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9731946
《破产法茶座(第三卷)》的内容:
◎“’破人’对话”栏目中,由实务界资深“破人”章恒筑庭长结合浙江破产审判实践,进行《10年破产法实践的回顾与思考》;邀请张婷、郑志斌、徐阳光三人对谈,聊聊《破产法的实施与破产业务律师成长之路》。
◎“破产文化”栏目约请徐尔双法官以简约的文笔来叙述《为什么“怕”破产》;由荣艳法官进行《破产审判之功能漫谈》。
◎“困境拯救”是《破产法茶座》出版以来的固定栏目,贺丹副教授撰写的《秃鹫生存:需要怎样的破产法律生态环境?》,延续了困境投资的话题;杜军法官的译文《英国债务重整的未来》为我们带来域外的前沿知识。
◎“个案剖析”栏目中,重磅推出广东国投破产案件的心得总结,广东国投破产是新中国成立首例金融机构破产案件,由参与审判的费汉定法官亲自撰写,折射出《一个破产案件代表的时代》;朱焕东法官从破产企业诚信塑造的视角介绍金双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关联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情况。
◎“’破人’手札”栏目收录了徐根才法官、朱志亮法官、章菁律师的随笔或办案记录,从中可知府院联动机制如何艰难诞生、管理人如何经历起承转合的一天等生动的“破人”实践。
◎“个人破产”栏目中,体现了我们对个人破产立法的执着追求。美国Jason J. Kilborn先生的《个人破产免责与债务调整:美国及欧陆各国之经验》和殷慧芬副教授的《米勒的破产选择》带给我们宏观视角与微观层面的双重思考。
◎“智慧司法”栏目体现了我们对破产审判信息化建设的目标追求,阿里巴巴拍卖平台业务专家姜天萃女士为我们带来了《“大数据”在破产财产网络拍卖中的应用与展望》,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吴建峰团队分享的则是《富阳区人民法院破产项目化模型的构建与探索》。
◎“他山之石”栏目中,由肖惠娜博士介绍《香港破产管理署的制度研究及启示》,马学荣老师则以新加坡立法改革为例,诠释《破产法律制度对经济的回应性》。我们还特别收录了国际金融集团公司(IFC)委托叶燕斐先生翻译的《担保交易法律:*做法与政策选择》,体现了我们对破产与担保问题的特别关注。
◎“域外交流”栏目撷取了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项军权率队赴美考察后撰写的《美国破产法侧影》。
一、“破人”对话
10年破产法实践的回顾与思考
——专访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章恒筑法官
张 婷 郑志斌 徐阳光 破产法的实施与破产业务律师成长之路
二、破产文化
徐尔双 为什么“怕”破产?
荣 艳 破产审判之功能漫谈
三、困境拯救
Jennifer Payne 著 杜 军 译 英国债务重整的未来
贺 丹 秃鹫生存:需要怎样的破产法律生态环境?
四、个案剖析
费汉定 一个破产案件代表的时代
——写在广东国投破产结案15周年之际
朱焕东 法治视角下破产企业诚信重塑
——金双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关联企业破产案例分析
五、“破人”手札
徐根才 破产法的无政府与破产程序之外有政府的碰撞
——“府院联动”机制的诞生札记
章 菁 起承转合的一天:永正控股系列破产案件承办实录
朱志亮 南通太平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重整案审理纪实
六、个人破产
Jason J.Kilborn 著 林周汪 胡利玲译 个人破产免责与债务调整:美国及欧陆各国之经验
殷慧芬 米勒的破产选择
七、智慧司法
姜天萃 “大数据”在破产财产网络拍卖中的应用与展望
吴建峰 蒋 明 黄赛琼 俞添景 富阳区人民法院破产项目化模型的构建与探索
八、他山之石
肖惠娜 香港破产管理署的制度研究及启示
马学荣 破产法律制度对经济的回应性
——以新加坡破产立法改革为例
Allen Welsh 著 叶燕斐 译 马里兰大学制度改革和非正规部门研究中心 担保交易法律:最佳做法与政策选择
九、域外交流
项军权 项若非 美国破产法侧影
——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赴美考察总结
序
己亥新春,新茶发芽,《破产法茶座》(第三卷)在大家的期盼中姗姗来迟。迟到的原因,是因为我们在等一些我们中意的稿件,是因为我们对每一个栏目和每一篇文章反复打磨,是因为我们希望呈现给大家一期“雅俗共享”的茶座,一杯浓香飘逸的好茶。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就市场主体退出和破产法的实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更是在2018年审议通过了《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与此同时,广东、浙江、江苏继续引领中国的破产审判工作,北京、上海、广西、山东、山西、安徽、辽宁、河北、河南、湖北、湖南、云南、贵州等地的破产审判工作加速推进,中国破产法论坛及其专题研讨会、各地的破产法研究会及其区域性论坛精彩纷呈。这一切得益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商环境优化建设的新时代机遇,得益于最高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的用心部署,得益于理论界与实务界对破产法治事业的孜孜以求,得益于破产法学术性文献的专业指导,得益于《破产法茶座》之类随笔对破产文化的普及。
我们欣喜地看到,2019年年初,深圳、北京、上海三地的破产法庭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后相继揭牌成立,并很快进入了实质性运转状态,开启了新时代中国破产审判工作的专业化专门化建设的新篇章,也为破产法的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实施带来了新机遇。
破产法不是专属于我们“破人”的法律,而是整个国家法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属于整个社会的破产法。让社会接受破产法,最重要的就是让破产法的思想理念和知识体系深入人心,这也是《破产法茶座》创办的初衷。我们用轻松的文体告诉大家,破产法不是帮助企业逃废债务的法律,恰恰相反,它是有效打击逃废债务行为的法律制度;破产程序的启动有严格的司法审查,立法对虚假破产有严厉的刑事制裁,破产法充分和有效的实施不会造成破产逃债结果的发生。凡是认为破产就是逃废债务、破产就是经济不景气、破产就是惩罚和耻辱、破产就是失败的观念,都是错误的观念。然而,走出圈外,走向社会,不难发现,社会各界对破产法片面的甚至错误的认知依然比比皆是,有些地方政府部门和领导人依然“谈破色变”,破产法的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实施依然任重道远。
越是看似“如火如荼”的气氛,越是需要我们冷静下来,品茗思索:究竟该如何才能让大家意识到破产是市场经济的正常现象、破产法是市场经济的核心法律制度?该如何才能让大家明白“破产法是一部让正常市场主体’向死而生’的法律,让有挽救价值的危困企业’涅槃重生’的法律,让彻底失败的市场主体’规范退出’的法律”?《破产法茶座》(第三卷)或许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些思路。
在本卷“’破人’对话”栏目中,由实务界资深“破人”章恒筑庭长结合浙江破产审判实践,进行《10年破产法实践的回顾与思考》;邀请张婷、郑志斌、徐阳光三人对谈,聊聊《破产法的实施与破产业务律师成长之路》。“破产文化”栏目约请徐尔双法官以简约的文笔来叙述《为什么“怕”破产》;由荣艳法官进行《破产审判之功能漫谈》。“困境拯救”是《破产法茶座》出版以来的固定栏目,贺丹副教授撰写的《秃鹫生存:需要怎样的破产法律生态环境?》,延续了困境投资的话题;杜军法官的译文《英国债务重整的未来》为我们带来域外的前沿知识。
在本卷“个案剖析”栏目中,重磅推出广东国投破产案件的心得总结,广东国投破产是新中国成立首例金融机构破产案件,由参与审判的费汉定法官亲自撰写,折射出《一个破产案件代表的时代》;朱焕东法官从破产企业诚信塑造的视角介绍金双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关联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情况。“’破人’手札”栏目收录了徐根才法官、朱志亮法官、章菁律师的随笔或办案记录,从中可知府院联动机制如何艰难诞生、管理人如何经历起承转合的一天等生动的“破人”实践。
在本卷“个人破产”栏目中,体现了我们对个人破产立法的执着追求。美国Jason J. Kilborn先生的《个人破产免责与债务调整:美国及欧陆各国之经验》和殷慧芬副教授的《米勒的破产选择》带给我们宏观视角与微观层面的双重思考。“智慧司法”栏目体现了我们对破产审判信息化建设的目标追求,阿里巴巴拍卖平台业务专家姜天萃女士为我们带来了《“大数据”在破产财产网络拍卖中的应用与展望》,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吴建峰团队分享的则是《富阳区人民法院破产项目化模型的构建与探索》。
在本卷“他山之石”栏目中,由肖惠娜博士介绍《香港破产管理署的制度研究及启示》,马学荣老师则以新加坡立法改革为例,诠释《破产法律制度对经济的回应性》。我们还特别收录了国际金融集团公司(IFC)委托叶燕斐先生翻译的《担保交易法律:最佳做法与政策选择》,体现了我们对破产与担保问题的特别关注。“域外交流”栏目撷取了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项军权率队赴美考察后撰写的《美国破产法侧影》。
对于破产文化的普及和破产法的有效实施,我们从未想过“毕其功于一役”,我们有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就好比铁观音的品尝总是需要细致与耐心。我们会坚持不懈地办好《破产法茶座》,传承优秀栏目,以回味破产文化的基本理念,追踪立法和司法的动态,并时刻准备根据破产法理论与实践的前沿发展适时创设茶座新栏目,融入多元化的茶香,让不同类别的读者都能心旷神怡或豁然开朗。
感谢新老作者坚持在繁忙工作之余撰写轻松易读的茶座文章,感谢“破产法文库”总主编王欣新教授对每卷茶座论文的专业评审和严格把关,感谢法律出版社法治与经济分社社长沈小英编审及其团队的专业编辑和精美设计。每一卷《破产法茶座》的出版,皆如炮制新茶,需要多道工序,实乃集体智慧的结晶。虽然我们一如既往地用心研制好茶,但茶的味道终归是各有所好,请读者品鉴。
是为序!
徐阳光 张婷
2019年2月17日
总序
现代破产法融清算退出与挽救更生程序于一体,是警醒正常市场主体“向死而生”之法,是帮助困境企业“涅槃重生”之法,是促使失败企业“规范退出”之法。破产法律制度是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被称为市场经济之“宪法”。市场经济社会的基本法则乃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故,凡市场经济之法治国家,无不将破产法视为其法律体系不可或缺之重要组成部分,并将其作为评价一国市场经济地位和营商环境水准的重要标志。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逐步健全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企业破产法(试行)》,于1988年11月1日起施行。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企业破产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企业破产法(试行)》同时废止。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完善企业破产制度”。2014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必须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2018年8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发布,《企业破产法》的修订纳入立法规划,属于“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项目。2018年1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将加快以破产法为核心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建立健全的步伐,以更好地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营商环境优化建设。
新中国破产法的历史虽然短暂,但也已走过了30余个春秋,《企业破产法》及其司法解释构成了较为完整的破产法制度体系,全国各地各级法院组建了约100家破产审判庭,北京、上海、深圳三地更是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下组建了破产法庭,破产审判的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破产案件数量逐渐上升,破产法的理念、文化与制度规则也得到了更广泛的传播和认可。
我们深知,破产法律制度的建立健全和破产审判的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推进,是市场经济可持续发展、营商环境优化建设的重要保障,市场经济之发展亦注定离不开破产法学研究之繁荣。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和北京市破产法学会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学术为本、理论联系实际和以问题为导向的研究理念,不遗余力地创办“中国破产法论坛”及其专题研讨会等权威交流平台,多年来持续编辑出版《破产法论坛》等书刊,凝聚了中国破产法理论与实务界之顶尖研究力量,致力于破产法治事业之发展与进步,赢得了全体“破人”之赞誉与支持。
为进一步整合中国破产法理论界与实务界之研究力量,经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章恒筑法官、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副主任郑志斌律师、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徐阳光教授、法律出版社法治与经济出版分社社长沈小英编审反复商议,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决定联合法律出版社创办“破产法文库”,面向国内外同仁开放。
“破产法文库”设置5个子系列,其中,学术系列希冀广纳中国学界高水准之破产法专著;译著系列拟推介域外之经典破产法文献与法典;论坛文集系列继续推出“中国破产法论坛”及其专题研讨会之优秀论文;实务系列侧重出版破产法实务经验总结之佳作;茶座系列则旨在分享破产法实施中的趣闻轶事以及破产法同仁办理破产案件的心得体会。
从历史上看,中国是一个缺乏破产法文化传统与理论实务研究积淀的国家。“破产法为一重要之法律,然学者研究之者,远不如研究民刑之法之夥;良以向者适用较少,兴趣遂减。”民国法学家吴传颐先生数十年前之感慨,仍让今人有现实之叹。而今,破产法的社会调整作用日益得到人们的认可与重视,破产法的研究也日益深入。破产法是一个综合性的法学领域,破产法治建设是我们共同的事业追求。但愿“破产法文库”之创办能够团结更多法学同仁来关注和研究破产法理论与实践之重点难点问题,并将自己高水平的研究成果纳入文库中出版,共同推动中国破产法学术之繁荣、立法之完善与司法之进步。
是为序!
2016年7月16日撰写
2019年2月26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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