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20146548
导 论/1
一 问题的提出/1
二 既有研究之述评/4
三 研究进路与方法/19
第一章 民事诉讼禁止重复起诉概述/23
第一节 民事诉讼禁止重复起诉的历史渊源与正当性基础/23
一 民事诉讼禁止重复起诉的历史渊源/23
二 民事诉讼禁止重复起诉的正当性基础/26
第二节 民事诉讼禁止重复起诉的内涵与概念辨析/28
一 禁止重复起诉的内涵/28
二 禁止重复起诉与既判力之辨析/30
三 与行政争议中一事不再理的区别/32
四 与刑事诉讼中禁止双重危险的区别/34
第三节 我国禁止重复起诉制度的检视/36
一 我国语境下“禁止重复起诉”称谓与内涵的再界定/36
二 我国禁止重复起诉立法之检视/39
三 我国禁止重复起诉司法之检视/43
第二章 重复起诉行为的一般识别标准/50
第一节 重复起诉行为的构成要件/50
一 重复起诉行为的类型划分/50
二 重复起诉行为的识别路径/52
三 重复起诉行为构成要件的学说主张/54
四 我国关于重复起诉行为构成要件的学说选择/57
第二节 主体同一性的识别/60
一 常规情形/60
二 特殊情形/61
三 小结/64
第三节 诉讼标的同一性的识别/64
一 诉讼标的之概述与概念辨析/64
二 诉讼标的之实体法学说/69
三 诉讼标的之诉讼法学说/72
四 统一诉讼标的之否定学说/77
第四节 我国诉讼标的理论的选择/86
一 诉讼标的理论的反思/86
二 旧诉讼标的理论之理性回归/89
第三章 禁止重复起诉的具体展开/96
第一节 诉讼系属中的禁止重复起诉/97
一 诉讼系属概述/97
二 诉讼系属的法律效果/100
三 诉讼系属的起始与消灭/102
四 诉讼系属抗辩与禁止重复起诉/107
第二节 判决确定后的禁止重复起诉/109
一 既判力概述/109
二 既判力的基础理论/112
三 既判力与禁止重复起诉/115
四 既判力的范围/116
第三节 既判力扩张与禁止重复起诉的扩大化/125
一 既判力客观范围的扩张/125
二 争点效理论对禁止重复起诉的影响/128
三 人事诉讼与既判力主观范围的扩张/133
第四章 特殊情形下的重复起诉问题/138
第一节 一部请求/139
一 一部请求的内涵/139
二 一部请求的诉讼标的/141
三 一部请求的不同学说/142
四 我国司法实践中的一部请求/148
第二节 情事变更/151
一 后遗症/152
二 和解/155
三 执行中的新事实/159
第三节 确认型诉讼/163
一 积极确认之诉与消极确认之诉并行/163
二 给付之诉与确认之诉并行/164
三 我国常见的确认型诉讼/167
第四节 诉讼上的抵销/170
一 抵销抗辩与诉讼系属/171
二 抵销抗辩的既判力效果/173
第五章 我国禁止重复起诉制度构建的困境与突破/176
第一节 社会制度背景下禁止重复起诉构建的困境/176
一 我国传统上禁止重复起诉理念的缺失/177
二 民事诉讼目的变迁对重复起诉认定的冲击/178
第二节 我国禁止重复起诉规则体系的重构/184
一 禁止重复起诉制度的目标矫正/184
二 重复起诉审查模式的重建/192
三 禁止重复起诉规则的具体适用/195
四 重复起诉的司法规制/199
第三节 我国禁止重复起诉有关配套制度的完善/200
一 请求权竞合的化解/201
二 纠纷一次性解决的实现/209
三 中间判决制度的引入/217
结 语/223
参考文献/226
后 记/241
序
禁止重复起诉是一个老话题,但也是一个常谈常新的问题,其既涉及诸多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理论,又与民事审判实践息息相关,因而也就成为民事诉讼法学界坚持不懈地努力探究的重要课题。
传统上民事诉讼禁止重复起诉或者说一事不再理的探讨主要植根于域外理论逻辑,在法治待彰、诉权保障不力的背景下,因缺乏指向性而很难深入。如今,随着民事纠纷的日益复杂化,过度甚至滥用诉权的现象已并不罕见,重塑禁止重复起诉制度是司法实践的必然要求。加之近年来裁判文书网络公开所带来的便利,通过案例梳理形成理论与实践的相互关照有了可能性。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法解释》)的出台是禁止重复起诉研究进一步深化的另一契机。该司法解释第247条对重复起诉行为要件的细化规定使得一事不再理理念落地,并真正具备了可操作性。当然,禁止重复起诉条款中所涉“诉讼标的”“诉讼请求”等概念要素也给了学界广阔的解读空间。而这也正是本书研究的重点所在。
禁止重复起诉研究的核心问题是识别标准之设定。因此,本书的核心目的在于建构重复起诉行为的一般识别标准,即重复起诉行为的构成要件。宏观层面,作者基于司法实践对重复起诉行为进行基本的类型划分,并从各种构成要件学说中,选择“二要件说”作为本书的分析框架。在这其中,其对诉讼标的新旧学说进行了详细的述评,并结合禁止重复起诉的目的考量和实务现状,选择旧实体法说作为我国诉讼标的识别的理论参照。微观层面,本书将重复起诉的认定以诉讼进程为标准,划分为诉讼系属和判决确定后两个阶段。作者注意到,在诉讼系属阶段,诉讼系属开始与消灭的时间点、诉讼系属抗辩的要件等都对重复起诉的认定有重要影响;在判决确定后,既判力的主观范围、客观范围、基准时等深刻影响着禁止重复起诉规则的辐射范围。尤其是,本书将非典型的重复起诉争议予以统合,针对一部请求、确认型诉讼和诉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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