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302494362
婚前篇
娘家给陪嫁,记得婚前给 005
婚前一张卡,婚后一张卡 006
给钱不如给房 008
不要由男方单独出资买房 010
不要由女方买车和装修 011
婚后贷款买房更保险 013
彩礼是否能退还看两点 015
女方恋爱期间得到的赠与,分手了要还给男方吗? 018
“分手费”的欠条,能奏效吗? 018
同居多年分手,能否起诉?020
婚前财产约定该什么时候签?023
有必要签婚前财产约定的人群024
净身出户的协议有效吗?026
以离婚为前提的协议有效吗?028
夫妻财产约定的正确写法029
给婚姻专业的保护032
婚内篇
婚姻里,越回避谈钱越容易伤感情036
爱情和经济相辅相成的婚姻才会牢不可破038
我的还是我的——婚后个人财产039
你的也是我的,我的也是你的——婚后共同财产042
婚前买的股票,婚后挣钱了,这是不是夫妻
共同财产?044
婚前成立的公司,婚后配偶有权分享
公司的收益和增值吗?045
全职太太别担忧047
婚内父母赠与的财产,如何成为自己的个人财产?048
婚内继承的财产,如何才能只归你一人所有?051
离婚了,夫妻共同债务就可以不还了吗?053
哪些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054
婚后借父母的钱也要打欠条056
向父母借钱,关键是让配偶在欠条上签字057
借钱前公证安全,借钱后录音取证补救058
借对方亲戚名买房风险大059
借对方亲戚的名买车不靠谱062
自己代父母买房同样有风险064
只保护自己应得的067
离婚篇
现实比电视剧残酷得多072
想离婚,准备要趁早073
掌握家庭财产线索是基本功074
福利小妙招之婚内存点私房钱077
福利小妙招之合理消费也是保护080
保险真能避债、避离婚吗?081
千万不要隐匿、转移财产083
怎么收集对方的财产线索?085
打算离婚,就开始分开居住吧088
先考虑用哪种方式离婚091
一次诉讼就判离的特殊情况——感情破裂的标准093
出轨的证据,可用来做谈判筹码096
家庭暴力及虐待101
家暴取证方式103
有了家暴证据我能做什么用104
分居满两年105
对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107
孩子抚养权判给谁?108
离婚要不要请律师?112
如果你是一个准备出嫁的女孩,那我要恭喜你找到了爱情。但同时,我们做律师的都比较现实,祝福你的时候,我也要给你打个婚前预防针。
因为,我们女生要嫁的,不仅仅是爱情。能拥有爱情当然是好事,可是你能单单靠爱情生活吗?面包也很重要啊。谁能保证两个人一定过一辈子,永远不变心呢?
当一个男人爱你的时候,可能他什么都愿意给你;当一个男人不爱你的时候,就怕他连你原来的财产也给带走。所以,在婚姻中,对经济安全感的期待,是指望男人的一张嘴,还是指望法律?我代理过这样一起案件,一个家境殷实的天真女孩,几年前带着几套房产和巨额陪嫁结婚了。谁也没有想到,婚姻在短短几年就走到了尽头,财产也被男方分走了一大半:父母给自己的嫁妆被老公用来给第三者买了车,父母给的房产成了两个人共同所有。她呢,落了个人财两空。回过头来,她非常懊悔自己不懂法律,不懂保护自己。有很多女孩觉得我讲的那些离婚案例,都是危言耸听:自己选的男人很好,互撕的剧情根本就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不发生当然是好的,但万一发生了呢,你能不能全身而退呢?所以,不要在失去爱情的时候,才开始考虑:是不是要挽回点损失?这个时代欣赏的女人,是未雨绸缪的女人,既能对爱情全身心地投入,同时也给自己留条后路。她内心强大,对任何人都不百分之百地依赖;她经济独立,万一老公失业,她可以支撑家庭和养活子女——即使老公出轨,她也不用因经济所迫而委曲求全守住婚姻。
所以,能给女人经济安全感的不是男人的肩膀,不是男人的承诺,不是你对爱情的执着,而是有你名字的房产,你能掌控的财产——更重要的,是你强大的内心。
学习头疼,不学习心疼
莎士比亚有句话,“女人,你的名字是弱者”!
如果你内心也相信这句话,那女性在家庭中的依附地位,就不是由于历史、社会原因造成的,而更多的是由我们女性的心理因素决定的了。
我代理过的很多案子里的女性,她们从小就认为男性理应掌控经济大权,因为女子无才便是德。尤其是在家中做全职太太、全职妈妈的女性,常常对财务、法律问题没有一点点概念,所以一旦婚姻产生危机,她们不仅在情感上受到严重打击,而且经济上往往也是损失惨重。就像电视剧《我的前半生》里的罗子君。
有的老公可能名下有几处房产,女方却连房产在哪儿都不清楚;有的老公可能注册了一家公司,等女方想分割股权的时候公司却早被老公做空了。
因为很多女性觉得,我们女人天生就是对数字很不敏感,对法律问题很迟钝。所以家里的一切经济事务都交给老公去处理,还振振有词地说:“我就是不爱操心啊,有人替我操心很好啊。”如果离婚的悲剧一辈子都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当然可以一直依赖老公。那万一离婚呢?不操心,是要付出代价的。
有这样一位女性,在婚姻出现危机的时候来咨询我,我教她如何收集财产线索、如何保护自己的婚前财产,她却捂着脑袋说:“于律师,信息量太大,太烧脑,我头疼。”我说:“姑娘啊,头疼?把钱拱手让给第三者你就不头疼了?你不想想离婚后你带着孩子挣钱有多难?如果你现在头不疼了,以后就只能心疼了。”
这是很多女性的通病,怕学习法律、怕涉及数字,这个结果就是:生活可能给你一记重拳!
你需要一位帮你守住钱的天使
那么,如何才能更好地守住自己的钱呢?已经结婚或者将要结婚的女性又该如何补上这一课呢?
我是婚姻法律师于琦,就是电视连续剧《离婚律师》里面姚晨演的那个角色。我做律师十多年了,成立了自己的律师事务所——北京百恩律师事务所,取一日夫妻百日恩的意思,是北京首家专门做婚姻案件的律所。
我在这十年的律师工作中,见识了各种各样的奇葩的离婚案件,所有电影、电视剧里有的,我都碰到过,他们没有想象到的,我也遇见过,所以我总结了无数战斗经验。我的闺蜜们常常和老公开玩笑说“别惹我啊,我可有于琦帮忙出主意呢”。
在这本书里,我会为女性讲透婚姻中可能存在的财产隐患,从婚前陪嫁的财产公证,到婚后的收入及私房钱,以及离婚全套战术,给你保护财产权益的强实用攻略。
实战攻略
于琦 著
内 容 简 介
本书分为婚前篇、婚内篇和离婚篇三个部分,结合真实案例以及法律规定,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不同阶段的财产归属问题。作者凭借丰富的实务经验,向广大女性传授财产方面的自我保护方法,使女性在婚姻生活中减少财产、精神方面的不必要的损失,极具实用价值。
本书封面贴有清华大学出版社防伪标签,无标签者不得销售。
版权所有,侵权必究。侵权举报电话:010-62782989 13701121933
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
安全感 : 女性财产保护实战攻略 / 于琦著. — 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8
ISBN 978-7-302-49436-2
Ⅰ. ①安… Ⅱ. ①于… Ⅲ. ①女性财产权法律保护研究中国
Ⅳ. ①D923.04
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18)第020940号
责任编辑:刘 晶
封面设计:谢元明
版式设计:方加青
责任校对:王荣静
责任印制:宋 林
出版发行:清华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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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本:120mm×185mm 印 张:4.125 字 数:53千字
版 次:2018年5月第1版 印 次:2018年5月第1次印刷
定 价:4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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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编号:078220-01
序言
PREFACE
女人,可以单单嫁给爱情吗?
如果你是一个准备出嫁的女孩,那我要恭喜你找到了爱情。但同时,我们做律师的都比较现实,祝福你的时候,我也要给你打个婚前预防针。
因为,我们女生要嫁的,不仅仅是爱情。能拥有爱情当然是好事,可是你能单单靠爱情生活吗?面包也很重要啊。谁能保证两个人一定过一辈子,永远不变心呢?
当一个男人爱你的时候,可能他什么都愿意给你;当一个男人不爱你的时候,就怕他连你原来的财
II 安全感:女性财产保护实战攻略产也给带走。所以,在婚姻中,对经济安全感的期待,是指望男人的一张嘴,还是指望法律?我代理过这样一起案件,一个家境殷实的天真女孩,几年前带着几套房产和巨额陪嫁结婚了。谁也没有想到,婚姻在短短几年就走到了尽头,财产也被男方分走了一大半:父母给自己的嫁妆被老公用来给第三者买了车,父母给的房产成了两个人共同所有。她呢,落了个人财两空。回过头来,她非常懊悔自己不懂法律,不懂保护自己。有很多女孩觉得我讲的那些离婚案例,都是危言耸听:自己选的男人很好,互撕的剧情根本就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不发生当然是好的,但万一发生了呢,你能不能全身而退呢?所以,不要在失去爱情的时候,才开始考虑:是不是要挽回点损失?这个时代欣赏的女人,是未雨绸缪的女人,既能对爱情全身心地投入,同时也给自己留条后路。她内心强大,对任何人都不百分之百地依赖;她经济独立,万一老公失业,她可以支撑家庭和养活子女——即使老公出轨,她也不用因经济所迫而委曲求全守住婚姻。
所以,能给女人经济安全感的不是男人的肩膀,不是男人的承诺,不是你对爱情的执着,而是有你名字的房产,你能掌控的财产——更重要的,是你强大的内心。
学习头疼,不学习心疼
莎士比亚有句话,“女人,你的名字是弱者”!
如果你内心也相信这句话,那女性在家庭中的依附地位,就不是由于历史、社会原因造成的,而更多的是由我们女性的心理因素决定的了。
我代理过的很多案子里的女性,她们从小就认为男性理应掌控经济大权,因为女子无才便是德。尤其是在家中做全职太太、全职妈妈的女性,常常对财务、法律问题没有一点点概念,所以一旦婚姻产生危机,她们不仅在情感上受到严重打击,而且经济上往往也
III
是损失惨重。就像电视剧《我的前半生》里的罗子君。
有的老公可能名下有几处房产,女方却连房产在哪儿都不清楚;有的老公可能注册了一家公司,等女方想分割股权的时候公司却早被老公做空了。
因为很多女性觉得,我们女人天生就是对数字很不敏感,对法律问题很迟钝。所以家里的一切经济事务都交给老公去处理,还振振有词地说:“我就是不爱操心啊,有人替我操心很好啊。”如果离婚的悲剧一辈子都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当然可以一直依赖老公。那万一离婚呢?不操心,是要付出代价的。
有这样一位女性,在婚姻出现危机的时候来咨询我,我教她如何收集财产线索、如何保护自己的婚前财产,她却捂着脑袋说:“于律师,信息量太大,太烧脑,我头疼。”我说:“姑娘啊,头疼?把钱拱手让给第三者你就不头疼了?你不想想离婚后你带着孩子挣钱有多难?如果你现在头不疼了,以后就只能心疼了。”
这是很多女性的通病,怕学习法律、怕涉及数字,这个结果就是:生活可能给你一记重拳!
你需要一位帮你守住钱的天使
那么,如何才能更好地守住自己的钱呢?已经结婚或者将要结婚的女性又该如何补上这一课呢?
我是婚姻法律师于琦,就是电视连续剧《离婚律师》里面姚晨演的那个角色。我做律师十多年了,成立了自己的律师事务所——北京百恩律师事务所,取一日夫妻百日恩的意思,是北京首家专门做婚姻案件的律所。
我在这十年的律师工作中,见识了各种各样的奇葩的离婚案件,所有电影、电视剧里有的,我都碰到过,他们没有想象到的,我也遇见过,所以我总结了无数战斗经验。我的闺蜜们常常和老公开玩笑说“别惹我啊,我可有于琦帮忙出主意呢”。
在这本书里,我会为女性讲透婚姻中可能存在的财产隐患,从婚前陪嫁的财产公证,到婚后的收入及私房钱,以及离婚全套战术,给你保护财产权益的强实用攻略。
目录
CONTENTS
婚前篇
娘家给陪嫁,记得婚前给 005
婚前一张卡,婚后一张卡 006
给钱不如给房 008
不要由男方单独出资买房 010
不要由女方买车和装修 011
婚后贷款买房更保险 013
彩礼是否能退还看两点 015
女方恋爱期间得到的赠与,分手了要还给男方吗? 018
“分手费”的欠条,能奏效吗? 018
同居多年分手,能否起诉?020 婚前财产约定该什么时候签?023 有必要签婚前财产约定的人群024 净身出户的协议有效吗?026 以离婚为前提的协议有效吗?028 夫妻财产约定的正确写法029 给婚姻专业的保护032 婚内篇婚姻里,越回避谈钱越容易伤感情036 爱情和经济相辅相成的婚姻才会牢不可破038 我的还是我的——婚后个人财产039 你的也是我的,我的也是你的——婚后共同财产042 婚前买的股票,婚后挣钱了,这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044 婚前成立的公司,婚后配偶有权分享公司的收益和增值吗?045 全职太太别担忧047
VIII
婚内父母赠与的财产,如何成为自己的个人财产?048 婚内继承的财产,如何才能只归你一人所有?051 离婚了,夫妻共同债务就可以不还了吗?053 哪些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054 婚后借父母的钱也要打欠条056 向父母借钱,关键是让配偶在欠条上签字057 借钱前公证安全,借钱后录音取证补救058 借对方亲戚名买房风险大059 借对方亲戚的名买车不靠谱062 自己代父母买房同样有风险064 只保护自己应得的067 离婚篇现实比电视剧残酷得多072 想离婚,准备要趁早073 掌握家庭财产线索是基本功074 福利小妙招之婚内存点私房钱077 福利小妙招之合理消费也是保护080
IX
保险真能避债、避离婚吗?081 千万不要隐匿、转移财产083 怎么收集对方的财产线索?085 打算离婚,就开始分开居住吧088 先考虑用哪种方式离婚091 一次诉讼就判离的特殊情况——感情破裂的标准093 出轨的证据,可用来做谈判筹码096 家庭暴力及虐待101 家暴取证方式103 有了家暴证据我能做什么用104 分居满两年105 对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107 孩子抚养权判给谁?108 离婚要不要请律师?112
X
婚 前 篇
这一章节,是送给未婚女性的,我要为你量身打造一个全面的婚前财产计划。
从一个女孩决定结婚的那一刻起,就可能面临婚姻带来的很多改变。因为一旦登记领证,你将不再是那个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个体,而是要加入“夫妻”这个经济共同体了。
准备结婚的时候,双方父母可能已经就彩礼、陪嫁,车、房等进行了一轮轮的“双方会谈”,这些“会谈”不可避免地指向财产问题。要结婚的两个人,往往更容易被爱情冲昏头脑,但是父母是过来人,看问题会更理性、更现实一些,他们深深地知道经济问题是婚姻里的重头戏。
我们知道,作为女方家庭,一般娘家经济条件不
002
婚 前 篇
003
错的话,都会给一些陪嫁,网上也动不动就出现“富豪嫁女 阵容豪华”等新闻。听说福建地区的某些父母给女儿的现金都要用好几个箩筐来装。
父母的心情也可以理解,一来为了女儿手头宽裕,怕女儿婚后太辛苦;二来撑面子,体现娘家实力。当然也有攀比、炫富的成分。可是给钱虽然灵活,能买各种喜欢的东西,但缺点却不言而喻——给子女大额现金当陪嫁的风险,您了解吗?
听我讲两个案例吧。
先讲个身边发生的。我认识一个女孩,她领证不久就离婚了。结婚前因为男方家里有现成的房子,房本上写的公公的名字,女孩家就决定由女方提供装修费用,一共十万元,转账给了男方。结果装修期间发生了很多的矛盾,后双方决定不办婚礼了,这女孩问我,这十万元钱我能要回来吗?
我的答复是:如果没有领证,只要证明了你的出资,有凭证保留,一般是可以要回来的。因为法律规定,领证前,娘家所陪送的嫁妆应认定为女方家人对女方
的婚前个人赠与。不过,现实是这十万元钱都已经花出去了,变成了家具家电、墙面地板这些东西,那该怎么办呢?那就只能把家具家电搬走了,其他搬不走的,依附在房子上的东西,你可以一并要求男方折价补偿。
但是,如果女方是领证后才转给男方的十万元钱,这钱就要不回来了。不过还好,这个女孩的钱是领证前转的,还有弥补的余地。
再讲另外一个案例:一个北京姑娘找我咨询,我一看就知道她是个养尊处优的姑娘。她娘家的条件非常好,有很多套房产。她跟我说,光是她父母正在理财的现金就有上千万,所以娘家给的陪嫁很丰厚。她和她老公结婚三年,现在她老公出轨了,向她提出离婚,她试图挽回但是没有效果,所以决定同意离婚。她希望能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尤其是她结婚的时候父母给的一百万元陪嫁。
她问我这钱能不能都算她个人的?我首先问她,这钱是婚前给的还是婚后给的,她说:我不记得了,好像是领证前后22不久吧!我说这个时间点很重要,你
回去要核实一下。如果是领证后给的陪嫁,一般来讲就视为你父母对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了,那就已经是夫妻共同财产了。
所以,在这儿我一定要提醒那些娘家给陪嫁的姑娘:婚前给陪嫁,那才是给女儿的婚前财产,也才是女儿的个人财产。
娘家给陪嫁,记得婚前给
娘家给陪嫁本来是好意,能不能顺利留在女儿的名下是重点。所以不管陪嫁的是什么东西,钱也好、房也好、车也好,尽量都要婚前给。
很多姑娘就像上面案例里这个女孩一样,说“领证前后22不久吧”,对领证前还是领证后,根本不在意。这个一纸结婚证的领取时间,可是标志着很多意义的:在领证之前,两个人都是独立的经济个体;而在领证之后,两个人就成了“夫妻”这个经济共同体。
婚前一张卡,婚后一张卡
接下来继续上面那个北京姑娘的故事,如果她的这笔钱是领证前给的,那还是有希望保护的。我继续问她:你手里的钱还剩多少?姑娘告诉我,这钱现在还剩下七八十万元。然后我又问她一个关键问题:这七八十万元是不是就从原来的一百万元里花掉二十多万元,纯粹剩下来的钱呢?她说不是,结婚几年时间内,我卡里资金是不断进进出出的:有时候也将老公工资转进来,有时候帮父母代收了别人的欠款,然后又将钱转给父母,有时候又转给她老公点钱。
总之就是,她婚前的钱和婚后的钱,已经完全混同了。她根本就区分不出,这张卡上的钱哪些是父母给的婚前陪嫁,哪些是他们夫妻婚后取得的收入了。就像一个大水缸,原本就有水,婚后时而装进点水,时而舀出点水,缸里剩下的水,也分不清是婚前的还是婚后的。
你可能会问我,混同了会怎么样?答案是:如果混同了,现在她卡上剩下这七十多万元,就推定为夫妻共同的钱,不管剩多少,离婚的话,都要一人一半分割。
所以说,你要做的就是,婚前一张卡,婚后一张卡,婚前的钱和婚后的钱不要放在一张卡上。
在没有大额陪嫁的情况下,始终用一张卡都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要想将婚前的陪嫁和婚后的收入区分开来,用一张卡就很难做到。因为婚后如果还用婚前的那张卡,卡里的存款,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会被优先推定为夫妻共同的钱,要额外证明其中有婚前的个人财产的话,就要负举证责任,举证不能的就要承担败诉的风险。可是卡里的钱,长得都一样啊,因为现金本身是种类物(这是个法律术语,是与特定物相对应的,就是婚前的钱和婚后的钱,都是具有共同的物理属性和经济意义的物),说白了就是现金长的一样。如果已经混同了,你怎么证明现在的余额刚好是你婚前的钱剩下的呢?那么到离婚的时候,对方可能会说,
是你已经将婚前的钱花掉了,而现在的余额是我们婚后挣下的钱。
所以保险的办法是,各个卡之间分开管理,婚前的钱,就放在单独的地方,你可以拿这些钱再去买些理财或者消费。理财金的收益也是你个人财产的收益,哪怕全款买的房子和车,能证明是你婚前的卡里的钱买的,也是你的个人财产。
所以,娘家给钱就是很“麻烦”的事儿。即便给钱,也要在婚前给。但好不要给现金,尤其是用箩筐装的现金,给现金,比用卡转账更难说清楚。
所以我常常建议女方家长:
给钱不如给房
房子问题,是我这么多年办理的婚姻案件中涉及多的问题。因为房价很高,所以一套房产的购买,往往牵扯了两方的家庭。大家看看这个案例就会发现,
他们和所有要结婚的人,遇到的问题是一样的。
小丽来律所找我咨询,她和大军准备结婚,她想在结婚前了解婚房该怎么买,什么时候买,写谁的名字。我来介绍一下小丽和大军的基本情况:
大军和小丽订婚,大军爸妈要出一百万元,小丽爸妈打算陪嫁四十万元。在他们所在的城市,想要买一套普通房子需要一百万元,还需要装修和买车、买家具等,正好再需要四十万元。
小丽跟我说,大军家里人提出了一个方案:不论在小两口领证前还是领证后,都由大军家出这一百万元来买房、小丽家的四十万元拿去买车,并且负责装修和买家具家电。同时大军家提出,要在房子上写大军一个人的名字。
这个方案合理吗?
大家乍一听会觉得,这个方案似乎很符合传统模式啊:由男方家里出钱买房,女方家里出钱装修,这不是很正常吗?问题就在于写大军一个人名字,这一点合适吗?
我当时就把这个方案否决了。
这个方案对小丽不利的地方就是:房子要登记在2222大军一个人名下2222222。这个做法不行,我既然代表小丽,就当然要给小丽解释这种方式的问题出在哪儿。
不要由男方单独出资买房
如果是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大军自己名下的,那肯定大军的婚前个人财产。不论小丽跟他生活多少年都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有人说,那就不婚前买了呗,咱们就婚后买,写大军一个人的名字也不行吗?
是的,也不行。只要是大军父母出全款22222买的房子,哪怕是婚后买的,只要登记的是大军一个人名字,也算是大军的个人财产。只有登记了两个人的名字,才是夫妻共同财产。
不要由女方买车和装修
小丽家这四十万元,不能用在买车、家具家电以及装修上。即使在婚前,小丽家买的车和家具家电,算作是小丽的个人财产。可是,这些东西一经购买就立刻贬值了,不像房产还能保值增值。
万一小丽家是婚后买的车,那更亏了,不论这车登记在谁名下,都是小丽父母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装修也是一样,如果是婚后提供的装修资金,就属于直接赠送小两口的了。
听了这个分析,小丽觉得不理解:凭什么大军家婚后买房,只要登记在大军的名下,就都算大军个人的;我爸妈婚后给买车买家具,却算我们夫妻共同的?这法律不公平啊?
因为2011年出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专门规定,父母在子女结婚以后,出资给子女买的房屋,写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就是自己子女的个
人财产。但其他买车等问题却没有类似规范。
此条司法解释的制定是考虑到,一般的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往往连养老的钱都用上了。但中国的父母又不好意思直接写书面协议,说我们出全款房子就归我们所有;同时又担心子女离婚会导致财产流失。所以法律直接规定,父母可以以“登记在自己孩子名下”的方式,来表达这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但是,房子以外的东西价值一般不大,法律就没有另外规定,仍然是遵从原来的原则。就是父母在婚后给小两口买的东西,不管写在谁的名下,都视作对双方的共同赠与。
我给小丽提出了以下两个全款买房的方案:
个方案,保证小丽的利益化。
让双方家长共同出资买房,其中大军家出资六十万元,小丽家出资四十万元,写两个人共有,那就是共同房产。然后买车及其他装修款都由大军家出。
第二个方案,遵循公平原则。
三七开或者二八开,比如房子上大军家出资
七十万元或者八十万元、小丽家出资三十万元或者二十万元;房产证上,要是公平,可以写上按照出资百分比按份共有,剩下的钱再共同买车及装修。
不管怎么样,小丽家的钱要出资在房产上。其实还有第三个方案,更保险,那就是婚后共同出资买房,而且是贷款买房。
婚后贷款买房更保险
毕竟还有很多的大军和小丽生活在一线城市,一百万元买房钱只够出首付的,那我们来看看,在贷款的情况下,婚前买和婚后买的区别。
如果婚前买,大军父母这一百万元用来给儿子出首付,并且房子也在登记在大军一个人名下,这房子虽是大军的,但是婚后还要小丽和大军共同还贷款,所以还的贷款和对应的房子的增值,是小两口共有的。
那如果是在婚后贷款买房会怎样呢?
婚后双方买房,就算大军家多出首付,房子登记在大军一个人的名下,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这就不能适用前面提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认定房子是婚后大军父母对大军的个人赠与了。因为大军父母出的钱只是首付,不是司法解释里要求的全款的情况。
就算婚后买房,首付全是大军家出的,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的时候,顶多考虑到大军家在首付上出资贡献比较多,适当多分大军些。
如果说,在婚后买房,写的是两个人名字,那对小丽就更保险了。
总结一下,对小丽来讲,贷款的情况下,婚后买房更保险,写两个人名字安全。
如果小丽要结婚的时候,发现大军家已经在婚前付过首付了,有一套房产了,我就会建议小丽,在婚内,争取一起尽快将贷款还清。如果婚内多还了贷款,相对应的增值也就会多出很多,这样小丽就会对这个
房产拥有较多的份额了。
有人说,听到这,我们长出一口气,你们律师套路太深。我们也是被逼的啊,咱不是都想,在不张口要求对方签订什么协议的情况下,尽量保护自己的财产吗?这些写名、合理设计购房时间等招数,即不伤和气,又能保护自己。
彩礼是否能退还看两点
说完了女方家长给的嫁妆,再来说说男方家长给的彩礼。
大城市里给彩礼的少,男方一般是给孩子买房。但是在农村或者中小城市,还是有要彩礼的习惯的。就是男方需要给女方钱,少则几万元,多则十几万元。
那如果,婚没结成,或者刚结婚很快就离婚的,女方娘家又收了男方的彩礼,女方要退还吗?
我认识一个山东男孩小强,在北京郊区的家具厂
打工,过年回家探亲时,他看上了邻村的女孩彩云,也在北京打工。两个人认识才一个月,就在双方老人的催促下,举办了婚礼,匆忙领了证。女方家里提出要彩礼十万元,经过讨价还价,小强家给了八万元,然后小强和彩云又离开村子出来打工。因为两个人在北京的打工地点不在一起,离得很远,就没有住一起。没多久,双方感情有了问题,这时候小强想要离婚,并且问律师,能不能要回彩礼。这种情况下,如果小强起诉到法院,到底能不能判决返还彩礼呢?小强和彩云这个案子的关键点是:他们没有住在一起222222。
婚姻法司法解释有规定,请求返还彩礼的,如果是没领证的,妥妥地能要回。如果领了证,确未共同生活的,就是像小强彩云这样,没有住在一起的,也是能要回彩礼的。如果小强和彩云领证后,一起来北京共同居住一阵子了,彩礼基本上是很难要回的。虽然小强和彩云可能领证后共同居住的时间不长,也许就几个月,或者甚至连婚礼都没有办,就是领证后住在一起,但再想要回彩礼,条件就很苛刻了:法律要
求小强家是婚前给的彩礼,而不是婚后给的彩礼;而且,还因为这给付这八万元造成了小强家生活非常困难,也就是说这八万元对小强家非常重要。
女方彩礼该不该返还,总结一下就是,领证前该返还,领了证的,确未共同生活的,一般也应该返还。领证后,又一起生活的夫妻,男方想要回彩礼,条件很严格,返还很困难。
在实际生活中,很多彩礼或者嫁妆——这些家长给的钱,可能已经用于装修、买家具家电,或买了共同生活的物品,比如衣服首饰之类的,已经被消耗掉了,怎么返还呢?这种情况法院也很难直接判决返还现金本身,但是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一般会考虑婚姻关系或同居关系的期间的长短,是不是生过孩子,比较双方经济状况好坏,等等因素,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把彩礼返还的问题一起考虑进去,用多分一点共同财产的方式,来补偿给彩礼的这一方。
女方恋爱期间得到的赠与,分手了要还给男方吗?
如果男方是给女方本人一些小额物品或者小额现金,也不是用于结婚的彩礼,还要返还吗?就像发个微信红包,给买个包,买件衣服,或者买个戒指,这些都是不用还的。小额物品,从交到女方手里那天起,就属于女方所有了。
“分手费”的欠条,能奏效吗?
有的女方,不仅不想还男方赠与的礼物,还想在分手的时候向男方要点青春损失费呢。毕竟一耗三五年,好的年华都跟你在一起了。
那么这个青春损失费能得到法律支持吗?如果双方还专门为此打了个欠条,这个欠款可以得到法院的
支持吗?
多年前,我接受了一个军队文工团的男歌星的咨询,他来咨询一个有关自己写的分手费欠条的纠纷。
事情是这样的,他交往了一个女朋友,两个人在相处的一两年中,时好时坏,是那种好起来好得不得了,一吵架就翻天覆地的类型。后来这个歌星实在受不了女孩的个性,提出分手。女孩说你要分手没那么容易,你耽误了我的两年青春,要给我补偿,否则我天天上你单位闹你。男方是军队系统的,而且属于文工团重点栽培对象,很怕闹,被逼无奈,只得说我现在没有钱,但我给你写个欠条,就写明了欠女方二十万元。
分手后男的以为就此相安无事了,没管那个欠条,也没打算给女方钱,没想到女方真地打算起诉他了,跟他谈判,还找人传话,说不还钱怎样怎样他。所以这个男歌星来问我,女方拿这个欠条来告他,到底能否告赢?
不知道各位如何看待这个话题?通常情况下大家可能认为,有欠条哎,白纸黑字,又写了欠款数额了,
拿着欠条起诉就能赢。
但是事实上,没有转账等辅助证明,女方单凭欠条一个证据,说明不了男方为什么借钱,借钱干什么用的,也证明不了自己真的借给过男方钱。所以,法院一般也不会就单凭一个欠条判决男方还钱的。尤其是“分手费”,它是违反公序良俗的,不属于法律认为应该给予补偿的范围。但如果男方自愿给付过这笔款项了,法院一般也不会判决女方再返还已经到手的“分手费”。
所以在这里,建议女方不要在分手的时候,逼着男方签署这些没用的“分手费欠条”等文件,签了也白签。
同居多年分手,能否起诉?
像上面的男歌星这种没有领结婚证就分手的情况,如果出现了其他类型的经济纠纷,比如一起买了
套房子,一起买了辆车,能向法院起诉吗?
先听我再来讲个案例。
王艳和孙大勇一起生活了十来年,只办了婚礼,没领过证。后来孙大勇出轨,王艳很生气,想到法院起诉他,先要求法院认定两个人是事实婚姻,然后希望法院判决离婚,多分给自己财产。
那么他们是事实婚姻吗?一纸结婚证的重要性现在就凸显出来了。
1994年以后,就已经取消事实婚姻这一说法了。所有的1994年以后再同居的人,都只能认定为同居关系,而不再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所以王艳起诉要求确定事实婚姻,那是没戏的。
别小看这个事实婚姻的认定。如果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的话,对有些人来讲,还是很重要的。假设孙大勇外出打工身亡,对家属进行赔偿的时候,如果认定王艳和孙大勇是事实婚姻,王艳就能以妻子这个身份,拥有取得赔偿和其他继承方面的权利,但同居者则不行。
或者,假设孙大勇继承了自己父亲的一套房产,认定了事实婚姻的话,离婚的时候,孙大勇从父亲那里继承来的房产就能给王艳分一半;同居关系的话,就没有王艳的份,只能各自拿各自的财产走人了。
既然如此,王艳说,我不要求法院认定是不是事实婚姻了,我就要和他分手,请法院判我们解除同居关系。这种情况下,法院会给他们立案吗?
在法院立案的案由里,只是同居关系,但是没有经济纠纷,没有子女纠纷的,法院是不会以解除同居关系的案由来给王艳立案的。法院说既然你俩想解除关系,自行分手就可以了,用不着法院判决的。
那王艳说,我们有经济纠纷啊,我们生活了这么多年,当然有财产要分割。这时候法院就会立案了,也就是说带着财产分割要求的解除同居关系的案件,是可以在法院起诉立案的。假设,他们不仅要分割财产,还有子女抚养问题要处理的,法院也会在解除同居关系的时候,一并处理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子女抚养费的支付问题。
所以说有没有这一纸结婚证是非常非常重要的。
讲完了恋爱没成分手的话题,再换个话题,恋爱成功了要结婚了。在领证前,有不少人考虑,是不是有必要签署个婚前财产约定呢?什么人有必要签呢?该怎么签呢?
对于婚前协议的传统认识,有些是错误的,所以针对大家关心的几个问题,我来一一阐述一下。
婚前财产约定该什么时候签?
很多人都认为婚前财产约定要婚前签署才有效。那么是不是领证登记了再签就没有用了?婚前财产约定用不用公证?
其实婚前财产约定只是大家习惯的叫法,因为多数情况下,这种协议保护的都是婚前的财产。我们在法律上管它叫夫妻财产约定。夫妻财产约定不论婚前签还是婚后签都是有效的,不用公证也生效,只要约
定的格式符合法律的要求。
那什么人适合签夫妻财产约定? 有些人认为,既然学习了法律,那我也在结婚前和男友签订一个夫妻财产约定吧。可是你首先要考虑的是,你有必要签吗?
夫妻财产约定,不是每对恋人都适合签,如果没有太多的含糊的法律问题需要约定,或者涉及的财产金额也不大,我建议,能不签就不签。
有必要签婚前财产约定的人群
那么,跟我咨询婚前协议的多的人是什么样的呢?一般是以下几类人群:
1.客户一方为外国人,另一方为中国人,从思想层面上讲,外国人更能够接受签订协议。
2.一方再婚或双方都是再婚,再婚前都有子女,签订夫妻财产约定是为了保护自己子女的继承权。
3.男女双方财产的数量相差悬殊。
4.父母在子女结婚前后,想给买房、给钱等提供大额经济资助,怕转化成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
除此以外还有两种情况,我也建议签订夫妻财产约定:
1.合作伙伴对股东的婚姻不放心的,希望企业的发展不受股东离婚影响的。例如,比尔·盖茨和他的妻子琳达签订夫妻财产约定,那是董事会要求的,是为了保证企业做强做大。
2.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界定不明,特别容易由婚前财产转化为婚后共同财产的。典型的就是一方将婚前房产卖了,在婚内换购了一个更贵一些的婚后房产,如果不签协议,基本就算是卖房的一方放弃了自己原来的婚前财产,自愿将它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出钱较多的一方除了签订夫妻财产约定,没有别的办法能保护自己的财产。
所以说,如果没有以上情况需要签订协议,那你
完全可以通过学习法律知识,通过恰当地在房产上署名等方式来保护自己,毕竟张口说签订协议,还是有点生分的。
净身出户的协议有效吗?
很多女孩都这么想过:我们要结婚了,婚前我就跟他写了一个协议,约定一旦发现他出轨就净身出户,这是不是就是前面说的夫妻财产约定呢?
这个问题我常常被问到。这种以出轨为前提条件的协议,都不是夫妻财产约定,而是忠诚协议2222。忠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要恪守忠实义务的协议,如果违反,过错方将向无过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或放弃部分、全部财产。
一些电视节目、电影常会给大家这种误导,以为让出轨一方自愿签字,同意了净身出户就是有效的。可是现实中净身出户的协议往往是会被法院判无效222222
的。人民法院的一位法官曾经说过,你让人家净身出户,难道你让人睡大马路吗?签忠诚协议要保证一方的基本生存条件,否则签了也白签。
关于忠诚协议的规定在法律上是空白的,有没有效力要看条款是不是合法。现实中的忠诚协议五花八门、各种各样。
举个例子,有一对夫妻,男方风流成性,总是在外喝酒留宿。后来女方要离婚,男方痛哭流涕,女方就跟他签了个协议:每次男方喝酒回家,罚款一千;每次发现他在网络社交平台跟其他陌生女性聊天,罚款五百;如果再发现一次婚内出轨,就净身出户。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个忠诚协议里哪些条款是有效力的。
法律上,忠诚协议的内容不得限制一方的基本人权,如限制离婚自由权、人身自由权、通信自由权等。这个案例里面,不许喝酒的约定,就限制了人身自由,无效;不许与陌生女性聊天,限制了通信自由,也无效;发现婚内出轨就净身出户,影响一方的基本生活,也无效。现实生活中,还有很多人签署的忠诚协议,
约束了对方提出离婚2222的自由。比如先提出离婚的一方在财产分割上要少分或者不分,这是无效的。还有的约定谁出轨了以后就不许争孩子22222抚养权,这也是无效的。在实际审判中,这种协议法院不支持的概率非常高。
只有约定的赔偿数额符合家庭经济情况22222222,内容又不违法的才有效。
夫妻签订忠诚协议的初衷是为了家庭和睦,但因为不懂法律,导致内容无效,还可能造成对方的反感,这就得不偿失了。所以,我建议大家,尽量不要签这种协议。如果非要签,好咨询专业的婚姻律师。
以离婚为前提的协议有效吗?
很多人认为:如果夫妻间写了个协议,约定离婚的话,房子和孩子都归女方所有,这个是夫妻财产约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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