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9726645
《中国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研究》由七部分构成。*部分(绪论,*章)简要介绍本研究的意义、文献综述、研究方法和框架结构,对企业环境信息、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等重要概念及制度在我国的演进进行了分析;第二部分(第二章)对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实施的问题与障碍进行分析;第三部分(第三章)对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实施的理论基础进行分析;第四部分(第四章,第五章)对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两个法定的重要类型进行论述;第五部分(第六章)对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实施的制度保障协调体系展开论证;第六部分结论;第七部分参考文献。
绪论
一、研究意义
二、研究文献及综述
三、研究方法
四、基本框架
章 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现实由来
节 基本概念的界定
一、环境信息公开
二、企业环境信息公开
第二节 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在中国的演进
第二章 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实施的问题与障碍
一、制度本身架构存在的结构性缺陷
二、政府对环境信息公开的缺失
第三章 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制度理性
节 风险社会: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社会基础
一、风险社会理论的一般规则
二、风险社会的环境风险及其特征
三、风险社会中企业的应对策略
第二节 均衡: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中的利益博弈取向
一、企业的社会契约网络
二、企业对环境信息公开的利益抉择
第三节 信息资本: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效益价值
一、信息资本产生的基础
二、信息资本的本质内涵
三、环境信息资本之于环境信息公开
第四节 社会责任: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公平量度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人性假设
二、企业的社会属性
三、企业的社会公民角色
四、企业对环境信息公开责任的承担
第五节 公众环境知情权: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法理取向
第四章 企业强制性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节 企业强制环境信息公开的理论基础
一、信息不对称理论
二、社会合法性理论
第二节 强制公开的主体
一、现行法上的公开主体
二、应然法上的公开主体
第三节 强制公开的范围与边界
一、现行法上强制公开的内容
二、强制公开的边界
三、强制公开的监督
第四节 中国的立法选择
一、优先事项和公开内容的扩大化
二、责任立法的强化
三、司法救济功能的强化
第五章 企业自愿性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节 自愿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理论求证与实践基础
一、法理层面上的合理性求证
二、基于法律实践的合法性
第二节 自愿性企业环境信息公开范围的边界
一、因企业内部、外部因素作用而导致的边界模糊性
二、法定和非法定因素决定的由自愿性公开向强制性公开的转化趋势
第三节 中国自愿性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立法因素的考量
一、各主体综合利益的考虑
二、成本—效益原则的考量
三、责任机制的适度尝试
第六章 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制度保障措施
节 保障制度选择的理由
第二节 环境会计核算制度的保障
一、环境会计核算的法学基础
二、环境会计核算的规范依据
三、中国环境会计核算报告的立法选择
第三节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保障
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中民主原则的贯彻
二、拟建项目社会合法性的社会许可
三、具体立法内容和技术的完善措施
第四节 环境许可证制度的保障
一、问题的提出
二、中国环境许可信息公开具有的立法基础
三、中国环境许可信息公开的现实选择
第五节 环境责任制度的保障
一、环境行政责任保障措施
二、环境刑事责任保障措施
三、关于环境民事责任保障措施的研究计划
第六节 基于政治和经济视角的保障措施
结 论
参考文献
问题意识和对社会现实的关怀是贯穿本书的一条生命线。在研究方法上,本书运用多元研究的思考模式,通过综合考察环境问题的综合性、所涉利益主体的多元性、法律追求的实质正义与程序正义,以及权利义务对等性等特点,从法学、政治学、经济学等多学科层面进行分析和论证,为建立健全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和国家环境治理改革提供了理论支持。
本书从多种角度深入分析研究了我国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障碍与对策,相信读者能够从中获得不少收获和启迪。
–蔡守秋
著作除注重对于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理论挖掘和制度架构外,还以动态的研究视角,面对现实问题,借助风险社会、博弈论、信息资本、社会责任、公民环境知情权等理论,力求正确定位企业实施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存在问题的性质和类别、把握产生问题的原因,从而寻求和梳理出克服这些障碍的手段、路径和阶段,使其提出的问题能够得到较为系统的学术应对,并适时为国家改革和立法、地方实践提供建议和理论支持。
我认为,方堃博士的学术品德和务实精神正是一个学者所应追求和具有的,这些看似平常、简单的修炼在不经意中成为铸成正果的牢固基础,成就了他对环境法律问题的独到见解和智慧。
–汪 劲
方堃问题意识明确,直面中国现实环境问题、环境治理进程、企业环境行为,将环境信息公开纳入环境治理政府、企业、社会公众制度结构体系之中,进而将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作为国家环境治理体系建设和环境治理能力建设的关键点。同时,将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与中国环境法制改革进程结合起来,使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更具有可操作性。作者跨越了传统法学的视野,对理论与制度进行开拓性思考和专业性研究。突出表现在作者将制度设计与实施放在风险社会的宏观背景下进行考量,让较成熟的风险社会理论解构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中的各利益方主体之间相互合作的可能性,在逻辑的运用与推理中证成有效的环境信息公开机制和行动,将企业发展利益同社会发展利益、环境服务功能相协调,进而可以*限度地促成社会整体利益的平衡。
本书是方堃副教授积淀多年在国家社科结项的成果基础上形成的。本书的出版可能会为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法学理论研究和制度实践提供更多的启示和借鉴。
–肖国兴
有谚云:永远不要忘记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而不在于颁布。方堃老师敏锐地观察到,自2008年我国开始实施《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之后,存在各地各自为政、缺乏统一适用的有关企业实施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以及评价该制度实施效果的标准等问题。
本书是作者长期准备、反复思考、日积月累的成果,既有从理论到实践的逻辑推演,又有中国经验的实证考察,是”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方面不可多得的专业研究著作,值得法学研究者和所有关注这一主题的读者仔细品读。
–许多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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