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纯质纸包 装: 精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08696591丛书名: 无
?慈善领域知名人物推荐:王振耀(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卢德之(华民慈善基金会理事长)、马利(人民日报社原副总编辑)、姜建清(中国工商银行原董事长)、秦朔(中国商业文明研究中心发起人)、蒋琪(德衡律师集团总裁)等联袂推荐。
?作者系慈善领域人士:深耕慈善基金会与财富管理行业多年,具有一定经验。
?顺应慈善公益传播大势:在民间财富富集、资本外流、地方政府财政危机的背景下,有利于公益慈善在民间的传播和普及。
?填补公益金融图书空白:慈善基金会与境外并购、企业治理也具有密切关系,公益金融更是慈善事业的未来,有望填补此方面的市场空白。
《中国式慈善基金会》是一本以法律视角介绍慈善传承家族财富的工具书,由业内具有丰富实战经验的法律专家和财富管理专家撰写。书中详细阐述了慈善与家族财富传承、公司治理以及资本市场的关系,并由慈善领域资深专家和知名财经人士推荐。
这本书剖析了中外著名慈善基金会和慈善信托案例,结合我国慈善领域*法律法规及一系列政策在我国的发展演变情况,深入探讨了慈善在家族财富传承中的功能和作用,慈善和公司治理及资本市场的关系,慈善基金会的设立与运营,慈善基金会在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中的作用,以及公益金融等内容。这本书旨在向读者传递慈善领域的国际理念,具有较强的实操性。
推荐序一 王振耀Ⅰ
推荐序二 卢德之Ⅴ
自 序 李泳昕Ⅸ
章 为什么我们要做慈善
节 财富向善时代的到来 4
第二节 公益金融是公益慈善事业的未来 4
第三节 慈善力量在民间 10
第二章 慈善基金会
节 慈善基金会概述 13
一、慈善基金会的历史起源和发展 13
二、我国慈善基金会的发展 17
三、基金会、信托和慈善信托 21
四、基金会和基金 22
五、NGO概述及法律规制 24
第二节 中外著名基金会掠影 25
一、洛克菲勒基金会 25
二、福特基金会 29
三、比尔及梅琳达•盖茨基金会 31
四、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 32
五、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 34
六、华民慈善基金会 37
第三节 中国慈善基金会的分类 39
一、公募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 39
二、资助型基金会和运作型基金会 41
三、家族基金会和非家族基金会 41
四、永续型基金会和非永续型基金会 42
五、其他分类 43
第三章 慈善基金会在公司治理中的妙用
节 公司治理概述及常见问题分析 49
一、公司治理及其重要性 49
二、加强公司控制权的方式 50
第二节 信托在公司治理中的妙用 58
一、如何利用信托加强公司控制权 58
二、信托在员工股权激励中的妙用 60
第三节 如何利用基金会加强企业控制权 62
一、基金会助力海航集团跻身世界500强 62
二、某世界500强的集体制民营企业需要“基金会 信托”的双重加持 66
第四节 巧用慈善助力境外并购 69
一、商业巨头巧用慈善海外买不停 69
二、慈善如何助力境外并购 71
三、慈善也有挑战 74
第五节 上市公司股东的慈善之路 75
一、境外上市公司股权如何在境内做慈善 75
二、境内新三板公司该如何试水慈善信托 79
三、公益慈善对上市公司市值的影响 81
第四章 慈善基金会的成立和治理
节 基金会的成立与注销 87
一、成立基金会之前 87
二、基金会的设立 91
三、基金会注销登记 95
第二节 基金会的治理 97
一、基金会治理的概述 97
二、基金会的组织架构 99
三、我国基金会治理现状与展望 102
第三节 基金会如何获得大额捐赠 106
第五章 家族信托
节 家族信托概述 111
一、家族信托简史 111
二、家族信托主体 116
三、家族信托的成立及生效 119
四、境内家族信托无效知多少 119
第二节 遗嘱信托 125
一、遗嘱信托概述 125
二、遗嘱信托的特征 127
三、遗嘱信托的成立及生效 129
四、遗嘱信托的制度优势 130
五、遗嘱信托的分类 132
六、遗嘱信托发展存在的问题 133
七、如何快速发展遗嘱信托 134
第三节 当保险遇上信托——保险金信托 134
一、保险金信托的优势 135
二、保险金信托的不足 140
第四节 家族信托的应用场景 144
一、信托在婚姻财产规划中的妙用 144
二、家族企业中的女人也许确实需要家族信托(家企隔离)147
三、境外信托还是境内信托,中国富人该何去何从 150
第五节 国内家族信托应与慈善基金会相伴而行 153
一、与信托相配套的税收优惠等法律制度缺失,影响股权信托、不动产信托的设立 154
二、信托公司在家族信托领域的服务能力需要提升 155
三、中国家族信托的法律服务市场还不成熟 156
四、中国家族信托须与慈善基金会相伴而行 157
第六章 慈善信托
节 慈善信托概述 161
一、慈善信托概述 161
二、我国慈善信托的几种模式 171
三、我国慈善信托的发展现状及未来展望 180
第二节 慈善信托 190
一、慈善信托的主体 190
二、慈善信托的生效 198
三、慈善信托的备案 203
四、慈善信托的运营和终止 210
第三节 慈善信托在法律实务中的运用 213
一、慈善信托助力家族财富传承 213
二、慈善信托助力精准扶贫 216
第七章 家族财富的传承
节 财富传承 224
一、财富传承概述 224
二、财富管理三部曲:创富、守富、传富 225
三、财富传承的要素分析 230
四、财富传承过程中的问题 233
五、财富的归属 242
第二节 家族传承可选工具 243
一、赠与 243
二、遗嘱继承 246
三、大额保单 251
四、家族信托 255
五、慈善信托和慈善基金会 255
六、家族办公室 255
第三节 慈善基金会——家族财富传承的艺术 257
一、洋为中用257
二、四大保障 258
三、叠加功能 260
四、慈善基金会传承家族财富的时代意义 262
第四节 揭秘宜家集团如何通过慈善基金会实现家族财富传承 262
一、缘何设立慈善基金会 263
二、英格瓦•坎普拉德如何实现对基金会和公司的双重控制权 264
三、英格瓦•坎普拉德过世后的宜家集团会怎样 266
第五节 如何挽救“失蹄”的小马奔腾 266
第八章 公益金融
节 慈善的未来是公益金融 275
一、公益金融概述 277
二、美国的DAF 279
三、我国公益金融的发展现状和未来 282
第二节 慈善组织资产保值增值困局怎么破 291
一、我国慈善组织保值增值的现状 291
二、我国慈善组织保值增值困局的原因 292
三、慈善资产保值增值的困局到底该怎么破298
第三节 慈善资金是否可以成为私募基金的LP或者GP 299
一、慈善资金可以成为私募基金中的LP 299
二、慈善资金不能成为私募基金中的GP 302
第四节 美国名校的教育基金会如何管理财富及其对我国教育基金会的启示 303
一、国内外教育基金会的现状 303
二、美国名校的教育基金会如何实现保值增值 304
三、美国名校的教育基金会实现高增值的内在原因 308
四、美国名校的教育基金会的财富管理给我们的启示 311
第九章 慈善基金会助推我国公益事业的发展
节 我国慈善基金会参与公益事业的现状 317
一、我国慈善基金会的发展历程 317
二、我国慈善基金会的发展现状 318
第二节 我国慈善基金会参与公益事业的困境 322
一、内部困境 322
二、外部困境 327
第三节 慈善基金会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策略 329
一、内部制度建设与组织发展 329
二、外部制度建设与组织支持 335
三、我国慈善基金会参与我国公益事业的展望 338
附 录
附录一 基金会名称管理规定 343
附录二 基金会章程示范文本 345
附录三 基金会办事指南 356
参考文献
推荐序一
中国慈善基金会的使命
中国面临着关键的历史发展时期。2017年,中国的经济总量已经超过82万亿元,全国人均GDP(国内生产总值)也达到近9 000美元,而沿海地区的人均GDP则超过10 000美元。但是,我们所面临的挑战相当特殊。这种挑战已经不是产品的短缺问题,而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品极大丰富与消费不足,以及富裕人群与贫困群体同时并存的问题,这是经济和社会双重转型的提升性挑战。如何促成经济与社会的双重提升性转型呢?这是摆在中国社会面前的一个相当突出的课题。
在这样的历史发展阶段,公益慈善正在并且将进一步发挥十分重要的社会功能。为什么这么说呢?根本的原因就是,公益慈善是经济与社会提升的重要依托和支撑。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需要慈善促成的经济伦理的提升。因为如果没有对人的尊严的正确理解,没有对善与雅的深刻把握,那么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对高端技术和管理形成社会性的支持与自觉。社会建设更是如此,如果没有慈悲的心怀,没有大爱的胸襟,无论是家庭还是企业,都不可能建立起巩固的社会纽带。
也许有人存在疑问:慈善不就是捐赠吗?只要把钱捐出去,就可以了,怎么会含有这么多的经济与社会意义呢?
这里仅举一例。在我国的绝大多数高校中,厕所之中并没有放置卫生纸;许多人如厕之后,往往会出现十分尴尬的现象。而在中小学中,这种现象更为普遍。这样一件“小事情”为什么会被长期忽略呢?重要的原因就是,人们缺乏对自身需求的深度研究与理解,实际上是缺乏人文精神的一种表现,也是慈善事业不发达的一种表现。一旦慈善事业发展起来,人人开始关注他人,尊重他人,人们就会较为细致地发现生活中的不少微小挑战,从而主动去解决,类似的事情也许就不可能被忽略;反之,如果如此简单的需求被长期忽略,那么我们就可以想象,在其他领域(包括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中,还会有多少类似的“小事情”被忽略呢?
慈善不仅是一个大爱的行为,更是一种十分广阔的人文精神。一个社会只有不断地拓展与普及这种奉献的人文精神,才有可能产生广泛的社会信任文化。在这样的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相对简单,社会个体会相当纯朴。但是,如果强调投机取巧,尔虞我诈,那么整个社会就不可能具备巩固的文化与心理基础。
由李泳昕、曾祥霞撰写的《中国式慈善基金会》一书,对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进行了多方面的探讨。在这本书中,作者从多个方面深入分析了我国慈善事业发展所面临的一些突出挑战,同时展示了全球慈善发展的基本趋势,并指出了在中国现代慈善事业发展的几个重要领域,包括社会企业、慈善信托等。
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中,我国的慈善事业并不发达,由此也产生了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对于慈善的认知方式,其基点就是,慈善并不是一个专业,更不应该与产业相关。其实,现代慈善事业所包含的社会价值与经济价值远远超出了一般的想象。在较为发达的国家,慈善往往产生5%左右的GDP,是国民经济构成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而慈善行业通常会吸收10%左右的就业人口,从而成为社会就业的重要场所。慈善
行为所具备的优雅与品位,以及善与美的深度结合,恰恰是社会创新与技术发明所必需的基本营养。
慈善的专业化需要人们具有新的认知方式和社会视角,需要人们对慈善的使命有清晰的认识,也需要人们通过学习和训练以获得管理慈善事业的多项专业技能。在这样的历史进程中,出版慈善知识领域的著作和传播新的慈善理念是相当重要的社会工作。尤其是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颁布后,依法行善、依法治善已经纳入国家的管理体制,普及与法律相适应的现代慈善知识已经成为全社会的紧迫需求。《中国式慈善基金会》的作者具有丰富的法律经验,这本书的出版,一定会满足社会的多方面需求。希望这本书能够在中国慈善事业发展与提升方面产生较大的促进作用!
是为序!
王振耀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
国际公益学院院长
中国民营企业家如何通过慈善传承家族财富、实现基业长青,并促进中国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这是具有历史意义的重要课题。《中国式慈善基金会》一书的出版恰逢其时,愿这本书对家族财富的传承、公益金融的发展以及基金会的治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马利,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人民日报社原副总编辑,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理事长
慈善的背后不是功利和美誉的光环,也并非简单的社会责任,而是体现对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基本价值的认可。慈善和家庭又是密切相关、相辅相成的。公益慈善不仅可以帮助企业家及其家族满足公众和社会的期许,推动人类文明的进步,而且能够帮助提升家族内部治理,培养和树立子女的价值观,*终在传承家族财富和责任、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人类共同富裕三者之间寻求到共赢的平衡点。
——姜建清,中国工商银行原董事长,《世界金融百年沧桑记忆1》作者
中国创业代企业家用艰辛的奋斗建造了一个个财富王国,但王国的延续更需要智慧、文化和制度的安排。《中国式慈善基金会》作为介绍慈善传承家族财富的专业性工具书,立足于对国内外慈善基金会的深入了解,剖析了基金会制度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对家族信托、公益金融在中国的发展将产生积极作用。
——秦朔,秦朔朋友圈Chin@ Moments媒体平台、中国商业文明研究中心发起人
我很高兴看到《中国式慈善基金会》的出版。中外著名企业家如何运用慈善传承家族财富,书中都有答案!这本书填补了家族财富传承领域法律工具书的市场空白,值得广泛关注!
——蒋琪,德衡律师集团总裁,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总所主任
第四章 慈善基金会的成立和治理
节 基金会的成立与注销
一、成立基金会之前
2018年,胡润富豪榜显示大中华区的前10 名富豪中,有6 位企业家(所在企业)在国内发起成立基金会(见表4-1,略)。2016 年,大中华区前7
家基金会的净资产总和达18.45 亿元,捐赠收入总和为13.07
亿元,公益事业支出合计8.53 亿元(见表4-2,略)。基金会俨然已经成为超级富豪的标配。基金会的设立条件有日益严格的趋势,不过还是有很多企业家想要发起成立基金会。依据现行《基金会管理条例》,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国家机关除外)都可以发起成立一个基金会。本节主要探讨中国富裕家族或者企业在发起成立基金会之前需要考虑的问题。
(一)梳理家族资产
基金会具有纯公益的特质,设立基金会不能像投保或设立家族信托那样确定自己或自己的亲属为受益人,而且已经捐赠给基金会的财产也无法撤回。所以,设立基金会之前,基金会发起人需要梳理一下自己的资产总量,要在留足家族成员未来一定时间内生活所需要的资产或企业后续运营所需要的资产的基础上,确定有多少资产可以捐赠进基金会。
基金会发起人可以聘请专业律师、会计师等对上述资产梳理工作提供专业服务。
(二)召开家族会议或者财产共有人会议
除了梳理财产之外,基金会发起人也需要对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的稳定性)进行必要的考量。基金会发起人召开家庭会议或者财产共有人会议,取得对拟捐赠财产的完整处分权,就发起成立基金会事宜与家族成员或其他财产共有人达成一致意见。理由有两个:,基金会发起人用来发起成立基金会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或者其他共有情形的,基金会发起人应取得财产共有人的同意才能将财产捐赠用于发起成立基金会,否则可能会引起捐赠无效的后果并引起法律纠纷;第二,获得家族成员或者其他财产共有人的支持,有利于基金会成立后的顺利运营和财产共有人之间的和谐关系建设。
在取得财产共有人的书面授权之后,要想捐赠公司股权,需要召开公司股东会议或者董事会会议,取得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件。当然,股东不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则应购买捐赠人以股权出售的市场对价进行股权捐赠。
(三)厘清发起设立基金会的目的
基金会发起人出于公益情怀、企业品牌宣传目的而非家族财富传承目的而发起成立的基金会,相对简单而且常见。企业家不一定要将企业股权、不动产捐赠给基金会,因为就家族财富传承而言,企业股权和不动产往往在家族财富总量中占比。此外,这种基金会具有相对的开放性,积极接受外部捐赠。以卢德之发起成立的华民慈善基金会为例,该基金会章程第四条载明:“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5 000 万元,源于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卢德之先生、李光荣先生捐赠。”该基金会章程第八条第五款载明:“出资理事对基金会捐赠金额不低于5 000 万元,独立理事应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这说明捐赠5 000 万元可以成为该基金会的理事。再以腾讯基金会为例,该基金会原始基金为2 000 万元,腾讯公司承诺每年都会把一定的股权分红捐赠到该基金会。
基金会发起人出于资产隔离和家族财富传承目的而发起成立的基金会,可以将想要隔离和保全的资产(包括不限于现金、股权、不动产等)捐赠给基金会。依据现行有效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发起人无法直接用股权成立基金会,通常的做法是先用现金发起成立基金会,再把股权捐赠给基金会。曹德旺发起成立的河仁慈善基金会和海航集团创始人团队发起成立的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会都是用来做资产隔离和股权优化的典范,这两个基金会都是发起人先用2 000 万元现金在相关民政部门注册成立后,发起人再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捐赠给基金会,从而实现了资产隔离和股权结构优化。
基金会可以与家族信托或慈善信托相结合,我们称为“小基金会 信托”模式。小基金会比较容易管控和运营,私密、灵活的家族信托可以照顾发起人家族成员及其他受益人的生活,而慈善信托则可以满足多样化的慈善诉求。这种模式可以更好地平衡和满足中国富裕家族做慈善、照顾家人、隔离资产等多重需求。盖茨基金会和老牛基金会都是采用这种模式。因为这种模式正好发挥了基金会的稳定性、完善的治理结构以及品牌宣传作用等优势,同时又结合了家族信托或慈善信托私密、灵活、限制监管相对较少的特点,所以这是实现家族财富传承、慈善规划的理想选择。
成立基金会可以实现“慈善”和“节税”,国家已经就慈善捐赠出台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由于本书其他章节对此有详细介绍,本节不再赘述。不过,中国慈善事业领域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仍有不少上升空间。
二、基金会的设立
基金会设立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民法总则》《基金会管理条例》, 《慈善法》也可作为参考。
《民法总则》
第九十条 具备法人条件,基于会员共同意愿,为公益目的或者会员共同利益等非营利目的设立的社会团体,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第九十二条 具备法人条件,为公益目的以捐助财产设立的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捐助法人资格。
2004 年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现在依然有效。
《基金会管理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
第八条 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 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 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 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依据上述规定,我们可以逐项来分析。
(一)公益目的
设立基金会必须有清晰的公益目的。
《慈善法》
第三条 本法所称慈善活动,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的下列公益活动:
(一)扶贫、济困;
(二)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
(三)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
(四)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
(五)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六)符合本法规定的其他公益活动。
基金会发起人只要选择上述任何一个领域作为基金会的公益目的(慈善宗旨)即可。目前,专注于教育、扶贫济困、医疗的基金会占很大比重,而关注高科技、环保、养老的基金会数量也在逐步上升。
(二)注册资金
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款:“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 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 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 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注册资金必须是实际到位的货币资金,而且在后续的年检过程中还需要保有不低于注册资金要求的资金。很多人以为河仁慈善基金会是国内家以股权资产成立的基金会,其实这是误解。当时曹德旺以2 000 万元现金注册成立了河仁慈善基金会,随后才把当时市值约35 亿元的股权资产捐赠给了基金会。
目前,国家发布了《基金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基金会成立的注册资金都有调整。例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中不再区分公公募基金会和私募基金会,基金会注册权限收缩到省级民政部门,注册资金800万元起。所以,不排除以后基金会注册资金标准有调整。
(三)其他规定
基金会名称是有使用规范的,可以参照《基金会名称管理规定》。基金会的章程和住所都是必不可少的。关于章程,本书也给出了参考样本。关于组织机构,主要由理事会、秘书长以及项目执行部门构成。理事长通常是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权力机关和决策机构。秘书长必须有相关工作经验。理事会的理事具有限制性条件:,不得有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或者其他不适合担任理事的情形出现;第二,相互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超过理事人数的1/3;第三,理事长是法定代表人,不得由现职国家工作人员担任,也限制由退休或者离任国家工作人员担任。
需要注意的是,基金会法定代表人不得担任其他机构法定代表人,其实这样的规定并不合理。因为很多基金会是由企业家设立,而企业家通常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如果他们设立基金会却不能担任基金会法定代表人,那必然影响其工作积极性,不利于基金会的运营和发展。2016 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理事长马利与全国政协委员、壹基金理事长马蔚华联名提议案建议尽快推动社会组织“三大条例”与《慈善法》衔接,其中就提到了取消“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的规定。他们的议案指出,从公益慈善事业发展趋势来看,慈善事业的发展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以优秀企业和社会人士成立的基金会为主的民间基金会已逐步成为慈善事业的重要力量,民政部、全国工商联、国资委等相关部门亦先后出台政策支持企业做慈善。应当取消“三大条例”中一些限制性门槛,特别是《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的规定,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加入公益慈善事业的大发展中来。在实践中,创立公益机构的优秀社会人士,往往也是其所在企业或组织的法人代表。鉴于一些优秀社会人士有意愿拿出自己的财产和资金用于公益慈善事业,又希望自主决定和管理资金的使用以保证捐赠意愿的实现,建议取消该条规定以鼓励他们更好地造福社会、履行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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