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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13057714
第1章民法总则和民法通则
第1节民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
1.1.1民法调整的范围【KD01】
1.1.2民法的基本原则【KD02】
1.1.3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要素
第2节民事主体
1.2.1自然人【KD03】
1.2.2法人【KD04】
1.2.3非法人组织
第3节民事权利【KD05】
1.3.1财产所有权
1.3.2债权
1.3.3知识产权的客体
1.3.4人身权的种类和内容
第4节民事法律行为【KD06】
1.4.1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1.4.2意思表示
1.4.3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5节代理【KD07】
第6节民事责任【KD08】
第7节诉讼时效【KD09】
第8节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KD10】
第2章合同法
第1节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KD11】
第2节合同的订立【KD12】
2.2.1合同的形式
2.2.2要约
2.2.3承诺
2.2.4合同的成立
2.2.5格式条款
2.2.6合同的内容和解释
2.2.7订立合同过程中的责任
第3节合同的效力【KD13】
2.3.1合同的生效
2.3.2合同的效力
第4节合同的履行【KD14】
2.4.1合同的履行原则
2.4.2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
2.4.3合同履行中的特殊情形
2.4.4合同履行的保全
第5节合同的变更和转让【KD15】
2.5.1合同的变更
2.5.2合同的转让
第6节合同终止【KD16】
第7节合同违约责任【KD17】
第8节技术合同【KD18】
2.8.1技术合同概述
2.8.2技术开发合同
2.8.3技术转让合同
2.8.4技术咨询合同
2.8.5技术服务合同
2.8.6技术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第9节委托合同【KD19】
第3章民事诉讼法
第1节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知识
3.1.1民事诉讼法的效力
3.1.2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KD20】
3.1.3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KD21】
第2节民事诉讼的管辖【KD22】
3.2.1民事诉讼的管辖
3.2.2级别管辖
3.2.3地域管辖
3.2.4管辖权异议
第3节诉讼参加人【KD23】
3.3.1诉讼当事人
3.3.2诉讼代理人
第4节民事诉讼证据【KD24】
3.4.1证据的种类
3.4.2当事人举证
3.4.3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3.4.4举证时限与证据交换
3.4.5证据的质证
3.4.6鉴定
3.4.7证据保全
3.4.8对当事人权益的保护
第5节保全和先予执行【KD25】
3.5.1民事诉讼保全
3.5.2先予执行
第6节民事审判程序
3.6.1第一审普通程序【KD26】
3.6.2第一审简易程序
3.6.3第二审审判程序【KD27】
3.6.4审判监督程序【KD28】
第7节执行程序【KD29】
第8节民事公益诉讼程序【KD30】
第9节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第4章行政复议法
第1节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及受案范围
4.1.1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的职责
4.1.2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KD31】
4.1.3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KD32】
第2节行政复议参加人【KD33】
第3节行政复议机关【KD34】
第4节行政复议程序
4.4.1行政复议的申请与受理【KD35】
4.4.2行政复议的审理【KD36】
第5节行政复议决定
4.5.1行政复议决定的类型【KD37】
4.5.2行政复议决定的效力【KD38】
第5章行政诉讼法
第1节行政诉讼法的基本知识
5.1.1行政诉讼的特征
5.1.2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5.1.3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
5.1.4行政诉讼法的效力
5.1.5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KD39】
5.1.6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KD40】
第2节行政诉讼的管辖【KD41】
第3节行政诉讼参加人【KD42】
第4节行政诉讼证据【KD43】
第5节行政诉讼的第一审程序
5.5.1行政诉讼的起诉与受理【KD44】
5.5.2行政诉讼的第一审程序【KD45】
5.5.3行政诉讼程序的特殊规定
第6节行政诉讼的第二审程序【KD46】
第7节行政诉讼的审判监督程序【KD47】
第8节行政诉讼的执行程序【KD48】
第9节行政公益诉讼
第10节国家赔偿【KD49】
第6章其他相关法律
第1节对外贸易法
第2节刑法【KD50】
第7章著作权法
第1节著作权的客体
7.1.1著作权及软件著作权的产生【KD51】
7.1.2著作权保护的客体【KD52】
第2节著作权的主体【KD53】
第3节著作权的内容
7.3.1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和财产权【KD54】
7.3.2著作权人获得报酬的权利【KD55】
第4节著作权的保护期与权利限制
7.4.1著作权的保护期【KD56】
7.4.2著作权的限制【KD57】
第5节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KD58】
第6节著作权的保护【KD59】
第7节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KD60】
第8章商标法
第1节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客体【KD61】
第2节商标注册申请的主体
8.2.1商标注册的审查机关
8.2.2商标注册的申请主体【KD62】
8.2.3商标注册申请的代理
第3节商标注册的申请【KD63】
第4节商标注册的审查与核准【KD64】
第5节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内容
8.5.1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KD66】
8.5.2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使【KD67】
第6节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KD68】
第7节商标的管理【KD69】
第8节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KD70】
第9节驰名商标【KD71】
第9章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1节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2节商业秘密【KD72】
第3节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
9.3.1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KD73】
9.3.2不正当竞争行为承担责任的有关规定
第10章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第1节品种权的保护客体【KD74】
第2节品种权的主体和归属
第3节获得品种权的程序
第4节品种权的内容【KD75】
第5节品种权的无效
第6节品种权的保护
第11章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
第1节布图设计专有权的客体
第2节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主体
第3节布图设计专有权的取得【KD76】
第4节布图设计专有权的内容
第5节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保护【KD77】
第12章其他知识产权法规、规章
第1节知识产权的备案【KD78】
第2节侵权嫌疑货物的扣留及其处理
第3节法律责任
第4节展会知识产权的保护
第13章巴黎公约
第1节巴黎公约基本知识
第2节巴黎公约确定的核心原则和内容【KD79】
第14章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第1节TRIPs协定的基本知识【KD80】
第2节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要求【KD81】
第3节对协定许可中限制竞争行为的控制
第4节知识产权执法
第5节争端的防止和解决
参考文献
一、说说本书内容范围
本书,严格按照《全国专利代理人考试大纲》以及过去十多年的考试真题,从《民法总则》《民法通则》《合同法》《民事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著作权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巴黎公约》《TRIPs协定》等法律、法规、条约,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前述各部门法的数个相关司法解释,共计六十七部规定中,提炼出必考点、常考点,并根据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生辅导教材,对主要法律名称术语给出了概念性的解释。全部内容的编写,是根据考试大纲中对知识点要求掌握的不同程度,即了解、熟悉、掌握,对考点进行详尽程度不同的梳理和总结。可以说,本书一书在手,相关法律知识考点尽在把握,考试必定无忧。
二、请记住“新法必考”这四个字
我们知道,《民法总则》是201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但2017年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并未把它纳入考试范围。2018年的考试大纲把《民法总则》纳入了考试范围,但并没有去除《民法通则》,原因在于二者不是替代关系。但如果二者内容发生冲突,根据新法优于旧法原则,应当适用《民法总则》。
2018年新的考试大纲中涉及到的新法修改还有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2018年2月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本书相应内容均是根据现行有效法律进行编写的,请考生放心学习、理解、掌握。
三、说说考试大纲的使用
过去常常有考生不重视考试大纲的情况,复习的时候眉毛胡子一把抓,出现了事倍功半的结果。这里提请大家注意的是,如果考生通过自学备考,一定要在复习过程中时不时地翻看一下考试大纲,不要让自己的复习之路跑偏离了方向。
考试大纲中常常把知识点分为“了解”“熟悉”“掌握”三类。其中的“了解”部分,通常为基本概念、原则性知识点。这类知识点很少会直接出现在考题的选项中,但它们是掌握重要知识点的基础,虽然不需要精确记忆,需要理解其内容。考试大纲中要求“熟悉”的知识点,是要求考生精确记忆的知识点,这类知识点通常会以原意表达的方式出现在考题选项中,因此需要考生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掌握。考试大纲中要求“掌握”的知识点,是对考生最高的要求,不仅要理解、记忆,还要会运用。这类知识点,简单考查方式如“熟悉”类知识点,即在考题选项中用原意表述考查;难度高一些的考查方式就是用小案例的形式,考查考生是否具有“学以致用”的能力。
2019年的考试大纲会不会有较大的调整,会不会把新修改的法律纳入到考试范围呢?这个问题只能等到考试大纲出来才会知晓,但可以预见的是,即使有变化,变化的内容也不会超过10%,因此广大考生可以按照2018年的考试大纲先行准备,对于将来大纲中的新增和修改内容,请留意www.mysipo.com的专代考试板块及思博学院的通知,届时会以电子版的形式给到每位读者一份增补讲义,并免费给大家赠送相应的在线讲解课程。
四、说说本书的使用方法
本书在考生起步学习阶段,适宜分章用快速通读的方式,对内容建立系统框架;学完一章内容,找些对应真题进行演练,对于不能正确答题的内容,回到本书中阅读理解,今后把本书作为一个字典来用。
对于相关法律知识,历年真题是很重要的备考资料,重要知识点的重复考查率很高。因此在做题阶段,对于理解模糊的选项或理解错误的选项,在本书中查找到相应内容,加以理解,达到知识点的完整理解和掌握,那么在遇到不换知识点换挖坑位置的考题,同样能够迎刃而解。
特别说明:本书中针对2006年以来对各知识点的考查情况,特别标志出了81个常考考点(KD01~KD81),鉴于本书字数限制,仅在书中加入了少量典型真题,帮助大家理解,但在思博学院讲授的课堂里,会配置大量的真题加以训练、模拟题加以提高,并在课堂上提供给学员大量的考点之间的横向比较表格,共学员理解、背诵,以从容应对2019年的专代考试。
最后,祝愿考生,2018年顺利通过专代考试!不足之处,欢迎斧正,谢谢!
李慧杰
2019.2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指民事法律关系中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参与者、当事人。包括:
1.自然人。自然人是因出生而获得生命的人类个体,是与法人相对应的概念。
2.法人。法人是法律拟制的“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国家有时也直接参与民事活动,但基于民事主体的平等性,国家出现在民事活动中时,其身份只是公法人。
3.非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在一些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其主体也可以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团体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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