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铜版纸包 装: 平装-锁线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8423613
虽然红木国家标准颁布了,规定了红木的种类,并描述了红木的主要特征及其构造等,但为了使红木爱好者、消费者、商家等更好地、正确地把握红木意蕴、识别红木,谨防以似红木冒充红木,造成鱼目混珠因而出版本专著,为辨识红木提供详实资料与有力依据。
本专著特色在于:(1)特别增添了“红木考”一章。基于文史资料、自然科学数据,试图全面梳理中国红木之来龙去脉,给人以耳目一新之爽意。(2)附属了树木生物学特征。即归纳了8大类29种红木的木材特征同时,展示了其木制品图及树木形态图。如此,木材学与树木学知识互补,不仅对专业人员,就连对普通消费者而言均通俗易懂。(3)列举了每类红木相似木材。以八大类红木作为对比,列举了每类红木常见的相似及冒充木材,展示了相似及冒充木材特征、木制品图及树木形态图。明确其相似点及不同点,为红木识别提出确凿依据和行之有效方法。
序
前言
红木考
一、早期的“红木”指代树种
二、首次颁发红木国家标准
三、新修订红木国家标准
四、明清时期宫廷家具主要用材
五、红木来源与产地
第一类 紫檀木
一、紫檀木考
二、紫檀木类特征
檀香紫檀
三、似檀香紫檀
1. 染料紫檀
2.小叶红豆
3. 胶漆树
4. 南美蚁木
5. 卢氏黑黄檀
6. 光亮杂色豆
第二类 花梨木
一、花梨木考
二、花梨木类特征
1. 安达曼紫檀
2. 刺猬紫檀
3.印度紫檀
4.大果紫檀
5. 囊状紫檀
三、似花梨木
1. 非洲紫檀
2. 变色紫檀
3. 安哥拉紫檀
4. 鞘籽古夷苏木
5. 木荚豆
6. 缅茄
第三类 香枝木
一、香枝木考
二、香枝木类
降香黄檀
三、东京黄檀
四、似香枝木
1. 刺猬紫檀
2. 海南黄檀
3. 紫油木
4. 长叶鹊肾树
5. 紫檀柳
6. 铁木豆
7. 降真香
第四类 黑酸枝木
一、黑酸枝木考
二、黑酸枝木类
1. 刀状黑黄檀
2. 阔叶黄檀
3. 卢氏黑黄檀
4. 东非黑黄檀
5. 巴西黑黄檀
6. 亚马孙黄檀
7. 伯利兹黄檀
三、似黑酸枝木
1. 成对古夷苏木
2. 风车木
3. 黑铁木豆
4. 毛榄仁木
5. 台湾相思
第五类 红酸枝木
一、红酸枝木考
二、红酸枝木类
1. 巴里黄檀
2. 赛州黄檀
3. 交趾黄檀
4. 绒毛黄檀
5. 中美洲黄檀
6. 奥氏黄檀
7. 微凹黄檀
三、似红酸枝木
1. 红铁木豆
2. 阔变豆
3. 可乐豆
4. 军刀豆木
5. 伯克苏木
6. 胶漆树
第六类 乌木
一、乌木考
二、乌木类特征
1. 厚瓣乌木
2. 乌木
三、似乌木
阴沉木
第七类 条纹乌木
一、条纹乌木考
二、条纹乌木类特征
1. 苏拉威西乌木
2. 菲律宾乌木
3. 毛药乌木
三、似条纹乌木
1. 小鞋木豆
2. 赛鞋木豆
3. 破布木
第八类 鸡翅木
一、鸡翅木考
二、鸡翅木类特征
1. 非洲崖豆木
2. 白花崖豆木
3. 铁刀木
三、似鸡翅木
1. 斯图崖豆木
2. 格木
3. 巴拉圭苏木
4. 紫双龙瓣豆
5. 大膜瓣豆
6. 甘蓝豆
7. 黄苹婆
主要参考文献
序
据考证,中国红木利用历史最早可追溯到晋朝,当时就有紫檀木器具的文献记载,但作为红木家具一词出现的时间较晚。一般认为,红木为明代郑和下西洋返程时带回的压舱木,被用于制作宫廷家具,这些家具至今仍保存完好。
在我国一段时期内,出现了笼统红木家具称谓,主要指带红色基调木材制作的家具。红木与红木家具概念混淆,关于红木是什么木材,众说纷纭,没有什么统一认识或国家标准可循。直到2000年,我国木材学工作者制定了第一部红木国家标准《GB/T 18107—2000红木》,其中明确规定了红木是紫檀属、黄檀属、崖豆属、柿树属、铁刀木属树种的心材,密度、结构和材色符合规定的木材。2017年,红木国家标准经修订发布,即《GB/T 18107—2017红木》,分八大类,有29种,作者符韵林教授等参与了修订工作。
虽然红木国家标准颁布了,规定了红木的种类,并描述了红木的主要特征及其构造等,但为了使红木爱好者、消费者、商家等更好地、正确地把握红木意蕴、识别红木,谨防以似红木冒充红木,造成鱼目混珠,因而出版本专著,为辨识红木提供详实资料与有力依据。
本专著特色在于:(1)特别增添了“红木考”一章。基于文史资料、自然科学数据,试图全面梳理中国红木之来龙去脉,给人以耳目一新之爽意。(2)附属了树木生物学特征。即归纳了8大类29种红木的木材特征同时,展示了其木制品图及树木形态图。如此,木材学与树木学知识互补,不仅对专业人员就连对普通消费者而言均通俗易懂。(3)列举了每类红木相似木材。以八大类红木作为对比,列举了每类红木常见的相似及冒充木材,展示了相似及冒充木材特征、木制品图及树木形态图。明确其相似点及不同点,为红木识别提出确凿依据和行之有效方法。
中国红木文化源远流长,红木是构成红木文化重要自然基石,红木家具是红木文化之载体之一。植根于中国人文化生活过程中形成的红木意蕴,用自然科学语言规范时产生之跨界“位相差”是自然的,不足为怪。总括之,传承红木文化过去、创新红木文化未来,为中国红木文化及其红木产业可持续发展贡献著者们之微薄智慧,亦是本书之初心。
赵广杰
2018年7月8日于北京自宅
红木考
中国使用红木的历史至少可追溯到晋朝,当时就有使用紫檀木制作器具的记载,但当时不叫红木,红木称谓出现的时间要晚得多,在明代以后,且最早出现的红木称谓也不是当前标准规定的红木。红木的大量使用亦是明代后,为郑和下西洋带回大量的压舱木,用于制造家具,但制造出来的家具当时也不叫“红木家具”,“红木家具”称谓出现的时间较晚。不同时期,红木称谓所指代的树种,差异很大,起初是指代具体的某一?种,后来笼统的指代一或多类树种。红木代表了我国传统硬木家具主要用材,造就了名扬海外的明清家具。红木的由来,是长期以来流行与统一的结果。
一、早期的“红木”指代树种
明代张燮《东西洋考》中“苏木”引《一统志》说,“苏木,一名‘多那’,俗名红木”。苏木颜色红,故称红木,用作提炼红色染料或药用,并非当今所指的红木。
《嘉定城通志》写道:“红木,叶如枣,花白,所产甚多,最宜几案柜椟之用;商舶常满载而归,其类有花梨、锦莱,物价较贱”。上述的“红木”,应仅指交趾黄檀,而锦莱,越南名为“CAML AI”,指巴里黄檀。《嘉定城通志》,又称为《嘉定通志》,古代越南南方的地方志,采用汉语文言文,由阮朝官员兼学者郑怀德于1820年编成,内容是嘉定城及越南南部一带的历史沿革、建置、疆域、物产、商业、交通、水利、城镇等情况,以及提到了当地华侨的事迹,是研究阮朝初年历史及越南南部华侨史的重要史料。
《植物名实图考》(清代吴其浚,1848年版)中出现红木,图考说“此种红木,为红木荷(Schima wallichii)”。可见,其亦非当今所指的红木。
“唯世俗所谓红木者,乃系木之一种专名词,非指红色木言也”;“木质之佳,除紫檀外,当以红木为最”。(引自赵汝珍编,古玩指南(二十九章),1942年)。该处出现的“红木”,指交趾黄檀。
清中期后,紫檀、黄花梨、?鶒木(鸡翅木)等材料匮乏后,红木(当时主要指交趾黄檀)大量进口和广泛使用。民国时期,红木的概念和范围发生巨大变化,不再是单一的交趾黄檀,还有黄檀属其它木材甚至是别的科属木材。后来,业内公认的红木指产于东南亚的黄檀属和紫檀属木材,而在江浙及其以北地区,红木变成了笼统的名称,则称交趾黄檀为老红木。但在广东一带,直至上世纪90年代,红木仍称酸枝。
把树脂桉当红木,见1936年版《辞海》、1985年版《大辞典》(台湾三民书局出版),但并不是当今所指的红木。
把孔雀豆(Adenanthera pavonina)当红木,见王世襄先生《明式家具研究》,但并不是当今所指的红木。
把紫檀属称为红木,见《中国木材学》(唐耀,1936年),《木材学》(北京林学院主编,1983年)。
认为红木主要是紫檀属,而“海南檀、格木亦属此类”;这是1979年、1989两版本《辞海》的表述。
把黄檀属(也称檀属)和紫檀属称为红木,见何仲麟先生《红木简介》(1993)。
《中国木材志》(成俊卿、杨家驹、刘鹏著,1992年)和《木材学》(成俊卿主编,1985年出版,p1046-1047)认为黄檀属木材,从材色言分心材明显与心边材无区别两大类,心材红色或深黑褐色,红色者木材名称叫红木(商业上有时亦包括紫檀属木材在内),广州叫“酸枝”,上海及其他城市叫香红木或红木。认为降香黄檀与越南红木(Dalbergia cochinchinensis)、泰国红木(D. spp.)等,因带香气,工厂中统称为“香红木”。提出区别红木与紫檀的方法,采用水浸泡或水煮,通常紫檀具有荧光现象,而红木者仍为清水。可见,此处红木指黄檀属的木材。《东南亚热带木材》(刘鹏 杨家驹 卢鸿俊编著)亦认为是黄檀木材,“著名的红木Dalbergia spp. 来自于蝶形花科。
1996年,上海制定地方标准《DB31181—1996 红木家具产品标识规定》,对“红木家具”定义为“是指用紫檀木、瘿木、乌木、鸡翅木、酸枝木、花梨木(产地为东南亚)材料制成的家具的统称”。
1998年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标准《QB/T 2385-98 深色名贵硬木家具》将红木(4类)定义为紫檀木(檀香紫檀Pterocarpus santalinus)、黄花梨木(降香黄檀Dalbergia odorifera)、酸枝木(Dalbergia spp.)、花梨木(Pterocarpus spp.)。
综上,从有限的资料可见,“红木”一词在明代就有,但并非指真正的红木,真正意义上的红木首先是郑怀德于1820年提出,当时仅指交趾黄檀。之后有关于红木的各种观点甚至地标和行标,差异较大,全国不统一,后来红木又成为一个笼统的名词,不再是指单一个树种木材,导致国内不同省区对红木的认识不同,标准也不同。
二、首次颁发红木国家标准
1998年4月,国家林业主管部门原林业部同意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制定红木国家标准,负责人为杨家驹先生。杨先生成立了起草小组,负责编写红木国家标准,全面调查和收集有关标本与家具或残片,多次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全国木材学界、文博界及收藏界等专家意见,制定了国家标准GB/T18107—2000红木。该标准于2000年5月发布,2000年8月起实施,根据该标准,红木隶属三科五属分八类,有33个树种。
红木定义:红木是指紫檀属、黄檀属、崖豆属、柿树属、铁刀木属树种的心材,其密度、结构和材色(以在大气中变深的材色进行红木分类)符合规定的必备条件的木材。此外,上述五属中本标准未列入的其他树种的心材,其密度、结构和材色符合本标准的也可称为红木。
三科:蝶形花科、柿树科、苏木科。
五属:紫檀属、黄檀属、崖豆属、柿树属、铁刀木属。
八类:紫檀木类、花梨木类、香枝木类、黑酸枝木类、红酸枝木类、乌木类、条纹乌木类、鸡翅木类。
国家标准《GB/T18107—2000红木》制定过程中,引起全国广泛关注,崙论激烈,甚至针峰相对?对红木?畴及其包含树种等内容提出了不同意见。
1998年9月11日,《建筑报》B版刊登《红木将有国家标准》一文,主要观点均源于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杨家驹先生,11月18日《中国文物报》发表了古典家具研究专家、故宫博物院研究员胡德生先生的《谈谈“红木”名称问题》的文章,主要是针对杨家驹先生的相关观点发表了不同的看法。12月23日杨家驹先生也在《中国文物报》上回应胡德生先生,发表了《也谈“红木”名称》一文,通过媒体,争相讨论红木相关问题,发表各自的观点。这些争论的主要观点为:
1胡德生先生主要观点:
(1)不同意将紫檀、花梨、乌木、铁梨木、鸡翅木等深色木材统称为“红木”。认为明至清中期的家具并无“红木”概念。明至清前期也没有红木家具。红木最初专指酸枝木,把所有深色木材笼统称为红木的极少。到了五六十年代,江浙一带成立不少木工坊场,名称多叫“红木雕刻”。笼统的“红木”这个概念便由此产生。“把红木这个名称强加给明代家具和清代家具,亦是一种极不严肃和不负责任的说法。”
(2)“红木”专指酸枝木,不能以点带面。清代中期以前生产的家具,其优质木材多数为明代所采。这些家具的用材多数为紫檀、黄花黎、铁梨、乌木、鸡翅木等,但绝对不包括红木。清代中期以后,以上这些木材来源枯竭,才用质地较次的红木为代用材。胡先生认为红木家具“无论从科学角度还是从艺术角度都相差甚远,属于没落时期家具代表”。“把前述五种名贵木材概括在红木范畴之内,等于贬低和埋没了明清优秀家具的艺术价值。”
(3)可用“硬木”统称高级木材,但不能以点带面地以“红木”称之。
(4)红木不是新紫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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