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纯质纸包 装: 精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44777216丛书名: 经典译林
《一九八四》是一部经典的反乌托邦、反极权的政治讽喻小说,问世七十年来,传遍世界,影响甚巨。奥威尔在这部作品中深刻描画了在极权社会中,人类将如何失去全部思想与情感自由,陷入如同行尸走肉般的悲惨处境。1984年已然过去,但《一九八四》永远是对人类社会之未来的警示。
《一九八四》的故事设置在对于当时的作者来说属于未来的1984年。此时的世界分为三大国,曾经的英国属于大洋国。在大洋国“真理部”从事改写历史工作的外党党员温斯顿对其所处的社会和领袖“老大哥”产生了怀疑,并与另一位外党党员茱莉亚发生感情,这一切使其成为思想犯。在经历了专门负责内部清洗的“仁爱部”的思想改造之后他终于成了所谓的思想纯洁者。本书还收录奥威尔阐述自己写作理念的《我为何写作》与著名的政治寓言《动物农场》。
我为何写作
从很小的时候起,可能有五六岁吧,我就知道长大后我要当作家。约在十七岁到二十四岁之间,我试过放弃这个念头,然而在放弃时,也意识到那样做违背自己的真正天性,早晚我会不得不专下心来写书的。
家里的三个小孩中我排行老二,但往上往下都差了五岁。八岁以前,我几乎没见过我父亲。种种原因之下,我多少感到孤独,不久我就有了些不讨人喜欢的癖性,让我在上学期间一直不受欢迎。我有了那种孤独小孩拥有的习惯,就是编故事和跟想象出来的人对话,我觉得自己在文学上的野心一开始混合了被孤立和被低估的感觉。我当时就知道我能够熟练运用文字,而且具有直面不愉快事实的能力。我觉得是这种能力创造出了一个有点个人化的世界,在其中我可以找回自信,平衡日常生活中的失意。尽管这样,我童年和少年期间所有的严肃作品——即出发点是严肃的——总量不会超过六页纸。四岁或五岁时,我写下了第一首诗,我母亲记录下来,我全忘了,只知道是关于一头老虎的,它长着“椅子般的牙齿”——很不错的短语,可是我想是抄袭了布莱克的《老虎,老虎》。十一岁时,一九一四年至一九一八年的战争爆发后,我写了首爱国诗发表在本地报纸上,两年后又发表了一首,是关于基钦纳之逝的。我长大一点后,时不时写过糟糕而且是写了半截的“自然诗”,是乔治时代风格。我还大约试过两次写短篇小说,差得目不忍睹。那就是我那么多年的确写到了纸上,而且是立意严肃的全部作品。
不过,这段时间从头到尾,某种意义上说我也从事过文学活动。先是下单交货的东西,我可以很快很容易地写出来,也不曾感到过多大乐趣。除了学校的作业,我还写过应景之作和打油诗,那些我能以如今看来惊人的速度写出来——十四岁时,我一星期左右就写了一部诗剧,仿的是阿里斯托芬风格。我帮着编过学校里的杂志,有印出来的,也有手抄的。那些杂志是你能想象到的最滑稽和令人同情的东西,我编得比现在写最垃圾的新闻报道还要轻松许多。但与此同时,在十五年乃至更久的时间里,我也以另外一种很不一样的方式进行文学训练:即编写关于自己的连载“故事”,那是一种仅仅存在于自己脑子里的日记,我相信这是小孩子和青少年都会有的习惯。很小时,我经常幻想自己是比如说罗宾汉这样的人,幻想自己是从事令人心惊胆战冒险活动的英雄。但是很快,我的“故事”不再有拙劣的自恋性质,开始越来越多变成单纯对自己所作所为及所见的描写。一次几分钟地,会有诸如此类的东西进入我的脑海:“他推门进入房间,一束经过细棉布窗帘过滤过的黄色太阳光斜照在桌子上,那里放了一盒半打开的火柴,旁边是墨水壶。他右手插在口袋里走到窗前。下面的街上,一只毛色是龟背纹的猫正在追赶一片落叶。”这个习惯一直持续到我二十五岁左右,贯穿了我的非文学生涯。虽然我不得不寻找合适的词,也确实寻找过,但我好像在几乎违背自己意愿地做这种描写性尝试,是处于外界的某种压力之下。我想我的“故事”肯定反映了我在不同年龄时仰慕过的作家的风格,但就我能回忆起的,“故事”总是具有一丝不苟的描写性特点。
十六岁前后,我突然发现了纯粹属于单词本身的乐趣,即单词的发音和关联。如《失乐园》的这一行——
于是他面对困厄,辛苦劳作
度日;困厄劳作也将其压迫。
如今在我看来,这好像也并非特别精彩,但那时却让我浑身发颤;而且以“hee” 来拼写“he”更是锦上添花。至于需要描写事物,当时我已经全知道了。如果说我当时就想写书,要写什么则已经清楚。我要写自然主义长篇巨著,有着并非皆大欢喜的结尾,里面充满了细致入微的描写和极为贴切的比喻,也充满了词藻华丽的段落,其中的用词部分是因为单词本身的发音。事实上,我完成的第一本小说《缅甸岁月》就相当接近那种风格,那是我在三十岁时写的,但立意在之前很久就开始了。
我给出了所有背景方面的信息,因为我认为人们在一点也不了解某个作家早期发展过程的情况下,不可能了解他的写作动机。他的写作主题由其所处的时代而决定——至少在我们目前这个喧嚣和变革的时代是如此——然而在动笔前,他会形成一种情感上的姿态,那是他永远不可能完全与之脱离的。当然,他有一样工作要做,就是控制自己的性情,避免纠缠在某一不成熟的阶段,或者陷入某种不正常的情绪。但是,如果完全脱离早期所受影响,他就会扼杀自己的写作冲动。暂不论谋生需要,我认为写作有四种最重要的动机,至少对非诗歌写作而言是如此。这些动机在每位作家身上存在的程度不同,根据他生活的外部环境,所占比例也会时时变动。它们是:
纯粹的个人主义。渴望显得聪明、被谈论、死后被记着、报复在你童年时怠慢过你的成年人等等。装做个人主义不是动机而且是很强的动机,那是欺人之谈。在此特点上,作家跟这些人有相通之处:科学家,艺术家,政治家,律师,战士,商界成功者——简而言之,是人类中的全体精英。人类中的大多数并非很自私。一过三十岁左右,他们几乎完全放弃了作为个人的感觉——主要为了别人活着,要么在苦差中压得喘不过气来。但还有另外少部分具有天分、随心所欲的人,他们决心一辈子到头为自己生活,作家就属于这类人。至于严肃作家,我要说总体而言,他们比记者更自负,更以自我为中心,尽管他们对金钱的兴趣要少一些。
美学热情。即对外部世界之妙处的感知,或者另一方面,对词语以及它们恰到好处排列的美感上的认知;对于一个发音对另一个发音的影响,或是好文字的精当,或是好小说的节奏给人的愉悦;渴望跟别人分享本人认为很有价值、不容错过的一段经历。美学冲动在很多作家身上很不明显,但即便是个小册子作者或者教科书作者,也会有些喜欢用的词,这些词为他所偏爱,并非出自实用方面的原因;要么他可能对印刷样式、边缘宽度等等有强烈的偏爱。除了铁路时刻表之类,没有哪本书完全排除了美学考虑。
历史冲动。即渴望看到事情的本来面目,发现真相并将其载存,以供后来者使用。
政治目的——此处的“政治”是最广义上的含义。即渴望将世界向某一方向推动,改变人们应该努力实现的那种社会的概念。同样,没有哪本书完全无政治倾向。那种艺术应与政治无关的观点本身即一种政治态度。
可以看出,这些不同冲动一定互相争斗,而且一定会在不同人身上在不同时候波动不已。从本性上说——把“本性”当做刚踏入成人时具有的状态——我是个前三种动机大于第四种动机的人。在和平年代,我可能只会写些文字绚丽或者单纯描写性的书本,也可能几乎从来意识不到自己所持的政治信念。的确,我曾经不得不成为类似小册子作者的人。一开始,我在不合适的职业上花了五年(驻缅甸的印度皇家警察),然后我经历了贫困,有过失败的感觉。这些增强了我对权力的天生恨意,也第一次全面意识到工人阶级的存在,而在缅甸的工作让我对帝国主义的本质有了认识。然而这些经历不足以让我具有明确的政治倾向。然后就出现了希特勒和西班牙内战等等。到一九三五年底,我仍然未能做出明确决定。我记得当时写了首小诗,表达了我的两难心态。
我也许会当个快乐的牧师,
活在两百年前,
就不变的世界末日布道,
也看着我的核桃树长高;
但是生在,唉,极坏的时代,
我错过了那个适意的避风港,
因为我的上唇长出了胡须,
而教士们的脸都刮得光光。
后来的日子仍是不错,
我们曾是如此易于高兴,
我们把烦心事轻轻放下,
置于树冠之中。
我们曾不以无知为耻,
欢乐如今却被我们掩饰;
苹果树枝上的黄鹂鸟
就能让我的敌人战栗。
可是姑娘的腰腹和杏林,
树荫下溪流里的斜齿鳊,
马匹,破晓时争斗的鸭子,
所有这些都成了泡影。
禁止再次做梦;
我们把欢乐粉碎或是藏起;
马匹是由不锈钢所造,
由矮个胖男人把它们骑。
我就是那条永远不动的蚯蚓,
一个无后宫可以逞威的宦官;
像尤金·亚拉姆一样走在
牧师和政委两人中间;
政委正给我算命,
收音机在响着,
而牧师保证我会有辆奥斯汀牌小汽车,
因为克已奉公总有收获
我梦见住在大理石厅
醒来后发现竟是真的
我生在如今可谓不逢时
史密斯呢?琼斯呢?你呢?
西班牙内战和一九三六年至一九三七年间所发生的事改变了态势,此后我就知道我的立场如何。一九三六年以来,我所写的每一行严肃文字都是直接或者间接反对极权主义,支持我所理解的民主社会主义。在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那种以为可以回避写这些题材的意见在我看来是无稽之谈。每个人都以这样那样的方式写它们,无非是简单的选择何种立场和用什么方式写的问题。一个人越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政治倾向,就越可能达到既政治性地行事,又不牺牲自己在美学和思想上的诚实的目的。
过去全部十年里,我最想做的,就是将政治性写作变成一种艺术。我的出发点总是有感于党派偏见和不公。动笔写一本书时,我不会跟自己说:“我要写一本完美的书。”我想写它,是因为我想揭穿某种谎言,想唤起人们注意某些事实。我最初关心的,就是让人们听到我的意见。但如果同时没有一种美学感受,我就不会写一本书,甚或为杂志写一篇长文。任何人如果有心详细读一下我写的东西,就会发现即使是纯粹的宣传,其中还是包括很多一个全职的政治家会认为跟主题无关的东西。我不能也不愿意完全抛弃我自孩提时期开始形成的世界观。只要我活着,就会继续追求文字上的风格,继续热爱大自然,继续乐于欣赏那些实实在在的东西,以及星星点点的无用信息。我想压制自己的这方面天性是徒劳的。我的工作,是将自己根深蒂固的好恶感与时代强加给我们所有人身上基本上是大众的、非个体的活动相调合。
这并非易事,它引出了结构及语言的难题,而且以新的方式引出了真实性的难题。我可以举例说明出现的基本困难。我那本关于西班牙内战的书《向加泰罗尼亚致敬》的确是政治性作品,但它主要是以一定的超脱心态和体例上的考虑写成的。我确实很努力地想在里面说清全部事实,又不与我的文学本能相悖。但除了别的,这本书中还包括篇幅很长的一章,里面全是引用报纸上的片断之类,是为托洛茨基主义者辩护的,他们被指控阴谋串通佛朗哥。很明显,再过一两年,任何普通读者都会对这样一章失去兴趣,必定将因此毁了这本书。一个我所尊敬的评论家给我上了一课:“你干吗要把那些玩意儿放进去?”他说:“你把本来不错的一本书变成了新闻报道。”他说得不错,可我只能这么做。我刚好知道清白的人们受到了不实的指控,而在英国只有极少数人有条件知道这一点。如果我不曾为之愤怒,就可能永远也不会写那本书。
这个问题还会以种种方式一再出现,而语言方面的问题与之相比更为微妙,讨论起来也需要太长时间。我只是要说近几年来,我一直在努力写得不那么栩栩如生,更追求准确性。不管怎样,我发现当你已经完美地形成任何一种写作风格时,你总是已经超越了这种风格。《动物农场》是第一本我写作时对自己所做有完全清醒的认识,混合了政治目的和艺术目的的书。我有七年时间没写过长篇小说了,但我希望在不久的将来再写一部。它注定会失败,每本书都会失败,但我对要写什么样的书则多少已经心中有数。
回头看看前面的一两页,我看到似乎我的写作动机完全出自于热心公众利益,我不想让这成为别人对我的最终印象。凡是作家都自负自私,也是懒惰的,在他们各种写作动机的根子里面,还存在一个谜团。写作是场可怕的、令人疲惫不堪的挣扎,就像很长一段时间得了令身心痛苦的病症。如果不是为某种他既无力抵抗又无法理解的魔鬼所驱使,他永远不会做起这样一件事。就人们所知,这个魔鬼只不过跟让小孩子号啕以引起别人注意的是同样一种本能。但同样正确的是,除非他不停奋力消除自己的个性,否则就写不出任何具有可读性的东西。好的文字就像窗玻璃。我不能十分肯定地说出我的几种动机里哪种最强,但我知道哪一种值得遵循。回头看看我的全部作品,我看到在我缺乏政治目的时,写出来的书总无一例外地没有生气,蜕化成华而不实的段落、无意义的句子和装饰性形容词,而且总的说来,是自欺欺人之作。
乔治·奥威尔
一九四六年
我们应当记住的,不是奥威尔的数字,而是他的文字——1984年会过去,但《一九八四》不会——他是一个想要通过改变文字来改变世界的人。——《时代》杂志
《一九八四》有太多的内容已经进入我们的语言,与我们共同承继的文化遗产融为一体。——《独立报》
这是四月里的一天,天气晴朗却又寒冷,时钟敲了十三下。温斯顿·史密斯快步溜进胜利大厦的玻璃门。他低垂着头,想躲过阴冷的风,但动作还是不够快,没能把一股卷着沙土的旋风关到门外。
门厅里有股煮卷心菜和旧床垫的气味。门厅那头钉着一张彩色宣传画,大得不适合钉在室内,上面只有一张巨大的面孔,宽度超过一米。那是个四十五岁左右的男人,蓄着浓密的黑色八字胡,面相粗犷而英俊。温斯顿朝楼梯走去。想坐电梯是没希望的,即使在情形最好时也很少开。目前白天停电,这是为迎接仇恨周的一项节约举措。温斯顿所住的公寓在七楼,他现年三十九岁,右脚踝上方还有一处因静脉曲张形成的溃疡,所以只能缓慢地走楼梯上去,中途还歇了几次。每层楼梯正对电梯门的墙上,那张有着巨大面孔的宣传画从那里凝视着,它是那种设计得眼神能跟着你到处移动的肖像画。“老大哥在看着你”,下方印着这样的标题。
在公寓里,有个洪亮的声音正在念一连串数字,跟生铁产量有关。此声音来自一块长方形金属板,它像一面毛玻璃面的镜子,嵌在右墙上。温斯顿扭了一下开关,声音多少低了一点,但仍清晰可闻。这个装置(叫做电屏)的声音能调小,然而没办法完全关掉。他走到窗前。他的体形偏小,瘦弱,作为党员制服的蓝色工作服只是让他更显单薄。他长着淡色头发,面色红润自然,皮肤因为使用劣质肥皂和钝剃须刀片而变得粗糙,然而冬天的寒意才刚刚结束。
外面,即使隔着关闭的窗户,看去仍然一副寒冷的样子。下面街道上,小股的旋风卷动尘土及碎纸螺旋上升。虽然出了太阳,天空也蓝得刺眼,但是除了到处张贴的宣传画,似乎一切都没了颜色。那张蓄着黑色八字胡的脸从每个能望到两边的街角居高临下地盯着。正对面的房屋前面就贴了一张,印有标题“老大哥在看着你”,那双黑眼睛死盯着温斯顿。下面临街处还有另外一张宣传画,一角已破,在随风一阵阵拍打着,把一个词一会儿盖住,一会儿又展开:“英社”。远处,一架直升飞机从屋顶间掠过,像苍蝇般在空中盘旋一会儿,然后划了道弧线疾飞而去。那是警察巡逻队,正在窥视人们的窗户。但巡逻队还不足为惧,足以为惧的只是思想警察。
在温斯顿身后,电屏传出的声音仍在喋喋不休地播报有关生铁产量和超额完成第九个三年计划的消息。电屏能同时接收和发送温斯顿所发出的任何声音,只要高于极低的细语,就能被它拾音。而且不仅如此,只要他待在那块金属板的视域之内,他就不仅能被听到,而且也能被看到。当然,在具体的某一时刻,你没办法知道自己是否正在被监视。思想警察接进某条电线的频度如何以及按照何种规定进行,都只能靠臆测,甚至有可能他们每时每刻都在监视着每个人。但无论如何,他们可以随时接上你那条电线。你只能生活——确实是生活,一开始是习惯,后来变成了本能——在一个设想之下,即除非你处在黑暗中,否则你所发出的每个声音都会被偷听,每个举动都会被细察。
温斯顿保持着背对电屏的姿势,这样比较安全些,不过他也知道,即使是背部,也可能暴露出什么。一公里之外是真理部,那是他上班的地方,是幢在一片不堪入目的地带拔地而起的白色大型建筑。这里——他略带几分厌恶地想道——这里就是伦敦,第一空域的主要城市。第一空域本身是大洋国人口第三大的省份。他绞尽脑汁,想找回一点童年记忆,以便让他记起伦敦是否一直就是这个样子:满眼都是摇摇欲坠的建于十九世纪的房屋,侧墙靠木头架子撑着,窗户用纸板挡着,屋顶是波纹铁皮,破旧的院墙东歪西斜。是否一直就是这样?在挨过炸弹的地方,空中飞扬着灰泥和尘土,野花在一堆堆瓦砾上蔓生,还冒出许多龌龊的聚居区,也就是鸡舍一样的木板屋。是否一直就是这样?可是没用,他想不起来:他的童年除了一系列光亮的静态画面,什么也没留下,而那些画面都缺少背景,大部分也不可理解。真理部——用新话 来说就是“真部”——跟视野中能看到的其他建筑明显不同。它是座巨大的金字塔形建筑,白色水泥熠熠发亮。它拔地入云,一级叠一级,高达三百米。从温斯顿所站的地方,刚好能看到党的三条标语,用漂亮的美术字体镌刻在真理部大楼正面:
战争即和平
自由即奴役
无知即力量
据说真理部在地面上的房间就多达三千间,另外还有相应的地下附属建筑。此外只有三座外表及规模类似的大楼分散坐落在伦敦,周围的建筑彻底被那三座大楼比了下去,所以站在胜利大厦顶上,同时可以看到这四座大楼,分别为四个部的所在地,政府的所有职能就分工到了这四个部。真理部负责新闻、娱乐、教育和美术,和平部负责战争,仁爱部负责维持法律和秩序,富足部负责经济事务。这四个部的名称用新话来说,分别是“真部”、“和部”、“爱部”和“富部”。
仁爱部是真正令人心惊胆战的地方,那里根本没有窗户。温斯顿从未去过仁爱部,也未曾进入过它的方圆半公里之内。那里闲人莫入,进去时,还要经过一段布着带刺铁丝网的错综复杂的道路、一道道钢门以及机关枪暗堡。甚至在通向它外围屏障的街道上,也有面目狰狞的警卫在转悠。他们身穿黑色制服,手持两节警棍。
温斯顿突然转过身,脸上已经换上了一副从容而乐观的表情。面对电屏时,这样做是明智的。他穿过房间,走进那间很小的厨房。这个时间离开部里,就放弃了在食堂的一顿午餐,他也知道厨房里除了一大块黑面包别无他物,得把它留到明天早上当早餐。他从架子上拿了个装有无色液体的瓶子,上面简单的白标签上印着“胜利杜松子酒”。如同中国的米酒,它散发的也是一股令人作呕、油一般的气味。温斯顿倒了快有一茶杯,鼓了鼓勇气,然后像喝药一样一口气灌了下去。
马上,他的脸变得通红,眼里流出了泪水。那玩意儿像是硝酸,不仅如此,喝的时候还给人一种后脑勺挨了一胶皮警棍的感觉。过了一会儿,他胃里的灼热感消退了一点,一切好像没那么难受了。他从印有“胜利香烟”的压扁了的烟盒里抽出一根烟,不小心把它拿倒了,烟丝因此掉了出来。他又抽出一根,这次好了点。他回到起居室,在位于电屏左侧的一张小桌子那里坐下来。他从桌子抽屉里取出一支笔杆、一瓶墨水和一本四开大的空白厚本子,它的封底是红色的,封面压有大理石纹。
不知为何,起居室里的电屏安装的位置不同寻常。它通常在远端的墙上,这样可以监视到整个房间,这张电屏却安在较长的那面墙上,正对窗户。电屏一侧有个浅凹处,温斯顿就坐在这里。建这幢公寓楼时,这地方很可能原意是用来摆书橱的。温斯顿坐在这个凹处,尽量把身子往后靠,这样可以保持在电屏的视域范围之外。当然,他的声音仍会被听到,不过只要待在目前的位置,他就不会被看到。他之所以想到这会儿要做的这件事,部分原因就是这房间不一般的布局。
同样让他想到做这件事的,还有他从抽屉里拿出来的本子,这是本异常漂亮的本子,纸质光滑细腻,因为岁月久远而变得有点泛黄。那种纸至少已经停产了四十年,因而他估计那本本子的年份远不止四十年。他在一间肮脏的小杂货铺的橱窗里看到它,那间铺子位于市内某个贫民区(究竟是哪个区,他现在不记得了),当时他马上有了种不可遏制的冲动想拥有它。党员不应该进入普通店铺(被称为“在自由市场买卖”),但这一规定未被严格执行,因为许多东西——如鞋带和剃须刀片——除非去那里,否则就买不到。他往街道左右两个方向迅速瞄了瞄,然后溜进去花两元五角钱买下了它,也没想它能派什么用场。他知错犯错地把它放在公文包里带回家,上面就算什么也不写,拥有它也算是有违原则。
他准备要做的,是开始写日记,这不算是件非法的事(没什么是非法的,因为不再有法律),然而被发现的话,有理由可以肯定惩罚会是死刑,或者至少二十五年劳改。温斯顿把钢笔尖装到笔杆上,用嘴吸掉上面的油脂。钢笔是种过时的东西,就连签字时也很少用,他偷偷摸摸、而且是费了些事才得到一杆,只是因为他感觉那种漂亮细腻的纸张配得上用真正的钢笔尖在上面书写,而不是拿蘸水笔划拉。其实他还不习惯用手写字,除了写很短的便条,他通常什么都对着口述记录器口授,对目前想做的这件事而言,当然不可能那样做。他把钢笔蘸在墨水里,然后踌躇了仅仅一秒钟。他感到全身一阵战栗,落笔是件决定性行为。他以笨拙的小字体写道:一九八四年四月四日。
他往后靠着坐在那里,陷入一种完全无助的感觉中。首先,他对是不是一九八四年完全没把握,不过可以肯定是那年前后,因为他对自己是三十九岁这点很有把握,而且相信自己是出生于一九四四年或一九四五年。不过如今在确定年份时,不可能没有一两年误差。
突然,他想起一个问题,他写日记是为了谁?为了未来,为了未出生的人。他的心思围绕那可疑的年份转了一会儿,心里忽然咯噔一下,想起新话里的“双重思想”一词。他第一次想到此举的艰巨性:你怎样去跟未来沟通?从根本上说这不可能。要么未来与现在相似,在此情况下,未来也不会听他说;要么未来跟现在不同,他的预言便将毫无意义。
他对着那张纸呆看了一会儿。电屏里已经换播刺耳的军乐。奇怪的是,他似乎不仅失去了表达自我的力量,甚至忘了他本来想说什么。在过去几周里,他一直在为这一刻做准备,从未想到除了勇气还需要别的什么。真正动笔不难,需要做的,只是将他大脑里没完没了、焦躁不安的内心独白转移到纸上就行了。这种情况实际上已经持续了好几年,然而在这一刻,就连这种独白也枯竭了。另外,那处静脉曲张的溃疡又痒得难受,可是他不敢搔,因为一搔就会红肿发炎。时间一分一秒过去,除了面前纸上的空白、脚踝上方的皮肤痒、电屏里尖锐刺耳的音乐和喝酒造成的一丝醉意,他别无感觉。突然,他完全是慌里慌张地写起来,但他对正在写下的东西并非全然心里有数。他用儿童式的小字体在纸上随意写着,一开始漏了大写,到最后连标点也不用了:
一九八四年四月四日。昨天晚上去看了电影,全是战争片。很好看的一部是关于一艘满载难民的船在地中海某处被轰炸的事。观众很开心地看到一个胖男人奋力游泳逃离一架直升飞机追赶的镜头。一开始看到他像头海豚一样在水里扑腾,然后是通过直升飞机上的瞄准器看到他,接着他全身都是枪眼,他身体周围的海水都变成了粉红色,他突然沉下去,好像枪眼导致进水,观众在他下沉时大声哄笑。然后看到的是一条坐满儿童的救生艇,上面有架直升飞机在盘旋。有个可能是犹太人的中年妇女坐在船头,抱着个大约三岁的小男孩。小男孩吓得尖叫,把头深深扎进她怀里,似乎想在她身上钻个洞而那个女人把胳膊围绕着他安慰他尽管她自己也已经害怕得脸色发青,一直在尽量掩护着他似乎她以为她的双臂能为他挡住子弹。然后直升飞机往他们中间投下一个二十公斤重的炸弹一道强光小艇变成了碎片。接着是个拍得很清晰的镜头是个小孩的手臂往空中飞得高高安在直升飞机前端的摄影机肯定在追着它拍从党员座位那里传来一片鼓掌声但在群众席那里有个女人突然无故喧哗起来嚷叫着说他们不该放给孩子看他们做得不对别放给小孩看直到警察去把她架了出去我不认为她会有什么事谁也不关心群众说什么群众的典型反应他们从来不会——
温斯顿停下笔,部分原因是肌肉痉挛。他不知道是什么让他的笔尖流淌出这些垃圾东西。然而奇怪的是,写这些东西时,他脑子里清清楚楚记起了另外一件事,以至于他几乎也想把它写下来。他意识到就是因为这另外一件事,他突然决定回到家里并从这天开始记日记。
如果那样模糊的一件事也能称为发生过,那么它是发生在那天上午,在部里。
当时快到十一点了,在温斯顿所在的档案司,人们开始从小隔间里往外拉椅子,摆在大厅中间,正对着大电屏,这是为两分钟仇恨会做准备。温斯顿正要在中间一排某个位置就座,有两个他只是面熟,但从未说过话的人出乎意料地来了。其中一位是个女孩,他经常在走廊里跟她擦肩而过。他不知道她的名字,只知道她在小说司工作,可能——因为她有时两手都沾着油,还拿了个扳手——她负责某部长篇小说写作机的机械维修工作。她是个样子大胆的女孩,差不多二十七岁左右,长着一头浓密的黑发,脸上有雀斑,动作像运动员那样敏捷。一条窄窄的鲜红色饰带——那是青少年反性同盟成员的标志——在她工作服的腰带上缠了几圈,松紧程度刚好能显现出她臀部的优美线条。从第一次看到她的那刻起,温斯顿就讨厌她,他也知道是什么原因:因为她随时随地营造的那种代表着曲棍球场、冷水浴、集体远足和完全心无杂念的氛围。他几乎仇恨所有女人,特别是年轻貌美的。女人——特别是所有的年轻女人——总是党最死心塌地的信徒、轻信宣传口号的人、业余侦探和异端思想的包打听。但这个女孩给了他一种印象,就是她比绝大多数女人更危险。有一次,他们在走廊里擦肩而过时,她迅速瞟了他一眼,那眼神好像刺进他体内,并注入一种黑色的恐惧感。他脑子里甚至想到,她有可能是思想警察的特务,不过事实上,这种机会微乎其微,但每次只要她在附近,仍会让他感觉特别不自在,这种感觉混合了敌意,还有恐惧。
另外一位是个男的,名叫奥布兰,是名内党党员。他的职务重要而不可测,温斯顿对其性质只是略有感觉而已。看到一名身穿黑色工作服的内党党员走过来时,椅子周围的这群人中出现了片刻的肃静。奥布兰高大结实,脖子很粗,面容粗糙,为人幽默而又冷酷。虽然外表让人望而生畏,但他的举止有一定的魅力。他有一招,就是推一推架在鼻子上的眼镜,这个动作很奇怪,能让人解除戒心——说不上为什么,但是奇怪地给人以文质彬彬的感觉。如果还有人这样想的话,这个动作也许能让人想起一位十八世纪的贵族在邀请别人用他的鼻烟。十几年来,温斯顿见到奥布兰的次数可能差不多也就是十几次。他感到奥布兰对他而言很有吸引力,不仅因为后者温文尔雅的举止与职业拳击手块头的反差让他觉得很有趣,更因为他有个秘密信念——也许根本不是信念,而是一丝希望,即奥布兰在政治正统性方面并非完美无瑕,他的表情无疑说明了这一点。话又说回来,也许他脸上表现出的根本不是非正统性,只不过是智慧。但不管怎样,从外表上看,他是那种可以跟他谈谈心的人,如果有办法躲过电屏跟他单独在一起的话。温斯顿从未付出一点努力去证实这种猜测,确实,也没办法证实。那时,奥布兰看了一眼手表,看到马上快十一点了,显然决定留在档案司,直到两分钟仇恨会结束。他跟温斯顿坐在同一排,中间隔了几张椅子,一个黄红色头发的矮个女人坐在他们中间,她在温斯顿隔壁的小隔间工作。那个黑头发女孩正好坐在温斯顿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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