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精装是否套装: 是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9705282
《广东法治史(上下册)》主要内容为广东省自秦朝统一至2016年3月的法律史,全书共分为三编,*编:民国以前广东重要人物法治思想与实践,主要记叙了各阶段主要人物的法律思想及历史意义;第二编:中国成立至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的广东法治,主要记叙了这一时段的主要法律事件以及历史意义和影响;第三编:改革开放时期的广东法治,主要从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政府法制建设、政协、人民法院、检察院、基层民主建设几大方面记叙法律史及历史影响。
题记:《广东法治史》编著的始末与说明
导读:《广东法治史》编著的视野与思路
编
民国以前广东重要人物法律思想与实践
导语
章秦至隋朝广东重要人物法律思想与实践
导引
节南越国赵佗的法律思想与实践
一、赵佗生平简介
二、赵佗的法律思想与实践
(一)南越国建立郡国并行制
(二)刑事法律制度模仿汉制
(三)尊老制度依照汉制
第二节南北朝冼夫人法律思想与实践
一、冼夫人生平简介
二、冼夫人的法律思想与实践
(一)实现和辑百越:推进民族融合
(二)推行封建法制:推行全国主流制度
(三)惩治腐败:护法守法,维护统一
第二章唐至明朝广东重要人物法律思想与实践
导引
节唐代张九龄的法律思想与实践
一、张九龄生平简介
二、张九龄的法律思想与实践
(一)仁德治国,“争讼由于无耻”
(二)选贤任能,改革吏部选官制度
(三)革新吏治,立法改变任职导向
(四)整顿官吏,省刑罚,富民发展
第二节唐代韩愈的法律思想与实践
一、韩愈生平简介
二、韩愈的法律思想与实践
(一)崇尚“道统”论
(二)坚持法律起源论
(三)强调道德与法的结合
(四)兴办实事,造福岭南,业绩突出
第三节北宋包拯的法律思想与实践
一、包拯生平简介
二、包拯的法律思想与实践
(一)立法行法,须利民便民
(二)法令,不可频繁改易
(三)信赏必罚,不私权贵
(四)改革伸诉冤苦制度
(五)惩治贪腐,严肃吏治
第四节南宋崔与之的法律思想与实践
一、崔与之生平简介
二、崔与之的法律思想与实践
(一)重视民瘼,为民请命
(二)思想开放,包容并序
(三)从政为民,执法为公
(四)注重名杰,清廉盛德
(五)开拓言路,追求实功,经世致用
第五节明朝海瑞的法律思想与实践
一、海瑞生平简介
二、海瑞的法律思想与实践
(一)兴利除弊,重民体恤
(二)德本刑末,推崇保甲之法
(三)反对“和事佬”式“两可和解”
(四)听讼不惮烦,护佑小民
(五)审案有策略,反对翻案
(六)为官清廉,严于律己
第三章清朝民国广东重要人物法律思想与实践
导引
节清朝林则徐的法律思想与实践
一、林则徐生平简介
二、林则徐的法律思想与实践
(一)改革禁烟立法过轻之弊
(二)运用法律武器进行禁烟抗英斗争
第二节太平天国洪秀全的法律思想与实践
一、洪秀全生平简介
二、洪秀全的法律思想与实践
(一)财物公有,禁绝私财
(二)注重平等,改革旧婚姻制度
(三)刑罚严酷,重刑轻过
(四)等级森严,集权政治
第三节太平天国洪仁玕的法律思想与实践
一、洪仁玕的生平简介
二、洪仁玕的法律思想与实践
(一)洪仁玕的法律思想
(二)洪仁玕的民商法律思想
(三)洪仁玕的刑罚理念
第四节晚清黄遵宪的法律思想与实践
一、黄遵宪生平简介
二、黄遵宪的法律思想与实践
(一)为近代中国引入宪法理论
(二)构建合国情的改良主义方案
(三)主张合群主义,还权于民
(四)保护华人,奏开海禁,创立护照制度
(五)依法办案,化解治外法权危害
(六)投身变法,宣传维新变法理论
(七)黄遵宪与湖南新政的推进
第五节晚清康有为的法律思想与实践
一、康有为生平简介
二、康有为的法律思想与实践
(一)“全变”和“变本”
(二)托古改制
(三)引入立宪思想
(四)地方自治,反对联省自治
(五)《大同书》中的法制思想
第六节晚清梁启超的法律思想与实践
一、梁启超生平简介
二、梁启超的法律思想与实践
(一)社会改革为主的变法思想
(二)法治主义思想的宣扬与评判
(三)法治国家就是立宪国家
(四)研究各国宪法,阐述中国宪法
(五)近代国家观与“新民”理论
(六)介绍与引进西方法律思想
(七)司法改革是实现法治国家的关键
(八)描绘了一幅理想的法治蓝图
第七节清末伍廷芳的法律思想与实践
一、伍廷芳生平简介
二、伍廷芳的法律思想与实践
(一)辛亥革命前伍廷芳的法律思想与实践
(二)辛亥革命后伍廷芳的法律思想与实践
第八节孙中山的法律思想与实践
一、孙中山生平简介
二、孙中山的法律思想与实践
(一)孙中山的法治思想
(二)孙中山的法律实践
[编后语]
第二编
新中国成立至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的
广东法治(1949年10月—1978年)
导语
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与广东法治的初建(1949—1952年)
导引
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一、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背景
二、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与人民代表大会
三、广东省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四、广东省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五、广东地方各级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六、对新中国成立初期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评价
第二节开展镇反运动,清除旧社会丑恶现象
一、广东的镇反运动
(一)广东镇反运动介绍
(二)广东镇反运动的政策法律依据
(三)广东省在镇反运动中的司法实践
(四)镇反运动的法律评价
二、清除旧社会丑恶现象
(一)禁毒——让烟毒彻底清除
(二)禁娼——让性病逐渐绝迹
(三)禁赌——让公开聚赌基本绝迹
第三节司法制度建设
一、司法等机构建设
(一)审判机构建设
(二)检察机构设置
(三)公安机关建设
(四)司法行政机构建设
二、司法等队伍建设
三、广东省1952年司法改革情况
(一)广东省司法改革的背景与进程
(二)司法改革的积极意义
(三)司法改革的后续影响
第二章“五四宪法”与广东法治的初步发展(1953—1965年)
导引
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
一、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概况与工作评价
(一)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历次会议概况
(二)对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工作的总体评价
二、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概况与工作评价
(一)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历次会议概况
(二)对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工作的总体评价
三、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概况与工作评价
(一)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历次会议
(二)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工作的总体评价
第二节法治建设在新形势下的新变化
一、司法等机构和人员建设与调整
(一)法院机构设置的健全和规范化
(二)机构编制人员分配更趋科学合理
(三)撤销司法厅和律师协会
二、诉讼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一)管辖制度的确定
(二)审级制度的确定
(三)起诉制度的完善
(四)审判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五)上诉制度的完善
(六)死刑复核制度的健全
(七)律师制度的建设
(八)慎杀思想及对司法实践影响
(九)“反革命”案件处理及地方性释法尝试
三、类型化的司法指导意见
(一)刑事案件的类型化区分
(二)民事案件的类型化区分(以婚姻、房屋案件为主)
四、检察制度得到恢复与发展
(一)检察机构的健全
(二)检察业务全面开展
(三)对当前法制建设的反思
(四)检察院刑事案件管辖制度的确立
第三节反“右”扩大化等严重冲击法治建设
一、整风运动和“反右派斗争”
二、“大跃进”运动、人民公社运动
(一)“大跃进”运动
(二)人民公社运动
三、历次运动对法治建设的冲击
(一)对1954年宪法的冲击
(二)对司法机构建设的严重冲击
(三)对法治观念的冲击
(四)对已经确立的司法原则和制度的冲击
第三章“文化大革命”与广东法治建设的严重挫折(1966—1976年)
导引
节“打碎旧的国家机器”概况与革命委员会的建立
一、“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在全省的展开
二、革命委员会建立与“斗、批、改”运动
(一)批斗“走资派”和揪“叛徒”
(二)干部下放“五七”干校与“两退一插”
(三)“清理阶级队伍”与“一打三反”运动
(四)工人、贫下中农管理学校
第二节“大民主”造成全省民主法治建设的混乱局面
一、“文化大革命”期间“大民主”情况概况
(一)批陈整风
(二)批林整风
(三)批林批孔
(四)“反击右倾翻案风”
二、全省民主法治建设的混乱局面
(一)立法机关陷入瘫痪,司法依据混乱
(二)机构瘫痪,职能全面停止
(三)违法犯罪行为合法化,社会秩序混乱
(四)法学教育全面倒退,法学科研机构遭到撤销
[编后语]
第三编
改革开放以来的广东法治(1978—2016年3月前后)
导语
章民主法治建设的重大历史转折(1978—1982年)
导引
节党委领导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一、历史沿革(大事记)
二、政策制定、法制建设和法治进展
(一)贯彻执政理念上的新进展
(二)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上的新进展
(三)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法治)上的新进展
(四)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上的新进展
三、勇于探索先行先试
(一)“先”一步,特点、特色,显著突出
(二)“三区建设”依次完成,成功运作
(三)制定经济特区条例和成立经济特区
第二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一、历史沿革(大事记)
二、职能、职权和职责的实施
(一)代表议案建议办理
(二)监督权行使
(三)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
(四)人事任免权行使
三、勇于探索先行先试
(一)地方立法初现
(二)确定县以上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
(三)发挥代表职能,加强与代表联系
(四)开展外事活动,推动对外开放
(五)加强常务委员会的自身建设
附录
第三节人民政府
一、历史沿革(大事记)
二、职能、职权和职责的实施
(一)政府法制重新起步,法治建设开始推进
(二)公安法治工作恢复早,推进迅速
(三)司法行政恢复创建,工作有亮点
(四)法律服务、社会组织建设开始推进
(五)法学教育初步恢复,法学研究恢复正常
三、勇于探索先行先试
(一)拨乱反正,政府法制建设重起步
(二)公安法治重上正轨,注重法律研究
(三)注重放权,强法制,促经济,增活力
(四)有效遏制大规模的偷渡外流
(五)全国家省级律师协会正式建立
(六)广东在全国首先设立司法办公室
附录
第四节人民政协
一、历史沿革(大事记)
二、职能、职权和职责的实施
(一)人民政协广东省全体委员会议
(二)人民政协广东省常务委员会会议
(三)人民政协提案工作
(四)调研、研讨与座谈会
三、勇于探索先行先试
(一)逐步恢复地方设立政协机构
(二)就候选人问题进行民主协商
(三)坚决排除“左”的障碍
(四)搞好特区建设,反对三个“特”字
(五)注重工作组功能和作用的发挥
第五节人民法院
一、历史沿革(大事记)
二、职能、职权和职责的实施
(一)重点履行审判职责
(二)重点复查纠正冤假错案
(三)履行职责,增加人员,健全机构
三、勇于探索先行先试
(一)注重学习、学好和用好民事诉讼法
(二)注重反思冤假错案之根源
第六节人民检察院
一、历史沿革(大事记)
二、职能、职权和职责的实施
(一)恢复重建,对外办公
(二)边筹建、边工作,以工作促筹建
(三)抓紧处理公民控告、申诉工作
三、勇于探索先行先试
(一)全国检察机关首个乡镇检察室成立
(二)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成效显著
(三)广东检察取得当时五个全国
第七节基层民主建设
一、历史沿革(大事记)
二、基层民主建设
三、勇于探索先行先试
第二章在改革开放先行一步中发展民主法治(1982—1991年)
导引
节党委领导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一、历史沿革(大事记)
二、政策法规、法制建设和法治进展
(一)贯彻执政理念上的新进展
(二)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上的新进展
(三)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法治)上的新进展
(四)完善社会主义各项制度的新进展
三、勇于探索先行先试
(一)成立政法院校,法治建设新需求
(二)健全党内民主集中制是建设高度民主的关键
(三)“一五”普法正式在广东启动
(四)舆论监督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日渐显著
(五)重视政务公开对法治建设的推动功能
(六)政治体制改革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
第二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一、历史沿革(大事记)
二、职能、职权和职责的实施
(一)代表议案建议办理
(二)监督权行使
(三)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
(四)人事任免权行使
三、勇于探索先行先试
(一)推动全省深入学习、贯彻宪法
(二)推进立法内容与程序并重的创新
(三)综合改革的创新突出反映于立法
(四)强化立法程序的规范化、制度化
(五)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六)改进人事任免程序
(七)规范同代表及市县人大常务委员会联系制度
(八)指导督促换届选举工作
(九)加强人大常务委员会自身建设
附录
第三节人民政府
一、历史沿革(大事记)
二、职能、职权和职责的实施
(一)政府法制走向正轨,法治建设发展良好
(二)行政监督向纵深推入
(三)公安法制不断健全,法治工作开拓进取
(四)司法行政进入全面发展阶段
(五)法治社会和文化建设全面铺开
(六)法学教研教育工作日臻完善
三、勇于探索先行先试
(一)不同类型律师事务所纷纷成立
(二)律师协会、法律顾问室和律师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全国监狱系统个自学考试考点设立
(四)全国个“110”报警服务台建立
(五)青少年保护立法走在全国前列
(六)建立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力推政府法治工作
(七)率先成立机构,推进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向前发展
(八)百万多人次领导干部学习《行政诉讼法》
(九)省政府首次当行政诉讼被告
附录
第四节人民政协
一、历史沿革(大事记)
二、职能、职权和职责的实施
(一)人民政协广东省全体委员会议
(二)人民政协广东省常务委员会会议
(三)人民政协提案工作
(四)调研、研讨与座谈会
(五)民主监督
三、勇于探索先行先试
(一)恢复了人民政协委员大会发言程序
(二)加强与省委和省政府的制度性联系
(三)人民政协委员提案坚持一事一案
(四)认真对待人民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建议和意见
第五节人民法院
一、历史沿革(大事记)
二、职能、职权和职责的实施
(一)重点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
(二)民事案件大幅上升,经济案件成重中之重
(三)行政案件审判有较大进展
(四)设立了执行庭(组)和专职执行员
(五)人民法庭建设进展明显
(六)审判监督和信访工作不断改进
三、勇于探索先行先试
(一)注重建立适应司法的机构、队伍和培训
(二)把握打击重点,确保办案质量,严打效果显著
(三)及时发布涉港澳案件审理指导意见
第六节人民检察院
一、历史沿革(大事记)
二、职能、职权和职责的实施
(一)一网打尽,整顿社会治安
(二)严办侵权、贪污贿赂和渎职等犯罪案件
(三)成立并发挥民事行政检察处职能
(四)认真办理公民的控告、申诉案件
(五)深化检察改革,提高检察技术水平
(六)加强检察队伍思想、组织和业务建设
三、勇于探索先行先试
(一)全国检察机关家经济罪案举报中心挂牌
(二)全国检察机关个反贪污贿赂工作局成立
(三)检察机关自侦案件侦捕分开、侦诉分开早实行
(四)涉港澳个案协查制度早建立
第七节基层民主建设
一、历史沿革(大事记)
二、基层民主建设
(一)农村基层民主前奏:农村管理区体制
(二)城市基层民主前奏:行政主导下的居委会及社会建设
三、勇于探索先行先试
第三章南方谈话与依法治省的确立(1992—1995年)
导引
节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省的工作
一、历史沿革(大事记)
二、政策制定、法制建设和法治进展
(一)贯彻执政理念上的新进展
(二)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上的新进展
(三)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法治)上的新进展
(四)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上的新进展
三、勇于探索先行先试
(一)首次确定“全省纪律教育学习月”并形成惯例
(二)首次提出“以法治省”为实现现代化主要措施之一
(三)依法治市试点经验形成并总结推广
(四)恢复广东省普及法律常识领导小组
(五)成立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六)推广党政一把手抓治安的经验
(七)首次对全省地级市社会治安综治工作全面考评
第二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一、历史沿革(大事记)
二、职能、职权和职责的实施
(一)代表议案建议办理
(二)监督权行使
(三)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
(四)人事任免权行使
三、勇于探索先行先试
(一)担负“立法的试验田”角色
(二)权力行使更加程序化和法治化
(三)依法指导换届选举工作
(四)加强同代表和人大常务委员会的联系
附录
第三节人民政府
一、历史沿革(大事记)
二、职能、职权和职责的实施
(一)政府法制不断推进,政府法治日益完善
(二)行政监督有力推动,规范前行
(三)多方出击,公安法治建设成效显著
(四)司法行政管理开创新局面
(五)法治社会和文化建设亮点纷呈
(六)法治宣传教育立足当前面向未来
三、勇于探索先行先试
(一)机构改革中继续加强各级政府法制机构
(二)加大政府执法检查力度
(三)律师事务所体制和机制有了实质性改变
(四)建立并启动行政执法责任制
(五)广州、深圳两市仲裁委员会正式成立
(六)全国个政府法律援助机构成立
(七)中介组织首次实现由直接管理到指导联系的转变
附录
第四节人民政协
一、历史沿革(大事记)
二、职能、职权和职责的实施
(一)人民政协会议
(二)人民政协提案工作
(三)调研、研讨与座谈会
(四)民主监督
三、勇于探索先行先试
(一)正式颁布提案工作条例
(二)扩展并规范了人民政协委员职能活动
(三)增改人民政协界别,提升人民政协工作水平
第五节人民法院
一、历史沿革(大事记)
二、职能、职权和职责的实施
(一)全面加强审判工作,强化审判职能
(二)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
(三)完善法院体制,改进审判方式
(四)加强审判监督,提高司法水平
(五)依法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六)加强法院政治思想工作和廉政制度建设
三、勇于探索先行先试
(一)法院依法受理宗企业申请破产案
(二)设立涉外经济审判庭和房地产庭
(三)统一立案,启动立审分离制
(四)改革审判方式,设立小额钱债法庭
(五)改革法院工作流程,注重发挥庭审功能
第六节人民检察院
一、历史沿革(大事记)
二、职能、职权和职责的实施
(一)始终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刑事犯罪
(二)打击职务犯罪、贪污贿赂等犯罪活动
(三)全面开展检察业务,加强法律监督
(四)建立特约检察员制度
(五)从严治检,抓队伍和机构建设
(六)开展法律咨询巡回展出为主的宣传活动
三、勇于探索先行先试
(一)自侦案件交叉办案制度成为中国检察制度的一大特色
(二)侦破全国受贿案 过去30年是历程辉煌
(三)检察学会协会成立,活动丰富
第七节公民有序参与
一、历史沿革(大事记)
二、公民有序参与
(一)农村自治
(二)居民自治
三、勇于探索先行先试
(一)认真总结推广“两南”的经验
(二)提出要创建一批高标准现代化文明村镇
(三)抓好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第四章依法治省“广东模式”的形成与发展(1996—1999年)
导引
节党委领导与依法治省
一、历史沿革(大事记)
二、政策法规、法制建设和法治进展
(一)贯彻执政理念上的新进展
(二)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上的新进展
(三)社会主义法制(法治)上的新进展
(四)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上的新进展
三、勇于探索先行先试
(一)依法治市试点,依法治省的广东模式建立
(二)成立依法治省、市、县(市、区)领导小组
(三)广东法制建设十件大事评选活动结果揭晓
(四)全国首次对拟任命省政府组成人员进行法律考试
(五)首次提出率先建立文明法治社会
(六)省委常委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议事决策
第二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一、历史沿革(大事记)
二、职能、职权和职责的实施
(一)代表议案建议办理
(二)监督权行使
(三)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
(四)人事任免权行使
三、勇于探索先行先试
(一)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
(二)依法开展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
(三)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行职责能力和水平
附录
第三节人民政府
一、历史沿革(大事记)
二、职能、职权和职责的实施
(一)政府法制和法治建设又有新举措
(二)不断健全行政监督
(三)公安法治工作不断拓展
(四)法律服务势头良好,司法行政多头并举
(五)法治社会和文化建设争先创优
(六)法治教育有重点、建体系和成规模
三、勇于探索先行先试
(一)建立了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制度
(二)警务督察机制基本建立
(三)省级法律援助机构成立
(四)侦破众多大案,张子强案更震惊中外
(五)政府收回闲置土地并加以拍卖的先例
附录
第四节人民政协
一、历史沿革(大事记)
二、职能、职权和职责的实施
(一)人民政协会议
(二)人民政协提案工作
(三)调研、研讨与座谈会
三、勇于探索先行先试
(一)政治协商和参政议政进入常态化
(二)专门设立的“直通车”制度成为广东政治制度的亮点
第五节人民法院
一、历史沿革(大事记)
二、职能、职权和职责的实施
(一)围绕大局,强化审判和执行职能
(二)集中清案,开展执行大会战
(三)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三、勇于探索先行先试
(一)制定广东审判工作规程
(二)提高裁判文书分析说理水平
(三)率先在全国实行庭前证据交换制度
(四)健全案件责任追究制
第六节人民检察院
一、历史沿革(大事记)
二、职能、职权和职责的实施
(一)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
(二)加大反腐败查办大案要案的力度
(三)加强执法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
(四)深化检察改革,提升检务水平
(五)提升规范化建设力度
三、勇于探索先行先试
(一)确立接访日制度,控申接待室成全国示范窗口
(二)首次评定检察官等级工作顺利完成
(三)首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司法警察
(四)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
(五)成立个案协查办公室
(六)早提出并开展检察机关自身监督机制建设
第七节公民有序参与
一、历史沿革(大事记)
二、公民有序参与
(一)转变:由农村管理区体制转为乡政村治体制
(二)体制:理顺管理体制,实行“四民主两公开”
(三)探索:基层行政化管理向社区居民自治体制转变
(四)创新:社会管理创新初级阶段
三、勇于探索先行先试
(一)“两南”的经验成为基层文明建设总结推广的亮点
(二)广东成为出台全国配套法规的省份
(三)广东在全国首创选举观察员制度
(四)村民基层自治管理有序推进
(五)取得“乡政村治”体制初期成就
(六)获得城市社区居民民主自治经验
(七)社会管理创新初级阶段有成就
第五章创建社会主义文明法治环境(2000—2002年)
导引
节党委领导与依法执政
一、历史沿革(大事记)
二、政策法规、法制建设和法治进展
(一)贯彻执政理念上的新进展
(二)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上的新进展
(三)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法治)上的新进展
(四)完善社会主义各项制度上的新进展
三、勇于探索先行先试
(一)高度重视文明法治环境建设
(二)特别尊重法治方式的运用
(三)突出强调普法宣传教育
(四)十分关注依法治省进程
(五)非常注重法治经验交流
(六)建设信用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
第二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一、历史沿革(大事记)
二、职能、职权和职责的实施
(一)代表议案建议办理
(二)监督权行使
(三)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
(四)人事任免权行使
三、勇于探索先行先试
(一)增创文明法治环境,推进依法治省工作
(二)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
(三)讲求实效,切实加强监督工作
(四)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
附录
第三节人民政府
一、历史沿革(大事记)
二、职能、职权和职责的实施
(一)政府法制、法治建设成效明显
(二)行政监督有力推动,有序进展
(三)公安法治不断推进,效益显著
(四)司法行政监管有力,成效明显
(五)法律服务、法治社会和文化建设,形势喜人
(六)法治教育,不断创新,有突破有成效
三、勇于探索先行先试
(一)适应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准备工作
(二)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成为省政府中心工作
(三)为全国提供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经验
附录
第四节人民政协
一、历史沿革(大事记)
二、职能、职权和职责的实施
(一)人民政协会议
(二)人民政协提案工作
(三)调研、研讨与座谈会
三、勇于探索先行先试
(一)发挥好履职的重要、有效形式
(二)“五个专”成为富有人民政协特色的基本经验
第五节人民法院
一、历史沿革(大事记)
二、职能、职权和职责的实施
(一)全面加强审判工作
(二)探索审判监督制度改革
(三)健全司法救助制度
(四)改革完善基层法官管理制度
三、勇于探索先行先试
(一)率先破解执行难问题有成效
(二)率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
(三)建立了“大民事”审判格局
(四)试行当事人诉讼风险告知制度
第六节人民检察院
一、历史沿革(大事记)
二、职能、职权和职责的实施
(一)履行职责,严打刑事犯罪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三)强化诉讼监督
(四)继续坚持聘请特约检察员制度
(五)开展“三讲”教育和“回头看”
(六)开展检察队伍集中教育整顿
(七)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三、勇于探索先行先试
(一) 举办了“检务十公开”书法展览
(二) 推进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
(三)面向全国公开招考检察人员
(四)省人民检察院开展了首次竞争上岗工作
(五)检务公开、首办责任制在全省检察机关全面推行
第七节公民有序参与
一、历史沿革(大事记)
二、基层自治、公民有序参与的新进展
(一)乡村村民自治
(二)城市社区居民民主自治初有成效
(三)社会管理创新
三、勇于探索先行先试
(一)全面科学推进村民自治创新
(二)强化城市社区社会和谐稳定功能
(三)社会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第六章增创科学发展的法治新优势(2003—2007年)
导引
节党委领导与依法执政
一、历史沿革(大事记)
二、政策法规、法制建设和法治进展
(一)贯彻执政理念的新进展
(二)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上的新进展
(三)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法治)上的新进展
(四)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上的新进展
三、勇于探索先行先试
(一)省委书记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
(二)开创广东省民营经济发展法制新局面
(三)非常注重采用法治创新,提升执政水平
(四)推进城镇化建设,注重区域协调
(五)建立省信访督查专员制度,全国尚属首创
(六)领导方式由主要依靠政策向主要依靠法律转变
(七)省委首次召开全省人大工作会议
(八)概括提炼依法治省的“广东模式”内涵
(九)总结了十年依法治省实践的经验和启示
第二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一、历史沿革(大事记)
二、职能、职权和职责的实施
(一)代表议案建议办理
(二)监督权行使
(三)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
(四)人事任免权行使
三、勇于探索先行先试
(一)推进公众参与,推进社会领域立法
(二)依法开展监督工作,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三)大力加强代表工作,积极发挥代表作用
(四)努力提高常务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能力和水平
附录
第三节人民政府
一、历史沿革(大事记)
二、职能、职权和职责的实施
(一)政府法制不断完善,法治建设不断推进
(二)行政监督措施有力,效果显著
(三)公安法治,有力开展
(四)司法行政,开拓创新
(五)法治社会和文化建设,影响扩大
(六)法学教研,不断提升覆盖面
三、勇于探索先行先试
(一)规范性文件监督制度基本建立
(二)省政府提出率先建立法治政府的总目标
(三) 各级政府依法决策机制逐步形成
(四)推进行政公开,公布“权力清单”
附录
第四节人民政协
一、历史沿革(大事记)
二、职能、职权和职责实施
(一)人民政协全体委员会议
(二)人民政协提案工作
(三)调研、研讨与座谈会
三、勇于探索先行先试
(一)专注专题议政会,提升参政议政能力
(二)改革方式和流程,提升提案办理质量
(三)创新会议组织形式,提升人民政协水平
(四)整顿人民政协会风,名人政协委员不能成摆设
(五)积极探索公众参与人民政协工作的新举措、新平台
(六)注重突出人民政协界别特色,发挥界别职能
第五节人民法院
一、历史沿革(大事记)
二、职能、职权和职责的实施
(一)积极履行司法审判职责,审结大量案件
(二)严格依法审判,惩处各类犯罪
(三)支持和规范人民调整工作
(四)有序开展民商事审判工作
(五)通过行政审判,推进依法治省
(六)采取得力措施,解决“执行难”
(七)依据改革纲要,有序推进法院改革
(八)接受人大监督,探索推进审判监督制度改革
(九)改革诉讼费用管理,助力司法救助
(十)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法官管理
(十一)发挥基层法院优势,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十二)加强基层法院建设
(十三)加强道德教育,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三、勇于探索先行先试
(一)在全国法院系统率先制定并实施再审规定
(二)率先制定民事案件服判息诉工作的指导意见
(三)保障人权,把好死刑案件的程序关和质量关
(四)人民法院授予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光荣称号
(五)未成年刑事审判推广“圆桌审判方式”
(六)提出四十二项便民、利民、为民措施
第六节人民检察院
一、历史沿革(大事记)
二、职能、职权和职责的实施
(一)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
(二)积极查办职务犯罪
(三)积极预防职务犯罪
(四)强化法律监督机制
(五)多环节入手,强化监督问责力度
(六)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
(七)开展了专项法律监督工作
(八)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
(九)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
(十)落实办案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
(十一)努力建设学习型、开拓型、实干型的检察机关
(十二)加强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
三、勇于探索先行先试
(一)落实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总体要求
(二)起草省内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地方性法规
(三)建立刑事被害人经济救助制度试点
第七节公民有序参与
一、历史沿革(大事记)
二、基层自治与公民有序参与
(一)乡村村民自治与参与
(二)城市社区居民自治与参与
(三)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四)社会管理创新
三、勇于探索先行先试
(一)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
(二)公众参与进入法规立项或法规草案拟定层面
(三)村民自治创新不断,活力无穷
(四)城市居民自治亮点纷呈,全国领先
(五)社会管理多方创新,公民参与更多途径
第七章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法治广东建设(2008—2016年3月前后)
导引
节党委依法执政
一、历史沿革(大事记)
二、政策法规、法制建设和法治进展
(一)贯彻执政理念上的新进展
(二)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上的新进展
(三)社会主义的法制(法治)建设上的新进展
(四)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上的新进展
三、勇于探索先行先试
(一)法治广东建设的新创举、新探索和新实践
(二)法治文化建设,重点突击,亮点纷呈
(三)率先制定个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
(四)法治广东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基本完成
(五)新一届常委天件事是与网友在线交流
(六)打造珠三角法治创建示范区
(七)把化解基层矛盾和治理难题纳入法治轨道
(八)广东打造“六五”普法“岭南模式”
(九)厉行法治像抓项目落地一样抓法治工作落实
(十)深圳前海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雏形初现
第二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一、历史沿革(大事记)
二、职能、职权和职责的实施
(一)代表议案建议办理
(二)监督权行使
(三)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
(四)人事任免权行使
三、勇于探索先行先试
(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
(二)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促进加快转型升级
(三)认真做好代表工作,努力发挥代表作用
(四)加强人大制度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五)法治是建设幸福广东的保障
(六)先行先试,出台全国救助人保护法规
(七)省人大高度重视推动地方立法高层次人才培养
(八)管好“政府钱袋子”,广东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再增利器
附录
第三节人民政府
一、历史沿革(大事记)
二、职能、职权和职责的实施
(一)政府法制日益完善,法治建设日益提升
(二)行政监督有法可依,成效显著
(三)公安法治工作
(四)司法行政,管理有序
(五)法治社会和文化建设,全面拓展
(六)法学教研工作卓著,成绩突出
三、勇于探索先行先试
(一)注重提请立法方式,保障珠三角改革发展
(二)注重以法治方式,推进综合改革试验工作
(三)法治指数“有望成为评价法治建设成效的标尺”
(四)注重社会共治,注重法治方式创新和运用
(五)注重运用“互联网 ”方式,推进政府信息共享
(六)县级以上政府将设首席政府法律顾问
(七)健全政府立法工作制度
(八)首次以省委、省政府文件的形式,出台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文件
(九)广东地级市市长率先出庭,又引领政府法治实践新方位
附录
第四节人民政协
一、历史沿革(大事记)
二、职能、职权和职责的实施
(一)人民政协会议
(二)民主监督
三、勇于探索先行先试
(一)首次邀请海外华侨华人列席会议
(二)首次举行提案现场办理会
(三)全国省级政治协商规程颁布实施
(四)省委首次提议题,举办专题协商座谈会
(五)采取多种措施,引导提高提案质量
(六)适应网络发展,推进工作方式方法创新
(七)建立健全提案督办协调配合机制
(八)加强专委会基础建设
(九)举办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培训班
第五节人民法院
一、历史沿革(大事记)
二、职能、职权和职责的实施
(一)做好刑事、民事及行政案件审判工作
(二)支持和规范人民调解工作
(三)率先出台执行工作“八项改革措施”
(四)促进法院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与应用
(五)加强立案信访和审判监督工作
(六)抓好法官司法能力建设,强化廉政建设
(七)优化司法职权配置
三、勇于探索先行先试
(一)积极稳妥地进行司法改革试点工作
(二)司法公开在全国法院系统名列前茅
(三)通过信息网络等手段,深化司法便民利民
(四)不忘初心,缅怀司法楷模,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五)司法探索厚积薄发彰显价值
(六)司法审判展现公信力,展现经典案例
第六节人民检察院
一、历史沿革(大事记)
二、职能、职权和职责的实施
(一)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四)深化改革为检察工作注入生机与活力
(五)狠抓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
(六)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加强涉检信访工作
(七)创新检察工作机制,健全监督机制
(八)全面推进“阳光检务”
三、勇于探索先行先试
(一)检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局良好
(二)坚持首办责任制、检察长接访等制度
(三)人民检察院推广省检察院阳光检务做法
(四)运行“两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
(五)创设全省人民检察院系统首个简易程序办案区
(六)完成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试点
(七)完成“查办与预防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八)积极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工作
(九)检察工作展现公信力,展示经典案例
(十)广东省检察机关首创侦查活动监督平台
第七节公民有序参与
一、历史沿革(大事记)
二、基层自治与公民有序参与
(一)乡村村民自治
(二)城市社区居民自治
(三)社会管理创新
三、勇于探索先行先试
(一)村民自治赢得“在高起点上后来居上”赞誉
(二)城市居民自治形成广泛参与治理格局
(三)社会管理创新继续引领潮头
(四)建立咨询专家制度扩大公民有序参与
(五)抓换届纪律,推进基层民主自治,提升村级换届满意率
(六)敢于创新,成就先行先试,推进公民有序参与
[编后语]
实录: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法治广东建设工作大事录
(1993年5月—2015年12月)
后记:《广东法治史》编著的历程与心路
参考文献
题记:《广东法治史》编著的始末与说明
2012年9月24日,法治广东研究中心在广州正式揭牌成立。
法治广东研究中心,是基于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广东省2012年依法治省工作要点》安排布置,由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共同成立的法治思想研究基地。
法治广东研究中心,自成立以来,承接的个课题项目就是进行《广东法治史》的编著。承接并编著《广东法治史》,经历了一个由了解熟悉、考核评估、认可接受到项目委托的过程。阅读《广东法治史》编著的始末与说明,助于更直观了解《广东法治史》编著全貌,利于更客观理解《广东法治史》编著脉络。
合作意向,首次提出。编写《法治广东五年规划(2011-2015)》宣讲提纲草案和进行《法治广东五年规划(2011-2015)》宣讲,是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省委党校的一项重要工作。法学教研部承担主要的落实责任。2011年7月,《法治广东五年规划(2011-2015)》宣讲总结会在省委党校图书馆召开。《法治广东五年规划(2011-2015)》宣讲工作受到了广泛肯定,取得了预期效果。有了这样的基础,在一次省依法治省办常务副主任张宇航、省依法治省办专职副主任黄慧彪、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常务副校(院)长谭泽中、副校(院)长苟志效和法学教研部主任宋儒亮同志的共同交谈中,首次提出了合作成立法治思想研究基地(拟称之法治广东研究中心)和委托拟成立基地进行《广东法治史》编著的合作意向与初步设想。
多方考核,评估落实。成立法治思想研究基地与编著《广东法治史》,源于落实《广东省2012年依法治省工作要点》。《广东省2012年依法治省工作要点》之第17条提出:”筹建法治思想研究基地。开展法治思想研讨系列活动,引导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遵守法律、自觉维护法律权威的氛围。按照省市合作、挖掘历史、研究思想、促进法治的要求,在有关市和高校建立若干个法治思想研究基地。抓好中国社科院法治国情广东调研基地课题研究,进一步总结广东法治建设经验,提升理论层次。继续开展广东法治史研究,组织编写《广东法治史》。”落实工作要点,经多方了解、考核与评估,终与我校合作成立了法治思想研究基地,即法治广东研究中心。”继续开展广东法治史研究,组织编写《广东法治史》”就成为成立法治广东研究中心的目的和任务之一。
研究基地,正式揭牌。2012年9月24日上午,法治广东研究中心揭牌仪式在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举行。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欧广源,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省委党校校长李玉妹,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小川等领导非常重视、关心和支持法治广东研究中心成立及工作事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欧广源亲自出席仪式并致辞。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依法治省办常务副主任张宇航,省依法治省办专职副主任黄慧彪,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常务副校(院)长谭泽中,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副校(院)长苟志效,省依法治省办工作人员以及省委党校(行政学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近百人在党校大厦二十九楼会议室参加了揭牌仪式。
框架协议,正式签署。揭牌仪式上,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黄慧彪和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副校(院)长苟志效代表各自的单位签署了法治广东研究中心合作框架协议。按照框架约定,法治广东研究中心接受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首先进行《广东法治史》编著,正式出版《广东法治史》。
编著工作,专项落实。在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依法治省办常务副主任张宇航、专职副主任黄慧彪、副主任黄文平和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常务副校(院)长谭泽中、苟志效副校(院)长等亲自领导、指示和关心下,法治广东研究中心牵头成立了《广东法治史》课题编写(编修)组,专门负责,专项落实,有序展开。省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省委依法治省办主任陈岸明非常重视,亲自参与,多方协调,安排落实。
编著推进,规范先行。法治广东研究中心自成立时起,根据委托目标和任务,坚持规范先行,多番研讨,不断修正,反复论证,持续完善。一是,商定了写作提纲(前后五版)。写作提纲就是写作的规范,明确了编著的时间、框架、体例、结构、内容与导向。广东法治历史的编著,早始于秦。本着”尊重历史、服务现实与利于编著”之原则,本书框架、体例与结构终以三编布局:编,”民国以前广东重要人物法律思想与实践”;第二编,”新中国成立至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的广东法治”;第三编,”改革开放以来的广东法治”。三编彼此联系,均是广东法治历史编著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各编又确定了不同编著结构。编,以”不同朝代重要人物”为主,进行编著;第二编,以”年代时段事件”为主,进行编著;第三编,以”依法治省的’广东模式'”为基本导向,进行重点编著。众所周知,广东改革开放之前,并不存在依法治省的”广东模式”。依法治省的”广东模式”是基于改革开放以来广东治省理政的实践、成就、经验、得失进行总结与提炼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人大协调主导、一府两院组织实施、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基层民主建设)”是该模式的核心内容、”勇于探索、先行先试”是该模式的特点特色。这其中,”勇于探索、先行先试”是作为第三编专项内容,专门总结与专业阐述。二是,制定了写作手册。写作手册也是写作的规范,明确了编著的依据、制度与遵循。写作手册包括《大纲》《课题说明》《写作说明》《编、章、节及写作责任人管理规范》《写作素材审定管理规范》《写作工作操作规范》《写作时间跨度操作规范》《引用资料操作规范》《写作字数管理规范》《引用资料查阅、取得和使用操作规范》《写作工作会议管理规范》《写作经费使用管理规范》。
《广东法治史》写作提纲与写作手册的制定与确立,既达成了编著的共识、原则、程序与责任,保证了委托编写的宗旨、目的、原则、任务和要求得以有效落实,又让随后的课题编写得以规范化、有序化推进。
完善编著,持续提升。编著期间,就涉及的材料、内容、用词、表述等事项,又多番商讨、多方论证和多次完善。一是关于内容。究其核心,是一个关于”法””法规””法制””法治”在广东是如何建立、建设与建成,是如此实施、实践与实现,是如常演变、演进与演化,以及要如实表述、表达和表现的问题。遵守学科界定,沿袭学科主旨,尊重主流表述,遵循历史进展。编著时,既尊重彼此的”源”与”意”,又如实记录彼此的”进”与”展”。二是关于论述。基于人、事、时、地、届、节与点等的不同,”法””法规””法制””法治”呈现了不同特点亮点,随之在”法””法制””法规制度””法制进展””法制观””法治””法治萌芽””封建法治””法治观””法的体系””法规体系””法制体系””法治体系””法治理念””法治思想”等方面呈现了不同的表述、表达和表现。编著时,既要遵循彼此之逻辑、共识与演变,又要注意区别各自之观点、特点与难点。三是关于提法。编著中,关键词、核心词等提法问题,称谓协调、选择问题一直存在。比如,就”依法执政部分”编著而言,在2004年9月1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提出”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故此,此节标题,或用”党委领导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或为”党委领导与依法治省”或者”党委依法执政”等。尊重历史,保证真实。四是关于侧重。在广东治省理政历史上,基于–人、事、时、地、届、节与点等–要素的改变,广东、广东人、广东某地,或者历史性肩负了前列、前沿与前线之角色,或者承担了使命般实施、实践与实现之重任,如广东率先由一省省委制定并通过《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广州成为全国率先将行政权力清单正式上线的城市、深圳前海合作区成为个法治建设示范区,等等。这其中,敢为、愿为和能为天下先的广东、广东人,在国家关怀、省委领导、人大主导、各方参与、共同努力下,源于实践、率先探索,服务需要、先行先试,改革创新、治理广东,经过汇合、汇集与汇聚,通过总结、凝练与概括,终形成了广东特色的依法治省的”广东模式”。她,既是广东法治历史成就的高度概括,也是编著《广东法治史》的重中之重。五是关于进展。及时收录法治建设新进展也是编著考虑的。比如,鉴于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重大历史价值和意义,延长编著截至时限。这其中,《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包括”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是建设法治体系,建设法治国家的重大目标”。把首次成为”法治体系”有机组成部分的”党内法规体系”建设内容也纳入编著,是必然选择。六是关于取舍。资料选择、内容提炼与记录取舍之间如何取得更广泛的平衡是编著难题。比如,面对编著内容,既不遗漏重大、重要的历史事实事件,以如实记录历史,又要记录的史实有血有肉,以激发阅读兴致,如何取舍与平衡,甚是费力、费心与费神。争论、论证与辩论,始至终末,未曾停止。争论中,再探索;论证中,再提升;辩论中,再查证;结论中,再完善;不停止,无终点。论,越辩越明,料,越查越详,记,越编越精,特,越写越亮。总之,在还原事实、总结历史与反思历史的历程、过程与进程中,向全、向真、向实、向善与向明地推进、引入与记录,正是编著的基本选择和追求取向。只有更好,没有好。尽之努力、行之可能、用之能力,记全广东法治中勇于探索之发端、之进展与之成果,为先;记准广东法治中先行先试之特点、之特色与之亮点,为本;记好广东法治中推广复制之得失、之成就与之经验,为要。沿袭勇于探索、先行先试、复制推广之精神,成为编著之本,不二法门;传承找准、校准率先、瞄准首次之使命,成为编著之眼,不二选择。
征集收集,论证座谈。多方举措,共同努力,提升与完善《广东法治史》(初稿)。主要进行了以下工作:一是法治广东研究中心又专门发函到编著内容涉及单位或部门,再行资料征集;二是课题组成员又分头行动,主动收集资料;三是按照指示要求,专门成立了课题编修组;四是针对问题,再进行专门论证。专门邀请相关领导、专家学者、实务人员,逐题、逐次、逐场,召开了”依法执政专场””人大专场””政府专场””司法专场”等专家论证交流座谈会。在与会前,均书面提供”关于《广东法治史》(初稿)(依法执政、人大、政府和司法部分)修改完善的征询建议提纲”,请与会者结合实际,分别就”资料选择有无偏颇、政治方向是否有差错、观点表述等有无原则问题””资料使用能否客观如实反映执政、人大、政府、司法(法院和检察院)工作历史和历程?资料使用有无存在什么遗漏?能否再继续补充完善?””后续的编写、修改和完善上,如’经验成就’等编写上有无应当特别注意的问题””针对编写工作,您认为还需要考虑的其他问题、建议”等议题内容,发表观点、表达意见与提出建议。五是,在听取系列专家论证交流座谈会观点、意见与建议基础之上,又对《广东法治史》(初稿)再行研讨论证、修改完善、补充调整。
书稿编著,延时扩容。2013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元年。2014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年。2015年12月,合作成立法治广东研究中心的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1996年10月16日成立)更名为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也由省人大调整到了省委政法委。与此同时,《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又正式发布。为全面、及时和动态反映法治广东建设的新变革、新格局与新进展,按委托方等要求,又及时《将广东法治史》编写截止时间延后(由之前商定2012年年底顺延至2016年3月前后),编著又随之扩容。
止于至善,正式出版。《广东法治史》(初稿)、《广东法治史》(送审草稿)、《广东法治史》(送审稿),续编、修编、增编与新编、补充、修改、调整与完善,尽心尽力,厚积薄发,止于至善,完成并提交了《广东法治史》书稿。《广东法治史》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
回望编著,贵在坚守。编著前后,历时多年,数番研辩,多番坚持,几新其稿。曾经,争争论论不止,修修改改不断,写写停停常态,磕磕碰碰难免,但这,丝毫不能降低我们广东人回寻与探究”法””法规””法制””法治”是如何得以在广东建立、建设与建成的初心;完全不能弱化我们法律人查证与记录”党委、人大及其常委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政协和基层组织和普通公民”是如何让”法””法规””法制””法治”在广东赢得实施、实践与实现的恒心;从来不能消解我们课题编著人考证与编著”依法治省的广东模式”是如何让”法””法规””法制””法治”在广东顺以演变、演进与演化的决心;根本不能阻滞我们党校人虔诚与坚信”法治就是给广东福利”是如何通过”法””法规””法制””法治”在广东获得持续推动、推进与推行的信心。
先行先试,共塑新史。万事开头难。率先探索之难,难在不知前路根底与深浅;先行先试之难,难在缺乏前进路径与参照。就”史”而言,《广东法治史》的编著,既是再现依法治省的”广东模式”之实施与实现的一项新成果,又是展现依法治省的”广东模式”之特色与特点的一项新历史。就”事”而言,《广东法治史》的出版,为法治广东研究中心赢得了多个””:首项基于依法治省工作要点进行的编著工作;成立以来承接的个法治研究课题;对省级的地方法治史进行编著的次;以及对依法治省的”广东模式”次较系统的总结。
合作结晶,共同见证。成立法治广东研究中心,乃建设法治思想研究基地、推进依法治省工作之需要;编著《广东法治史》,乃挖掘广东法治思想历史、总结经验提升层次之要求。依法治省,无终点,法治研究,无止境。就广东法治建设而言,面对”法””法规””法制””法治”,《广东法治史》是对其历时、历程与历史上的一次较系统回顾与梳理,是法治广东研究中心成功运作的一项结晶,既见证了法治广东研究中心的成长,又见证了法治广东研究中心的成果。期待,中心珍重,珍惜中心,再又出发,再接再厉,继写篇章。
编,共为法治;著,共创历史。以编著出版《广东法治史》之契机,以史寻根,续承南越先辈法治传统之精髓,以史展先,再扬岭南大地法治领先之风气,以史为途,又接前沿广东建设之先声,以史承道,大展法治广东之魅力。民为大,德润岭南,法为依,民行法随,德法统一,福佑南粤,造福岭南,法治广东!
以为题记。
法治广东研究中心主任宋儒亮
2017年1月22日
评论
还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