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纯质纸包 装: 精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44771887
出身贫寒的简·爱在做家庭教师时,与男主人罗切斯特产了真挚的爱情。就在两人的婚礼上,简•爱发现罗切斯特家的阁楼上藏着一个疯女人,而她竟是罗切斯特的结发妻子。简·爱而离开。不久,疯女人火烧庄园,罗切斯特双目失明,并陷于贫困。就在他对活感到绝望之际,简•爱回到了他的身边。
本书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身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人平等、不向命运低头的坚强女性形象。
译序
《简·爱》自一八四七年问世,至今已有一百五十多年了。时间的尘埃丝毫遮没不了这部小说耀眼的光芒。今天,它依然不失为一部伟大的作品,在浊浪排空的经济大潮中,为数以百万计的中国读者所珍爱。
任何一部文学作品都是作者生活体验的结晶,从中多少瞧得见作者自己的影子。《简·爱》也一样,其大量细节可以在作者夏洛蒂·勃朗特的生活经历中得到印证。但《简·爱》绝不是自传,也不是自传体小说。作者把自己丰富的生活经历融进了一部精心构建、充满想象力的作品。
夏洛蒂·勃朗特出生于一八一六年英国约克郡索恩托镇的牧师家庭,排行第三,前面有两个姐姐,后面有两个妹妹和一个弟弟,姐弟妹一共六个。四岁时举家迁移到一个名叫哈渥斯的小镇,四周是起伏的丘陵、阴湿的沼泽和杂草丛生的荒地。在这个被工业革命遗忘的角落,人们过着朝不虑夕的生活。夏洛蒂·勃朗特也在这里度过了她短暂一生中漫长的三十五个年头。
一八二一年夏洛蒂五岁时母亲去世,留下一大群幼小的孩子。父亲因为经济与精力俱感不足,不得不在一八二四年把夏洛蒂和她的两个姐姐及弟弟送进由慈善机构创办的寄宿学校。那里的环境和生活条件很差,加之创办人深信童心向恶,需要苛刻的管束和严厉的惩罚来调教,于是人为的冻饿和体罚便成了孩子们惯常的生活。不久,肺病不可遏制地流行起来,夺去了夏洛蒂两个姐姐的生命,父亲赶紧让夏洛蒂和弟弟逃离死亡的魔窟,返回家中。
一八三一年夏洛蒂进了近家的罗赫德寄宿学校。这里的情况截然不同,教师都非常和气,又懂得循循善诱的教学方法,夏洛蒂不但学业上很有长进,而且日子也过得十分愉快。虽然她只在这里呆了一年零四个月,但那段温馨的生活给她留下了难忘的印象。
一八三五年夏洛蒂返回罗赫德任教,两个妹妹艾米莉和安妮跟随读书,抵去部分酬金,三年后离去。一八三八至一八四二年,夏洛蒂与妹妹们辗转各地,以当家庭教师为生。但因为这一职业地位低下,薪金微薄,又使姐妹们天各一方,难以相聚,她们便毅然放弃,决心自己创办学校。
一八四二年夏洛蒂为了获得办学资格,在向来与她们共同生活的姨妈的资助下,赴布鲁塞尔一所学校短期进修德语和法语,同时执教英语,并住进了教师埃热夫妇的家里。埃热的教学才能和正直的为人吸引着她,使她对这位长自己七岁的男子产生了热烈的感情,后为埃热夫人所觉察。夏洛蒂于是终止学业,返回故乡。此后,她还给埃热写过不少表露心迹的信。
夏洛蒂和妹妹们虽然热衷于办学,并做了种种准备,但后依然没有成功。与此同时,父亲的健康每况愈下,颇有才气却缺乏自律的弟弟染上了酗酒和吸毒的恶习,沦为废人,而家庭经济的重压又丝毫没有减轻。就在这种极度困难的情况下,夏洛蒂和妹妹们开始了写作。
夏洛蒂和妹妹艾米莉及安妮的创作才能,尽管同她们各自的天分不无关系,但主要应归功于在父亲指导下的自学。她们的父亲帕特里克·勃朗特原本是个农民,靠刻苦的自学踏进了剑桥大学的殿堂,并成为那里的优等生,毕业后任过教师和牧师。他知识渊博,好读书,喜写作,出过一部诗集。在他的鼓励和督促下,夏洛蒂、艾米莉和安妮常常聚在一起,如饥似渴地读书、绘画和写作。书本启开了她们的心扉,提高了她们的学养;多难的生活使她们早熟,善于洞察世情;独特的阅历为创作提供了充足的源泉;锲而不舍的文字操练又使写作技艺日趋精湛。于是当她们的创作热情喷薄而出的时候,世界文学史上便奇迹似的在同一年同一个家庭诞生了三部传世之作:夏洛蒂的《简·爱》(一八四七)、艾米莉的《呼啸山庄》(一八四七)和安妮的《阿格尼斯·格雷》(一八四七)。
除《简·爱》外,夏洛蒂还创作了《雪莉》(一八四九),书中写到一无所有、靠出卖劳动力为生的十九世纪工人,把自己的怨恨转向机器,展开了破坏运动;《维莱特》(一八五三),一部被某些评论家认为更为成熟的作品,取材于作者在布鲁塞尔的经历,叙述了一个动人的爱情故事;《教师》(一八五七),描写一个以教书为业的少女,经历种种挫折,备尝生活的辛苦。
上帝似乎毫不吝啬地塑造了这个天才之家,又似乎急不可耐地向他们伸出了毁灭之手。他们的才情刚为世人所认识,便一个个流星也似的消失了。先是一八四八年九月多才多艺的弟弟夭折。随之,撰写不朽之作《呼啸山庄》的艾米莉于同年十二月亡故。接着,次年五月另一个妹妹安妮离世。五年后的一八五四年,硕果仅存的夏洛蒂与时任副牧师的尼古拉斯成婚,却在几个月后散步时遇雨得病,于一八五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故去,年仅三十九岁。这些才华横溢的儿女,都无一例外地先于父亲在人生的黄金时代离开了世间。惜乎,勃朗特姐妹!
《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成长在一个经济困顿、多灾多难的家庭,居住在一个远离尘嚣的穷乡僻壤,生活在英国工业革命势头正健、国家由农业国向工业国过渡、新兴资产阶级日益壮大的时代。这些都给她的小说创作打上了可见的烙印。
《简·爱》主要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身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人平等、不向命运低头的坚强女性形象。
命运把简·爱抛掷到了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生存环境。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兄的侮辱与毒打,以及势利的用人们的为虎作伥,这些都没有使她屈服。相反,她以弱小的身躯,做了令对手们胆战心惊的抗争,直至被逐出无她容身之地的盖茨黑德。
她随后在罗沃德寄宿学校的生活,是以肉体上的受罚和心灵上的被摧残开始的。学校的施主罗克赫斯特不但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诋毁她,而且把她置于耻辱台上示众。但她从同样受辱的海伦那里获得了一种内在力量,变得格外刚强。她没有在屈辱中沉沦,而是不断奋发进取,结果不但学习上飞速进步,而且也取得了师生们的理解。她像一棵顶风冒雪的小树,不屈不挠地成长起来。
她一踏进桑菲尔德便卷入了爱情的漩涡。在爱情问题上她同样不卑不亢,始终保持着个人的尊严。尽管英格拉姆小姐是大家闺秀,态度又很傲慢,说话咄咄逼人,但简·爱总是从容面对,不失尊严。她同罗切斯特地位更为悬殊,一个是有钱的雇主和老爷,一个是并不比仆人好多少的家庭教师,但她从来认为他们是平等的,所以敢于对着罗切斯特说:“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充实!……我不是根据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以血肉之躯同你说话,而是我的灵魂同你的灵魂在对话,就仿佛我们两人穿过坟墓,站在上帝脚下,彼此平等——本来就如此!”当罗切斯特问她还需要什么时,她立刻回答说:“你的尊重。而我也报之以我的尊重,这样这笔债就两清了。”的确,简·爱身上有一种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她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在罗切斯特面前,她显得分外高大,以至于在精神上两者的位置正好颠倒了过来,也使罗切斯特自惭形秽,同时对她肃然起敬,并深深地爱上了她。正因为罗切斯特无视世俗的藩篱,越过阶级的鸿沟,真心地爱着她,她才接受了他的爱,并同意与他结婚。但一旦发现罗切斯特已婚,而且家有结发妻子,她出于自尊自重,不顾罗切斯特再三挽留和恳求,毫不犹豫地离她的心上人而去。她的爱情观不掺和杂念,她不做金钱的奴隶,不做他人的附庸,她永远是独立的。在她看来,羁绊是爱的坟墓。
正因为她始终渴望自由,所以尽管圣·约翰是她离开桑菲尔德后危难中的救命恩人,品行端正,很有抱负,又拼命追求她,但由于“仅以这样的身份依附他,我常常会感到痛苦,我的肉体将会置于紧紧的枷锁之中……”“……做他的妻子……永远受到束缚……这简直难以忍受”,她终于毅然拒绝了圣·约翰的求婚,她觉得自由高于一切。
后,当她得知罗切斯特在大火中为拯救发疯的妻子而不幸双目失明,躯体严重残疾,丧失独立生活能力,同时又妻亡财毁,她便以全身心的爱投入了曾被她断然拒绝的罗切斯特的怀抱。这是一种无私的爱,只想着付出,不要求回报。
简·爱身上所表现出的追求自由、平等和维护人的尊严的信念和举动,其实反映了工业革命后新兴的资产阶级的要求。当时,贵族阶级凭借出身和世袭的财产而居于社会阶梯的。虽然随着工业的迅速发展,整个英国正由农业国向工业国过渡,贵族阶级的地位已岌岌可危,但贵族们仍借用等级观念的法宝来维护自己的社会地位。经济上日渐强大的资产阶级,要确立其相应的政治地位,就必须冲破旧有的等级观念,证明“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将自由、平等视若生命的简·爱,完全不同于柔顺、端庄、贤慧而多半依附于男性的传统女性形象,她鲜明的个性是反叛,她的抗争和叛逆,是对传统观念所发起的挑战。作者的思想倾向也非常明确,对旧价值观念的攻击十分犀利。她通过揭示罗沃德寄宿学校的种种不慈善行为,以及声称把自己无私奉献给上帝的圣·约翰内心深处所隐藏着的自私,撕碎了宗教和教会的假面具。此外,她还以刻意安排的桑菲尔德的一次贵族聚会,集中暴露了贵族们狭隘、无知、装腔作势、自以为是的通病,使其与平民出身的简·爱的大方、宽容、聪颖、谦逊、好学构成了鲜明的对比。甚至连对诞生于贵族世家的男主人公,作者也没有吝啬手中的鞭子。罗切斯特道德上和精神上的沉沦和腐朽,通过一次次的自责和忏悔,受到了沉重的鞭挞。后,他只有从与简·爱的交往中获得新生。可以这样说,《简·爱》以一个曲折的爱情故事为载体,塑造了一个体现新兴阶级的某些要求的女性形象,刻画出了工业革命时期的时代精神。
《简·爱》的结构是一种《神曲》式的艺术构架。简·爱经历了地狱(盖茨黑德和罗沃德)的烤炙,炼狱(桑菲尔德和沼泽地)的净化,后到达了大彻大悟的天国这一理想境界(与罗切斯特结合并诞生了象征新生的下一代)。在《神曲》中,但丁由古罗马诗人维吉尔引领着游历地狱和炼狱,而简·爱则是受命运的驱遣,被动地走完了这艰难的历程。
作者运用渲染气氛、噩梦、幻觉、预感来营造地狱的氛围,构筑寓言式的环境。在盖茨黑德,简·爱从书中读到了“死白色的地域”、“孤寂的墓地”、“鬼怪”、“魔鬼”、“头上长角的黑色怪物”,从生活中感觉到了“阴森森的祭奠气氛”,看到时隐时现的“幽灵”,而压抑可怖、令人毛骨悚然的“红房子”则几乎成了地狱的化身。在罗沃德,“死亡成了这里的常客”,“围墙之内笼罩着阴郁和恐怖”,散发着“死亡的恶臭”;对简·爱来说,无疑是刚跳出火坑,又被投进了一个更为可怕的地狱。在桑菲尔德,疯女人像鬼魂一样频频出现,暴风骤雨不断袭击桑宅,不可思议的事一桩接一桩发生。简·爱一会儿听到鬼哭狼嚎般的吼叫,一会儿看到莫名其妙燃起的熊熊大火,一会儿做着与亲人生离死别的噩梦,一会儿产生了可怖的幻觉和种种不祥的预感;地狱般的神秘阴森的气氛始终笼罩着桑菲尔德。
在作者所营造的“地狱”里,主人公简·爱受到了狱火的煎熬。在盖茨黑德府,她遭到表兄里德的毒打和周围人的白眼,被幽禁在红房子里,心灵受到极大的折磨;在疫病蔓延的罗沃德,她受冻挨饿,时时面临着死亡的威胁,又被当众斥为邪恶的化身,肉体和心灵同时受到磨炼。经历了这番人生的考验后,简·爱渐渐地走向成熟,性格变得更为坚强,这就为她在桑菲尔德经受狱火的考验做好了准备,使她在英格拉姆小姐的挑战、罗切斯特的拷问、疯女人的威胁面前,能始终立于不败之地。这样,主人公简·爱便走完了人生的地狱和炼狱的历程。
小说的后部分,简·爱像莎士比亚戏剧中的李尔王一样,经受了暴风雨的洗礼,而罗切斯特则在一场象征着脱胎换骨、尽除旧恶的大火中获得了新生,两人同在上帝的召唤之下,走到一起,抵达真理和至善的境界,也就是理想中的天国。
为了赋予一部普通的爱情题材小说以经典意义和神话的内涵,作者反复引用圣经、神话、史诗、古典名著、历史典故、莎士比亚的著作。其中《圣经》多达四十多处,遍布全书各个部分;莎士比亚戏剧有十多处,涉及《哈姆莱特》、《仲夏夜之梦》、《无事生非》、《暴风雨》、《李尔王》、《麦克白》、《奥赛罗》、《亨利四世》等八个剧。此外还援引了弥尔顿、司各特、蒲伯、托马斯·穆尔的诗歌,鲍芒和弗莱契撰写的剧本《傲慢的贵妇人》,哥尔斯密的《世界史》,神话传奇故事《一千零一夜》等。这些典籍的引用,一方面有助于塑造人物的形象,如读者可以从罗切斯特对莎士比亚的反复引述中,看出这个人物并不像小说问世时某些评论家所指责的那样,是个粗鄙的“恶棍”,而是一个误入歧途却有良好教养和情操的贵族(不然他后的改邪归正也就显得勉强了),另一方面也大大增加了小说的文化厚度,丰富了意蕴,使其更具经典的价值。
这部小说的一大特点是富有激情和诗意。撰写《夏洛蒂·勃朗特传》的盖斯凯尔夫人曾不无感慨地赞叹作者“有着什么样的热情,什么样的烈火啊!”小说中的男主人公罗切斯特是个热情奔放、敢作敢为、敢爱敢恨的人,不顾一切地追求着简·爱,而女主人公简·爱虽然柔弱矮小,却性格独立,自有主见,对谁都敢于说不。于是两人不免发生思想和情感的冲撞,从而迸发出强烈的激情,这种激情反过来又使爱情的火焰燃烧得更旺。男女双方都用诗的话语来表达各自的激情,他们不少抒发心迹的对话其实就是诗,显得那么热烈,那么浪漫,那么打动人心,那么富有魅力,这也许就是一百五十多年来《简·爱》始终吸引着千千万万的读者,尤其是年轻读者,令他们为主人公的厄运唏嘘,也为她的幸福畅笑的一个重要原因。
当然,《简·爱》也有不足之处。书中过多的巧合不但有媚俗之嫌,而且也易导致小说失真。男女主人公之间情感的表达过于夸张,不免显得有些矫情。但《简·爱》毕竟还是读者所喜爱的《简·爱》。
于是我们翻开《简·爱》……作者牵着我们的手,迫使我们沿着他走过的路,使我们见她之所见,她片刻也不离开我们,也不允许我们忘掉她的存在。*后,我们被夏洛蒂·勃朗特的天赋、激情和愤慨浸的满满的……是她心里的那红红的、一阵阵闪亮的火焰点亮了她的书页。
——弗吉尼亚·伍尔芙
章
那天,出去散步是不可能了。其实,早上我们还在光秃秃的灌木林中溜达了一个小时,但从午饭时起(无客造访时,里德太太很早就用午饭)便刮起了冬日凛冽的寒风,随后阴云密布,大雨滂沱,室外的活动也就只能作罢了。
我倒是求之不得。我向来不喜欢远距离散步,尤其在冷飕飕的下午。试想,阴冷的薄暮时分回得家来,手脚都冻僵了,还要受到保姆贝茜的数落,又自觉体格不如伊丽莎、约翰和乔治亚娜,心里既难过又惭愧,那情形委实可怕。
此时此刻,刚才提到的伊丽莎、约翰和乔治亚娜都在客厅里,簇拥着他们的妈妈。她则斜倚在炉边的沙发上,身旁坐着自己的小宝贝们(眼下既未争吵也未哭叫),看上去幸福无比。而我呢,她恩准我不必同他们坐在一起了,说是她很遗憾,不得不让我独个儿在一旁呆着。要是没有亲耳从贝茜那儿听到,并且亲眼看到,我确实在尽力养成一种比较单纯随和的习性,活泼可爱的举止,也就是更开朗、更率直、更自然些,那她当真不让我享受那些只配给予快乐知足的孩子们的特权了。
“贝茜说我干了什么啦?”我问。
“简,我不喜欢吹毛求疵或者刨根究底的人,更何况小孩子家这样跟大人顶嘴实在让人讨厌。找个地方去坐着,不会和气说话就别张嘴。”
客厅的隔壁是一间小小的餐室,我溜了进去。里面有一个书架。不一会儿,我从上面拿下一本书来,特意挑插图多的,爬上窗台,缩起双脚,像土耳其人那样盘腿坐下,将红色的波纹窗帘几乎完全拉拢,把自己加倍隐蔽了起来。
在我右侧,绯红色窗幔的皱褶挡住了我的视线;左侧,明亮的玻璃窗庇护着我,使我既免受十一月阴沉天气的侵害,又不与外面的世界隔绝。在翻书的间隙,我抬头细看冬日下午的景色,只见远方白茫茫一片云雾,近处湿漉漉一块草地和受风雨袭击的灌木。一阵持久而凄厉的狂风,驱赶着如注的暴雨,横空扫过。
我重又低头看书,那是本比尤伊克的《英国鸟类史》。文字部分我一般不感兴趣,但有几页导言,虽说我是孩子,却不愿当做空页随手翻过。内中写到了海鸟生息之地,写到了只有海鸟栖居的“孤零零的岩石和海岬”,写到了自南端林纳角或纳斯至北角都遍布小岛的挪威海岸:
那里,北冰洋掀起的巨大漩涡,
咆哮在极地光秃凄凉的小岛四周。
而大西洋的汹涌波涛,
泻入了狂暴的赫布里底群岛。
还有些地方我也不能看都不看,一翻而过,那就是书中提到的拉普兰、西伯利亚、斯匹次卑尔根群岛、新地岛、冰岛和格陵兰荒凉的海岸。“广袤无垠的北极地带和那些阴凄凄的不毛之地,宛若冰雪的储存库。千万个寒冬所积聚成的坚冰,像阿尔卑斯山的层层高峰,光滑晶莹,包围着地极,把与日俱增的严寒汇集于一处。”我对这些死白色的地域,已有一定之见,但一时难以捉摸,仿佛孩子们某些似懂非懂的念头,朦朦胧胧浮现在脑际,却出奇地生动。导言中的这几页文字,与后面的插图相配,使兀立于大海波涛中的孤岩、搁浅在荒凉海岸上的破船,以及透过云带俯视着沉船的幽幽月光,更加含义隽永了。
我说不清一种什么样的情调弥漫在孤寂的墓地:刻有铭文的墓碑、一扇大门、两棵树、低低的地平线、破败的围墙。一弯初升的新月,表明时候正是黄昏。
两艘轮船停泊在水波不兴的海面上,我以为它们是海上的鬼怪。
魔鬼从身后按住窃贼的背包,那模样实在可怕,我赶紧翻了过去。
同样可怕的是,那个头上长角的黑色怪物,独踞于岩石之上,远眺着一大群人围着绞架。
每幅画都是一个故事,由于我理解力不足,欣赏水平有限,它们往往显得神秘莫测,但无不趣味盎然,就像某些冬夜,贝茜碰巧心情不错时讲述的故事一样。遇到这种时候,贝茜会把烫衣桌搬到保育室的壁炉旁边,让我们围着它坐好。她一面熨里德太太的网眼饰边,把睡帽的边沿烫出褶裥来,一面让我们迫不及待地倾听她讲述一段段爱情和冒险故事,这些片段取自古老的神话传说和更古老的歌谣,或者如我后来所发现,来自《帕美拉》和《莫兰伯爵亨利》。
当时,我膝头摊着比尤伊克的书,心里乐滋滋的,至少是自得其乐,就怕别人来打扰。但打扰来得很快,餐室的门开了。
“嘘!苦恼小姐!”约翰·里德叫唤着,随后又打住了,显然发觉房间里空无一人。
“见鬼,她上哪儿去了呀?”他接着说,“丽茜!乔琪!”(喊着他的姐妹)“琼不在这儿呐,告诉妈妈她窜到雨地里去了,这个坏畜牲!”
“幸亏我拉好了窗帘。”我想。我真希望他发现不了我的藏身之地。约翰·里德自己是发现不了的,他眼睛不尖,头脑不灵。可惜伊丽莎从门外一探进头来,就说:
“她在窗台上,准没错,杰克。”
我立即走了出来,因为一想到要被这个杰克硬拖出去,身子便直打哆嗦。
“什么事呀?”我问,既尴尬又胆怯。
“该说‘什么事呀,里德少爷?’”便是我得到的回答。“我要你到这里来。”他在扶手椅里坐下,打了个手势,示意我走过去站到他面前。
约翰·里德是个十四岁的小学生,比我大四岁,因为我才十岁。论年龄,他长得又大又胖,但肤色灰暗,一副病容。脸盘阔,五官粗,四肢肥,手脚大。还喜欢暴饮暴食,落得个肝火很旺,目光迟钝,两颊松弛。这阵子,他本该呆在学校里,可是他妈把他领回来住上一两个月,说是因为“身体虚弱”。但他老师迈尔斯先生却断言,要是家里少送些糕点糖果去,他会什么都很好的。做母亲的心里却讨厌这么刻薄的话,而倾向于一种更随和的想法,认为约翰是过于用功,或许还因为想家,才弄得那么面色蜡黄的。
约翰对母亲和姐妹们没有多少感情,而对我则很厌恶。他欺侮我,虐待我,不是一周三两次,也不是一天一两回,而是经常如此,弄得我每根神经都怕他。他一走近,我身子骨上的每块肌肉都会收缩起来。有时我会被他吓得手足无措,因为面对他的恐吓和欺侮,我无处哭诉。用人们不愿站在我一边去得罪他们的少爷,而里德太太则装聋作哑,儿子打我骂我,她熟视无睹,尽管他动不动当着她的面这样做,而背着她的时候不用说就更多了。
我对约翰已惯于逆来顺受,因此便走到他椅子跟前。他费了大约三分钟,拼命向我伸出舌头,就差没有绷断舌根。我明白他会马上下手,一面担心挨打,一面凝视着这个就要动手的人那副令人厌恶的丑态。我不知道他看出了我的心思没有,反正他二话没说,猛然间狠命揍我。我一个踉跄,从他椅子前倒退了一两步才站稳身子。
“这是对你的教训,谁叫你刚才那么无礼跟妈妈顶嘴,”他说,“谁叫你鬼鬼祟祟躲到窗帘后面,谁叫你两分钟之前眼光里露出那副鬼样子,你这耗子!”
我已经习惯于约翰·里德的谩骂,从来不愿去理睬,一心只想着如何去忍受辱骂以后必然随之而来的殴打。
“你躲在窗帘后面干什么?”他问。
“看书。”
“把书拿来。”
我回到窗前把书取来。
“你没有资格动我们的书。妈妈说的,你靠别人养活你,你没有钱,你爸爸什么也没留给你,你应当去讨饭,而不该同像我们这样体面人家的孩子一起过日子,不该同我们吃一样的饭,穿妈妈掏钱给买的衣服。现在我要教训你,让你知道翻我书架的好处。这些书都是我的,连整座房子都是,要不,过几年就归我了。滚,站到门边去,离镜子和窗子远点。”
我照他的话做了,起初并不知道他的用意。但是当他把书举起,拿稳当了,立起身来摆出要扔过来的架势时,我一声惊叫,本能地往旁边一闪。可是迟了,那本书已经扔过来,正好打中了我,我应声倒下,脑袋撞在门上,开了个口子,淌出血来,疼痛难忍。我的恐惧心理已经越过了极限,被其他情感所代替。
“你是个恶毒残暴的孩子!”我说,“你像个杀人犯——像个奴隶监工——你像罗马皇帝!”
我读过哥尔斯密的《罗马史》,对尼禄、卡利古拉等人物已有自己的看法,并暗暗做过类比,但决没有想到会如此大声地说出口来。
“什么!什么!”他大叫大嚷,“那是她说的吗?伊丽莎、乔治亚娜,你们可听见她说了?我会不去告诉妈妈吗?不过我得先——”
他向我直冲过来,我只觉得他抓住了我的头发和肩膀,他跟一个拼老命的家伙扭打在一起了。我发现他真是个暴君,是个杀人犯。我觉得一两滴血从头上顺着脖子淌下来,感到一阵热辣辣的剧痛。这些感觉一时占了上风,我不再畏惧,便发疯似的同他对打起来。我不太清楚自己的双手到底干了什么,只听得他骂我“耗子!耗子!”,一面杀猪似的嚎叫着。他的帮手近在咫尺,伊丽莎和乔治亚娜早已跑出去向里德太太讨救兵。里德太太原在楼上,这时来到现场,后面跟随着贝茜和女佣艾博特。她们把我们拉开了,我只听见她们说:
“哎呀!哎呀!这么大的气出在约翰少爷身上!”
“谁见过那么火冒三丈的!”
随后,里德太太补充说:
“带她到红房子里去,关起来。”于是马上就有两双手按住了我,把我推上楼去。
第二章
我一路反抗,在我,这还是破天荒次。于是这大大加深了贝茜和艾博特小姐对我的恶感。我确实有点儿难以自制,或者如法国人所说,失常了。我意识到,因为一时的反抗,会不得不遭受古怪离奇的惩罚。于是,像其他造反的奴隶一样,我横下一条心,决计不顾一切了。
“抓住她的胳膊,艾博特小姐,她像一只发了疯的猫。”
“真丢脸!真丢脸!”这位女主人的侍女叫道,“多可怕的举动,爱小姐,居然打起小少爷来了,他是你恩人的儿子!你的小主人!”
“主人!他怎么会是我主人?难道我是仆人不成?”
“不,你连仆人都不如。你不干事,吃白食。喂,坐下来,好好想一想你有多坏。”
这时候她们已把我拖进了里德太太所指的房间,推搡到一条矮凳上,我不由自主地像弹簧一样跳起来,但立刻被两双手按住了。
“要是你不安安稳稳坐着,我们可得绑住你了,”贝茜说,“艾博特小姐,把你的袜带借给我,我那副会被她一下子绷断的。”
艾博特小姐转而从她粗壮的腿上解下那条必不可少的带子。捆绑前的准备及其意味着的额外耻辱,略微消解了我的激动情绪。
“别解啦,”我叫道,“我不动就是了。”
作为保证,我让双手紧挨着凳子。
“记住别动。”贝茜说,她知道我确实已经平静下去,便松了手。随后她和艾博特小姐抱臂而立,沉着脸,满腹狐疑地瞪着我,不相信我的神经还是正常的。
“她以前从来没有这样过。”末了,贝茜转身对那位艾比盖尔说。
“不过她生性如此,”对方回答,“我经常跟太太说起我对这孩子的看法,太太也同意。这小东西真狡猾,从来没见过像她这样年纪的小姑娘有那么多鬼心眼的。”
贝茜没有搭腔,但不一会便对我说:
“小姐,你该明白,你受了里德太太的恩惠,是她养着你的。要是她把你赶走,你就得进贫民院了。”
对她们这番话,我无话可说,因为听起来并不新鲜。我生活的早记忆中就包含着类似的暗示。这些责备我依赖别人过活的话,已成了意义含糊的老调,在耳边回响,叫人痛苦,让人难受,而我又似懂非懂。艾博特小姐答话了:
“你不能因为太太好心将你同里德小姐和少爷一块抚养大,就以为自己与他们平等了。他们将来会有很多很多钱,而你却一个子儿也不会有。你得学谦恭些,尽量顺着他们,这才是你的本分。”
“我们同你说的全是为了你好,”贝茜补充道,口气倒并不严厉,“你做事要巴结些,学得乖一点,那样也许可以把这儿当个家一直住下去。要是你意气用事,粗暴无礼,我敢肯定,太太会把你撵走。”
“另外,”艾博特小姐说,“上帝会惩罚她,也许会在她耍脾气时,把她处死,死后她能上哪儿呢?来,贝茜,咱们走吧,随她去。反正我是无论如何打动不了她啦。爱小姐,你独个儿呆着的时候,祈祷吧。要是你不忏悔,说不定有个坏家伙会从烟囱进来,把你带走。”
她们走了,关了门,随手上了锁。
红房子是间空余的卧房,难得有人在里面过夜。其实也许可以说,从来没有。只有当盖茨黑德府上偶尔拥进一大群客人时,才有必要动用全部房间。但府里的卧室,数它宽敞、堂皇了。一张床醒目地立于房间正中,粗大的红木床柱上,罩着深红色锦缎帐幔,活像一顶帐篷。两扇终日窗帘紧闭的大窗,半掩在类似织物制成的彩饰和流苏之中。地毯是红的,床脚边的桌子上铺着深红色的台布,墙呈柔和的黄褐色,略带粉红。大橱、梳妆台和椅子都是乌黑发亮的老红木做的。床上高高地叠着褥垫和枕头,铺着雪白的马赛布床罩,在周围深色调陈设的映衬下,白得炫目。几乎同样显眼的是床头边一张铺着坐垫的大安乐椅,一样的白色,前面还放着一只脚凳;在我看来,它像一个苍白的宝座。
房子里难得生火,所以很冷;因为远离保育室和厨房,所以很静;又因为谁都知道很少有人进去,所以显得庄严肃穆。只有女佣每逢星期六上这里来,把一周内静悄悄落在镜子上和家具上的灰尘抹去。还有里德太太本人,隔好久才来一次,查看大橱里某个秘密抽屉里的东西。这里存放着各类羊皮文件、她的首饰盒,以及她已故丈夫的微型画像。上面提到的后几句话,给红房子带来了一种神秘感、一种魔力,因而它虽然富丽堂皇,却显得分外凄清。
里德先生死去已经九年了,他就是在这间房子里咽气的,他的遗体在这里让人瞻仰,他的棺材由殡葬工人从这里抬走。从此以后,这里便始终弥漫着一种阴森森的祭奠氛围,所以不常有人闯进来。
贝茜和刻薄的艾博特小姐让我一动不动坐着的,是一条软垫矮凳,摆在靠近大理石壁炉的地方。我面前是高大的床,右面是黑的大橱,橱上柔和、斑驳的反光,使镶板的光泽摇曳变幻;左面是裹得严严实实的窗子,两扇窗子中间有一面大镜子,映照出床和房间的空旷和肃穆。我吃不准他们锁了门没有,等到敢走动时,便起来看个究竟。哎呀,不错,比牢房锁得还紧呐。返回原地时,我必须经过大镜子跟前。我的目光被吸引住了,禁不住探究起镜中的世界来。在虚幻的映像中,一切都显得比现实中更冷落、更阴沉。那个陌生的小家伙瞅着我,白白的脸上和胳膊上都蒙上了斑驳的阴影,在一切都凝滞时,唯有那双明亮恐惧的眼睛在闪动,看上去真像是一个幽灵。我觉得她像那种半仙半魔的小精灵,恰如贝茜在夜晚的故事中所描绘的那样,从沼泽地带山蕨丛生的荒谷中冒出来,现身于迟归的旅行者眼前。我回到了我的矮凳上。
那时,我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恐惧,但没有彻底给吓懵。我依然热血沸腾,内心那种奴隶的反叛情绪,激起了一股狠劲,支撑着我。我向阴暗的现实退缩之前,得压下迅速涌上心头的往事。
约翰·里德的专横霸道,他姐妹的高傲冷漠,他母亲的厌恶,仆人们的偏心,像一口混沌的水井中黑色的沉淀物,一古脑儿泛起在我烦恼不安的心头。为什么我总是受苦,总是遭人白眼,总是让人告状,永远受到责备呢?为什么我永远不能讨人喜欢?为什么我尽力博取欢心,却依然无济于事呢?伊丽莎自私任性,却受到尊敬;乔治亚娜好使性子,心肠又毒,而且强词夺理,目空一切,偏偏得到所有人的纵容。她的美貌、红润的面颊、金色的鬈发,使得她人见人爱,一俊便可遮百丑。至于约翰,没有人同他顶撞,更不用说教训他了,虽然他什么坏事都干:拧断鸽子的头颈,弄死小孔雀,放狗去咬羊,采摘温室中的葡萄,掐断暖房里上等花木的嫩芽。有时他还叫他的母亲“老姑娘”,又因为她皮肤黝黑像他自己而破口大骂。尽管他蛮横地与母亲作对,经常撕毁她的丝绸服装,却依然是“她的宝贝蛋”。而我不敢有丝毫闪失,该做的事都努力做好,人家还是骂我淘气鬼、讨厌坯,骂我阴丝丝、贼溜溜,从早上骂到中午,从中午骂到晚上。
我因为挨了打、跌了跤,头依然疼痛,依然流着血。约翰肆无忌惮地打我,却不受责备,而我不过为了免遭进一步无理殴打,反抗了一下,便成了众矢之的。
“不公呵,不公!”我的理智呼喊着。在痛苦的刺激下,我的理智化作了一种早熟而短暂的力量;决心也同样鼓动起来,激发我去采取某种奇怪的手段,来摆脱难以忍受的压迫,譬如逃跑,要是不能奏效,那就不吃不喝,活活饿死。
那个阴沉的下午,我心里多么惶恐不安!我的整个脑袋如一团乱麻,我的整颗心在反抗!然而那场内心斗争又显得多么茫然,多么无知啊!我无法回答心底那永无休止的问题——为什么我要如此受苦。此刻,在相隔——我不说多少年以后,我看清楚了。
我在盖茨黑德府上格格不入。在那里我跟谁都不像。同里德太太、她的孩子、她看中的家仆,都不融洽。他们不爱我,说实在的我也一样不爱他们。他们没有必要热情对待一个与自己合不来的家伙,一个无论是个性、身份还是嗜好都同他们泾渭分明的异己;一个既不能为他们效劳,也不能给他们增添欢乐的废物;一个对自己的境遇心存不满而又蔑视他们想法的讨厌家伙。我明白,如果我是一个聪明开朗、无忧无虑、漂亮顽皮、不好伺候的孩子,即使同样是寄人篱下,同样是无亲无故,里德太太也会对我的处境更加宽容忍让;她的孩子们也会对我亲切热情些;用人们也不会一再把我当做保育室的替罪羊了。
红房子里白昼将尽。时候已是四点过后,暗沉沉的下午正转为凄凉的黄昏。我听见雨点仍不停地敲打着楼梯的窗户,狂风在门厅后面的树丛中怒号。我渐渐地冷得像块石头,勇气也烟消云散。往常那种屈辱感,那种缺乏自信、孤独沮丧的情绪,浇灭了我将消未消的怒火。谁都说我坏,也许我确实如此吧。我不是一心谋划着让自己饿死吗?这当然是一种罪过。那我该不该死呢?或者,盖茨黑德教堂圣坛底下的墓穴是个令人向往的归宿吗?听说里德先生就长眠在这样的墓穴里。这一念头重又勾起了我对他的回忆,而越往下细想,就越害怕起来。我已经不记得他了,只知道他是我舅父——我母亲的哥哥。他收养了我这个襁褓中的孤儿,而且在弥留之际,要里德太太答应,把我当做她自己的孩子来抚养。里德太太也许认为自己是信守诺言的。而我想就她本性而论,也的确是实践了当初的许诺。可是她怎么能真心喜欢一个不属于她家的且在丈夫死后同她已了却一切干系的外姓人呢?她发现自己受这勉为其难的保证的约束,充当一个自己无法喜爱的陌生孩子的母亲,眼睁睁看着一位不相投合的外人永远硬夹在自己的家人中间。对她来说,这想必是件恼人的事情了。
我忽然闪过一个古怪的念头。我不怀疑——也从来没有怀疑过——里德先生要是在世,一定会待我很好。此刻,我坐着,一面打量着白白的床和影影绰绰的墙,不时还用经不住诱惑的目光瞟一眼泛着微光的镜子,不由得忆起了关于死人的种种传闻。据说由于人们违背了他们临终的嘱托,他们在坟墓里非常不安,于是便重访人间,严惩发假誓的人,并为受压者报仇。我思忖,里德先生的幽灵为外甥女的冤屈所动,会走出居所,不管那是教堂的墓穴,还是无人知晓的死者世界,来到这间房子,站在我面前。我抹去眼泪,忍住哭泣,担心嚎啕大哭会惊动什么不可知的声音来抚慰我,或者在昏暗中召来某个带光环的面孔,露出奇异怜悯的神色,俯身对着我。这念头听起来很令人欣慰,不过要是真的做起来,想必会非常可怕。我使劲不去想它,努力坚强些,抖掉遮住眼睛的头发,抬起头来,大着胆子环顾了一下暗洞洞的房间。就在这时,墙上闪过一道亮光。我问自己:会不会是一缕月光,透过百叶窗的缝隙照了进来?不,月光是静止的,而这道光却是流动的。定睛看时,这光线滑到了天花板上,在我头顶上抖动起来。现在我会很自然地联想到,那很可能是有人提着灯笼穿过草地时射进来的光。但那会儿,我脑子里尽往恐怖处去想,我的神经也由于激动而非常紧张,我以为那道飞快掠过的光,是某个幽灵从另一个世界到来的先兆。我的心怦怦乱跳,头脑又热又涨,耳朵里嗡嗡作响,我以为那是翅膀拍击声,好像什么东西已经逼近我了。我感到压抑,感到窒息,我的忍耐力崩溃了,禁不住发疯似的大叫了一声,冲向大门,拼命摇着门锁。外面门廊上响起了飞跑而来的脚步声,钥匙转动了,贝茜和艾博特走进房间。
“爱小姐,你病了吗?”贝茜问。
“多吓人的吵嚷声!简直要穿透我的心肺了!”艾博特嚷嚷道。
“放我出去!让我到保育室去!”我叫道。
“为什么呢?你伤着了吗?是不是看到了什么东西?”贝茜又问道。
“啊!我看到了一道光,想必是鬼来了。”这时,我拉住了贝茜的手,而她并没有抽回去。
“她是故意乱叫乱嚷的,”艾博特厌烦地当着我的面说,“而且叫得那么凶!要是真痛得厉害,倒还可以原谅,可她只不过要把我们都骗到这里来,我知道她的诡计。”
“到底是怎么回事?”另一个咄咄逼人的声音问道。随后,里德太太从走廊里走过来,帽子飘忽着被风鼓得大大的,睡袍响个不停。“艾博特,贝茜,我想我吩咐过,让简·爱呆在红房子里,由我亲自来过问。”
“简小姐叫得那么响,夫人。”贝茜恳求着。
“放开她。”这是的回答。“松开贝茜的手,孩子。你尽可放心,靠这些办法,是出不去的。我讨厌耍花招,尤其是小孩子,我有责任让你知道,鬼把戏不管用。现在你要在这里多呆一个小时,而且只有服服帖帖,一动不动,才放你出来。”
“啊,舅妈,可怜可怜我吧!饶恕我吧!我实在受不了啦,用别的办法惩罚我吧!我会憋死的,要是——”
“住嘴!这么闹闹嚷嚷讨厌透了。”她无疑就是这么感觉的。在她眼里我是个早熟的演员,她打心底里认为,我是个本性恶毒、灵魂卑劣、为人阴险的货色。
贝茜和艾博特退了出去。里德太太对我疯也似的痛苦嚎叫很不耐烦,无意再往下谈了,蓦地把我往后一推,锁上了门。随后我便听见她神气活现地走了。她走后不久,我猜想我便一阵痉挛,昏了过去,结束了这场吵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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