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214224125
入 题
003/ 第三代囚犯
承 题
035/ 监狱者说
075/ “囚”事“囚”解———与文化有关的萌叙事
破 题
091/ 人性密码的深度破译———津巴多《路西法效应》评点与鉴赏
122/ 监狱亚文化的法则
145/ 从敌人到囚犯:称谓进化隐含的逻辑
点 题
165/ 中华优秀传统刑罚执行文化的初步求证
002 第三代囚犯
184/ 囚权:是主义,更是问题———《囚权主义》创作谈
199/ 对江苏罪犯经济奖励规定的学理分析
212/ 附录 主要学术作品小览
215/ 后记
在中国的语境里,“代”是一个含义比较多的字。《说文》解释说,代,更也。凡以此易彼,以后续前,皆曰代。最常见的“代”,指家族的传承辈分,如“令”字辈,是孔子的76代孙。后来,“代”的含义延伸到社会管理中,如“第一代领导人”等;我们常说的几代人,尽管与此有细微的差别,但基本的含义大体如此。当然,比较常见的还有以10年为计算单位的代,如80年代、90年代。
(二)囚犯的“代”
在本书中,着重研究的是囚犯“代”的问题。而这个“代”的界定,仅限于1949年以来的囚犯。
在当下可以检索到的文献里,关于囚犯“代”的研究并不是热点,人们对此的认识也还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尽管如此,还是可以检索到比较有典型意义的代表性文献。这些文献对于囚犯“代”的思考,对于我们接下来的研究具有很强的启发性。
1.两代说。两代说比较有代表性的人物是何为民老师和刘智老师。何为民老师1980年就以抚顺监狱的押犯数据为样本,提出了囚犯结构的问题。他认为:“‘文化大革命’前,抚顺监狱关押的主要是历史反革命和民主革命时期遗留下来的社会渣滓。十多年来,关押的对象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历史反革命犯作为一个概念即将消失……各类刑事
犯逐渐成为主要关押对象……在这些刑事犯中,劳动人民家庭出身的90%,而且不少是建国后出生的青年。”
刘智老师在1985年由未来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劳改法学》中认为:“新中国建国以来,已经依法处理和劳动改造了两代罪犯:一代罪犯,是建国初期依法逮捕的一批反革命分子和刑事惯犯。……于70年代,大体已经完成;第二代罪犯,是从60年代开始的青少年刑事犯,70年代日益增多, 到了80 年代初, 青少年刑事犯罪成为了社会犯罪的主体。”
2.四代说。四代说的划分具有一定的现实影响力。因为这是司法部劳改专业教材编辑部的观点。四代说较早出现在《劳动改造学基础理论》书稿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犯罪主体结构的历史性变化”部分。该书具体展开了这个问题:(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或者称为“三大改造时期”(1949—1954年),被称为“老反革命”的囚犯占95%。(2) 经济建设时期,或者称为“公有化时期”(1954—1966年),该时期囚犯的成分比较复杂,但第一位的还是出身于剥削阶级家庭的子女。(3) “文化大革命”时期,或称为“社会动乱时期”(1966—1976年),囚犯的主要成分是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骨干分子,打砸抢分子,流氓、盗窃分子,狂热幼稚的青年学生和职工。(4) 改革开放的新时期(1976年以后),青少年犯占据主要地位,约占70%~80%;劳动人民家庭出身的子女占据主要地位,约占95%;党员干部中的罪犯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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