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300201412
内容简介
本书打破我国债法总则与合同法分别编写教材的习惯,将债法的总则和分则结合起来,将合同法纳入债法体系中的一部创新性民法教材,适应法律院校开设债法课程的需要。作者将深厚的民法理论修养与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结合起来,全书分为总则和分则。总则介绍债与债法、债的发生、债的流转和债的保障,分则主要介绍合同法规则,同时也介绍了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和单方允诺之债。
本书体系科学,内容全面,每一节都设有反映知识点的典型案例,通俗易懂,便于教学使用。
本书体系科学,内容全面,每一节都设有反映知识点的典型案例,通俗易懂,便于教学使用。
目 录
上卷 总则
编 债与债法
章 债法与债法总则
节 债法概述
第二节 债法的体系和基本原则
第三节 债法总则
第二章 债与债权
节 债
第二节 债权
第三节 债权的本权请求权
第二编 债的流转
第三章 债的发生与种类
节 债的发生
第二节 债的种类
第四章 债的标的
节 债的标的概述
第二节 给付
第三节 受领
第五章 债的变更和移转
节 债的变更
第二节 债的移转
第六章 债的消灭
节 债的消灭概述
第二节 清偿
第三节 解除
第四节 抵销
第五节 提存
第六节 免除
第七节 混同
第八节 债的更新
第三编 债的保障
第七章 债的保全
节 债的保全概述
第二节 债权人代位权
第三节 债权人撤销权
第八章 债的担保
节 债的担保概述
第二节 保证与定金
第三节 担保物权
第九章 违反债的责任
节 违反债的行为
第二节 债的二次请求权
第三节 违反债的责任
下卷 分则
第四编 合同与合同法
第十章 合同概述
节 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第二节 合同法律关系
第三节 合同的种类
第四节 合同解释
第十一章 合同法
节 合同法的概念及法律地位
第二节 合同法的历史发展和调整功能
第三节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第五编 合同流转
第十二章 合同订立
节 合同订立概述
第二节 要约
第三节 承诺
第四节 特殊缔约方式
第五节 合同条款
第六节 合同形式
第七节 格式条款
第十三章 合同效力
节 合同效力及生效时间和条件
第二节 合同效力待定
第三节 合同无效
第四节 合同相对无效
第五节 合同无效的一般后果
第六节 附条件合同和附期限合同
第十四章 合同履行
节 合同履行的概念及原则
第二节 合同内容确定
第三节 合同履行中的变动
第四节 双务合同的履行抗辩权
第六编 合同责任
第十五章 合同责任概述
节 合同责任的概念与范围
第二节 合同责任的归责原则
第三节 合同责任的构成要件和抗辩事由
第四节 合同责任中的损害赔偿
第五节 合同责任竞合
第十六章 具体合同责任类型
节 缔约过失责任
第二节 合同无效责任
第三节 预期违约责任
第四节 加害给付责任
第五节 实际违约责任
第六节 后契约责任
第七编 有名合同
第十七章 买卖、供用、赠与合同
节 买卖合同
第二节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第三节 赠与合同
第十八章 借款、租赁、融资租赁合同
节 借款合同
第二节 租赁合同
第三节 融资租赁合同
第十九章 承揽、建设工程、运输、技术合同
节 承揽合同
第二节 建设工程合同
第三节 运输合同
第四节 技术合同
第二十章 保管、仓储、委托、行纪、居间合同
节 保管合同
第二节 仓储合同
第三节 委托合同
第四节 行纪合同
第五节 居间合同
第八编 其他之债
第二十一章 无因管理
节 无因管理概述
第二节 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第三节 无因管理的效力
第四节 不适当的无因管理
第五节 不真正无因管理
第二十二章 不当得利
节 不当得利概述
第二节 不当得利的构成
第三节 不当得利的类型
第四节 不当得利的法律效果
第二十三章 单方允诺
节 单方允诺概述
第二节 悬赏广告
编 债与债法
章 债法与债法总则
节 债法概述
第二节 债法的体系和基本原则
第三节 债法总则
第二章 债与债权
节 债
第二节 债权
第三节 债权的本权请求权
第二编 债的流转
第三章 债的发生与种类
节 债的发生
第二节 债的种类
第四章 债的标的
节 债的标的概述
第二节 给付
第三节 受领
第五章 债的变更和移转
节 债的变更
第二节 债的移转
第六章 债的消灭
节 债的消灭概述
第二节 清偿
第三节 解除
第四节 抵销
第五节 提存
第六节 免除
第七节 混同
第八节 债的更新
第三编 债的保障
第七章 债的保全
节 债的保全概述
第二节 债权人代位权
第三节 债权人撤销权
第八章 债的担保
节 债的担保概述
第二节 保证与定金
第三节 担保物权
第九章 违反债的责任
节 违反债的行为
第二节 债的二次请求权
第三节 违反债的责任
下卷 分则
第四编 合同与合同法
第十章 合同概述
节 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第二节 合同法律关系
第三节 合同的种类
第四节 合同解释
第十一章 合同法
节 合同法的概念及法律地位
第二节 合同法的历史发展和调整功能
第三节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第五编 合同流转
第十二章 合同订立
节 合同订立概述
第二节 要约
第三节 承诺
第四节 特殊缔约方式
第五节 合同条款
第六节 合同形式
第七节 格式条款
第十三章 合同效力
节 合同效力及生效时间和条件
第二节 合同效力待定
第三节 合同无效
第四节 合同相对无效
第五节 合同无效的一般后果
第六节 附条件合同和附期限合同
第十四章 合同履行
节 合同履行的概念及原则
第二节 合同内容确定
第三节 合同履行中的变动
第四节 双务合同的履行抗辩权
第六编 合同责任
第十五章 合同责任概述
节 合同责任的概念与范围
第二节 合同责任的归责原则
第三节 合同责任的构成要件和抗辩事由
第四节 合同责任中的损害赔偿
第五节 合同责任竞合
第十六章 具体合同责任类型
节 缔约过失责任
第二节 合同无效责任
第三节 预期违约责任
第四节 加害给付责任
第五节 实际违约责任
第六节 后契约责任
第七编 有名合同
第十七章 买卖、供用、赠与合同
节 买卖合同
第二节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第三节 赠与合同
第十八章 借款、租赁、融资租赁合同
节 借款合同
第二节 租赁合同
第三节 融资租赁合同
第十九章 承揽、建设工程、运输、技术合同
节 承揽合同
第二节 建设工程合同
第三节 运输合同
第四节 技术合同
第二十章 保管、仓储、委托、行纪、居间合同
节 保管合同
第二节 仓储合同
第三节 委托合同
第四节 行纪合同
第五节 居间合同
第八编 其他之债
第二十一章 无因管理
节 无因管理概述
第二节 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第三节 无因管理的效力
第四节 不适当的无因管理
第五节 不真正无因管理
第二十二章 不当得利
节 不当得利概述
第二节 不当得利的构成
第三节 不当得利的类型
第四节 不当得利的法律效果
第二十三章 单方允诺
节 单方允诺概述
第二节 悬赏广告
在线试读
一年前,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的策划人郭虹编辑跟我说,想委托我写一部债法教材。这是一个很有远见的创意,原因在于,目前在我国的民法教材中债法的主干教材是合同法,此外还有若干部债法总则的教材,但很少见到有完整的债法教材。将合同法与债法分开写,的问题是割裂了债法总则与合同法之间的逻辑联系,缺少必要的照应,内容大量重复。编写一部完整的债法教材,就能够避免这些问题,使债法总则与合同法的内容协调一致,同时也能减少学生的负担,让他们更容易掌握债法的全貌。
债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基本性质是动态财产法,内容复杂,规则繁复。尤其是在我国未单独制定债法总则,而是将债法总则的基本规则规定在合同法总则之中的情况下,编写一部完整的债法教材,困难较大,缺少必要的参考和参照,必须自主地妥善处理这些具体问题,使整部教材体系和谐,内容完整,逻辑和顺。按照这样的思路,我努力编写了这部《债法》教材。
适值《债法》教材写作完成、即将出版之际,我对本书的编写作以下说明,供法学院系的教师和学生们使用本书时参考:
1.关于教材的总体规划。编写债法教材有两种体例:一是德国式,将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债的关系与合同之债并列写在分则之中,总分关系鲜明;二是我国民国式,也是我国台湾地区现行“债法”体例,将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等债的关系写在总则的“债的发生”之中,债法分则只写合同之债。经过反复 权衡,我采取了德国式编写体例,将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单方允诺放在分则 中,放在合同之债之后。终把教材分为总则和分则上下两卷,共八编,前三编是总则,后五编是分则,分别是债与债法、债的流转、债的保障(以上为总 则),合同与合同法、合同流转、合同责任、有名合同、其他之债(以上为分则)。
2.关于教材的内容设置。在这个问题上,为复杂的问题是如何分割债法总则和合同法总则之间的内容。我采取的办法是,总则归总则,分则归分则,即凡属于债法总则的问题一律放在总则,凡属于合同之债的问题(尽管是合同法总则问题)一律放在分则中。具体的处理方法是,关于关于合同标的、合同变更和转移、合同消灭、合同保障的部分,均在总则中作为债的一般性规则作出说明,合同之债对此不作说明,以避免重复;只有合同之债本身的问题,例如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责任等,才放在合同之债的总则部分说明。
3.关于教材的篇幅设置。债法的主要部分仍然是合同之债。本书在篇幅设置上,突出合同之债的内容,所占篇幅较大;债法总则的篇幅相对比较精炼,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单方允诺等其他之债也都介绍得比较简明。
4.关于教材的典型案例。为了突出教材的实用性,在阐释理论知识点的时候能够联系 实际,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本书在每一节都选择了具有典型性的案例,放在正文之前,并在每一节的正文之后,对讨论案例作出必要提示,结合案例安排讨论的问题。在教学中,可以结合典型案例进行讨论,使学生能够加深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
本书脱稿,完成了编辑的嘱托,但心中仍有忐忑。尽管在写作和修改中我多加小心, 但鉴于学识修养和精力,问题总是难免。希望法学院系的教师和同学们能够提出批评意见,以便在本书再版时能够改正。
债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基本性质是动态财产法,内容复杂,规则繁复。尤其是在我国未单独制定债法总则,而是将债法总则的基本规则规定在合同法总则之中的情况下,编写一部完整的债法教材,困难较大,缺少必要的参考和参照,必须自主地妥善处理这些具体问题,使整部教材体系和谐,内容完整,逻辑和顺。按照这样的思路,我努力编写了这部《债法》教材。
适值《债法》教材写作完成、即将出版之际,我对本书的编写作以下说明,供法学院系的教师和学生们使用本书时参考:
1.关于教材的总体规划。编写债法教材有两种体例:一是德国式,将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债的关系与合同之债并列写在分则之中,总分关系鲜明;二是我国民国式,也是我国台湾地区现行“债法”体例,将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等债的关系写在总则的“债的发生”之中,债法分则只写合同之债。经过反复 权衡,我采取了德国式编写体例,将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单方允诺放在分则 中,放在合同之债之后。终把教材分为总则和分则上下两卷,共八编,前三编是总则,后五编是分则,分别是债与债法、债的流转、债的保障(以上为总 则),合同与合同法、合同流转、合同责任、有名合同、其他之债(以上为分则)。
2.关于教材的内容设置。在这个问题上,为复杂的问题是如何分割债法总则和合同法总则之间的内容。我采取的办法是,总则归总则,分则归分则,即凡属于债法总则的问题一律放在总则,凡属于合同之债的问题(尽管是合同法总则问题)一律放在分则中。具体的处理方法是,关于关于合同标的、合同变更和转移、合同消灭、合同保障的部分,均在总则中作为债的一般性规则作出说明,合同之债对此不作说明,以避免重复;只有合同之债本身的问题,例如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责任等,才放在合同之债的总则部分说明。
3.关于教材的篇幅设置。债法的主要部分仍然是合同之债。本书在篇幅设置上,突出合同之债的内容,所占篇幅较大;债法总则的篇幅相对比较精炼,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单方允诺等其他之债也都介绍得比较简明。
4.关于教材的典型案例。为了突出教材的实用性,在阐释理论知识点的时候能够联系 实际,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本书在每一节都选择了具有典型性的案例,放在正文之前,并在每一节的正文之后,对讨论案例作出必要提示,结合案例安排讨论的问题。在教学中,可以结合典型案例进行讨论,使学生能够加深对教材知识点的掌握。
本书脱稿,完成了编辑的嘱托,但心中仍有忐忑。尽管在写作和修改中我多加小心, 但鉴于学识修养和精力,问题总是难免。希望法学院系的教师和同学们能够提出批评意见,以便在本书再版时能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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