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大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1898920
我国律师职业群体结构中,活跃着一群关注弱势群体法律需求的律师,也被称为”公益律师”。本书通过考察该群体多元的主体结构、三维的构建路径,分析了不同主体在公共法律服务空间中互动的过程,归纳了”法律援助律师””公益诉讼律师””维权律师”多簇象征符号形成的原因与过程、冲突与张力。
章导论
节问题缘起
一、社会弱势群体公共法律需求难以充分满足
二、律师职业群体身份与职业责任的制度变迁
第二节问题提出
一、实践困境:我国公益律师的英雄与悲情
二、制度困境: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排他性
三、问题归纳:我国公益律师形成机制困境
第三节研究说明
一、概念界定
二、研究意义
三、研究方法
第四节研究框架
一、研究思路
二、章节安排
第二章理论梳理
节律师职业群体研究述评
一、国外律师职业群体研究述评
二、国内律师职业群体研究述评
三、国内外律师职业群体研究小结
第二节社会空间与公民社会理论
一、社会空间理论
二、公民社会理论
三、空间与公民社会理论小结
第三章我国公益律师群体构成主体
节政府法律援助律师
第二节民间社会公益律师
一、民间专职法律援助律师
二、兼做公益法律的专家学者
三、独立公益诉讼人
四、激进的人权律师
第三节兼做公益的商业律师
第四节小结
第四章我国公益律师群体三种构建路径
节自上而下的制度建构:政府主导的法律援助
一、政府主导的法律援助制度构建
二、挂靠高校的法律援助组织初创
第二节商业律师的市场偏离:商业律师的公益行为
一、政府摊派给律所的法律援助
二、商业律师事务所的公益部门
三、商业律师个人的公益法律服务
第三节自下而上的法律实践:民间自发的公益律师
一、挂靠高校的法律援助组织壮大
二、独立发起公益诉讼的个人出现
三、民间公益法律组织的诞生和发展
第四节小结
第五章政府与公益律师的互动关系:控制—独立—合作
节政府对公益律师的认知偏差
第二节政府对公益律师的制度控制
一、公益律师不被政府认同的合法性危机
二、律师执业管理制度限制公益律师身份
第三节政府对公益法律组织的制度控制
一、双重管理制度限制公益法律组织的合法性
二、税法制度限制公益法律组织身份的确定性
第四节政府制度控制的功能分析
一、正功能:推动了公益律师的职业整合
二、负功能:挤压了公益律师职业流动空间
第五节政府与公益法律组织的合作模式
一、依附型合作:依附政府资金的公益法律组织
二、隐身型合作:假以商业外型的公益法律组织
三、资源型合作:多维资源整合的公益法律组织
第六节小结
第六章市场与公益律师的互动关系:排斥—参与—合作
节商业律师对公益律师的认知
一、商业律师与公益律师的角色异同
二、商业律师对公益律师的身份认知
三、商业律师与公益律师的观念异同
第二节商业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模式
一、商业律师与政府的受控型互动
二、商业律师与商业律所的被动型互动
三、商业律师个人职业理念的自由意志
第三节商业律师与公益律师的合作模式
一、行动者网络:跨地域跨部门的空间合作
二、组织间合作:公益诉讼的组织策略转向
第四节小结
第七章社会与公益律师的互动关系:亲密—冲突—合作
节公益律师与社会公众的亲密关系:专业与公共角色合一
一、媒体与公益律师的互动网络
二、公众与公益律师的互动网络
第二节公益律师与社会公众的冲突关系:专业与公共角色冲突
一、职业身份与公共身份的纠结
二、专业角色与社工角色的混同
三、自我认同与社会认同的疏离
第三节公益律师与社会公众的合作:平等互惠
一、公益律师与街道社区的合作
二、公益律师与民间组织的合作
三、公益律师与大众传媒的合作
第四节小结
第八章结语与讨论
节主要结论
一、我国公益律师群体主体结构多元特征
二、我国公益律师群体多簇符号互动特征
三、我国公益律师群体的公民社会拓展特征
四、我国公益律师群体的职业伦理凝合特征
第二节研究局限
第三节发展建议
一、政府构建公益律师的制度体系
二、强化公益律师与市场的合作
三、建立人才培养长效机制
四、加强公益律师自身能力建设
参考文献
附录
后记
这是一个相对封闭的书系。所谓封闭除讨论的主题和方法外,主要指的是作者。本书系的作者均为我在南开大学社会学专业指导的法社会学方向的博士研究生。批出版的书目共三本:《中国当代女性法官群体研究》《法学教师群体角色冲突研究–以天津市法学本科教育为例》《僭越与规范–我国公益律师群体形成机制研究》(尚有一本研究中国乡村调解员群体的书稿待出版)。
之所以会组织出版这样一个书系。首先是为了满足社会学学科的要求。既然带的是社会学的研究生,就得符合社会学的规矩。社会学有两大利器:调查方法和社会学想象力,掌握了这两大利器,对于从事法学研究的人来说将会受益终生。其次是出于自己的认知。在我看来,人永远是一个国家法治发展中为核心的要素。因而,那种只见制度、只见物、不见人的法学研究总是让人感觉缺少点什么。在巨变的当今中国,每一个人的命运都沉浮不定,只要认真活着的人都值得书写。但社会学毕竟不是文学,很难逐一观察现实生活中差异巨大的个体,因而这里说的人只能是群体。后是为了寻找法学研究与当下中国法治建设的结合点。执着于法理和法条的教义法学固然重要,但社科法学同样不能缺少,特别是那种脚踏实地,关注当下中国法治建设,兼具科学取向和人文价值的学术研究更是难能可贵。社会学天然具有这种优势。由于学科的原因,社会学者身处”庙堂”和”江湖”之间,既有”为天地立心、为往圣继绝学”的神圣志趣,又有”为生民立命、为万世开天平”的世俗抱负。
基于上述考虑,从届学生入学起,我就与学生约定,寻找一个自己感兴趣、能控制、同时具有典型意义的当代中国法律职业群体作为未来的毕业论文写作方向,好通过实证的方法进行研究。有能力的,下点笨功夫,朝深层次多挖掘;急着毕业的,留下思考和资料,日后再作修改与完善,后争取出版一套丛书。学术研究成果从本质上讲是一种公共知识,因而交流是学术活动为核心的部分。独学而无友,则难免孤陋而寡闻。我的主张得到了学生的积极响应,大家共同努力,数年之后终于有了今天这个书系。
批出版的书稿,讨论的对象包括当代中国女性法官群体、公益诉讼律师群体、普通高校法学院教师群体、乡村民事调解员群体,选择的对象足够典型(这样的群体还有很多,如从事职务犯罪侦查的检察官、职业信访户等),论述也不失严谨。只是由于作者的原始学历都是法学的,因而社会学方法的训练不够严格和系统,方法上稍显不足。关注与当下中国法治发展关系较为密切的群体加以讨论,既可以丰富中国的法学研究,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参与到法治中国建设之中的一种方式。因而希望能有更多的学者,特别是那些长期从事社会学研究的学者加入到这一工作中来,让本书系由封闭变为开放。
评论
还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