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包 装: 平装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300270883丛书名: 新时代调解研究文丛(理论系列)
内容简介
人民调解制度是传统中国社会纠纷化解的一种重要机制,也是中国法律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现代社会中传统人民调解制度的社会基础和作用对象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导致了该制度的合法性危机。如何通过制度创新,在新的市场经济和陌生人社会中重塑人民调解的合法性,是一个时代性难题。本书拓展调解领域、创新调解载体、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以及推进人民调解的规范化、专业化是新时期重新激活人民调解制度的必然选择。
目 录
第一章 传统调解理念的现代转型与重塑
一、我国传统调解的特质
二、社会转型期传统调解之困境
三、调解理念的现代性重塑?D?D理性调解
四、结语
第二章 现代调解的新理念与新思维
一、传统调解的三次转型
二、现代调解的新理念与新思维:从实体维度出发
三、现代调解的新理念与新思维:从程序维度出发
四、我国调解制度未来发展的新思路:迈向现代化的调解
第三章 调解体系的重塑
一、中国调解体系的现状?D?D单一的政策主导型调解
二、政策主导型调解所面临的挑战
三、他山之石:美国调解制度的启示
四、我国调解体系重塑和改造的对策
五、结语
第四章 调解模式的转型与变迁
一、我国传统调解模式?D?D调解员主导型调解及其特征
二、调解员主导型调解模式的产生基础及现实困境
三、社会转型期我国调解模式的二元建构
第五章 社会调解的职业化道路
一、现代社会治理与调解职业化
二、我国调解职业化的困境
三、我国调解职业化困境的原因
四、突破我国调解职业化困境的可能出路
五、走出我国调解员职业化道路的误区:在职业化与社会化之间
第六章 人民调解制度的现代转型
一、人民调解制度的历史变迁:延续与断裂
二、人民调解制度的现实困境:泛化现象的弊病
三、人民调解制度的正本清源:坚守定位,回归初心
四、人民调解制度的实践创新: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启示
五、我国人民调解的完善路径:兼论我国社会调解体系之整合
第七章 法院调解的改革路径
一、法院调解的历史谱系:从民间性到国家性
二、法院调解的兴与衰:“调审关系”的政策嬗变
三、民事审判结构“理想类型”的现实动向:在调解型与判决型之间
四、法院调解的重构:调审合一还是调审分离
五、法院调解的新动向:法院调解的社会化
六、法院调解社会化的未来:迈向契约型治理
第八章 行政调解的历史溯源与发展脉络
一、古代的“行政调解”
二、近代的行政调解(1840?D1949年)
三、现代的行政调解(1949?D2012年)
四、“新时代”行政调解的新发展(2013年至今)
五、行政调解的困境突围
第九章 仲裁与调解相结合的新发展
一、引言:仲裁与调解相结合的缘起
二、理论基础:仲裁与调解相结合的内涵、模式与优势
三、现状考察:我国仲裁与调解相结合的新实践
四、实践剖析:我国仲裁与调解相结合发展的成效与问题
五、发展进路:我国仲裁与调解相结合的完善与突破
第十章 行业调解的发展困境及其破解
一、行业调解的历史发展
二、行业调解的法理基础
三、行业调解的现实困境
四、行业调解的未来出路
第十一章 商事调解国际化的中国应对
一、机遇:发展“一带一路”商事调解极为迫切
二、挑战:国际商事调解体制机制尚不成熟
三、出路:以共商共建共享为方向指引
第十二章 律师调解制度的内生矛盾及其化解路径
一、问题的提出:律师调解的推广“热”与落实“冷”
二、我国律师调解制度的本相追问
三、我国律师调解制度的内生矛盾及其产生缘由
四、我国律师调解制度内生矛盾的实践表现
五、我国律师调解制度内生矛盾的化解路径
第十三章 “互联网+调解”的发展、挑战与未来
一、我国“互联网+调解”的发展概述
二、我国“互联网+调解”的实践经验
三、我国“互联网+调解”的路径选择
第十四章 调解前置程序的运行现状与路径选择
一、调解前置程序的基本理论
二、调解前置程序的运行机制
三、调解前置程序的现存问题
四、调解前置程序的路径选择
五、调解前置程序的未来展望
第十五章 “调解法”制定中的几个问题
一、问题的提出
二、制定“调解法”的必要性
三、制定“调解法”的指导思想
四、“调解法”的基本原则
五、“调解法”的内容框架
六、结语
第十六章 调解的中国话语体系
一、问题的提出:为什么强调调解的“中国话语体系”
二、中国调解的文化自信:东西方不同的法律文化传统
三、中国调解的制度自信:立足基本国情的实践探索
四、中国调解的理论自信:立足本土资源的启发
五、中国调解的道路自信:社会综合治理新格局
六、结语
一、我国传统调解的特质
二、社会转型期传统调解之困境
三、调解理念的现代性重塑?D?D理性调解
四、结语
第二章 现代调解的新理念与新思维
一、传统调解的三次转型
二、现代调解的新理念与新思维:从实体维度出发
三、现代调解的新理念与新思维:从程序维度出发
四、我国调解制度未来发展的新思路:迈向现代化的调解
第三章 调解体系的重塑
一、中国调解体系的现状?D?D单一的政策主导型调解
二、政策主导型调解所面临的挑战
三、他山之石:美国调解制度的启示
四、我国调解体系重塑和改造的对策
五、结语
第四章 调解模式的转型与变迁
一、我国传统调解模式?D?D调解员主导型调解及其特征
二、调解员主导型调解模式的产生基础及现实困境
三、社会转型期我国调解模式的二元建构
第五章 社会调解的职业化道路
一、现代社会治理与调解职业化
二、我国调解职业化的困境
三、我国调解职业化困境的原因
四、突破我国调解职业化困境的可能出路
五、走出我国调解员职业化道路的误区:在职业化与社会化之间
第六章 人民调解制度的现代转型
一、人民调解制度的历史变迁:延续与断裂
二、人民调解制度的现实困境:泛化现象的弊病
三、人民调解制度的正本清源:坚守定位,回归初心
四、人民调解制度的实践创新: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启示
五、我国人民调解的完善路径:兼论我国社会调解体系之整合
第七章 法院调解的改革路径
一、法院调解的历史谱系:从民间性到国家性
二、法院调解的兴与衰:“调审关系”的政策嬗变
三、民事审判结构“理想类型”的现实动向:在调解型与判决型之间
四、法院调解的重构:调审合一还是调审分离
五、法院调解的新动向:法院调解的社会化
六、法院调解社会化的未来:迈向契约型治理
第八章 行政调解的历史溯源与发展脉络
一、古代的“行政调解”
二、近代的行政调解(1840?D1949年)
三、现代的行政调解(1949?D2012年)
四、“新时代”行政调解的新发展(2013年至今)
五、行政调解的困境突围
第九章 仲裁与调解相结合的新发展
一、引言:仲裁与调解相结合的缘起
二、理论基础:仲裁与调解相结合的内涵、模式与优势
三、现状考察:我国仲裁与调解相结合的新实践
四、实践剖析:我国仲裁与调解相结合发展的成效与问题
五、发展进路:我国仲裁与调解相结合的完善与突破
第十章 行业调解的发展困境及其破解
一、行业调解的历史发展
二、行业调解的法理基础
三、行业调解的现实困境
四、行业调解的未来出路
第十一章 商事调解国际化的中国应对
一、机遇:发展“一带一路”商事调解极为迫切
二、挑战:国际商事调解体制机制尚不成熟
三、出路:以共商共建共享为方向指引
第十二章 律师调解制度的内生矛盾及其化解路径
一、问题的提出:律师调解的推广“热”与落实“冷”
二、我国律师调解制度的本相追问
三、我国律师调解制度的内生矛盾及其产生缘由
四、我国律师调解制度内生矛盾的实践表现
五、我国律师调解制度内生矛盾的化解路径
第十三章 “互联网+调解”的发展、挑战与未来
一、我国“互联网+调解”的发展概述
二、我国“互联网+调解”的实践经验
三、我国“互联网+调解”的路径选择
第十四章 调解前置程序的运行现状与路径选择
一、调解前置程序的基本理论
二、调解前置程序的运行机制
三、调解前置程序的现存问题
四、调解前置程序的路径选择
五、调解前置程序的未来展望
第十五章 “调解法”制定中的几个问题
一、问题的提出
二、制定“调解法”的必要性
三、制定“调解法”的指导思想
四、“调解法”的基本原则
五、“调解法”的内容框架
六、结语
第十六章 调解的中国话语体系
一、问题的提出:为什么强调调解的“中国话语体系”
二、中国调解的文化自信:东西方不同的法律文化传统
三、中国调解的制度自信:立足基本国情的实践探索
四、中国调解的理论自信:立足本土资源的启发
五、中国调解的道路自信:社会综合治理新格局
六、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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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凡是江湖就有纠纷。而纠纷的解决方式分为三种:私力救济、公力救济、社会型救济。私力救济以和解或自决为主要形式,强调当事人自行解决,无中立第三者介入;公力救济以司法和行政解决为主要形式,由国家公权力机关介入;社会型救济以调解和仲裁为主要形式,由居间的社会力量介入。自国家诞生以来,国家原则上禁止私力救济,开放公力救济,鼓励社会型救济。
从比较法视角来看,西方社会自罗马法以来逐渐形成了以竞技诉讼为中心的纠纷解决制度,而中国则形成了以调解为中心的纠纷解决制度。日本著名法史学家滋贺秀三在考察中国法文化时,延续了美国法学家昂格尔的思路,把中国与欧洲的法律文化处于两个对立极端的位置,认为中国并不存在类似欧洲“竞技型诉讼”的“法的支配”。帝制中国时期,儒家意识 形态宣扬“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国家将纠纷分为“重罪案件”和“州县自理”案件,后者主要是被视为“细事”的土地、债务、婚 姻、继承纠纷。对于这些纠纷而言,一般都由民间调解解决,而不是诉诸官府,即便是诉诸官府,县官们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主要也是采取调解而非判决的方式结案。因此,滋贺秀三认为,帝制中国的民事审判与其说是“依法判决”,不如说是“教谕式调停”。毋需赘言,调解成为中国法律文化传统中生命力最顽强的因子,历经“千年未有之变局”,激荡至今。
然而,传统调解制度所难以生存的社会土壤是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以宗法家族制度、熟人社会为基础, 是在“皇权不下县”中央集权统治模式下的产物,契合了中国社会的“超稳定结构”。时移世易,今日之中国,已然步入现代社会,小农经济被市场经济取代,宗法家族制度已然解体,熟人社会被陌生人社会取代。在这样一个大转型时期,调解经历了怎样的创造性转化才能在今天仍然生机盎然。在法治时代,传统调解与现代调解的理念有何不同?在全球化时代,中国调解与西方调解制度之间存在何种联系?在一个为权利而斗争的法治话语时代,调解在整个纠纷解决体系中所处的位置如何?这些问题的追问直接关系到调解的现代性问题,乃至中国法治的现代性问题。本章尝试对这些问题进行初步回答。承载着“和合”文化与伦理价值的调解在我国可谓源远流长。从纵向的文化史来看,调解作为传统中国解决民间纠纷的一种方式,历来颇受重视。调解的历史最早可追溯至西周时期,西周设“调人”,“掌司万民之难 而谐合之”, 即专门负责调解民间纠纷。及至明代,县以下的乡里特设申 明教化的“申明庭”,由“里老”受理调解民间纠纷,并且明代法令明确规定,民间细事禁止直接诉至官府,而必须先经乡里调解,“越诉”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从比较法视角来看,西方社会自罗马法以来逐渐形成了以竞技诉讼为中心的纠纷解决制度,而中国则形成了以调解为中心的纠纷解决制度。日本著名法史学家滋贺秀三在考察中国法文化时,延续了美国法学家昂格尔的思路,把中国与欧洲的法律文化处于两个对立极端的位置,认为中国并不存在类似欧洲“竞技型诉讼”的“法的支配”。帝制中国时期,儒家意识 形态宣扬“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国家将纠纷分为“重罪案件”和“州县自理”案件,后者主要是被视为“细事”的土地、债务、婚 姻、继承纠纷。对于这些纠纷而言,一般都由民间调解解决,而不是诉诸官府,即便是诉诸官府,县官们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主要也是采取调解而非判决的方式结案。因此,滋贺秀三认为,帝制中国的民事审判与其说是“依法判决”,不如说是“教谕式调停”。毋需赘言,调解成为中国法律文化传统中生命力最顽强的因子,历经“千年未有之变局”,激荡至今。
然而,传统调解制度所难以生存的社会土壤是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以宗法家族制度、熟人社会为基础, 是在“皇权不下县”中央集权统治模式下的产物,契合了中国社会的“超稳定结构”。时移世易,今日之中国,已然步入现代社会,小农经济被市场经济取代,宗法家族制度已然解体,熟人社会被陌生人社会取代。在这样一个大转型时期,调解经历了怎样的创造性转化才能在今天仍然生机盎然。在法治时代,传统调解与现代调解的理念有何不同?在全球化时代,中国调解与西方调解制度之间存在何种联系?在一个为权利而斗争的法治话语时代,调解在整个纠纷解决体系中所处的位置如何?这些问题的追问直接关系到调解的现代性问题,乃至中国法治的现代性问题。本章尝试对这些问题进行初步回答。承载着“和合”文化与伦理价值的调解在我国可谓源远流长。从纵向的文化史来看,调解作为传统中国解决民间纠纷的一种方式,历来颇受重视。调解的历史最早可追溯至西周时期,西周设“调人”,“掌司万民之难 而谐合之”, 即专门负责调解民间纠纷。及至明代,县以下的乡里特设申 明教化的“申明庭”,由“里老”受理调解民间纠纷,并且明代法令明确规定,民间细事禁止直接诉至官府,而必须先经乡里调解,“越诉”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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