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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9734350
认证认可是我国市场经济运行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认证的公益性与自利性的冲突与矛盾,决定了对其进行法律规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经济法规制》提出的政策建议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为中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较好的理论指导和实践参考。在以电商、代购等新型商业模式不断出现的情况下,《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经济法规制》提出的政策建议对于探索新形势下执法打假工作具有重要价值。
绪论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意义
三、研究综述
四、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五、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第一章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内涵与理论基础
第一节风险社会对认证的制度需求
一、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制度背景
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制度动因与意义
第二节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法理内涵
一、强制性产品认证概念之界定
二、强制性产品认证法律关系探析
三、认证权的本质与特征
第三节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理论基础
一、公共治理理论
二、社会中间层理论
三、法律道德性理论
第二章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历史变迁与特点
第一节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历史变迁及转轨特性
一、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发展历程
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转轨特性
第二节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制度体系
一、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制度渊源
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运行体制
第三节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主要特征
一、政府主导干预的父爱主义
二、质量规制的混合治理模式
三、发展路径的国际标准依赖
四、经济法调整的社会本位观
五、与生产许可制度两轮驱动
第三章市场体制深化改革背景下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存在问题
第一节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宏观态势
一、认证主体社会化
二、证书分布集中化
三、认证市场结构寡头垄断化
第二节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运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体系性立法缺陷
总序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经济法治建设面临着一系列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急需从理论上展开深入探讨并提出有效的解决对策。“两江经济法治文丛”紧扣中国经济法治建设的主线,围绕如何实现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法制化、如何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地位等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通过出版一批具有前沿性和创新性的著作,寻求经济法治理论的创新,为中国市场经济法治建设提出对策建议。
“两江经济法治文丛”是重庆市“两江学者”特聘教授岗位推动学科建设的平台,是服务重庆及全国经济与法治建设的系列成果。“两江学者”计划作为重庆市最高层次人才计划,被公认为“重庆院士工程”,是重庆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程重大专项。在重庆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牵头,市教委、市科委等市级有关单位共同实施,在全市重点产业、重点学科、重点建设领域设立100个特聘岗位,以带动全市重大项目、支柱产业和优势学科发展。其中,应用技术领域60个,基础研究领域25个,人文社科领域15个。该计划面向海内外延揽一流精英,造就一批高水平创新团队,培育一批高层次学术技术领军人才,提升重庆核心竞争力,打造内陆开放高地和西部人才中心。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科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服务社会及文化传承方面取得了突出成就,2003年和2007年两次被确定为国家重点学科,2011年入选设立“两江学者”岗位的单位,2013年我有幸受聘为“两江学者”岗位特聘教授。
为实现“两江学者”计划及特聘教授岗位设置的目标,“两江经济法治文丛”以推动经济法学科建设和服务重庆及全国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选择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科教师及博士的优秀著作出版,重点资助专门研究经济法基本理论、财税金融法、竞争法、消费者保护法、农村经济法制等领域重大问题的优秀著作。文丛的出版坚持前沿性、科学性、现实性和针对性的原则,突出问题导向,采用灵活多样的著作形式,不仅包括个人专著,还包括合著、论文集等形式。根据申请出版的书稿质量,坚持择优资助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每年资助出版著作2~5部。
我们期待“两江经济法治文丛”的出版能为重庆及我国经济法治建设添砖加瓦,同时也欢迎各界朋友不吝赐教,对文丛的出版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
岳彩申
2015年6月3日
序一
产品质量安全规制已经成为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然而近几年来,“三鹿奶粉”“山东疫苗”等一系列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严重影响了人们的身体健康、财产安全以及中国制造的国际形象,随之而来的认证信用危机成为一个阻碍国家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的社会性问题,折射出当前我国宏观质量安全规制体系面临的挑战和困境。
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国务院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电子商务等新领域的产品质量规制尤显重要。特别是当前党中央提出“五大发展”理念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经济发展提质增效指明了方向。对产品质量安全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强制性产品认证缘起于近代产业革命,是指政府为保障产品安全、公共安全,维护消费者利益,打击和预防侵权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由政府指定特定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判定产品是否符合技术标准的市场准入制度。对于强制性产品认证法律制度而言,我国属于“后发型”国家。然而,随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及“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及许可证法律制度开始面临许多的质疑、诘问。
高国钧博士的专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经济法规制》对这些问题作出了自己的回答。认证认可是我国市场经济运行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该书选择强制性产品认证为研究主题,坚持学术研究的问题导向,尝试在“国家-社会中间层-市场”的分析框架下,对其基本内容及运行机制进行“全景式”研究,以风险社会为切入点,以认证权为逻辑起点,以解决“认证有效性”为主线,以规范化为研究重心,探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基本范畴、理论基石,检视并总结市场体制深化改革背景下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运行的规律、特征及存在问题,并细致考察域外认证制度发展的模式、范围、特征及趋势。在经济法的视野下,做了一个一般性和基础性的制度研究,澄清和巩固了认证机构的经济法主体角色、地位,努力探寻发生认证有效性不足问题的内在机理及该问题多年悬未解决的根源,从宏观上研判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创新与完善的路径选择,从微观上明晰政府规制认证有效性的策略工具及责任实现机制。
该书系统剖析了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发展的内在规律和发展逻辑,很多研究内容和论证方式颇具新意。其中,有关认证的历史背景与发展渊源的研究,清晰地再现了这一制度的“源”与“流”,消弭了对制度发展历史的若干误解,阐释了认证制度历史与现实的动因及意义,从权力与权利的分野与耦合角度揭示了认证权的权源、本质属性。同时,该书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视角、主体间“多元治理”视角、法律与伦理交融视角,分别择取了公共治理、社会中间层、法律道德性等理论,阐明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该当性。该书在概述世界主要国家放松规制、行政权社会转向之背景的基础上,在认证主权理念的统摄下,探讨了合格评定法的立法框架及重点,分析了强制性标准的法律地位、走向,建设性地提出了修订《标准化法》的立法导向、基本原则及建议,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法治化建设进程。作者首次提出了认证权并深入论证之,揭示了干预的正当性,综合运用实证分析方法和规范分析方法,极大地拓展了该领域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在法律对策方面,关于经济法语境下连带责任的认定及实现、黑名单制度等的运用研究,在我国学界均属于较为前沿和开创性的研究。
该书作者高国钧是我指导的博士研究生,自2010年始在我的指导下,围绕市场规制法问题展开专门研究。他从事中学教育多年,谦虚好学,刻苦钻研,几经波折,毕业后从事大量的一线市场执法工作,在工作中勤于思考和习作,逐渐对学术研究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积极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利用各种场合向前辈同行虚心请教,令人印象深刻。
认证的公益性与自利性的冲突与矛盾,决定了对其进行法律规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该书提出的政策建议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为中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较好的理论指导和实践参考。在电商、代购等新型商业模式不断涌现的情况下,该书提出的政策建议对于探索新形势下执法打假工作具有重要价值。诚然,该书的研究也有一些不足和尚待完善的地方,如联盟标准的反垄断等,这也许能为后续学者提供更新的研究主题。该书是作者的第一本学术著作,也是他在学术道路上迈出的最坚实一步。作为导师,对该书的出版表示衷心的祝贺,也期待他有更多、更有影响力的成果面世!
是为序!
岳彩申 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
序二
我与高国钧博士初识于中国经济法学2008年广州会议,其时,国钧刚到广州参加工作不久,那时他整日忙于打假案件查处,在繁忙的工作之余,萌生了考博的念头。看到他谦虚好学,而且正好我所关注的弱者权利保护涉及消费者保护,特别是产品质量问题对此问题在《信息、权利与交易安全:消费者保护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一书中有所论述。当时他在《中国质量技术监督》等期刑上发表了多篇实务类的论文,这些论文结合具体案例尝试学理探讨,并且多篇论文获得中央有关部门的表彰,我觉得他有进一步深造博士学位的潜质,就在报考的时候写了封推荐信。此后,我们通过短信、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断断续续地保持着联系。
2012年我邀请他参加深圳市社会科学联合会主办的“市场经济与质量法治:现状、问题及对策”学术沙龙,他在会议上提出政府干预权、消费者知情权、企业公平竞争权的互动与协调理论,令人耳目一新。后来,在2014年、2015年,我又陆续邀请他参加与美国耶鲁大学中国法研究中心、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进行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的论坛及国家社科基金课题。每次国钧都能如期赴会,材料和案例准备充分,发言主动,观点鲜明。同时他极力推荐业内执法骨干精英进行交流、调研,大力支持我校的学术论坛和国际交流活动,这令我十分感动。2015年年末,我又在河北省保定市召开的第二十三届中国经济法年会上再次见到他。
近日,收到国钧寄来的书稿《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经济法规制》,他约我写一篇序言并提出修改意见。对于这部书稿的主题,我并不陌生,因为这正是我长期关注的焦点,这是基于外部信用担保的消费保障体制方面的一项重要制度,这项制度在当下认证信用危机弥漫、产品质量严峻的情势下,非常值得研究。
强制性产品认证既是中国特色的技术贸易壁垒制度,也是一项重要的市场准入制度,它可以减少行政机关的规制负担和抽检压力。在国家干预与社会自治之间,认证机构既有中介服务组织的一般特征,又有自身的特异性。多年来,认证的“有效性”颇受诟病,认证标志的“安全性”与“消费导向”价值尚未得到社会普遍认可。在本质上,在产品质量治理方面,政府面临的并非单向式简单干预,而是复合式、多层次干预,政府既要直面规制微观市场以维护市场秩序,又要对认证主体实行干预。传统的政府经济干预理论并不完全适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对这种“混合规制”,主流经济法理论尚未予以恰当的重视,已有的探讨大多局限于认证对政府、市场的作用及影响。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很重要,但也存在很多问题,这已对我国市场秩序、经济法律制度研究构成极大挑战。在社会诚信体系尚不完善的环境中,如何从法律制度上进一步健全中国产品质量安全规制体系,防止和杜绝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确保人身、财产安全,切实提高中国制造整体水平,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换言之,什么形式和内容的法律规制能使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系统最有效率地履行其支持市场系统的应然功能呢?
国钧的著作《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经济法规制》正是立足于提炼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并加以克服。难能可贵的是,他的研究不落窠臼,并没有仅仅停留在制度表面的弊端和对策层面,而是别出心裁、高屋建瓴地提出制度的动力机制,“从具体到抽象、从一般到特殊、从国外到国内”的逻辑思路值得肯定。该著作运用社会学、信息经济学、制度经济学等多学科视角进行理论研究,资料丰富、数据翔实、案例生动、脉络清晰,通过深入、系统地剖析和阐释,归纳了域外及我国认证制度的基本特征,并从宏观、微观两个方面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对策。特别是跳出部门监管的局限性,提出以合格评定法统揽中国产品质量规制,这在我国目前有关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研究中较为新颖,符合学术的思想性和实践性标准。相对于我国目前仅关注制度供给不足的研究而言,这一研究无疑具有较强的开拓性,填补了该领域的空白。
我相信,国钧博士的这一研究成果,一定能够丰富和深化我国市场准入制度的研究。特别是在当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新经济格局及大部制改革过程中,这一研究成果对于保障消费者福利及改革产品监管方向和重心等方面都很有参考价值。
值此著作付梓之际,谨向国钧表示诚挚的祝贺!学无止境,也期待他能够在市场规制法律研究方面更上一层楼,在具体指导行政执法方面取得更大成就!
应飞虎 广州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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