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32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精装是否套装: 是国际标准书号ISBN: 25081838
它是个捣蛋鬼,却阴差阳错成了拯救全家的英雄。它自私、贪吃、记仇、欺软怕硬却又聪明伶俐,爱闯祸、爱撒娇、爱扮演个小可怜儿一一演技出众,內心戏丰富。
在《狗之物语:一只狗的典型一天》里。它以日记的口吻记录了自己的一天:欺负小奶猫、被母猫胖揍、把房间弄得一团糟、偷吃食物吃到吐……狗狗的日子平淡如水,唯有恶作剧和小聪明永存。
《狗之物语:一只狗的典型一天》于1902年第1次出版,长销一百多年。
《狗之物语:一只流浪狗的自述》中的牛头梗原型是爱犬界广为人知的埃奇伍德·寇尔德·斯蒂尔,他在书中的名字叫“小家伙”。小家伙原型的父亲是洛德·明托,这是一只受过严格训练的纯种牛头梗,他在加拿大家喻户晓,但这篇故事讲的是,小家伙的母亲是一头名叫维多利亚的黑狗,她的血统并不纯。所以时常有加拿大籍的爱犬者、狗饲养员、犬赛参展商致信给我,告诉我维多利亚和洛德·明托所生的一窝黑色小狗仔中,小家伙是一只白色的狗仔。1900年在多伦多举办的展评大赛上,小家伙参加首秀,评委查尔斯·H·曼森先生选出他是冠军。也就是那一年,他住进了我们的狗舍,之后两年里,他横扫全国几乎所有的一流赛事,获得了无数蓝绶带和奖杯。至于另外一只狗,书中小家伙的良师益友“吉米·乔克斯”,在真实生活中也是他的小伙伴,他叫伍德科特·江伯,也就是“贾格斯”,他出生于英国贵族冠军世家,他所获得的名望,也是每只狗奋斗的目标。
章 走失了
第二章 神秘的陌生人
第三章 友好的新朋友们
第四章 奇迹中的奇迹
第五章 她简直是天才!
第六章 惊魂一夜
第七章 出师不利
关于本书
《狗之物语:人狗情未了》
《狗之物语:我与狗的生活》
《狗之物语:一只小狗的故事》
《狗之物语:一只捣蛋狗的回忆》
《狗之物语:一只狗的典型一天》
《狗之物语:一只流浪狗的自述》
《狗之物语:一只狗的典型一天》:
我的似水流年
7:00A.M.我慵懒地醒了过来。因为夜里被打扰没睡好,搞得现在几乎没有力气伸个懒腰。
深夜,有个陌生人从厨房的窗口溜了进来,蹑手蹑脚的,手里拿个大袋子。我立刻冲上去和他交了朋友——因为他对我挺够意思的,帮我拿下那块我自己够不到的肉。我也投桃报李。就在我专心致志对付那块肉的时候,他搜罗了很多银器装进包里。可是,就在他准备离开时,这个残忍的家伙(现在我想那应该是个意外)踩到了我的脚,疼得我立马大叫起来,并毫不客气地咬了他一口。他丢下袋子,急慌慌地从窗口逃了出去。
我的叫声惊醒了全家,很快,老布朗先生和小布朗少爷出现了。他们立刻发现了那只装满银器的袋子,然后就宣称我保卫了全家,喋喋不休地说些溢美之词来夸赞我。
我成了英雄。
接着,布朗小姐也下来了,对我又是摸又是亲,还把一条粉红色的绶带系在我的脖子上,让我看起来像个傻瓜。我真想知道,绶带到底有什么好?我尝过,那简直是世上难吃的味道!8:30A.M.早餐有点难以下咽。没胃口。
8:35A.M.吃小猫崽们的早餐。
8:36A.M.和贱猫(小猫崽们的妈妈)之间发生了点儿不愉快。不过我很快就撇下她走了,这个懦妇不敢公平决斗,居然用爪子!9:00A.M.玛丽给我洗澡——让人深恶痛绝的事情!被扔进浴缸,然后从头到尾擦擦擦——嘴、尾巴、全身各处——用肮脏的肥皂水。那只讨厌的猫从头到尾都在看热闹,并用她犯贱的方式来表达嘲笑。
我不知道,这个贱猫有什么可骄傲?她必须自己清理自己,而我却有一个仆人来服侍我洗澡。
不过,我也常常希望自己是条黑狗,那样保持干净的时间可以更长点。因为身上有白色斑纹,即便有个指印都会触目惊心地清晰。每次我在厨子那挨过几下,身上的痕迹都一目了然。
9:30A.M.我以一副“美狗出浴”的样子出现在所有家庭成员面前,他们都对我非常热情。说实话,还真有点凯旋的感觉。没想到,与那个家伙的一次“邂逅”居然带给我这么多荣誉。简直太妙了!布朗小姐(注:我非常喜欢)尤其热情,亲了我一遍又一遍,叫我什么“亲爱的、干净的、勇敢的、香喷喷的小狗狗”。
9:40A.M.有客人从前门进来,我趁机溜了出去,在泥地里开心地打着滚。感觉这更像原来的我。
9:45A.M.又有客人来访。看到我陷在泥地里,那人发出了可怕的尖叫。
所有人都认为,我今天不该受到责骂,因为我刚刚才做了英雄(击退了那个毛贼!)。但这个“所有人”,不包括布朗姑妈。搞不懂什么原因,她总是看我不顺眼,对那只贱猫却好得无以复加。这不,她又平白无故地诬蔑我为“可怕的家伙”。
9:50A.M.有了!立马冲上楼去,在那个老处女的床上尽情打滚。
谢天谢地,身上的污泥还是湿的!
……
《狗之物语:一只流浪狗的自述》:
主人一路磕磕碰碰地走了过来。我原地转五六个圈之后,也会像他这样东倒西歪。
但即使主人的双腿拧成了麻花,你也不要以为他就踢不到你了。事实上,这种时候容易挨踢。所以我尽力跟在他的身影后,或者干脆跑到路中央。他喜欢在酒吧里逗留,这些酒吧都装了弹簧门,这些门离人行道地面很高,你可以从下面的空隙往里看,看看主人是否在里面。晚上,我偷偷往下瞅这些酒吧,柜台边的人总是个瞅见我,然后说,“杰里,小家伙来带你回家了。赶快!”于是,主人就跌跌撞撞地走出来,跟我回家。
庆幸的是,我浑身雪白,不管夜有多黑,他都能看见前头的我——正好在他伸脚莫及的地方。主人在夜里总能看见为稀奇的事情,这一点也不假。有时候,他能看见两个甚至四个我,然后开始绕着圈走,这时我就只好咬住他的裤腿,把他拽回正路。一天夜晚,他喝得烂醉如泥,发了酒疯,我一路哄着他,这时,我们遇到两个路人,其中一个嘟囔了一句“畜生!”另外一个人接着问“哪一个?”他们不约而同大笑起来。随后主人就对他们破口大骂。
但是在这个夜晚,不论我们去哪家酒吧,主人的酒友们都不计前嫌,跟我说话也非常客气,当主人凌空一脚要踢向我时,他们还猛推他一把,呵斥道:“你想让我们赔本吗?,,我已经整整一天一夜没吃东西了,出门前,主人把我放在水龙头下冲洗了一番。每当我被关起来不能外出觅食,或者被迫洗澡,或者主人的酒友们对我客客气气甚至还抚摸我的背,我就知道会有事情发生。
这个晚上,他们一看到路灯下有警察,就急忙穿过马路躲到对面,后有个人抱起我,把我藏在他的大衣底下,这时我开始浑身发抖;因为我知道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我又要为主人出征奋战了。
我打架并不是因为我喜欢打架。我奋力一搏是因为如果我不这样做,其他狗会抓住我的要害,主人也会输光赌注,这样的话,我会觉得对不住他,还会感到羞愧。我遇到过不少狗,但是我从不会主动挑起战争。当我看到两只狗站在路上互殴,用爪子猛抓对方的耳朵,用牙齿猛咬对方的喉咙,或者在泥土里撕咬在一起打得不可开交时,我就为他们感到难过,然后装作没看见。如果可以的话,我倒愿意和我遇见的每一只狗问好。但是我有一点是所有高贵的狗都不能容忍的。只要我溜达到这些狗身边,向他们微笑点头以示友好的时候,他们总是让我走开。
“见鬼去吧!”他们朝我大声嚷嚷。“滚开!”我一边闪躲,他们还一边叫喊“杂种!”“贱狗!”诸如此类,不绝于耳。甚至有时候我一回头,他们就蜂拥而上。我三下五除二就能干掉他们中的大多数,个头小的,我能掰断他们的脊梁骨,个头大的,我能扼住他们的喉咙。但是干掉他们又有什么用呢?他们是高贵的狗,而我正想方设法地讨好他们。虽然他们没有明说,但我就是一条流浪狗,如果我真想成为他们中的一份子,他们就有权利对我的身份说三道四。
毫无疑问,他们并不知道我是蒙特利尔善战的牛头梗。这就是为什么我对他们的骂骂咧咧置之不理。他们完全不知道,一旦我扑向他们,他们只有遍体鳞伤的下场。那个晚上,我的对手是凯利的“白鼠”,我死死咬住它不放,直到主人用绳索套住我的皮圈勒住我。如果不是驯狗师往我鼻子上撒一把胡椒,我绝不会放开这只来自渥太华的狗。我认为当时这些驯狗师待我并不公正,但是也许他们并不清楚这只来自渥太华的狗已经死了。是的,我知道它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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