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是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05735002
★性格决定命运,精神优于物质,个体大于社会——《月亮和六便士》中诠释的这种反世俗、反传统的立场,让几代读者为之潸然泪下。
★ 《人性的枷锁》是毛姆的长篇半自传体小说,20世纪风靡全球。此书堪称“天才的著作”,而毛姆是当之无愧的“艺术大师”。
★ 一部深刻的现实主义作品,通往内心世界的自由之路,毛姆认为的完美之作,广为世界各国读者所传诵。理想主义与虚无主义只一线之隔,毛姆一生的挣扎,在《人生的枷锁》中回到原点。
在英国的作家,甚至整个西方作家中,毛姆的小说一直排列在最引人入胜之列。若说阅读西方小说需要读到五十至一百页以后才能进入阅读角色,那么毛姆的小说只需读过二十页,读者就欲罢不能了。像他的著名小说《月亮和六便士》,读者甚至完全可以当作福尔摩斯探案集来读。小说中的“我”是福尔摩斯,小说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就是一个谜案。“我”在第一章里大发宏论,把斯特里克兰德的谜案搞得吊人胃口,斯特里克兰德由一个证券经纪人变身画家,无论他儿子写的传记还是评论家的乱评,都让人云山雾罩。接下来的几章写斯特里克兰德太太热衷与文人墨客打交道,频频举办宴请沙龙,男主人首次露面,“我”只是见到一个“体格宽大,厚重,手大脚大身穿晚礼服,略显笨拙”的男人,还未来得及深入熟悉,紧接着这个一家之主就弃家出走了!伦敦上流社会一时热闹起来,流言盛传斯特里克兰德是被某个茶庄的年轻女子勾走了。“我”受托去巴黎寻找斯特里克兰德,侦破的结果大相径庭,斯特里克兰德不仅没有被女子勾引,甚至极端厌恶女人的纠缠。他离家出走,只是因为他决意摆脱家庭的缧绁,改行学习画画。此时他已年届四十。“我”的侦探身份也因此由侦破斯特里克兰德离家出走的原因而转变成了“我”对斯特里克兰德的个人行为、性格和追求的侦察和探讨。
斯特里克兰德在巴黎待下来,“我”在好奇心驱使下五年后也到了巴黎。“我”发现斯特里克兰德五年来在巴黎住廉价旅馆,生活简朴到埋汰,人潦倒到可怜,而“我”来巴黎却是驾轻就熟,还有老朋友斯特罗伊夫经常相聚,叙谈往日的美好记忆。斯特罗伊夫是一个画家,靠卖通俗画和安静本分的妻子布兰奇把日子过得温馨而小康。他对绘画十分在行,对经典大师顶礼膜拜,对新兴的现代派画派深表同情,有伯乐的眼光、赞美的态度。斯特里克兰德看不起他的画,出言不逊,但他仍然把他看作天才,包容他、理解他。作为人,他真诚、坦率、热心快肠。斯特里克兰德卖不出去画,他不仅帮助推销,还借钱给他;斯特里克兰德得了重病,他叫上“我”一起把斯特里克兰德弄到自己家里治疗、看护、将养。然而,斯特里克兰德病刚好便反客为主,不仅在他家作画,还把他的爱妻拐到了手。斯特罗伊夫痛苦万分,又不忍心赶走斯特里克兰德和爱妻,只好自己净身出户了。他以为过一段时间爱妻会回心转意,岂知斯特里克兰德开始厌恶他的妻子布兰奇时,布兰奇喝草酸自杀,好端端一个家庭支离破碎了。斯特罗伊夫充当了一个农夫与蛇的故事中农夫的可悲角色,可他热爱天才,理解天才,因此原谅了斯特里克兰德,形单影只地回了故乡荷兰,“我”因此感叹道:“没有谁知道他为什么到这里来,死后又到哪里去。”
斯特里克兰德似乎有些不食人间烟火:他的画没有画商购买,参加画展不啻天方夜谭。“我”因为斯特里克兰德毁坏了斯特罗伊夫的美好家庭,对他极端厌恶,不愿意和他来往。斯特里克兰德特立独行,偏偏愿意和“我”交往,“我”对他渐渐地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斯特里克兰德拙于表达,但在夫妻关系或说男女关系上却自有理论:“情欲是正常的、健康的。爱情是一种疾病。女人是我获得快感的工具;我没有耐心满足她们的要求,充当什么配偶、伙伴和伴侣之类的角色”“男人的灵魂是漫游于宇宙最遥远的地域,女人却要把它弄进网罗里,罩得结结实实”“布兰奇不是因为我离开她而才去自杀的,而是因为她是一个愚蠢的失衡的女人”。“我”因此一步步捕捉到了一个热烈的饱受折磨的灵魂,感觉它瞄准了某种更伟大的东西,这是任何与肉体绑缚在一起的东西都无法企及的。斯特里克兰德破天荒地让“我”看他的画作,“我”被他笨拙的绘画技巧着实吓了一跳,画面笨拙得像出自一个醉醺醺的马车夫之手。画的颜色在“我”看来出奇地死板,满眼都是残缺不全的符号,仿佛画家在混沌中摸索,灵魂因此极度痛苦。他画里的符号无法与同胞享受共同的价值,意义模糊,他的画注定卖不出去。
斯特里克兰德沦落成了巴黎街头的流浪汉,不得不在舍粥救济所和夜宿救济所里混日子,有一餐无一顿的,在举目无亲的巴黎街头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然而他潦倒却没有落魄,在绘画的道路上像一个永不停歇的香客,走向一座也许根本不存在的神坛。最终,他赶上了一艘开往南太平洋的轮船,来到了塔希提岛上。这时候,他的心像被什么东西拧了一下,猛然间他感觉到了一阵欢欣的鼓舞,一种美妙的自由自在的感觉,一种找到家的感觉。他从英格兰逃到法国,就像一个四方楔子打进了一个圆窟窿里,怎么都是格格不入;但是,塔希提岛的“窟窿”不只有圆的,也不只有方的,而是各种各样的都有,无论你是什么样的楔子都能对上一个窟窿。他因为寻求内心的东西的劲头太大了,最后把他的世界的根基都动摇了。他只好一路逃窜,来到他可以自由自在生活的海岛。他作画的灵感如泉喷涌,模特儿遍地都是,更重要的是找到了一个土著女子,认定“你是我的男人,我是你的女人。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他们隐居在莽林深处,他画画不知疲倦,后来得了麻风病依然作画不止,没有画布时他把整个木屋里的墙壁画满了。他的作品创造了一个绚丽的世界,气势磅礴,充满了肉欲和激情涌动;充满了原始的、可怕的、美丽的、污秽的场景;诡异而泛太思蒂克(参见正文224页注释)的氛围,混沌初开的世界,人物是泥土,是亚当和夏娃……世人在这些画作面前终于屈服了,他在塔希提岛默默去世不到十年,他的画开始在巴黎走红,一幅画当初不值十个法郎,如今能卖到几万法郎。
二
作为一部十几万字的小说,一个四十岁才学画画的证券经纪人,从现代文明社会步入原始的森林,祸害了三个女人,成了一个自成一格的画家,内容够丰富,人物够立体,故事够好看,情节够抓人,起码应该算是一部平均水准的长篇小说了。但是,果真如此,在盛产小说的英国,它恐怕还只有被淹没的命运。它如今依然很旺,仍然是很受欢迎的一部小说,是因为和一个名叫高更的法国画家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只要高更的画作不死,这部小说想死也难。实际上,毛姆当初之所以决心参考高更的生平写这部小说,很可能就是受了高更那幅著名的画作的启示:《我们从何处来?我们是谁?我们向何处去?》。小说的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一生活动的轨迹仿佛就是在图解这幅画的题目,或者说这幅画的题目是毛姆写作这部小说的纲领。高更把这幅画看作“哲学作品”,还提醒观众应该从右向左阅读。画面上共有十三个人像。第一组四个人,一男两女一儿童,儿童代表生命的开端。第二组四个人,两男两女,其中最显眼的男子在摘果子,象征亚当和夏娃。第三组五个人,最远处一个是一偶像,老妇人代表生命的终结。另有狗、猫、鸟若干动物,植物,石头,水和天空等物。这无疑是表现混沌初开的世界。高更这幅画和毛姆小说的结尾相吻合,或说毛姆用文字再现了高更最后一幅力作,是毛姆的这部小说和高更的绘画最大的吻合之处。在高更的生活中,他画完这幅画后,便爬上附近的一座小山的山头,服下了大量砒霜,却自杀未遂,大病一场。毛姆笔下的斯特里克兰德晚年患了麻风病,残肢断臂,几成一堆烂肉碎骨,惨死在小屋里。现实与虚构里的人物结局虽然不同,但是他们为了追求理想不惜生命的勇气是相通的。
三
毛姆为什么选择高更作为小说主人公的原型呢?
19世纪发轫并形成风起云涌之势的现代派画家,走到极端几近狂人的有两个人,一个是高更,一个是梵高。巧合的是,这两个人认识后志同道合,尤其梵高对高更的友谊一往情深,当他在法国南方修筑了自己的小房子后,他盛邀高更来一起居住,打算组成一个绘画团体,但是高更来住后不久就要分手。梵高因此心烦气躁,精神失控,用剃刀把自己的右耳朵割掉,拿上这个毛骨悚然的礼物送给了一个和他要好的妓女。他在医院把耳部包扎过后,回到画室还给自己画了一幅《耳朵缠着绷带的自画像》。时隔一年,他当胸开枪自杀,有人认为他是为了提高他的画作的价值,及早结束自己的生命来报答弟弟对他追求绘画的经济支持。如果这种猜测未免残忍,但他写给弟弟的信却从来温情。梵高一生只在一个画商手下打过工,先后向两名女子求婚均遭拒绝,只和一个妓女共同居住了比较长的时间……这些人生罕见的事实都是很珍贵的,荦荦大端的。
高更出生在巴黎,三岁丧父,母亲带着他投靠时任秘鲁总督的舅舅。七岁全家回到法国,定居故乡奥尔良。十七岁高更做海员,六年后回到巴黎,他的监护人古斯塔夫•阿罗沙介绍他在凡尔登证券交易所做经纪人。期间,受阿罗沙的影响,工作之余从事绘画和收藏,尤其对印象派绘画刮目相看,并执着地模仿,成了“星期天画家”,经常有画作入选沙龙参加画展。这个阶段,他工作稳定,收入颇丰,同时又感到工作和爱好的矛盾难以调解,三十五岁毅然辞去工作,决心做一名职业画家。此后,高更生活陷入穷困,仍专情于绘画,往返于布列塔尼的一个小渔村,用画笔表达原始状态,确立了画风。几年后,他孤身一人来到位于夏威夷群岛东南一千多公里的法属塔希提岛。两年后重返巴黎,诸事不顺,两年后再次回到塔希提岛。贫穷、疾病、孤独折磨着他,1903年他客死异乡,终年五十五岁。高更自称是一个幼稚和粗鲁的野蛮人,实际上他在文明社会里长大,不可能有天生的纯真、单纯和无知来表现原生态的生活,只能在别出心裁的画作里调和文明和野蛮的矛盾。他在塔希提岛最后的岁月,得的是梅毒,因与多名土著女子做爱,传染他人,历来遭人诟病。他死后三年,巴黎德外奴沙龙举办高更作品回顾展,共展出作品二百二十七件。
从两个人的生活轨迹来看,高更的生平,有些经历是梵高梦寐以求的。首先,高更娶妻生子,成家立业,过了三十五年正常人的生活。其次是他执着绘画的动力是成名成家,参加画展是为了扩大影响。再次,他向往原始状态,是在寻找绘画中的表达方式,或者为他逐渐形成的绘画风格寻找生活基础。一句话,如英国著名经济学者亚当•斯密所说:“所有的人都渴望能够被人一睹尊容。”仅与梵高相比,高更便算不上一个特别的例外了。
但是,在毛姆看来,梵高的人生走得也许够野的,够狂的,够残忍的,但是不够远。因此,如果写梵高,“我们从何处来”和“我们是何人”也许写来更容易,但是,“我们往何处去”却写不下去,因为梵高一生没有离开城市这个体现现代人类文明的终结地。梵高最远走到了法国南部,灿烂的阳光让他画笔下的麦田一片金黄,夜空一片深蓝,向日葵一片辉煌。然而人物呢?人物在阳光下怎么样?在星空下又怎么样?这些,梵高似乎忽略了,而忽略的原因很可能就是梵高在地理位置上走得不够远。高更一心要走远,象征现代文明的轮船漂洋过海,把他转送到了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这段距离决定了高更绘画的方向和广度。塔希提岛的土著人的生活还是原始状态。高更大部分画作都以塔希提岛为背景,不管是环境影响了高更,还是高更追求了原生态,他的画都是在塔希提岛画成的,这是更改不了的事实。这让高更追求的人生目标,仅从地理位置上就看起来更高,更远,更需要一种毅力和舍弃。
因此,毛姆在高更这样的人生空间里,无论写人还是写事儿,都有足够的腾挪之处,更利于想象力的发挥。从这个角度上看,毛姆笔下的斯特里克兰德为了理想一往无前,追求绘画的完人,浪漫远远多于现实,为小说增加了力度和深度。
四
毛姆对小说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是肯定的:为赞赏男主人公弃家而去的勇气,把他的妻子和儿女都写成了俗不可耐的小市民;为包容男主人公夺人妻子、毁人家庭的行为,他把一个恭恭谦谦的男人写成了滑稽小丑;为了给男主人公寻找祸害女人的行为辩护,他说“一个人只要干了大家意料之外的事情,他的同胞一准会把缘由归结为最难以置信的动机”……总之,毛姆不惜为了肯定一个人而否定了芸芸众生。但是,有一点是不能忽视的,那就是毛姆无论怎样肯定主人公的人生活动,为描述和赞赏他的画作寻找了很多富有激情的文采飞扬的文字,但是有一个词儿始终没有出现——美。
仔细阅读这部小说,毛姆始终没有使用美这个词来描绘斯特里克兰德的绘画。倒是通过一般人的眼光和态度,批判和否定了斯特里克兰德的画,那就是谁都不愿意把斯特里克兰德的画挂在自己的客厅、卧室、书房和厨房。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斯特里克兰德的画缺乏美。不美的东西,难以登堂入室。至于在小说的结尾,斯特里克兰德太太把丈夫的复制品挂满家里的墙壁,那是一种反讽,一种对世俗眼光的揭露。如果读到并玩味“画面上的紫色块,看上去恐怖,如同腐烂的生肉,却又有一种发光的肉欲的激情”这类描写,你很难说毛姆对现代派的绘画没有保留态度,无论是有意识的还是无意识的。
毛姆一定想不到,他这种认真的创作态度,会对评价他的创作成果有利,有用,有力。
如同人们在生活中要寻找美一样,绘画寻找美、表现美,是天经地义的,是亘古不变的。正因为如此,我们才有了“如诗如画”这类文雅的说法,才有了俊男靓女“长得像画上的一样”这样的通俗形容,因此可以推论:凡是如画的东西,都应该是美的。几千年来,艺术家们都在表现美;传统画家无论用什么手法,都是围绕着美探索的,都是在为美服务的。真善美是他们永恒的主题。而现代派的绘画,可以用很多文辞来描述,光线啦、色彩啦、印象啦、情绪啦、激情啦、情欲啦、概念啦……但是传统上描写绘画的最有力量的词——美,似乎没有用了,多余了,过时了。更过头的是,现代派画就是要颠覆美,破坏美,甚至以丑为美。整个20世纪文艺的创作和取向,都是形式大于内容,少数欺压多数,对芸芸众生的传统审美观更是置之不顾。
然而,热闹了一个世纪的现代派画作,尤其像梵高、高更、毕加索和马蒂斯等现代派的画作,绝大多数都被收藏于各种博物馆,拍卖天价是商业操作,是社会富足的外溢,甚至是富人起哄的结果,绝大多数普通人即便今天也还是不愿意把它们挂在自己的客厅和卧室的,除了那些追求所谓个性的各色之人。
五
毛姆于1874年出生在巴黎的英国大使馆,十岁成为孤儿(这点和高更有共鸣),由叔父和婶娘养大。先在坎特伯雷国王学校就读,后在德国海德堡攻读哲学,最后在圣托马斯医院攻读医学,并获得行医资格。但是,他依靠一点有限的遗产,在巴黎改行写作,终身投身文学创作。他对莫泊桑的写作进行过深入研究,遵循自然主义的表达风格。起步于长篇小说《兰贝斯的丽萨》(1897),成名于戏剧《弗雷德里克太太》(1907),一度靠创作戏剧名利双收。因此,他的小说,无论长篇还是短篇,都很有戏剧性。《人生的枷锁》(1915)是他的代表作,半自传体,写一个孤独的男孩如何变成了一个敏感的成年人的经历。《寻欢作乐》(1930)映射英国著名作家哈代,而《刀锋》(1944)是一部接近哲学小说的作品。他的长篇小说,每篇都是对人或者人性的一种解剖。再有,他在英国文学史上的地位,很大一部分支持来自他的几百篇短篇小说,其中不少精彩篇什都是英语短篇小说中的最佳写作。毛姆的文学创作虽然是传统的,但个性很强,观察尖锐,细致到“我看到她们以为没有人看见时就在她们的椅子上揩手指……轮到女主人拜访她的朋友时也一定会在她们的家具上如法炮制,以解心头之恨”。他手中的笔如他获得行医资格的柳叶刀,往往直达病灶:“同一个人的内心,你可以发现卑鄙和伟大、恶毒和慈悲、仇恨和慈爱,它们并行不悖。”他的小说有大约十分之一的篇幅是夹叙夹议的,因为他的哲学背景,他的议论十分精当:
艺术家有一种世上别的职业望尘莫及的优势,不仅可以嘲笑朋友们的相貌和性格,还可以讥讽他们的作品。
一个人掉进水里,他如何游泳是无关紧要的,游得好坏都无所谓:他不得不挣扎出来,别让淹死才是大事。
只有诗人或者圣贤才会坚信,在沥青路面上浇水,百合花会生长出来回报他的辛勤付出。
人们把面具佩戴得天衣无缝,连他们自己都以为在佩戴面具的过程中自己实际上就成了和面具一样的人了。
艺术是一种性本能的表现。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毛姆主要写散文并在公共传媒上进行一些讲授文学的活动,因他的作品故事性强、情节吸引人、人物活动富有戏剧性,虽然基本没有重要作品再发表,但是直到他1965年去世前,因为电影以及稍晚的电视不断改编他的作品,他在英国文坛的声音一直响亮。
然而,评论家对他的创作评价始终不高,他也不无诙谐地称自己是“二流作家中的一流作者”。这无疑与他同时代的很多著名作家的写作取向大有关系。劳伦斯、赫胥黎、乔伊斯、伍尔夫、福斯特等等,在现代派文学写作中卓有成效,都是各路评论家和大学讲坛大书特书、大讲特讲的作家。《查特莱夫人的情人》《美丽的新世界》《尤利西斯》《达洛威太太》和《霍华德庄园》等大量的现代派小说,不仅在传统小说中突围,而且形成了一股巨大的势力,一度让传统写作渐渐地难有立身之地。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一直到他去世,毛姆基本上没有再写出重要的作品,一方面是他进入古稀之年,创作力不如当年;另一方面,很可能就是现代派成了世界文坛的主流声音,他索性歇手不写了。
进入21世纪,甚至早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随着大量普通读者流失,支撑文学的基础发生动摇,二三流批评家、文学史家、高等学府的教授感觉到他们大吹特吹现代派作品没有什么意思,再闹下去自己安身立命的文学基础都会不复存在,传统作品或说经典作品才渐渐地反弹,各就其位。随便一说的是,世界范围内,各路批评家都是二三流脑子(主要根据是他们不能创作原著,只能依靠别人的成果说三道四),像勃兰兑斯这样的顶级批评家凤毛麟角,远远低于顶级作家和一流学者的概率。如今世界文坛的创作越来越不知所措,读者群体越来越小,他们难辞其咎,可惜清醒的文人学者不多,没有下功夫探讨这个原因。比如说,对普通读者来说,批评家炒作了近一个世纪的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只能束之高阁,《月亮与六便士》却能一口气读完,既能看见一个个性鲜明的主人公,又能发现一个象征主义画家的原型,收获是双重的。因此,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英国文坛各领风骚的现代派中,毛姆能坚持传统写作并取得成功,如今看来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了。
六
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毛姆周游世界,来过中国,写过一本《中国见闻》,其中一篇著名速写叫《苦力》,把中国劳苦大众的谋生状态写得冷静、冷峻、犀利而充满同情,一粒小小水珠映照出毛姆放眼世界的视野。毛姆说:
我从写作中汲取的教训是,作者应该从创作乐趣中得到酬报,从思想负担的释放中得到回报;对其他东西不必介意,表扬还是苛评、失败还是成功,都应该在所不计。
记得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我在《外国文学季刊》审稿编稿,《月亮与六便士》先在季刊发表而后成书出版,看得津津有味,手不释卷。编辑部诸位对毛姆为什么使用了这样一个书名猜测各异,各抒己见,一位老同事最后结论说:“月亮”应该指艺术,“六便士”当指世俗价值观。三十多年过去,如今我亲手把《月亮与六便士》译出,我觉得毛姆没有这样的观念。无论是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跌宕起伏的生命轨迹,还是毛姆在小说中构建的故事情节以及相当篇幅的夹叙夹议,传达给读者的信息应该是:月亮重要,六便士也重要,性格即命运,命中注定哪样就是哪样。
苏福忠
甲午年中秋
——乔治·奥威尔
一
说实话,我最初认识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一点也没有看出来他身上有什么不同凡响的东西。然而,现如今,很少看见谁还会否定他的伟大。我这里说的伟大,不是平步青云的政治家所取得的光环,也不是功成名就的军人赢得的英名。那是一种特质,属于他们所占据的位置,与个人关系不大;环境一经发生变化,那种盛名就会大打折扣,名不副实。首相退下官位,人们屡见不鲜的只是一个夸夸其谈的演说家;将军脱下戎装,不过是集镇上的一介草莽英雄。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的伟大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你也许不喜欢他的艺术,但是无论如何你难以拒绝它,你很难会没有兴趣。他让你不得安生,让你乖乖就范。他为人取笑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为他辩护或者说他的好话,都不再看作是性格古怪,言辞偏激。他的种种毛病为人们津津乐道,认为是成就他取得成绩的必需品。他在艺术上的地位仍有讨论的余地,赞美者的奉承也许像诋毁者的非议一样率性而为,捉摸不定;然而,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那就是他有天赋。在我看来,艺术上最令人感兴趣的东西是艺术家的个性;如果个性鲜明,我愿意原谅一千个毛病。我以为,与艾尔·格列柯 相比,贝拉斯克斯是一个更高明的画家,但是习惯势力作祟,无人对他顶礼膜拜:这个克里特岛人,沉迷声色而结局可悲,把他的灵魂的秘密呈现出来,像一份标准的献祭。这个艺术家、画家、诗人、音乐家,有了他的装点,崇高而美丽,让审美意识得以满足;但是这点类似性本能,其原始野蛮的东西是少不了的:他在你面前呈现的还有他本人更了不起的天分。对他的秘密追根溯源,和津津有味地阅读一个侦探故事不相上下。这种秘密好比一个谜,分享了大千世界没有答案的奇观。斯特里克兰德的画作最微不足道之处,都显示出一种罕见、扭曲以及复杂的个性。正是因为这点,就是那些不喜欢他的画作的人,都做不到对他的画作漠然视之;也正是因为这点,激起了世人对他的生平和性格的兴趣,好奇之极。
斯特里克兰德死后不到四年之际,莫里斯·赫雷特在《法兰西信使》发表了那篇文章,把这位默默无闻的画家从历史尘埃中挖掘出来,敢为人先,后来的作家或多或少惯随大溜,这才纷纷循声发表文章了。在很长时间里,法国没有人享有比赫雷特更无可争议的权威,他提出的看法不可能不给人留下印象;他的说法看起来有夸大之嫌,但是后来的各种评价肯定了他的评估,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现在稳稳地守住了他先前制定的路线。这一声誉平地崛起,是艺术史上最浪漫的事件之一。但是,我并不打算对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的作品妄加评论,除非作品触及他的性格。我不能苟同一些画家的出言不逊,说什么门外汉对绘画一窍不通,要表明对他们的画作的青睐,最好是三缄其口,掏出支票簿就是了。认为艺术只是一种才艺,只有手艺人才真正理解,这是一种奇谈怪论:艺术是感情的表露,感情讲一种芸芸大众都能听懂的语言。不过我承认,批评家要是对技巧缺乏实践的知识,很少能够对有真实价值的画作说三道四,而我就对绘画一窍不通。还好,我没有必要冒这种风险,因为我的朋友爱德华·莱格特是一个写作高手,又是一个深得人心的画家,在一本小书里详尽地论述了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的大部分作品,叙述风格令人着迷,堪称样板,因为说来遗憾,大部分叙述风格在英国远不如在法国根深蒂固。
莫里斯·赫雷特在其著名文章里对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的生平予以简述,伏笔不少,刺激了人们打破砂锅问到底的胃口。他对艺术没有感情用事,只是一心想唤起有识之士的对一个天才的注意,因为这个天才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天才。不过赫雷特是一个深谙此道的记者,很清楚“人情趣味”可以让他更容易地达到他的目的。有些人过去与斯特里克兰德接触过,比如在伦敦就知道他的作家,还有在蒙特马特咖啡馆与他相遇的画家,当时见到的不过是一个落魄的艺术家,与别人没有什么两样,这下当头棒喝,发现竟然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天才,他们与他失之交臂,于是法国和美国的许多杂志开始发表连篇累牍的文章,一方面各种回忆不断涌现,一方面欣赏评析接二连三,这下把斯特里克兰德的名声大加渲染,吊足了公众的胃口,却满足不了他们的好奇心。这个题目引起广泛兴趣,肯下功夫的维特布雷希特—罗特霍尔兹在其令人难忘的专题论文里,能够开出一份各方著名权威的清单。
人类骨子里具备编织神话的才能。这种才能在那些出类拔萃的人物的生涯中不失时机地捕捉各种事件,给人惊讶或者令人迷惑,杜撰出一个传奇,随后穿凿附会,让人发疯般地深信不疑。这是一种浪漫的抗议,就是让平淡无奇的生活陡升色彩。这种传奇的各种事件成了英雄名垂史册的万无一失的护照。这位哲学家面含冷笑,认为沃尔特·罗利爵士在人类记忆里稳坐圣贤尊位,那是因为他把自己的大氅铺在地上,让伊丽莎白女王踩踏走过,而不是他把英格兰的名字带往那些没有被发现的国家。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生前默默无闻。他树敌过多,并非广交朋友。所以,用不着奇怪的是,那些写他的人只好借助活跃的想象来弥补他们回想起来的贫乏事实,而且很显然,虽然人们对斯特里克兰德了解十分有限,却也足够浪漫写家有机会找到材料加以发挥。他一生行为怪异,令人畏葸,他的性格中咄咄怪事也不少,他的命运让人心疼的东西更是多不胜数。随着时间流逝,这些因素经过添醋加油,一个传奇就凭空产生了,一个脑子灵光的历史学家对此是不会贸然抨击的。
然而,罗伯特·斯特里克兰德牧师偏偏不是这样一位脑子灵光的历史学家。他坦承他写这部传记是为了“消除某些街谈巷语的误解”,关于他父亲后半生的种种不实之词“给依然活在世上的亲人们带来很大的痛苦”。明摆着,关于斯特里克兰德的一生,为人共知的许多情况都让一个体面的家庭感到难以面对。我读这部传记出于好玩消遣,暗自庆幸内容不过尔尔,因为传记写得毫无色彩,枯燥乏味。斯特里克兰德牧师笔下的人物是一位尽职的丈夫,一位慈祥的父亲,一个脾气随和的常人,勤勤恳恳,品行端正。这位当代牧师在研究我以为可以称之为《圣经》诠释这种科学时,学会了顾左右而言他的本领,让人大开眼界,但是这位牧师“诠释”他父亲一生的所有事实的那种高超手腕,倒是一个孝顺的儿子很容易发现方便记忆的方法,一定会让他时机成熟时在教会获得最高的位置。我似乎已经看见他的肌肉结实的小腿套上了主教的绑腿了。虽然这事做来需要勇气,但是难免在碰运气,因为这则传奇普遍为人接受,也许与斯特里克兰德的名声越来越大不无关系。因为许多人是因为厌恶他的艺术才被吸引住的,用厌恶的眼光审视他的性格,或者对他的死亡表示同情。儿子用心良苦的努力给父亲的崇拜者头上投来一股凛冽之气。并非巧合的是,斯特里克兰德最重要的作品之一,《撒玛利亚的女人》,是在斯特里克兰德牧师那部传记出版后随之而来的那场讨论后不久,出售给了克里斯蒂,比九个月前少卖了二百三十五镑,这幅画作再次落锤拍卖,只是因为那位有名的收藏家溘然长逝了。如果人类不可小觑的编织神话的才能不扫除不利因素,听任大家强烈的猎奇之心黯淡下去的话,也许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的力量和独创性不足以造成这种价格差别。事过不久,维特布雷希特—罗特霍尔兹博士的那篇大文问世了,最终让所有艺术爱好者的疑虑烟消云散了。
维特布雷希特—罗特霍尔兹博士在历史学派上另有专属,相信人类本性怎一个“坏”字了得,说它“更坏”都毫不过分。当然,读者在他们手中寻找乐趣尽可以放心,较之那些把浪漫的非凡人物描写成家庭道德的典范的幸灾乐祸的作家,在他们笔下寻找娱乐可就危险了。就我而言,如果把安东尼和克莉奥佩特拉描写成一种纯粹的经济联盟,那我会感到非常遗憾的。要让我相信,老天在上,提比略与乔治五世相比,是一个无可指摘的君王,那可需要远比现有的资料更多的证据才行。维特布雷希特—罗特霍尔兹博士用那样的措辞评论罗伯特·斯特里克兰德牧师不谙世故的传记,很难让人不对这位倒霉的牧师深表同情,想避免这种感情都不行。他顾及体面的意犹未尽的言辞被抨击为虚伪,他躲躲闪闪的陈述被直接说成是在撒谎,而他保持沉默的地方被无情地斥之为背叛。这些过失的良苦用心,对一个作家来说是该受指摘的,而从一个做儿子的角度看,则是情有可原的,盎格鲁—撒克逊民族因此也饱受连累,被谴责为故作正经、爱耍花招、自命不凡、欺骗、狡猾以及烹饪一无可取。我个人认为,斯特里克兰德牧师在反驳关于他父母之间某种“不愉快”的已经深为世人相信的描写时,简直是草率从事,引用一封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从巴黎写来的家信,说他父亲赞扬母亲是一位“出类拔萃的女人”,因为维特布雷希特—罗特霍尔兹能够把原信复制出来,这段话的原意原来是这样的:“上帝诅咒我的妻子吧。她真是一个出类拔萃的女人。但愿她下地狱。”在教会一统天下的日子里,教会对待这种不受欢迎的证据,不应是这样的态度。
维特布雷希特—罗特霍尔兹博士对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崇拜有加,热情不减,他要粉饰斯特里克兰德是没有任何危险的。他有一种准确无误的眼光,对一切看起来纯洁无辜的行为的不可告人的动机都看得穿。他既是一个病理学家,还是一个执迷艺术的人,那些潜意识的东西很少有什么秘密躲得开他。没有哪个探求神秘的人能像他一样看透普通事物的深层意义。探求神秘的人看得透言语难以表达的东西,这是病理学家口头说不出来的。别有一种独特的迷人之处的,是看到这位博学的作者把每处会给他笔下的主人公投下不良影响的逸闻趣事,一一流于笔端的那股急切的劲头。每当他找出表现主人公冷酷无情或者卑鄙龌龊的例子,他的心就对他多一份热烈,而且在发现某件被人遗忘的故事能用来嘲讽罗伯特·斯特里克兰德牧师的一片孝心时,他就会像宗教法庭的法官审判异教徒那样喜不自胜。他那种孜孜以求的精神着实令人吃惊。无论多么微小的东西都躲不过他的眼睛,而且你可以完全放心,如果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留下一张没有付账的洗衣单子,这种区区小事一样会被详尽记录下来;如果他欠别人半克朗钱没有偿还,这笔借款的每个细节也不会漏掉。
二
有关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诉诸文字的东西不少了,看起来我没有必要再费笔墨。一个画家的碑文是他的作品。不错,我对他的了解比多数人要多得多:我最初与他相遇时,他还没有成为画家,他在巴黎度过的那些潦倒的日子里,我和他频频相见。然而,我并不认为如果战乱没有把我带到塔希提岛上,我还会把我的种种回忆写下来。众所周知,他在塔希提岛度过了他生命的最后几年,我在那里还结识了熟悉他的人。我发现我这样的身份,正好可以把他一生中最鲜为人知的悲剧的部分大白于天下。如果那些相信斯特里克兰德的伟大的人是正确的,与他有过亲身接触的人的个人叙述很难说是多余的。假如有人像我和斯特里克兰德一样,与艾尔·格列柯亲密无间,能读到这人写下的回忆录,我们有什么舍不得放弃呢?
然而,我不会为这些借口寻求庇护。我忘记谁建议过,为了让灵魂受益,每天应该做两件自己不喜欢的事情:这是一个富有智慧的人,这话就是格言,我谨记在心,遵照行事,因为每天我醒来起床,每天上床睡下。但是,我本性中具备苦行主义倾向,我让我的肉体每星期接受一次更严厉的磨难。我从来没有漏掉一次阅读《泰晤士报》的文学增刊。想想大量的书有人写出来,作者心怀美好的希望看到它们出版,等待这些书的命运,这是一种有益健康的守则。每一本书要从这样浩瀚的书堆里突围,会面临怎样的概率?那些成功的书也不过是季节性的。老天知道书的作者会有什么样的疼痛,他忍受了怎样的苦涩经历,遭受了怎样的头痛,只是为了让某个碰巧的读者得到几小时的放松,或者驱除他路途的劳顿。如果可以根据书评作出判断,那么很多书是作者呕心沥血写出来的,为它们曾经绞尽脑汁。对有些作者来说,甚至是付出了一辈子艰苦的劳作。我从写作中汲取的教训是,作者应该从创作的乐趣中得到酬报,从思想负担的释放中得到回报;对其他东西都不必介意,表扬还是苛评、失败还是成功,都应该在所不计。
战争到来,随同战争而来的,是一种新的态度。青年求助于我们过去不了解的神灵,有可能已经看出来那些在我们身后来人的活动的方向。年轻的一代意识到了力量和躁动,早把门敲过了。他们蜂拥进来,坐在我们的座位上。他们大呼小叫,空中吵闹声一片。他们的一些长辈,学着青年的滑稽行为,老当益壮,极力让自己相信他们的日子还没有结束。他们和精力最充沛的人一起嚷叫,但是他们的嘴里喊出来的战争呐喊显得很空洞。他们像可怜的荡妇,试图用画笔、化妆和脂粉,叽叽喳喳嚷叫不断,让青春幻影再现。明智一些的人自顾做出一副不卑不亢的优雅。他们含蓄的微笑是一种迁就的讥讽。他们记得他们也曾把坐享好处的一代人踩在脚下,也这样大呼小叫过,也这样冷嘲热讽过,他们早看透这些高擎火把的勇敢人士转眼之间就会把位置让出来。世上没有哪句话称得上最后一句话。尼尼微城把自己的伟大吹捧到天空时,新的福音早已成了古董。那些讲这些豪言壮语的人,好像觉得这些话无比新颖,其实过去先人们早讲过一百多遍了,腔调都很少改变过。钟摆来回游荡,往复循环。那个圆圈从来都在重新启动。
有时,一个人活了相当长的时间,在一个时代里他争得了位置,进入另一时代他却茫然失措,随后千奇百怪的东西呈现了一种人类喜剧中最独特的景观。比如说,现在谁还想到乔治·克雷布呢?在他的时代他可是鼎鼎大名的诗人,世人一致认为他是一个天才,现代生活更加繁复,很少还能看见这点了。他从亚历山大·蒲伯那派学到写作技巧,用韵文偶体写了很多道德教化故事。然后,法国革命来了,拿破仑发动的一系列战争烽火不息,诗人们纷纷吟诵新的诗歌。克雷布先生继续用韵文偶体写道德教化故事。我认为他一定阅读过这些年青一代诗人的作品,因为他们在这个世界里折腾出了很大的动静,而且我感觉他认为那些诗作不成样子。当然,多数新诗都不成样子。不过,济慈和华兹华斯的颂歌,还有柯勒律治的一两首诗作,以及雪莱的几首诗歌,拓宽了过去尚无人涉足的广大精神疆域。克雷布先生如同羊排一样一块肉而已,然而他却继续用韵文偶体写作道德教化故事。我断断续续读了年轻一代的作品。他们中间可能有一位更加热烈的济慈,有一位更加轻灵的雪莱,已经发表了这个世界会欣然记住的诗篇。我说不好这点。我欣赏他们把诗写得尽善尽美——他们的青春已经光彩夺目,再说什么好听话似乎有点荒谬——我对他们精致的风格深为折服。但是,尽管他们辞藻华丽(他们的词汇表明他们躺在摇篮里时已经翻阅过罗热的《英语单词和短语汇编》了),但是他们没有告诉我什么新东西:在我看来,他们无所不知,无所不通;他们在我的背上轻拍一掌的亲昵劲儿或者全身扑向我怀里的热烈感情,我还真受不了;他们的激情对我来说有点贫血,他们的梦想有点枯燥。我不喜欢他们。我已经被束之高阁了。我会继续用韵文偶体写作道德教化故事。但是,如果我写作这些东西别有所为而不只是为了自己娱乐,那我可是一个傻瓜的傻瓜的傻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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