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565721786
内容简介
媒介融合带来传播范式的嬗变。作为一门古老的行业和新兴的学科,编辑出版从纸本时代步入数字时代,如何在新的传播环境中求得生存与发展?
《媒介融合时代的编辑出版学与出版业》依托于中国新闻史学会编辑出版研究委员会,精选并汇编学会2017年学术年会暨“媒介融合时代的编辑出版学与出版业”论坛的投稿,分六个板块——主旨演讲、出版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反思、融合背景下的出版产业创新、重思出版史、阅读与传播变革、来稿摘要,对理论和现实问题做出了求索与回应。
《媒介融合时代的编辑出版学与出版业》依托于中国新闻史学会编辑出版研究委员会,精选并汇编学会2017年学术年会暨“媒介融合时代的编辑出版学与出版业”论坛的投稿,分六个板块——主旨演讲、出版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反思、融合背景下的出版产业创新、重思出版史、阅读与传播变革、来稿摘要,对理论和现实问题做出了求索与回应。
目 录
主旨演讲
坚定自信,走进出版强国新时代
产品或服务:出版人的一个选择题
探析作为出版理论研究基石的权利与权力的博弈
产权视角的版权内涵与价值
坚定自信,走进出版强国新时代
产品或服务:出版人的一个选择题
探析作为出版理论研究基石的权利与权力的博弈
产权视角的版权内涵与价值
出版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反思
产学研一体化视角下编辑出版学专业课程教学改革模式探析
新闻出版业人才队伍建设现状与策略探究
——基于930份问卷调查
融合背景下的出版产业刨新
我国动漫产业版权现状、问题与对策
我国数字教育出版的发展现状及问题研究
重思出版史
出版载体视角下中外出版史分期新论
非洲数字出版业的机遇、困境与发展
《牛津大学出版史》述评
论近代社会思潮对出版企业编辑制度的影响
阅读与传播变革
数字多重超文本阅读下的出版业认知转向:在“跃读”中实现“悦读”
豆瓣阅读自出版平台的模式探析
数字鸿沟视阈下的全民阅读城市建设
罗杰·夏蒂埃的阅读史研究述评
童书数字化出版:从印刷本位到互联网逻辑
来稿摘要
附录
免费在线读
《媒介融合时代的编辑出版学与出版业》:
文化领域是以版权为中心的。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类型,版权是文化创造的成果,存在于科学、文学、艺术等领域。没有版权就没有文化创新。版权因经济活动而产生。它是伴随着印刷术的诞生而出现的,印刷术使书稿的工业复制、文化的大众化传播成为可能。这种工业复制是经济利益驱动的,正是在这种通过复制使内容转化为经济利益的过程中,版权出现了。在印刷技术有了一定的提高,并促使出版业快速发展的时候,版权才成为一种社会共识,并在1709年英国颁布的《安娜法典》中得以确认。《安娜法典》被公认为版权制度建立的标志,其原因有四:一是表明立法的目的是鼓励知识创作;二是认定权利的主体是作者,购买权利的是出版社;三是指出权利授予的客体是作品,目的是印刷成为图书;四是规定权利的享有是有期限的。从中可以看出,版权是一种私有财产权,具备依法保护并开展市场交易的基本条件。
对于版权的法务内涵,国内外研究成果多、层次深,界定非常清晰。相对而言,从产权的视角阐述版权内涵的研究成果还不多见。既然版权是一种私有财产权,那就可以通过优化配置提高使用效率,使其价值增值。如果说满足社会物质生产和消费者生活需求的实体经济,配置的资源主要体现为与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型产业相适应的生产要素,其产权(财产权的简称)形式多以物理状态体现的话,那么满足社会文化生产和消费者精神需求的版权经济,配置的资源就主要体现为与知识密集型产业相适应的生产要素,产权形式虚拟化、软性化。②由此我们认为,版权就是文化资源配置过程中产权的代名词,或者说,版权是产权在版权经济中的延伸,是内容产品外部表现的内核。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的大背景下,发挥市场在版权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就要不断强化版权的产权功能、商品功能和价值功能。
承认版权的私有财产性质是从经济学视角认识版权内涵的前提。鉴于此,我们认为,版权是精神文化产品生产过程中的产权,是一种通过社会强制而实现的对某种版权财产的多种用途进行选择的权剃,也就是一种由法律承认并保护的人对物的权利。一个完整的版权应该包括占有权、使用权、转让权和收益权。所谓占有权,是指某人排他性地占有某种财产的权利。版权必须有明确的所有者,他在占有某种财产的同时就意味着排除了其他人对这种财产的占有;不具有排他性的占有权,说明权属不清,就缺乏市场交易的基础。所谓使用权,是指所有者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主决定财产使用方式的权利,或者说是在财产的多种用途中作出选择的权利。这里所说的“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是指财产不能用于法律明文禁止的用途。所谓转让权,是指所有者可以在市场上自由地买卖产权。版权也像任何一种商品一样可以自由交易、转让。转让是所有者使用财产的一种形式。所谓收益权,是指所有者可以获得并占有财产使用和转让所带来的权益。当然,收益权的含义是双重的,既包括获得正确使用财产带来的收益,又包括承担错误使用财产所引起的损失。以上这四种权利统一所有权人,版权才算明晰。所以,要让具有使用价值的版权通过交换实现其价值,就必须使这种版权的财产界定非常明晰。因为明晰的权利界定是市场资源配置效率提高的必要条件,它能够保证版权在使用过程中的权责利一致,能够保证版权资源在转让中流动到最有效地使用它的人手中。无论对整个版权产业或者文化产业,还是一个企业,版权明晰都是效率的基础。我们判断一种版权,不是从伦理的角度说它反映的内容是“好”还是“不好”,而是从效率的角度说它“有效率”还是“无效率”。不能把版权作为追求的目标,而要把它作为资源配置效率提高的手段或工具。
……
文化领域是以版权为中心的。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类型,版权是文化创造的成果,存在于科学、文学、艺术等领域。没有版权就没有文化创新。版权因经济活动而产生。它是伴随着印刷术的诞生而出现的,印刷术使书稿的工业复制、文化的大众化传播成为可能。这种工业复制是经济利益驱动的,正是在这种通过复制使内容转化为经济利益的过程中,版权出现了。在印刷技术有了一定的提高,并促使出版业快速发展的时候,版权才成为一种社会共识,并在1709年英国颁布的《安娜法典》中得以确认。《安娜法典》被公认为版权制度建立的标志,其原因有四:一是表明立法的目的是鼓励知识创作;二是认定权利的主体是作者,购买权利的是出版社;三是指出权利授予的客体是作品,目的是印刷成为图书;四是规定权利的享有是有期限的。从中可以看出,版权是一种私有财产权,具备依法保护并开展市场交易的基本条件。
对于版权的法务内涵,国内外研究成果多、层次深,界定非常清晰。相对而言,从产权的视角阐述版权内涵的研究成果还不多见。既然版权是一种私有财产权,那就可以通过优化配置提高使用效率,使其价值增值。如果说满足社会物质生产和消费者生活需求的实体经济,配置的资源主要体现为与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型产业相适应的生产要素,其产权(财产权的简称)形式多以物理状态体现的话,那么满足社会文化生产和消费者精神需求的版权经济,配置的资源就主要体现为与知识密集型产业相适应的生产要素,产权形式虚拟化、软性化。②由此我们认为,版权就是文化资源配置过程中产权的代名词,或者说,版权是产权在版权经济中的延伸,是内容产品外部表现的内核。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的大背景下,发挥市场在版权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就要不断强化版权的产权功能、商品功能和价值功能。
承认版权的私有财产性质是从经济学视角认识版权内涵的前提。鉴于此,我们认为,版权是精神文化产品生产过程中的产权,是一种通过社会强制而实现的对某种版权财产的多种用途进行选择的权剃,也就是一种由法律承认并保护的人对物的权利。一个完整的版权应该包括占有权、使用权、转让权和收益权。所谓占有权,是指某人排他性地占有某种财产的权利。版权必须有明确的所有者,他在占有某种财产的同时就意味着排除了其他人对这种财产的占有;不具有排他性的占有权,说明权属不清,就缺乏市场交易的基础。所谓使用权,是指所有者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主决定财产使用方式的权利,或者说是在财产的多种用途中作出选择的权利。这里所说的“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是指财产不能用于法律明文禁止的用途。所谓转让权,是指所有者可以在市场上自由地买卖产权。版权也像任何一种商品一样可以自由交易、转让。转让是所有者使用财产的一种形式。所谓收益权,是指所有者可以获得并占有财产使用和转让所带来的权益。当然,收益权的含义是双重的,既包括获得正确使用财产带来的收益,又包括承担错误使用财产所引起的损失。以上这四种权利统一所有权人,版权才算明晰。所以,要让具有使用价值的版权通过交换实现其价值,就必须使这种版权的财产界定非常明晰。因为明晰的权利界定是市场资源配置效率提高的必要条件,它能够保证版权在使用过程中的权责利一致,能够保证版权资源在转让中流动到最有效地使用它的人手中。无论对整个版权产业或者文化产业,还是一个企业,版权明晰都是效率的基础。我们判断一种版权,不是从伦理的角度说它反映的内容是“好”还是“不好”,而是从效率的角度说它“有效率”还是“无效率”。不能把版权作为追求的目标,而要把它作为资源配置效率提高的手段或工具。
……
评论
还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