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3061889
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近年来,中国的知识产权事业走上了发展的快车道。2017年,中国发明专利申请量达138.2万件,连续7年居世界首位,商标注册申请量也达574.8万件。耀眼的数字,是行政、司法、学术领域与行业自身数十年间勤于奋斗、勇于探索、乐于协作,共同建设中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光辉历程的缩影。如今,知识产权不仅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更真真切切地走进了广大国民的生活。对于普罗大众而言,“知识产权”正成为一个耳熟能详、与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名词。当然,中国知识产权的道路绝非一片坦途。在中国知识产权事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不断有新的现实障碍与疑难问题产生。标准必要专利与FRAND原则、商标恶意抢注、影视游戏产业的发展与知识产权保护,以及人工智能、“互联网 ”等前沿技术与应用对知识产权的影响等,都是近年来备受关注的知识产权热点问题。这些问题都考验着中国知识产权事业相关各方继续前进的决心与智慧,其中知识产权司法更是发挥着指引方向、提供遵循、激励创新、惩戒侵权的关键作用。
2017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新收一审、二审、申请再审等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37 242件,审结225 678件(含旧存),较2016年分别上升33.50%和31.43%;在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中,著作权、商标和专利案件分别为137 267件、37 946件和16 010件,同比上升分别为57.80%、39.58%和29.56%。在“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政策大背景下,遵循着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总体精神与具体规定,全国各地各级法院在知识产权类案件中积极发挥主动性、创造性,在具体个案中对知识产权前沿、热点法律问题进行仔细分析、全面探讨,保障了裁判公平与司法正义的实现,形成了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这些典型案例是中国知识产权司法领域宝贵的思考与经验总结,对于指引知识产权司法未来发展、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建设良好的市场秩序与营商环境均有着重要意义。有鉴于此,自2013年起,《中国知识产权》杂志每年都会向全国各地法院征集一批知识产权典型审判案例,并于“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活动期间登载。2018年,《中国知识产权》杂志再次向全国各地法院征集了一批2017年优秀知识产权审判案例,并整理汇编成本书,以飨读者。
根据案例所涉知识产权权利类型及法律行为类型的不同,本书共分六大部分(专利篇、商标篇、著作权篇、不正当竞争篇、商业秘密篇、其他篇),每一部分均包含若干案例。为更加全面、深入、有条理地进行分析,每个案例文本均由五个部分组成,分别为:
(一)标题:分为主标题与副标题,主标题点明诉争标的与纠纷类型,副标题点明案例涉及的重难点法律问题。
(二)裁判要旨:简要阐述案例裁判的主要思路、遵循原则及法律依据,指明法院在裁判过程中的主要考量因素。
(三)案情介绍:介绍具体案情及法院裁判过程,讲明诉争权利归属、诉争焦点问题及相应的法院裁判结果。(受截稿时间、案件情况的特殊性以及案件拟重点体现的法律问题所限,本书所选部分案件没有全部体现最终裁判结果;案情介绍中与案件所涉重难点法律问题关联不紧密的信息亦有减略。)
(四)法理分析:结合相关法律条文与立法精神,对具体案例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详细分析,释明各审法院作出相应裁判的法律依据。
(五)法官/专家点评:分析具体案例及其裁判结果的典型性、代表性和重要意义,并引申概括同类型案件的审理原则与注意事项,对未来同类型案件的审判实践提出意见与建议。
为便于读者进一步了解书中的各个案例,我们在每个案例的标题脚注中均注明了案件各审案号,感兴趣的读者可据以进一步检索、阅读相应的裁判文书。
本书的案例征集工作,得到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南京知识产权法庭、成都知识产权审判庭、杭州互联网法院20家全国各级法院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们向上述法院及全国的知识产权司法工作者致以真诚的感谢!
经历一番筚路蓝缕的开拓,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司法已经在世界知识产权舞台上赢得了广泛尊重与赞许。我们希望本书的出版能够助力进一步推动强化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也衷心祝愿中国知识产权事业蒸蒸日上,再创辉煌!
《全国法院优秀知识产权审判案例》(2017)编委会
2019年4月22日
【法理分析】
互联网领域的竞争日新月异,网络从业者实施的损害其他经营者利益的行为中,很多并未被反不正当竞争法具体规定,为此受损一方多会选择以该法第2条的原则性条款为依据起诉。在该条的适用实践中,被控行为是否具有不正当性是认定的重点和难点。
(一)不正当性的认定标准
在互联网这样一个竞争充分,且不同经营者往往需要互相导入流量、各种产品间具有一定依附性、关联性的市场领域,很多经营行为,尤其是有一定开创性的新型经营模式,均会或多或少地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利益,但也会给消费者带来一定的福利。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要保护的法益具有多元性,除了要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外,还通过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消费者利益乃至公共利益。因此,在互联网领域,损害竞争对手利益的行为,并不代表必然构成不正当竞争。只有在造成损害的同时,被控行为还具有不正当性时,才能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该种不正当性,即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定的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在市场竞争中,诚实信用原则亦体现为公认的商业道德,即特定商业领域中市场交易参与者所普遍认知和接受的行为标准。应从更多利益主体的角度,分析被控行为对经营者利益、消费者利益及竞争秩序所产生的影响,并对影响后果进行严格而精细的利益考量和比对分析,防止脱离竞争法的目标进行泛道德化评判。在具体认定中,应分析特定商业领域的一般实践、交易双方的主观状态、行为方式、行为后果等因素,在此基础上进行多方利益的平衡及评判。
(二)关于购物助手行为正当与否的评判
1.购物助手领域的一般情况
购物助手是随着网络购物的不断发展应运而生的一种服务模式,其核心功能在于比价,即为消费者提供纵向比价、横向比价、降价提醒等比价服务。上述功能的运作原理与搜索引擎类似,即通过爬虫技术检索各大购物网站的商品信息并进行大数据分析后,为消费者提供价格、款式等方面的参考。这一商业模式借用了不同购物网站的用户基础,有利用他人平台拓展业务之嫌。但该商业模式通过技术的创新和整合,使得消费者可实现不同购物平台商品间的实时比较,解决了网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能提高价格透明度、促进选择的多样化,有助于提升消费者福祉。同时,也使得购物平台更愿意通过个性化服务吸引用户,有助于鼓励创新,提高竞争的充分性。从这个角度上看,购物助手相对于购物网站所实施的竞争行为,属于应受鼓励的良性竞争,购物网站应对这一商业模式有一定的容忍义务。但是,购物网站经营者对其网站的展示空间享有正当权益,购物助手若要在该空间拓展服务须谨慎适度。购物助手应充分尊重用户的知情权与选择权,所插入信息的内容、位置、功能等应受到一定的限制,以避免不当干扰购物网站的正常经营或使消费者对交易对象或平台产生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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