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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300272788丛书名: 高职高专法律系列教材
内容简介
本教材立足于高等职业教育的特色与要求,坚持以培养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为目标,着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本教材以我国基本商事法律制度为基础,强调理论性和应用性的结合,在把握理论知识的系统性的同时,着重介绍商法的基本原理、基本制度及其实际应用,使学生系统、准确地理解和掌握商法的基本原理、基本制度及其相应的规范,并能够在实践中灵活地运用所学的基本原理分析和解决现实生活中存在的法律问题。本次修订增加了《外商投资法》等内容,并将原有内容进行了完善。
目 录
上编 总 论
第一章 商法概述
第一节 商法的概念与体系
第二节 商法的渊源
第三节 商法的基本原则和体例
第四节 商法的产生与发展
第五节 商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
第二章 商事主体
第一节 商事主体概述
第二节 商事主体的类型
第三节 商业名称
第四节 商事登记
第三章 商事行为
第一节 商事行为概述
第二节 一般商事行为
第三节 特殊商事行为
第四章 商事纠纷的解决
第一节 商事纠纷的特征及解决机制
第二节 商事纠纷的仲裁
第三节 商事纠纷的诉讼
下编 分 论
第五章 公司法
第一节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
第二节 公司基本法律制度
第三节 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节 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
第六节 公司并购和重组
第七节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第八节 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 企业法
第一节 企业法概述
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三节 合伙企业法
第四节 外商投资法
第七章 证券法
第一节 证券与证券法概述
第二节 证券发行制度
第三节 证券交易制度
第四节 证券上市与交易
第五节 信息披露制度
第六节 上市公司收购制度
第七节 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第八节 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与证券业协会
第九节 证券监管制度
第十节 证券法律责任制度
第八章 信托法
第一节 信托与信托法概述
第二节 信托法律制度
第三节 公益信托
第四节 信托业法律制度
第九章 期货法
第一节 期货与期货法概述
第二节 期货交易所
第三节 期货公司
第四节 期货交易基本规则
第五节 期货市场的监督与管理
第六节 违反期货法的法律责任
第十章 保险法
第一节 保险与保险法概述
第二节 保险合同总论
第三节 财产保险合同
第四节 人身保险合同
第五节 保险业法
第十一章 票据法
第一节 票据与票据法概述
第二节 票据基本法律制度
第三节 汇票
第四节 本票
第五节 支票
第十二章 破产法
第一节 破产与破产法概述
第二节 破产申请与受理
第三节 管理人与债务人财产
第四节 债权申报与债权人会议
第五节 破产重整与和解
第六节 破产宣告与破产清算
参考文献
第一章 商法概述
第一节 商法的概念与体系
第二节 商法的渊源
第三节 商法的基本原则和体例
第四节 商法的产生与发展
第五节 商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
第二章 商事主体
第一节 商事主体概述
第二节 商事主体的类型
第三节 商业名称
第四节 商事登记
第三章 商事行为
第一节 商事行为概述
第二节 一般商事行为
第三节 特殊商事行为
第四章 商事纠纷的解决
第一节 商事纠纷的特征及解决机制
第二节 商事纠纷的仲裁
第三节 商事纠纷的诉讼
下编 分 论
第五章 公司法
第一节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
第二节 公司基本法律制度
第三节 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节 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
第六节 公司并购和重组
第七节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第八节 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 企业法
第一节 企业法概述
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三节 合伙企业法
第四节 外商投资法
第七章 证券法
第一节 证券与证券法概述
第二节 证券发行制度
第三节 证券交易制度
第四节 证券上市与交易
第五节 信息披露制度
第六节 上市公司收购制度
第七节 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第八节 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与证券业协会
第九节 证券监管制度
第十节 证券法律责任制度
第八章 信托法
第一节 信托与信托法概述
第二节 信托法律制度
第三节 公益信托
第四节 信托业法律制度
第九章 期货法
第一节 期货与期货法概述
第二节 期货交易所
第三节 期货公司
第四节 期货交易基本规则
第五节 期货市场的监督与管理
第六节 违反期货法的法律责任
第十章 保险法
第一节 保险与保险法概述
第二节 保险合同总论
第三节 财产保险合同
第四节 人身保险合同
第五节 保险业法
第十一章 票据法
第一节 票据与票据法概述
第二节 票据基本法律制度
第三节 汇票
第四节 本票
第五节 支票
第十二章 破产法
第一节 破产与破产法概述
第二节 破产申请与受理
第三节 管理人与债务人财产
第四节 债权申报与债权人会议
第五节 破产重整与和解
第六节 破产宣告与破产清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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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商法是调整商事主体及其在从事商事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 称。本章在厘定商法概念和特征的基础上,对商法的体系作了勾画,并进一步对商法的法 律渊源和基本原则进行了阐述。通过对商法产生与发展的历史脉络的梳理,对商法的立法 体例进行了总结和归纳。最后在肯定商法的独立地位的基础上,对商法与民法、经济法和 行政法的关系作了分析和说明。
【重点提示】
1.商法的概念与特征
2.商法的基本原则
3.商法的立法体例
4.商法的地位
第一节 商法的概念、特征与体系
一、商法的概念
商法是法律部门的一个分支,又称为商事法,指的是调整商事主体及其在从事商事行 为过程中所形成的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一般而言,商事关系包括商事组织关系和 商事行为关系 ① 。因此,商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两大部分:商事主体法和商事行为法。商事 主体法调整和规范商事组织关系,主要是商事交易的基础条件和手段的规定,基本内容包 括商事主体及其名称、商事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商事主体的登记和账簿等规定, 如公司法、企业法、证券法,以及期货法、保险法、破产法等法律中关于商事组织的规定等。商事行为法调整和规范商事行为关系,主要是规定商事交易本身的规则和制度,其内容涉及票据法、保险法、证券法、期货法、信托法等。学界关于商法的分类有如下几个角度,这对读者对商法概念与体系的理解和把握大有裨益。
(一)形式商法和实质商法
这是从商法的表现形式角度进行的理解。形式意义上的商法是指国家制定的,以“商 法”或“商法典”命名的法律。这主要是大陆法系中采用民商分立体例国家的做法,如 《德国商法典》《法国商法典》等 ① 。实质意义上的商法是指一切调整商事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它不以形式意义上的商法为基础,既包括单行商事法规,也包括散见于其他法律规范中的附属商事法规。前者如票据法、保险法、破产法等单行法;后者如民法、行政法等其他部门法中有关商事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与形式商法不同,无论是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也无论是民商分立体例还是民商合一体例,实质商法都是存在的。
商法是调整商事主体及其在从事商事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 称。本章在厘定商法概念和特征的基础上,对商法的体系作了勾画,并进一步对商法的法 律渊源和基本原则进行了阐述。通过对商法产生与发展的历史脉络的梳理,对商法的立法 体例进行了总结和归纳。最后在肯定商法的独立地位的基础上,对商法与民法、经济法和 行政法的关系作了分析和说明。
【重点提示】
1.商法的概念与特征
2.商法的基本原则
3.商法的立法体例
4.商法的地位
第一节 商法的概念、特征与体系
一、商法的概念
商法是法律部门的一个分支,又称为商事法,指的是调整商事主体及其在从事商事行 为过程中所形成的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一般而言,商事关系包括商事组织关系和 商事行为关系 ① 。因此,商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两大部分:商事主体法和商事行为法。商事 主体法调整和规范商事组织关系,主要是商事交易的基础条件和手段的规定,基本内容包 括商事主体及其名称、商事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商事主体的登记和账簿等规定, 如公司法、企业法、证券法,以及期货法、保险法、破产法等法律中关于商事组织的规定等。商事行为法调整和规范商事行为关系,主要是规定商事交易本身的规则和制度,其内容涉及票据法、保险法、证券法、期货法、信托法等。学界关于商法的分类有如下几个角度,这对读者对商法概念与体系的理解和把握大有裨益。
(一)形式商法和实质商法
这是从商法的表现形式角度进行的理解。形式意义上的商法是指国家制定的,以“商 法”或“商法典”命名的法律。这主要是大陆法系中采用民商分立体例国家的做法,如 《德国商法典》《法国商法典》等 ① 。实质意义上的商法是指一切调整商事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它不以形式意义上的商法为基础,既包括单行商事法规,也包括散见于其他法律规范中的附属商事法规。前者如票据法、保险法、破产法等单行法;后者如民法、行政法等其他部门法中有关商事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与形式商法不同,无论是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也无论是民商分立体例还是民商合一体例,实质商法都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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