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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本: 大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9724085
《瑞士债法典》翻译自瑞士的法语正式官方文本。在大陆法系的地位举足轻重,是一部*的优秀民法典。依据截止于2017年1月1日的法典文本的全新修订持续进行了校订,语言文字基本规范合理。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债的发生
第一节合同之债
一、合同的订立
(一)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
1.一般规定第1条
2.次要性条款的保留第2条
(二)要约与承诺
1.规定承诺期限的要约第3条
2.没有承诺期限的要约
(1)在场当事人之间第4条
(2)不在场当事人之间第5条
3.要约的默认第6条
3a.未订购物品的寄送第6a条
4.不受约束的要约和出价第7条
5.悬赏承诺第8条
6.要约和承诺的撤回第9条
(三)非当面订立合同的生效时间第10条
二、合同的形式
(一)一般规则和法定形式的范围第11条
(二)书面形式
1.法律要求的形式
(1)范围第12条
(2)要件第13条
(3)签名第14条
(4)替代签名的标记第15条
2.合同约定的形式第16条
三、债务的原因第17条
四、合同的解释;合同真实性的隐瞒第18条
五、合同的内容
(一)内容的确定第19条
(二)合同无效第20条
(三)损害第21条
(四)订立预约合同第22条
六、同意的瑕疵
(一)错误
1.错误的效力第23条
2.错误情形第24条
3.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第25条
4.过失导致的错误第26条
5.中间人的错误第27条
(二)故意欺诈第28条
(三)被胁迫
1.合同订立第29条
2.被胁迫的构成要件第30条
(四)通过承认合同来弥补同意之瑕疵第31条
七、代理
(一)代理权限
1.一般情形
(1)代理的效力第32条
(2)授权范围第33条
2.法律文书的授权
(1)限制和撤销第34条
(2)死亡、丧失行为能力等的效力第35条
(3)授权确认书的返还第36条
(4)授权终止生效的起算时间第37条
(二)无权代理
1.合同的追认第38条
2.合同未被追认第39条
(三)特殊规定的保留第40条
八、上门推销的合同或类似的合同之撤回权
(一)适用范围第40a条
(二)原则第40b条
(三)例外第40c条
(四)告知义务第40d条
(五)撤回
1.形式和期限第40e条
2.后果第40f条
第40g条(废除)
第二节侵权行为之债
一、一般规定
(一)承担责任的条件第41条
(二)损害的确定第42条
(三)赔偿额的确定第43条
(四)赔偿额的减少第44条
(五)特例
1.致人死亡或身体伤害
(1)死亡的损害赔偿第45条
(2)身体受伤害的损害赔偿第46条
(3)精神赔偿第47条
2.……第48条(废除)
3.人格侵害第49条
(六)数人侵权行为
1.违法行为第50条
2.多种致损原因之竞合第51条
(七)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和自助行为第52条
(八)民法与刑法的关系第53条
二、无判断能力人的责任第54条
三、雇主责任第55条
四、动物持有人的责任
(一)损害赔偿第56条
(二)动物捕捉权第57条
五、房屋和其他建筑物所有权人的责任
(一)损害赔偿第58条
(二)安全措施第59条
六、加密签名密码持有人的责任第59a条
七、诉讼时效第60条
八、公务员和政府雇员的责任第61条
第三节不当得利之债
一、构成要件
(一)一般规则第62条
(二)不应给付之款第63条
二、返还范围
(一)被告的义务第64条
(二)费用补偿的权利第65条
三、不予返还第66条
四、诉讼时效第67条
第二章债的效力
第一节债的履行
一、一般规定
(一)亲自履行第68条
(二)标的物
1.部分支付第69条
2.不可分之债务第70条
3.不确定物之债第71条
4.可选择之债第72条
5.利息第73条
二、履行地点第74条
三、履行期间
(一)未定期限的债务第75条
(二)确定期限的债务
1.以月为期限第76条
2.其他期限第77条
3.星期日和节假日第78条
(三)营业时间第79条
(四)期限延长第80条
(五)提前履行第81条
(六)双务合同
1.履行方式第82条
2.无履行能力;单方解除合同第83条
四、清偿
(一)所在国货币第84条
(二)清偿之抵充
1.部分支付第85条
2.数个债务
(1)债务人或债权人的宣称第86条
(2)根据法律的规定第87条
(三)收据和债务凭证的返还
1.请求出具凭证的权利第88条
2.效力第89条
3.无法返还之凭证第90条
五、债权人的迟延
(一)条件第91条
(二)效力
1.债的标的物为物品
(1)提存权第92条
(2)出售权第93条
(3)取回权第94条
2.债的标的物并非物品第95条
六、其他原因导致的履行障碍第96条
第二节债务不履行的后果
一、不履行债务
(一)债务人的责任
1.一般情形第97条
2.作为和不作为的债务第98条
(二)赔偿范围
1.一般情形第99条
2.免责条款第100条
3.辅助人员造成的损害第101条
二、债务人的迟延
(一)构成要件第102条
(二)效力
1.意外事件的责任第103条
2.逾期利息
(1)一般情形第104条
(2)利息、尾款和捐款的迟延支付第105条
3.额外的损失第106条
4.合同解除权
(1)限定期限第107条
(2)立即解除第108条
(3)合同解除的效力第109条
第三节债对第三人的效力
一、代位权第110条
二、保证人第111条
三、为他人利益而设定的债
(一)一般规定第112条
(二)民事责任保险第113条
第三章债的消灭
一、从权利的消灭第114条
二、协议减免债权第115条
三、债务更新
(一)一般情形第116条
(二)往来账户第117条
四、混同第118条
五、履行不能第119条
六、债务的抵销
(一)条件
1.一般情形第120条
2.担保第121条
3.为他人利益设定的债第122条
4.债务人破产第123条
(二)效力第124条
(三)禁止抵销的债权第125条
(四)抵销的放弃第126条
七、诉讼时效
(一)期间
1.十年第127条
2.五年第128条
3.不得变更之期间第129条
4.时效的起算
(1)一般情形第130条
(2)定期给付第131条
5.期限的计算第132条
(二)从债权的时效第133条
(三)时效阻隔和中止第134条
(四)时效中断
1.中断事由第135条
2.时效中断对共同债务人的效力第136条
3.新时效期间的起算
(1)承认或者判决第137条
(2)债权人的行为第138条
(五)……第139条(废除)
(六)动产担保之债权第140条
(七)诉讼时效的放弃第141条
(八)诉讼时效的适用第142条
第四章债的类型
第一节连带之债
一、连带债务
(一)条件第143条
(二)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关系
1.效力
(1)连带债务人的义务第144条
(2)共同债务人的抗辩第145条
(3)共同债务人的个人行为第146条
2.连带债务的消灭第147条
(三)连带债务人之间的关系
1.连带债务之份额第148条
2.代位权第149条
二、连带债权第150条
第二节附条件之债
一、延缓条件
(一)一般情形第151条
(二)条件未成就第152条
(三)在条件成就前获取的利益第153条
二、解除条件第154条
三、共同规定
(一)条件的成就第155条
(二)不诚信地阻碍第156条
(三)禁止之条件第157条
第三节证约定金、解约定金、扣减工资和
违约金条款
一、证约定金和解约定金第158条
二、……第159条(废除)
三、违约金条款
(一)债权人的权利
1.违约金与履行的关系第160条
2.违约金与损失的关系第161条
3.解除合同时债权人取得部分给付
之权利第162条
(二)违约金的金额、无效和降低第163条
第五章债权转让和债务承担
一、债权转让
(一)条件
1.任意转让
(1)接受第164条
(2)合同形式第165条
2.依法律或判决转让第166条
(二)转让的效力
1.债务人的地位
(1)善意清偿第167条
(2)拒绝清偿和提存第168条
(3)债务人的抗辩第169条
2.从权利、债权证书和证据材料的转移第170条
3.担保
(1)一般情形第171条
(2)为抵债而转让债权第172条
(3)担保的范围第173条
(三)特殊规则之除外第174条
二、债务承担
(一)债务人和承担人第175条
(二)承担人和债权人之间的债务承担合同
1.要约和承诺第176条
2.要约的撤回第177条
(三)债务人变更的效力
1.债务的从权利第178条
2.抗辩权第179条
(四)债务承担合同的撤销第180条
(五)财产的概括转让;营业转让第181条
(六)……第182条(废除)
(七)遗产分割和不动产买卖第183条
第二编各种合同
第六章买卖合同与互易合同
第一节一般规定
一、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一般规定第184条
二、收益和风险第185条
三、州立法的保留第186条
第二节动产买卖合同
一、标的物第187条
二、出卖人的义务
(一)交付
1.交付费用第188条
2.运输费用第189条
3.出卖人的迟延
(1)商事交易中的迟延第190条
(2)损害赔偿及其计算第191条
(二)权利瑕疵担保
1.担保义务第192条
2.诉讼程序
(1)诉讼通知第193条
(2)未经司法判决;放弃标的物第194条
3.买受人的权利
(1)全部所有权被追夺第195条
(2)部分所有权被追夺第196条
(3)文化财产第196a条
(三)标的物的瑕疵担保
1.担保内容
(1)一般情形第197条
(2)牲畜的买卖第198条
2.担保排除第199条
3.买受人明知瑕疵第200条
4.标的物的查验和向出卖人通知瑕疵
(1)一般情形第201条
(2)牲畜的买卖第202条
5.出卖人欺诈的效力第203条
6.远程买卖第204条
7.担保责任之诉
(1)解除买卖或者降低价格第205条
(2)买卖标的物的替代第206条
(3)标的物毁损的合同之解除第207条
8.解除买卖合同的效力
(1)一般情形第208条
(2)数个标的物买卖合同的解除第209条
9.诉讼时效第210条
三、买受人义务
(一)支付价款和受领货物第211条
(二)价格的确定第212条
(三)销售价格的支付和利息第213条
(四)买受人的催告
1.出卖人解除合同的权利第214条
2.损害赔偿及其计算第215条
第三节不动产买卖合同
一、合同形式第216条
一之二、期限和备注第216a条
一之三、继承和转让第216b条
一之四、优先购买权
(一)优先购买的情形第216c条
(二)优先购买情形的效力和条件第216d条
(三)优先购买权的行使第216e条
二、附条件买卖和所有权保留第217条
三、农用不动产第218条
四、担保第219条
五、收益和风险第220条
六、参照动产买卖规则第221条
第四节特种买卖合同
一、样品买卖第222条
二、试用买卖或者检验买卖
(一)性质第223条
(二)在出卖人处检验第224条
(三)在买受人处检验第225条
三、分期买卖第226条(废除)
第226a条至第226b条(废除)
第226e条(废除)
第226f条~第226k条(废除)
第226l条(废除)
第226m条(废除)
第227条(废除)
第227a条~第227i条(废除)
第228条(废除)
四、拍卖
(一)买卖合同的订立第229条
(二)拍卖无效第230条
(三)竞买人所受约束
1.一般情形第231条
2.不动产的拍卖第232条
(四)现金支付第233条
(五)担保责任第234条
(六)所有权的移转第235条
(七)各州立法第236条
第五节互易合同
一、参考买卖规则第237条
二、担保责任第238条
第七章赠与合同
一、赠与内容第239条
二、赠与人的处分能力
(一)财产的处分第240条
(二)赠与的接受第241条
三、形式
(一)赠与第242条
(二)赠与之承诺第243条
(三)接受的效力第244条
四、赠与的条件和费用
(一)一般情形第245条
(二)赠与的履行第246条
(三)收回的权利第247条
五、赠与人的责任第248条
六、赠与的撤销
(一)赠与财产的返还第249条
(二)赠与承诺的撤销和拒绝履行第250条
(三)诉讼时效和诉讼权利移转给继承人第251条
(四)赠与人的死亡第252条
第八章租约
第一节一般规定
一、定义和适用范围
(一)定义第253条
(二)适用范围
1.住房或营业场所租约的规定第253a条
2.防止租金畸高的规定第253b条
二、连带交易第254条
三、租约期限第255条
四、出租人的义务
(一)一般情形第256条
(二)告知义务第256a条
(三)公共税收和费用第256b条
五、承租人的义务
(一)租金和相关费用的支付
1.租金第257条
2.附加费用
(1)一般情形第257a条
(2)住房和营业场所第257b条
3.租金和附加费用的支付期第257c条
4.承租人迟延支付第257d条
(二)承租人提供的担保第257e条
(三)对标的物的谨慎使用和对邻居的
尊重第257f条
(四)通知出租人的义务第257g条
(五)容忍标的物修缮和查验的义务第257h条
六、标的物交付义务的不履行和不完全履行第258条
七、租约期间的瑕疵
(一)承租人承担小规模清洗和修缮工作
的义务第259条
(二)承租人的权利
1.一般原则第259a条
2.恢复标的物正常使用状态
(1)原则第259b条
(2)抗辩第259c条
3.降低租金第259d条
4.损害赔偿第259e条
5.提起诉讼第259f条
6.租金的提存
(1)原则第259g条
(2)提存租金的解除第259h条
(3)诉讼程序第259i条
八、翻新和改造
(一)由出租人实施第260条
(二)由承租人实施的第260a条
九、所有权人的变更
(一)租赁物的转让第261条
(二)限制物权第261a条
(三)不动产登记簿中的备注第261b条
十、转租第262条
十一、将租约转让给第三人第263条
十二、租赁物的提前返还第264条
十三、赔偿第265条
十四、租约的终止
(一)约定期限的届满第266条
(二)租约的解除期和解除日
1.一般情形第266a条
2.不动产和移动构筑物第266b条
3.住房第266c条
4.营业场所第266d条
5.配备有家具的房间和停车位第266e条
6.动产租赁第266f条
(三)租约的特别解除
1.正当理由第266g条
2.承租人的破产第266h条
3.承租人的死亡第266i条
4.动产租赁第266k条
(四)住房和营业场所租约的解除形式
1.一般情形第266l条
2.家庭住房
(1)承租人解除租约第266m条
(2)出租人解除租约第266n条
3.租约解除的无效第266o条
十五、租赁物的返还
(一)一般规定第267条
(二)租赁物状态的查验和对承租人的
通知第267a条
十六、出租人的留置权
(一)物品第268条
(二)第三人的物品第268a条
(三)权利的行使第268b条
第二节预防住房和营业场所的租金畸高
或者出租人的其他不合理要价
一、畸高的租金
(一)规则第269条
(二)例外第269a条
二、按指数计算的租金第269b条
三、分段计算的租金第269c条
四、出租人提高租金和单方面对租约的其他
变更第269d条
五、对租金的异议
(一)要求减低租金
1.初始租金第270条
2.租约存续期间第270a条
(二)对提高租金和单方面对租约的其他
变更之异议第270b条
(三)对按指数计算的租金之异议第270c条
(四)对分段计算的租金之异议第270d条
六、异议程序期间租约的有效性第270e条
第三节预防住房和营业场所租约的解除
一、租约解除的可撤销性
(一)一般情形第271条
(二)出租人提出的租约解除第271a条
二、租约的延续
(一)承租人权利第272条
(二)租约不得延续第272a条
(三)延续的期间第272b条
(四)租约的效力第272c条
(五)租约在延续期间的解除第272d条
三、期限和诉讼程序第273条
四、家庭住房第273a条
五、转租第273b条
六、强制性规定第273c条
第四节……
第274~274g条(废除)
第八章之二土地租约
一、定义和适用范围
(一)定义第275条
(二)适用范围
1.住房和营业场所第276条
2.农业租约第276a条
二、清单第277条
三、出租人的义务
(一)租赁物的交付第278条
(二)重大修缮第279条
(三)公共税收和费用第280条
四、农业经营者的义务
(一)地租和附加费用的支付
1.一般情形第281条
2.对农业经营者的催告第282条
(二)谨慎、对邻居的尊重和对租赁物的维护
1.谨慎、对邻居的尊重第283条
2.对租赁物的维护第284条
3.农业经营者违背其义务第285条
(三)告知出租人的义务第286条
(四)容忍对租赁物的修缮和查验的义务第287条
五、不履行或者瑕疵履行时农业经营者的
权利第288条
六、翻新和改造
(一)由出租人实施第289条
(二)由农业经营者实施第289a条
七、所有权人的变更第290条
八、土地转租第291条
九、向第三人转让租约第292条
十、提前返还租赁物第293条
十一、赔偿第294条
十二、租约终止
(一)约定期限的届满第295条
(二)租约的解除期和解除日第296条
(三)租约的特别解除
1.正当理由第297条
2.农业经营者的破产第297a条
3.农业经营者的死亡第297b条
(四)住房和营业场所租约解除的形式第298条
十三、租赁物的返还
(一)一般情形第299条
(二)租赁物状态的检查和对农业经营者
的通知第299a条
(三)列入清单的物品替换第299b条
十四、留置权第299c条
十五、预防有关住房或者营业场所之租约
的解除第300条
十六、诉讼程序第301条
十七、牲畜的租养
(一)农业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第302条
(二)责任第303条
(三)租约解除第304条
第九章借贷合同
第一节使用借贷合同
一、定义第305条
二、效力
(一)借贷人的权利第306条
(二)保养费第307条
(三)连带责任第308条
三、终止
(一)约定用途的借贷第309条
(二)不确定用途的借贷第310条
(三)借贷人的死亡第311条
第二节消费借贷合同
一、定义第312条
二、效力
(一)利息
1.支付利息的情形第313条
2.有关利息的规则第314条
(二)交付和受领之请求权时效第315条
(三)借贷人无偿付能力第316条
三、以有价证券或者货物替现金之交付第317条
四、返还之时间第318条
第十章劳动合同
第一节个人劳动合同
一、个人劳动合同的定义和订立
(一)定义第319条
(二)合同的订立第320条
二、雇员的义务
(一)亲自工作第321条
(二)勤勉和忠实义务第321a条
(三)报告和移交的义务第321b条
(四)加班时间第321c条
(五)遵守一般准则和指示第321d条
(六)雇员的责任第321e条
三、雇主的义务
(一)工资
1.种类和金额的一般规定第322条
2.经营收益的分享第322a条
3.津贴
(1)津贴权的产生第322b条
(2)清单第322c条
4.额外报酬第322d条
(二)工资的支付
1.支付期限和支付日期第323条
2.工资的留置第323a条
3.工资的保障第323b条
(三)雇员在工作受阻时的工资
1.雇主的迟延第324条
2.雇员的工作受阻
(1)原则第324a条
(2)例外第324b条
(四)债权的转让和质押第325条
(五)计件或者包工工作
1.工作的提供第326条
2.工资第326a条
(六)工作用具、材料和费用
1.工具和材料第327条
2.费用
(1)一般情形第327a条
(2)机动车辆第327b条
(3)期限第327c条
(七)雇员的人格保护
1.一般情形第328条
2.共同居住第328a条
3.个人信息的处理第328b条
(八)每周休息日、休假和青年活动假、
产假
1.每周休息日第329条
2.休假
(1)期限第329a条
(2)假期的减少第329b条
(3)假期的连续性和日期第329c条
(4)工资第329d条
3.校外青年活动假第329e条
4.产假第329f条
(九)其他义务
1.担保第330条
2.证明第330a条
3.通知的义务第330b条
四、雇员的养老保险金
(一)雇主的义务第331条
(二)养老保险的始末第331a条
(三)转让和抵押第331b条
(四)健康原因的保留条款第331c条
(五)促进取得住房所有权
1.质押第331d条
2.预付第331e条
3.养老保险机构亏空的限制第331f条
五、发明和设计权第332条
第332a条(废除)
六、劳务关系的移转
1.效力第333条
2.征求雇员代表之意见第333a条
3.无偿付能力企业的转让第333b条
七、劳务关系的终止
(一)固定期限合同第334条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
1.一般解除情形第335条
2.合同解除的期限
(1)一般情形第335a条
(2)试用期间第335b条
(3)试用期终结后第335c条
3.集体解雇
(1)定义第335d条
(2)适用范围第335e条
(3)雇员代表的意见征求第335f条
(4)程序第335g条
(5)就业保障计划
①定义和原则第335h条
②协商义务第335i条
③由仲裁裁决制订的就业保障计划第335j条
④在破产诉讼或延缓执行期间的集
体解雇第335k条
(三)预防合同解除之保护
1.解除权的滥用
(1)原则第336条
(2)处罚第336a条
(3)诉讼程序第336b条
2.在不适当时期解除合同
(1)由雇主提出第336c条
(2)由雇员提出第336d条
(四)立即解除合同
1.条件
(1)正当理由第337条
(2)雇主无支付能力第337a条
2.后果
(1)合理解除第337b条
(2)不合理解除第337c条
(3)不上任或者无理由放弃工作第337d条
(五)雇员或者雇主的死亡
1.雇员的死亡第338条
2.雇主的死亡第338a条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后果
1.债权到期第339条
2.返还第339a条
3.长期劳务关系的津贴
(1)条件第339b条
(2)款额和期限第339c条
(3)替代给付第339d条
(七)禁止竞业
1.条件第340条
2.限制第340a条
3.违反竞业禁止的后果第340b条
4.竞业禁止的终止第340c条
八、债权不得放弃和其时效性第341条
九、公法的保留;民法的效力第342条
第343条(废除)
第二节特殊性质的个人劳动合同
一、学徒合同
(一)定义和构成
1.定义第344条
2.订立与计划第344a条
(二)效力
1.学徒和其法定代理人的特殊义务第345条
2.雇主的特殊义务第345a条
(三)合同终止
1.提前解除第346条
2.学徒证书第346a条
二、商务推销合同
(一)定义和订立
1.定义第347条
2.订立和内容第347a条
(二)推销员的义务和权利
1.特殊义务第348条
2.支付能力的保证第348a条
3.权利第348b条
(三)雇主的特殊义务
1.推销区域第349条
2.工资
(1)一般情形第349a条
(2)提成第349b条
(3)推销员推销工作受阻第349c条
3.费用第349d条
4.留置权第349e条
(四)合同终止
1.解除特例第350条
2.特殊后果第350a条
三、家庭劳务合同
(一)定义和订立
1.定义第351条
2.工作条件的通知第351a条
(二)雇员的特殊义务
1.工作履行第352条
2.工作材料和工具第352a条
(三)雇主的特殊义务
1.工作成果的接受第353条
2.工资
(1)支付第353a条
(2)雇员工作受阻第353b条
(四)终止第354条
四、一般规定的适用第355条
第三节集体劳动合同和标准劳动合同
一、集体劳动合同
(一)定义、内容、形式和期间
1.定义和内容第356条
2.加入组织和从事职业的自由第356a条
3.加入集体合同第356b条
4.形式和期间第356c条
(二)效力
1.对于受集体合同约束的雇主和雇员第357条
2.对于当事人第357a条
3.共同履行第357b条
(三)与强制性法律的关系第358条
二、标准劳动合同
(一)定义和内容第359条
(二)管辖机构和程序第359a条
(三)效力第360条
(四)最低工资
1.规定第360a条
2.三方代表委员会第360b条
3.职务秘密第360c条
4.效力第360d条
5.协会的诉讼资格第360e条
6.通知第360f条
第四节强制性规定
一、不得以规避规定的方式损害雇主和
雇员利益第361条
二、不得规避以下规定以损害受雇人的利益第362条
第十一章承揽合同
一、定义第363条
二、合同的效力
(一)承揽人的义务
1.一般情形第364条
2.提供的材料第365条
3.按照合同开展和完成工作第366条
4.对工作成果瑕疵的担保
(1)查验第367条
(2)工作成果有瑕疵时定作人的权利第368条
(3)定作人的责任第369条
(4)工作成果的接受第370条
(5)诉讼时效第371条
(二)定作人的义务
1.工作报酬的到期第372条
2.工作报酬
(1)承包工作报酬第373条
(2)按照工作价值确定第374条
三、合同的终止
(一)超过估价第375条
(二)承揽工作的毁损第376条
(三)在支付补偿后,定作人解除合同第377条
(四)因定作人之过错,无法进行工作第378条
(五)承揽人的死亡或者丧失工作能力第379条
第十二章出版合同
一、定义第380条
二、合同效力
(一)移转和担保第381条
(二)作者对作品的处分权第382条
(三)版次第383条
(四)复制和销售第384条
(五)改进和修改第385条
(六)全集出版和单独出版第386条
(七)翻译权第387条
(八)作者的报酬
1.报酬之款额第388条
2.到期支付报酬和免费复本第389条
三、合同终止
(一)作品灭失第390条
(二)版本灭失第391条
(三)有关出版方或者作者本人的事由第392条
四、按照出版方的计划创作的作品第393条
第十三章委任合同
第一节一般委任
一、定义第394条
二、合同的订立第395条
三、效力
(一)委任范围第396条
(二)受任人的义务
1.根据合同执行委任第397条
1.2通知义务第397a条
2.善意和忠实执行委任的义务
(1)一般情形第398条
(2)转委任第399条
3.账目上交第400条
4.受任人已获权利的移转第401条
(三)委任人的义务第402条
(四)共同接受委任的责任第403条
四、合同终止
(一)原因
1.撤销和放弃合同第404条
2.死亡、无行为能力、破产第405条
(二)委任终止的效力第406条
第一节之二为婚姻或者伴侣关系的建立而
进行的委任
一、定义和适用法则第406a条
二、介绍来自国外的人员或者介绍人员赴国外
(一)返程旅费第406b条
(二)许可第406c条
三、合同的形式和内容第406d条
四、合同的生效、撤销、通知终止第406e条
五、……第406f条(废除)
六、通知和信息保护第406g条
七、过高的报酬和费用第406h条
第二节信用证和信用委托
一、信用证第407条
二、信用委托
(一)定义和形式第408条
(二)借方无履行能力第409条
(三)任意给予的期限第410条
(四)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第411条
第三节居间合同
一、定义和形式第412条
二、居间人的酬金
(一)酬金到期时间第413条
(二)酬金的确定第414条
(三)酬金的丧失第415条
(四)……第416条(废除)
(五)过高的酬金第417条
三、州法律的保留第418条
第四节代理合同
一、一般规则
(一)定义第418a条
(二)适用的法律第418b条
二、代理人的义务
(一)一般规则和支付能力保证第418c条
(二)保守秘密和竞业禁止义务第418d条
三、代理权限第418e条
四、委任人的义务
(一)一般情形第418f条
(二)佣金
1.磋商、缔约业务之佣金
(1)佣金的取得和范围第418g条
(2)佣金的丧失第418h条
(3)佣金的清偿期限第418i条
(4)佣金细目第418k条
2.收款的佣金第418l条
(三)代理人的工作受阻第418m条
(四)费用和支出第418n条
(五)留置权第418o条
五、合同终止
(一)期限届满第418p条
(二)解除
1.一般情形第418q条
2.正当理由第418r条
(三)死亡、丧失行为能力、破产第418s条
(四)代理人的权利
1.佣金第418t条
2.顾客量增加的补偿第418u条
(五)返还义务第418v条
第十四章无因管理合同
一、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事务的管理第419条
(二)责任第420条
(三)管理人无能力第421条
二、本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为本人利益而管理第422条
(二)为管理人利益进行的交易第423条
(三)管理行为之追认第424条
第十五章行纪合同
一、行纪
(一)定义第425条
(二)行纪人的义务
1.通知义务和保险第426条
2.对货物的关注义务第427条
3.委任人的定价第428条
4.预付与贷款第429条
5.支付能力的担保第430条
(三)行纪人的权利
1.预付和费用的补偿第431条
2.佣金
(1)索要权利第432条
(2)佣金权利的丧失,行纪人作为购
买人或者出卖人第433条
3.留置权第434条
4.货物的拍卖第435条
5.行纪人本人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
(1)价格和佣金第436条
(2)行纪人被推定接受订约之义务第437条
(3)自荐权利的丧失第438条
二、行纪托运人第439条
第十六章运输合同
一、定义第440条
二、合同的效力
(一)托运人的义务
1.必要的说明第441条
2.包装第442条
3.对承运货物的处置权第443条
(二)承运人的义务
1.对承运货物的照管
(1)交付受阻的程序第444条
(2)必要的出售第445条
(3)担保第446条
2.承运人的责任
(1)货物的灭失第447条
(2)交付延误、损坏、部分灭失第448条
(3)中间人的责任第449条
3.通知义务第450条
4.留置权第451条
5.对承运人责任诉讼的终止第452条
6.诉讼程序第453条
7.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第454条
三、国有运输企业或者由国家批准的运输
企业第455条
四、国有运输企业的运用第456条
五、行纪托运人的责任第457条
第十七章授权代理人和其他商务代理人合同
一、授权代理人
(一)定义;权限构成第458条
(二)授权范围第459条
(三)授权限制第460条
(四)授权撤回第461条
二、其他商务代理人第462条
三、……第463条(废除)
四、竞业禁止第464条
五、授权代理和其他商务代理的终止第465条
第十八章指示合同
一、定义第466条
二、合同效力
(一)指示人和领受人之间的关系第467条
(二)被指示人的义务第468条
(三)不支付的通知第469条
三、指示的撤销第470条
四、有关有价证券的转让第471条
第十九章保管合同
一、一般保管合同
(一)定义第472条
(二)寄存人的义务第473条
(三)保管人的义务
1.禁止使用保管物第474条
2.返还
(1)寄存人的权利第475条
(2)保管人的权利第476条
(3)返还地点第477条
3.多人保管的连带责任第478条
4.第三人主张的财产权第479条
(四)有争议财产的保管第480条
二、特殊保管合同第481条
三、仓储合同
(一)发行有价证券的权利第482条
(二)仓储保管人的保管义务第483条
(三)仓储货物的混合第484条
(四)仓储保管人的权利第485条
(五)货物的返还第486条
四、旅馆保管
(一)旅馆主人的责任
1.条件和范围第487条
2.贵重物品第488条
3.责任的免除第489条
(二)拥有公共马厩的人的责任第490条
(三)留置权第491条
第二十章保证合同
一、条件
(一)定义第492条
(二)形式第493条
(三)配偶的同意第494条
二、内容
(一)各种保证的特性
1.一般保证第495条
2.连带保证第496条
3.共同保证第497条
4.第二保证人和求偿保证人第498条
(二)共同规定
1.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关系
(1)责任范围第499条
(2)保证的法定减低第500条
(3)对保证人的追偿第501条
(4)抗辩第502条
(5)债权人的审慎义务;交付担保和
文书的义务第503条
(6)强制支付的权利第504条
(7)债权人的通知,债务人的破产和
债务清偿协议之介入第505条
2.在保证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关系
(1)对债务人要求保证和清偿的权利第506条
(2)保证人的追偿权利
①一般情形第507条
②由保证人进行支付的通知第508条
三、保证的终止
(一)根据法律第509条
(二)有期限之保证;保证的撤销第510条
(三)不限期的担保第511条
(四)公职人员和雇员的保证第512条
第二十一章赌博和博彩
一、不予承认第513条
二、债务确认和自愿支付第514条
三、彩票和抽奖第515条
四、在赌场中的赌博和借贷第515a条
第二十二章终身定期金和终身扶养合同
一、终身定期金
(一)内容第516条
(二)书面形式第517条
(三)债权人的权利
1.权利行使第518条
2.可转让性第519条
(四)受保险合同法律约束的终身定期金第520条
二、终身扶养合同
(一)定义第521条
(二)规定
1.形式第522条
2.担保第523条
(三)合同的内容第524条
(四)无效和减额第525条
(五)灭失
1.解除第526条
2.单方解除合同第527条
3.扶养人死亡的合同解除第528条
(六)不可转让性;破产或者扣押时债权
的实现第529条
第二十三章简易合伙合同
一、定义第530条
二、合伙人之间的关系
(一)出资第531条
(二)盈利和亏损
1.盈利的分配第532条
2.盈利和亏损的份额第533条
(三)合伙的决议第534条
(四)管理第535条
(五)合伙人之间的责任
1.竞业禁止第536条
2.合伙人的付款和劳动第537条
3.勤勉义务第538条
(六)管理权的撤销与限制第539条
(七)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和其他合伙人的
关系
1.一般情形第540条
2.对合伙事务的知情权第541条
(八)新合伙人的接纳;试图入伙的第三人第542条
三、合伙人与第三人的关系
(一)代表第543条
(二)代表的效力第544条
四、合伙的解散
(一)解散的原因
1.一般情形第545条
2.无固定期限的合伙第546条
(二)合伙解散后的继续经营第547条
(三)清算
1.出资第548条
2.盈利和亏损第549条
3.清算方式第550条
(四)对第三人的责任第551条
第三编商事公司与合作社
第二十四章无限公司
第一节定义和形式
一、商事公司第552条
二、非商事公司第553条
三、商事登记簿的登记
(一)地点第554条
(二)代表第555条
(三)形式要求第556条
第二节股东之间的关系
一、合同自由;简易合伙规定的适用第557条
二、账目记载第558条
三、对盈利、利息和酬金的权利第559条
四、亏损第560条
五、竞业禁止第561条
第三节公司与第三人的关系
一、一般情形第562条
二、代表
(一)代表公司的权利第563条
(二)权利范围第564条
(三)权利的撤销第565条
(四)授权代理人和商务代理人第566条
(五)以公司名义完成的行为和违法行为第567条
三、公司债权人的地位
(一)股东的责任第568条
(二)新入股东的责任第569条
(三)公司破产第570条
(四)公司破产和股东破产第571条
四、股东个人的债权人之地位第572条
五、抵销第573条
第四节公司解散和股东退伙
一、一般情形第574条
二、根据股东的债权人要求的公司解散第575条
三、一个或者数个股东的退股
(一)合约第576条
(二)被法官除名第577条
(三)被其他股东除名第578条
(四)由两个股东组成的公司第579条
(五)对退伙人的款额支付第580条
(六)在商事登记簿中登记第581条
第五节清算
一、条件第582条
二、清算人第583条
三、继承人的代表第584条
四、清算人的权利和义务第585条
五、临时分配第586条
六、清算资金
(一)资产负债表第587条
(二)本金偿还和盈余分配第588条
七、在商事登记簿中注销第589条
八、账簿和其他文件的保存第590条
第六节诉讼时效
一、内容和期限第591条
二、特例第592条
三、时效中断第593条
第二十五章两合公司
第一节定义和形式
一、商事公司第594条
二、非商事公司第595条
三、在商事登记簿中登记
(一)地点和实物出资第596条
(二)形式要求第597条
第二节股东之间的关系
一、签约自由参照无限公司的规定第598条
二、管理第599条
三、有限责任股东的地位第600条
四、利润和亏损的分担第601条
第三节公司与第三人的关系
一、一般情形第602条
二、代表第603条
三、无限责任股东的责任第604条
四、有限责任股东的责任
(一)为公司交易第605条
(二)未登记第606条
(三)……第607条(废除)
(四)责任的范围第608条
(五)股金款额的减少第609条
(六)债权人的诉讼第610条
(七)利息和利润的支付第611条
(八)加入公司第612条
五、股东个人债权人的地位第613条
六、清偿第614条
七、破产
(一)一般规定第615条
(二)公司的破产第616条
(三)无限责任股东责任份额第617条
(四)有限责任股东的破产第618条
第四节公司解散、清算、诉讼时效
第619条
第二十六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总则
一、定义第620条
二、最低股本第621条
三、股票
(一)种类第622条
(二)股票划分和合并第623条
(三)股票的发行市价第624条
四、股东第625条
五、公司章程
(一)必须规定第626条
(二)其他规定
1.一般情形第627条
2.以实物出资、财产转让和其他特殊
优惠的特殊规定第628条
六、公司设立
(一)设立文书
1.内容第629条
2.股票的认购第630条
(二)证明文件第631条
(三)出资
1.最低出资第632条
2.出资的交付
(1)现金出资第633条
(2)以实物出资第634条
(3)后续的出资缴纳第634a条
3.出资的审核
(1)公司设立报告第635条
(2)审核证明第635a条
第636条至639条(废除)
七、在商事登记簿中的登记
(一)公司第640条
(二)分公司第641条
(三)实物出资、财产承接和特殊优惠第642条
八、法人资格的获得
(一)获得时刻;尚未符合法定条件第643条
(二)在公司登记前发行的股票第644条
(三)在公司登记前所作的行为第645条
第646条(废除)
九、公司章程的修改第647条
第648条和第649条(废除)
十、股本的增加
(一)通常的增加和经批准的增加
1.通常的股本增加第650条
2.经批准的股本增加
(1)章程原则第651条
(2)公司章程的相应调整第651a条
3.共同规定
(1)股票认购第652条
(2)招股说明书第652a条
(3)优先认购权第652b条
(4)出资的偿付第652c条
(5)以本金增加股本第652d条
(6)股本增加报告第652e条
(7)审核证明第652f条
(8)章程的修改和确认第652g条
(9)在商事登记簿中的登记;登记前
发行的股票无效第652h条
(二)有条件的股本增加
1.原则第653条
2.股本增加的限制第653a条
3.法定事项第653b条
4.股东的保护第653c条
5.对股票转换权或者选择权之权利人
的保护第653d条
6.股本增加的执行
(1)权利行使;出资第653e条
(2)审核证明第653f条
(3)公司章程的调整第653g条
(4)在商事登记簿中的登记第653h条
7.对公司章程中有关规定的废止第653i条
(三)优先权之股票
1.规定第654条
第655条(废除)
2.优先股的权利第656条
十一、参股资本凭证
(一)定义;适用规定第656a条
(二)参股资本和股本第656b条
(三)参股人的法定地位
1.一般情形第656c条
2.对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决议的通知第656d条
3.董事会的代表第656e条
4.财产权利
(1)一般情形第656f条
(2)优先认购权第656g条
十二、受益凭证第657条
第658条(废除)
十三、公司购买自己的股票
(一)限制第659条
(二)购买自己股票的后果第659a条
(三)由分公司购买的股票第659b条
第二节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一、利润分配和财产清算权利
(一)一般情形第660条
(二)份额计算第661条
第662条(废除)
第662a条(废除)
第663条(废除)
第663a条和第663b条(废除)
二、经营管理报告
(一)对上市公司的附加说明
1.津贴第663b条之二
2.参股第663c条
第663d条至第663h条(废除)
第664条和第665条(废除)
第665a条(废除)
第666条和第667条(废除)
第668条(废除)
第669条(废除)
(二)评估,重新评估第670条
三、公积金
(一)法定公积金
1.一般公积金第671条
2.为公司自己股票设立的公积金第671a条
3.重估的公积金第671b条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公积金
1.一般情形第672条
2.为雇员的养老保险金设立的公积金第673条
(三)红利和公积金之间的关系第674条
四、红利、添加利息和董事的年度利润分配
(一)红利第675条
(二)添加利息第676条
(三)董事的年度利润分配第677条
五、给付的返还
(一)一般情形第678条
(二)破产中董事的提成第679条
六、股东的支付
(一)内容第680条
(二)催告的后果
1.法律和章程规定的期限第681条
2.催告支付第682条
七、股票的发行和转让
(一)无记名股票第683条
(二)记名股票第684条
八、股票转让的限制
(一)法定限制第685条
(二)公司章程对转让的限制
1.原则第685a条
2.不上市的记名股票
(1)拒绝的理由第685b条
(2)效力第685c条
3.上市的记名投票
(1)拒绝的条件第685d条
(2)通告义务第685e条
(3)权利的移转第685f条
(4)拒绝的期限第685g条
4.股票登记簿
(1)登记第686条
(2)注销第686a条
5.未缴清股款的记名股票第687条
(三)临时证书第688条
九、股东身份固有的公司权利
(一)出席股东大会
1.原则第689条
2.合法性第689a条
3.股东的代表
(1)一般情形第689b条
(2)由公司机构的成员担任代表第689c条
(3)由股票保存人代表第689d条
(4)通知第689e条
4.数个权利人共有第690条
(二)无权出席股东大会第691条
(三)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
1.原则第692条
2.具有优先表决权的股票第693条
3.表决权的产生第694条
4.表决权的排除第695条
(四)股东的核查权利
1.经营管理报告的通知第696条
2.信息咨询和查阅第697条
(五)建议设立专项审查的权利
1.股东大会的同意第697a条
2.股东大会的拒绝第697b条
3.任命第697c条
4.实施第697d条
5.报告第697e条
6.审议和通知第697f条
7.费用第697g条
第697h条(废除)
十、股东的通知义务
(一)无记名股票的购买通知第697i条
(二)股票经济性权利人的通知第697j条
(三)向金融中介机构的通知;该机构
承担查询义务第697k条
(四)股东登记簿第697l条
(五)不遵守股票购买通知义务第697m条
第三节公司的机构
一、股东大会
(一)权力第698条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会议议程的登记
1.权利和义务第699条
2.股东大会召集方式第700条
3.全体股东出席的会议第701条
(三)预备措施会议记录第702条
(四)董事会成员参加股东大会第702a条
(五)决议和选举
1.一般情形第703条
2.重大决议第704条
3.不记名股票转为记名股票第704a条
(六)罢免董事会和审计机构的权力第705条
(七)针对股东大会决议提起诉讼的权利
1.起诉的资格和理由第706条
2.程序第706a条
(八)无效第706b条
二、董事会
(一)一般情形
1.被选资格第707条
第708条(废除)
2.股东的类别和团体代表第709条
3.任职期限第710条
第711条(废除)
(二)组织
1.董事长和秘书第712条
2.决议第713条
3.无效决议第714条
4.召集会议的权利第715条
5.信息咨询和查阅权利第715a条
(三)职权
1.一般情形第716条
2.不可转让的职权第716a条
3.授权管理第716b条
(四)勤勉和忠实的义务第717条
(五)代表
1.一般情形第718条
2.代表权的范围和限制第718a条
3.公司和其代表之间的合同第718b条
4.签名第719条
5.登记第720条
6.授权代理人和商务代理人第721条
(六)机构的责任第722条
第723条和第724条(废除)
(七)资本的丧失或者过度的负债
1.强制性的通报第725条
2.破产的开始和推迟第725a条
(八)免除和停职第726条
三、审计机构
(一)审核义务
1.常规监督第727条
2.限定监督第727a条
(二)审计机构必须满足的要求
1.进行常规审计第727b条
2.进行限定审计第727c条
(三)常规审计
1.审计机构的独立性第728条
2.审计机构的职权
(1)审计的内容和范围第728a条
(2)审计报告第728b条
(3)通报义务第728c条
(四)限定审计(复查)
1.审计机构的独立性第729条
2.审计机构的职权
(1)审计的内容和范围第729a条
(2)审计报告第729b条
(3)通报义务第729c条
(五)共同的规定
1.审计机构的选聘第730条
2.审计机构的任期期限第730a条
3.信息和保守秘密第730b条
4.文件的收集和保存第730c条
5.账目和利润使用的批准第731条
6.特别规定第731a条
四、公司机构的缺位第731b条
《瑞士民法典》于1907年12月10日在联邦议会审议通过,《瑞士债法典》则于1911年3月30日在联邦议会审议通过,两部法典同时于1912年1月1日生效,因此在瑞士出现了民法典和债法典并立的有趣现象。瑞士联邦议会对《瑞士债法典》的相关条文进行了多次修订、增补和废止,这部《瑞士债法典》的译本截止于2017年1月1日的*修订。
—— 出版者
译者说明
一、《瑞士债法典》翻译自瑞士的法语正式官方文本。瑞士是个多语种的国家,法语、德语、意大利语和罗曼什语(Rumantsch)均为其官方语言,因此,瑞士也就相应地划分为法语区、德语区、意大利语区和罗曼什语区,其中法语区主要集中在瑞士西部地区,人口约占瑞士总人口的20%。瑞士法语与法国法语的写法有所不同,但口语大体相同。瑞士比较法研究所就位于法语区的洛桑市。
二、瑞士是个三权分立的民主国家,在行政区划上分为三级:联邦、州和市镇,全国由26个州组成(其中6个州为半州)。瑞士联邦委员会为最高行政机关,联邦委员会全体成员集体作为国家元首,联邦主席则由联邦委员会七名委员轮任,每位任期一年。瑞士联邦议会为最高立法机关,瑞士联邦法院为最高司法机关。
三、瑞士联邦议会对《瑞士债法典》的相关条文进行了多次修订、增补和废止,这部《瑞士债法典》的译本源自2017年1月1日的法文最新修订版。其官方文本中附加了注释,注明了相关条文修订、增补和废止的时间和法律文件。中文译本中的注释编号和瑞士法文官方文本的注释编号保持了严格的一一对应,便于读者查阅并对原文进行比照。
四、《瑞士债法典》译本所用的结构为:编(Livre)、分编(Partie)、章(Titre)和节(Chapitre)。《瑞士民法典》共有四编,瑞士联邦议会通过法律明确规定将《瑞士债法典》视为《瑞士民法典》的第五编,但仍保持法典的形式,具有相对独立性。
五、《瑞士债法典》的中文译文,其法律条文的相应号码依次按照一、(一)、1、(1)、a……表示。注释中使用了大量的缩略语,如RO:法令集;RS:系统法律集;FF:联邦公报;LF:联邦法;Bis:之二;ter:之三;quatre:之四。
六、瑞士联邦议会根据社会变迁而不断修订债法典,译者也希望能够对中文译本进行相应地更新,这样既可以向中国的读者展现《瑞士债法典》的最新发展,又可以利用修正的机会改正以往译本中的错误和疏漏。
七、在翻译中,译者在不改变原文内涵的情况下,对某些术语进行了润色处理,这样既不会对其内涵产生歧义,又方便中国的读者理解。
八、本书的译者均与瑞士比较法研究所有不解之缘,于海涌教授曾经两度作为高级访问学者远赴瑞士比较法研究所进行中瑞民法的比较研究,而唐伟玲女士则长期在瑞士比较法研究所工作。早在2005年,译者就想把《瑞士民法典》和《瑞士债法典》这两部优秀的法典介绍给两岸四地的立法机关和学者,以便为中国民法典的编纂和学术研究提供参考。鉴于译者水平有限,虽然已经竭尽全力,但误解和误译之处仍在所难免,真诚地欢迎读者对译文中的错误予以批评和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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