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轻型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44773621
★诺贝尔文学奖得主 I.B.辛格,浓艳、睿智的奇谭大师
★中国先锋派作家的文学导师,影响格非、余华、苏童、马原的短篇小说巨匠
★中国图书界诺贝尔文学奖效应的肇始
★拷问肉体的人间众罪书,愉悦灵魂的诡谲故事会,国内首次译介辛格代表作之一
★著名犹太文学专家傅晓微教授权威译本
《市场街的斯宾诺莎》为辛格的代表作之一,收录了十部短篇小说和一部中篇小说。沉迷哲学的老鳏夫、畏惧婚姻的花花公子、作茧自缚的骗子、纵欲杀身的情侣……形形色色的凡人与魔鬼在地狱、尘世与天堂间游走,上演着善与恶、正与邪、灵与肉互搏的悲喜剧,现代人的命运、希望、梦魇与信仰都交织在这光怪陆离,活色生香、扣人心弦的奇谭中。
市场街的斯宾诺莎
魔鬼的婚礼
两个骗子的故事
婴儿床的影子
希达和库兹巴
漫画
那个乞丐是这么说的
死而复生的人
一条建议
在救济院
克雷谢夫的毁灭
他的风格如此鲜明,与其他的作家迥然不同,也无人超越。——哈罗德·布鲁姆
没有一个在世的作家像I.B.辛格那样完全彻底、毫无顾忌地诉诸于人类的想象力。
——欧文·豪
辛格令人尊敬之处在于他朴拙的小说观,他总是在人物上不惜力气,固执己见地种植老式犹太人的人物丛林,刻画人物有一种累死拉倒的农夫思想。辛格的人物通常是饱满得能让你闻到他们的体臭。——苏童
市场街的斯宾诺莎
一
华沙市场街,内厄姆·菲谢尔森博士在他的阁楼间里来来回回地踱着步子。菲谢尔森博士是个驼背的小个子,他胡子花白,除了后脖颈上几根稀疏的毛发,头上几乎全秃了。他长着鹰钩鼻,又大又黑的眼睛眨巴着,像大鸟扑扇着翅膀。这是夏天一个炎热的夜晚,可菲谢尔森博士还穿着长及膝盖的黑色大衣,戴着硬领,系着领结。他从房间门那儿慢慢踱到坡顶上高高的屋顶窗下,又折了回去。要从窗口望出去,得爬上几级台阶才行。桌上的铜烛台里一支蜡烛在燃烧,各色昆虫围着火苗嗡嗡地飞。时不时有一只虫子飞得太近,把翅膀给烤焦了,有的被点燃了,落在蜡烛芯上,瞬间发出耀眼的光来。这时候,菲谢尔森博士总是一脸苦相。他满是皱纹的脸上会一阵抽搐,凌乱的胡须下,双唇紧咬。最后,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条手帕,扬手驱赶这些飞虫。
“飞走吧,你们这些傻瓜,蠢东西,”他责骂着,“你们在这儿得不到温暖,只会烧死自己。”
虫子四散飞去,一会儿又飞了回来,继续围着跳动的火苗舞蹈。菲谢尔森博士从满是皱纹的前额上抹去汗水,叹息道:“跟人一样,它们渴望的不过是眼下的欢愉。”桌上摆着一本翻开的拉丁文书,宽阔的页边空白处密密麻麻填满了菲谢尔森博士工工整整的笔记和评语。那是斯宾诺莎的《伦理学》,菲谢尔森博士研究这本书都已经三十年了。书中的每个命题、每条证据、每项推论、每行注释他都烂熟于心。他若想找哪个段落,直接就能翻到那一页,根本不用一页页地找。就算是这样,他还是每天要花好几个小时研究《伦理学》。他瘦骨嶙峋的手里拿着放大镜,一边喃喃自语,读到自己同意的地方便点点头。事实是,菲谢尔森博士研究得越久,发现困惑难解的句子、不清晰的段落和语义模糊的话就越多。每个句子都包含斯宾诺莎的任何弟子都尚未解读的暗示。事实上,康德和他的追随者们提出的那些纯粹理性批判,这位哲学家全都预见到了。菲谢尔森博士正在写一部关于《伦理学》的评论。他的抽屉里装满了笔记和草稿,不过看样子,他永远也不可能完成他的大作了。胃痛的毛病已经折磨他好些年了,而且一天比一天严重。现在他只要吃上几口燕麦片,就会胃痛。“上帝啊!这实在是太难,太难了,”他自言自语道,说话的腔调跟他父亲、死去的梯谢维兹镇的拉比一模一样,“实在是太苦,太苦了。”
菲谢尔森博士并不是怕死。首先,他已经不年轻了;再者说,《伦理学》的第四部分也写着:“自由的人很少想到死;他的智慧,不是对死的遐想,而是对生的思考。”第三,书上还写着:“人的心灵不会完全随着身体陨灭,它依然留存着某种永恒的东西。”而且菲谢尔森博士的胃溃疡(也可能就是癌吧)一直困扰着他。他的舌苔总是厚厚的,不停地打嗝,而且每次打嗝发出的腐烂气味儿都不一样。胃里灼痛,还痉挛。他有时觉得想吐,有时候又特别想吃大蒜、洋葱和油炸的食物。他早就把医生们给他开的处方给扔了。他自己想办法治疗。他发现每餐后吃点儿压碎的萝卜,然后趴在床上,头垂在床边,感觉会好一点。但是这些家庭偏方也只能暂时缓解痛苦。有几个医生坚持认为他没什么大病。“就是神经问题,”他们说,“你可能会活到一百岁呢。”
可是,在这个异常炎热的夏季夜晚,菲谢尔森博士感觉自己的力量正在一点点消失。他双膝发抖,脉息微弱。他坐下来读书,但视线模糊了。书页上的字母一会儿是绿色,一会儿成了金黄;一行行句子变成了波纹,上下波动交叉,剩下白色的页边,就好像文字神秘地消失了。热浪从锡皮屋顶上直接流下来,简直难以忍受。菲谢尔森博士觉得自己像是给关进了火炉里。有几次他爬上四级台阶,走到窗口,将脑袋伸到夜晚的凉风里。他一直保持着这个姿势直到双膝发颤。“哦,多好的凉风啊,”他喃喃自语,“真是太幸福了。”这时候他就会想起来,斯宾诺莎说过,德行与幸福是同一性的,一个人最符合道德的行为就是沉浸于并不违背理性的快乐中。
二
菲谢尔森博士站在最高的那级台阶上,靠着窗户向外看去,能看到两个世界。头顶是缀满繁星的天。菲谢尔森博士从未认真研究过天文学,但还是能够分辨行星,就是那些像地球一样围绕恒星旋转的星体,还有像太阳一样的恒星,它们的光到达我们这里要走一百甚至上千年。他认出了太空中那些标记地球轨迹的星座和那条星云状的带子,那是银河。菲谢尔森博士有一架小小的望远镜,那是他在瑞士读书时买的。他特别喜欢用这架望远镜遥望月球。他可以清楚地分辨出月球表面那些沐浴在阳光里的火山和那些黑暗模糊的环形山。他总是不知厌倦地凝视着这些豁口和裂隙。在他看来,它们既近又远,既实在又虚幻。他时不时会看到一束陨星在空中画过一道宽阔的弧线,然后消失,身后拖着一条火红的尾巴。菲谢尔森博士知道那是一颗流星进入了我们的大气层,也许它的一部分尚未燃尽的碎片掉进了海洋,或是落到了沙漠里,甚至可能落到了有人居住的地方。那些从菲谢尔森博士的屋顶背后升起来的星星慢慢上升到街道房屋的上方,熠熠放光。
是啊,当菲谢尔森博士抬头仰望星空,他意识到那无限的延伸,照斯宾诺莎的说法,那是上帝的属性之一。菲谢尔森博士想到,尽管自己是个弱小的微不足道的凡人,是那绝对无限的实体的一个变动不居的样式,但他也是宇宙的一部分,和那些天体由同样的物质构成。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也是神性的一部分,不可能被毁灭。想到这里菲谢尔森博士倍感安慰。在这样的时刻,菲谢尔森博士便体会到“神的理性之爱”(Amor Dei Intellectualis),用阿姆斯特丹那位哲学家的话说,那是心灵的最高完满。菲谢尔森博士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尽可能地抬起头,直到后脖子被硬领卡住,他感觉自己像是和地球、太阳、银河系的星星以及那些只有无限的思维才知晓的无数星云一起转动。他的双腿变得轻灵、失重,他双手抓住窗框,生怕自己会脱离地面,飞进永恒。
当他观察天空太久,变得疲倦时,他的目光会投向下面的市场街。只见一条狭长的通道从亚纳西市场一直延伸到铁匠街,两旁的煤气灯形成一道炙热的红点。黑色的漆皮屋顶上,烟囱冒着烟,面包师们正在烧烤炉,烟囱里冒出的黑烟中时不时地爆出点火星。夏季夜晚的街道是最喧嚣拥挤的了。那些小偷啊,妓女啊,赌徒啊,还有倒卖赃物的家伙们都在广场游荡。从上面看下去,那广场就像块撒满罂粟籽的椒盐脆饼。年轻男人们在粗鲁地大笑,女孩子们尖叫着。一个小贩背着一桶柠檬汁,一阵阵吆喝声划破广场的嘈杂。卖西瓜的小贩粗野地叫卖着,手里一把长长的西瓜刀滴着血一样的西瓜汁。街上时不时会变得更加骚动。由健壮的黑马驾着的消防车急速驶过,沉重的车轮嘎嘎作响,那些马必须得紧紧地拉着,防止它们撒野。接着又来一辆救护车,汽笛声刺耳。再过一会儿又是几个恶棍自己起了内讧,打了起来,把警察也招来了。一个过路人被抢了,一边跑一边叫救命。几辆装着木材的货车试图穿过人群,进入面包房所在的院子,可马儿爬不上陡峭的斜坡,车夫们叫骂着挥鞭抽打这些畜生。马蹄踢踏,溅起火星。按规定七点钟就该闭市了,现在时间早过了,但市场的生意才刚刚开始。顾客被悄悄领到了后门。街上的俄罗斯警察收了钱,对发生的这些事儿不闻不问。商人们还在兜售货物,扯着嗓子想盖过别人的叫卖声。
“金黄,金黄,金黄。”一个卖烂橘子的女人大声尖叫。
“甜,甜,甜。”一个小贩叫卖熟过头的梅子,喊哑了嗓子。
“鱼头,鱼头,鱼头。”卖鱼头的小男孩拼命嘶喊。
从街对面一间哈西德派读经堂的窗口望进去,菲谢尔森博士能看见留着长长鬓发的男孩子们俯身在神圣经卷上,苦着脸,摇头晃脑地用歌唱般的声音大声诵读。楼下的小酒馆里,屠夫、搬运工和水果贩子们在喝着啤酒,水汽从开着的门口飘出去,就像是澡堂子里飘出的水蒸气。酒馆里还有嘈杂的音乐声。酒馆外面,街上拉客的妓女拉扯着喝醉酒的士兵们和从工厂下班的工人们。他们有的还扛着一捆捆的木柴,这让菲谢尔森博士想起那些被罚下到地狱点燃柴火烧死自己的邪恶之人。嘶哑的电唱机将刺耳的声音泼出窗外。神圣节日的祈祷声与粗俗的杂耍歌舞声混在了一起。
菲谢尔森博士竖起耳朵,俯视下面这个昏暗的疯人院。他知道这群乌合之众的行为与理性截然对立。这些人深陷最虚无的激情中,醉心于情感。按照斯宾诺莎的说法,情感绝不是什么好东西。他们寻欢作乐,却以疾病、入狱收场,饱受无知愚昧带来的羞辱和痛苦。就连屋顶上游荡的猫都显得比镇上其他地方的猫更野蛮,更放荡。猫叫春的声音像女人们生孩子时的惨叫,它们像恶魔似的在墙上蹦跳,跃上屋檐和阳台。一只雄猫停在了菲谢尔森博士的窗口,发出一声尖啸,吓得菲谢尔森博士浑身发抖。博士从窗边退下来,捡起一把扫帚,冲着这只黑色动物发光的绿眼睛一阵挥舞。“嘘!滚开,你这个无知的蠢货!”他用扫帚把敲打屋顶,把那只猫赶走了。
三
菲谢尔森博士曾在苏黎世攻读哲学,他返回华沙时,曾有大好前程等着他。他的朋友们知道他正在写一部关于斯宾诺莎的重要论著。一份波兰犹太杂志邀请他撰文,他还是好几个有钱人家的常客,也曾被任命为华沙犹太会堂的图书馆馆长。虽说那时候他已经被看成是个大龄单身汉了,但媒人还是给他介绍了好几个有钱人家的姑娘,可是菲谢尔森博士却没有抓住这些机会。他想像斯宾诺莎那样独立,而且他过去也一直独身。因为他的异端思想,他和拉比发生了冲突,不得不辞去了图书馆的职位。在那以后好多年,他都一直靠开私塾教授希伯来语和德语维持生计。再后来,他生了病,柏林犹太社团投票决定给他一笔每年五百马克的补助,这还得力于那位和他通信讨论哲学的著名的希尔德斯海默博士的干预。靠这笔微不足道的津贴过日子,菲谢尔森博士不得不搬进了阁楼间,开始自己在煤气炉上做饭吃。他有个碗柜,里面有好些抽屉,他给每个抽屉贴上标签,标明里面的食物:
荞麦片、米、大麦、洋葱、胡萝卜、土豆、蘑菇。每星期有一天,菲谢尔森博士会戴上宽边黑帽子,一手提篮子,一手拿着斯宾诺莎的《伦理学》,上市场采购他一星期的食物。他排队等候的时候,便会打开《伦理学》。商贩们都认识他,会招呼他到自己的摊位上来。
“多好的一块奶酪,博士——入口即化。”
“新鲜的蘑菇,博士,刚从树林里采的。”
“给博士让个道,女士们,”卖肉的叫着,“别把入口给挡了。”
菲谢尔森博士生病的头几年,他晚上还经常去那个希伯来语教师和其他知识分子光顾的咖啡馆。他总是习惯坐在那儿,一边喝半玻璃杯的黑咖啡,一边跟人下棋。有时候他会在圣十字街的一个书店停下来,那儿有各种旧书、旧杂志,卖得很便宜。有天晚上,他从前的一个学生约他去饭店见面。菲谢尔森博士到达时,惊讶地发现一帮朋友和崇拜者等在那儿。他们把他引到上座,纷纷发表有关他的演说。不过那都是多少年前的事儿了。现在没人再对他有兴趣了。他将自己完全孤立起来,成了一个被人遗忘的人。一九〇五年,市场街的男孩们开始组织罢工,朝警察局扔炸弹,枪杀那些破坏罢工的人,店铺在平日都不敢开门。这些事件加速了他与外界的隔离。他开始鄙视一切与现代犹太人有关的东西:
犹太复国主义、社会主义、无政府主义。在他眼里,这些年轻人不过是一群一心要破坏社会的无知的乌合之众,而没有了社会,合理的生存便没有可能。如今他也会偶尔翻翻希伯来语杂志,但他看不起与《圣经》或《密西拿》无关的现代希伯来语。波兰语单词的拼法也变了。菲谢尔森博士得出结论,就连那些所谓的属灵之人也放弃了理性,竭尽所能去迎合暴民。他偶尔还会上图书馆去,浏览一下现代哲学史。但是,他发现那些教授们根本读不懂斯宾诺莎,对他的引用错误百出,还将他们个人的糊涂观点塞给这位哲学家。尽管菲谢尔森博士很清楚,对于按理性生活的人来说,生气发怒是不对的,可他还是勃然大怒。他啪的一下合上书本,推到一边。“白痴,”他咕哝着,“蠢驴,自命不凡的家伙。”接着就会发誓再也不看现代哲学了。
四
每过三个月,就有一个专门的邮差给菲谢尔森博士送来一张八十卢布的汇票。他从七月份开始就盼着这个季度的津贴,可日子一天天过去,那个蓄着金黄胡须、制服扣子闪亮的高个子男人一直没有出现,博士开始着急了。他差不多一个子儿都没有了。谁知道呢,也许柏林的犹太社团取消了他的津贴,或者——但愿这不是真的——希尔德斯海默博士死了。还是邮局出了差错?菲谢尔森博士知道凡事都有原因。一切都是预定的,一切都是必要的,一个理性的人是不该烦恼的。可是,烦恼还是侵入了他的大脑,像苍蝇一样飞来飞去。他想到,如果最糟糕的情况发生,他就自杀。可他马上想起来,斯宾诺莎并不赞成自杀,称那些自杀的人是疯子。
一天,菲谢尔森博士出门去买一本练习簿,在店里听到人们在谈论战争。在塞尔维亚的某个地方,一位奥地利亲王被枪杀了,奥地利人向塞尔维亚人发出了最后通牒。书店老板是个留着黄胡子的年轻人,一双黄色的眼睛闪着狡黠的光。他说:“我们要打一场小小的战争了。”他劝菲谢尔森博士储存一点儿食品,因为过不了多久,可能就会出现食物短缺了。
这一切来得太快了。菲谢尔森博士甚至还没来得及决定要不要花四个格罗森买一份报纸,宣传动员的海报就已经贴出来了。街上的男人有的衣服翻领上戴着圆圆的金属标签,表明他们已经被征兵了,他们身后跟着哭哭啼啼的媳妇们。星期一,菲谢尔森博士带着他最后的几个铜板上街去买食品,却发现店铺都关门了。老板和老板娘站在自家店门口,解释说进不到货了。可还是有些特殊的顾客给拉到一边,从后门进店里去了。大街上一切都乱了套了。骑着马、举着剑的警察出现在街上。一大群人围在酒馆门前,按照沙皇的指令,酒馆里储存的威士忌被倒进了阴沟里。
菲谢尔森博士到他过去经常光顾的咖啡馆,兴许在那儿能找到认识的人讨点儿主意,但他一个认识的人都没有遇到。于是他决定去拜访会堂的拉比,他曾在那个会堂当过图书管理员,但是那个戴着六边形无檐便帽的会堂执事告诉他,拉比一家人到矿泉疗养地度假去了。菲谢尔森博士在城里还有几个熟人,可他发现这些人一个都不在家。走了这么多路,他的脚痛起来了,眼前出现了黑色和绿色的斑点,他感到头晕目眩。他停下来,等着这阵眩晕消失。路人推搡着他,一个黑眼睛的高个女学生想给他一个硬币。虽说战争才刚刚开始,士兵们已经全副武装,八人一组并排着在街上行军——他们全都风尘满面,皮肤黧黑,腰间绑着水壶,胸前斜挎着子弹带。来复枪上的刺刀闪着绿光,寒气逼人。他们唱着悲伤的歌,后面跟着八匹马拉的大炮;马儿蒙着的口套透出阴郁恐惧的气息。菲谢尔森博士一阵阵作呕,他的胃部疼痛,肠子像是要翻出来似的,脸上直冒冷汗。
“我要死了,”他想着,“就要结束了。”但他还是挣扎着回到家里,在那张简易的小铁床上躺下,大口喘气。他一定是打了个盹儿,因为他感觉自己是在老家梯谢维兹镇。他嗓子干疼,母亲忙着把裹着热盐的袜子围在他的脖子上。他听见屋子里有人说话,好像在说蜡烛,说一只青蛙咬了他。他想到街上去,可他们不让,说是有支天主教的游行队伍通过。男人们穿着长袍,手里拿着双刃斧子,他们一边洒着圣水,一边用拉丁文唱着歌。十字架闪闪发光,圣像画在空中舞动,飘着香火和尸体的味道。突然间,天空变得火红,整个世界开始燃烧。钟声鸣响,人们发疯似的跑来跑去。成群的鸟儿在头顶盘旋,发出刺耳的叫声。菲谢尔森博士一下子惊醒了。他浑身是汗,嗓子这会儿确实疼得厉害。他想思考一下这个离奇的梦境,努力找出与正在发生的事件之间的理性关联,以便从斯宾诺莎“永恒”(sub specie eternitatis)的角度去领会它。但他还是理不出头绪来。“天哪!脑袋成了废话垃圾筒了。”菲谢尔森博士想,“这个世界成了疯人的世界了。”
接着他再次合上了眼睛,又打了个盹儿,做起梦来。
五
显然,那永恒的法则还未宣判菲谢尔森博士的终结。
菲谢尔森博士阁楼间的左边有一道门通向漆黑的走廊。走廊里堆满了箱子、篮子,弥漫着烤洋葱和洗衣皂的气味。门后面住着一个老处女,邻居们都叫她黑黛比。黛比又高又瘦,黑得就像面包师手里的铁铲。她的鼻子是塌的,上嘴唇长着一撮胡子。她说话沙哑,像个男人,穿的也是男人的鞋子。前些年,黑黛比卖过面包、面包卷和百吉饼,她从这座房子门口的那个面包师那儿进货。但有一天,她和面包师大吵了一架,之后,她把生意挪到了市场街。她现在卖的是“皱纹”,其实就是裂了缝的鸡蛋。黑黛比跟男人交往总是不顺。她跟面包师的两个学徒订过婚,结果两次都被对方退了亲。后来,她又跟一个老男人订过婚。一个上釉工说他离了婚,可后来发现他有老婆。黑黛比有个堂兄在美国,是个鞋匠。她总向人夸口说她的这个堂兄就会给她寄通行证过来,可她到现在还留在华沙。女人们总爱取笑她说:“黛比,你没救啦。你注定要当个老处女了。”黛比总是回答说:“我才不想给男人当奴隶呢。让他们都烂掉吧。”
那天下午,黛比收到美国来的一封信。通常,她会上裁缝雷瑟尔那儿,让他给她读信。可是,这天雷瑟尔出门了,黛比于是想起了菲谢尔森博士,其他的房客们都觉得他是个叛教者,因为他从不去祷告。她去敲博士的门,可没人应声儿。“这个异教徒八成儿是出门了。”黛比想着,可她接着又敲了敲,这次门轻轻地开了条缝。她推开门,站在那儿吓坏了。菲谢尔森博士穿戴整齐地躺在床上,他的脸色蜡黄,喉结突出,胡须倒竖。黛比尖声大叫,心想他一定是死了。可是,不对,他的身体在动。黛比拿起桌上的杯子,跑进走廊,在水龙头那儿接了满满一杯水,又跑回来,把水泼到这个不省人事的男人身上。菲谢尔森博士摇摇头,睁开眼睛。
“你怎么啦?”黛比问道,“你生病了吗?”
“太感谢你了。我没病。”
“你有家人吗?我打电话叫他们。”
“我没有家人。”菲谢尔森博士说道。
黛比想去叫街对面的理发师过来,但菲谢尔森博士摆摆手,表示他不想要理发师来帮忙。那天黛比手头没货,不打算上市场去,她决定做件好事。她扶着病人下了床,把床单抚平了,然后,她帮菲谢尔森博士脱了衣服,在煤油炉上给他做了点儿汤。黛比的房里从来见不到阳光,但在这间屋子里,斑驳的阳光在褪色的墙上闪闪发光。地板刷成了红色。床头挂着一幅画,画上的男人留着长头发,脖子上围着宽阔的褶边。黛比心里默默赞许:“这老头年纪一大把了,还能把自己的地方拾掇得干干净净的。”菲谢尔森博士问她要《伦理学》,她很不以为然地把书递了过去。她肯定那是本异教徒的祈祷书。接着她开始忙活起来。她拎来一桶水,擦洗地板。菲谢尔森博士在一旁吃东西。吃过东西后,他感觉有力气得多了,黛比便让他给她念信。
他念得很慢,信纸在他手中发抖。这是从纽约来的,黛比的堂兄写的信。堂兄在信里又一次写道要给她“一封极其重要的信”和一张去美国的票。这个说法黛比都能背下来了。她帮着老人分辨堂兄歪歪斜斜的字迹。“他在撒谎,”黛比说,“他早把我给忘了。”晚上,黛比又来了。床边的椅子上放着一个铜烛台,点着蜡烛。微红的阴影在墙上和天花板上一跳一跳的。菲谢尔森博士斜靠在床上,在读书。蜡烛投射的金黄的光映在他前额上,额头像是分成了两半。一只鸟儿从窗户飞进来,停在桌上。黛比吓了一跳。这个男人让她联想起女巫啊,鬼镜啊,还有半夜里四处游荡、吓唬妇女的僵尸什么的。但她还是朝他走过去,问道:“怎么样?好点儿了吗?”
“好点儿了。谢谢你。”
“你真的是个叛教者?”她问道,尽管她也不太确定这个词究竟是什么意思。
“我,叛教者?不是。我是个犹太人,跟其他犹太人一样。”菲谢尔森博士答道。
博士的保证让黛比放心多了。她找到一瓶煤油,点燃了炉子,然后又从她自己的房间里拿来一瓶牛奶,开始熬燕麦粥。菲谢尔森博士接着看他的《伦理学》,可那天晚上,书上的定理啊,证明啊,以及这些定理和证明涉及的公理、定义和其他定理,他一点儿也看不进去。他双手发抖,把书举到眼前,读道:“人体的任何一个情状的观念不包含对人体自身充分的认识。……人体的任何情状的观念之观念不包含对人心的充分了解。”
六
菲谢尔森博士确信自己随时都会死去。他立了遗嘱,把他所有的书和手稿留给犹太会堂的图书馆。他的衣服和家具准备留给黛比,因为是黛比在照顾他。可是死神并没有降临。相反,他的身体在好转。黛比又回市场做她的生意,但她每天都会到老人的房里去几次,给他准备点汤,留下一杯茶,讲讲有关战争的消息。德国人已经占领了波兰的卡利什、本津和琴斯托霍瓦,他们正在向华沙进军。人们说在寂静的早晨就能听见隆隆的炮声。黛比向他报告说伤亡很重。“他们像苍蝇一样倒下,”她说,“这对女人们来说是多么的不幸啊!”
她说不清为什么,可这个老人的阁楼间就是吸引着她。她喜欢把那些金边的书从书架上取下来,掸掸灰,再把它们放到窗台上晾着。她会爬上几级阶梯走到窗口,透过望远镜向外看。她也喜欢和菲谢尔森博士聊天。他给她讲瑞士——他曾在那儿求学,讲他经过的那些大城市、那些夏季依然白雪皑皑的高山。他说他的父亲是个拉比。他,菲谢尔森博士,在出去读书前,也上过犹太学校。她问他会多少种语言,原来他除了意第绪语,还可以读、写希伯来语、俄语、德语和法语。他还懂拉丁文。黛比很吃惊,这么一个有学问的人居然会住在市场街的一间阁楼里。不过最让她吃惊的是,虽说他的头衔是“达科特”(Doctor),却不会开药方。“你为什么不是真正的达科特呢?”她问道。“我是真正的达科特,”他答道,“但我不是个医师。”“什么样的达科特?”“哲学达科特。”尽管她不明白“哲学达科特”是什么,但觉得那一定很重要。“哎呀,我的亲娘呀!”她说,“你这么聪明的脑子是从哪儿来的?”
一天晚上,黛比给博士送去一些薄饼干和一杯加奶的茶,他开始问她从哪儿来,父母是谁,怎么没结婚。黛比很是惊讶,从来没有人问过她这些问题。她轻声向他讲述自己的故事,在他房里一直待到十一点。她父亲曾是犹太肉铺的门房,她母亲在屠宰场拔鸡毛。他们一家过去住在市场街十九号的地下室里。她十岁的时候,就给人当女仆。她伺候的那个男人是个倒卖赃物的,他在广场那儿从小偷手里收赃物。黛比有个兄弟去了俄国人的军队,再也没回来。她姐姐嫁给了布拉格的一个马车夫,生孩子时死了。黛比给他讲一九〇五年黑社会和革命者之间的斗争,讲瞎子以谢和他的团伙如何向店家收保护费,还讲到那些星期六下午出门散步却不愿交保护费的小情侣们如何遭受暴徒的袭击。她还讲到有些恶棍坐在马车里,专门诱骗良家妇女,把她们卖到布宜诺斯艾利斯。黛比发誓说,曾经有几个男人企图诱拐她到窑子里,但她自己逃走了。她抱怨自己遭受的千桩恶行。她被抢过,她的男朋友被偷,一个对头往她的百吉饼篮子里倒了一品脱煤油;她自己的堂兄——那个鞋匠,去美国前,骗走了她一百个卢布。菲谢尔森博士专注地听她讲述,问她问题,一边摇头,一边咕哝着。
“那个,你信上帝吗?”末了,他问道。
“我不知道,”她回答说,“你呢?”
“是的,我信。”
“那你干吗不上会堂?”她问道。
“上帝无处不在,”他答道,“在会堂里,在市场,在这间屋子里。我们都是上帝的一部分。”
“快别这么说,”黛比说道,“你吓着我了。”
她离开了房间,菲谢尔森博士很肯定她是回去睡觉了,但他觉得奇怪,她怎么没有道声“晚安”。“大概是我的哲学把她给吓跑了。”他想着。没过一会儿,他就听见了她的脚步声。她走进房里,像个小贩似的捧着一摞衣服。
“我要给你看看这些,”她说,“这是我的嫁妆。”然后,她开始在椅子上把裙子摊开,有羊毛的、丝绸的、天鹅绒的。她一件件拿起来,在身上比画。她一件件解释她的嫁妆,内衣、鞋子、袜子。
“我不是个大手大脚的人,”她说,“我一直在攒钱。我有足够的钱去美国。”
接着,她停下来,红着脸。她用眼角的余光瞟着菲谢尔森博士,既羞怯又渴望。菲谢尔森博士的身子突然像打摆子似的摇晃起来。他说道:“很好,挺漂亮。”他的眉毛紧蹙,两根手指拉扯着胡须。他没牙的嘴上现出忧伤的笑意;他的大眼睛眨巴着,凝望着阁楼窗外,也带着几丝凄苦的笑。
七
这天,黑黛比去了拉比的家,宣布她要和菲谢尔森博士结婚,拉比的妻子觉得她一定是疯了。但是裁缝雷瑟尔知道了,接着消息传到面包师家,其他商铺也都知道了。有人觉得那个“老处女”捡了个漏,他们说,那个博士可是有一大笔钱的。也有人说他就是个堕落的老家伙,他会把梅毒传染给她的。尽管菲谢尔森博士坚持悄悄举行个小型婚礼,可拉比家里还是聚集了一大群客人。面包师的徒弟们穿着浅色的外套,戴着草帽,脚下踩着黄色的鞋子,打着俗艳的领带。平常他们可都是打着赤脚,穿着内衣,头顶着纸袋,四处乱跑的。今天他们还带来一个巨大的蛋糕,平底锅里装满了小甜饼。他们甚至还搞到了一瓶伏特加——现在可是战时,明令禁酒的。
新娘和新郎走进拉比的房间时,人群里发出一阵嗡嗡声。女人们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眼前的新娘子跟她们熟悉的那个女人简直判若两人。黛比戴着宽边的帽子,上面缀满了樱桃、葡萄和李子。她穿的裙子是白色丝绸做的,缝着裙裾。她脚上踏着金色的高跟鞋,细细的脖子上戴着一串人造珍珠。这还不算,她的手指上戴着闪闪发光的戒指和夺目的钻石,脸上蒙着面纱。她看上去简直就像那些在维也纳大厅里结婚的有钱人家的新娘子。面包师的徒弟们嘲弄地吹着口哨。菲谢尔森博士呢,他穿着他的黑色外套和宽头鞋子。他差点就走不动路了,斜靠在黛比身上。当他看见门口的一大群人时,吓得直往后退,可是黛比先前的老板朝他走过去:“进来,进来呀,新郎官,别害臊。现在我们就是兄弟啦。”
婚礼是照教规举行的。拉比穿着一件破旧的缎子长袍,他写下婚书,然后让新郎和新娘碰碰他的手绢儿,表示接受协议。拉比在他的帽檐上刷了刷笔尖。为了凑够犹太教规定的举起婚礼华盖的法定人数,还从街上叫来了几个搬运工。菲谢尔森博士穿上了一件白袍,提醒他死亡降临的日子;黛比照着习俗围着他转了七圈。辫子状的蜡烛发出的光在墙上摇曳,光影晃动。拉比将葡萄酒倒进高脚杯,唱起了旋律哀怨的祝福词。黛比只是发出了一声哭叫。其他的女人们掏出蕾丝手绢捏在手里,做着鬼脸。面包师的徒弟们窃窃私语,互相打趣。拉比一根手指放到唇边,轻声说,“唉呶啊”,示意大家安静。接下来该给新娘子戴结婚戒指了,可是新郎官手指哆哆嗦嗦,好不容易才找到黛比的食指。然后,按照习俗就该踢碎玻璃杯,可是菲谢尔森博士朝那高脚杯踢了好几次,也没把它踢碎。姑娘们低下头,开心地你推我挤,咯咯直笑。到最后,一个学徒拿脚后跟踢了一下酒杯,把它踢碎了。这下连拉比也忍不住笑了。仪式结束后,客人们开始喝伏特加,吃小甜饼。黛比以前的老板走到菲谢尔森博士跟前,说:“恭喜啊,新郎官。祝你像你妻子一样幸运。”“谢谢,谢谢,”菲谢尔森博士喃喃道,“可是我并不指望有什么幸运的事啊。”他心里焦急,巴不得马上回到他的阁楼间。他觉着胃里一阵压痛,胸口痛起来。他的脸色变得有些泛绿。黛比突然不高兴了,她把面纱向后扯,冲着人们叫了起来:“你们笑什么笑啊?这又不是演戏。”接着连包裹礼物的垫子布都没拿,就和丈夫一起回到了五楼他们的房间。
菲谢尔森博士回到他的房间,在新铺的床上躺下,开始阅读《伦理学》。黛比回到她自己的房间。博士跟她解释说,自己老了,身体有病,没有力气。他什么也没有向她承诺过。但她还是穿着一件丝质睡衣回来了,脚上的拖鞋缀着绒线球,她的头发披在肩上,脸上带着笑容,还有几分羞怯与犹疑。菲谢尔森博士一阵哆嗦,《伦理学》从手中掉落。蜡烛灭了。黛比在黑暗中抚摸着菲谢尔森博士,亲吻他的嘴唇。“我亲爱的丈夫啊,”她对着他轻声说道,“恭喜啊。”
那天晚上发生的一切真可谓奇迹。菲谢尔森博士如果不是相信每件事情都符合自然法则,他一定以为是黑黛比给他施了魔法。他身上沉睡的力量被唤醒了。虽说只喝了一小口祝福的酒,他却像是喝醉了。他亲吻黛比,对她说着情话,那些早已忘却的克洛普斯托克、莱辛、歌德的诗句又回到嘴边。那些压痛啊,胸痛啊都消失了。他拥抱着黛比,和她紧紧贴在一起,他又成了个年轻人了。黛比幸福得晕过去了,她哭着,用他听不明白的华沙土话不知对他说了些什么。后来,菲谢尔森博士像年轻男人那样沉沉睡去。他梦见自己在瑞士,在爬山:
跑啊,往下跳啊,飞啊。清晨,他睁开眼睛,觉得有人在朝他耳朵里吹气。那是黛比在打鼾。菲谢尔森博士悄悄下了床,他穿着长长的睡衣,朝窗口走去。他上了阶梯,惊讶地望着窗外。市场街还在沉睡,呼吸着夜的沉静。煤气街灯忽隐忽现,一家家店铺的黑色百叶窗用铁条闩着。凉风习习。菲谢尔森博士抬头仰望天空。漆黑的天穹缀满星星:
有绿色、红色、黄色和蓝色的星星;有大的,小的;有闪烁不停的,有静静不动的,有簇拥一团的,也有孤零零的。显然,在那无垠的天空,某个叫菲谢尔森博士的人在暮年娶了一个叫作黑黛比的女人,这件事是不会引起任何注意的。从那高处俯视人间,就是这场世界大战也不过是“样式”的一种短暂游戏罢了。数不清的恒星在无垠的宇宙按着既定的轨道运行。那些彗星、行星、卫星和小行星各自围绕着闪闪发光的恒星旋转。在宇宙的巨变中,世界起起落落,兴起又灭亡;混沌的星云中,原始物质在形成。时不时地,一颗星星脱离开来,划过天空,身后拖着燃烧的尾巴。八月份正是流星雨出现的时候。是啊,那神圣的实体在延伸,无始无终;它是绝对的,不可分割的,永恒的,没有期限,具有无限的属性。它在宇宙的大锅里舞蹈,波浪翻滚,泡沫四溢,变化翻腾,却是循着因果那永不断裂的链条。而他,菲谢尔森博士,命里注定也是这宇宙的一部分。博士闭上眼睛,任由凉风掠过他汗津津的前额,掀动他的胡须。他深吸一口午夜的空气,发抖的双手支撑着窗台,喃喃自语道:“神圣的斯宾诺莎啊,宽恕我吧。我成了傻子啦。”
评论
还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