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39989136丛书名: 魅丽文化
1、晋江畅销天后则慕继《不负》之后,又一全新古言力作
2、“走哪儿哪死人的”呆萌女侠遇到“高富帅”冷面杀手
3、维和粽子、一度君华、立誓成妖等多位当红作者联袂推荐
而后颜春再遇林致远,便是在他的大婚之上。婚礼未完,他却逃了婚。
她立下重金,让他来杀她,只为见他一面。
颜春想,只要能待在林致远身边,那便是好的。
于是她守着他,陪着他,即使他不曾记得他,不曾看她一眼。
可在那一个又一个的谜团,一件件匪夷所思的案件的背后,
却让他们之间产生了无法抗拒的纠葛。
无论,海角天涯,她的心也只属于他一人。
章 公子如玉,美人如虹
第二章 落花竟是无情物
第三章 春风不知离人泪
第四章 谁道真心难成真
第五章 银花几度诉衷肠
第六章 惜花人去花无主
第七章 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惊
第八章 只落得一场镜花水月
第九章 朱颜辞镜花辞树
第十章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尾声 虽是初见,已然倾心
百花楼是座酒楼,它以三样东西闻名,一是美酒秋露白,二是这楼
外四季如春,各色花朵常开不败,后一样,则是这百花楼上的说书先生。
春初时节,我慕名而来,坐在满是油气潮气,微微腐烂了的桌椅上,手中举着那名满天下的秋露白,鼻尖萦绕着秋露白之清芬,恰与远处飘来的花香相互叠绕,真的像是入了百花之境,暗香满楼。
百花楼的酒杯很小,一掌可握,触手只觉无比粗糙,却是未曾上釉的。酒杯青色为底,直接用墨色在上边点了几朵梨花,因这未上釉的缘故,已经有些脱落,却正如此刻含苞未放的梨花,星星点点,透着末日欢纵的味道。
说书先生一身墨蓝色长袍,留着两撇胡子,看起来滑稽又端庄。只见他把那方形木块往桌上一敲,发出一道沉闷的响声,用一种勘破世事的语调徐徐地道:“今日我要说的,是当年的恶虎张飒,传说他颇费工夫,终于从金喜金手中得了一颗凤王珠……”
他说的是多年前的恶虎张飒复仇的故事,我在《江湖异闻录》上早看过。
我一口口饮着秋露白,听着已知晓结局的故事,因出门太少,终忍不住东张西望起来,周围有人听得津津有味,有人趴在桌边半醒半寐。
然后我看见了林致远。
他穿着一身白色长袍,这颜色如今江湖上穿者众多,尤其初出江湖之少男,总向往当个白衣大侠,踏雪无痕,却总是穿得不够好,少了韵味或灵气。
林致远却是我见过的,穿白色好看的人。
他没在听书,也没在喝酒,只是低头看着百花楼下的一池湖水。此时阳光正不偏不倚地洒在那湖水之上,水光一色,微波潋滟,又不知怎么像是折射在了林致远的眉间般,使他秀丽却不失英气的五官因这微光凭空多出一份缥缈之感。他像江南的细雪,却不合时宜地在春季飘落,白得让人诧异。
然而,他忽然微微侧头,看了我一眼。
只一眼,他身后的喧嚣浮华,我手中的墨梅酒杯,说书先生还未说完的故事,百花楼下的一池秋水,偌大百花镇的熙熙攘攘,便都在他眼里了。
只缘感君一回顾,使我思君朝与暮。
我初见林致远是在百花楼上。
那年我正是二八年华,刚刚离了家,满腔热情正准备闯荡江湖,当一个人人称赞的女侠。
可我遇见了林致远。
女主真的是锲而不舍,为了男主奔走天涯,自带“走哪哪儿死人”的技能真不是盖的,特别有意思。
——凌丁丁
男主冷面杀手的气质特别吸引人,万年冰山也有被融化的一天~
——白嘟嘟
章
我听过一句话,叫南致远,北飞燕。
这其实是句缩略的话,原本是一首打油诗。
公子如玉,宁静致远,惑南城,迷柳烟。
北方佳人,燕燕于飞,倾北镇,乱飞沙。
这说的就是南方的林致远林公子,和北方的于飞燕于姑娘。
一个是江南水色、烟柳画桥中长大的翩翩公子,一个是漠北飞尘、黄沙飞扬中长大的娇蛮佳人,连路边的小孩也知道他们似乎天生就该是一对。
因此我第二次见到林致远是在他和于飞燕的婚宴上,似乎也说得过去了。
我在百花楼初见林致远,被他迷得七荤八素、魂飞魄散,谁料几个眨眼后他却不见了人影。我在百花镇中寻觅数日也找不到他,却等来了抓我回家的父亲,他要带我参加一场婚事。
我自然是不肯的,却还是被抓着不得不去了。
那是江湖上很有名气的于飞燕和林致远的婚宴。
传说那于飞燕总爱穿一身红色的纱裙,那一袭红裙总在大漠中伴着黄沙飞扬,茫茫一片暗无天日的黄,独她一人,可以在沙漠中起舞,红衣翩飞,宛若一株迎风绽放的红色鸢尾。
我听过这传说之后,便万分不解,于姑娘可真是天赋异禀,居然可以边吃沙边起舞,真不愧是和林致远齐名的妙人。
还传她貌若天仙,一次有一支商旅的队伍在沙漠中迷了路,好几次看见绿洲却都是蜃楼,所有人奄奄一息正不知所措,却忽闻得前方有铃铛声响,在这胡天胡地的风声中却依然清晰可闻,节奏明快,于是那支队伍便跟着那声音走,一路竟然真的走到了绿洲。众人欣喜若狂,对着清澈的水狂饮一通,缓过神来,却发现前方赫然是一个红衣姑娘,身下骑着罕见的白骆驼,那白骆驼正倨傲地俯视着他们。
那红衣姑娘凤目柳眉,一双眼眸乌黑清澈,竟比这湖水还吸引人,她对着众人微微地笑了笑,脸上两个梨窝使她看起来十分娇俏可爱。她身后是一望不见边际的沙漠,而她是这沙漠中洁白无瑕的美玉,温润细腻,不用凑近也能看见她凝脂般的肌肤和微扬的红润嘴唇。
她说:“几位若是喝足了水,便跟着我走吧,我这白骆驼识路。”
那支队伍里的人都惊讶万分,以为自己看见了天上下凡的谪仙,又是欣喜又是惶惶,连忙跟在她后头走,走了半个时辰,居然真的走了出去。几个人高兴地想要回头道谢,却发现人已不见,只有那轻灵通彻的声音仍在回荡:“在下于飞燕,几位下次若再来,有缘必当再见。”
于是于飞燕从此名声更加大噪,无数商旅过客都特意在那一片沙漠中迷路个十多次,可并没有人再见过于飞燕了。
于飞燕名气如此之高,和林致远成亲,本就是江湖众人所预想之事。只是开始的时候,我还不知道,那个在百花楼上惊鸿一瞥的白衣男子,就是林致远。
我被父亲押着去参加婚礼,心中想的却是如何在婚礼开始之前就逃跑。可到了林碧山庄我才发现,那个穿着大红色衣裳的新郎官正是那日在百花楼遇见的翩翩公子,白色变作红色,散发束起,可他依旧是他,好看的眉眼,修长的身材,清明的目光。
而他要和于飞燕成亲。
我怎么样才可以描绘出我当时的心情呢?恐怕无论如何都不行。
这世间良辰美景千万种,可若少了个林致远,一切都失了味道,赏心乐事,就成了别家林园的,但若林致远在……
因着林致远,我没有如预计一般逃走,而是独自悄悄溜开,去了林碧山庄的后院。那里风景极好,虽才立春,但已是翠草嫩花满地,树丛枝丫繁茂,后院中央一个偌大的碧水池波光粼粼,宛如颤动的翡翠,极为淡薄的阳光轻轻洒在湖面之上,铺开一片晴朗。我之所以会偷偷溜进后院,全因为我一开始看见林致远也往那边去了,他没去大厅招待众人,而是折去后院,大抵对这门亲事并不上心。
我鬼鬼祟祟地去了后院,又鬼鬼祟祟地猫着腰绕了好几圈。忽然听得头上枝叶耸动,我一抬头,透过郁郁葱葱的树枝看见一人,那人一身黑衣,下半边脸被黑布蒙住,正立在枝头,居高临下地看着我。
他使的是“枝头俏”,我也会一些,但让我惊讶的是他脚下的树枝并无弯曲,“枝头俏”是借力的功夫,若我站上去,树枝必然要弯,武功再高深的人亦然。
可他却这么立在那里,衣袂临风,宛若仙人。
“林致远!”即便他蒙着面,我也还是瞬间便认出他来。
他一直看着我,此刻听我叫他的名字,也不多惊讶,只是扯开脸上的布,一跃而下:“你是谁?”
“我……呃……呃……”
我心中其实还是存着一丝期盼,希望他在百花楼上微微侧目时,是有注意到我的,可现在他看起来并不记得我。
“今日是我大婚的日子,你怎么穿着一身白来?”林致远却把目光放在我的素色长裙和雪白短袄上。
我总不能告诉他我本来就是被逼着来的,仓皇之下只好说:“你是新郎官,还不是一身黑,跟做贼似的!”
林致远愣了愣,竟笑起来:“说得是。”
我次看他笑便是在林碧山庄的后院里,立春时分,凉意依然袭人,他对我那么眼角一弯,周遭就忽然热了起来。
“你……你要逃婚?”我被他迷得七荤八素,好半天才想起这件事。
林致远并不回答。
“为……为什么?听说那个于小姐很不错的!”我一边说,脸一边微微地红了,原来林致远并不愿意和于飞燕结婚呢,即便她被传得那么好。
林致远淡淡道:“我不喜欢于飞燕。”
“见都没见过,怎么知道不喜欢呢?”我疑惑地问,“难道,你已有其他喜欢的人了吗?”
他说:“没有。你到底有何事?”
“你……你要逃走的话,带上我可以吗?”我小心翼翼地说,“我也想去闯荡江湖。”
说罢我又补充道:“我保证不跟别人说你离开的事情。”
“你不说,那就算我欠你一个人情了,所以——当然。”林致远回答得干脆利落,我还没来得及惊喜,他却一撩下摆瞬间飞出墙外,清朗的声音从外面远远地传来,带着无限的疏离与凉意,“不行。”
当然,不行。
我站在林碧山庄的后院里,冷得瑟瑟发抖,简直快哭了。
林致远逃婚之事没多久便被传得沸沸扬扬,我父亲和我乘兴而来败兴而归,当然,我们败兴的原因大相径庭。
林致远逃婚,原因被不断揣测,一个比一个离奇,比如有人说他在外早已有心属之人,有人说他看不上于飞燕,还有人居然言之凿凿地说林致远其实有断袖之癖。
至于于飞燕,大家基本抱着同情的心态,毕竟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子,莫名其妙地被逃了婚,名声差点一落千丈,好在林致远还算有点良心,留了书信,言明是自己的问题,才让大家不会用异样的眼光打量于飞燕。
但我觉得于飞燕也不见得有多可怜,毕竟两个人面也没见过,总会有一方,或者两方心存不满的。
林致远逃婚,说是意料之外,但也在情理之中。
和我同去的贴身丫鬟名唤小香,也稍稍会一些武功,且对我十分的忠诚。我二人自幼一起长大,亲如姐妹,稍重一些的活我都舍不得让她做,对此她也很适应,有时候甚至要我替她梳妆。
和父亲从林碧山庄出来之后,我便和小香商议了一阵要外出闯荡江湖,上回我离开没有带她,她对我很是不满,这次我主动提出和她一起出去,小香便一口答应。
我们趁着夜黑风高之时潜逃,带足了银两和干粮,小香问我要去哪儿,我却答不上来了。
我是要去找林致远的,可林致远在哪儿?
于是我干脆把林致远的事情告诉了小香,小香也见过林致远,故而并不因我对林致远一见倾心而吃惊,只是说我死脑筋,林致远可以舍弃一堂宾客和一个新娘,孤身远走,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
可我喜欢林致远,只是喜欢他这个人,前面带上“好”或“坏”,或者其他的词汇,都丝毫不能影响我。
见我态度坚定,小香只好同我一道谋划,终决定南下——我们都认为,林致远这副模样,一看便是江南的丰水细雨里长大的,去北边那地,是说不过去的,何况北边还有心存怨愤的于家。
我留下了书信给父亲,而后和小香趁夜色而逃,一路往南,一起扮作男装,风尘仆仆,过了大半个月,怎么也没打听到林致远的消息。倒是父亲不断派人来追我和小香,弄得我们东奔西跑,日子过得格外艰辛。
于是我决定去百花镇。
若是始终寻不得林致远,那也是我和他没缘分,但凡事有始有终,从百花楼开始,就从百花楼结束罢了。
所幸皇天不负有心人,我终找到了林致远。
他从百花楼旁不远处的一家店铺里出来,依旧是一袭白衣如画,腰间别着那把二十一寸三分的游碧剑。剑鞘如其名,通体碧绿,上有蜿蜒的花纹,宛如游走的细波,剑柄上挂着一块古玉纹云牌,随着他的走动而轻轻摇晃。
我大喜,却又不敢立马凑上去,只能装作不经意地经过他,然后惊喜地道:“咦,林致远,好巧啊!”
林致远哭笑不得地看着我:“是很巧,不知姑娘来此做什么?”
做什么,当然是找你了。但我不敢说出来,只道:“没什么,随便走走……”
“从林碧山庄走到百花镇来?”林致远淡淡道。
我很不好意思,道:“是的。”
林致远摇摇头,不再说什么。我酝酿了一会儿情绪,刚打算开口说话,他却像不认识我一般,毫不犹豫地往前走去,仿佛刚刚停下来和我说话,只是一场意外。
小小的意外,不足以阻止他前行的脚步,就如那日在林碧山庄一样。
我窘愧难当,又不敢跟上,只好带着小香进了那家店铺。
那铺子冰冷幽暗,地方极其狭小,只在正中摆着一块歪歪斜斜的牌子,刻着“拂衣居”三个字,下面是一幅图,一架天平,一边是元宝,一边是人头。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一手交钱,一手交命。
这居然是个买凶杀人之地。
还是天下杀手组织。
我反应过来之后惊讶万分,想不通以林致远之能力,要杀什么人居然还需要来拂衣居,更想不到名满天下的拂衣居居然是在这么个破败的小地方。
“两位小姑娘,来做什么的?这可不是玩耍之地。”忽然一道阴恻恻的声音响起,我和小香俱是一惊,那声音的来源之处,根本没让我们感觉到一丝气息。
而且,我和小香都是男装打扮,喉咙部分也被竖着的领子挡住,他一下子就看出我们是女孩子,也着实让人吃惊。
“不用看了,我不想让你们看见我,你们便看不见的。”那人声音里染上了笑意。
“神神鬼鬼的,什么嘛……”小香摸着胳膊抱怨道,然后又大喊,“喂,你怎么知道我们是女孩子?!”
“在下看人,可从不看脸啊。”那人颇有些自得,只是他的声音听起来却有几分怪异,不辨男女。
我一心只想知道林致远的事情,便道:“我是来做生意的,还望阁下出面一见。”
“做生意也不必我露面呀,小姑娘你年纪轻轻,武功也不弱,想杀什么人呢?莫非是名满天下的美人白茛?还是声名正旺的可怜人于飞燕?又或者是什么负心人?”
“我不是来让你们杀人的,我只是想知道,林致远在这儿做什么?”我有些紧张,又觉得他势必不会告诉我,于是又补充一句,“我可以给你足够的钱!”
那人大笑起来:“我说是什么呢,原来是个追着来的傻姑娘,我可以告诉你,不要你的钱,反正这也不是什么秘密——林致远现在是拂衣居的杀手呢。”
我一愣。
林碧山庄山好水好,在江湖上名声也盛,林致远是林庄主的独子,万千宠爱集一身,他居然毫不犹豫,抛弃这一切,包括于飞燕,就为了当个刀口舔血的杀手?
“怎么啦?觉得心上人的形象毁了?”那人笑嘻嘻的,仿佛在嘲笑我的犹豫,他掠过我身边,我看见他的衣角是黄色的。
我深吸一口气,道:“我决定了,我要杀一个人,价格你随意开,但我有要求,要让林致远亲自动手。”
“嗯?”那黄衣人饶有兴致地道,“什么人?”
“颜春。”我一边说一边解释,“颜色的颜,春水的春。”
“颜春?”那黄衣人声音里带了一丝疑惑,“连我也没听说过这人……小姑娘,你该不会是随便编了个人来诓我吧?”
“当然不会,颜春是个姑娘,武功一般,就在百花楼旁的百花居里,天字房第三间,好今晚就动手。”
“哦?”那人大抵是用笔记录了下来,然后道,“那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
“颜春。颜色的颜,春水的春。”
当夜,我和小香躲在客栈房间的床底,十分紧张地等着林致远的到来。
那黄衣人听说了我的要求之后十分惊讶,但却是笑着答应了,又说鉴于我一片真心实在可贵,这笔生意他便不收钱,今晚我被林致远所杀,他还会来替我收尸。
我虽然逞强地说我不会死,但实际上,我敢这么做,全仗着林致远当初说欠我人情,可这人情显然太过于淡薄,以至于他都不肯带我出来——可我再一想,他是来当杀手的,本就不能带着一个女子,于是又凭空增了几分信心。
大致是两更时分,朦胧的月光隔着窗户照入,我听见不寻常的风声,猜到大概是林致远,小香也有所感应,担心地看向我。
我咬住嘴唇。
“咦,明明有女子的香味袭人,为何却不见踪影?”
忽然,一双黑色足履出现在我和小香面前,伴随着一个男子略带疑惑的声音,我和小香一同露出莫名其妙的表情,而后我反应过来,我们大抵是碰上采花贼了。
这变故横空发生,当真让人措手不及,我心中暗恨流年不利,只能躲在床底继续不出声。
然而那采花贼却笑了起来,道:“我还当真的没人,却原来……花影暗入画,佳人藏床下……”
话音未落,我一个俯身出了床底,生怕他低下身子,困住我与小香,那便大大地失了先机。
我一出床底,便看清了那名采花贼,他穿着一身乌黑的衣裳,却不是夜行衣,而是潇洒的长衫,边角及腰带上皆绣着淡金色翻云纹,他头发用一支碧玉簪束起,手中执一把檀木桃花扇,看起来仿佛是要出门踏青,哪里像是个采花贼。
见我出来,他微微扬起嘴角,一把桃花扇轻摇:“幸得这花也够美,不辜负此香味。”
我没有答话,足尖轻点,翻身向他飞去,左脚踢向他眉心,同时袖中带毒的三发暗箭不动声色地射向他。他左手轻易地握住我的脚踝,右手合上扇子,以木扇挥去三枚毒箭。
攻击不成,反倒被擒住左脚,我知道他武功在我之上,只好喊道:“小香,出来帮忙!”
小香原本待在床底是怕影响我,此刻便毫不犹豫地从床底出来,右手拔出头上两支银簪,准确无误地朝那采花贼掷去。
采花贼发出一声轻笑,旋身躲过,还顺带换了只手拉住我的脚。我趁机用右脚使力,一个后空翻,左脚挣出,然后跃回小香身边。
那采花贼见我跑了,也并不恼怒,而是摇着扇子笑道:“居然还是朵双生花,有趣。”
小香破口大骂:“双你个头,你哪只眼睛看到我们长得一样了?恨你这种采花贼,色欲熏心,平白无故污了女子名声,教别人生无门死无路,终不是自尽便是生不如死地度过余生。”
小香原有位姐姐,就是被采花贼玷污后自尽而亡的,小香那时候才四岁,她姐姐十一岁,我遇见小香时六岁,坐在家中马车上经过长安街道,听见小女孩哭声,便掀起帘子来看,就见她满身泥泞,身边躺着具尸体。那是我次去长安,之前一直在家里,初初见了人情世故,才知道原来世间不是所有人都和我一样万事无忧,于是动了恻隐之心,将小香姐姐厚葬,并把小香带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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