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09382035
《刑法的积极义务》是理性、原理和实践统一的专著。其对各种学说进行了详细阐述,对颇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详细的注解和分析。同时,该书专注探讨刑法理论的现实与局限,执着于刑法理论严密的逻辑演绎与分析。另外,该著述中添加了虽然不多但精悍短小的小案例,具有极强的说服力和感染力。因此,本书的学术价值是很高的。
本书把讨论的积极义务分为两类。*类积极义务是刑法对公民、公司或其他组织赋予的积极义务。一般而言,刑法是禁止性规范,禁止公民实施刑法规定的某些行为。但是在大多法律体系中,其刑法均规定有不作为犯罪,即没有履行某种义务被犯罪化了。有些时候是通过普通法进行犯罪化的(如公务中的玩忽职守行为,重大疏忽的非预谋杀人),但更多的是通过制定法进行犯罪化的。对不作为施加刑事责任通常被普通法系的法律人视为“特殊的”“例外的”情况。本书(特别是本书的第2章和第3章)的研究目的之一就是研究不作为犯罪的正当根据和不作为犯罪应受到的合理限制。
第二类积极义务是赋予政府的积极义务。在与刑法有关的情况下,政府被赋予了各种积极义务,这些积极义务甚至也包括给公民赋予积极义务的同时而产生的政府积极义务。政府的积极义务包括政府的(国际上的)应合理地积极保护公民个人权利的义务(第8章),积极保护儿童权利的义务(第7章),以及实现刑事正义的义务。这种积极的义务主要是要求政府在制定刑法时,应尊重社会中公民的自治权,从而保证刑法能在实践中具有转化为公民主动遵守的行为模式的可能(第4章、第5章和第6章)。这种义务也涉及国家应积极履行向公众公布和传播刑法的义务(第2章和第3章)。
Contents
1刑法是否已失败?
11通过具体内容区分犯罪
12刑法和其他法律的程序区别
13刑法和其他法律的功能区分
14诉讼与保护
15不法行为的危害程度
16平等对待、互相抵消之利益与区别执行
17犯罪化和量刑
18刑法的原则性核心要素
2不作为的犯罪化
21刑法中的不作为的地位
22法律责任的基础
23对不作为义务的重新评估
24不作为犯罪与法治
25不作为刑事责任之框架
26“不作为”作为犯罪的构成要素
27应具备何种义务
28小结
3不知刑法及避免义务
31不知刑法是否是抗辩事由?
32不知法律原理与罪刑法定原则
33不知刑法的三种不同情况
34何为国家义务?
35诸多实践影响
36小结
4可判监禁的犯罪是否都应摒弃严格刑事责任?
41何谓严格刑事责任?
42刑事定罪需要过错要件的理由
43重罪:限制与例外
44对无过错犯罪施加的监禁刑
45结论
5规范位置的改变:重塑刑法可责罚性的框架
51不法行为理论
52主观主义的核心
53温和建构主义、自治和法治
评论
还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