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精装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32781478
斗牛是海明威终生酷爱的运动,在他看来,斗牛非但是一种极危险和优美的运动,更是一种雕塑,一种艺术,是一种“独有的艺术家处于生命危险之中的艺术”。
海明威在1930年曾发表过一篇论西班牙斗牛的长篇文章,以此为基础,两年后他出版了这本“斗牛专书”——《死在午后》。在书中他对斗牛做了极为详尽而深入的介绍和论述,指出斗牛士在斗牛场上的生死表演具有强烈的感染力,“能使人陶醉,能让人有不朽之感,能使他入迷”,“这入迷虽则短暂,却如同灵魂离开躯体似的深刻”。并从斗牛引申开去,论及小说创作的理论和具体原则,以及他对死亡的深刻见解。《死在午后》是深入体会海明威人生哲学和终身追求、零距离感受海明威独特魅力的优质读本。
本书收录多幅珍贵历史影像,生动再现了海明威笔下的斗牛艺术。
译本序001
正文(第一章至第二十章)001
术语释义汇编243
一些人对整个西班牙斗牛的一些看法303
美国斗牛士锡尼·弗兰克林简评308
西班牙、法国、墨西哥和中南美洲通常
斗牛日312
关于参考书的说明
译本序
这是一部关于西班牙斗牛的专著,出版于一九三二年。虽然海明威在他的一九二六年出版的第一部小说《太阳照常升起》里已经描绘了斗牛及以西班牙著名斗牛士罗梅罗命名的年轻斗牛士的风采,但是要真正了解什么是西班牙斗牛以及斗牛士的生活,一定要读一读《死在午后》这部引人入胜的书。
在海明威看来,斗牛是雕塑艺术,虽然它不是永久性的。他在书中写道:“我觉得除了勃朗库西的雕塑作品之外,现代的雕塑艺术无论如何都不能与现代斗牛这门雕塑艺术同日而语。”斗牛士在场上的系列动作表演具有强烈的感染力,“能使人陶醉,能让人有不朽之感,能使他入迷,换言之,这入迷虽则短暂,却如同灵魂离开躯体似的深刻。”杰出的斗牛士的表演会给人以“不朽之感”,“可是你若注视着他,这种感觉便成了你自己的了。”“待到斗牛终场,死留给了这场表演的主角即公牛,那种陶醉与入迷如同任何激烈的情绪一样,又使你感到空虚,感到失落,感到悲伤。”海明威还在书后附录了不同年龄、不同性别的人第一次观看斗牛的感想: 有不喜欢的,有喜欢的,有从讨厌到喜欢的,有情绪振奋的,有哭泣不止的,等等,什么样的情绪都有;但是人们还是去看斗牛,斗牛仍继续着。即使在极大政治动乱的年代,西班牙仍有斗牛,而且场场爆满。关于这一点,海明威写道: 根据我的观察,从人们在共和国体制下对于斗牛所表现出的热情来看,尽管共和国目前的具有欧洲思想方法的政治家们极希望将斗牛废除,因为废除了斗牛,他们在欧洲联盟,在外国使馆与宫廷,与他们的欧洲同事们见面时也不会觉得与众有别而在理智上感到窘迫,但是斗牛仍将在马德里继续流行。目前,有几家政府资助的报纸都在开展一场激烈反对斗牛的运动,但是,鉴于有这么多的人全靠与斗牛有关的各个行业谋生,如公牛的饲养、装运、斗牛赛、放牧、屠宰,因此我认为,即使那些报纸觉得自己很强大,政府也废除不了斗牛。本书第233页。历史已证明,斗牛仍在西班牙继续流行,而且在海明威上述论断六十几年之后的今天的西班牙,还出现了女斗牛士。其实,斗牛的兴衰历来都与西班牙的文化与经济生活息息相关。海明威写道:“一个国家要热爱斗牛,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个是那里必须饲养公牛,二是那里的人必须对死感兴趣。”关于这条件之一,不言自明;至于条件之二,那是海明威的独到见解,不管你同意与否,海明威的论述是言之成理的。其实海明威的一生及他的文学创作,都对死这个题目极感兴趣,所以本书书名直接点明(当然它也点明了斗牛历来是在午后举行的)。他在书中写道: 战争指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了,现在你能看到生与死——即是说暴力造成的死——的唯一地方,就是斗牛场了,所以当时我非常想到西班牙去,到了那里我就可以对暴力造成的死加以研究。那时我在尝试学习写作,从最简单的问题着手写,而最简单的问题之一和最根本的问题即是暴力造成的死。与疾病造成的死,或所谓自然的死,或朋友的死或你所爱过、你所恨过的人的死相比较,暴力造成的死虽然情况决没有那么复杂,但是它毕竟是死,是可以用来作为写作的主题之一。本书第2页。很遗憾的是,海明威是自杀死的。一九六一年七月二日,因高血压、糖尿病等多种疾病造成的精神抑郁症久治不愈,他用猎枪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斗牛就是以公牛的死为目标的,这是在沙土覆盖的圆形斗牛场内上演的三幕悲剧。第一幕是审讯,第二幕是判决,第三幕是执行。第一幕是公牛朝长矛手进攻。在这一幕,剑杀手须作配合,用红斗篷保护落马的长矛手。时间一到,经看台包厢里的斗牛表演总裁判示意,吹起号角,长矛手退场,第二幕开始。这时斗牛场内除了用帆布覆盖的死马之外,场内看不到马了。第一幕是长矛、红斗篷与马的表演(这是一般人所不了解的)。这一幕是充分表现公牛的勇敢或胆怯的一幕。这一幕的目的是要使公牛颈部隆肉疲劳,表面上看公牛威风凛凛,不可一世,但它只是表面上的胜者。第二幕是短标枪手投掷三对、最多是四对短标枪。短标枪手的使命不光是要把短标枪插入公牛颈部肌肉,逼使公牛肌肉乏力,而且还要使短标枪钩住在公牛颈部某一侧,纠正它老向这一侧进攻斗牛士。这时候的公牛速度减慢,进攻更集中于一个目标。第三幕即为真相大白的时刻——公牛的死。剑杀手表演完穆莱塔动作,使公牛放低脑袋,以便他从牛角上俯身,把利剑从公牛两块肩胛骨之间插入,杀死公牛。
这便是斗牛,但是并非如此简单,否则观众情绪不会那样振奋,那样激动;斗牛士的生活也并非如《太阳照常升起》里的那样浪漫,生活毕竟是无情的。要真正深入了解,那就读一读海明威的这部书,他毕竟在西班牙观看了三百多场斗牛,目睹过几千头公牛的刺杀。
自从当年旅居巴黎的美国女作家葛特鲁德·斯泰因说海明威等三名文学青年都是“迷惘的一代”以来,他们三人都成了这样的作家了,虽然他们各自经历并不相同。海明威的人生哲学与文学创作则是与战争分不开的,他本人还有两次世界大战的经历。战争使他认识到,诚实、庄重、爱心、尊严、人性等虽则有个别的例外,但是在他所经历的社会生活中并无根本的地位;对这些人生价值标准的理解,他也是从战争中加深认识的。无论是在和平年代还是在战争时期,人们只有成功地抵制了社会环境的虚伪表现,抛弃了所谓的神圣、光荣、文明之后,才能建立自己的价值准则。人们只有直接经历之事才是可信的。这人生的价值标准,对海明威来说,不妨包括三个内容: 感官经验,勇气与团结参看A·T·鲁宾斯坦: 《美国文学源流》(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88年3月,北京)。;他在书中写道: 那个时候我正试着写作,但我发现很难写,除了很难真正体会你自己实际的感受而不是别人认为你会有的感受,也不是别人教你应该有的感受这一点之外,最大的困难是要将实际真正发生的一切写下来;写出激起你体验到的那种感情的实际情形是怎么一回事。……事情的真谛……。本书第1页至第2页。从这段话可以看出海明威哲学观点的一个方面,以及他的创作原则。他是自马克·吐温以来对美国文学语言起极大影响的作家,明白晓畅已是众所周知的他的语言特色。但是写得明白晓畅也并不容易做到,因为这并非纯属语言运用的问题,正如海明威在书中指出的: 如果一个人写得清楚明白,要是他作假的话,谁都会发现。如果一个作者故弄玄虚,避免直截了当的写法(这一点跟打破所谓句法或语法规则来取得不这么做就无法取得的效果是非常不同的),人们要认出他是个骗子就要花较长的时间,而且其他作家会因为有同样的需要之苦,为了自己的利益替他捧场。……写作的无能是没有神秘可言而试图加以神秘化,而真正需要的只是作假以掩盖知识的缺乏或没有能力明白晓畅地表达。……矫揉造作的报刊文章也并不因为掺入了假的史诗特性而变成了文学。还要记住这一点: 一切拙劣的作家都爱史诗。本书第45页。在海明威这部斗牛专著里,每一章都有这样的语句隽永的文学短论,读者在读了关于斗牛的技术性文字之后,又不至于感到两眼疲劳而丢下这本书,同时也可读到作者关于文学的深刻见解,冰山的比喻便是其中一则,不妨摘录如下: ……作家在创作一部小说时应塑造活生生的人;是人而不是人物。人物是笨拙的模仿。……如果作家塑造的人谈论十八世纪前的名画家,谈论音乐,谈论现代绘画,谈论文学,谈论科学,那么,他们就应该在小说中谈论这些题目。如果他们不谈论这些题目,是作家要他们谈论这些题目,那他就是一个骗子;如果他自己去谈论这些题目,借以显示一下自己懂得多么多,那是在卖弄。不管他会有一个多么漂亮的词语或比喻,如果他把它放在并非完全必要和不可替代的地方,那他就会为达到自我吹嘘的目的而破坏了他的作品。散文是建筑,不是内部装饰,绮靡的风格已经过时。……一座冰山的仪态之所以庄严,是因为它只有八分之一露出水面。本书第164页至第166页。在一篇短短的译者前言里本不该如此长段引述作者的论述,只是海明威的见解极深刻,而且对于当代的文学评论也仍有其批评意义,因此译者拿出来以期引起读者们的重视。这样的精辟论述书中还有不少,值得细细阅读,在斗牛之余,慢慢品味。
海明威文字简洁,擅长用简短对话刻画人物性格;在本书这样一部斗牛专著里,虽然论述斗牛艺术,也只有少数精心安排的对话,但有些章节却可当作游记来读,文字简洁明快,极上口(译者也努力这样做,但愿没有冲淡了原文的味),兹引述两段,如第四章中记道: 从马德里出发,经由一条台球桌一样平坦的路,前往阿兰胡埃斯,只有四十七公里。这座城是红棕色平地与山丘上的一片绿洲,只见绿树参天,土地肥沃,溪流湍急。城中有一排排的树木,宛如委拉斯凯兹油画的背景。……你从荒芜的不毛之地炎热的太阳光里,蓦地进入绿树浓荫之下,看见胳臂晒得黝黑的姑娘,面前光滑、裸露、冰凉的泥地上,摆着一篮篮新鲜的草莓……。本书第32页至第33页。又如第五章开篇所见的马德里风光: 马德里是一座山城,有山区气候。马德里天高气爽,万里无云,是典型的西班牙的天空,相比之下,意大利的天空就多愁善感了。这里空气清新,沁人心脾。在马德里,热也好,冷也好,都是来得快,去得也快。在一个七月的夜晚,我因为睡不着觉,起来看着街上的乞丐点燃报纸,围着火取暖。又过了两个夜晚,天气太热,我到了清晨开始凉快的时候才睡着。本书第39页。这是一部值得一读的书,它不光给读者提供信息,也能使读者增长知识,提供关于文学艺术方面的思考的材料。至少译者是这么想的,如果读者也有类似的体会,那将是对译者的莫大的鼓舞。
关于书后的“术语释义汇编”,读者也莫疏忽,浏览一遍也有所补益,尤其是斗牛关键环节的术语,作者解释详尽。至于斗牛日的编排,是为了保持译本的完整,不看也无妨,因为即使到了西班牙,由于时光已过去了六十几年,也许今天情形已大不相同了。
金绍禹
几乎没有那个美国人比欧内斯特·海明威对美国人民的感情和态度产生过更大的影响。 ——约翰·肯尼迪(美国第25任总统)
他(欧内斯特·海明威)坚韧,不吝惜人生,他坚韧,不吝惜自己。……值得我们庆幸的是,他给了自己足够的时间显示了他的伟大。他的风格主宰了我们讲述长长短短的故事的方法。
——《纽约时报》
我第一次去看斗牛,当时预计会感到恐怖,也许还会难受的,因为我已经听说过马在斗牛中的遭遇。我读到的关于斗牛场的所有资料都强调地谈及这一点;大多数写斗牛的人都直截了当地谴责斗牛是既愚蠢又野蛮的事,而即使那些赞美斗牛是技艺的展示、是一场表演的人,也对使用马加以谴责,也承认总的来说斗牛确有不妥之处。马在斗牛场中毙命被认为是无可辩解的。我认为,从现代的道德观点即从基督教观点来看,斗牛总的来说是无可辩解的;斗牛毫无疑问非常残酷,自始至终都存在危险,既有自我的危险,也有意外发生的危险,斗牛还总是有死亡,我现在也不应该试图为之辩解,我只想老老实实讲述我所了解的与斗牛有关的真情实况。要这样做,我就必须完完全全做到诚实坦率,或者说努力这么做,如果有人看了这些真情以后感到憎恶,认为这是某个缺乏他们即读者的敏锐感觉的人写出来的,那么我也只能申辩说,这些可能是真情。但是,不管谁读了这本书,只要他,或者她,见过书中所写到的事,并且确切地知道自己有什么样的反应的时候,就不能不真诚地作出这样的断语。
我记得有一次葛特鲁德·斯泰因谈到斗牛时说她很佩服何塞利托。她拿出几张照片给我看,有何塞利托在斗牛场上的照片,还有她本人与艾丽丝·托克拉斯的合影,那是巴伦西亚的斗牛场,她们坐在斗牛场木围栏后面的第一排,下面是何塞利托和他的弟弟加利奥。当时我刚从近东过来,在那边,希腊人在撤离士麦那城的时候,把驮运辎重的牲口的腿打断,将它们统统赶到码头边的浅水里。记得当时我说,我不喜欢看斗牛,因为那些马太惨了。那个时候我正试着写作,但我发现很难写,除了很难真正体会你自己实际的感受而不是别人认为你会有的感受,也不是别人教你应该有的感受这一点之外,最大的困难是要将实际真正发生的一切写下来;写出激起你体验到的那种感情的实际情形是怎么一回事。为报纸写新闻稿你写的是发生的事,葛特鲁德·斯泰因(Gertrude Stein,1874—1946),美国女作家,1903年移居巴黎,20年代她巴黎的家仿佛是画家与海外作家的中心。海明威曾经有一段时间也是这个中心的常来常往的年轻人。“迷惘的一代”当时就是斯泰因用来指海明威这样的年轻人的。艾丽丝·托克拉斯(Alice Toklas,1877—1967),葛特鲁德·斯泰因的女友、生活伴侣和秘书,侨居法国,著有《往事回忆》和《托克拉斯食谱》等,《艾丽丝·托克拉斯自传》是斯泰因假托其名义所写。士麦那(Smyrna)是土耳其西部港市伊兹密尔的旧称。采用某一种手法,你借助及时性这个要素,就能传达感情,因为及时这个要素本身就使当天发生的事的任何报道带上感情色彩;可是,事情的真谛,即激发感情并能在一年、十年,如果运气好,如果你写得完美无缺则永远站得住脚的连续的行为与动作,我并不掌握,因而当时我就非常努力,要找到这真谛。战争结束了,现在你能看到生与死——即是说暴力造成的死——的唯一地方,就是斗牛场了,所以当时我非常想到西班牙去,到了那里我就可以对暴力造成的死加以研究。那时我在尝试学习写作,从最简单的问题着手写,而最简单的问题之一和最根本的问题即是暴力造成的死。与疾病造成的死,或所谓自然的死,或朋友的死或你所爱过、你所恨过的人的死相比较,暴力造成的死虽然情况决没有那么复杂,但是它毕竟是死,是可以用来作为写作的主题之一。在我读过的许多本书里,当作者试图传达死的时候,他写出的只是一团模糊,我认为这是因为作者从来没有清清楚楚地看到过死,要么是因为正好在死到来的那一瞬间,他真的紧紧闭起了双眼或者心里已经闭起了双眼,就好像看到一个小孩转眼间就要被火车碾死,而他不可能伸手拉得到他或用别的办法救他,只好把两只眼睛闭得紧紧的。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认为他闭起两只眼睛很可能是情有可原的,因为他能传达的全部内容只不过是小孩转眼间就要被火车碾死这一事实,而火车将人撞倒那一瞬间的景象会使精彩描写一下子变得苍白无力,因此孩子被撞倒之前那一刻是他能够描述的极限。但是,如果是行刑队执行死刑,或者把人绞死,情形就不是这样了。如果要把这些很简单的事情记载下来,永远保留下去,举个例子来说,就像戈雅戈雅(Goya,1746—1828),西班牙画家。《战争的灾难》是他创作的版画集。在《战争的灾难》中试图做到的那样,那么,把眼睛闭起来是不行的。我记得,我曾见过一些事情,一些我所记得的这一类简单的事情,但是,因为我是事情参与者,或者虽非参与者,但由于我事后马上要写报道,因此只注意我要当即记下来的事,所以,我从来没有能够像别人那样仔细观察过这种事情;比如说,像有人会去仔细观察他父亲的死,或者仔细观察人怎样被绞死,而这个被绞死的人,我们假设说,他并不认识,也用不着事后立即写成报道送给晚报抢时间发表。
于是,我到西班牙去看斗牛,并试着自己动手写一写斗牛。我以为斗牛会是简单的、野蛮的、残酷的,我不会喜欢斗牛的,但是我想我会看到某种确切的动作,这样我就会有我正在寻找的关于生与死的感觉。我看到了这种确切的动作;可是斗牛远非那么简单,而且我非常喜欢,因此,对于我当时的写作能力来说,斗牛是太复杂了,我根本无法处理,所以除了四篇很短的速写之外,关于斗牛,我在五年时间里面——我但愿实际上等待了十年——没有能写出一点儿东西。不过,要是我果真等待足够长的时间,那就很可能什么东西也写不出来,因为有那么一种倾向,当你真正开始去了解某一件事情但并不想去写它而是想要永远处于不断地了解它的状态时,那么,除非你是个非常自负的人(当然,就因为自负,许多书就这样写出来了),你绝对不会说: 现在我全都懂了,我要写了。毫无疑问,我现在当然不这样说;我明白每年都有更多的东西要了解,但有些东西我确实懂,现在写出来会让人感兴趣的,而且我也许今后很长时间里会不再接触斗牛,所以,我所了解的还是现在就写出来吧。此外,有一本用英语写的斗牛专著也许会有益处,一本论述这样一个非道德性的题目的严肃著作是会有一些价值的。
迄今为止,关于道德问题,我只知道所谓道德的就是你事后感觉好的,所谓不道德的就是你事后感觉坏的。我并不为这种道德标准作辩护,但如果拿它来评价斗牛,那么,对我来说,斗牛是很道德的,因为斗牛在进行的时候,我感觉很好,我感觉到了生与死,必死与永存。斗牛结束了,我很伤心,但感觉很好。此外,我并不关心马;不是说的原则上,而是实际上我并不关心它们。对此我觉得很奇怪,因为我在路上要是看见一匹马倒下就一定会觉得必须去帮助它,我有好多回替马铺过麻布袋,卸过马具,也有好多回逃开了险些儿让钉了铁掌的马蹄踩着;要是以后在下雨和结冰的天气在城市马路上有马倒下的时候我还会去关心的。可是在斗牛场里,看到马的遭遇我一点也不感到恐怖,一点也不感到愤慨。我曾经带好多人去观看斗牛,有男的也有女的,见过马在斗牛场里被牛角捅死、捅伤的时候他们作出的反应,他们的反应是很难预料的。有些女人,我觉得她们,肯定是很爱看斗牛的,只是不愿见到马被牛角捅死、捅伤的景象,但她们对于牛捅马无动于衷;我说的是真的无动于衷,就是说,有些事她们不赞成,她们料想这些事会使她们恐怖和愤慨,但她们一点儿也不感到恐怖或者愤慨。另外有些人,男人也好,女人也好,那情景对他们触动太大,以致身体也感到不舒服起来。这些人的表现,下文还要详细讨论,我现在只想说,用一种文明标准或根据经验,把这些人分成受触动的和不受触动的,这样的差异或者这样加以区分的界线,实际上是不存在的。
根据观察所得我倒要说,观看斗牛的人可以分成两大类;借用心理学的专门术语来说,一类人认同于动物,即把自己放在动物的位置上,另一类人则认同于人。根据我的经验和观察,那些认同于动物的人,也就是说,那些近乎职业性地喜爱狗以及其他动物的人,比起那些不轻易认同于动物的人,能对人类做出更加残酷的事情。在这一点上,我觉得好像人们之间有一个根本的区别,虽然,不认同于动物的人,在总的来说不喜欢动物的同时,对个别的动物如一只狗、一只猫,或一匹马,也会很宠爱的。但是,他们这种宠爱的基础,会是这个别的动物某一特性,或者是与这个别的动物相关联的某些因素,而并非因为这样一个事实: 它是动物,所以值得喜爱。要说我本人嘛,我很深情地宠爱过三只不同的猫,四只狗,我记得,只有两匹马,那就是我拥有过、骑过或赶过的马。至于说我追赶过、看过它们比赛和在它们身上下过赌注的马,我曾非常欣赏,也差不多宠爱过好多,而我对其中几匹下过赌注以后,我几乎对它们怀有慈爱的感情;我记得最清楚的有“兵舰”、“歼灭者”(我认为对它我的确是很宠爱的)、“菠菜”、“沙皇”、“希洛斯十二世”、“鲍勃少爷”,还有一匹杂交马,同上述最后两匹一样是障碍赛马,它的名字叫“乌恩卡斯”。这几匹马我都非常非常欣赏,但是我的喜爱中多大部分是来自于所下赌注,那我可说不出。乌恩卡斯在奥特伊尔举行的一场古典障碍赛中以大于十比一的赔率跑了头马,我的赌注就是押在它上面的,当时我拿着赢得的钱对它喜欢极了。这匹马我喜欢得不得了,在谈到这匹良驹的时候,我和伊文·希普曼差不多都激动得掉泪,但是,要是你问我关于这匹马的结局,那我只好说,我不知道希普曼先生读了我这段文字之后告诉我说,乌恩卡斯后来体力不支,现在已成为维克多·伊曼纽尔先生骑用的马。这个消息并没有使我有所触动。——作者原注。我知道的是,我喜欢狗并非因为它们是狗,我喜欢马并非因为它们是马,我喜欢猫并非因为它们是猫。
对于斗牛场上马的毙命,为什么人们会无动于衷,就是说有一些人无动于衷,这个问题是复杂的;但是根本的原因可能是,马的死往往会是可笑的,而牛的死则是悲剧性的。在斗牛这场悲剧中,马是个可笑的角色。这样说让人听了也许会惊讶,但这是真的。因此,马越是糟糕,就越可笑。只要它们有相当的身高,也有相当的体力,这样长矛手得以用他的长矛或者叫vara,去执行他的使命。对马的这种貌似悲壮以及它们的遭遇,你该会感到恐怖和愤慨,但你也不是绝对肯定会感到恐怖和愤慨,除非你不管有什么样的感情,硬要感到恐怖和愤慨。这些马太不像马;在某种程度上倒像鸟,那种动作笨拙的鸟,如秃鹳或阔嘴鹳。当牛的颈部和肩部肌肉向前一使劲,马被挑起,开膛破肚的躯体戳在牛角上,腿悬在空中,四蹄晃荡,脑袋耷拉着,这时候它们并不可笑;但我可以肯定它们不是悲剧性的。斗牛场上的悲剧都集中在牛身上,集中在人身上。马的功能的悲剧性的高潮出现在早些时候,在斗牛场外,就是在成交签约买下作为斗牛用马的时候。马在斗牛场上的结局,从某种角度来看对这动物的躯架似乎并没有什么不合适。等到帆布盖到了马身上,只看见马的长腿、脖子、变了形的脑袋,还有盖在它身上的帆布看上去好像翅膀,这个时候的马就更加像鸟了,看上去有一点像一只死的鹈鹕。活的鹈鹕是很有趣、好玩、讨人喜欢的鸟,尽管要是你去碰它就会有虱子爬到你手上;可是一只死鹈鹕的样子是很蠢的。
我写这些话并非要替斗牛辩护,而是试图把斗牛完整地表述出来。要做到这一点,就得承认几件事情;而如果一个辩护人在辩护的时候就会把它们忽略,或者避而不谈。因此,发生在马身上的可笑事情并不是它们的死;死并不可笑,死亡使极可笑的角色也会有一种短暂的庄严,虽然死一旦发生,这庄严也就随之消失。发生在马身上的可笑事情是马的内脏奇怪而滑稽地翻出体外。看到一头牲畜内脏被统统翻出体外,按照我们的标准,毫无疑问不是什么可笑的事情,可是,要是这头牲畜并不是在干什么悲剧性的即庄严的事,而是以惊慌的僵硬的步态绕着圈子奔跑,笼罩着它的不是光荣的彩云而是耻辱的乌云,那么,倘若它身后拖着的真的是自己的内脏,那样子就像弗拉特里尼马戏团的滑稽表演一样可笑,尽管他们用一卷卷的绷带、香肠等物充当马的内脏。如果一个场面是可笑的,那么另一个也是;其中的幽默来自同一个原则。我见过这场面。人在逃,马在跑,它的内脏翻出体外,在一场完全是对悲剧的滑稽模仿中,鲜血四溅,掏出来的内脏拖了一地,庄严的因素在这样的过程中被一一毁灭。这些我都亲眼见过,把它叫作开膛剖肚,因为发生在那种时刻,这场面显得非常可笑,这也就是一个最坏的词儿。这是你不会想确认的一种事情,但是,正因为这类事情从来没有被确认过,所以斗牛至今没有被解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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