畏惧这些巨兽,它们粗重的喘气声很远就能听到,过一会儿雾气中才会显露出它们丑陋的躯体。但是,这些怪兽不会令人诧异。那时人们应该把食人兽当成日常的危险,何况还有很多要担心的事情。怎样从坚硬的土地上获取食物;怎样避免柴火烧完;怎样阻止一天能杀死十几头猪、让孩子脸颊上长出绿色皮疹的那种疾病。
反正食人兽不算太坏,只要别去激怒它们。不过事实还是必须接受:不时会有一个家伙,或许是和同类发生了争执,跌跌撞撞闯进某个村庄,发着可怕的怒火,人们叫喊着,挥舞着武器,但它全不理会,横冲直闯,躲闪不及的都要受伤。或者,不时会有食人兽把某个孩子抓到迷雾里。对于这种灾害,当时的人们只好看得超脱一点。
在一片大沼泽附近,就有这么一块地方,坐落在嶙峋的山峦投下的阴影之中。这儿住着一队年老的夫妇,男的叫埃克索,女的叫比特丽丝。也许这不是他们准确的名字,也不是全名,但为了方便起见,我们就这么称呼他们吧。我本来想说,这对夫妇过着“孤独”的生活,但根据我们对这个词的理解,那时候没有人是“孤独”的。为了取暖和安全,村民们生活在室内,住的地方多从山腰挖进去,深入山腹,有地下通道和走廊相互连通。我们这对老夫妇,就生活在这样一个大巢穴里,算不上是“建筑”吧,和大约六十位村民住在一起。如果你离开他们的巢穴,沿着山脚走二十分钟,应该就会看到第二个村庄,在你眼里,和第一个没什么不同。但对村民自己来说,肯定有很多细微的差别,有的让他们骄傲,有的让他们羞愧。
我无意让人觉得,那时候的英国就只有这些东西,以为当辉煌的文明在世界其他地方蓬勃发展之时,我们这儿的人还刚刚走出铁器时代。假使你能够在乡间漫游,定会遇到有音乐、美食和高超竞技技巧的城堡;或者有饱学之士的修道院。问题是没法到处旅行。就算有一匹强健的马,天气晴好,一连走上好几天,你也可能看不到绿林中露出城堡或修道院来。你碰到的,很可能都是我刚刚描述过的这种村落;而且,除非随身携带食品或衣物作为礼品,或配备令人生畏的武器,否则未必会受到欢迎。很遗憾我描绘了当时我们国家这么一幅景象,但事实就是这样。
回头说说埃克索和比特丽丝吧。我说过,这对年老的夫妇住在巢穴的外围,住所受自然的侵袭较多,大家晚上聚集的“大室”中烧着火堆,但他们几乎享受不到。以前某个时候,他们也许曾住在火堆附近,和孩子们住在一起的时候。实际上,浮现在埃克索脑海中的,正是这个念头,这是黎明前那段空寂的时光,他躺在床上,妻子在身旁酣睡,一种莫名的失落感噬咬着他的心,让他无法再次入睡。
也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这天夜里,埃克索干脆下了床,悄悄溜到屋外,在巢穴入口旁那条破旧的板凳上坐下,等候着晨曦的来临。这时候是春天,但空气仍然刺骨,虽然埃克索出来的时候,随手拿起比特丽丝的斗篷披在身上。不过,他一直沉浸在思绪之中,等他意识到冷的时候,天上几乎都没了星星,一片亮光从地平线上蔓延开来,昏暗中传来第一声鸟鸣。
他缓缓站起身,心里后悔在外面待得太久。他身体健康,但上次发烧花了挺长时间才恢复,他可不想又发起热来。现在他能感受到腿部的湿气,不过转身进屋的时候,他感觉很满足:因为几件没弄明白的事情,今天早晨终于想起来了。而且,他现在觉得某个重大决定快要来了,一个推迟了太久的决定,所以心里颇为兴奋,急着要和妻子分享。
屋内,巢穴内的通道仍旧漆黑一团,他只好摸索着走过那一小段路,回到住处。巢穴内所谓的“门”,大多不过是个拱廊,算是进入住处的标记。这种开放的布局,村民们不会认为有碍隐私,反而有利于房间保暖,大火堆或巢穴里许可的其他小火堆的暖气,能通过通道传来。然而,埃克索和比特丽丝的房间远离火堆,倒有一扇真正的门,一个木头做的大框,纵横交错绑着小树枝、蓟条和藤萝,要把它们撩到一边才能进出,但能挡住寒风。这扇门埃克索宁愿不要,但时日久了,门已经成为令比特丽丝颇感骄傲的物品。回家的时候,他常常发现妻子正在摘掉门上已经枯萎的藤蔓,换上她白天采摘来的新枝。
这天早晨,埃克索把门帘撩开一点点,刚好能让自己进屋,小心翼翼不吵醒妻子。晨曦透过外墙上的细缝渗入屋内。他能隐约看到自己的手,干草皮铺成的床上,比特丽丝盖着厚厚的毯子,还在沉睡。
他想喊醒妻子。因为心里有个声音告诉他,此时此刻,如果妻子醒着、与他说话,他和那个决定之间无论还有什么阻碍,都会瞬间瓦解。可时候还早,要等一会儿村民们才会起床,开始一天的劳作,于是他在房间角落里那张矮凳上坐下来,身上仍旧紧紧裹着妻子的斗篷。
他心想,不知道今天早上的雾有多重,天光渐亮,也许等会儿能看到雾从墙壁缝隙里渗入房间。接着,他的思绪又飘离了这些事情,回到他此前一直考虑的问题上。他们一直是这么生活的吗,就两个人,住在村子的边缘?抑或以前情况不是这样?早些时候,他还在屋外,回想起了以前的一些片段:那是个短暂的时刻,他走在巢穴中央长长的过道上,一条胳膊挽着自己的一个孩子,走路时微微蹲着,不是因为像现在这样上了年纪,而是不希望脑袋在昏暗中撞上屋梁。刚才孩子可能在跟他说话,讲了什么好笑的事,两人都在大笑。可是现在呢,和之前在外面的时候一样,他脑子里一片模糊,越集中精力,那些片段似乎就越不清晰。也许这一切都是个老傻瓜的想象。也许上帝从来没有赐予他们孩子。
你可能会想,埃克索为什么不去找其他村民帮助他回忆往事呢?但这可能不是你想的这么容易。因为在这个群体中,很少谈论过去。我倒不是说这是什么禁忌。我是说,过去消失在一片迷雾之中,就像沼泽地上的雾气一样。这些村民就从没想过要去回想往事——哪怕是刚刚过去的事情。
举个例子吧。有件事已经让埃克索心烦了很长时间:他肯定,不久前村子里有个女人,长长的红色头发——大家认为这个女人对村庄很重要。有人受了伤或生了病,大家就立即去请这个红头发的女人,她有高超的治疗技能。可是,现在哪儿也找不到这个女人,好像也没人去想这是怎么回事,她不在了,都没人表示遗憾。有天上午,埃克索和三个邻居一起挖开霜冻的土地时,提起过这件事情,从他们的反应来看,他们是真的不明白他在说什么。其中一位还停下手中的农活,努力回想,但最后还是摇了摇头。“肯定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他说。
一天晚上,他跟比特丽丝提起这事。“我也不记得这个女人,”比特丽丝说。“也许你是出于自己的需要,想出了这么个女的,埃克索,虽然你身旁已经有个妻子了,腰板比你自己还直呢。”
这是去年秋天什么时候的事情,当时周围一片黑暗,两人并肩躺在床上,听着外面雨打房屋的声音。
“我的公主,这么多年你的确一点儿也没老,”埃克索说道。“但这个女人不是我想象出来的,只要花点时间想一想,你自己也会记起来。一个月前,她就在我们家门口,友好地问我们,需不需要她带点什么东西来。你肯定还记得吧。”
“可她为什么要给我们带东西呢?她是我们的亲戚吗?”
“我想不是亲戚,公主。她就是好心帮忙。你肯定记得吧。她常到门口来,问我们冷不冷、饿不饿。”
“埃克索,我想问的是,她为什么要单单把我们挑出来,要帮我们的忙?”
“当时我也感到疑惑,公主。我还记得,当时我想,这个女人专门照顾病人,可我们两人和村里其他人一样健康啊。难道有消息说要发瘟疫了,所以她来看看我们?可结果呢,没有瘟疫,她就是好心帮忙。现在我们谈起她,我能回想起更多事情了。她就站在那儿,跟我们说,孩子们骂我们,不用去理会。就这样。后来我们就没见过她了。”
“埃克索啊,这个红头发的女人是你凭空想出来的,而且她还是个傻瓜,竟然去担心几个孩子的游戏。”
“我当时正是这么想的,公主。孩子们能有什么伤害呢,不过是外面天气不好,他们找点乐子而已。我跟她说,我们根本就没想过这事,可她终究还是好心。现在我想起来了,她还说,我们晚上没有蜡烛,是个遗憾。”
“如果这家伙同情我们没有蜡烛的话,”比特丽丝说道,“那她至少弄对了一件事情。这是对我们的侮辱,我们的手和其他人一样稳,却禁止我们在这样的晚上用蜡烛。别人的屋子里点着蜡烛,人喝多了苹果酒,都醉得不醒人事,要不就是一大堆孩子乱跑。他们拿的是我们的蜡烛,现在你就在我身边,埃克索,可我却几乎看不见你的身体。”
“公主啊,这不是有意要侮辱我们。事情一直就是这样罢了,没别的。”
“对了,拿走我们蜡烛这件事,不是只有你想出来的这个女人觉得奇怪。昨天,也许是前天吧,我在河边,从那些女人旁边经过,她们以为我走远了,听不见她们说话,但我肯定我听得明白,她们说,像我们这样正直的夫妻,每天晚上只能摸黑坐着,真是件不光彩的事情。所以呢,这样想的,可不仅仅只有你想象出来的这个女人。”
“我的公主,我不是一直跟你说嘛,这不是我想象出来的女人。一个月前,这儿所有人都认识她,都讲她的好话。可现在每个人,包括你,都不记得有过这么个人,这是怎么回事呢?”
这个春天的早晨,埃克索回想着这段谈话,觉得自己几乎可以承认,关于红头发女人的事情,是自己弄错了。他毕竟上了年纪,偶尔会犯糊涂。但是,让人困惑的类似情景还有很多,红头发女人不过是其中一件而已。让人丧气的是,这下子他想不起来那么多的例子,但例子数不胜数,这一点他确信无疑。比如,跟玛塔有关的那件事情。
有个九岁或十岁的小姑娘,大家都知道她胆子大。孩子们到处乱跑会有危险,可那些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都不能打消她对冒险的喜爱。那天傍晚,离天黑不到一小时,雾气已经聚起,山坡上传来狼的嚎叫声,这时候有消息说玛塔不见了,每个人都警觉地停下了手中的活儿。接下来不长的时间内,巢穴里到处都是呼喊她的声音,脚步声在通道里来来回回,村民们搜索了所有睡室、储物洞、椽子下方的空隙,寻遍了孩子找乐子的一切藏身之地。
在这慌乱之中,两名牧羊人从山坡上值勤归来,回到“大室”中,挨着火堆烤火。这时候,其中一位牧羊人说,头天他们看到一只金鹰在头顶盘旋,一圈,两圈,然后又绕了一圈。绝对没错,他说,那就是金鹰。消息很快在巢穴中传开去,不久火堆四周便围了一群人,听牧羊人讲故事。连埃克索也匆忙赶了过来,因为金鹰在这个地区出现,可是真正的新闻。金鹰有很多能力,其中一项是能够吓走狼群,据说在别的地方,因为这些大鸟,狼已经全部消失了。
一开始,人们迫切地质问两位牧羊人,要他们一遍又一遍地重复这个故事。接着听众慢慢开始怀疑起来。有人指出,此前有多次类似的说法,可最后都没有依据。另一个人说,这两个牧羊人头一年春天讲过一模一样的故事,可后来再也没有人见到过。两位牧羊人愤怒地说,之前没有报告过,不久人群分成两派,一派站在牧羊人那边,一派则自称记得头一年发生过类似的情况。
就在争吵越来越激烈的时候,埃克索发现,自己又有了那熟悉的感觉:什么地方不对劲。他离开推搡着、叫嚷着的人群,走到外面,盯着渐渐暗下去的天空和地面上滚滚而过的迷雾。过了一会儿,各种碎片开始在他脑海里拼合起来:走失的玛塔、可能的危险、不久前大家都还在找她等等。但这些回忆已经开始模糊,就像醒来之后那几秒钟里回想的梦。人们仍在争论着金鹰的事情,声音从他身后传来,他拼命集中精力,才能抓住小玛塔这个念头。他就这样站在那儿,却突然听到一个女孩自顾自唱歌的声音,玛塔从迷雾里走出来,出现在他眼前。
“孩子啊,你可真是个奇怪的家伙,”玛塔蹦蹦跳跳走上来时,埃克索对她说。“你难道不害怕黑暗吗?不怕狼和食人兽?”
“噢,我害怕它们啊,先生,”她笑着说道。“可我知道怎么躲开它们。希望我父母没找我。上个星期我真被揍得够呛。”
“找你?他们当然找你了。整个村子不都在找你吗?听听里面的吵闹声吧。那都是为了你啊,孩子。”
玛塔笑出声来,说道:“行了吧,先生!他们没有想我,我知道。我也能听到,他们可不是为我吵。”
她一说,埃克索就想起来,女孩的话当然是对的:里面的声音根本不是为她争吵,他们吵的完全是另外一件事情。他朝通道那边侧侧身,听得清楚一些,里面的声音大起来,他不时能听到一些只言片语,于是慢慢回想起牧羊人和金鹰的事情。他正在想是不是该跟玛塔解释一下,玛塔却突然从他身旁跳过去,进了屋。
他跟在后面,也进了屋,以为她一出现,大家肯定会感到欣慰、高兴。而且说实话,他心里也想过,和她一起走进来,自己多少也能得到一点儿功劳。可是,他们走进“大室”的时候,村民们还在聚精会神地争论着牧羊人的事情,只有几个人朝他们这边望了一眼。玛塔的母亲倒是从人群里跑出来,还跟她说了句话:“你在这儿啊!别这样乱跑!要跟你说多少次?”然后她的注意力又回到火堆旁的争论上去了。这时候玛塔冲埃克索做了个鬼脸,好像是说:“你看,我说的没错吧?”然后她消失在暗处,去找她的伙伴去了。
屋里已经亮多了。他们俩的屋子在巢穴的外围,朝外开了一扇小窗,不过窗户太高,要站到板凳上才能望到外面。这时候窗户上盖了一块布,但清晨第一缕阳光还是从一个角透进来,在比特丽丝睡觉的上方形成一条光柱。埃克索看到,光柱里似乎有一只虫子,在妻子脑袋上方的空气中盘旋。他随即意识到,那是一只蜘蛛,吊在一根看不见的垂直蛛丝上,就在他看的时候,蜘蛛开始向下滑动。埃克索悄无声息地站起身来,走到小屋子的另一侧,一只手从熟睡的妻子上方扫过,把蜘蛛抓住了。他站了一会儿,低头看着妻子。她熟睡的时候,脸上平静祥和,醒的时候现在已经很少看到这种表情了,这一幕让他突然有一种幸福感,他自己也觉得意外。这一刻,他知道自己已经做了决定,他又一次想唤醒妻子,跟她说这个消息。但他明白这会是个自私的行动,而且,他怎么能肯定妻子会有什么反应呢?最后,他静静地回到了凳子旁,坐下的时候,他想起那只蜘蛛来,缓缓摊开了手掌。
之前坐在外面的凳子上等待天亮的时候,他曾努力回想,自己和比特丽丝当初是怎么谈起旅行的念头的。当时他想,他能回忆起某个晚上两人就在这间屋里谈过一次,可是现在呢,看着蜘蛛在手掌边缘跑了一圈,落在泥土地面上,他突然感到很确定,第一次提及这个话题,就是穿黑色破布的陌生人经过村庄的那一天。
那是个灰蒙蒙的上午——难道已经是去年十一月的事情了?——埃克索正沿着河边一条垂柳匝地的小路大步往前走。他从地里回来,匆匆忙忙赶回巢穴,可能是回去拿工具,或是工头下了新的命令。这时,右边的丛林里突然传来一阵响亮的声音,他停下脚步。他第一个念头是来了食人兽,迅速在周围搜寻石头或木棒。随即他意识到,说话的声音——都是女的——虽然愤怒、激动,却没有食人兽袭击时的那种恐慌。不过,他还是坚定地穿过一排刺柏丛,来到一片空地上,看见五个女人紧紧站在一起——谈不上青春年少,不过也都是生儿育女的年纪。她们背对着他,仍然在冲远处的什么东西叫喊着。他都快走到跟前了,其中一个女人才惊讶地注意到了他,接着其他女人也都转过身来,有些傲慢地打量着他。
“哎呀呀,”其中一位说道。“是巧合吧,也许不仅仅是巧合呢。她丈夫来啦,也许能让她明白点儿。”
最先看到他的那个女人说:“我们让你妻子不要去,可她不听。她坚持要给那个陌生人送吃的,那很可能是个魔鬼,要不就是乔装改扮的什么妖精。”
“我妻子有危险吗?女士们,请你们把事情讲清楚。”
“有个奇怪的女人,一上午都在我们这儿晃来晃去,”另一个女人说。“头发披到背上,穿着黑色破布做的斗篷。她自称是萨克逊人,可穿着和我们见过的萨克逊人都不一样。我们在河岸上洗东西的时候,她打算从我们身后悄悄爬上来,不过我们及时发现,把她赶走了。但她一直回来,有时候好像因为什么事情很伤心,有时候又找我们要吃的。现在我们觉得,先生啊,那时候她一直在冲你妻子施咒,因为比特丽丝一定要往魔鬼那儿跑,今天上午就已经两次了,我们只好拽住她的胳膊。现在她把我们都打开,跑到老刺树那儿去了,现在魔鬼就坐在那儿等着呢。先生,我们尽力拦她,可她身上肯定有魔鬼的力量,像你妻子这么瘦、这么老的女人,不可能有那么大力气。”
“老刺树……”
“她刚刚才出发,先生。可那一定是魔鬼,你要是去追她的话,要当心啊,别摔跤,要是被毒蓟草划伤,可好不了。”
埃克索努力不在这些女人面前流露出自己的焦虑。他礼貌地说,“非常感谢,女士们。我现在去看看我妻子要干什么。告辞。”
“老刺树”指的是一棵真正的山楂树,似乎直接长在一处高坡的岩石上,离巢穴步行不远;不过,在我们的村民们看来,老刺树也是一个看美景的好去处。如果天气晴朗,风也不大,那可是打发时光的好地方。从脚下到河边的土地一览无余,能一直看到河湾和更远处的沼泽。星期天,孩子们常常在盘根错节的树根间玩耍,有时候还敢从高坡那头直接跳下去,那实际上只是个缓坡,孩子们不会受伤,只会像木桶一样顺着草坡滚下去。但是,如果是这样的上午,大人孩子都忙自己的事情,那儿就没人了,因此,埃克索穿过迷雾上坡时,看到只有两个女人,并不感到奇怪。两人的身形映在背后白色的天空上,几乎成了侧影像。那个陌生人坐在那儿,背靠着岩石,穿着果然奇怪。至少从远处看,她的斗篷是用很多块布片缝起来的,在风里呼呼扇动,让她看起来像一只要飞起来的大鸟。比特丽丝在她身旁——还站着,低着头——显得娇小脆弱。两人正在急切地交谈,看到埃克索从坡下走来,两人停止了谈话,看着他。比特丽丝来到高坡的边缘朝下喊:
“就在那儿停下来,丈夫,不要往前走了!我过来。但你不要爬上来打扰这位可怜的女士,现在她总算能歇歇脚、吃点昨天的面包了。”
埃克索按妻子的要求等着,不久看到妻子沿着长长的田间道路,来到他站立的地方。她径直来到他跟前,用低低的声音说话,显然是担心他们的谈话会随风飘进陌生人的耳朵:
“那些愚蠢的女人们让你来找我的吗,丈夫?我在她们那个年纪的时候,我敢肯定,充满恐惧和愚蠢信仰的是那些年纪大的,她们以为每块石头上都有魔咒,每只野猫都是邪恶的鬼魂。可现在我自己上了年纪,却发现相信这些的都是年轻人,好像他们从不知道主已经允诺一直与我们同在一样。看看那可怜的陌生人,你自己看看她,又疲劳又孤单,她在树林里、田野上游荡了四天,没有哪个村子让她逗留。这还是基督教徒的地方哪,却把她当作魔鬼,或许当作麻风病人,虽然她皮肤上没什么痕迹。好啦,我的丈夫,我要给这个女人一点儿安慰,把身上这点儿可怜的食物给她,希望你不是来阻拦我的。”
“我可不会这么说,公主,因为我亲眼看到,你说的是真的。甚至到这儿之前,我就在想,我们都不会好心接待一位陌生人了,真是件羞耻的事情。”
“那么,我的丈夫,你就忙你的事情去吧,他们肯定又要抱怨你干活太慢了,而且马上又要教孩子们编排我们俩。”
“没人说过我干活慢,我的公主。你从哪儿听到这话的?我从没听谁抱怨过,我还能干同样重的活儿,不比年轻二十岁的人差。”
“我的丈夫,我只是开个玩笑。没错,没有人抱怨你干活不好。”
“孩子们骂我们,跟我干活儿快慢没有关系,而且他们的父母太愚蠢,或者酒喝得太多了,没教他们文明礼貌、尊重别人。”
“别激动,丈夫。我跟你说了,我是开玩笑的,以后不会这么说啦。刚才那个陌生人在跟我说事情,我很感兴趣,你可能也会感兴趣。不过先要听她讲完,所以我再次请你去忙你自己的事情,让我听她说话,尽量给她一些安慰。”
“我刚才跟你说话也许太严厉了,很抱歉,公主。”
可比特丽丝已经转过身去,正沿着坡路往上走,要回到老刺树和那个斗篷呼呼扇动的人那儿。
过了一会儿,埃克索回村办了事,该回到地里干活。他冒着让其他工友们生气的风险,绕了点路,又从老刺树旁经过。因为,实际情况是,虽然他和妻子一样,瞧不起那些女人生性多疑,但他心里无法消除顾虑,觉得这个陌生人多少有些危险,让比特丽丝单独和那个女人在一起,他一直心中不安。看见妻子的身形,他松了口气。她一个人站在高坡的岩石前面,望着天空,似乎沉浸在思绪之中,他冲她喊了一声,她这才注意到他。看着她下坡,比以前更加缓慢,他心里又一次想到,最近她的步伐好像有点不一样。倒不是一瘸一拐,而是似乎身上有什么部位隐隐作痛。她走到近前,他问,她那位奇怪的同伴怎么啦,比特丽丝简洁地回答:“她走了。”
“她该感谢你的好心吧,公主。你和她谈了很久吗?”
“很久,她有很多事情要说。”
“她说的话让你烦恼了,我的公主,我能看出来。也许那些女人说得对,还是避开她比较好。”
“她没让我烦恼,埃克索。不过她让我思考。”
“你的情绪很奇怪。你确定她消失之前没给你上魔咒?”
“丈夫啊,爬上坡到刺树那儿去吧,就能看到她在路上,刚刚才动身。她希望山那边的人们会更热情一些。”
“那好吧,既然你没什么事儿,我就走啦,我的公主。你行了善,上帝会高兴的,你一直就这么好心。”
可是,这一次,他妻子似乎不愿意放他走。她抓住他的胳膊,好像临时要借助他稳住身子,然后把脑袋靠在他胸前。他一只手本能地抬起来,抚摸她被风吹乱的头发。他低头看了她一眼,惊讶地发现她的眼睛仍旧睁得大大的。
“你的情绪很奇怪,真的,”他说。“陌生人都跟你说了什么?”
她脑袋又在他胸前靠了一会儿。然后她直起身子,放开了他。“现在想起来啊,埃克索,你一直说的话可能还真有些道理。大家都在忘记昨天和前天的事情,真是奇怪啊。像是我们都得了什么毛病一样。”
“我以前就说过嘛,公主。比如那个红头发的女人……”
“别管红头发的女人了,埃克索。是我们没记住的其他事情。”说这话的时候,她望着远方的重重迷雾,可现在她却直愣愣地看着他,他看到她眼里充满忧伤与渴望。就在那时——他肯定——她对他说:“埃克索,我知道,你很早以前就下定决定不去做。但现在该重新考虑了。我们必须出门一趟,不能耽搁。”
“出门,公主?出门干什么呢?”
“到我们儿子的村庄去。丈夫啊,我俩都知道,那并不远。就算我们走得慢,最多几天也就到了,大原再往东一点儿。何况春天很快就到了。”
“我们当然可以出趟门,公主。是不是刚才那个陌生人说的什么话,让你想起来了呢?”
“我想这件事很长时间了,埃克索,不过刚才那个可怜的女人说的话,的确让我希望不要再耽搁了。儿子在他的村庄里等着我们。我们还要让他等多久呢?”
“等春天来了,公主,我们一定要考虑出门的事。可你为什么说,是我一直不希望这么做呢?”
“埃克索,这件事情我们俩以前是怎么谈的,我已经不太记得了。只记得你总是反对的,虽然我很渴望去。”
“好吧,我的公主,等手头没活儿了,邻居们也不会骂我们磨蹭,我们再来谈这件事吧。现在我该走了。很快我们会继续商量这件事的。”
然而,在接下来的几天内,他们虽然提到过出门的想法,却从没好好商量过。因为他们发现,一提起这个话题,两人就有一种奇怪的、不舒服的感觉,于是和其他多年的夫妻一样,两人慢慢达成了默契,尽可能避开这个话题。我说的是“尽可能”,因为有时似乎有谈的必要——你甚至可以说,有这个冲动——两人中有一个无法克服。但两人在这种情况下的谈话,不可避免地都在支吾其词或情绪失控中很快结束。那一次,埃克索直截了当地问妻子,那个陌生的女人那天在老刺树跟她说了什么,比特丽丝的脸上立即笼罩了阴云,有一下子似乎眼泪都快出来了。此后,埃克索就小心翼翼,避免提到那个陌生人。
过了一段时间,埃克索已经记不起来最初怎么谈起了出门的事情,也不记得当时两人都是怎么想的。但是这天早晨,天亮前的那个寒冷时刻,他坐在外面,至少一部分记忆变得清晰起来,他回想起了很多事情:红头发的女人、玛塔、披黑色破布斗篷的陌生人,还有我们在此不必关心的很多往事。他还清晰地记起了几周前的那个星期天发生的事情,他们就是那时候夺走了比特丽丝的蜡烛。
对这些村民来说,星期天是休息的日子,至少不需要到田地里干活。但牲口仍要照料,有很多事情等着去做,禁止一切可能称为劳作的事情是不可能的,牧师也接受了这一点。那个星期天,早晨埃克索补好靴子,然后走出屋子,来到春日的阳光下,看到邻居们全在巢穴外面,一些坐在草地上,另一些坐在小凳子或木头上,谈着、笑着、干着活儿。孩子们到处玩,有两个人在草坪上制作车轮,一帮孩子围着他们看。这一年里,这是第一个天气晴好、可以进行这种户外活动的星期天,因此有种节日般的气氛。埃克索站在巢穴入口处,目光越过村民们,望着远处土地缓缓下沉与沼泽相连。这时候,他能看见迷雾又了升起来,心想,到下午,大家又要裹在灰色的蒙蒙雨雾中了。
站了一会儿,他意识到,顺着牧羊草场篱笆那边,发生了一阵骚乱。一开始他没当回事,可随后他耳朵捕捉到了随风飘来的声音,立即紧张起来。埃克索上了年纪,视力已经不太行了,非常恼人,但他的耳朵仍然可靠,从篱笆边的人群发出的混乱叫嚷声中,他辨别出了比特丽丝的声音,比平时高,似乎很伤心。
其他人都停下来,转过身睁大眼睛看着。这时埃克索急急忙忙从他们中间穿过,差点儿撞上乱走的孩子和丢在草地上的物品。可是,他还没来得赶到那一小撮推推搡搡的人群跟前,人群突然散开了,比特丽丝从中间挤出来,双手把什么东西抓在怀里。周围的面孔大多流露出好笑的表情,但随即出现在他妻子身旁的那个女人——是个寡妇,她的铁匠丈夫头一年死于发热——却怒气冲冲,面孔都扭曲了。比特丽丝甩开欺负她的人,她自己脸上一直罩着一层几乎木无表情的严霜,可一见到埃克索正朝她走来,那张脸上立即绽出生动的表情。
现在想来,埃克索觉得,当时妻子似乎满脸欣慰,而不是别的模样。比特丽丝倒不是觉得,他来一切就会万事大吉;但他一出现,事情对她来说就完全不同了。她盯着他,不仅面露欣慰,还有几乎恳求的表情,接着将她一直小心守护着的物品递到他跟前。
“这是我们的,埃克索!我们再也不用在黑暗中坐着了。快拿好,我的丈夫,这是我们的!”
她递到他跟前的,是一根多少有些变形的、粗短的蜡烛。铁匠的遗孀又一次想把蜡烛夺走,但比特丽丝把伸过来的那只手打开了。
“拿着,丈夫!那边那个孩子,小诺拉,她今天上午自己做的,做好就给我了,她觉得我们肯定不愿意再这么过夜了。”
这话引起了新一轮的叫喊声,有些人大笑起来。但比特丽丝仍旧盯着埃克索,脸上充满信任和恳求。今天清晨,他坐在巢穴外面的凳子上等待天明时,最先回想起来的,就是当时她脸上的那副模样。这个场景不过是三个星期前的事情,后来他怎么就忘了呢?为什么后来他从没想起过,到今天才回忆起来呢?
他伸出了一只手,却没能拿到蜡烛——人群挡住了他,无法靠近——当时他充满信心地大声说:“不要担心,公主。你不要担心。”就在说的时候,他已经意识到这话很空洞,所以看到人群安静下来,连铁匠的遗孀都退了一步,他感到非常惊讶。随即他发现,人群的反应不是因为他的话,而是因为牧师从他身后走了过来。
“在主日里,这是闹什么呢?”牧师从埃克索身旁大步走过,瞪着一言不发的人群。“啊?”
“先生,是因为比特丽丝女士,”铁匠的遗孀说。“她弄来了一个蜡烛。”
比特丽丝的脸上又罩了一层霜,但牧师看着她的时候,她并没有避开他的目光。
“我能看出来,这话是真的,比特丽丝女士,”牧师说道。“你应该没忘记吧,议事会有决定,你和你丈夫不得在室内使用蜡烛。”
“先生,我们俩一辈子都没有打翻过蜡烛。我们不愿意整晚整晚都在黑暗中坐着。”
“已经决定了,你们必须遵守,除非议事会另做决定。”
埃克索看到她的眼里闪着怒火。“这不是什么决定,就是没好心。没好心。”这话她说得很轻,几乎是喃喃自语,但说话时眼睛直愣愣地盯着牧师。
“拿走她的蜡烛,”牧师说。“照我说的办。把蜡烛拿走。”
几只手向她伸过来,在埃克索看来,她似乎没有完全明白牧师的意思。因为她站在拥挤的人群中间,眼神迷茫,手里还紧紧抓着蜡烛,似乎出于某种她已经忘记的本能。然后她再次恐慌起来,又把蜡烛朝埃克索这边递,她的身体踉跄了一下,但手势却没变。人们挤到她身上,但她并没有摔倒,重新站稳之后,她又一次把蜡烛递给他。他想去接,可另一只手一把抢走了蜡烛,接着传来了牧师低沉的声音:
“够了!让比特丽丝女士安静一下,谁也不许对她恶言恶语。她上了年纪,不明白自己做的事情。我说,这就够了!这种行为,不符合主日。”
埃克索终于能接近她,把她抱在怀里,人群渐渐散开。回想那一刻,埃克索觉得当时两人就这样紧贴在一起站了很久,她的头靠在他胸前,就像那个陌生女人来的那天一样,好像她只是累了,需要喘口气一样。他一直抱着她,牧师再次让大家散开。最后他们终于分开了,两人看看四周,发现已经没有其他人了,只有他们两个,站在牧牛草场上了栓的木门旁边。
“这有什么关系呢,公主?”他说道。“我们要蜡烛做什么呢?没有蜡烛在屋子里活动,我们都习惯了。不管有没有蜡烛,我们两人说说话不都是很开心的吗?”
他仔细打量着她。她显得神情恍惚,不是特别伤心。
“对不起啊,埃克索,”她说。“蜡烛没了。我应该保密,不让其他人知道。可小姑娘给我蜡烛的时候,我太高兴了,还是她自己专门给我们做的呢。现在蜡烛没了。没关系。”
“完全没有关系,公主。”
“埃克索,他们认为我们俩是一对傻瓜。”
她向前迈了一步,又把头搁在他胸前。就是在这个时候,她说起了儿子。她头在他怀里,声音不清晰,一开始他还以为听错了。
“我们的儿子啊,埃克索。你记得我们的儿子吗?他们刚才推我的时候,我想起了我们的儿子。一个强壮、正直的男子汉。我们为什么要留在这个地方?我们到儿子的村庄去吧。他会保护我们,保证没人欺负我们。都这么多年过去了,埃克索,你心里的主意就不能改吗?你还认为我们不能去?”
她对着他的胸口轻柔地说着这些话,许多记忆的片段浮现在埃克索的脑海里,往事纷至沓来,他感觉都快晕了。他松开手,往后退了一步,担心自己站立不稳,妻子也跟着摔跤。
“你这说的是什么话呢,公主?以前是我阻止我们去儿子的村庄吗?”
“当然是你啊,埃克索。当然是你。”
“公主,我为什么要反对去呢?”
“我一直都认为你是反对的,丈夫。可是,哎呀,埃克索,你有没有质疑,我现在记不清楚了。今天天气不错,可我们为什么要在外面站着呢?”
比特丽丝似乎又有些恍惚。她盯着他的脸,又看看周围,望望和煦的阳光,邻居们又开始关注他们俩了。
“我们回屋子里坐着吧,”过了一会儿,她说道。“就我们俩单独待一会儿。天气很好,没错,可我太累了。我们进屋去吧。”
“没错,公主。避开这阳光,坐下来,休息一会儿。你很快就会觉得好一些。”
巢穴各处,其他人开始起床了。牧羊人肯定早就出去了,可他一直沉浸在思绪中,没听到牧羊人出门的声音。在屋子的另一边,比特丽丝发出了喃喃的声音,好像要开口唱歌一样,然后在毯子下面翻了个身。埃克索察觉到了这些动静,静静地走过来,轻轻地在床边坐下,等着。
比特丽丝翻过身来,仰面躺着,懵懵懂懂睁开眼睛,看着埃克索。
“早上好啊,丈夫,”她终于开口说道。“很高兴我睡觉的时候,精灵们没把你抓走。”
“公主,我有事要跟你谈。”
比特丽丝仍旧凝视着他,眼睛还是半睁半闭。然后她起身坐好,早先照亮蜘蛛的那束光,现在落在她脸上。她灰色的头发蓬松散乱,垂在肩膀上,但埃克索看到她在早晨光线中的这副模样,心里觉得很高兴。
“你想谈什么呢,埃克索,都等不及让我揉揉眼睛醒醒神儿?”
“公主,我们以前谈过可以出趟门。你看,现在春天到了,也许是该出发了。”
“要出发,埃克索?什么时候出发?”
“能走就马上走。我们只需要离开几天。我们走了,村子里没有关系。我们去跟牧师说一下。”
“我们要去见儿子,埃克索?”
“是啊。去见我们的儿子。”
外面,鸟儿们已在欢唱。比特丽丝目光转向窗户,看着透过布照进来的阳光。
“有些日子里,我能清楚地想起他来,”她说。“可是,过了一天,我的记忆上就好像蒙了一层雾。不过,我们的儿子是个善良的男子汉,这我能肯定。”
“公主啊,他现在为什么不和我们在一起了呢?”
“我不知道,埃克索。也许他和长老们吵了架,不走不行吧。我问过大家,这儿没人记得他。但他肯定没做过什么丢脸的事情,这我能肯定。你自己什么都不记得了吗,埃克索?”
“刚才在外面,安安静静的,我尽量去回忆,想起了很多事情。可现在我想不起儿子来,不记得他的脸或者声音,虽然有时候我想我能够看到他小时候的样子,我牵着他的手在河岸上走,有一次他在哭,我过去安慰他。但是,今天他是什么模样,在哪里住,他自己是不是也有儿子了,我统统不记得。公主啊,我还希望你能记得多一些呢。”
“他是我们的儿子,”比特丽丝说。“所以就算记不清楚,我也能感觉到他的一些事情。而且我知道,他希望我们离开这个地方,和他一起过,让他保护我们。”
“他是我们生的,当然会希望我们和他一起生活。”
“说是这么说,埃克索啊,我还是会想念这个地方的。我们俩这间小屋,这个村子。离开一辈子生活的村庄,可不容易呢。”
“公主,没人逼我们鲁莽行事。刚才等太阳起山的时候,我在想,我们需要出趟门,到儿子的村庄去,和他谈谈。就算我们是他的父母,也不能某个天气晴朗的日子里突然冒出来,要求住在他的村子里。”
“你说得对,丈夫。”
“公主啊,还有一件事让我担心。也许像你说的那样,那个村子走几天就到了。可我们上哪儿去找呢?”
比特丽丝沉默了,眼睛凝视着面前的空处,肩膀随呼吸轻轻晃动。“我相信我们会知道路的,埃克索,”过了一会儿,她开口说道。“现在我们还不知道究竟哪个是他的村子,但是和其他女人去交换蜂蜜的时候,我肯定常常路过附近的村庄。我闭着眼睛都能走到大原,还有那个萨克逊村子,从我们经常歇脚的地方再往前去一点儿就是。儿子的村庄,再往前走一点儿应该就到了,所以找到他的村子不会很麻烦。埃克索,我们真的马上就去吗?”
“是的,公主。我们今天就开始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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