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
开 本: 16开纸 张: 胶版纸包 装: 平装-胶订是否套装: 否国际标准书号ISBN: 9787302511724丛书名: 高职高专会计专业规划教材
《纳税申报实务》根据高职院校财政税收、金融、财经类专业学生的培养目标和企业对办税员岗位技能的需求,按照*颁发的教学大纲,以2018年年底*税收法规为依据编写而成。本书在编写上主要有以下特点:(1) 目标明确。通过本书的学习,学生能够熟练地掌握税收、税法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处理税收过程中的各种业务。在教材编写方面,注重学生基本技能的训练,符合岗位任职的要求,符合高职院校应用技能型人才的培养目标。(2) 自成体系。本书*个项目为岗前准备工作的相关理论,其余项目为各种具体税种政策的详细介绍。各项目自成体系,让学生能够很快掌握税法政策和纳税实务技能。(3) 注重实践。本书每一个项目后面都有练习题和实践训练项目,这些练习题和实训项目的显著特色是突出实践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以强化学生动脑和动手的能力。(4) 重点突出。本书对我国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主体税种做了较为详尽的介绍,对辅助性的税种则做了概要性介绍,而对于特定企业、特定行业所涉及的税种则做了删减,重点突出,详略得当。(5) 内容新颖。本书全面体现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内容以及其他税种的*变化。
《纳税申报实务》根据高职院校财政税收、金融、财经类专业学生的培养目标和企业对办税员岗位技能的需求,按照*颁发的教学大纲,以2016年5月1日“营改增”以后的*税收法规为依据编写而成。全书共分七个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岗前准备工作、增值税办税业务、消费税办税业务、企业所得税办税业务、个人所得税办税业务、资源税办税业务和财产税办税业务。本书的编写力求理论联系实际、精简实用,以理论满足实际需要为基准,以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目的,全面反映*的税收立法成果。 《纳税申报实务》内容新颖、条例清晰、叙述简明,体现了鲜明的高职教育特色,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可操作性强,易于掌握。能使初学者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地学习与掌握税收理论和纳税申报的实务技能,为今后继续学习和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纳税申报实务》既可作为高职高专院校财政税收、会计、财务、金融等财经管理类专业的教材,也可作为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的参考用书和广大经贸财会从业人员的学习参考书和培训用书。
目录
项目一 岗前准备工作 1
任务一 理解税收基本理论 3
一、认识税收 3
二、掌握税法构成要素 5
三、了解税收管理体制 7
任务二 办理企业税务登记业务 9
一、掌握税务登记流程及规定 9
二、“三证合一”后税务登记业务
流程 11
任务三 了解纳税申报方式与流程 13
一、了解纳税申报方式 13
二、了解税款缴纳方式 14
三、掌握网上纳税申报流程 15
【项目小结】 16
【项目训练】 17
【本项目主要参考法规索引】 19
项目二 增值税办税业务 21
任务一 解读增值税法规 23
一、掌握增值税基本要素 23
二、掌握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33
三、了解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 45
任务二 办理增值税申报业务 50
一、熟悉增值税纳税申报的基本
规定 50
二、了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与
管理 51
三、一般纳税人填写增值税纳税
申报表的方法 55
四、小规模纳税人填写增值税纳税
申报表的方法 58
任务三 解读“营改增”试点过渡政策的
相关规定 60
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60
二、增值税即征即退 62
三、扣减增值税规定 62
四、其他规定 63
【项目小结】 64
【项目训练】 64
【本项目主要参考法规索引】 67
项目三 消费税办税业务 69
任务一 解读消费税法规 71
一、掌握消费税基本要素 71
二、掌握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方法 76
三、了解消费税出口退税政策 85
任务二 办理消费税申报业务 87
一、熟悉消费税纳税申报基本规定 87
二、填写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88
【项目小结】 90
【项目训练】 90
【本项目主要参考法规索引】 93
项目四 企业所得税办税业务 95
任务一 解读企业所得税法规 97
一、掌握企业所得税的基本要素 97
二、掌握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方法 98
任务二 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业务 111
一、熟悉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基本
规定 111
二、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113
【项目小结】 116
【项目训练】 116
【本项目主要参考法规索引】 121
项目五 个人所得税办税业务 123
任务一 解读个人所得税法规 124
一、掌握个人所得税基本要素 124
二、掌握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方法 130
任务二 办理个人所得税申报业务 138
一、自行申报纳税 138
二、代扣代缴纳税 140
【项目小结】 141
【项目训练】 142
【本项目主要参考法规索引】 145
项目六 资源税办税业务 147
任务一 办理资源税申报业务 149
一、解读资源税法规 149
二、资源税的纳税申报 153
任务二 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业务 155
一、解读城镇土地使用税法规 155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申报 157
任务三 办理耕地占用税申报业务 159
一、解读耕地占用税法规 159
二、耕地占用税的纳税申报 161
任务四 办理土地增值税申报业务 162
一、解读土地增值税法规 162
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 167
【项目小结】 173
【项目训练】 173
【本项目主要参考法规索引】 176
项目七 财产税办税业务 177
任务一 办理房产税申报业务 178
一、解读房产税法规 178
二、填写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182
任务二 办理车船税申报业务 185
一、解读车船税法规 185
二、填写车船税纳税申报表 188
任务三 办理契税申报业务 190
一、解读契税法规 190
二、填写契税纳税申报表 192
【项目小结】 194
【项目训练】 194
【本项目主要参考法规索引】 197
参考文献 198
前言
我国经济社会的良性运行与发展,得益于国家政治稳定和完善的经济政策与法律制度。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向纳税人强制地、无偿地征收的用以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的财政收入,同时也是国家实行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杠杆。税法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税务征收管理机关从事税收征收管理和纳税人纳税活动的法律依据。
近几年,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税收制度正日益发生着深刻的变革。2016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方案,从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现代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至此,营业税退出了历史舞台。与此同时,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资源税等都有了较大的调整和修订。税收法规的变化,需要对原有的教材进行全面的更新,为此,我们组织修订了本书。本书是以我国发布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据(截止到2017年10月),根据*对高职高专院校税法课程的基本要求编写而成的。
本书在编写上主要有以下特点。
(1) 目标明确。通过本书的学习,学生能够熟练地掌握税收、税法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处理税收过程中的各种业务。在教材编写方面,注重学生基本技能的训练,符合岗位任职的要求,符合高职院校应用技能型人才的培养目标。
(2) 自成体系。本书个项目为岗前准备工作的相关理论,其余项目为各种具体税种政策的详细介绍。各项目自成体系,让学生能够很快掌握税法政策和纳税实务技能。
(3) 注重实践。本书每一个项目后面都有练习题和实践训练项目,这些练习题和实训项目的显著特色是突出实践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以强化学生动脑和动手的能力。
(4) 重点突出。本书对我国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主体税种做了较为详尽的介绍,对辅助性的税种则做了概要性介绍,而对于特定企业、特定行业所涉及的税种则做了删减,重点突出,详略得当。
(5) 内容新颖。本书全面体现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内容以及其他税种的变化,删除了营业税的内容,本书修订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
本书分为七大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岗前准备工作、增值税办税业务、消费税办税业务、企业所得税办税业务、个人所得税办税业务、资源税办税业务和财产税办税业务。
本书在编写上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力求“新颖”“全面”“实用”,做到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使读者在较短的时间内,掌握我国税法的政策内容和纳税申报的操作技能。本书除适合作为高职高专院校财政税收、会计、金融等财经管理类专业的教材外,也可以作为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的参考用书和广大经贸财会从业人员的学习参考书和培训用书。
本书由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刘进涛、崔婧担任主编,负责拟定编写思路和编写大纲,并对全书进行总纂;由孙玉红、李真担任副主编,刘宇、薛涛、黄媛参与编写。具体编写分工为:项目一由孙玉红编写,项目二由崔婧、李真编写,项目三由李真编写,项目四由崔婧编写,项目五由刘宇编写,项目六由薛涛编写,项目七由黄媛编写。
编者在编写本书过程中,参考了大量的相关教材和图书,以期博采众长,在此对有关教材和图书的作者一并表示诚挚的感谢。由于编者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有限,加之时间仓促,难免有疏漏之处,恳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
编 者
项目二
增值税办税业务
● 掌握增值税的基本要素。
● 掌握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 了解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
● 熟悉增值税纳税申报的基本规定。
● 了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与管理。
● 能够正确填写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 能够正确填写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项目导航】
增值税是以商品(或劳务)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所以称之为增值税。增值税早产生于英国,1954年在法国推行成功。之后,尤其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由于其自身具备的税基宽、消除重复征税和内部制约机制等优越性越来越为世界各国所认同,如春潮般在世界各大洲陆续推开,成为20世纪后期流转税中好的一个税种。我国自2012年1月1日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进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起,货物劳务税收制度的改革拉开序幕;自2016年5月1日起,中国将全面实施营改增,营业税将退出历史舞台,增值税制度将更加规范。这是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财税体制的又一次深刻变革。
本项目主要介绍增值税的相关规定及纳税申报的相关知识和技能。通过本项目的学习,读者应对增值税的基本概念和特征、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计税依据及应纳税额的计算有比较全面的了解,重点掌握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制方法。
【项目实施】
任务一 解读增值税法规
任务二 办理增值税申报业务
任务三 解读“营改增”试点过渡政策的相关规定
【引导案例】
近楼市渐暖,老王坐不住了,去年3月在市区买了一套房子,本打算给儿子结婚用的,可是儿子毕业后去了上海,想在上海发展。于是老王就想将房子卖掉,发愁的是今年卖房还是明年再卖?于是他就近跑到市南区国税办税服务厅的窗口作了咨询。
老王:“同志,我想了解一下二手房交易的税收问题。”
国税干部:“大爷,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老王:“不足2年的房子呢?”
国税干部:“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类似的事情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出现,很多人为了改善居住环境可能会选择卖掉旧有的住房,这其中涉及增值税的缴纳问题,不同时间点出售个人住房,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有很大影响。
(资料来源:作者整理)
【案例导学】
随着2016年5月1日“营改增”的全面实施,各行各业都必须统一缴纳增值税,甚至个人发生了增值税的应税行为也需要缴纳增值税,正如上面的案例。但是个人出售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时是按照5%的征收率纳税,税收法律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也按照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同时还有很多企业(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按照增值税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
任务一 解读增值税法规
一、掌握增值税基本要素
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我国现行的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劳务或应税服务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金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制的一种流转税。
(一)征税范围
1. 一般规定
(1) 销售或者进口的货物。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即应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境内销售货物,是指所销售货物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我国境内。进口货物是指海外申报进入我国海关境内的货物。只要是报关进口的应税货物,均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须在进口环节缴纳增值税。
(2)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是指受托方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境内提供应税劳务,是指所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内。
(3)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a.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相关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b.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c.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d.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① 销售服务。销售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a. 交通运输服务,是指利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陆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陆路(地上或者地下)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包括铁路运输服务、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地铁运输、城市轻轨运输等。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照陆路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水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江、河、湖、川等天然、人工水道或者海洋航道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水路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
航空运输服务,是指通过空中航线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航天运输服务,按照航空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管道运输服务,是指通过管道设施输送气体、液体、固体物质的运输业务活动。
b. 邮政服务,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邮件寄递、邮政汇兑和机要通信等邮政基本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
邮政普遍服务,是指函件、包裹等邮件寄递以及邮票发行、报刊发行和邮政汇兑等业务活动。
邮政特殊服务,是指义务兵平常信函、机要通信、盲人读物和革命烈士遗物的寄递等业务活动。
其他邮政服务,是指邮册等邮品销售、邮政代理等业务活动。
c. 电信服务,是指利用有线、无线的电磁系统或者光电系统等各种通信网络资源,提供语音通话服务,传送、发射、接收或者应用图像、短信等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业务活动。包括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
基础电信服务,是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提供语音通话服务的业务活动,以及出租或者出售带宽、波长等网络元素的业务活动。
增值电信服务,是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有线电视网络,提供短信和彩信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及应用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等业务活动。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按照增值电信服务缴纳增值税。
d. 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工程服务,是指新建、改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者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或者装设工程作业,以及各种窑炉和金属结构工程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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